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放肆之舉

德裏克(Derek):我告訴你吧,前幾天有個家夥走到我麵前——我可不知道他是誰——他說,“你這婊子”……我說,“你才是婊子,你他媽的婊子。”我還說,“你他媽叫誰婊子呢,臭婊子?”

克萊夫(Clive):那他怎麽回答你的?

德裏克:他說,“你他媽的婊子。”

——達德利·穆爾(Dudley Moore)與彼得·庫克(Peter Cook),《德裏克與克萊夫(現場版)》[Derek and Clive(Live), 1976]

咬人,打人,撓人

“大笑是男性咬人的方式”,波德萊爾宣稱。社會學家諾伯特·埃利亞斯(Norbert Elias)則反駁道:“愛笑的人不咬人。”那麽,笑聲究竟呈現還是消解了攻擊性?神經學家維蘭努亞·拉瑪錢德朗(Vilayanur Ramachandran)提出了一種論調,他認為笑聲可能是一種抑製憂慮的喊叫。麵對錯誤的警報時,我們可以通過笑聲向一群人傳達解除戒備的命令。微笑的作用可能與大笑類似:身為我們祖先的一隻靈長類動物,如果從遠處看到了另一個同類,它可能會先露出自己的犬齒,做一個威脅性的鬼臉,然後才去辨認這個人是朋友還是敵人。如果對方是朋友,他的鬼臉就會半途而廢,轉化成微笑。這種表情可能也由此演變成儀式化的、屬於人類的問候。另一位學者羅伯特·普羅文(Robert Provine)指出,黑猩猩的笑聲通常是由身體接觸(啃咬或撓癢)或是接觸的威脅(追逐遊戲)所引發的。在他看來,猿類的喘息聲與人類那“哈哈”的笑聲,都演變自身體遊戲那急促的呼吸。這種喘聲與做鬼臉時必備的露牙行為,共同構成了儀式化、節奏化的“大笑”狀態。因此,在微笑的背後,可能隱藏著一種社會化的咆哮;在大笑的背後,可能是一場遊戲化的鬥爭。但是,在這兩種麵部表情的背後,也可以存在真正的咆哮與鬥爭。

人們常常聲稱,自己“隻是在開玩笑”,但許多真話都是在開玩笑的狀態下說出來的。諷刺與嘲弄都植根於笑聲[這兩個詞語(ridicule, derision)都源於拉丁語的“ridere”,即“笑、嘲笑”]。喜劇可能會懷著可疑的意圖,徘徊在侵略性的邊界。亞裏士多德認為,“一則笑話也是一種辱罵”。我們可以利用喜劇的優勢,也可以濫用喜劇這種“辱罵”的傾向——種族主義與性別歧視的笑話,揭示了這種形態潛在的殘酷。在特雷弗·格裏菲思(Trevor Griffiths)的《喜劇人》(The Comedians, 1975)中,沃特斯(Waters)評論了普賴斯(Price)的脫口秀表演:“你的表演裏沒有愛、沒有關懷、沒有感情……隨便怎麽說都行,你把它們扔到一邊去了。”顯然,喜劇可以與侮辱、咒罵、詛咒、誹謗非常妥帖地共存。不過,喜劇的形式也可以為這些惡毒的話語,注入一種不同尋常的質感。從希臘的抑揚格詩句到羅馬農神節時官方認證的譏諷,再到彼得、達德利談論那句“他媽的婊子”的影響,甚至還有“幾打髒話”(The Dozens)[1]的遊戲——在這種遊戲裏,無數的誹謗抨擊著參與者母親的角色。當這類辱罵變得程式化、成為某種表演時,原先侵略性的行為,會產生一些奇怪的演變。W. H. 奧登(W. H. Auden)仔細分析了那些精心構思的侮辱**流——從古英語的辱罵詩(flyting)到現代卡車司機的對罵——他觀察到,“參與者不是在思考彼此,而是在思考語言,以及體會創造性地使用語言的樂趣……玩笑的憤怒本質上仍是喜劇性的,因為在所有情緒中,憤怒與玩笑最不兼容”。從這個角度來看,喜劇展現了憤怒變得“出離憤怒”的時刻。某些形式的凶猛可能是令人愉快的。

