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成吉思汗、托馬斯·傑斐遜與上帝
在1787年初夏的一個夜晚,英國曆史學家愛德華·吉本坐在洛桑的自家花園洋房裏,即將完成他的羅馬帝國曆史巨著《羅馬帝國衰亡史》的最後一卷。該書共六卷,包括170位皇帝,跨越25個朝代,時間跨度長達1500多年,疆域橫跨歐、亞、非三大洲。從公元前44年3月15日尤利烏斯·愷撒被刺殺開始,直到1453年5月29日君士坦丁堡落入突厥人之手為止。吉本對帝國和皇帝的理解比古往今來任何學者都要深刻得多。
在這個為期15年的研究項目即將結束的時候,他不僅僅沉湎於過去,也在展望未來。他的注意力從地中海的帝國越過大西洋,轉向新成立的美國,這個注定要繼承羅馬帝國衣缽的國家。吉本被權力與宗教之間一直存在的奇特關係所吸引,因此他密切關注著美國社會關於宗教在社會、公共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所進行的熱烈討論。他曾在牛津大學讀書,而一些年輕的美國反叛者也曾在此就讀。吉本認為他們的理想過於激進,要付諸實踐將非常困難。哲學家有時冥想著理想的宗教自由,但沒有人知道如何創造一個能夠實現這種理想的社會,也沒有人知道如何執行法律以確保宗教自由。而美國人在托馬斯·傑斐遜的領導下,決心要賦予公民完全的宗教自由,並實現徹底的政教分離。
吉本在歐洲大陸接受過教育,也做過國會議員,因此他對權力和宗教之間的複雜關係有著獨到的見解。他不僅用理智來探索世界上的宗教,也用心靈去感受它們的存在。他曾是一位天主教徒、新教徒和自然神論者。在他的關於羅馬帝國和歐洲形成的曆史巨著裏,他細致地描述了宗教的興衰以及宗教迫害,他發現其中很少有值得稱道的地方。在窮其一生地研究之後,他得出了最後的結論:在政治與上帝的問題上,隻有一位帝王出類拔萃,與眾不同,那就是成吉思汗。
在他研究生涯的早期,當他在撰寫《羅馬帝國衰亡史》的前幾卷時,吉本和同時代人一樣,對匈奴人、突厥人和蒙古人抱有偏見,對他們的野蠻行徑深惡痛絕,對他們的領袖有些輕蔑,其中包括匈奴的阿提拉和成吉思汗(他稱之為“增吉思”)。當他逐漸成長為一個成熟的學者以後,他越來越多地從這些所謂的野蠻人身上發現了他們比歐洲文明的統治者更加值得尊敬的地方。他寫道,羅馬皇帝“充滿**但無德行”,批評他們缺乏政治和精神領袖的素養。[1]他對羅馬人荒唐的殘酷行徑進行了反思,他們首先迫害基督徒,然後在成為基督徒之後就開始迫害其他所有人。
在對西方曆史進行深入研究之後,吉本得出結論,歐洲並不是一個實行宗教自由的好榜樣。在《羅馬帝國衰亡史》的最後一章,他大膽地宣稱:“但成吉思汗的宗教最值得我們驚奇和讚賞。”他解釋道,在蒙古人的營地,不同的宗教“自由和諧”地生活在一起,隻要他們遵守“大劄撒”,即大法,那麽成吉思汗就尊重所有“最敵對教派的先知和教宗”的權利。相比之下,歐洲曆史上經常上演的一幕是,宗教狂熱分子“用殘酷的手段捍衛謬論”。“這些人可能會對這個所謂的野蠻人的做法感到困惑不解,因為他早就明白了哲學上的教訓,並按照他的法律,建立了一個有著純粹信仰和完美寬容精神的製度”。
但是很少有歐洲學者有機會對吉本的觀點進行評論,因為他的所有著作在歐洲大陸的大部分地區被禁了。天主教會把他的名字和書名印在梵蒂岡的《禁書名單索引》上,閱讀或印刷他的書是一種罪惡,在許多國家甚至屬於犯罪行為。他的思想太激進了,因此他的書一直列在教會的禁書名單上,直到1966年才解禁。
