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事情還要從兩天前,一個冷颼颼的星期二下午說起。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開始了新的一天,像往常一樣,用咖啡和波本威士忌來平衡生活,喝咖啡讓生活節奏加快,喝波本威士忌則讓生活節奏慢下來。我當時正在看《郵報》,完全沉浸在所閱讀的內容中,甚至沒有注意到他把我對麵的椅子拉開,坐了下去。他清了清嗓子,我才抬頭看見他。
他是個小個子,一頭濃密的黑色卷發,兩頰凹陷,前額突出,下巴上留著山羊胡,上唇刮得幹幹淨淨,雙眸被厚厚的眼鏡放大,呈深棕色,充滿活力。
他說:“馬特,忙嗎?”
“不算忙。”
“想和你聊一會兒。”
“當然可以。”
我認識他,不是很熟。他叫道格拉斯·福爾曼,是阿姆斯特朗酒吧的常客。他酒喝得不多,每周都來四五次,有時帶個女伴,有時獨自一人,通常喝啤酒,聊一會兒體育、政治或其他時新話題。據我所知,他是作家,不過,我不記得聽他討論過自己的作品。但他顯然做得很好,所以不需要上班。
我問他有何貴幹。
“馬特,我有個熟人想見你。”
“哦?”
“他想雇你。”
“帶他過來。”
“這可辦不到。”
“哦?”
福爾曼正要開口,卻欲言又止。翠娜走過來,問他想喝點什麽,他點了一杯啤酒。我們尷尬地坐在那裏,等翠娜去拿啤酒,端上來,又走開。
他接著說:“情況複雜。他不能在公眾場合露麵。他,唉,躲起來了。”
“誰躲起來了?”
“這可得保密。”我白了他一眼,“好吧,好吧。假如你麵前的是今天的《郵報》,也許你已經讀到過他的事了。反正你也會讀到的,過去幾周,報紙上到處都是報道他的消息。”
“他叫什麽名字?”
“傑瑞·布羅德菲爾德。”
“是嗎?”
“他現在火著呢,”福爾曼說,“自從那個英國女人起訴他以後,他就一直躲在外麵。但總躲著也不是個事兒。”
“他藏在哪裏?”
“在他自己的公寓裏。他想讓你到那裏去見他。”
“到哪裏?”
“村裏[1]。”
我拿起一杯咖啡,看著杯子裏麵,好像杯子要告訴我什麽似的。“為什麽看中了我?”我說,“他認為我能為他做些什麽呢?我不明白。”
“他要我帶你去那兒,”福爾曼說,“馬特,不會讓你白幹的。怎麽樣?”
我們乘出租車沿第九大道行駛,到貝德福德附近的巴羅街停下來,福爾曼付了車費。我們進入一幢五層樓房的前庭。半數以上的門鈴沒有識別標簽。要麽是這棟樓麵臨拆除,正被騰空,要麽是眾房客和布羅德菲爾德一樣,都不希望暴露身份。福爾曼抬手去按一個沒有標記的門鈴,按了三次按鈕,等一會兒,又按一次,再等一會兒,又按三次。
“這是密碼。”他說。
“一代表走陸路,二代表走水路。”
“啊?”
“算了吧。”
一陣蜂鳴聲傳來,福爾曼推開樓門。“你上去吧,”他說,“三樓D號公寓。”
“你不上樓?”
“他想單獨見你。”
第一段樓梯上了一半,我才突然意識到這可能是個狡猾的圈套,專門下給我的。福爾曼把自己從畫麵中抹去,我又無從知道在三樓D號公寓中會遭遇什麽。但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麽人有要對我造成實質性傷害的充分理由。我在樓梯中途停下,思前想後。理智告訴我轉身回家,置身事外,這才叫明智,好奇心則要我一探究竟。二者的鬥爭以好奇心完勝告終。我繼續走到三樓,找到那間公寓,按照三一三模式敲門,聲音未落,門立刻打開了。
他看上去和照片上一模一樣。自從他開始與艾布納·普雷亞尼安合作調查紐約警察局的腐敗問題以來,過去的幾周裏,報紙上就充斥著有關他的報道。但新聞照片無法傳遞他的高度感。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身材勻稱,肩寬背闊,胸肌發達,腹部開始微微發福。他才三十出頭,倘若假以時日,再過十年,他的體重增加四五十磅,大腹便便起來,他定會需要使出渾身氣力,才能扛得住這份體重。
問題是他能否再活十年。
他說:“道格[2]呢?”
