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伏羲考2
2. 共工
相傳共工也是人麵蛇身,其證如下:
共工人麵蛇身朱發。(《大荒西經》注引《歸藏·啟筮篇》)
共工,天神,人麵蛇身。(《淮南子·墬形篇》高注)
西北荒有人焉,人麵朱髴(發),蛇身人手足,而食五穀,禽獸頑愚,名曰共工。(《神異經》)
此外又有三個旁證:
(1)共工氏之子曰句龍。《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
(2)共工氏之臣人麵蛇身。《海外北經》曰:“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人麵蛇身而青。”《大荒北經》曰:“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環。”郭璞說相繇即相柳。《廣雅·釋地》曰:“北方有民焉,九首蛇身,其名曰相繇。”
(3)共工即雄虺。《天問》:“康回馮怒,墬何[11]以東南傾?”王《注》曰:“康回,共工名也。”“康”與“庸”俱從“庚”聲,古字通用,故《史記·楚世家》“熊渠……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索隱》引《世本》“康”作庸,秦《詛楚文》“今楚王熊相康回無道”,董逌釋作“庸回”。《天問》之“康回”即《堯典》之“庸違”。不過《堯典》那一整段文字似乎從未被讀懂過。原文如下:
帝曰:“谘疇[12]若予采。”
驩兜曰:“都共工方鳩僝(栫)功。”
帝曰:“籲!靜言庸違(回),象(潒)恭(洪)滔天。”
帝曰:“谘四嶽。湯湯洪水方割(害)[13],懷山襄(囊)陵,浩浩滔天。下民其谘,有能俾乂?”
僉曰:“於!鯀哉。”
《周語》下靈王太子晉說:“昔共工氏……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禍亂並興,共工用滅。其在有虞,有崇伯鯀,播其**心,稱遂共工之過。”《堯典》的話完全可與《周語》相印證。“僝”當讀為栫,《說文》曰:“以柴木壅水也。”“方鳩栫功”即《周語》之“壅防百川”[14]。“象”是“潒”之省,“潒”即“**”字。“恭”當從“水”作“恭”,即“洪”之別體。“滔天”即下文之“浩浩滔天”,指洪水。“潒洪滔天”即《淮南子·本經篇》所謂“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周語》之“害天下”亦指此而言[15]。“庸違”當從《左傳·文十八年》《論衡·恢國篇》《潛夫論·明暗篇》《吳誌·陸抗傳》作“庸回”。但自《左傳》以來,都將“庸回”解為“用邪”,《史記·五帝本紀》也譯為“用僻”,實在是大錯。(向來解釋下句“象恭滔天”的各種說法,也極可笑。)實則“庸回”是“潒洪滔天”的主詞,正如“共工”是“方鳩栫功”的主詞,庸回與共工是一個人。《天問》《招魂》都有“雄虺九首”之語,郝懿行說就是《山海經》“九首蛇身”的相柳,很對。其實共工之臣與共工還是一樣,相柳九首,共工也可以九首。“雄虺”與“庸回”聲近,“雄虺九首”就是共工。共工人麵蛇身,所以又稱雄虺。“庸回”是“雄虺”的聲假字,“康回”則是“庸回”的異文。
3. 祝融
據《鄭語》,祝融之後八姓;《世本》(《史記·楚世家》索隱引)及《大戴禮記·帝係姓篇》,均作六姓;據《鄭語》韋昭《注》,八姓又可歸並為五姓。現在對照各說,列表如下:
巳姓是龍族(詳上),所以巳的別封董姓中有豢龍氏。羋姓的越也是龍族(亦詳上),而夔也有說是龍類的。《說文》曰:“夔,神魖也,如龍一足。從夊。象有角、手、人麵之形。”《文選·東京賦》薛綜《注》曰:“夔,木石之怪。如龍有角,鱗甲光如日月。見則其邑大旱。”小篆“夔”亦從“巳”,與金文“龍”從“巳”同意,所以《尚書》夔、龍通稱。羋姓又有蠻羋,而荊本在荊蠻。其實古代南方諸侯都稱蠻,所以夔越也還是蠻。羋姓四支都是蠻,“羋”也許就是“蠻”之聲轉。“蠻”字從“蟲”,《說文》曰“南蠻蛇種”,龍為羋姓是龍族的確證。巳、羋二姓都是龍族,而都出於祝融,則祝融可能也是龍子。“融”字從“蟲”,本義當是一種蛇的名字。《東山經》曰:
