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醒來時,追逐著一個無形之夢的痕跡,暈頭轉向,迷茫不知所措。有一陣子,我穿著布羅德菲爾德的睡衣站在他的床邊,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接著,記憶徹底地湧回來。我迅速衝個澡,擦幹身子,重新穿上自己的衣服,喝一罐啤酒算作早餐。喝罷啤酒,我離開那裏,走進明亮的陽光裏,感覺自己像個夜賊。

我本想馬上行動。但我強迫自己在謝裏丹廣場的吉米·戴餐館吃了一頓豐盛的早餐,有雞蛋、培根、吐司和咖啡。喝了很多咖啡後,我乘地鐵去上城區。

在我住的旅館裏,有一條留言等著我,還有一大堆垃圾郵件。我把垃圾郵件直接扔進廢紙簍。留言是塞爾頓·沃克給我的,要我方便時給他回電話。我覺得當時再方便不過,就在酒店大堂給他打電話。

他的秘書馬上給我接通了電話。他說:“斯卡德先生,今天早上我見到了我的委托人。他寫了些東西讓我讀給你聽。我可以讀嗎?”

“讀吧。”

“馬特——我對曼奇和波西亞有什麽關聯一無所知。曼奇是市長助理嗎?波西亞的客戶名冊裏有幾個政客,但她不肯告訴我是誰。我不再對你有所隱瞞。我沒有說出福爾曼和我們的計劃,因為我不知道這有什麽關係,而且我不喜歡張揚。忘記這些不快吧。需要集中精力對付的是兩名逮捕我的警察。他們是怎麽知道來我公寓的,是誰給他們通風報信?從這個角度下工夫。”

“就這些?”

“就這些,斯卡德先生。我感覺自己像個信使,在不理解的情況下傳遞問題和答案。倒不如用代碼為好。你搞得懂嗎?”

“懂一點。布羅德菲德看起來怎麽樣,情緒還好嗎?”

“哦,非常好。他信心十足,覺得自己會被無罪釋放。我認為他的樂觀合乎情理。”塞爾頓·沃克說有很多法律手段可以使布羅德菲爾德免於牢獄之災,或使判決在上訴中被推翻。我懶得去聽,趁他稍稍放慢語速,向他道謝,說了聲再見。

我在紅焰餐廳旁停下來,進去喝咖啡,心裏琢磨著布羅德菲爾德的留言。布羅德菲爾德的建議大錯特錯,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我才明白個中因由。

布羅德菲爾德沒有跳脫警察式思維。這是可以理解的。他花了多年時間學習像警察一樣思考,很難立即調整過來。很多時候,我自己仍然像警察一樣考慮問題,不做警察數年之久,仍然改不掉舊思維習慣。從警察的角度來看,以布羅德菲爾德想要解決問題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是非常明智的。務必要緊抓確實的數據,用回溯法開展工作,追蹤每一條可能的途徑,直到找出報凶殺案的人是誰。很可能打電話報案者就是凶手。即使報案者不是凶手,也可能看到了什麽。

即使報案者沒看到什麽,別人也會看到。也許有人看到波西亞·卡爾在死亡當晚進入巴羅街的大樓。她不是一個人進去的。有人看見她和那個後來殺害她的人手挽手走在一起。

警察就是按照這個思路處理案情的。警察部門同時兼具兩個優勢,能夠保證這樣的調查順利進行下去,即人力和權力,兩者缺一不可。一個人單打獨鬥是行不通的。單槍匹馬,甚至連一個說服人們應該向他開口的初級聯邦調查局特工徽章都沒有,一開頭就會碰壁。