“他把我留在門口,說你想單獨見我。”
“是這樣啊,但是這敲門聲,我以為是他。”
“我破解了密碼。”
“啊?哦。”他粲然一笑,笑意仿佛點亮了整個房間。他用這一笑讓我看清了他一口整齊的白牙。這一笑的作用不止於此。這一笑使他容光煥發。“你就是馬特·斯卡德了,”他說,“進來吧,馬特。這裏雖然簡陋,但總比牢房好。”
“他們能把你關進監獄嗎?”
“他們想方設法,非要把我弄進去不可,正他媽的憋著勁呢。”
“他們抓到了你什麽把柄?”
“他們控製了一個瘋狂的英國妓女,躲在後麵操縱她。你對發生的事情了解多少?”
“隻是報紙上看到那些。”
我其實沒怎麽關注報紙。我知道他叫傑爾姆·布羅德菲爾德,是個警察,在警隊幹了十二年。六七年前,他做了便衣,兩三年後又升職為三級警探,之後便窩在那裏,一直未獲升遷。幾周前,他把盾形徽章扔進抽屜,開始幫助普雷亞尼安對付紐約市警察局,充當普雷亞尼安安插在警局的耳目。
布羅德菲爾德閂上門時,我四處站了站,打量這個地方。看樣子房東出租前配備了家具,從房間任何地方都看不出房客身份的蛛絲馬跡。
“報紙的消息,”他說,“嗯,八九不離十吧。說波西亞·卡爾是個妓女。嗯,說得對。說我認識她。這也是事實。”
“他們說你勒索她。”
“你錯了。他們說她說我勒索她。”
“你勒索她了嗎?”
“沒有。馬特,來,坐這兒。別拘束。喝一杯怎麽樣?”
“好吧。”
“我有蘇格蘭威士忌,伏特加,波本威士忌,還有一點白蘭地。”
“波本威士忌就好。”
“要加冰嗎?加不加蘇打水?”
“什麽都不加。”
他為我倒了杯純波本威士忌,為自己倒了高高一大杯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我坐在植絨的綠色印花沙發上,他坐在一把相配的俱樂部椅上。我啜著波本威士忌。他從西裝外套胸前口袋裏掏出一包溫斯頓牌香煙,遞給我一支。我搖頭拒絕,他為自己點上。他用的打火機是登喜路牌的,不是鍍金的,就是純金的。西裝看起來是定製的,襯衫絕對是量身定做的,胸前的口袋繡有他姓名的首字母組合圖案,很是雅致。
我們邊喝酒邊打量對方。他長著一張闊臉,下巴方方正正,藍眼睛,兩道濃眉,其中一條眉毛被一道舊傷疤切開,一分為二。頭發呈沙色,深淺恰到好處,顯得既時尚,又含而不露,倘若太深則會過於咄咄逼人。整張臉看似開朗、誠實,但經過一番相看,我斷定這副麵相隻不過是擺出來的姿態而已。他深諳利用臉麵為自己謀利之道。
他看著煙霧從香煙上嫋嫋升起,好像那升騰的煙霧有什麽秘密要告訴他似的。他說:“報道讓我看起來很卑鄙,不是嗎?自作聰明的警察告整個警局的密,結果卻發現他專門損人利己,連一個可憐的小妓女都不放過。媽的。你也是做警察出身,你做過多少年?”
“十五年左右。”
“這麽說你肯定了解報紙是怎麽回事。媒體報道不一定都對。媒體賣報紙,賣報紙也是做生意。”
“所以呢?”
“報紙讓我給人留下兩種印象。隻要你看了某份報紙,注定對我產生一種印象,兩者必居其一。我要麽是個讓特別檢察官辦公室拿住了把柄脫身不得的騙子,要麽就是個白癡瘋子。”
“哪種印象對?”