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麵蛇身而赤,身長千裏[16]。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視乃明。不食,不寢,不息。風雨是謁。是燭九陰,是謂燭龍。(《大荒北經》)
鍾山之神,名曰燭陰。視為晝,暝為夜,吹為冬,呼為夏。不飲不食,不息,患為風。身長千裏。……其為物,人麵蛇身,赤色,居鍾山下。(《海外北經》)
燭龍在雁門北,蔽於委羽之山,不見日。其神人麵龍身而無足。(《淮南子·墬形篇》)
4. 黃帝
黃帝是龍的問題很簡單。
軒轅之國……人麵蛇身,尾交首上。(《海外西經》)
軒轅黃龍體。(《史記·天官書》)
中央土也,其帝黃帝,其佐後土……其獸黃龍。(《淮南子·天文篇》)
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史記·封禪書》)
黃帝將亡,則黃龍墜。(《開元占經·龍魚蟲蛇占篇》引《春秋握誠圖》)
現在隻舉黃帝後十二姓中的僖、巳二姓為例,來證明黃帝的別姓也是龍族。(1)《晉語》四司空季子曰:“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巳,滕,箴,任,荀,僖,姞,嬛,依是也。”舊音曰:“僖或為釐。”《潛夫論·誌氏姓篇》亦作釐。《魯語》下仲尼曰:“(防風)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為漆姓。在虞、夏、商為汪芒氏,於周為長狄,今為大人。”《史記·孔子世家》“漆”作“釐”(《說苑·辨物篇》同),索隱曰:“釐音僖。”王引之說“漆”為“來”之誤,“來”與“釐”通(《經義述聞》二○),甚確。據孔子說,防風氏春秋時為“大人”;《大荒北經》曰“有大人之國,釐姓”,這是王說很好的證據。王氏又據《晉語》黃帝之後有僖姓,即釐姓,來證明防風氏是黃帝之後,這說也確。《博物誌》二曰:“大人國,其人……能乘雲而不能走,蓋龍類。”《大荒東經》注引《河圖玉版》曰:“從昆侖山以北九萬裏,得龍伯國,人長三十丈。”《初學記》一九引《河圖龍魚》作“長三丈”,《列子·湯問篇》曰:“龍伯之國有大人,舉足不盈數步而暨五山之所,一釣而連六鼇。”龍伯國即大人國,大人國是“龍類”,所以又名龍伯國。黃帝是龍,大人國是黃帝之後,所以也是龍類。(2)黃帝十二姓中也有巳姓,巳是龍(見上)。黃帝之後的巳姓與祝融之後的巳姓,從圖騰的立場看來,還是一姓,因為黃帝、祝融都是龍。
5. 匈奴
匈奴的龍圖騰的遺跡,可以用下列各點來證明:
每年祭龍三次,名曰“龍祠”。《後漢書·南匈奴傳》:“匈奴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
舉行龍祠時,首領們會議國家大事,名曰“龍會”。《南匈奴傳》又曰:“單於每龍會議事(左賢王),師子輒稱病不往。”
祭龍的地方名曰“龍城”,或“龍庭”。《史記·匈奴傳》“五月大會龍城,祭其先、天地、鬼神”(龍城《漢書》作“龍庭”),《索引》引崔浩曰:“西方胡皆事龍神,故名大會處為龍城。”《文選》班固《封燕然山銘》“躡冒頓之區落,焚老上之龍庭”,注曰:“龍庭,單於祭天所也。”
