第一部 解放契約(堪薩斯州) 1 與上帝相會

我打娘胎裏出來時是個黑小子,各位務必要記牢。可我卻當了十七年黑娘們兒。

我爹是純種黑鬼,老家在堪薩斯地界的奧薩沃托米市,緊挨著司各特堡往北去的勞倫斯城邊兒。雖說我爹是個剃頭師傅,可心思卻一天也沒放在這營生上,淨惦記著談經布道了。爹還瞧不上尋常教堂,那種地方逢著禮拜三晚上除了賓果遊戲之外啥也不讓幹,娘們兒三個一群、五個一夥兒地湊在一起剪紙娃娃。我爹在“荷蘭佬兒亨利酒館”裏給人剃頭,一次擺弄一個腦袋,絕對不分心。從堪薩斯再往南去,順著考瓦河有一條加利福尼亞小徑,酒館恰好卡在小徑的某個十字路口上。

我爹的主顧大都是窮苦人,出老千的、販黑奴的,還有順著堪薩斯小徑一路溜達到這地界兒的醉漢。甭管橫看豎看,老爹怎麽看也算不上個大塊頭兒,衣服倒是都往大裏穿。他特別愛頂個高禮帽,老把褲腳吊在腳脖子上,襯衫要立領兒,皮靴要高跟兒。這套行頭多半是撿來的垃圾,再不就是從橫屍草原的白人身上扒下來的,這些死鬼要麽是得了水腫病,再不就是打架鬥毆丟了小命。爹襯衫上的彈孔足有二十五美分硬幣大。頭上的帽子整整比腦袋瘦兩圈兒。褲腿是從兩條褲子上分別剪下來的,顏色還不一樣,在屁股縫那塊融為一體。頭發硬得劃得著火柴。女人家看見他唯恐避之不及,連我媽也是,我一降生,她就永遠地閉上了眼。人家說她是個低眉順眼的棕皮膚女人,黑白混血種。“這世上,隻有你媽明白男人的心思,她能琢磨出我的天機。”爹吹噓,“我這人哪,能耐多著呢。”

甭管什麽能耐,全疊在一塊兒也不夠高,爹把最好的衣裳全招呼在身上,再蹬雙皮靴,扣上八厘米高的禮帽,滿打滿算也隻有一米四,更別說裏麵還有一大截子是空的。

爹個子不大,嗓門兒倒不小。沒有哪個白人能拚得過我爹那高嗓門兒,你一個也找不到。他那聲音又高又尖。我爹一開口,活像嗓子眼兒裏塞了一把小口琴似的,砰砰砰!咣咣咣!您可別不當回事兒,跟他說話你得留著神,我爹一邊兒給你刮著臉,一邊兒從嘴裏往外噴射唾沫星子,再加上那一嘴臭氣,你的心思得分成三份才夠用。那股味兒就跟豬腸拌上鋸末子差不多,老爹在屠宰場幹過好幾年,大部分黑人一見他就都躲得老遠。

白人倒是挺待見他的。我常看見爹夜裏灌足了酒,蹦到荷蘭佬兒亨利酒館的台子上,一把剪子虎虎生風,烏煙瘴氣之中,那破鑼嗓子聽著分外刺耳:“主正降臨到我們身邊!他要扒光你的牙齒,拽光你的頭發!”說罷這話,爹一扭身,滾到一群密蘇裏流氓堆裏。這群已成爛泥的醉鬼專幹下流事,絕對讓你大開眼界。這夥白人暴徒動不動就把他打倒在地,踹得他滿地找牙,可他們倒不恨我爹打著聖靈的旗號往他們身上撞——就算他是被一股龍卷風卷進屋子的也一樣。那個年月裏,那片草原上,拋灑聖血的救世神絕對是一位大救星,而這幫闖**西部的白人天天都在找救命稻草。多數人早已心灰意冷,他們一路西行而來,覺著自己的遭遇跟人家傳說的全然不一樣,因此隻要是能讓他們跳出被窩殺光印第安人,隻要是能讓他們不給瘧疾折磨死、不給響尾蛇咬死的法子,他們都願意試一試。爹在堪薩斯地界釀的上等燒酒也是一樁護身法寶——雖說老爹滿口《聖經》語錄,卻並不反對嚐上一兩口——兩三口更好——那些挎著槍的亡命徒拽掉他的頭發,把他揍得動彈不得,轉眼卻又拉他起來,說:“咱們喝兩口。”這夥人從晌午就開始東遊西逛,嘴裏吵吵個不停,還咂吧著爹鼓搗出來的夠勁兒酒。爹對自己與白人的交情頗為得意,據他說,這都仗著《聖經》。“小子,”他說,“一定得記住《哈西結書》,第十二章第十七節:‘將這杯子拿給那口渴的鄰居,亞哈上尉,讓他喝掉他的酒。’”

