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這裏的正式名稱是曼哈頓男子拘留所,但我從未聽過有人這樣叫過,不知道為什麽,大家都叫它死人墓。不過,死人墓這名字倒也符合這座建築及其居住者給人的那種仿佛被洪水衝蝕過、被推下萬丈深淵和被烈火燒毀的感覺。

死人墓位於中心區的懷特街,離警察總部和刑事法院大樓都很近。每隔一段時間,死人墓就會因為發生騷亂登上報紙和電視新聞。接下來,市民會收到一份關於駭人聽聞情況的報告,許多好人簽署請願書,有要人會任命一個調查委員會,政客們召開新聞發布會,獄卒要求加薪,紛紛擾擾幾周後,一切又被淡忘。

我料想死人墓不會比大多數城市監獄糟糕多少。死人墓自殺率高,但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於年齡介於十八歲到二十五歲的波多黎各男性偏愛在牢房裏上吊自殺,找不出任何特殊原因——除非把身為波多黎各人和坐牢稱為自殺的充分理由。這個年齡段的黑人和白人身處那種環境之中也會自殺,但是波多黎各人的自殺率要高得多,紐約的波多黎各人又比大多數城市都多。

另一個助力死亡率高的因素是,即使每個在美國生活的波多黎各人的生命都以吊在燈具固定架下晃來**去告終,死人墓的獄卒也不會因此而失眠。

我折騰了幾小時都無法重新入睡,也無法完全清醒過來。十點半左右,我趕到死人墓。此前,我匆匆吃過早餐,拿起《時報》和《新聞報》,讀關於布羅德菲爾德和那個認為被他殺掉的女人的報道,但沒有讀到任何激動人心的消息。不過,《新聞報》總算有些故事,上了頭版頭條,並在第三版給出很大的版麵,以期激起巨大的反響。要是相信報紙的話,波西亞·卡爾並不是被勒死的,而是被人用重物擊中頭部,又用銳器刺穿了心髒。

布羅德菲爾德在電話裏說他認為波西亞是被勒死的。這意味著兩種可能,要麽布羅德菲爾德故意裝傻,或者搞錯了;要麽《新聞報》的報道一派胡言。

不管對錯,《新聞報》裏的新東西也就這些,其餘都是背景。即便如此,《新聞報》還是走在了《時報》前麵,《時報》最新本埠新聞版甚至連一行報道這起謀殺案的文字都沒有。

他們讓我在關押布羅德菲爾德的囚室裏見他。布羅德菲爾德穿著一件淺海軍藍色窗欞式格子西裝,罩著另一件定製襯衫。如果是被拘留,準備受審,一定要穿自己的衣服。如果是在死人墓裏服刑,則要穿標準的囚服。在布羅德菲爾德的案子中,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如果被定罪,他將被送往州北部的一座監獄,要麽是辛辛監獄,要麽是丹尼莫拉監獄,要麽是阿提卡監獄。謀殺犯不會在死人墓裏服刑。

一個獄卒打開牢門,把我和布羅德菲爾德鎖在裏麵。我們默視對方,判斷獄卒不在聽力所及的範圍了,才開口。他說:“天哪,你來了!”

“我說過我會來的。”

“是啊,但我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你。當你環顧四周,意識到自己被關在牢房裏,成了囚犯,媽的,你從不相信會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真就發生了,馬特,你不知道該相信什麽了。”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包香煙,遞向我。我搖頭拒絕了。他用金打火機給自己點上一支煙,用手掂了掂打火機。“他們讓我拿著這個,”他說,“這讓我驚訝,沒想到他們會允許被拘留的人持有打火機或者火柴。”

“也許他們信得過你。”

“哦,當然。”他指了指床,“我想說讓你坐椅子上,但人家沒給我椅子。歡迎坐**。當然,很可能有小動物生活在裏麵。”

“我站著很舒服。”

“是啊,我也是。今晚睡在這張**,不啻外出搞一次真正的野餐啦。那幫家夥為什麽不肯給我一把椅子坐呢?你知道,他們連我的領帶都拿走了。”

“我猜人家是按照標準流程做的。”

“肯定是這樣。你知道,我有一個優勢。我一進屋門就知道要坐牢。當時我對波西亞的情況一無所知,不知道她在我那裏,不知道她已經死了,什麽都不知道。但一看到他們,我就知道,因為她曾起誓要控告我,我要被捕了。對吧?所以他們問我問題時,我就脫下夾克,脫下褲子,踢掉鞋子。你知道為什麽嗎?”

“為什麽?”

