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期羅馬與意大利2
前麵已經提醒過大家注意意大利城市模式的推廣。然而,在意大利獲得公民權之後則是另一番光景。盡管我們不太清楚,但顯然新的羅馬共同體擁有相對同質的政製(架構)且適於城市社會。實際上,在與其他共同體交往時,羅馬很難在城市中心(這一政製)之外還考慮其他。隨著新羅馬共同體的建立,意大利公民權的獲得對城市中心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刺激,而這似乎又反過來成為促進意大利羅馬化的因素。
關於羅馬化現象,至少有兩個層麵必須加以研究。從精英的層麵開始研究可能最容易。精英階層相對的高度流動性一直是羅馬體製的重要特征。自然,一個家族之中從未有人擔任官職的人,很少能像蓋烏斯·馬略和西塞羅那樣達到執政官的高位。但一個家族通過幾代人時間獲得執政官之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一個人如果是家族中首位官至執政官或者其他高官者,他就會被稱為“新人”(novus homo),並由此使自己及後代獲得貴族身份。在整個共和國曆史上,一個家族如果來自新近獲得公民權的共同體,那麽可能隻需一代人時間,此家族就踏上了通向高官之位的晉升之途。公元前91—前89年間,大量意大利地區居民獲得公民權,他們的晉升軌跡與上述內容並無二致。到了奧古斯都時代,元老院中充斥著來自最近才獲得公民權的共同體的精英成員,其中很多人的後代將會升至執政官之位。晉升之路所需的是那些一向有效的優勢,比如與已經手握大權者的友誼、財富、演說技藝與軍事才能等等(見第五章,共和國後期的意大利作家)。
將意大利居民作為一個整體對其羅馬化加以評估則要困難得多。我們得承認:存在著不識字且窮得沒有資格加入羅馬軍隊的田間勞動者,但我們對他們的文化程度一無所知。我們所有的知識即便不是與精英相關,至少也是與接近精英的人相關。由於存在著這樣的局限性,要了解整個意大利共有本地文化的生存或湮滅狀況,有四種標識性因素值得注意:語言、宗教習俗、家庭結構和喪葬儀式。其中這最後一種特別有用,因為有不少相關的考古實物可以佐證。
語言方麵的證據非常引人注目。直到公元前91年,埃特魯裏亞北部地區大體上保持著原貌,並未受到羅馬的影響。說到拉丁語銘文,這一地區的情況也十分特殊,同樣直到公元前91年,都沒有拉丁語銘文。但在蘇拉之後的一代人時間裏,這裏出現了雙語銘文,而在西塞羅生活期間,埃特魯裏亞語實際上已完全消失。薩莫尼烏姆的情況難以評估,因為公元前82—前81年間蘇拉加於此地的毀滅使這裏直至愷撒時期都鮮有城市生活。當地銘文所用的語言之中,有一種現代學者所知的奧斯坎語(Oscan),該語言確已消失。然而,沉默的爭辯才是危險的。再往南的盧卡尼亞地區,同樣的模式產生了,並無任何理由說明這是蘇拉的責任。這裏的奧斯坎語銘文無疑被拉丁語銘文取而代之。羅薩諾迪瓦格利奧(Rossano di Vaglio)的近期發掘提供的證據也值得一提,此地的一處盧卡尼亞鄉村聖所在蘇拉之後成為鄰近城市波騰提亞(Potentia)行政機構的一部分。
有關宗教習俗與家庭結構的證據相當稀少。有資料顯示,在西塞羅生活的時代,尚存的宗教多樣性痕跡,比如各地不同的曆法,已經消失了;決定婚姻與繼承的各項規則穩固地趨於統一。關於喪葬習俗的證據很多,遍及整個意大利。這些證據持續不斷地描述了這一變化過程,即獨具特色,往往亦是偉大而古老的各地喪葬習俗,正被相對統一的配套習俗所取代。自然,在死者財富方麵依然保持著極大多樣性,不過這已是另一議題。
如果蘇拉與奧古斯都之間的時代真的在羅馬化程度方麵有了進步,問題依然存在,即為何會有如此進步?主要原因要在公元前59年與公元前1世紀20年代初的老兵安置過程中尋找。此過程始於公元前59年,“偉人”格涅烏斯·龐培(Cn. Pompeius Magnus)的東部戰爭老兵接受安置,這些士兵數量巨大,他們曾一起長期服役,現在喪失了家園,以組群方式被安置在遠離出生地的地方。此舉對下一代人的影響是:不論是在老家還是在這些人定居的共同體中,現存的社會結構被粉碎。其結果便是帝國早期的意大利社會,這可能是羅馬革命最為重要也最為持久的影響。
延伸閱讀
M. Beard和M.H. Crawford的Rome in the Late Republic(London, 1984)除對本章涉及的主要問題提供了批判性敘述之外,還包含了對共和時期曆史領域古代史料現有譯著的詳細闡述,以及研究共和國末期的詳細書目。
T. Cornell和J. Matthews的Atlas of the Roman World(Oxford, 1982)包含了對羅馬史的出色簡介和地圖、圖片精選。
在羅馬史著作中,值得注意的有R.M. Ogilvie的Early Rome and the Etruscans(London, 1976);M.H. Crawford的The Roman Repubic(London, 1978),H.H. Scullard的History of the Roman World 753-146 BC, 4th edn.(London, 1981)和From the Gracchi to Nero,(4th edn. London, 1976);以及P.A. Brunt的Social Conflicts in the Roman Republic(London, 1971)。