吉本在討論成吉思汗的生平時,插入了一個引人注目的小小注解,他把成吉思汗與歐洲哲學思想中的寬容聯係起來,而更令人驚訝的是,他還把這位帝王和剛剛出現的美國的宗教自由聯係起來。吉本寫道:“成吉思汗的宗教法律和洛克先生的思想有可能是完全一致的。”他還具體列舉了約翰·洛克在卡羅來納州憲法中所設想的烏托邦願景,那是洛克在1669年受他的雇主安東尼·阿什利·庫珀勳爵之托而設計的,其目的是治理新獲得的弗吉尼亞殖民地南部的北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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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撰寫關於蒙古帝國的《成吉思汗與今日世界之形成》一書時首次讀到吉本的精彩論述的。吉本著作中的那個小腳注隻是這部150萬字的巨著裏大約8000個腳注中的一個,但它吸引了我的注意。吉本是唯一一位把成吉思汗與我的故鄉南卡羅來納州聯係起來的曆史學家。他的說法令人激動,但也令人難以置信。盡管我很願意相信吉本的說法,但這種說法即使對我這個成吉思汗的崇拜者和蒙古文化的愛好者來說,似乎也顯得過於牽強。1206年建立的蒙古帝國和近六百年後建立的美國會有什麽可能的聯係呢?我沒有發現其他學者把這個想法當回事。但是,哪怕隻有一絲聯係,我也不願忽略。為了解決這個疑惑,也為了獲得心靈上的安寧,我決定去尋找證據來支持或反駁吉本的觀點。難道美國憲法中為人珍視的關於西式宗教自由的法律真的起源於亞洲?難道它不僅僅是啟蒙運動思想家的遺產,也是一位目不識丁的中世紀勇士的遺產?[2]
我當時沒料到,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將耗去我十二年的光陰。這本書是我受吉本的一個腳注啟發而撰寫的,可是我花費的時間幾乎和他完成六卷本的《羅馬帝國衰亡史》一樣長。
吉本認識到,歐洲思想界和社會大眾都強烈地渴望宗教自由,但哲學家、理想主義者、宗教異議人士以及政客們對如何就此進行立法各執己見,充滿分歧。人們是否必須首先信仰上帝才能獲得這種自由呢?是否需要設立一個由國家控製的國教呢?宗教自由是個人權利,還是隻限於已經設立的教會呢?個人是否可以拒絕隸屬於任何宗教,但仍然當一個公民呢?當時大多數有關宗教寬容的立法嚐試,涉及的主要是少數不同宗派的基督教會。他們稱所有信徒為一個共同體,但並沒有真正考慮個人的信仰自由是不是屬於任何宗教團體。
受吉本的啟發,我在最初幾年仔細閱讀了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以及他的雇主安東尼·阿什利·庫珀勳爵的相關著作,同時也研究了卡羅來納州基本法,這部憲法的手稿原件保存在距離我家隻有幾步之遙的查爾斯頓圖書館協會。[3]在卡羅來納州殖民地建立的這個理想化的社會模式,賦予了少數教派成員一些公民權利,但也對他們設置了許多新的限製,同時這部基本法承認英格蘭教會為官方唯一真正的宗教。該草案隻允許教會享有有限的宗教寬容,而不允許個人享有真正的宗教自由,甚至規定隻有那些支持政府的宗派才能享有宗教寬容。盡管這與成吉思汗總體的宗教寬容原則有某種相似之處,但我並沒有發現具體的證據說明成吉思汗的宗教政策啟發了後人的靈感——沒有相似的措辭或推論,甚至連一條能夠把它們聯係在一起的細小線索都沒有。
我不太情願地放棄了這種想法,即洛克曾受過成吉思汗所製定的法律的啟發,或我的家鄉南卡羅來納州也曾受到過這種思想的影響。然而更大的問題仍然沒有答案。美國的開國元勳是否曾經了解過成吉思汗的《大紮撒》,如果他們了解,他們是否借鑒過?於是我把注意力從洛克身上轉移到美國開國元勳們身上。很快,一個發現使我深受鼓舞,瑪莎·華盛頓曾送給她的丈夫一部關於成吉思汗的傳記小說——《成吉思汗:一個韃靼人的身世》(Zingis:A Tartarian History),這本書由安娜·德·拉·羅傑·圭爾汗創作,於1691年在法國出版,第二年便被譯成英文。[4]喬治·華盛頓把這本書藏在他的弗農山莊圖書館裏,直到現在仍在那裏。
我以為挖到了黃金,但結果卻是空歡喜一場。令人沮喪的是,雖然這本書已經躺在華盛頓的圖書館中三百多年了,但我找不到任何證據表明有人曾經讀過它。喬治·華盛頓從未提到過這本書,在他的公文或信件中也找不到任何地方提到過成吉思汗。我以為自己快找到答案了,但遲遲未至的證據讓我害怕自己隻是在追逐一個虛無縹緲的幻影。