後來我長大成人,再後來,再再後來,我總算才知道《聖經》裏根本沒有《哈西結書》這一章,也沒有什麽亞哈上尉。實際上,爹根本不認字,他嘴裏那一套一套的《聖經》全是白人說給他聽的。

眼下城裏謠言四起,說要吊死我爹,罪名是“聖靈附體”,他們還說,他跟這批最先闖**西部的亡命徒調情,在荷蘭佬兒亨利酒館裏歇腳打盹兒、端茶送水的這幫人裏幹什麽的都有——投機販子、放獸夾的、半大小子、行腳商、摩門教徒,甚至還有白種娘們兒。這些可憐的定居者們光操心從木板地裏躥出的響尾蛇和愛走火的後膛炮就夠頭疼的了,還得時刻擔心煙囪裝得不對勁把自己嗆死,至於哪個黑鬼打著“戴王冠的偉大救贖者”的幌子在他們中間混得起勁兒,他們才懶得管呢。說真的,到了1856年我十歲的時候,鎮子裏頭已經公開嚷嚷著要把我老爹的腦漿子揍出來。

那年春天,有個外鄉人順手代勞了,可我琢磨著,就算沒這件事,他們早晚也得親自動手。

荷蘭佬兒亨利的小店不偏不倚,正好坐落在密蘇裏州地界旁。它相當於郵政局,能打官司,能傳閑話,也管保叫你喝個痛快,附近混日子的密蘇裏叛軍在裏頭玩牌、吹牛、嫖妓女,這些人越過堪薩斯邊境,滿嘴跑火車,成天咋咋呼呼說什麽黑人要占領全世界啦,白人的憲法權利已經給北方佬兒扔到茅房裏去啦。我才懶得聽他們胡說八道,隻想趁著爹給他們剃頭刮臉的工夫,混在裏頭去給他們擦皮鞋,光是顧著往我那小嗓子眼兒裏塞玉米餅灌麥芽酒就夠我忙的了。可是剛一開春,荷蘭佬兒亨利的酒館卻傳起一個大惡人的故事,那是個白人,大夥兒管他叫約翰·布朗老頭兒,這家夥從東邊兒的一道窮山溝裏來,領著“波特瓦特米槍隊”的幾個小子來我們堪薩斯地界尋事。聽人家說,約翰·布朗老頭兒帶著幾個殺人不眨眼的兒子,打算把大草原上的男女老幼殺得一個不留。約翰·布朗老頭兒是盜馬賊。約翰·布朗老頭兒放火燒人家的農場。約翰·布朗老頭兒糟蹋女人,還砍人家腦袋。約翰·布朗老頭兒幹了這件壞事,幹了那件壞事,老天爺呀,他居然幹了那麽多壞事情,人家對他一忍再忍,現如今已經是忍無可忍。約翰·布朗老頭兒這個王八蛋的所作所為簡直到了惡貫滿盈、豬狗不如的地步,讓你大開眼界,我認識的白人都是多麽善良呀,他可把人家欺負到家了,而且天知道他還打著什麽壞主意呢。老天爺,我暗下決心,哪天冤家路窄,我非得親手要了他狗命不可。