“因為他們得讓你穿好衣服。要是你一開始就穿好了,他們可以直接把你帶走,要是你沒穿好衣服,他們必須讓你穿好,總不能讓你隻穿著內衣,就把你拖到市區去嘛。所以他們讓我穿衣服,我挑了一套,褲子是沒有腰帶的寬鬆褲。”他打開西裝外套給我看,“還有一雙懶漢鞋。看到了嗎?”他撩起褲腿,展示一雙海軍鞋,看起來像是蜥蜴皮做的。“我知道他們會拿走我的腰帶和鞋帶。所以我選擇的穿戴不需要係腰帶,也不需要係鞋帶。”

“但你打了領帶。”

他又現出舊有的笑容來。這是我當天上午第一次見他露出笑容。“太他媽對了。你知道為什麽嗎?”

“為什麽?”

“因為我要離開這裏。馬特,你一定要幫我。不是我幹的。你會想辦法證明的,到時候,就算他們不想放我出去,也由不得他們。到時候他們會把手表和錢包還給我,我會把手表戴在手腕上,把錢包放進口袋裏。他們會把領帶還給我,我會走到鏡子前,從容地打領帶,纏三到四次,打成我喜歡的結。然後,我要大搖大擺地走出前門,走下石階,看起來像個百萬富翁,感覺好極了。所以我才戴那條該死的領帶。”

這番話可能對他有些好處。至少讓他意識到自己是個有品位的人,一個有格調的人,這樣的自我形象讓他在蹲監獄時心理有所安慰。他挺直寬大的肩膀,把自憐的哀鳴壓下來。我拿出筆記本,讓他回答一些問題。答案並不太糟糕,但也沒什麽大用,無法使他脫身。

此前,我跟他談過沒多久,他外出買三明治,時間大概是六點半。他到格羅夫街一家熟食店買了一個三明治和幾瓶啤酒,帶回公寓。然後就坐在那兒一邊聽收音機,一邊喝啤酒,直到將近午夜,電話鈴再次響起。

“我以為是你,”他說,“沒有人往那裏給我打電話。電話不在登記列表上。我還以為是你呢。”

但電話裏傳來一個他不認識的聲音,一個男人的聲音,聽起來好像故意用了假聲。打電話的人說可以讓波西亞·卡爾改變主意,撤銷指控,並讓布羅德菲爾德馬上去布魯克林灣嶺區奧溫頓大道上的一家酒吧,要他坐在酒吧裏喝啤酒,等有人和他接頭。

“他們這是調虎離山,”我說,“保不齊他們會聰明反被聰明誤。倘若你能證明你在酒吧裏,再加上時間對得上——”

“馬特,哪裏有什麽酒吧!”

“啊?”

“我一開始就不該去。但我估摸就算去,又能失去什麽,對吧?要是有人想逮捕我,既然已經知道我住哪座公寓,不需要再這麽抖機靈吧?所以我乘地鐵去了灣嶺,找到奧溫頓大道。你熟悉布魯克林嗎?”

“不太熟悉。”

“我也不太熟悉。我找到奧溫頓大道,找到酒吧應該在的位置,卻找不到那家酒吧。我心想這下搞砸了,就去查布魯克林黃頁,上麵沒有列出,於是又四處搜尋。你知道,最後我隻得放棄,掉頭回家。這時候,我反應過來,感到一定是中了什麽圈套,但仍然不能確定對方有什麽圖謀。我走進公寓,發現到處都是警察,又發現波西亞的屍體停在角落裏,用床單蓋著。那個該死的把我誆到灣嶺去,耍得我像狗一樣追著自己的尾巴轉圈子,原來就是為了這個。但是沒有一個酒保能發誓證明我在灣嶺,因為那裏壓根就沒有叫瘦高個子酒廊的酒吧。我去了另外幾家酒吧,但我不能告訴你酒吧的名字。就算告訴你,也證明不了什麽。”

“也許有酒保會認出你來。”

“並且能確定具體時間?馬特,即便如此,也不能證明什麽。我來回都是坐地鐵,火車開得很慢。假設坐計程車去,倒是會有不在場的證據。該死,就算火車開得再慢,我也可能在十一點半左右就把波西亞殺死在公寓裏,然後再去灣嶺。隻是我離開時她不在公寓裏。隻是我沒有殺她。”

“是誰幹的?”

“不是很明顯嗎?有人想看到我因為謀殺而被關起來,這樣,我就沒辦法溜出去告古老而又善良的紐約警局的密了。那麽,誰最希望看到這種情況發生呢?誰最有這個動機呢?”

我凝視了他片刻,把目光移到一邊,問他都有誰知道他那間公寓。

“沒人知道。”

“少說廢話。道格拉斯·福爾曼就知道,還帶我去過那裏。我也知道了。我還知道電話號碼,是你給我的。福爾曼知道電話號碼嗎?”

“我想他知道。我很肯定,他知道。”

“你跟道格過從甚密,你倆是怎麽認識的?”