更何況,警方一開始就不願與他配合。更何況,警方反對一切可能使布羅德菲爾德逃脫電椅的調查。

所以我必須采取一種完全不同的方式,一種不可能得到警方認可的方式。我必須找出是誰殺了她,進而找出事實來支持我已有的謀劃。

但首先我得找個人。

肯尼說他是個小塊頭,矮個,身板單薄,兩腮深陷,額頭巨大,下巴短得令人驚駭,蓄著山羊胡,上唇沒留胡子,戴一副寬邊角框眼鏡……

我順道去阿姆斯特朗酒吧看看。他不在那兒,那天早上還沒來。我本想喝一杯,但後來斷定即使不喝也能對付道格拉斯·福爾曼。

隻是我沒有逮到機會。我走到福爾曼住的分租公寓,按響門鈴,應答的還是那個邋遢女人。她可能一直穿著同樣的長袍和拖鞋。她又一次告訴我已經客滿,建議我去沿街的第三扇門試試。

“我找道格·福爾曼。”我說。

她的眼睛費勁地盯著我的臉。“四樓臨街一麵。”她微微皺眉,“你以前來過這裏。找過他。”

“沒錯。”

“沒錯,我想我以前見過你。”她用食指擦擦鼻子,在長袍上抹了抹,“我不知道他在不在。你想去敲門就去吧。”

“好的。”

“不過,別亂動他的門。他裝了防盜警報器,會發出各種聲音。我甚至不能進去幫他清掃。想想看,他自己打掃衛生。”

“他和你在這兒的時間可能比大多數人都長。”

“聽著,他在這裏的時間比我長。我在這裏工作多久了,一年,兩年?”如果她自己都不知道,我也幫不了她。“他住這裏好多好多年了。”

“我想你很了解他。”

“根本不熟悉。一個都不熟悉。先生,我沒有時間去了解人。相信我,我自己還一屁股麻煩呢。”

這話我信,但這並沒有使我想知道她遇到了什麽麻煩事。她顯然不能告訴我關於福爾曼的任何事情,我對她可能告訴我的任何事情也一概不感興趣。我從她身邊走過,爬上樓梯。

福爾曼不在。我試過把手,門是鎖著的。也許很容易就能把門閂捅開,但我不想弄響警報。要不是有樓下老太太提醒,我不知道是否還記得警報這回事。

我寫了張便條,大意是有要緊的事,要他立即與我聯係。我簽好名,加上電話號碼,塞到門下,轉身下樓離開。

布魯克林的黃頁裏有一個叫利昂·曼奇的人,地址在皮爾龐特街。也就是說,利昂·曼奇住在布魯克林高地。我斷定布魯克林高地是最適合廁奴居住的地方。我撥打他的號碼,電話鈴響了十幾次才放棄。

我打過普雷亞尼安的辦公室電話。沒有人接。即使是十字軍戰士每周也隻工作五天。我打給市政廳電話,想知道曼奇是否去了辦公室。還好有人接了,但在場的人沒有一個叫利昂·曼奇的。

電話簿上有艾布納·普雷亞尼安的名字,住址是中央公園西街444號。我撥了一半號碼,突然覺得毫無意義。雖然同為亞當的後代,但是艾布納·普雷亞尼安根本不認識我,也不會願意通過電話與一個完全陌生的人合作。我掛上電話,取回硬幣,查找克勞德·洛比爾的聯係方式。曼哈頓隻有一個姓洛比爾的,叫傑·洛比爾,住西區大街。我試著撥打傑·洛比爾的號碼,一個女人接了電話,我說找克勞德。克勞德接過電話,我問他是否與一個叫道格拉斯·福爾曼的人有過聯係。

“我沒聽過這個名字。他什麽來頭兒?”

“他是布羅德菲爾德的夥伴。”

“是警察嗎?我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也許你老板知道。我想給你老板打電話,但他不認識我。”

“哦,我很高興你改打我的電話。我可以給普雷亞尼安先生打個電話,替你問問,問過再給你回電話。還有什麽要我問他的嗎?”