結果呢,我前腳放了狠話,緊跟著就有個破衣爛衫的愛爾蘭老頭兒一腦袋撞進荷蘭佬兒亨利的酒館,一屁股坐在爹的剃頭凳子上。那副模樣沒啥特別的。堪薩斯州地界上這種人足有上百,他們到處轉悠,尋思哪裏可以搭便車到西部去,或者找個放牛的活計。眼前的老流氓一點兒都不顯眼。這駝背的小老頭兒瘦得皮包骨頭,初來乍到,渾身牛糞味兒,一緊張就直抽抽的下巴上長著參差不齊的胡須。他的嘴邊、眼角布滿褶子,要是能攏到一塊兒,快趕上一條運河了。兩片薄嘴唇往後繃著,一副苦相。他身上的外套、馬甲、長褲、領結都好像被耗子啃得體無完膚了似的,腳上的靴子也慘不忍睹。他的腳指頭全往腳尖上擠。那副潦倒不堪的模樣,就算在大草原上也真是讓人看不過去,但他是個白人,因此他一屁股坐在爹的椅子上要剃頭刮臉的時候,爹還是往他身上套了件圍裙,幹起了活兒。跟平常一樣,爹照顧他的腦袋,我料理他腳底下的皮鞋,這哪還是鞋呀,露在外麵的腳指頭比皮子還多。

過了幾分鍾,愛爾蘭人斜眼看看四下裏無人,輕聲對爹說:“你可信《聖經》?”

哎,一提到上帝我爹就跟吃錯了藥似的,這下子他可坐不住啦。“哎喲,老爺,可不是嘛。《聖經》上的詩文我全都會哪。”

那糟老頭子笑了笑。說不上是真笑還是假笑,因為他老板著臉,根本不會笑。但是他的嘴唇好像咧了咧。談起上帝他顯得挺高興,這也不出奇,因為他全仗著上帝的榮耀才四處奔波,還因為他本人正是殺人狂魔約翰·布朗,堪薩斯地界的第一號流氓,大模大樣地坐在荷蘭佬兒的小酒館裏,腦袋值一千五百美元懸賞,堪薩斯州境內半數居民要跟他打官司。

“棒極了。”他說,“跟我說說,你最喜歡《聖經》的哪一章?”

“哦,我全喜歡。”爹說,“但是我最喜歡《哈西結書》《啊哈帛書》《特勞特書》,還有《教皇書》。”

老家夥擰起眉毛。“我怎麽不記得我讀過這些?”他說,“我可是從頭念到尾來著,念了好幾遍呢。”

“我也記不準了,”爹說,“但是,不管你會的是哪一段,陌生人,我的天,如果你樂意說給我聽聽,我可是很樂意聽聽的。”

“我很樂意,老弟。”那陌生人說,“先說這一段:‘塞耳不聽我主哀求的,他將來也將呼號哀求。’[1]”

“乖乖老天爺呀,這說得可真好!”爹蹦起多高,兩隻靴子撞得啪啪響,“再來一段我聽聽。”

“我主伸出手去,觸摸所有邪惡,使其湮滅。”

“我的心坎裏熱乎乎的!”爹說,又蹦起來,拍著手道,“再來幾句!”

那老笨蛋嘴裏可就沒了把門兒的了。“將基督徒置於罪前,他將撲上去攥住它的脖子!”

“接著來,陌生人!”

“讓那黑奴脫離罪惡的暴君!”老笨蛋差不多撕破喉嚨了。

“這可真是金句!”

“將那犯罪的撕成碎片,就跟稻穀秸稈似的!讓那為奴的永世不得翻身!”

“說得好!”