從語言本身來說,“玩笑的憤怒”似乎顯得有些矛盾。在柏拉圖的《斐利布斯》中,蘇格拉底指出,“那種娛樂性的惡意,以一種詭異的方式,混合著快樂與痛苦”。笛卡兒在《靈魂的**》(The Passions of The Soul, 1649)中認定,“嘲弄或鄙視是一種與仇恨交織的喜悅”。在這一章中,我會分析這些看似目的性的喜劇模式——諷刺、模仿史詩、戲仿與惡搞——探究這種怪異的情感混合。我們可以先來看看諷刺作家。沃爾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認為,這種作家是“被文明社會接納的食人族”。諷刺作家既文明又野蠻,隻要有人允許(甚至是鼓勵)他擁有充足的自由,他就會肢解我們。那麽,我們需要這位“食人族”做些什麽呢?在最初的時候,諷刺作家似乎是允許觀眾與他一起完成任務的喜劇家。諷刺鞭撻著惡習,也鞭策著美德。賀拉斯(Horace)將理想中的聽眾想象成“露齒而笑之人”。他的作品乍看之下令人愉快,但觀眾也可能時不時被他狠咬一口:“你在笑什麽呢?”這位詩人會質問我們,“如果改一下人物的名字,你也可以成為故事的主角。”確實,正如哈姆雷特後來打趣的那樣,“要是每個人都能得到自己應有的待遇,那麽誰也逃不過一頓鞭子”。

在尤維納利斯(Juvenal)的筆下,諷刺會開啟一場複仇者的喜劇。他的第一部諷刺作品是這麽開場的:“難道我必須永遠當一個傾聽者,永遠不去還擊嗎?”但是,他在創作過程中,如此地偏愛否定性的表述,我們甚至開始懷疑,這種模式是否更想鞭撻而非拯救那些受害者。他跟著羅馬的妻子們來到她們的閨房,看著她們卸下妝容、露出本來麵目……“我該怎麽稱呼它呢?一張臉,還是一塊長滿潰瘍的肉?”那些上了年紀的丈夫也好不到哪兒去:“他早就忘了**為何物。就算有人想要讓他想起一些東西,也是徒勞無功。他那尺寸縮小、血管脹大的工具就躺在那兒,就算整晚都好好地愛撫它,它也隻會繼續躺著而已。”尤維納利斯的作品中隱藏著一種純粹的**,它會打擊那些表麵上的、渴望變革的意願。那些工人般的受害者,就像他們的“工具”一樣,隻能“繼續躺在那兒”,就算隻是為了滿足我們那種持續的、享受謾罵的愉悅。這些作品的重點不在於推崇或發展美德,它們隻想沉溺於精湛的人身攻擊之中。

笑話的關鍵任務是中介,而不是終結。尤維納利斯的第十五篇諷刺作品,仿佛預示著喬納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在談及“食人”的案例時,似乎不太得體的表述。他指出,吃人可能會引發“憤怒,但在某些情況下也會引發笑聲”。當他探索“饑餓與仇恨”之間可能存在的關係時,他懷疑身為“食人族”的諷刺作家,可能也渴望呈現仇恨。諷刺所提供的混合大餐,創造了一種它自身鄙夷的美味。一場可怖的喜劇正在上演,因為在尤維納利斯的理解中,厭惡也可以是一種快樂。約翰·德萊頓(John Dryden)在評價這位詩人時說:“他的怒意高漲,惹得我也一樣。他的每一句話,我都樂於思量……他給了我盡可能多的歡愉,也考慮到我忍受的限度。”

或許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樂於思量”的情緒,會導致純粹的自我滿足。“樂於思量”之“樂”,其實也是一種負罪感,長期以來,人們一直擔憂喜劇中存在的侮辱與攻擊的傾向。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以最為清晰的方式提出了這一指控:“所謂笑聲,不過是突如其來的概念,催生了突如其來的榮耀。我們仿佛身處某種優越的地位,蔑視著他人的弱點。”霍布斯不僅提出了這種“優越論”(Superiority theory),還強調了喜劇本能的殘酷性,這一係列論調在18世紀成了備受爭論的議題。沙夫茨伯裏伯爵(Lord Shaftesbury)反駁道,這種幽默能幫我們“用一種和藹可親的姿態相互碰撞,磨平我們的棱角與粗糙的表麵”。哲學家弗蘭西斯·哈奇森(Frances Hutcheson)進一步發展了後來被稱為“不和諧論”的論調。他認為,我們與一個人、一件物體或是一個環境之間的不和諧感(而非我們對它們的優越感),其實是許多笑聲的來源。

