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此次承貴會邀約講演,講題大體規定是講中國曆代的政治得失。但中國傳統政治,曆代間,也極多變遷。若籠統講,恐不著邊際。若曆代分別講,又為時間所限。茲僅舉要分為五次:一講漢代,二講唐代,以後繼續講宋、明、清。一次講一個朝代。這是中國曆史上最重要的五個朝代。隻講此五個朝代,大體上便可代表中國曆史之全進程。
本來政治應該分為兩方麵來講:一是講“人事”,一是講“製度”。人事比較變動;製度由人創立,亦由人改訂,亦屬人事,而比較穩定,也可以規定人事,限製人事。這一番講演,則隻想多講製度,少講人事。但要講製度甚不易。在史學裏,製度本屬一項專門學問。
首先,要講一代的製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若離開人事單來看製度,則製度隻是一條條的條文,似乎枯燥乏味,無可講。而且已是明日黃花,也不必講。
第二,任何一項製度,決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項製度間,必然是互相配合,形成一整套。否則那些製度各各分裂,決不會存在,也不能推行。
第三,製度雖像勒定為成文,其實還是跟著人事隨時有變動。某一製度之創立,決不是憑空忽然地創立;它必有淵源,早在此項製度創立之先,已有此項製度之前身,漸漸地在創立。某一製度之消失,也決不是無端忽然地消失了;它必有流變,早在此項製度消失之前,已有此項製度之後影,漸漸地在變質。如此講製度,才能把握得各項製度之真相。否則仍隻是一條條的具文,決不是能在曆史上有真實影響的製度。
第四,某一項製度之逐漸創始而臻於成熟,在當時必有種種人事需要,逐漸在醞釀,又必有種種用意,來創設此製度。這些,在當時也未必盡為人所知,一到後世則更少人知道。但任何一製度之創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內在的用意,則是斷無可疑的。縱然事過境遷,後代人都不了解了;即其在當時,也不能盡人了解得;但到底這不是一秘密。在當時,乃至在不遠的後代,仍然有人知道得該項製度之外在需要與內在用意,有記載在曆史上。這是我們討論該項製度所必須注意的材料。否則時代已變,製度已不存在,單憑異代人主觀的意見和懸空的推論,決不能恰切符合該項製度在當時實際的需要和真確的用意。
第五,任何一製度,決不會絕對有利而無弊,也不會絕對有弊而無利。所謂“得失”,即根據其實際利弊而判定。而所謂利弊,則指其在當時所發生的實際影響而覺出。因此要講某一代的製度得失,必需知道在此製度實施時期之有關各方意見之反映。這些意見,才是評判該項製度之利弊得失的真憑據與真意見。此種意見,我將稱之曰“曆史意見”。曆史意見,指的是在那製度實施時代的人們所切身感受而發出的意見。這些意見,比較真實而客觀。待時代隔得久了,該項製度早已消失不存在,而後代人單憑後代人自己所處的環境和需要來批評曆史上已往的各項製度,那隻能說是一種“時代意見”。時代意見並非是全不合真理,但我們不該單憑時代意見來抹殺已往的曆史意見。即如我們此刻所處的時代,已是需要民主政治的時代了,我們不能再要有一個皇帝,這是不必再說的。但我們也不該單憑我們當前的時代意見來一筆抹殺曆史,認為從有曆史以來,便不該有一個皇帝;皇帝總是要不得,一切曆史上的政治製度,隻要有了一個皇帝,便是壞政治。這正如一個壯年人,不要睡搖籃,便認為睡搖籃是要不得的事。但在嬰孩期,讓他睡搖籃,未必要不得。我上述的“曆史意見”,單就中國曆史論,如今所傳曆代名臣奏議之類,便是一項極該重視的材料。那些人,在曆史上,在他當時,所以得稱為“名臣”,而他們那些奏議,所以得流傳下,仍為此後較長時期所保留、所誦覽;正因為他們的話,在當時,便認為是可以代表他們當時的“時代意見”的。隻有在當時成為時代意見的,所以到後來,才能成為曆史意見。我們此刻重視這些曆史意見,其意正如我們之重視我們自己的時代意見般。這兩者間,該有精義相通,並不即是一種矛盾與衝突。
第六,我們討論一項製度,固然應該重視其“時代性”,同時又該重視其“地域性”。推擴而言,我們該重視其“國別性”。在這一國家,這一地區,該項製度獲得成立而推行有利;但在另一國家與另一地區,則未必盡然。正因製度是一種隨時地而適應的,不能推之四海而皆準,正如其不能行之百世而無弊。我們講論中國曆史上的曆代製度,正該重視中國曆史之特殊性。若我們忽視了這一點,像我們當前學術界風尚,認為外國的一切都是好,中國的一切都要不得;那隻是意氣,還說不上意見,又那能真切認識到自己已往曆代製度之真實意義與真實效用呢?
第七,說到曆史的特殊性,則必牽連深入到全部文化史。政治隻是全部文化中一項目,我們若不深切認識到某一國家某一民族全部曆史之文化意義,我們很難孤立抽出其“政治”一項目來討論其意義與效用。
我們單就上舉七端,便見要講曆史上的政治製度,其事甚不易。我們再退一步,單就製度言,也該先定一範圍。
我此刻首先想講“政府的組織”。換句話說,是講政府職權的分配。即就漢、唐、宋、明、清、五個朝代來看中國曆史上政府職權分配之演變,我們便可借此認識中國傳統政治之大趨勢,及其內在之根本意向。
第二範圍想講“考試和選舉”。照理應該先講此一項,讓我們先知道中國曆來政治上規定著那種人才可參加政府;由是再講這個政府之怎樣組織?及其職權之怎樣分配?就更容易明了其內在之意義。因為一國的政權,究竟該交付與那些人,這是第一義。至於政府內部各項職權之究應如何分配,這已屬第二義。中國曆史上“考試”與“選舉”兩項製度,其用意是在政府和社會間打通一條路,好讓社會在某種條件某種方式下來掌握政治,預聞政治,和運用政治;這才是中國政治製度最根本問題之所在。至於政府內部職權之怎樣分配,這是政府的組織法,卻並非產生政府的根本大法。因此照理言,第二範圍更重於第一範圍。但我下麵所講,因求簡捷易明,故而將此兩個項目之先後倒轉了。
第三個範圍則講政府的“賦稅製度”。這是政府關於財政經濟如何處理的製度。這一範圍也可看得它很重要。中國以前專講製度沿革的第一部書,唐代杜佑的《通典》,最先一門是“食貨”,即是上述的第三範圍。次講“選舉”,即上述第二範圍。再講“職官”,便是上述第一範圍。現在為方便講述起見,先職官,次考試,再次食貨。而第三範圍又隻講關於田賦的一項。
第四範圍我想講“國防與兵役製度”。養育此政府的是經濟,保衛此政府的是武力。這一範圍也極重要。
其他如學校製度、教育製度等,本也很重要。但我想單從此四個範圍,來指陳曆代政治製度的沿革,純從曆史事實上來比較它的好壞,根據當時人的意見來說明它的得失。在此四範圍以外的,則暫不涉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