“問問他對利昂·曼奇這個名字有沒有印象,利昂·曼奇與布羅德菲爾德有沒有關聯。”

“沒問題。斯卡德先生,我馬上給你回電話。”

洛比爾五分鍾內就回了電話:“我剛和普雷亞尼安先生通了話。你提到的兩個名字他都不熟悉。呃,斯卡德先生,如果我是你,我會避免與普雷亞尼安先生發生直接衝突。”

“哦?”

“準確地說,他不高興我同你合作。他沒有直說,但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他喜歡員工奉行善意忽視的策略。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是他的原話。當然,我說了這麽多,也僅限於你知我知,好嗎?”

“當然。”

“你仍然相信布羅德菲爾德是無辜的?”

“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相信。”

“這個叫福爾曼的人手裏掌握著關鍵證據嗎?”

“有可能。事情開始有眉目了。”

“太好了,”他說,“好吧,不耽擱你了。如果有什麽我能做的,給我打電話,但一定要保守秘密,好嗎?”

稍後,我打電話給戴安娜,約好八點半在第九大道上布列塔尼街的一家法國餐館見麵。這是一個安靜、私密的地方,我們有希望清靜地私會。

“那麽八點半見,”她說,“有進展嗎?哦,你可以見麵時再告訴我。”

“好的。”

“馬修,我想了很多,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我是怎麽想的。我花了太多時間不去思考,幾乎用意誌力驅使自己不去思考。現在一思考,好像就有什麽東西被釋放出來了。我不應該說出來,會嚇到你。”

“別擔心。”

“真奇怪。我不擔心。你不覺得奇怪嗎?”

在回旅館的路上,我在福爾曼的公寓樓停下來。管理員沒有對鈴聲作出回應。我猜她正忙著處理她提到的一屁股麻煩。我擅自進樓,爬上樓梯。福爾曼不在家,顯然也沒回來過——我能看見我放在他門下的便條。

要是記下他的電話號碼就好了。假設他有電話——我在拜訪時沒有看到過電話,也許是因為他的辦公桌雜亂不堪,電話即便有,也是被蓋在報紙堆下麵了。

我又回到家,衝澡刮臉,整理房間。此前,女傭已經把房間草草打掃一遍,我不需要再做什麽。房間永遠是原來的樣子,怎麽都是一家不起眼的旅館裏的一個小房間。福爾曼選擇把他的家具房改造成他自己的延伸,而我的房間起租時是什麽樣子,現在依舊是什麽樣子。一開始,我覺得簡樸的房間比較適合我。現在,我早已不再注意,隻是因為要招待來客才意識到房間的樣子。

我檢查酒的儲備。看起來足夠我喝,我不知道她喜歡喝什麽。街對麵的商店要到十一點才送貨上門。

我穿上最好的正裝,點一點古龍水。古龍水是兒子們送我的聖誕禮物,我甚至不確定是哪個聖誕節,也不記得最後一次用是什麽時候。點古龍水雖有些可笑,它卻不算難聞。

我去阿姆斯特朗酒吧逗留了一會兒。福爾曼大約一小時前來過又離開了。我給他留了張便條。我打電話給曼奇,這次曼奇接了電話。

我說:“曼奇先生,我叫馬修·斯卡德,是波西亞·卡爾的朋友。”

電話另一端是一陣長長的沉默,令他的回答無法使人信服:“恐怕我不認識叫這個名字的人。”

“我相信你認識她。曼奇先生,少來這一套,在我這兒行不通。”

“你想怎麽樣?”

“我想見你。明天某個時候。”

“見我做什麽?”

“見麵再說。”

“我不明白。你剛才說你叫什麽名字?”

我告訴了他。

“嗯,我不明白,斯卡德先生。不知道你想從我這裏得到什麽。”

“我明天下午去你那兒。”

“我不——”

“明天下午,”我說,“三點左右。你最好在。”

他開始說些什麽,但沒等他說完我就掛了電話。已經八點過幾分。我走出阿姆斯特朗酒吧,來到第九大道,向餐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