亞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認為,“因某事而笑與嘲笑某事之間,確實存在著某種差別。”他在提出這種論調的時候,腦中一定閃過了類似上述爭論的思緒。他模仿史詩體的詩歌《奪發記》(The Rape of the Lock, 1714)梳理了這種區別的微妙之處。蒲柏認為,這首詩“是我所有作品中最具諷刺性的,也是最無傷大雅的。這是一些如同撓癢的文字”。在蒲柏的作品中,我們仿佛看到霍布斯與哈奇森的觀點交織並行:事實證明,諷刺作品時那看似完美的耳光,其實隻是輕輕的耳光搭配重重的撓癢。撓癢本身就代表著一種不協調感,一種快樂與痛苦混合的感受。亞當·菲利普斯大膽地指出,撓癢“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引導我們體認那種原始的快樂,體認那種無助與混亂”。這並不是德萊頓那種“樂於思量”帶來的安全感。在這種語境下,快樂處於混亂之中,我們需要受到一些外力的推擠。從某個角度來看,蒲柏的詩歌用史詩般的語調,講述了一場關於貝琳達(Belinda)那縷頭發的鬧劇,他似乎以此貶低了上流社會的虛榮心,暗示著這部家庭劇完全無法比擬曾經的英雄史詩。但是,這首詩還提出了一個更為複雜的主題,因為結構的對比不僅是在貶低情節,它還強調、升華了那些有時被史詩忽略的日常細節——這些細節也值得我們關注,甚至值得我們尊重。奧布雷·比爾茲利(Aubrey Beardsley)的那幅插圖,記錄了貝琳達準備會見紳士的場景,捕捉了她的魅力與虛榮心。所謂“喜劇”,往往是我們賦予一種獨特空間的名稱,在這種空間裏,令人欽佩之人和極度荒謬之人可以共存。如果讓某人變得“幽默”,不僅可以享受他們的魅力,還可以把握他們的局限性,蒲柏和比爾茲利正是用這種方式,勾勒著貝琳達的形象。許多喜劇形式之所以長盛不衰,都是依靠這條微妙的線索:在舉起一樣事物之後,不一定就要——至少不要簡單地——將它放下。

從抗議到戲仿

文學評論家與理論家肯尼思·伯克(Kenneth Burke)認為,“純粹的”幽默不是一種異議,而是一種默許:“一位幽默大師不會想‘讓我們出去做點什麽’。相反,他會讓我們覺得,‘好吧,事情可能沒那麽糟糕。這完全取決於你看待它們的方式’。”那麽,那些糾結於諷刺現狀的幽默形式,又代表著什麽呢?如果諷刺意味著批判事物的本來麵目,而幽默鼓勵我們容忍它們,那麽喜劇式的憤怒又是什麽呢?它是否一方麵想要改變現狀,一方麵又想要發泄情緒?伏爾泰(Voltaire)的《老實人》(Candide, 1759)提供了一條思考這些問題的路徑。這本書本身就以殘酷的方式,批判著伯克的論調,也就是那句“好吧,事情可能沒那麽糟糕”[潘格洛斯(Pangloss)更推崇的表述是:“一切都是最好的結果。”]。這個故事的生動之處,就在於揭露這種觀點的騙局。在這本書中,這種看似溫和的論調,其實遮掩著本質的自負與無情。老實人康迪德(Candide)看到自己的導師遭受絞刑之後,仍然提出了正確的問題:“如果這裏已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一個,那麽其他的世界又是什麽樣的?”