習俗有“龍忌”。《淮南子·要略篇》“操合開塞,各有龍忌”,許《注》曰:“中國以鬼神之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謂‘請龍’。”《後漢書·周舉傳》:“太原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鹹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晉染胡俗是深,故也有龍忌。《墨子·貴義篇》:“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若用子之言,則是禁天下之行者也。’”這大概也是龍忌。劉盼遂說墨翟是北狄種,這裏所講的是匈奴風俗(《燕京新聞》民國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自然為龍類。《晏子春秋·諫》下篇曰:“維翟(狄)人與龍蛇比。”《呂氏春秋·介立篇》:“晉文公反國,介子推家不肯受賞,自為賦詩曰:‘有龍於飛,周遍天下,五蛇從之,為之丞輔。龍反其鄉,得其處所,四蛇從之,得其露雨。一蛇羞之,槁死於中野。’懸書公門而伏於山下。”稱君為龍,臣為蛇,也是胡俗,即所謂“維翟人與龍蛇比”(互參上條)。
人麵龍身。《開元占經·客星占六篇》引郗萌曰:“客星舍匈奴星,人麵龍身留十餘日不去,胡人內相賊,國家兵起,邊人來降。”
由上觀之,古代幾個主要的華夏和夷狄民族,差不多都是龍圖騰的團族,龍在我們曆史與文化中的意義,真是太重大了。關於龍,可說的話還多得很,因為限於篇幅,我們隻能將《山海經》裏所見的人麵蛇身或龍身的神(包括上文已討論的和未討論的),列一總表於下,以結束本文。請注意表中各神的方位分布。
民國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
三 戰爭與洪水
我們分析多數的洪水遺民故事,發現其中心母題總不外乎:(一)兄妹之父與雷公鬥爭;(二)雷公發洪水;(三)全人類中唯兄妹二人得救;(四)二人結為夫婦;(五)遺傳人類。這些又可歸納為兩個主要元素。洪水不過是一種戰略,或戰禍的頂點,所以(一)(二)可歸並為A戰爭。兄妹配婚與遺傳人類是祖宗崇拜的推源故事,所以(四)(五)可歸並為B宗教。(三)兄妹從洪水中得救,是A與B間的連鎖。這兩個元素恰恰與那說明古代社會的名言“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原則相合。關於B項,即祖宗崇拜的宗教,上節已講得很多了。在本節我們要專門討論屬於A項的戰爭故事了。
我們若要在漢籍中尋找這故事的痕跡,洪水是個好線索。《淮南子·覽冥篇》曰:
這故事與共工有關。可以由下列幾點證明:(一)黑龍即共工,詳上文論句龍;(二)“四極廢,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載”,即所謂“天傾西北,地傾東南”,其事據《楚辭》《淮南子》,乃是共工觸山的結果。《楚辭·天問》曰:“康回馮怒,墬何以東南傾?”王《注》曰:“康回,共工名也。”《淮南子·原道篇》曰:“昔共工之力觸不周之山,使地東南傾。”《天文篇》曰:“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傾西南,故水潦塵埃歸焉。”(三)所謂“**水”即洪水,相傳為共工所致。《尚書·堯典》曰:“靜言庸違,象(潒)恭(洪)滔天。”庸違《論衡·恢國篇》《潛夫論·明暗篇》作庸回,即《天問》之康回,亦即共工。“潒(同**)洪滔天”即《淮南子·本經篇》所謂“共工振滔洪水”。又《周語》下曰“昔共工氏……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荀子·成相篇》曰“禹有功,抑下鴻(洪),辟除民害逐共工”,《史記·律書》曰“顓頊有共工之陣以平水土”,都暗示洪水與共工有關。《補史記·三皇本紀》直說女媧收拾的殘局是共工造成的。