“他采訪過我一次。他在寫一本書,想了解一些背景。就這樣,我跟他成了酒友。為什麽問這個?”

“隻是好奇而已。還有誰知道公寓的事,你老婆知道嗎?”

“戴安娜?她不可能知道。她知道我時不時得在城裏過夜,但我告訴她我住旅館。公寓的事,告訴誰也不會告訴她。一個男人告訴自己的老婆自己要在外麵弄一套公寓,這對她來說隻意味著一件事。”他又咧嘴笑了,笑容和往常一樣唐突,“滑稽的是,我弄這間該死的公寓主要是為了想睡覺時有個地方眯一會兒,為了有個放換洗衣服的地方,諸如此類的,就圖個方便。至於帶**女人回公寓尋歡作樂,我幾乎沒這麽做過。那種女人通常自己有地方。”

“但是你帶女人去過那裏。”

“偶爾帶過。比方說泡吧時偶遇的有夫之婦。很多時候,她們甚至連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你還帶誰去過那裏,誰可能知道你的名字,帶波西亞·卡爾去過嗎?”

他遲疑了。猶豫就相當於承認。“她自己有地方。”

“可你還是帶她去了巴羅街你那個地方。”

“就一兩次。但再怎麽著,波西亞也不可能把我釣出來,再自己偷偷溜進去把自己幹掉吧?”

我沒有糾纏這個。他試著去想其他可能知道公寓的人,但什麽也想不出來。據他所知,隻有我和福爾曼知道他躲在公寓裏。

“馬特,要是還有誰知道我的公寓,那一定是猜到的。他們隻需要拿起電話,試一試就知道了。任何人都可能在酒吧裏和某個我可能早就記不起來的**聊起來,剛好發現了公寓的事。‘哦,我敢打賭那個雜種就藏在公寓裏’——於是就有人知道這裏了。”

“普雷亞尼安的辦事處有人知道公寓的事嗎?”

“他們為什麽要知道?”

“卡爾對你提出指控後,你和他們談起過公寓的事嗎?”

他搖搖頭:“為什麽要和他們談?波西亞·卡爾的謊話一上報紙,普雷亞尼安就當我不存在了。指望普雷亞尼安幫忙連門兒都沒有。這位兩袖清風先生一心想著成為第一位當選紐約州州長的亞美尼亞人,一直對紐約州首府奧爾巴尼望眼欲穿,他不會是第一個憑借罪惡鬥士的名望登上哈德遜河畔州長寶座的人。”

“我自己大概能想出一個來。”

“我並不感到驚訝。倘若能讓波西亞改口,普雷亞尼安會很高興接見我的。事已至此,波西亞再也不會改口了,普雷亞尼安也再不可能幫忙了。要是當初去找哈德斯蒂,也許會好過些。”

“哈德斯蒂?”

“諾克斯·哈德斯蒂。美國地區檢察官。至少他是為聯邦政府工作的。哈德斯蒂這人也是個野心勃勃的渾蛋,但可能比普雷亞尼安對我更有好處。”

“怎麽又搞出個哈德斯蒂來,他是怎麽摻和進來的?”

“哈德斯蒂沒有摻和進來。”布羅德菲爾德走到窄床前,坐下,又點燃一支香煙,吐出一團雲霧。“他們允許我帶一盒香煙,”他說,“我猜要是換了你坐牢的話,情況可能更糟。”

“你為什麽提到哈德斯蒂?”

“我曾經想去找他。事實上,我試探過他,可他不感興趣。他對市政腐敗很感興趣,但隻限於政治方麵,對警察腐敗不感興趣。”

“所以他把你推薦給了普雷亞尼安。”

“你在開玩笑吧?”他似乎很驚訝我會受了這樣的啟發,“普雷亞尼安是共和黨人。”他說。“哈德斯蒂是民主黨人。他們倆都想當州長。沒準兒幾年後會成為競選對手。你覺得哈德斯蒂會讓普雷亞尼安白白得利?哈德斯蒂明裏暗裏讓我回家冷靜冷靜。去找艾布納是我的主意。”

“你之所以去,是因為你已經對腐敗忍無可忍。”

他打量著我。“這理由再好不過了。”他不動聲色地說。

“隨你怎麽說吧。”

“我是這麽說的。”他鼻孔忽閃了一下,“糾結我為什麽去找普雷亞尼安又有什麽用?他已經跟我恩斷義絕。陷害我的人得到了想得到的。除非你能找到辦法,一舉徹底翻案。”他站起來,手裏拿著香煙比畫著。“你必須找出是誰陷害我,怎麽陷害的,沒有別的辦法能讓我逃脫。我可以打贏官司,但今後總會有一片陰雲籠罩著我。人們會認為我隻是僥幸打贏了官司而已。你想想看,那些被控死刑而上法庭的人,縱使贏了官司,還能剩下多大能量?他們走下法庭後,所有人,包括你在內,還不都是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們有罪嗎?他們說千萬別殺人,殺人者必受處罰,但是,馬特,你發個誓,告訴我,單單你所知道的,有名有姓的,有多少殺了人卻依舊逍遙法外的?”