圖13 奧布雷·比爾茲利(Aubrey Beardsley),《梳妝》(TheToilette, 1896),為蒲柏的《奪發記》繪製的插圖。

正因如此,閱讀伏爾泰作品的樂趣之一,似乎在於它們對痛苦的免疫力。康迪德“遭受鞭打的節奏,遵循著拷問者的歌聲”,這句話或許可以成為伏爾泰作者風格的縮影,那是一種喜劇式的冷漠。這本書講述了許多事物的喪失——被迫喪失貞潔、純真、希望與生命——但它從來不會喪失風格。我們讀到了大規模的扼殺與刺殺,而且“在幾個小時以內,這場災難在各地引發了巨大的轟動”。請注意,是幾個小時,而非幾天或幾年。康迪德發現自己的少女居內貢(Cunégonde)已經成了另一個男人的情婦,“他被這個消息嚇了一跳,哭了很久,然後他把卡康博(Cacambo)拉到了一邊……”“又哭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但還不夠長,不值得一個句號。當潘格洛斯從絞刑中恢複過來之後,他“承認自己一生都遭受了可怕的痛苦,但他仍堅稱一切都非常順利。他將繼續保持信心,不被那些糟糕的事情分散注意力”。這個男人堅持著某種宇宙決定論,這句話最後一次諷刺了這種觀點的虛偽。但是,它其實也呼應著這本書中那種邪惡而冷酷的風格,因為這種表述的方式,其實等於拒絕在環境的壓力下屈服或投降。潘格洛斯這種粉飾自我的姿態,可以看作是一種頑固的努力。或許喜劇既可以讓你成為宿命論者,又可以讓你成為道德主義者。

在伏爾泰的《哲學辭典》(Philosophical Dictionary, 1764)中,他承認了自己對於宿命論的偏愛,但他同時也警惕著這種思想體係的問題,因為它將不可避免地導致中立而冷漠的傾向:“我當然有撰寫這觀點的**,而你嘛,你也有反駁我的**:我們都同樣愚蠢,都是命運的玩物。你的本性是作惡,我的本性是熱愛真理,我會不顧你的反對發表自己的觀點。”乍看之下,潘格洛斯似乎已經轉世成諷刺作家了。伏爾泰那種融合著歡快與尖刻的特質,構成了許多最猛烈的駁論的核心。兩百年後,這種既**又冷靜的穩定狀態,繼續建構著某種類型的喜劇基調。有人詢問作曲家兼藝術家約翰·凱奇(John Cage),“但你不覺得世上有太多苦難嗎?”他答道:“不,我覺得苦難的數量剛剛好。”在這番問答中,未經深思熟慮、甚至有些自負的,是那個問題而非答案。凱奇其實在表述一種你有權感受的經驗——事實上,你可能不會總是希望和它撇清關係。

從尤維納利斯到喬恩·斯圖爾特(Jon Stewart)的《每日秀》(The Daily Show),古往今來,創作者在構思、實踐喜劇的時候,通常將它看作是一種批評性的藝術。但是,人們仍會質疑這種模式的自洽性。諷刺是否在建立、捍衛道德的製高點?或者說,它是在讓我們懷疑這種製高點是否存在?如果你覺得某人很可笑,反對他們會不會變得更加困難?嘲笑某人會不會成為你的不在場證明,這樣一來,你似乎就不曾與他們同笑了?你是否可能還與他們一起嘲笑過自己?喜劇總是不斷地翻新自己的形態,提出這些同樣的問題。它會提醒劇院裏的觀眾,他們與自己嘲笑的這些角色,不僅僅是共享了這個房間,還共享了一些別的東西。在理查德·謝裏丹(Richard Sheridan)的《醜聞學校》(The School for Scandal, 1777)中,作者揭示了一個充斥著流言、緋聞與憎恨的社群。但是,當瑪麗亞(Maria)談及斯尼爾韋爾夫人(Lady Sneerwell)和她的密友,說“她們的惡意令人難以容忍”時,她其實隻說對了一半。劇作家和觀眾不僅僅對惡意嗤之以鼻,他們還會偷窺這些惡意。我們大可以嘲笑坎德爾夫人(Mrs Candour)聆聽緋聞時的虛偽:“哈哈哈!好吧,你確實逗我笑了。但我發誓,我討厭你。”——但是,她其實與我們是同一種人。我們會觀賞那些純粹的、惡意的火花,但在這種情境下,證人就等於共犯。