當其(女媧)末年也,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強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與祝融戰。不勝而怒,乃頭觸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維缺。女媧乃煉五色石以補天,斷鼇足以立四極,聚蘆灰以止滔水,以濟冀州。於是地平天成,不改舊物。
《路史後記》二並說共工是女媧滅的。
太昊氏衰,共工惟始作亂,振滔洪水,以禍天下。隳天綱,絕地紀,覆中冀,人不堪命。於是女皇氏(女媧)役其神力,以與共工氏較,滅共工氏而遷之。然後四極正,冀州寧,地平天成,萬民複生。
司馬貞將《淮南子·原道篇》與《天文篇》的共工爭帝觸山和《覽冥篇》的女媧補天治水糅在一起說,羅泌又將《本經篇》的共工振滔洪水和《覽冥篇》的女媧故事打成一片,確乎都是很有道理的。
在漢籍中發動洪水者是共工,在苗族傳說中是雷公,莫非雷公就是共工嗎?我們是否能找到一些旁證來支持這個假設呢?較早的載籍中講到雷公形狀的都說是龍身人頭。
《海內東經》:“雷澤中有雷神,龍身而人頭,鼓其腹則雷。”
《淮南子·墬形篇》:“雷澤有神,龍身人頭,鼓其腹而熙。”
共工亦人麵蛇身。
《淮南子·墬形篇》高《注》:“共工,天神,人麵蛇身。”
《大荒西經》注引《歸藏啟筮》:“共工人麵蛇身朱發。”
《神異經》:“西北荒有人焉,人麵朱發,蛇身人手足,而食五穀,禽獸頑愚,名曰共工。”
而其子名曰句龍(見前),其臣亦人麵蛇身。
《海外北經》:“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人麵蛇身而青。”
《大荒北經》:“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環。”
然則共工的形狀實與雷神相似,這可算共工即雷神的一個有力的旁證。古字回與雷通,吳雷(《楚公逆鎛》)一作吳回(《大戴禮記·帝係篇》《史記·楚世家》《大荒西經》),方雷(《晉語》四)一作方回(《淮南子·俶真篇》,《後漢書·周盤傳》注引《列仙傳》,四八目),雷水(《穆天子傳》《水經·河水注》)一作回水(《天問》《漢書·武帝紀·瓠子歌》),是其例。共工,《論衡》。《潛夫論》引《尚書》作庸回,《天問》作康回,疑庸回、康回即庸雷、康雷。此說如其可靠,則共工即雷神,完全證實了。
共工在曆史上的聲譽,可算壞極了。他的罪名,除了招致洪水以害天下之外,還有“作亂”和“自賢”兩項。前者見《呂氏春秋·**兵篇》和《史記·楚世家》,後者見《周書·史記篇》。在《左傳》中則被稱“四凶”之一。
少皞氏有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庸回,服讒搜慝,以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
注家都說窮奇即共工,大概是沒有問題的。因此許多有盛德的帝王都曾有過誅討共工的功。帝嚳誅滅共工,見《淮南子·原道篇》和《史記·楚世家》。顓頊戰敗共工之卿浮遊,見《汲塚瑣語》。唐氏(帝堯)伐共工,見《周書·史記篇》。帝舜流共工於幽州,見《尚書·堯典》。
禹的功勞尤其多,攻共工,見《大荒西經》;伐共工,見《荀子·議兵篇》及《秦策》;逐共工,見《荀子·成相篇》;殺共工之臣相柳或相繇,見《海外北經》及《大荒北經》。此外不要忘記上文已表述過的女媧殺黑龍,實即殺共工。苗族傳說沒有把共工羅織成一個千古罪人。他們的態度較老實,較幼稚,隻說兄弟二人因爭財產不睦,哥哥一氣,便發起洪水來淹沒弟弟所管領的大地。如故事(10)。他們也不諱言自己的祖先吃了敗仗,以致受傷身死,如故事(2)。因此將這仇恨心理坦率地表現在故事(1)中,便說母親病重,告訴兒子:“若得天上雷公的心來吞服,便可痊愈。”總之,漢、苗兩派的故事,作風雖不同,態度雖有理智與感性之別,但內中都埋藏著一個深沉的、遼遠的仇恨,卻沒有分別。