這倆活寶你一言我一語,簡直成了荷蘭佬兒亨利酒館的眾矢之的,兩個人周圍一米五之內起碼圍上來十個人,其實那些跑買賣的,摩門教徒、印第安人、妓女——包括約翰·布朗本人——本可以趴到爹耳朵旁邊,一句悄悄話就能救他一命,因為堪薩斯邊境地界就是為了黑奴這檔子事兒才給卷到戰爭裏頭的。勞倫斯城遭了劫。總督跑得沒了影,根本沒有王法。從帕爾米拉來到堪薩斯城的白人拓荒者全都給密蘇裏州的馴馬師身上踹了個遍。可爹什麽都不知道。他從來沒踏出荷蘭佬兒的酒館方圓一千六百米。然而大家全不吭聲。爹這個宗教狂熱分子手裏一把剪子夾得咯咯響,嘴裏嗬嗬傻笑。“哦,聖靈可是要來了!基督的鮮血!錯不了!把那秸稈子剁碎!剁碎!我覺著我已得見我主真顏!”

酒館驀然安靜了。

荷蘭佬兒亨利偏挑這工夫走了進來。

荷蘭佬兒亨利·夏曼是個虎背熊腰的日耳曼種,光腳也足有六掌[2]高,肥掌酷似剁肉刀,唇色如同小牛肉,嗓門高得像打雷。他是我的主子,我爹、我姑姑、我姑父,還有幾個印第安女人也是他的人,而且歸他獨享。說起那荷蘭佬兒,就算買個白人來使喚也不是辦不到。爹是頭一個進門的黑奴,所以有點兒特權。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荷蘭佬兒晌午照例來收錢的時候,爹就打開藏在理發椅背裏的雪茄盒子,老老實實地奉上錢去。這一天偏就逢著中午。

荷蘭佬兒走過來,伸手到爹的理發椅背後,打開盒子,拿了錢,轉身剛要走,一眼瞥見坐在爹椅子上的老家夥,覺得礙眼。

“你看著怪眼熟的。”爹說,“你叫什麽名字?”

“舒博爾·摩根。”那老家夥說。

“你到我們這地界兒幹啥來了?”

“找活兒幹。”

荷蘭佬兒猶豫了一刻,斜眼睨著老家夥。他覺著怪不對勁兒。“我屋子後頭有些木頭等著劈。”他說,“半天給你五十美分。”

“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不過我不幹。”老家夥說。

“七十五美分。”

“不幹。”

“那給你一美元怎麽樣?”荷蘭佬兒問道,“一美元可不少了。”

“我不要。”老家夥嘟嘟囔囔地說,“我等著考瓦河來船呢。”

“那船還得兩個禮拜才來。”荷蘭佬兒說。

老家夥擰起眉毛。“要是你不介意,我正坐這兒跟基督教兄弟談《聖經》上的金玉良言呢。”他說,“您為什麽不發您的財,砍您的木頭去,要不然我主上帝還以為你是隻蠢頭蠢腦的肥豬。”

那年月,荷蘭佬兒身上老是帶著一把叫作“胡椒瓶”的轉管手槍。槍雖小巧,火力可不含糊。四根槍管。近距離射擊厲害得很。荷蘭佬兒把它塞在褲子的前口袋裏,好隨時掏槍。連槍套也省了。直接塞進前口袋。他伸手掏槍,四根槍管指著地麵,攥著槍跟那老棺材瓤子接著說。

“這種話隻有那種嘴裏還叼著**的揚基佬兒才說得出。”他說。有幾個人起身躲出去了。可老家夥穩如泰山一般,紋絲兒不動。“老爺,”他對荷蘭佬兒說,“這話可不客氣。”