他咧嘴一笑。“哪種都不對。天哪,我在警隊幹了快十三年。有幾個家夥時不時收受幾個小錢的賄賂,我並不是昨天才搞明白。我沒給任何人留下任何把柄。普雷亞尼安的辦公室再三發布否認聲明,說我自始至終都是自願合作的,每次都是我主動去找他們。聽著,馬特,他們也是人。要是他們陷害我,並靠他們一己之力讓我反水,他們早吹開牛了,絕不會否認。但他們就差承認我大搖大擺地走進去,把一切向他們和盤托出了。”
“所以?”
“所以我是實話實說。僅此而已。”
難不成他把我當成牧師了?他是瘋子,還是騙子,或者兩者都是,或者兩者都不是,我才不在乎呢,我不想聽他懺悔。他找人把我帶到這裏來,想必是有所圖的,現在可倒好,他反而向我證明起自己來。
沒有人需要向我證明自己的正當性。連我自己也很難向自己辯解。
“馬特,我遇到麻煩了。”
“你說過他們沒抓住你任何把柄。”
“那個波西亞·卡爾,一口咬定我勒索她,每周勒索一百美元,說不給錢我就逮捕她。”
“但這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
“所以她無法證明。”
“她屎都證明不了。”
“既然什麽都證明不了,那不就結了?”
“她還說我跟她上床。”
“哦。”
“的確上了。不知道她是否能證明,媽的,但這是事實。你知道,上床又沒什麽大不了的。我從來不是什麽聖人。現在報紙上到處都是,還弄出敲詐勒索的屁話,突然間搞得我暈頭轉向。我的婚姻本來就有點不穩定,我妻子所需要的隻是讓她的朋友和家人讀到我是如何和這個英國妓女搞在了一起。馬特,你結婚了嗎?”
“結過。”
“離了?有孩子嗎?”
“有兩個兒子。”
“我是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他抿一口酒,撣掉煙灰,“我不知道,也許你願意離婚,我可一點都不想離。還有勒索指控,簡直要了我的小命兒。我害怕離開這該死的公寓。”
“這是誰的地方?我一直以為福爾曼住在我家附近。”
“福爾曼住在西五十幾街。你住那一帶?”我點點頭,他說,“嗯,馬特,這地方是我的,租下來一年多了。我在森林山有一幢房子,我琢磨著在城裏有個地方為好,萬一有不時之需呢。”
“誰知道這個地方?”
“誰都不知道。”他探身掐滅香煙,“有一個關於政客的故事,”他說,“有這麽個家夥,民意調查顯示他有麻煩了,他的對手正使他遭受恥辱性失敗。所以他的競選經理說‘好吧,我們要做的就是造他的謠,告訴大家他跟母豬幹那事’。候選人問是否真有其事,競選經理說絕無此事。‘要的就是讓他否認,’競選經理說,‘讓他否認好了。’”
“明白了。”
“盡管給他潑汙水好了,總會濺上一些的。有個該死的警察在訛詐波西亞,事情就是這樣。人家要我停止和普雷亞尼安合作,作為回報,波西亞會撤銷指控。歸根結底,就這麽回事。”
“你知道是誰幹的嗎?”
“不知道。但我不能和艾布納斷絕關係。我需要對方撤銷指控。他們在法庭上不能把我怎麽樣,但這不是重點。即使不上法庭,也會進行部門調查。他們根本不會去調查。媽的,他們想得出什麽結論,早就定好了。他們會立即停我的職,最後把我踢出警局。”
“我還以為你辭職了呢。”
他搖了搖頭。“看在上帝的分兒上,我為什麽要辭職?我幹了十二年多,馬上就十三年了。我何苦要辭職?我一開始決定和普雷亞尼安聯係時,就請了假。你不可能在執行公務的同時又和特別檢察官合作。一旦警局想要整你,空子多了去了。我可從沒考慮過要辭職。這一切結束後,我希望能重返警隊。”
我不由又打量他一番。如果他最後一句講的是真心話,那麽他這個人要比看起來愚蠢多了,也要比其所作所為愚蠢多了。他幫助普雷亞尼安,我不知道他想謀求什麽,但我知道,就警察局而言,他這輩子算是交代了。他使自己淪為警界賤民,隻要活著,一輩子都要戴著種姓的標記。調查是否撼動警察部門並不重要。誰被迫提前退休,誰去參加大滿貫,也不重要。統統都不重要。警察隊伍裏的每一名警察,不管是幹淨的,還是肮髒的,不管是走得正行得端的,還是搞邪門歪道的,都會給傑爾姆·布羅德菲爾德的餘生打上惡人的印記,唯恐避之不及。
他不會連這一點都不知道,畢竟他佩戴警徽的年頭已經超過十二年了。
我說:“我不明白找我來有什麽用。”
“馬特,給你添點酒好吧?”