這次戰爭之劇烈,看《淮南子》中《覽冥》《天文》兩篇所述,便可想見。四極廢,九州裂,天傾西北,地傾東南,其破壞性之大以至於此。神話期曆史上第一有名的涿鹿之戰,也許因時期較近,在人們記憶中較為鮮明,若論其規模之大,為禍之慘烈,似乎還比不上這一次。但洪水部分,我以為必係另一事,它之加入這個戰爭故事,是由於傳說的黏合作用。遠在那渺茫的神話時期,想來不會有如後來智伯、梁武所用的水戰的戰術。洪水本身是怎麽回事,是另一問題。它的慘痛的經驗,在人類記憶中留下很深的痕跡,那是顯而易見的。它的被羼入這戰爭故事,正表示那場戰爭之激烈;天災與人禍,正因慘烈性的程度相當,而在人類記憶中發生黏合作用。為明了戰爭在這個故事中的重要性高於洪水,我們還可以引另一故事作一比較。奉祀槃瓠的傜佘,雖與奉祀伏羲的苗不同族,但是同係的兩個支族,那是不成問題的。而且“槃瓠”“伏羲”一聲之轉,明係出於同源,而兩故事中相通之處也很多。這些問題下文還要詳細討論。現在我們要提出的是槃瓠故事中完全沒有洪水,而戰爭卻是故事的一個很重要的成分。這也反映出在伏羲故事中,洪水本不是包含在戰爭中的一部分,而是另外一件獨立的事實,和戰爭偶然碰頭了,因而便結了不解之緣。換言之,戰爭的發生或許在苗和傜佘未分居的時代,所以在兩支傳說中都保存著這件事的記憶。洪水則是繼分居後苗族獨有的經驗,所以它隻見於苗族傳說,而不見於傜佘傳說。
古代民族大都住在水邊,所謂洪水似乎即指河水的泛濫。人們對付這洪水的手段,大致可分三種:(一)最早的辦法是“擇丘陵而處”,其態度是消極的、逃避的。消極中稍帶積極性的是離水太遠的高處不便居住、近水的丘陵不夠高時,就從較遠的高處挖點土來把不夠高的填得更高點,這便是所謂“墮高堙庳”;次之(二)是壅防,即築初步的或正式的堤;後(三)是疏導,堙塞從古以來就有了,疏導的發明最晚,都用不著討論。壅防的起源卻不太早。《穀梁傳·僖九年》載齊桓公葵丘之盟(前651)曰“毋壅泉”,似乎是最早的記載。一百年後,周“靈王二十二年(前550),穀洛鬥,將毀王宮,王欲壅之”(《周語》下)。太子晉大大發揮一通壅防的害處。大概春秋中葉以後,壅防之事已經盛行了。以農業發展與土地開辟的情形推之,“壅泉”之盛於此時,倒是合理的。再早便不大可能了。若說神話初產生時,人們便已知道“壅泉”之法,因而便說共工曾實行此法,那卻很難想象了。
古籍說到共工與洪水的,有下列各書:
《尚書·堯典》:“共工方鳩僝(栫)功……象(潒)恭(洪)滔天。”
《周語》下:“昔共工氏……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
《淮南子·本經篇》:“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堯典》“潒洪滔天”即《淮南子》“振滔洪水”,已詳上文。但這是說發動洪水,而沒有說到如何發動的方法。“墮高堙庳”假定是共工時代可能的現象,大致沒有什麽問題。《堯典》“方鳩僝功”之僝應讀為栫,《說文》訓為“以柴木壅”,此即《周語》所謂“壅防百川”。如果上文我們判斷的不錯,壅泉之法,至春秋時代才開始盛行,那麽傳說中共工壅防百川的部分,可能也是春秋時產生的。本來《周語》“共工氏……欲壅防百川”的話就是太子晉口中的,而說到“共工方鳩僝功”的《堯典》,有人說是戰國作品,雖未必對,但恐怕最早也不會在春秋之前。總之,我們相信洪水傳說盡可能很早,共工發動洪水,尤其以壅防百川的方法來發動洪水,卻不必早。既然共工發動洪水的傳說不能太早,那麽在顓頊、共工的戰爭故事中,洪水部分是後加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四 漢苗的種族關係
上文我們已經證明了伏羲、女媧確是苗族的祖先,我們又疑心那稱為伏羲氏的氏族或是西周褒國後裔之南遷者。褒是姒姓國,夏禹之後,然則伏羲氏的族屬與夏後氏相近了。伏羲與龍的關係是無可疑的事實。夏與龍的關係,以下麵各事證之,似乎也不成問題:
《海內經》注引《歸藏·啟筮篇》曰:“鯀殛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化為黃龍。”《初學記》二二,《路史後記》一二《注》引“化為黃龍”並作“是用出禹”。
《天問》:“應龍何畫?河海何曆?”王注曰:“禹治洪水時,有神龍以尾畫地,導水所注當決者,因而治之也。”其實助禹治水的龍本即禹自己,後期傳說始分為二。
夏王多乘龍的故事。A.《禦覽》九六引《括地圖》“夏後德盛,二龍降之,禹使範氏禦之以行”。(《博物誌》八,敦煌舊抄《瑞應圖》引《神靈記》略同。)B.《海外西經》“夏後啟於此儛九代,乘兩龍”,《大荒西經》“有人珥兩青蛇,乘兩龍,名曰夏後開”,《注》引《歸藏鄭母經》“夏後啟筮禦飛龍登於天,吉”。C.《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帝賜之(孔甲)乘龍,河漢各二”;
《史記·封禪書》“夏得木德,青龍止於郊”。伏羲氏與夏後氏既然皆與龍有這樣密切的關係,我疑心二者最初同屬於一個龍圖騰的團族。在後圖騰社會變為氏族社會,這團族才分為若幹氏族,伏羲氏與夏後氏便是其中之二。既為兩個分離的氏族,所以各自有姓,伏羲氏姓風,夏後氏姓姒。褒亦姒姓國,本是龍圖騰的支裔,所以也有先君二龍的傳說。
漢族所傳的共工,相當於苗族所傳的雷神,也是上文證明過的。共工既相當於雷神,則共工的對手可能也相當於雷神的對手了。雷神的對手是伏羲。共工的對手,據漢籍所傳,有以下各種說法:
(一)帝嚳高辛氏
《淮南子·原道篇》:“昔共工……與高辛爭為帝。”
《史記·楚世家》:“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
(二)顓頊
《淮南子·天文篇》:“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
同上《兵略篇》:“顓頊嚐與共工爭矣。”
《史記·律書》:“顓頊有共工之陣以平水土。”
《瑣語》:“昔者共工之卿浮遊敗於顓頊。”
(三)帝堯陶唐氏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篇:“堯……又舉兵而誅共工於幽州之都。”
《周書·史記篇》:“昔有共工自賢……唐氏伐之,共工以亡。”
《大戴記·五帝德篇》:“帝堯……流共工於幽州,以變北狄。”
(四)帝舜
《尚書·堯典》:“舜……流共工於幽州。”
《淮南子·本經篇》:“舜之時,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及(五)禹
《荀子·議兵篇》:“禹伐共工。”(《秦策》同)
《荀子·成相篇》:“禹有功,抑下鴻,辟除民害逐共工。”
《大荒西經》:“西北海之外……有禹攻共工之山。”
《海外北經》:“共工之臣曰相柳氏……禹殺相柳。”(《大荒北經》作相繇)
除帝嚳外,其餘各說都可以有法溝通。舜流共工,據《堯典》,本在舜受禪後堯未死前,故共工也可說是堯流的。若依《韓非子》,堯禪位於舜,共工以為不平,堯遂流之,則流共工正在唐、虞禪讓之際,其負責的人更是兩說皆可了。《周書》的看法與韓非同,大概是比較近確的。流共工的事既然可以這樣看,則關於四凶中其餘三凶,可以類推。講到四凶,有一個極有趣的現象,那便是不但如世人所習知的堯(或舜)誅四凶,顓頊與禹似乎也有同樣的事跡。試分別證之如下:
(一)三苗
《墨子·非攻》下篇曰:
昔者三苗大亂,天命殛之。……高陽乃命禹於玄官……以征有苗。
然則誅三苗是顓頊的命令,而禹執行之。此外諸書單說禹伐有苗很多,不具舉。總之,對誅三苗這事,顓頊和禹都有份兒。
經注引《紀年》曰:
《世本》及《大戴記·帝係篇》亦皆曰:“顓頊產鮌。”《墨子·尚賢》中篇曰:
五 伏羲與葫蘆
(一)洪水造人故事中的葫蘆
在中國西南部(包括湘西、貴州、廣西、雲南、西康)諸少數民族中,乃至在域外,東及中國台灣,西及越南與印度中部,都流傳著一種兄妹配偶型的洪水遺民再造人類的故事(以下簡稱洪水造人故事),其母題最典型的形式是:
一個家長(父或兄),家中有一對童男女(家長的子女或弟妹)。被家長拘禁的仇家(往往是家長的弟兄),因童男女的搭救而逃脫後,發動洪水來向家長報仇,但對童男女,則已預先教以特殊手段,使之免於災難。洪水退後,人類滅絕,隻剩童男女二人,他們便以兄妹(或姊弟)結為夫婦,再造人類。
這是原始智慧的寶藏,原始生活經驗的結晶,舉凡與民族全體休戚相關,而足以加強他們團結意識的記憶,如人種來源、天災經驗與民族仇恨等等,都被象征式地糅合在這裏。它的內容是複雜的,包含著多樣性而錯綜的主題,因為它的長成通過了漫長時間的累積。主題中最重要的,無疑是人種來源,次之或許是天災經驗,再次是民族仇恨等等。本文便專以人種來源這個主題為研究對象,所有將被討論的諸問題都以這一點為中心。
普遍都稱這些故事為“洪水故事”,實有斟酌餘地。我們在上文已經提到故事的社會功能和教育意義,是在加強民族團結意識,所以在故事中那意在證實血族紐帶的人種來源——即造人傳說,實是故事最基本的主題,洪水隻是造人事件的特殊環境,所以應居從屬地位。依照這觀點,最妥當的名稱該是“造人故事”。如果再詳細點,稱之為“洪水造人故事”,那“洪水”二字也是帶有幾分限製詞的意味的。我疑心普遍隻注意故事中的洪水部分而忽略了造人部分,是被洪水事件本身的戲劇性所迷惑的。其實這純是我們文明社會的觀點,我們知道,原始人類從不為講故事而講故事,他們任何行為都具有一種實用的目的。
正如造人是整個故事的核心,葫蘆又是造人故事的核心。但在討論故事中作為造人素材的葫蘆之前,我們得先談談作為避水工具的葫蘆。
分析四十九個故事的內容(參看表一),我們發現故事情節與葫蘆發生關係的有兩處,一是避水工具,一是造人素材。本來在原始傳說中,說法愈合理,照例是離原始形態愈遠,因此在避水工具中(參看表二),葫蘆和與它同類的瓜,我們疑心應該是較早期的說法;其餘如鼓桶臼箱甕床和舟,說得愈合理,反而愈是後來陸續修正的結果。這一點交代以後,我們再來研究造人素材(參看表三)。在第一組(物中藏人,由物變人)的六種不同形式中:
1.男女從葫蘆中出;
2.男女坐瓜花中,結實後,二人包在瓜中;
3.造就人種,放在鼓內;
4.瓜子變男,瓜瓤變女;
5.切瓜成片,瓜片變人;
6.播種瓜子,瓜子變人。
五種屬於葫蘆和與之同類的瓜,一種是鼓,看來鼓中容人,似比葫蘆和瓜更合理,實則它的合理性足以證明它的訛誤性,說不定鼓中藏人種,正是受了那本身也是訛變的“鼓中避水說”的感染而變生的訛變。因此,我們主張在討論問題時,這一條“造就人種,放在鼓內”可以除外,要不就權將“鼓”字當作“瓜”字之訛也行。這一點辯明以後,我們可以進而討論全部造人素材的問題,便是造人素材與葫蘆的關係問題。
和避水工具一樣,關於造人素材的說法,也可分為較怪誕與較平實的兩組,前者我們稱為第一組,後者稱為第二組。第一組的六種形式上文已經列舉過,現在再將第二組分作兩類列舉於下:
第一類像物形:1. 像瓜;2. 像雞卵;3. 磨石仔。
第二類不成人形:1. 肉球、肉團(坨)、肉塊;2. 無手足(腿臂)、無頭尾、無耳目口鼻(麵目);3. 怪胎;4. 血盆。
第一類的第三項與第二類的第二項,沒有嚴格的界限。有時說到“磨石仔”,又說到“無手足”之類,在這種場合,我們便將它歸入“無手足……”項下。依上述愈合理、愈失真的原則,我們疑心這第二組內離葫蘆愈遠,離人形愈近的各種形式,也是後起的合理化的觀念形態。而最早的傳說隻是人種從葫蘆中來,或由葫蘆變成。八寨黑苗(7),短裙黑苗(8),說童男女自身是從石蛋出來的,生苗或說蛋(15),或說白蛋(17),或說飛蛾蛋(18),暗示最初的傳說都認為人類是從自然物變來,而不是人生的。而且蛋與葫蘆形狀相近,或許蛋生還是葫蘆生的變相說法。至於避水工具中的葫蘆,也還是抄襲造人素材的葫蘆的。可能造人和洪水根本是兩個故事,《生苗起源歌》(16, 17, 18)隻講造人,不提洪水,似乎還保存著傳說的原始形態(生苗是一個在演化進程中最落後的民族)。我們疑心造人故事應產生在前,洪水部分是後來黏合上去的,洪水故事中本無葫蘆,葫蘆是造人故事的有機部分,是在造人故事兼並洪水故事的過程中,葫蘆才以它的渡船作用,巧妙地做了鏈接兩個故事的紐帶。總之,沒有造人素材的葫蘆,便沒有避水工具的葫蘆,造人的主題是比洪水來得重要,而葫蘆則正做了造人故事的核心。