那時候我還同情荷蘭佬兒來著。他不是個歹人。說實話,荷蘭佬兒對我,對爹,對我姑姑、姑丈和那幾個印第安娘們兒都挺照顧,那幾個娘們兒專跟他幹那種勾當。他還有兩個弟弟,威廉和杜爾瑞,他供他們大把花錢,把錢寄給給遠在德國的老娘,還有幾個別的娘們兒,再加上他弟弟威廉從蚊子溪和別處哄來的婊子們,全都吃他的穿他的,這可不簡單,因為那威廉連個爛貨也不如,在堪薩斯地界兒跟哪個都能稱兄道弟,獨跟老婆孩子處不來。除了這些,荷蘭佬兒還有一座小農場、幾頭奶牛、幾隻雞、兩頭騾子、兩匹馬、一個屠宰場,還有一座酒館。荷蘭佬兒身上的擔子可不輕,每天隻睡兩三個小時。說實話,其實荷蘭佬兒亨利自己的日子過得也不比黑奴輕鬆多少。

他後退一步,手裏的“胡椒瓶”還指著地麵。“站起來。”

理發椅架在一座木頭台子上。老家夥不緊不慢,起身走下來。荷蘭佬兒扭頭對酒保說:“遞給我一本《聖經》。”酒保照做。接著荷蘭佬兒走到老家夥身邊,一隻手拿著《聖經》,另一隻手握著槍。

“我得讓你對這《聖經》起個誓,說你支持蓄奴製,支持美國憲法,”他說,“否則你這老貨就別想走出去。可如果你是個廢奴州那邊兒過來的、藍肚皮的謊話包,我就用這把手槍爆了你的頭,讓你的耳朵裏流出白花花的腦漿子。手,放在《聖經》上。”

就在那當兒,我就瞧出約翰·布朗老頭兒是個什麽人了。不是什麽善良人,而是個大魔頭。可老家夥獨獨一樁事情不在行,他扯不來謊話——手上按著《聖經》就更不行了。這下子他給怔住了。他一甩手,按住《聖經》,眼神頭一次直勾勾的。

“你叫什麽名字?”荷蘭佬兒問。

“舒博爾·艾薩克。”

“我記得你剛才說是舒博爾·摩根。”

“摩根是我的中間名。”

“你有幾個名字?”

“要那麽多名字幹嗎用?”

說話間,縮在角落裏一張桌子旁睡覺的老醉鬼德克給吵醒了。德克坐起身來,斜眼掃著房間裏的東西,嘟嘟囔囔地說:“怎麽搞的,荷蘭佬兒,那邊的家夥瞧著像是約翰·布朗老頭兒。”

一聽這話,荷蘭佬兒的兩個兄弟威廉和杜爾瑞,還有一個叫詹姆斯·道爾的小夥子——這三個人改天才歸西呢——全從門口的桌子旁站起來,拔出柯爾特手槍指著那老家夥,圍攏過去。

“此話當真?”荷蘭佬兒問道。

“什麽話?”老家夥說。

“你是約翰·布朗老頭兒?”

“我說我是了嗎?”

“這麽說,你不是了?”荷蘭佬兒說,倒鬆了口氣似的,“那你到底是誰?”

“我是造物主的孩子。”

“你這老東西,還管自己叫孩子。你究竟是不是約翰·布朗老頭兒?”

“主安排我是誰我就是誰。”

荷蘭佬兒把《聖經》往地下一扔,手裏的“胡椒瓶”抵住老家夥的脖子敲了敲。“別放狗屁,你這蠢腦殼,上帝怎麽不拿雷劈死你!約翰·布朗老頭兒,到底是不是你?”

打我認識他到今天,已經過去好多年了,約翰·布朗老頭兒從來不動聲色,連掉腦袋——不管掉他的腦袋還是旁人的腦袋——也不例外,可關係到我主上帝,那可大不相同。他看著荷蘭佬兒亨利把那本《聖經》碰到地上,胡亂嚷嚷著上帝的名諱,惡向膽邊生。老家夥按捺不住火氣,繃緊了臉。再說出話來,可不像個愛爾蘭人了。他不再壓著嗓門說話了。原來他的真嗓子又高又細,跟石墨線一樣緊繃繃的。

“你用造物主的大名口出不遜,也不怕閃了舌頭,”他冷冷地說,“隻要神聖榮耀的主一聲令下,我就以他之名鏟除禍害。你手裏那把破槍一個子兒也不值。我主動個手指頭,就奪了你的槍去。”

“少放狗屁,有本事報上你的名字,叫上帝劈死你。”

“不許再以上帝的名諱動粗口,先生。”

“狗屁!我想怎麽叫就怎麽叫,叫那拖著老二的上帝劈死你!我衝死狗的屁眼兒裏嚷嚷,然後從你那吃屎的揚基佬兒的嗓子眼兒裏灌下去,叫你這遭上帝雷劈的黑種翻個個兒!”

