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道教的精神
自東漢以來,中國曆史上一直流行著一種實質是巫術的宗教;但它卻有極卓越的、精深的老莊一派的思想做它理論的根據,並奉老子為其祖師,所以能自稱為道教。後人愛護老莊的,便說道教與道家實質上全無關係,道教生生地拉著道家思想來做自己的護身符,那是道教的卑劣手段,不足以傷道家的清白。另一派守著儒家的立場而隱隱以道家為異端的人,直認道教便是墮落了的道家。這兩派論者,前一派是有意袒護道家,但沒有完全把握道家思想的真諦;後一派,雖對道家多少懷有惡意,卻比較了解道家,但仍然不免於“皮相”。這種人可說是缺少了點曆史眼光。一個東西由一個較高的階段退化到較低的,固然是常見的現象,但那較高的階段是否也得有個來曆呢?較高的階段沒有達到以前,似乎不能沒有一個較低的階段,我常疑心這哲學或玄學的道家思想必有一個前身,而這個前身很可能是某種富有神秘思想的原始宗教——或更具體點講,一種巫教。這種宗教,在基本性質上恐怕與後來的道教無大差別,雖則在形式上與組織上盡可截然不同。這個不知名的古代宗教,我們可暫稱為古道教,因之自東漢以來道教即可稱之為新道教。我以為與其說新道教是墮落了的道家,不如說它是古道教的複活——不,古道教也許本來就沒有死過,新道教隻是古道教正常的、自然的組織而已。這裏我們應把宗教和哲學分開,作為兩筆賬來清算。從古道教到新道教是一個係統的發展,所以應排在一條線上。哲學中的道家是從古道教中分泌出來的一種質素。精華既已分泌出來了,那所遺下的渣滓,不管它起什麽發酵作用,精華是不能負責的。古道教經過一個時期的醞釀,後來發酵成天師道一類的形態——這是宗教自己的事,與那已經和宗教脫離了關係的道家思想何幹?道家不但對新道教墮落了的行為可告無罪,它並且對古道教還有替它提煉出一些精華來的功績。道教隻有應該感謝道家的。但道家是出身於道教,恐怕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它若嫌這出身微賤,而想避諱或抵賴,那卻是不應當的。
我所謂古道教究竟是什麽樣的東西呢?詳細的說明,不是本文篇幅所許的,我現在隻能簡要提出幾點來談談。
後世的新道教雖奉老子為祖師,但真正接近道教的宗教精神的還是莊子。《莊子》書裏實在充滿了神秘思想,這種思想很明顯是一種古宗教的反映。《老子》書中雖也帶有很濃的神秘色彩,但比起《莊子》似乎還淡得多。從這方麵看,我們也不能不同意多數近代學者的看法,以為至少《老子》這部書的時代,當在《莊子》後。像下錄這些《莊子》書中的片段,不是一向被“得意忘言”的讀者們認為是莊子的“寓言”,甚或行文的辭藻一類的東西嗎?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禦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癘,而年穀熟。……之人也,物莫之傷,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熱。(《逍遙遊》)
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豨韋氏得之,以挈天地;伏羲氏得之,以襲氣母;維鬥得之,終古不忒;日月得之,終古不息;堪壞得之,以襲昆侖;馮夷得之,以遊大川;肩吾得之,以處大山;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顓頊得之,以處玄宮;禺強得之,立乎北極;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廣,莫知其始,莫知其終;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說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東維,騎箕尾而比於列星。(《大宗師》)
至人神矣,大澤焚而不能熱,河漢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飄風振海而不能驚。若然者,乘雲氣,騎日月,而遊乎四海之外,死生無變於己。(《齊物論》)
以上隻是從《內篇》中抽出的數例,其餘《外雜篇》中類似的話還不少。這些決不能說是寓言(莊子所謂“寓言”有它特殊的含義,這裏暫不討論),若是寓言,作者自己必先對於其中的可能性及真實性毫不懷疑,然後才肯信任它有闡明或證實一個真理的效用。你是決不會用“假”以證明“真”或用“不可能”以證明“可能”的,莊子想也不會采用這樣的辯證法。其實莊子所謂“神人”“真人”之類,在他自己是真心相信確有其“人”的。他並且相信本然的“人”就是那樣具有超越性,現在的人之所以不能那樣,乃是被後天的道德仁義之類所斫喪的結果。他稱這本然的“人”為“真人”或“神人”或“天”,理由便在於此。