“不必了,剛剛好。布羅德菲爾德,為什麽要我摻和進來?”
他歪著頭,眯起眼睛。“很簡單,”他說,“你做過警察,清楚警察的路數,現在又是私家偵探,可以自由行動。而且——”
“我不是私家偵探。”
“我是這麽聽說的。”
“偵探要通過複雜的考試才能拿到執照,要收取費用,保存記錄,提交所得稅申報表。這些我全都做不來。我偶爾為朋友做些事,算是賣個人情。朋友偶爾給我錢,算是買個人情。”
他又歪歪腦袋,若有所思地點點頭,仿佛在說,他知道這裏麵有機關,而且很高興知道是什麽機關。每個人都有所圖謀,我就是圖點錢,他不笨,明白裏麵的道道兒。這家夥喜歡圖謀。
他既然喜歡圖謀,怎麽同艾布納·普雷亞尼安搞到了一起?真是活見鬼!
“好吧,”他說,“不管是不是偵探,你都要幫我一個忙,看看波西亞,看她到底想要什麽,牽扯有多深,看他們對她采取了什麽樣的控製措施,怎樣才能打破控製。當務之急是挖出脅迫她提出指控的黑手。唯有知道那個雜種的名字,才能想辦法對付。”
他繼續一條道跑到黑,但我並沒有太在意,待他放慢腳步喘口氣時,我說:“他們十有八九想迫使你冷靜下來,斷了和普雷亞尼安的牽連,出城去,別再跟普雷亞尼安合作。”
“他們想要的一定是這個。”
“為什麽不滿足他們呢?”
他盯著我:“你在開玩笑吧。”
“你一開始為什麽要和普雷亞尼安搞到一起?”
“馬特,這關你什麽事?我雇你是來幫我做事的。”也許這話聽起來有些刺耳,他微微一笑,試圖緩和氣氛。“見鬼。馬特,就算幫我解決問題,也沒必要知道我什麽時候出生,口袋裏裝著多少零錢吧?”
“普雷亞尼安根本沒抓住你什麽把柄。你自作主張走進去,告訴他你掌握了信息,可以撼動整個警察部門。”
“沒錯。”
“過去十二年裏你不像是一直戴著眼罩啊。你可不是唱詩班的清純少年。”
“我?”他笑了,笑出一嘴白花花的牙齒,“馬特,我很難稱得上清純。”
“這我就不明白了。你有什麽圖謀?”
“我一定要有圖謀嗎?”
“你這人就連上趟街都有圖謀。”
他想了想,決定不計較我所說的話,反而咯咯笑了。“馬特,你非要知道我有什麽圖謀嗎?”
“嗯。”
他呷一口酒,思慮再三。我幾乎希望他叫我滾開。我想走開,把他忘掉。他不想說,我也不喜歡卷入我無法理解的事情。我打心眼裏不願意牽扯到他的問題中去。
於是,他說:“你應該比任何人都明白。”
我什麽都沒說。
“馬特,你當了十五年的警察。對吧?你屢獲提拔,你做得相當出色,你肯定了解內情,懂得按規則行事。我說得對嗎?”