在《造謠學校》中,我們可以聽到喜劇中反複出現的音調。在這種調性中,要求評判的行為,可以巧妙地轉化成對愉悅的放縱,或是——我們也可以更尖銳一點——轉化成一種質詢:我們為什麽如此需要評判他人?在傳統的喜劇劇場中,大部分的情節都在舞台的前端上演。那是一個光線充足的房間,演員們都徘徊在拱形舞台的前麵(觀眾可以看到彼此,演員也可以看到觀眾)。這種布置強化了觀眾身為局內人的感覺,他們不再保持安全的距離。根據查爾斯·蘭姆(Charles Lamb)的說法,這種喜劇演員的技巧體現於一些特定的時刻,“他在從未絕對吸引觀眾的情況下,仍與他們保持了默契……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次級諷刺’(sub-insinuation)”。這種時刻是喜劇的核心,在謝裏丹的戲劇中,當它們出現的時候,那發言極為圓滑的約瑟夫·瑟菲斯(Joseph Surface)往往是情節的焦點。觀眾們對約瑟夫的評判其實是自負的,這個角色也在暗示這一點。當約瑟夫談及斯內克(Snake)的時候,他說“這家夥沒有充足的美德去實踐自己的惡行”,他還朝觀眾席瞟了一眼,隱隱諷刺觀眾們那種同樣的行為,他們隻是渴望偷窺暴行,卻將這種胃口偽裝成觀看戲劇、“升華道德”的一種義務。如果喜劇是一種向善的力量,並不是因為它描繪了美好生活的確切藍圖,隻是因為它始終挑戰著觀眾,讓他們反思某種可能存在的美好生活,享受其中的不協調性。

在許多情況下,喜劇不僅抗議著罪惡,也重新思考著“美德”的含義。它用某種特定的風格、技法或生活狀態來壟斷美德,然後從這種獨特的概念中,獲取模棱兩可的樂趣(簡·奧斯汀沾沾自喜地向自己的侄女承認,“你知道的,那種完美的圖畫,讓我感到惡心、心生邪念”)。在這樣的時刻,模仿、戲仿藝術就會發揮作用,這種藝術可以更深入地探索喜劇性的嘲諷,揭示其中那怪異的、反複無常的本質。戲仿從各種維度“嘲諷”著既存的事物:不僅要“諷刺、嘲弄”,也要“模擬、模仿”(類似人們“描摹”複製品的過程)。戲仿者常常嘲笑那些已經變得非常自我的創作者,但模仿也可以是一種奉承,至少是一種含蓄的恭維。戲仿暗示著這個對象值得戲仿——畢竟,這種模式是一隻寄生蟲——它更像一種保護者而非破壞者。它需要自己的宿主,也維係著宿主的生命。《邦·戈爾捷歌集》(Bon Gaultier Ballads, 1845)的作者謹慎地指出,“我們最常模仿的詩人,恰恰也是我們最欽佩的那幾位。除非你深愛某位詩人,否則就不要戲仿他”。亨利·裏德(Henry Reed)就是這麽對待T. S. 艾略特(T. S. Eliot)的。艾略特在那首《焚毀的諾頓》(Burnt Norton, 1936)中冥想著時間,他以這樣的方式結束了這首詩:“荒誕無稽的是那虛度而悲苦的時間/漫無邊際地前後綿延。”裏德在他的戲仿之作《查德·惠特洛》(Chard Whitlow, 1941)中,進一步誇大了這種荒誕性: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不再年少,