老家夥大怒,身子一晃,從理發椅上蹦下來,一抖大衣,亮出一把鋒利的小刀。雖說他快得像一條響尾蛇,可荷蘭佬兒手裏的槍管早抵住老家夥的喉嚨,就差拉開槍栓了。

他還真沒含糊。

“胡椒瓶”的脾氣可不是誰都摸得準的。它不像柯爾特步槍或是一般的步槍那麽好對付。槍膛裏填的是火藥粉,不能受潮,偏偏那天荷蘭佬兒身上的臭汗和嘴裏的臭詞兒全噴到自己的兩隻大手裏了,隻能這麽解釋了,當時那荷蘭佬兒剛一拉開槍栓,隻聽得槍膛裏一聲怪叫,“謔!”走火了。槍管炸了一根,碎片稀裏嘩啦撒了一地。荷蘭佬兒扔了槍摔在地板上,跟頭牛犢子似的亂哼哼,他的手都快炸飛了。

另外三個用柯爾特手槍指著布朗老頭兒的家夥後退了一步,免得臉上濺了老家夥的腦漿——其實他們個個恨不得親手崩出老家夥的腦漿子——可一眨眼工夫,那老東西便繳了那把夏普斯步槍,三人張大了嘴,瞪著那把仍在冒煙的半截槍管子。

“我說過,我主上帝動動手指頭,就奪了你的槍。”他說,“萬王之王一到,惡蟲臭蛆皆回避。”他用那夏普斯槍戳了戳荷蘭佬兒的脖子,用眼覷著另外三個小子說:“把你們的手槍都放在地板上,否則我要他命。”

他們全乖乖聽話,老家夥手裏攥著槍,轉向酒館裏的眾人,大聲說:“我是約翰·布朗。我是波特瓦特米步槍隊的上尉。蒙我主上帝的祝福而來,要將本州境內的黑人悉數解放。任何人膽敢阻攔,叫他嚐嚐我的葡萄粒兒和火藥的厲害。”

哈,當時屋子裏至少站著半打醉鬼,個個揣著槍,可竟沒一個人敢掏出來,因為布朗老頭兒簡直神了,把大夥兒都震住了。他瞟了一圈,和和氣氣地說:“這地方每一名黑奴,不管你藏在哪裏,都請出來吧。你現在自由了。跟我走。不要怕,我的孩子。”

哈,屋子裏也有幾個來跑腿兒,或是伺候主子的黑人,可大都躲在桌子底下抖得跟樹葉子似的,等著爆發槍戰呢,老家夥這幾句話一出口,這些人全都躥出來,四散奔逃,一個都沒落下,撒丫子就逃。除了他們那死命往家逃的挨刀砍的後腦殼,你什麽也看不見。

老家夥望著他們一哄而散。“他們還沒得到我主的拯救。”他咕噥了一句。但是他那解救人類的事業還沒完呢,他朝著站在一旁、體似篩糠的我爹走過去說,我爹正念叨著:“祖啊,祖啊……”

老家夥覺得爹挺主動,因為爹用黑人土話說“祖啊”,而老家夥說的是“主”,在我聽來,都順耳得很。他拍拍我爹的後背,心裏挺舒坦。

“朋友,”他說,“你是個聰明人。你和你那半黑不白的可憐的閨女都得到了祝福,你們接受了我們神聖的救世主的安排,自由地生活,你的下半輩子也用不著窩在這邪惡的巢穴裏,與這些有罪的野蠻人為伍了。你現在是自由人。從後門走出去吧,我手裏有槍,就對著這些野蠻人,我將帶你走向自由,以錫安國之王的名義!”