“繼續說。”
“所以你投入十五年時間,再幹五年就能領到終生飯票,你收拾行李,宣告退休。但你我同病相憐,不是嗎?你鑽進牛角尖兒,到了無法破解的地步。腐敗,勒索,賄賂,讓你不勝其煩。就你而言,你唯恐避之不及,撂挑子不幹了。我尊重你的選擇。相信我,我尊重你的選擇。我自己也深思熟慮過,但後來覺得一走了之對我來說還不夠,這麽做不適合我,我做了十二年,讓我一走了之,我做不到。”
“快十三年了。”
“啊?”
“沒什麽。你的意思是?”
“我是說我不能頭也不回就走了。我得做點什麽來改善環境,不求改天換地,隻求稍微好一點。即便如此,也會搞得人仰馬翻。我並不是樂見這樣,隻是不得已而為之。”他笑了,嘴咧得很開。這張臉一直專注著,一心要表現出真誠來。突如其來的一笑不由讓人一驚。“聽著,馬特,我不是基督教徒。我是有圖謀的人。你說我有所圖謀,沒說錯。我知道一些艾布納難以相信的內幕。倘若一個人絕對正直,就永遠不會聽到內幕,他一走進房間,那些聰明人就緘口不語了。隻有像我這樣的人,才有機會,什麽都能聽到。”他向前傾了傾身子,“我跟你講,也許你還不知道,也許你沒卸下警徽時情況還沒這麽糟,這個城市很操蛋,什麽都可以賣。所有警力,上上下下,都可以買通。上至一級謀殺都可以通融。”
“這我倒是從來沒聽說過。”此言並非完全正確。我確實聽說過,隻是不敢相信。
“馬特,不是每個警察都那樣。不可能全都那樣。但我知道兩個案子,我隻說確鑿的,有一幫家夥因為殺人被當場抓獲,硬生生把自己買了出來,免了牢獄之災。還有毒品。媽的,毒品的事我不說你也懂吧?都是公開的秘密。每個頻繁交易的毒販子都有一個特別的衣袋,裏麵攥著三兩個你這種警察。沒這把握,他們哪兒來的膽子出來上街交易。這錢叫作買路錢,警察逮住了你,你把錢掏出來,塞進警察手裏,警察就讓你走人。”
情況一直都是這樣嗎?在我看來,事實並非如此。拿錢的警察總是有一些的,有的拿得少,有的拿得多,有的不義之財送到手裏時不拒絕,有的幹脆出去強取豪奪。但也有一些事情沒人做過。沒人碰殺人錢,也沒人碰毒品錢。
但世事並非一成不變。
“因此你受夠了。”我說。
“沒錯。我完全沒必要向你解釋,別人不明白,你還不明白?”
“我並不是因為看不慣腐敗才離開警隊的。”
“哦?是我意會錯了。”
我站起來,走到他放那瓶波本威士忌的地方,重新斟滿酒杯,一口喝掉半杯,並沒有坐下。我說:“腐敗問題從來沒怎麽困擾過我。腐敗使我家的餐桌食物豐盛。”與其說我是在同布羅德菲爾德交談,不如說我是在自言自語。布羅德菲爾德並不在乎我為什麽離開警隊,就像我不在乎他是否知道我離開警隊的真正理由一樣。“送到手裏的我來者不拒。我不會主動伸手四處討要,也不會讓人買通,使罪行嚴重之人逍遙法外,但我們家從來沒有一個星期是靠市政府付給我的那點薪水生活的。”我喝幹杯子裏的酒,“你沒少撈啊。瞧你身上這套正裝,這麽闊氣,市政府可沒錢給你買。”
“毫無疑問。”他又咧嘴笑了。我不太喜歡他的笑容。“馬特,我是沒少撈。這個我沒有異議。但我們各自都有底線,對吧?話又說回來了,你為什麽辭職?”
