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角色內外

科裏芬(Curryfin)勳爵:或許我有些自命不凡,但我確實算個角色(笑)。

格裏爾(Gryll)小姐:你當然是個角色。或者說,你體內藏著很多角色。

——托馬斯·拉夫·皮科克(Thomas LovePeacock),《格裏爾·格蘭奇》(Gryll Grange)

原型人物與角色扮演

有些人永遠不會改變。“喝杯酒的時間總還是有的。”長指甲在《我與長指甲》的結尾處如是說道。他的手裏一如往常地拿著酒瓶,畢竟這就是他的本色。亨利·柏格森宣稱,這種可預測性恰恰是喜劇的秘訣:“每個喜劇角色都是一種類型。反之,每種類型的相似之處都有幾分喜劇性。”當人被簡化為物的時候,他就會變得滑稽可笑。這種“物性”被看作是僵化的、慣性的、頑固的事物,那是“機械地套在活人身上的外殼”。在這種模式中,死物代表著無意識,而活物則代表著可變性。根據柏格森的說法,真正的喜劇人物是一種偏執狂,他們不會意識到自己的喜劇性。對著這樣的人物發出笑聲,隻是為了糾正他們,以便讓他們回歸人性。因此,喜劇人物有一種複遝的、荒謬的衝動:他們會變成戲仿自身的形象,因為他們過於忠誠地堅持那些讓自己興奮的事物。

在某些情況下,這種論點似乎非常正確。但我們仍然應該指出,柏格森的理論本身就包含著某種不為人知的喜劇性。他反複宣稱:“每一個喜劇角色”都是僵化的,但這種宣言自身也是僵化的,它刻板地拒斥著其他的可能性(正如喬治·梅雷迪思曾指出的那樣,“在麵對未有定論的因果關係時,任何智識層麵的辯護,都蘊藏著喜劇的基因。”)。當然,柏格森的路徑忽略了“長指甲”等人物那種一知半解、引人發笑的特質。柏格森認為,生活“永遠不該重複自身”,但是,在伊塔洛·斯韋沃(Italo Svevo)的小說《澤諾的意識》(Zeno's Conscience, 1923)中,澤諾·科西尼(Zeno Cosini)正確地感知到了重複中的生活,他從自己反複戒煙的嚐試中,挖掘出了某種喜劇性。“那是至關重要的最後一支煙。”他瀟灑地回憶道。這種“最後一支煙”的程式,不僅僅是另一塊鑲嵌在活人身上的零件:“人們會擺出一個漂亮的姿態,然後說,

‘我再也不會了’。但是,如果人們真的履行了承諾,那個姿態又將意味著什麽呢?隻有當你被迫重溫誓言的時候,那種姿態才會被賦予意義。”澤諾的姿態是一種美妙的前奏,預示著一場未曾發生的惡鬥。他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戒了煙,他就放棄了那個享受放棄的自己。這個人物同時扮演著屬於自己的雙重角色,他知道不同的自我無法完全匹配,他也無法實現自己最完美的預期,但這些想法確實激勵著他。不久之後,他就開始在口袋裏裝進那“倒數第二支煙”——隻是為了保險起見。

像澤諾這樣的人物,支撐著G. K. 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的論斷。在他看來,幽默中隱藏著一種特定的概念:“怪人沉溺於古怪的行為之中,然後厚顏無恥地表現出來。”所以,這種人物其實是在開自己的玩笑。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認為喜劇的本質是“一種善意的中間狀態……假裝要表現某些東西,但其實並未表現。與此同時,又要大聲說出‘即將表現’的宣言”。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觀點,它表明喜劇人物不隻是無意地、愚蠢地陷入某種重複狀態。有時候,他反而會自覺地探索這種狀態。他一邊陷入困境;一邊半開著玩笑;一邊傾情表演;一邊又諷刺著自己。因此,兩種探討喜劇人物的看法,呈現了某種微妙的衝突,無論是哪種看法都極富“喜劇性”:一種是僵化的、刻板的自我,一種是不同於表麵形象的自我。藝術家與作家會被這兩種模式同時吸引,他們甚至常常試圖結合兩者。貝克特的《莫洛伊》(Molloy)為這場辯論提供了喜劇化的貢獻:“一個人是什麽樣,那他就是什麽樣——至少某種程度上如此。”《莫洛伊》的妙語徘徊在個人證詞與宏大理論之間,它可以看作是下文核心問題的縮影。在本章中,我會探索人們曆來看待喜劇人物的方式。

人們總是覺得“典型人物”(stock character)非常可笑,這種觀念可謂由來已久。狄奧菲拉克圖斯(Theophrastus)的《人物誌》(Characters, c.319 BC)記述了“話匣子”(Chatterbox)、“守財奴”(Penny-Pincher)以及其他一係列的典型人物,他們似乎呼吸著同一種空氣,共享著同一種生命。狄奧菲拉克圖斯以希臘喜劇作為論述的重心,在這種喜劇中,每位演員都戴著巨大的、怪異的麵具,它遮掩著演員的整個頭部。麵具可以用於藏匿,但它也可以用來揭示。它可能會淡化“人”的複雜性,呈現某種特定的“角色”。但是,在龐大的圓形劇場中(可以容納多達17000名觀眾),它也可以讓觀眾意識到,這個“人”超越了自己的生活,扮演著某種更宏大的“概念”。希臘喜劇還要求一人分飾多角,所以麵具可以讓同一位演員在不同場景之間切換角色。戴上麵具不僅意味著“成為原型人物”,也意味著“角色扮演”。