四季流轉,今天我已五十五歲,

去年此時我是五十四歲,

明年此時我便六十二歲。

裏德不僅戲仿了他的風格,也戲仿了他的困境。戲仿家不僅嘲弄著原文那種顯而易見的陳述,但他也在提醒我們,有時顯而易見之物也會帶來驚訝。我們可以稱為“老者的覺悟”。

談及這種夾雜著愛與笑的戲仿風格,馬克斯·比爾博姆(Max Beerbohm)可謂一位大師。他認為漫畫就是“以最美的方式,誇大某人在最獨特時刻的特性”。如果要描述比爾博姆最偉大的戲仿作品,這種表述也恰如其分(見圖14及其圖注)。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是比爾博姆最喜愛的小說家,這裏的圖像與文字,既是對他的致敬,也是對他的調侃。這段話不僅讀起來像詹姆斯的文字,而且也以一種寓言性的方式,展現了戲仿的獨特性:這種模式可以“極其清晰”地呈現出某個人的風格,同時也提供了一種“融洽的氛圍”。戲仿的對象突然被自己所震驚,他看到了一些豐富、怪異的東西。它們在最為“獨特”的時刻,以一種滑稽的方式現身。對他來說,這種時刻呈現出一種不協調的特性。

圖14 馬克斯·比爾博姆,《十一月的倫敦與倫敦的亨利·詹姆斯先生》(London in November and Mr. Henry James in London, c.1907,圖中文字內容為:“ ……於是,在這種如此融洽的氛圍中,他舉起了一隻手,將它放到了離眼睛不到一英寸的地方,那隻手的輪廓突然顯得極其清晰,這簡直是令他震驚的景象……”)

詹姆斯覺得比爾博姆的戲仿之作非常有趣,他也承認,後來自己每次寫作的時候,都覺得是在“戲仿自己”。雖然戲仿者常常熱衷於調侃自己的主題,但他們也會讓人們關注那些可能獲得的樂趣。讀者可以從喜劇中找到相關的線索,而那其實也是隱藏在原著中的東西。平庸的戲仿隻是一種簡單的反諷——隻是模仿一種風格或情緒,沒有真正的“意義”——但是,那些最好的戲仿,洋溢著一種更複雜的諷刺語調,我們可以在詹姆斯自己的後期風格中,找到這種技巧的痕跡。在《快樂的角落》(The Jolly Corner, 1908)中,斯潘塞·布賴登(Spencer Brydon)讚賞著艾麗斯·斯塔弗頓(Alice Staverton)身上的特質:“她的微笑帶來了一種非常溫和的譏諷,他發現她半數的話語,都彌漫著這種意味。這是一種毫不苦澀的譏諷,正是源於她那極為豐富的想象力。”許多喜劇大師都在建構這類諷刺意味。這足以表明,批評也可能是一種共謀的形態,我們對自己最關心的那些人,擁有最多的批評自由。在這樣的偽裝之下,我們可以看到喜劇從“嘲笑”變成“調戲”再變成“珍惜”的過程。

一切皆可

但是,與其他喜劇性蔑視那種令人振奮的能量相比,這種過程究竟算得了什麽呢?某些版本的喜劇可能會達成一種價值觀的共識,它們調和著各種不同的觀點與態度。但是,那些最猛烈的笑聲,不一定就源於那些最溫暖、最模糊的形態。伊夫林·沃(Evelyn Waugh)采用了一種更狂野而非溫和的諷刺形態,他提供了一針解毒劑,讓那些沉溺柔情之人清醒過來。他也承認,諷刺“會在一個穩定的社會中蓬勃發展,前提是存在同質的道德標準。它會暴露那些彬彬有禮的殘酷與愚蠢”。但是,對於伊夫林來說,現代的“罪惡不再僅僅從口頭上敷衍美德”。所以,既然我們都要走下坡路,我們就不必——也不可能——玩往常一樣的諷刺遊戲了。我們需要一些更怪異的東西。或許,在這種現代的荒原上,可以綻放一種無情卻熱烈的形態。

在伊夫林的第一部小說《衰落與瓦解》(Decline and Fall, 1928)中,人們懷著深情憶起了博林傑俱樂部(Bollinger Club)的歡樂:“那是三年前的最後一頓晚餐,一隻狐狸被關在籠中,被香檳酒瓶活活打死。那是一個多麽美好的夜晚啊!”與單純地諷刺擲瓶之人相比,這種表述更加令人目眩,也更滑稽可笑(通常來說,諷刺是一種表述自己在意之物的方式,但在伊夫林的小說中,“在意”本身就是諷刺的對象)。在下文的故事裏,一位年輕人的腳部不小心受了重傷:“‘我要死了嗎?’坦根特(Tangent)說道,他的嘴裏塞滿了蛋糕。”後來,他被截肢了,然後便死了,但那又如何呢?“‘噢,死亡啊!你那地獄的鍾聲怎麽沒響呢?我想聽那丁零零的聲音。’外科醫生說道。”他的文字仿佛穿越了憤怒、憐憫或悲傷,來到了它們的彼岸。戈爾·維達爾(Gore Vidal)在稱讚伊夫林的時候,還談及了“他那偉大的先祖尤維納利斯”,維達爾洞察了問題的核心:“在強大的力量麵前,憤怒變得可以忍受。”