爹怎麽想我不知道,可我自己耳朵裏灌滿了什麽國王呀,野蠻人呀,錫安國呀之類的詞兒,老家夥手裏的步槍那麽一晃悠,他說的“閨女”那個詞兒叫我咋都想不通。沒錯,我身上套著個土豆袋子,跟那年月裏大多數黑人孩子一個樣兒,我那半黑不白的膚色和卷曲的頭發也讓城裏好些小子使勁兒笑話我,用拳頭招呼也不管用。可是,在荷蘭佬兒的酒館裏,就連印第安人都知道我是個小夥子。我那年紀還沒到愛女孩子的時候,畢竟在我摸爬滾打的酒館裏,女人們幾乎個個嘴裏叼著雪茄煙,大嚼豬下水做的肉腸子,身上臭得跟老爺們差不多。但是就連那些為人不齒的、那些灌多了酒的、那些棉鈴象甲蟲和棉鈴都分不清的、那些辨不明紅黃藍綠的,都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我不是個娘們兒。剛要分辯,房間裏突然響起一陣刺耳的尖叫聲,我隻得住了口。可我立馬就發現那號叫聲正是從我自己的嗓子裏出來的,我得承認我沒忍住,尿褲子了。

爹嚇呆了。他站在那兒,抖得跟一袋子棉花殼兒似的:“老爺,我的亨利呃,他不……”

“我們沒時間檢查你是不是個神經病,先生!”老家夥厲聲說,把爹那後半截話堵了回去,他手裏還握著那槍站在屋子中央。“我們得走了。你們這幾位朋友有種,我得把你們連同那亨麗埃塔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嗨,叫我說什麽好呢!我大名可是喚作亨利·沙克爾福德的呀。可那老家夥聽我爹說了個“我的亨利呃,他可……”就以為我喚作“亨麗埃塔”,那老家夥的腦袋瓜子隻是這麽一根筋,說什麽就是什麽。他才懶得管到底當不當得真呢。就算當不得真,他也給它硬生生拗成真。他真算得上是白人中的一條男子漢。

“可我那兒子……”

“有點兒膽子吧。”他對我爹說,“那林子裏還有隻老公羊等著抓呢。《喬爾書》頭一章第四段兒說得好:‘棉花地裏蟲一走,早有蝗蟲撲上來。待到蝗蟲飛走時,早有尺蠖上來啃。尺蠖啃光田裏棉,還有那毛蟲等在後。’”

“這話說的是個啥意思?”

“你隻管待在這兒,總有條路給你討生活。”

“可我那兒子可不是黑……”

“噓!”老家夥說,“沒時間磨牙。日後給這閨女講《聖經》的時候再細說。”

說著,他便拽起我的手——那支夏普斯槍還上著膛呢——往後門退走。我聽見順著後巷馬蹄兒聲音嘚嘚直響。他來到門口時,暫時放開我的手去推門,這時我爹衝他撲了過去。

說時遲那時快,荷蘭佬兒撲向那扔在地上的柯爾特手槍,一把抓起來,用那仍滾燙的槍口指向老家夥,扣動了扳機。

子彈沒打中老家夥,卻擊中了門框,一片碎木頭向兩邊迸出去約二十厘米遠,跟一把飛刀似的直插在門邊上,筆直筆直的,齊胸高——我爹正好趕到。“噗”的一聲當胸戳了進去。

一個後滾翻,我爹摔在地上,當場氣絕。

這當兒,馬蹄聲更急,已到了我們身邊,老家夥一腳踢開了門。

荷蘭佬兒亨利坐在地上嘶吼:“賊黑鬼!你欠我一千二百美元呢!”

“跟我主上帝要去吧,你這異教徒。”老家夥說完便一把扯住我,噔噔幾步奔入小巷,遠走高飛,沒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