我想了想。“我能說出一打名字,”我說,“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

“對了。如果把那些你認為可能有罪的案例也算進去,可以說出六打來。就拿所有那些經過李·貝利辯護並逃脫懲罰的家夥來說吧,每個人都認為那些渾蛋絕對有罪。我不止一次聽到警察說某某一定有罪,否則,為什麽要請貝利為他辯護?”

“我也聽到過同樣的話。”

“你當然聽過。我這個律師很出色,但我需要的不僅僅是律師。我想要的不僅僅是無罪釋放。我從警察那裏什麽都得不到。負責這個案子的人可不想讓我翻案,沒有什麽比看到我上斷頭台更讓他們開心的了。既然如此,他們怎麽肯深入調查?他們隻會想辦法把我釘在牆上示眾。即便他們發現不利於他們的證據,我也可以猜到他們會怎麽處理。他們會把證據埋起來,埋得很深,恐怕隻有從地球另一麵開始挖掘,才會更容易挖到。”

我們又仔細討論了些別的情況,我在筆記本上將方方麵麵都作了記錄,記下他在森林山的家庭住址,他妻子的名字,律師的名字,還有其他一些零碎內容。他從我的筆記本上撕下一張白紙,借用我的筆,給妻子寫了一張授權書,讓她給我支付兩千五百美元。

“馬特,錢是現金。如果不夠,還有。該花的盡管花,我自始至終全力支持你。隻要把問題解決了,讓我係上領帶,離開這倒黴的地方就好。”

“這麽多錢,從哪兒弄的?”

他打量我一番。“這有關係嗎?”

“我不知道。”

“我他媽的該說什麽?說是從薪水裏省下來的?你也用不著跟我裝糊塗。我早就告訴過你,我從來都不是什麽拾金不昧的童子軍。”

“啊哈。”

“錢的來源很要緊嗎?”

我思索了一番。“不要緊,”我說,“我覺得不要緊。”

在穿過走廊回去的路上,獄卒說:“你自己也做過警察,對吧?”

“做過一段時間。”

“你現在為他工作。”

“沒錯。”

“哦,”獄卒明智而審慎地說,“選擇為誰工作,有時候由不得我們。人總得謀生啊。”

“事實確實是這樣。”

獄卒輕輕吹了聲口哨。此人年近六旬,垂著雙層下頜,彎腰曲背,手背上布滿老人斑,嗓音因常年喝威士忌和抽煙而變得粗糙刺耳。

“想把他撈出去?”

“我不是律師。要是我能找到證據,也許律師能幫他脫身。為什麽這麽問?”

“隻是好奇罷了。假如脫不了身,他恐怕會希望死刑還沒有廢除。”

“為什麽?”

“他是警察,不是嗎?”

“此話怎講?”

“想想看。現在,把他一個人關在牢房裏,穿著自己的衣服,獨自等待審判,等待所有這一切。可是,假如他被判有罪,比如說,被送進北邊的阿提卡監獄,裏麵人滿為患,全都是被警察整治過的不法分子,其中有一半人天生就恨警察。監獄裏整人的方式五花八門,不用想也知道,還有誰會比這可憐的雜種更難?”

“這一點我沒想到。”

獄卒用舌頭和齶部嗒地敲了個響。“嘿,他每時每刻都要擔心,提防有人拿著一把自製的刀向他撲來。你知道,他們從食堂偷來勺子,拿到機修車間打磨。幾年前我在阿提卡工作過,清楚裏麵是怎麽做事的。還記得那場大暴亂嗎?劫持人質那次。騷亂發生時,我已經離開很久了,但被當作人質殺害的獄卒中有兩個我認識的。那是個地獄般的地方,阿提卡監獄。要是你朋友布羅德菲爾德被送到那裏去,要我說,倘若他兩年後還能活著,就算走大運了。”

我們在沉默中走完剩下的路。要離開我時,獄卒說:“世界上最難服的刑,就是警察蹲監獄。但我得說,就算蹲了監獄,那個雜種也比誰都罪有應得。”

“也許他沒有殺那個女人。”

“哦,天哪,”他說,“他殺沒殺她,誰在乎?他與自己的同類反目成仇,不是嗎?他是個叛徒,不是嗎?我才不在乎什麽肮髒的妓女呢。誰殺了她,還是沒殺她,關我屁事。裏麵那個渾蛋純屬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