這仿佛是在暗示,伊夫林這樣的喜劇天才,並不是因為缺乏感覺而苦惱,而是樂於演繹那種包含“匱乏感”的豐富意味。在《吉爾伯特·平福爾德的磨難》(The Ordeal of Gilbert Pinfold, 1957)中,伊夫林那虛構的自我解釋道:“他不希望任何人受苦,但若他從永恒的角度看待世界,他發現世界像地圖一樣平坦。除非那些私人的煩惱,相當頻繁地侵入此地,才會出現一些變數。在那以後,他就會從那高高在上的哨站跌落下來。”我們可以回顧一下霍布斯對於笑之起因的論述,但這一次請注意後麵那些關鍵的詞語:“突如其來的概念……讓我們仿佛身處某種優越的地位,蔑視著他人的弱點,或是蔑視著過去的自己。”平福爾德沉溺於人性(以及暫時的精神錯亂)的狀態足以表明,那些最冷漠的諷刺(采取永恒的角度),有時隻是在試圖抵禦自己被同化的恐懼。馬丁·埃米斯(Martin Amis)曾經宣稱:“所有優秀的諷刺作品,都與它的諷刺對象同流合汙”,當平福爾德開始聽到迫害的聲音時,他會發現隻有成為一個人,才能理解那個人。對於他人的妖魔化,可能是安撫內心惡魔的一種方式。你會把自己那隱秘的惡習或願望,投射到他人的身上,看著他們沉溺於陰暗的快樂,從而獲取替代的滿足感,最後再為此懲罰他們。喜劇是一種從痛苦中獲取快樂、從憤怒中汲取狂歡的形式,所以它常常喜愛施虐狂或受虐狂的形象。在伊夫林的小說中,主人公會為腦海中的人物形象安排伏擊,這也是他的作品裏最有趣的時刻:“他會用自己的李木手杖擊倒第一個人,然後將武器換成馬六甲藤鞭。第二個年輕人無疑會被他趴在地上的朋友絆倒。接著,平福爾德先生會把燈打開,仔細地抽打他們。”你可得小心地抽打,否則可能會傷到自己。

平福爾德這種微妙的心理劇仍然堅持認為,瘋狂中隱藏著一種解脫的路徑(盡管這種路徑可能有悖常理)。不過,喜劇還可以走得更遠,它可以投身於一種無政府主義的快樂,徹底破壞自己的主題。我們可以用《辛普森一家》(The Simpsons)作為案例,它既是諷刺,也超越了諷刺。這部動畫大肆抨擊政府和當權人物的腐敗——無論是伯恩斯先生(Mr Burns)、維古姆警長(Police Chief Wiggam)還是昆比市長(Mayor Quimby)都未能幸免,被波及的甚至還有魯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和該動畫的姊妹頻道福克斯新聞(Fox News,在2010年發布的一集裏,開場處的福克斯直升機打出了一個新的口號:“不是種族主義者,而是一流的種族主義者”)。但是,沉迷無恥行為的不僅是大人物,還有那些小人物。麗莎(Lisa)恭喜父親成為工會主席:“這是你讓勞動者得到公平待遇的機會。”霍默(Homer)完善了這一表述:“你還能與有組織犯罪的世界建立終身的聯係。”“嗯。”他低聲沉吟道,仿佛在痛飲達夫啤酒(Duff Beer)一般,“有組織的犯罪。”巴特(Bart)就像這部動畫本身乃至他的父親那樣,有時隻是為了墮落而墮落罷了——我們會享受而非評判這種墮落。在其中一集中,巴特以五美元的價格將靈魂賣給了米爾豪斯(Milhouse)。當麗莎抱怨這個數字微不足道的時候,她的哥哥咯咯笑道:“好吧,你要是覺得米爾豪斯賺翻了,那我就用四點五美元把良心賣給你,怎麽樣?”後來,麗莎也會提醒巴特:“巴勃羅·聶魯達(Pablo Neruda)曾經說過,笑是靈魂的語言。”(但巴特高傲地答道:“我很熟悉巴勃羅·聶魯達的作品。”)但是,孩子們腦海中的笑聲,並不是天使般的笑聲,那是一種可怕的、陰暗的、精神錯亂的笑聲。那是一種在《癢癢撓撓秀》(The Itchy and Scratchy Show)的暴力之下,爆發出來的笑聲。那是霍默成為惡作劇的受害者後,痛苦地彎下腰來的笑聲。巴特無法從這些事情中獲取樂趣,直到他在這一集結束的時候找回了自己的靈魂。這個男孩想到這個世界仍然充滿惡意與不幸,於是便和自己的靈魂一起狂笑起來。