幾年之後,我的樂觀情緒再次高漲起來。我偶然發現的證據表明,在查爾斯頓和波士頓之間往來的美國商人曾經進口並出售過關於這位蒙古領袖的書。除了喬治·華盛頓圖書館收藏的那本小說外,18世紀在美國殖民地最流行的書是《成吉思汗大帝傳:古代蒙古人和韃靼人的第一位帝王》(History of Genghizcan the Great: First Emperor of the Ancient Maguls and Tartars),這部權威性的長篇傳記由法國學者弗朗索瓦·佩蒂·德拉·克羅瓦於1710年出版。作為法國文化的鑒賞家,本傑明·富蘭克林為推廣這本書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在他的報紙上刊登廣告,通過在費城的郵局郵購渠道,將其分銷到整個美洲殖民地。
那麽,18世紀70年代誰買過這些關於成吉思汗的書?誰對他產生過興趣?那些書又怎麽樣了?我再次一頭紮進富蘭克林的大量文獻和著作中,我希望能尋找某種微妙的證據,能直接證明成吉思汗有關宗教寬容的法律曾經啟發過美國的國父們,從而促使他們做出賦予美國這個新生國家所有公民信仰自由的決定。當時的美國人和成吉思汗一樣,正試圖創建一個史無前例的新國家。18世紀的美國學者由於沒有自己的思想史,因此急於從一潭死水般的西方思想之外尋找政府和司法的模式。為了尋找更好的模式,他們廣泛閱讀,並對成吉思汗這位來自亞洲的領導者產生了濃厚興趣。但是,盡管富蘭克林對世界上所有話題似乎都有自己的看法,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任何有說服力的線索證明他的思想和蒙古人有聯係。
最後,我終於在美國的開國元勳中發現了關鍵的線索。《獨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馬斯·傑斐遜曾經購買了許多本佩蒂·德拉·克羅瓦的成吉思汗傳記。傑斐遜買了許多這本傳記的法文原版書,並將其作為禮物贈送給他人。他還送了一本給他的孫女——科妮莉亞·傑斐遜·倫道夫,作為她十七歲的生日禮物,並在書上題詞,鼓勵她好好研讀這本書。[1]他留下了兩本成吉思汗傳記,一本收藏在美國國會圖書館,另一本存放在弗吉尼亞大學圖書館,而這兩個圖書館都是托馬斯·傑斐遜創立的。直到1795年5月26日,傑弗遜還寫信給巴黎書商讓·弗朗索瓦·福樓樂,想要再訂購一本成吉思汗傳記,並要求這本書要“包裝精良,最好用皮革包裝,或者幹脆用海豹皮做封麵”。[5]
我小心翼翼地閱讀了由傑斐遜收藏過的成吉思汗傳記的複印本。這本書強調了成吉思汗的宗教寬容政策,並轉載了一個關於宗教自由的蒙古法律文本,佩蒂·德拉·克羅瓦曾強調,這是成吉思汗的第一個成文的法律條文。這本傳記指出,蒙古法律是用非常簡單的語言寫就的,是為每一種信仰的每個信徒賦予信仰自由的普通法。在1777年,也就是《獨立宣言》起草一年後,托馬斯·傑斐遜在為他的故鄉弗吉尼亞州起草美國第一部關於宗教自由的法律時,把他高尚的言辭寫進了法律。他在閱讀關於成吉思汗的書時已經接受了宗教自由的思想,還在成吉思汗傳記中發現了一個具體的方法——把他對宗教自由的渴望變成法律。宗教自由是一項個人權利,而不是教會的特權。
蒙古法律禁止任何人“因宗教原因打擾或騷擾任何人”。[6]同樣,傑斐遜的法律規定:“人不能……因宗教觀點或信仰而受迫害。”成吉思汗的法律堅持“每個人都有按照自己的喜好表達自己信仰的自由”。與此相應,傑斐遜的法律則規定:“所有人應享有表達信仰……以及表達對宗教事務意見的自由。”成吉思汗第一大法和弗吉尼亞法規雖然措辭不同,但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精神相似,其中規定:“國會不得通過立法確立國教或禁止人們自由行使宗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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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國境內生活著信仰不同宗教的人群,這種情況是以前的帝國從未遇到過的。