(二)伏羲女媧與匏瓠的語音關係
以上所論都是純理論的假設,最後判斷當然有待於更多更精密的民俗調查材料。這樣的材料,可惜我們目前幾乎一點也沒有。然而說除了民俗調查材料,目前我們在這題目上,便沒有一句話可說,那又不然。
總觀以上各例,使我們想到伏羲、女媧莫不就是葫蘆的化身。或仿民間故事的術語說,一對葫蘆精。於是我注意到伏羲、女媧兩名字的意義。我試探的結果,“伏羲”“女媧”果然就是葫蘆。
苗族傳說以南瓜為伏羲、女媧的第二代。漢族以葫蘆(瓜)為伏羲、女媧本身,這類親與子易位,是神話傳說中常見的現象,並不足妨礙苗族的伏羲與伏羲妹即漢族的伏羲、女媧。至於為什麽以始祖為葫蘆的化身,我想是因為瓜類多子,是子孫繁殖的最妙象征,故取以相比擬。《開元占經》六五《石氏中官占篇》引《黃帝占》曰:“匏瓜星主後宮。”又曰:“瓠瓜星明,則……後宮多子孫;星不明,後失勢。”同上引《星官製》曰:“匏瓜,天瓜也。性內文明而有子,美盡在內。”《大雅·緜篇》以“緜緜瓜瓞”為“民之初生……”的起興,有意與此正同。
根據上麵的結論,有些零星問題,可以附帶地得到解決。
1. 女媧作笙
古代的笙是葫蘆做的。《白虎通·禮樂篇》:“瓠曰笙。”苗人亦以葫蘆為笙,見劉恂《嶺表錄異》,朱輔《溪蠻叢笑》。女媧本是葫蘆的化身,故相傳女媧作笙。《禮記·明堂位》“女媧之笙簧”,《注》引《世本》曰“女媧作笙簧”。
2. 伏羲以木德王
葫蘆是草木之類,伏羲是葫蘆的化身,故曰伏羲木德。曹植《庖犧畫讚》“木德風姓”,宋均《春秋內事》“伏羲氏以木德王”。《禦覽》七八引《帝王世紀》:“太昊庖犧氏……首德於木,為百王先。”
[1] 原脫此“雷”字,今依文義補。
[2] 《史記》作“蛟”,誤。說詳下注。
[3] 下文說高祖“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龍”。高祖自己是龍,他母親也當是龍。《正義》引《陳留風俗傳》曰:“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鄉。天下平定,使使者以梓宮招幽魂,於是丹蛇在水自灑,躍入梓宮。”可證劉媼也原是龍。這裏劉媼一龍,神一龍,正是二龍。
[4] 《莊子·天運篇》作“蟲雄鳴於上風,雌應鳴於下風而風化”。“蟲”即“螣”之聲轉。螣從朕聲,侵部,蟲冬部,二部古音最近,故章炳麟合為一部。《韓非子·十過篇》“螣蛇伏地”,《事類賦》注十一引“螣”亦作“蟲”。
[5] 原缺“外”字,依《博物誌》二補。
[6] 今本“黑身手足乘兩龍”作“珥兩青蛇踐兩青蛇”,此從郭《注》引一本改。
[7] 參看附圖。
[8] 王充、鄭玄、許慎都以巳為蛇,不誤。不但古字像蛇形,上古聲母“巳”(*dz-)、蛇(*dé-)亦相近。
[9] “酂”原誤作“被”,從王引之校改。
[10] “循”原誤作“修”。
[11] “何”下原衍“故”字,從《禦覽》三六,《事類賦》注四引刪。
[12] “谘疇”二字原倒,從段玉裁乙正。
[13] “懷”上原衍“****”二字,從臧琳刪。
[14] 《廣雅·釋器》:“瀀,涔,栫也。”《天問》問鯀事曰:“僉曰可(原誤何)憂,何不課而行之?”“憂”即“瀀”字。共工壅水曰栫,鯀壅水曰瀀,“栫”、“瀀”二字異而義同,可以互證。
[15] 徐文靖已疑“滔天”即下文之“浩浩滔天”,但仍未解“象恭”二字。
[16] “身長千裏”原誤作注文四字,從《類聚》七九《楚辭補注》一○引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