我們隻要記得,靈魂不死的信念是宗教的一個最基本的出發點,對莊子這套思想,便不覺得離奇了。他所謂“神人”或“真人”,實即人格化了的靈魂。所謂“道”或“天”實即“靈魂”的代替字。靈魂是不生不滅的,是生命的本體,所以是真的;因之,反過來這肉體的存在便是假的。真的是“天”,假的是“人”。全套的莊子思想可說從這點出發。其他多多少少與莊子接近的,以貴己重生為宗旨的道家中各支派,又可說是從莊子推衍下來的情緒。把這些支派次第排列下來,我們可以發現神秘色彩愈淺,愈切近實際,陳義也愈低,低到一個極端,便是神仙家、房中家(此依《漢誌》分類)等低級而變態的養形技術了。馮芝生先生曾經說,楊朱一派的“貴生重己”說僅僅是不傷生之道;而對於應付他人傷我的辦法,隻有一“避”字訣。然人事萬變無窮,害盡有不能避者。老子之學,乃發現宇宙間事物變化之通則,知之者能應用之,則可希望“沒身不殆”。莊子之《人間世》亦研究在人世中,吾人如何可入其中而不受其害。然此等方法,皆不能保吾人以萬全。蓋人事萬變無窮,其中不可見之因素太多故也。於是老學乃為打穿後壁之言曰: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
此真大徹大悟之言。莊學繼此而講“齊死去,同人我”。不以害為害,於是害乃真不能傷。由上麵的分析,馮先生下了一個結論:“老子之學,蓋就楊朱之學更進一層;莊子之學,則更進二層也。”馮先生就哲學思想的立場,把楊、老、莊三家所陳之義,排列成如上的由粗而精的次第,是對的。我們現在也可就宗教思想的立場,說莊子的神秘色彩最重,與宗教最接近;老子次之;楊朱最切近現實,離宗教也最遠。由楊朱進一步,變為神仙房中諸養形的方技;再進一步,連用“漸”的方式來“養”形都不肯幹,最好有種一服而“頓”即“變”形的方藥——那便到了秦皇漢武輩派人求“不死藥”的勾當了。莊和老是養神,楊朱可謂養生,神仙家中一派是養形、另一派是變形——這樣由求靈魂不死變到求肉體不死,其手段由內功變到外功,外功中又由“漸”以至“頓”——這便包括了戰國、秦、漢間大部分的道術和方技。而溯其最初的根源,卻是一種宗教的信仰。
除道家神仙家外,當時還有兩派“顯學”,便是陰陽與墨家了。這兩家與宗教的關係,早已被學者們注意到了,這裏無須申論。我們現在應考核的,是兩家所與發生關係的是種什麽樣的宗教——即上文所謂古道教,還是另一種或數種宗教。關於這一點,我們首先可以回答,他們是不屬於儒家的宗教。由古代民族複雜的情形看去,古代的宗教應當不止一種。儒家雖不甘以宗教自命,其實也是從宗教衍化或解脫出來的,而這種宗教和古道教截然是兩回事。什麽是儒家的宗教呢?胡適之先生列舉過古代宗教迷信的三個要點:
一、一個有意誌知覺,能賞善罰惡的天帝;
二、崇拜自然界種種質力的迷信如祭天地日月山川之類;
三、鬼神的迷信,以為人死有知,能作禍福。故必須祭祀供養他們。
胡先生認為這三種迷信“可算得是古中國的國教,這個國教的教主是‘天子’”,並說“天子之名,乃是古時有此國教的鐵證”。胡先生以這三點為古中國“國教”的中心信仰是對的;但他所謂“古中國”似乎是包括西起秦隴、東至齊魯的整個黃河流域的古代北方民族,這一點似有斟酌的餘地。傅孟真先生曾將中國古代民族分為東西兩大係,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察(不過所謂東西,當指他們遠古時的原住地而言,後來東西互相遷徙,情形則較為複雜)。我以為胡先生所謂“國教”,隻可說是東方民族的宗教,也便是儒家思想的策源地。至於他所舉的三點,其實隻能算作一點,因為前兩點可歸並到第三點中去。所謂“以為人死有知,能作禍福”的“鬼神迷信”確乎是宗教信仰的核心。其實說“鬼神迷信”不如單說“鬼的迷信”,因為在儒家的心目中,神隻是較高級的鬼,二者隻有程度的懸殊,而無種類的差異。所謂鬼者,即人死而又似未死,能飲食、能行動。他能作善作惡,所以必須以祭祀的手段去賄賂或報答他。總之事鬼及高級鬼——神之道,一如事人,因為他即生活在一種不同狀態中的“人”,他和生人同樣,是一種物質,不是一種幻想的存在。明白了這一層,再看胡先生所舉的第一點。既然那作為教主的人是“天子”——天之子,則“天”即天子之父,天子是“人”,則天子之父按理也必須是“人”了。由那些古代帝王感天而生的傳說,也可以推到同樣的結論。我們從東方民族的即儒家的經典中所認識的“天”,是個人格的“天”,那是毫不足怪的。這個天神能歆饗飲食,能作威作福,原來他隻是由人死去的鬼中之最高級者罷了。天神即鬼,則胡先生的第一點便歸入第三點了。
《魯語》載著一個故事,說吳伐越,鑿開會稽山,得到一塊奇大無比的骨頭,碰巧吳使聘魯,順便就在宴會席上請教孔子。孔子以為那便是從前一位防風氏的諸侯的遺骸。他說:
山川之靈,足以紀綱天下者,其守者為神,社稷之守為公侯,皆屬於王者。
吳使又問:“防風所守的是什麽?”他又答道:
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為漆姓。在虞、夏、商、周為汪芒氏,於周為長狄,今為大人。
這證明了古代東方民族所謂山川之神乃是從前死去了的、管領那山川的人,而並非山川本身。依胡先生所說祭山川之類是“崇拜自然界種種質力的迷信”,那便等於說儒家是泛神論者了。其實他們的信仰中毫無這種意味。胡先生所舉的第二點也可以歸入第三點。
儒家鬼神觀念的真相弄明白了,我們現在可以轉回去討論道家了。上文我們已經說過,道家的全部思想是從靈魂不死的觀念推衍出來的。以儒道二家對照了看,似乎儒家所謂死人不死,是形骸不死;道家則是靈魂不死。形骸不死,所以要厚葬,要長期甚至於永遠地祭祀。所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之“在”,乃是物質的存在。唯怕其不能“如在”,所以要設屍,以保證那“如在”的最高度的真實性。這態度可算執著到萬分,實際到萬分、也平庸到萬分了。反之,道家相信形骸可死而靈魂不死,而靈魂又是一種非物質的存在,所以他對於喪葬祭祀,處處與儒家立於相反的地位。《莊子·列禦寇篇》載有莊子自己反對厚葬的一段話,但陳義甚淺,無疑是出於莊子後學的手筆。倒是漢朝“學黃老之術”而主張“贏葬以反真”的楊王孫發了一篇理論,真能代表道家的觀念。
且夫死者終身之化,而物之歸者也。歸者得至,化者得變,是物各反其真也。反真冥冥,亡聲亡形,乃合道情。夫飾外以華眾,厚葬以鬲真,使歸者不得至,化者不得變,是使物各失其所也。且吾聞之:精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離形,各歸其真,故謂之鬼,鬼之言歸也,其屍塊然獨處,豈有知哉?裹以幣帛,鬲以棺槨,支體絡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鬱為枯臘,千載之後,棺槨朽腐,乃得歸土,就其真宅,由是言之,焉用久客?
這完全是形骸死去、靈魂永生的道理,靈魂既是一種“無形無聲”超自然的存在,自然也用不著祭祀的供養了。所以儒家的重祀祭祀,又因祭祀而重視禮文,在道家看來,真是太可笑了。總之儒家是重形骸的,以為死後,生命還繼續存在於形骸,他們不承認脫離形骸後靈魂的獨立存在。道家是重視靈魂的,以為活時生命暫寓於形骸中,一旦形骸死去,靈魂便被解放出來——而得到這種絕對自由的存在,那才是真的生命。這對於靈魂的承認與否,便是產生儒道二家思想的兩個宗教的分水嶺。因此二派哲學思想中的宇宙論、人生論或知識論,以至政治思想等,無不隨著這宗教信仰上先天的差別背道而馳了。
作為儒道二家的前身的宗教信仰既經判明了,我們現在可以回到陰陽家與墨家了。陰陽家的學說本身是一種宇宙論,就其性質講,與儒家遠而與道家近,是一望而知的。至於他們那天人相應的理論,則與莊子返人於天之說極相似,所以盡可以假定陰陽家與道家是同出於一個原始宗教的,司馬談論道家曰:
其為精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這裏分明是以陰陽家思想為道家思想的主體或間架,而儒、墨、名、法等隻有補充修正的附加作用。這也許是受陰陽家影響之後的道家的看法。然即此也可見陰陽家與道家的血緣,本來極近,所以他們的結合特別容易。錢賓四先生曾說“墨氏之稱墨,由於薄葬”。我認為稱墨與“薄葬”的關係如何還難確定,“薄葬”為墨家思想的最基本的核心,卻是可能的;若謂“薄葬”之義生於“節用”,那未免把墨家看得太淺薄了。何況節用很多,墨子乃專在喪葬上大做文章,豈不可怪?我疑心節葬的理論是受了重靈魂、輕形骸的傳統宗教思想的影響,把節葬與節用連起來講,不如把它和墨家重義輕生的態度看作一貫的發展。斤斤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儒家,雖也講“殺身成仁”,但那究竟是出於不得已。墨家本有輕形骸的宗教傳統,所以他們蹈湯赴火的姿態是自然的,情緒是熱烈的,與儒家真不可同日而語。墨家在其功利主義上雖與儒家極近,但這也可說是墨子住在東方,接受了儒家的影響,在骨子裏墨與道要調和得多,宋鈃、尹文不明明是這兩派間的橋梁嗎?我疑心墨家也是與道家出於那古道教的。《莊子·天下篇》的作者把墨翟、禽滑厘也算作曾經聞過古之道術者,與宋鈃、尹文、彭蒙、田駢、慎到、關尹、老聃、莊周等一齊都算作知“本數”的,而認“鄒魯之士,搢紳先生”所談的隻是“末度”。《天下篇》的作者顯然認為墨家等都在道家的圈子裏,隻有儒家當除外。他又說“道術將為天下裂”,然則百家(對儒而言)本是從一個共同的“道”分裂出來的,這個未分裂以前的“道”是什麽?莫非就是所謂古道教吧!這古道教如果真正存在的話,我疑心它原是中國古代西方某民族的宗教;與那儒家所從導源的東方宗教比起來,這宗教實在超卓多了,偉大多了,美麗多了,姑不論它的流裔是如何沒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