這些人群包括穆斯林、佛教徒、道士、儒士、瑣羅亞斯德教徒、摩尼教徒、印度教徒、猶太教徒、基督徒和各種萬物有靈論的信徒。從來沒有一個統治者統治過如此眾多的宗教,而自己卻不信仰其中的任何一種宗教。這些大宗教又細分為無數教派,相互激烈競爭,經常發生惡鬥。成吉思汗一生的最大難題並不是征服部落、城市和國家,而是如何使它們在一個政府的統治之下和諧共存。
我從1997年開始研讀《蒙古秘史》,我試圖在書中找到所有的情節,分析在蒙古本土、中國和中亞地區所發生的有關事件,並對此作出評估。頭一年,我以為用一個夏天就可以完成這項工作,把蒙古人從喀喇昆侖到巴爾幹半島的征服全麵梳理一遍,然而我用了兩個夏天仍未完成。而現在,近二十年過去了,這項工作仍在進行之中,靠步行、靠駱駝、靠馬匹或乘坐汽車進行研究。開始時是我一個人獨自行動,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參與者越來越多,逐漸形成了一個由敬業的蒙古學者和牧民們組成的團隊,他們把自己關於當地的獨特知識貢獻給了這個研究項目。研究範圍也逐漸擴大,從成吉思汗的生平事跡擴展到成吉思汗死後才被蒙古人征服的緬北地區,以及從未被蒙古人征服但與蒙古大汗建立了合作關係的高棉帝國的殘餘部落。後一階段的研究遠超出了《蒙古秘史》的範圍,但它仍是我的研究指南。
蒙古征服戰爭所造成的恐怖已經在書籍和電影中得到了充分的記錄和描寫,但是成吉思汗作為宗教立法者的作用卻鮮為人知。在他的晚年,他延請宗教領袖從四麵八方來到他的營地,旨在使相互仇視、爭鬥不已並困擾人類的各種宗教實現持久和平。一開始他竭力尋求自己的精神核心,但卻逐漸變成了尋求理解宗教在社會中的作用。在仔細研究了相互爭鬥的不同宗教派別的法律和屬性之後,他相信,隻要人們可以因為自己的信仰而殺人或被殺,那麽沒有任何帝國能夠保持穩定。
成吉思汗對現代世界所造成的影響的深度和廣度遠遠超出我以前的想象,這種認識促使我撰寫第二本書。從研究一開始,我便認識到成吉思汗的精神追求以及他處理宗教問題時所采用的獨特方法的重要性,但當時我並沒有真正理解其中的深刻含義。觀念和信仰的傳播與技術創新(如印刷術、火藥、指南針的傳播)相比,更加難以追蹤。我已經花了近二十年時間研究成吉思汗的生平和他的蒙古帝國,現在,我覺得可以把自己粗淺的研究發現呈現給大家了。
這本書很大程度上是遵照和我相濡以沫生活了四十四年的妻子沃克·皮爾斯的吩咐而寫的,她覺得我以前的作品忽略了成吉思汗和蒙古人豐富而獨特的精神生活。她也給這本書起了書名。在撰寫過程中,我曾把手稿讀給她聽,她對可能會產生的結果比我看得更清楚,可惜她卻沒能活著看到這本書的完成。在完成本書的過程中,我的編輯卓伊·德·梅涅曾給予我很大的鼓勵和及時的引導,查爾斯頓圖書協會的斯蒂芬妮·亨特也幫助我編輯此書,使我獲益匪淺。
成吉思汗的思想觀念在他生活的13世紀是革命性的,而在18世紀,美國的開國元勳們重新發現了他,因此他的思想至今仍在發揮著影響。他當時麵臨的很多問題和我們今天在全球化社會中所麵臨的各種問題別無二致。在全球化社會中,宗教多元主義往往會導致極端主義和衝突的發生。如何在信仰自由和宗教狂熱行為之間取得平衡?當這些宗教狂熱分子擺脫了公民社會的控製並反過來控製了社會,會發生什麽?如何防止某種宗教的信徒攻擊另一種宗教的信徒?如何才能迫使自稱唯一真正信仰並互相競爭的宗教在社會中和諧共存?宗教的界限是什麽?八百年前,成吉思汗曾竭力尋找這些問題的答案,而今天人們仍在這條路上苦苦求索。
[1]傑斐遜在送給他的孫女科妮莉亞·傑弗遜·倫道夫(1799—1871)的法語版《成吉思汗》一書上題詞,作為她的十七歲生日(1816年7月)禮物。這本書後來贈給了弗吉尼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