T.R.S. Broughton的Magistrates of the Roman Republic(New York, I-II, 1960; III, 1987)提供了逐年編排的行政官員名單及相關史料、現代學術觀點的出處。
關於該領域近期著作的分析,見M.H. Crawford的‘Roman and Italy’,載於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71(1981),153-60. 重要專著如E.T. Salmon的Roman Colonisation(London, 1969;The Making of Roman Italy(London, 1983,盡管該書僅關注政治方麵);A.N. Sherwin-White的The Roman Citizenship, 2nd. edn.(Oxford, 1973);E. Badian的Foreign Clientelae(Oxford, 1958);P.A. Brunt的Italian Manpower(Oxford, 1976);E. Gabba的Republican Rome, the Army and the Allies(Oxford, 1976);T.P. Wiseman的New Men in the Roman Senate(Oxford, 1971);E.T. Salmon, Samnium and the Samnites(Cambridge, 1967)。
在羅馬政治體係方麵,可參考H.F. Jolowicz和B. Nicholas的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Roman Law(Cambridge, 1972);E.S. Staveley的Greek and Roman Voting and Elections(London, 1972)。
關於羅馬宗教,參見J.A. North的會議論文Conservatism and change in Roman religion, 載於Papers of the British School at Rome44(1976),1-12; 及J.H.W.G. Liebeschuetz的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Roman Religion(Oxford, 1979)。
關於羅馬政治活動的運作,見M. Gelzer的The Roman Nobility(Oxford, 1969);P.A. Brunt的Nobilitas and Novitas, 載於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72(1982),1-17; K. Hopkins, Death and Renewal(Cambridge, 1983),ch.2。
關於羅馬與外部世界的互動,見K. Hopkins的Conquerors and Slaves(Cambridge, 1978),ch.1; W.V. Harris的War and Imperialism in Republican Rome, 327-70 B.C.(Oxford, 1979);J.A. North的The Development of Roman Imperialism, 載於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71(1981),1-9; A.D. Momigliano的Alien Wisdom(London, 1975);W.V. Harris編輯的The Imperialism of the Roman Republic(Rome, 1984)。
關於革命時期意大利麵貌的變化,見L. Keppie的Colonisation and Veteran Settlement in Italy 47-14 B.C.(London, 1983)。
[1]指伊庇魯斯(Epirus)國王皮洛士(Pyrrhus)。——譯注
[2]即所謂的布匿戰爭(Punic Wars)。——譯注
[3]此處指古羅馬廣場(Roman Forum)。它緊鄰羅馬發源地帕拉丁、卡皮托林等山丘,原為墓地,後成為羅馬最重要的公共空間之一,因此佛魯姆(Forum)也具有了引申義:廣場。——譯注
[4]又作“森都利亞大會”。——譯注
[5]常見譯名“大法官”(praetor)或可譯為“行政長官”,早期相當於軍隊副司令。——譯注
[6]原文可能有誤,未查到該河流。——譯注
[7]即公元前390年洗劫羅馬的高盧部落。——譯注
[8]即代價高昂的勝利。——譯注
[9]指非洲西北部。——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