“我想變得邪惡,”艾薩·基特(Eartha Kitt)用那甜美的聲音唱道,“這就是我的本色/我想會見魔鬼,一同作惡。”任何聽過巴特笑聲的人都知道,有些喜劇以本能的方式,沉迷於犯罪與惡作劇,因為……好吧,並不因為什麽。因為巴特,所以巴特。正如他曾說過的那樣:“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這麽做,為什麽喜歡它,我也不知道為什麽還要再做一次!”喜劇就像那些糟糕的行為一樣,常常錯到了讓人覺得對的地步。我們可以用紀錄片《貴族》(The Aristocrats, 2005)中數十位喜劇演員深情講述的笑話為例。我們沒有重述它的篇幅,但它也不是什麽太低級的笑話——不過是個家庭沉溺於**、戀屍、獸交和其他嗜好的普通故事罷了。人們會同時在這個笑話中吃屎與漱口。它以一種下流的、勝利的姿態,展現那些我們不該講述與想象的東西,但我們渴望自己能和他們做一樣的事情。笑話講得很好的脫口秀演員喬治·卡蘭提出了更廣泛的觀點:“我確實喜歡尋找邊界,然後故意去越過它們。我會帶著觀眾一起超越界限,然後讓他們為此感到快樂。”我們很難解釋這種快樂,但它可能意味著,喜劇可以讓我們暫時活在一個沒有羞恥的世界裏,我們無須擔心冒犯他人,或是被他人冒犯。

“開玩笑的目的不是貶低人類,而是提醒他自己被貶低了。”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說道。霍布斯的追隨者會指出,我們嘲笑那些怪異的東西是為了報複,我們用笑話來監管社群、養育替罪羊。這當然是真的,但奧威爾的評論指出了另一個事實:雖然提醒大家的小醜享受著優越感,但人們會感覺到,所有人都在同一艘船上(這艘船可能正在下沉)。詩人、評論家傑弗裏·格裏格森(Geoffrey Grigson)宣稱:“人們可以嚴肅地指出,諷刺作品假定了人類的理想狀態或體麵形象,但它同時也對此感到絕望。最終,它會像受虐狂一樣享受這種絕望。”從這個角度來說,喜劇可以諷刺那些人類願望的虛榮,揭示我們的墮落,而這種“揭示”本身,也可能是一種原諒——並享受——人類弱點的方式。格裏格森的說法很嚴肅,幽默作家傑克·漢迪(Jack Handey)提供了一個優秀的喜劇版本,或許巴特·辛普森也會喜歡這種表述:“我可以在腦海裏描繪一個沒有戰爭、沒有仇恨的世界。我也可以想象我們進攻那個世界的場景,畢竟他們根本想象不到這一切。”

[1]  “幾打髒話”是一場兩人之間的口頭遊戲,在美國黑人社區非常普遍。遊戲者會用越來越凶狠的侮辱性話語攻擊彼此,時常也會涉及對家庭成員的辱罵(如下文)。有論調稱這種遊戲衍生出了說唱音樂裏的“戰鬥說唱”(battle r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