“我不喜歡沒日沒夜地工作。”
“說真的。”
“沒騙你。”
我想告訴他的就這麽多。我猜他要麽已經知道全部原委,要麽對這些日子家長裏短式的謠傳多少有些耳聞。
事情經過很簡單。幾年前,我在華盛頓高地的一家酒吧喝了幾杯。我下班了,有權想喝就喝。酒吧是警察酗酒的去處,雖然到酒吧喝酒可能構成警察腐敗,但到酒吧喝酒卻也從來沒有讓我夜不成眠。
喝著喝著,兩個朋克族搶劫了那個地方,奪路而逃時,開槍打死了酒保。我追到街上,舉起警用左輪手槍射擊,打光了轉輪中的子彈,打死了一個渾蛋,打殘了另一個。但有一顆子彈沒有射到應該射到的地方,而是彈射到什麽上麵,反彈回來,彈進一個叫愛斯特麗塔·裏維埃拉的七歲女孩的眼睛裏,進而通過眼睛進入大腦。愛斯特麗塔·裏維埃拉死了,我生命的大部分也跟著死了。
部門進行調查,結果我被證明完全無罪,甚至還獲得嘉獎。不久之後,我辭去警察職務,與安妮塔分居,搬到第五十七街的旅館居住。我不知道這一切是如何結合在一起的,也不知道這一切是否是結合在一起的,但前前後後發生的變故似乎產生了疊加效應,我不再樂於做警察。但這不關傑瑞·布羅德菲爾德的事,我也不會講給他聽。
所以我說:“我實在不知道有什麽能為你效勞的。”
“你能做的比我多。你不用被困在這間糟心的公寓裏。”
“有人給你送吃的嗎?”
“吃的?哦。我會出去,隨便吃一口,就這樣。但我吃的不多,也不常出去。我很小心,進出大樓不會讓人看見。”
“遲早會有人跟蹤你的。”
“見鬼,我知道。”他又點上一支煙。金黃的登喜路消失在他的大手裏。與那隻大手相比,打火機簡直就是一張扁平的金屬薄片。“我隻是想給自己爭取幾天時間,”他說,“就這樣。她昨天鬧出的動靜不小,報紙上消息滿天飛。從昨天起我就一直在這裏。我估摸,要是幸運的話,在這樣安靜的社區,我可以撐上一周。到那時,也許你可以掐斷她的導火索。”
“也可能一事無成。”
“馬特,你能試試嗎?”
我打心眼裏不情願。我的錢快花完了,但這並沒有讓我太煩惱。時值月初,房租已經付到月底,我手頭有足夠的現金,可以維持喝波本威士忌加咖啡的生活,此外還能剩下一點點,用來買食物之類的奢侈品。
我不喜歡這個自大的狗雜種。但不喜歡歸不喜歡,倒也不算什麽妨礙。事實上,我通常更喜歡為我既不喜歡也不尊重的人工作。就算到頭來他們錢花得不值,我也用不著有多煩惱。
所以我不喜歡布羅德菲爾德並不打緊。我覺得他跟我講的東西,事實不會超過兩成。這也不打緊。我甚至不確定該相信哪兩成。
也許正是最後一點促使我下了決心。因為我顯然想找出傑爾姆·布羅德菲爾德的真實之處和虛假之處。他為什麽和艾布納·普雷亞尼安勾搭,波西亞·卡爾在這幅圖景中究竟處於什麽位置。是誰陷害他,怎麽陷害他,為什麽陷害他。我不清楚為什麽想知道這一切,但顯然我想知道。
“好吧。”我說。
“你同意試一試?”
我點點頭。
“你需要用錢。”
我又點點頭。
“多少?”
我向來不懂得如何收費。此事似乎不需要花太多時間。我要麽想出個辦法幫助他,要麽想不出辦法,反正很快就會知道結果的。但我不想給自己定價太低。因為我不喜歡他,因為他巧舌如簧,衣著昂貴,用金色登喜路打火機點煙。
“五百美元。”
他覺得要價太高。我告訴他,如果覺得不合適,可以另請高明。他立馬向我保證他絕無此意,並從內胸袋裏掏出一個錢包,數出二十美元和五十美元的鈔票,把五百美元堆到麵前的桌子上。他錢包裏還剩下好多錢。
“希望你不介意現金。”他說。
我告訴他現金沒問題。
“不會有太多人介意。”他說著,又朝我咧嘴一笑。我隻是坐著,盯著他看了一兩分鍾,俯身撿起錢。
[1] 指格林威治村(位於紐約曼哈頓,是藝術家、作家的聚居地)。
[2] 道格(Doug):道格拉斯(Douglas)的昵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