米南德(Menander)的新喜劇(New Comedy)提供了歐洲文化中最具影響力的喜劇模式之一。在他的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典型人物(狂熱的戀人、暴躁的父親等)的示例,但它們也展現了一些比舊喜劇更自然、更細膩的人物。拜占庭的阿裏斯托芬發現米南德的人物刻畫是如此逼真,他甚至感動地問道:“究竟是米南德模仿了生活,還是生活模仿了米南德?”這個“笑話”其實也暗示著劇作家沉溺於創作本質的狀態。在《憤世嫉俗》(Dyskolos, 317—316 BC)的第一場戲中,觀眾麵對著一位典型人物——愛上鄰家女孩的勇士——但柴拉斯(Chaireas)卻挖苦著此人:“索斯特拉托斯(Sostratos)啊,難道你一見鍾情了嗎?這可真快啊!難道說,這其實就是你出門的目的?為了愛上一個女孩?”這句話改變了求愛者的性質——典型人物也可以成為特殊的個體(可以是那個女孩,而不僅僅是“一個女孩”)。柴拉斯的評價也提出了一個關於喜劇人物的核心問題:這位年輕人真的陷入了誠摯的、發自內心的狂戀嗎?還是他隻是熱衷於扮演某種角色,甚至他走在路上,都隻想裝成一位“求愛者”?當然,兩者可能兼而有之。究竟是索斯特拉托斯模仿了“年輕戀人”索斯特拉托斯,還是後者模仿了前者?

在米南德的巧妙編排之下,典型人物表現出一種新奇的活力。角色既是動作的發起者,也是故事的主題。米南德式的喜劇情節,探索著我們一直在思考的曖昧性,它們創造了更多令人眼花繚亂的模式。雖然這些戲劇處理著刻板印象,但它們常常關注身份錯亂的情境,以及超現實的替代性行為。在這種作品中,時刻展現著某種“扮演性活動”。事實上,喜劇總是戲弄著感知,編排著詭計,所以即便是那些直截了當的人物,也變得難以辨明。在《薩米亞》(Samia, c.309 BC)中,尼克拉托斯(Nikeratos)震驚地發現,他的女兒在他的屋裏給嬰兒喂奶。他向德米亞斯(Demeas)指出了這一點,他的這位朋友本以為自己的情婦克裏索絲(Chrysis)是嬰兒的母親(在劇中的早些時候,德米亞斯剛剛發現克裏索絲在給孩子喂奶)。因此,其實德米亞斯的兒子讓尼克拉托斯的女兒懷了孕,而德米亞斯現在需要掩蓋這一事實。你說她在喂奶?當然不可能了。德米亞斯小心地說道,“或許她隻是在裝模作樣。”在米南德的世界裏,你可以“假裝”做任何事情,也可以成為任何角色——甚至可以簡單地做你自己。這部喜劇隻是從既定的套路中獲得了最初的線索,在此之後,它的角色便沉溺於危險的、即興的、令人愉快的想法之中,並從中獲得了新的動力。

幽默,漫畫,戲裝

戲劇的舞台總是歡迎那些變幻莫測的喜劇人物,畢竟演員這種變色龍式的形象,本身就代表著某種曖昧性。“偽善者”(hypocrite)一詞就來自希臘語中的“演員”。《牛津英語詞典》對於“喜劇人”(comedian)的主定義,也暗示著某種模棱兩可——1a:“喜劇中的表演者”,以及1b:“在現實生活中裝模作樣的人”。喜劇的模式強化了這種兩麵性。觀眾不僅要麵對扮演他人的演員(在任何戲劇中都是如此),也要麵對胡作非為的角色,這些角色常常會擾亂觀眾對他們的既定感知。他們或許是1a,但卻悄悄懷著成為1b的野心。因此,在康格裏夫的《為愛而愛》(Love for Love, 1695)中,瓦倫丁(Valentine)竟然懇求著安傑莉卡(Angelica):“喜劇已經接近尾聲,讓我們想想表演以外的事情吧,我們應該做我們自己。”但是,當這部喜劇結束的時候,我們可以意識到它想傳達的東西:所謂角色並不是你本人,而是你扮演的東西。許多喜劇總是沉迷於那種無法完全認同自我的形象,即便在這種角色最為專注的時候,他也仍舊與“自我”存在某種割裂。

這種古怪的人物擁有多重身份,幽默的話語為他注入了新的活力。“幽默”(humour)一詞源於古代與中世紀的生理學,它的原意是“體液”。據說這所謂的四種體液(血液、痰液、黑色膽汁、黃色膽汁),決定著人物的性格。本·瓊森(Ben Jonson)在《體液決定人格》(Every Man Out of His Humour, 1599)中談及了這種過程,“某種獨特的品質/強烈地占據著個體,它甚至引導著/所有的情感、精神與力量/這些因素彼此激**,卻又朝著同樣的方向”。正如莫裏哀(Molière)所理解的那樣,那些被體液影響的人物,無疑是肥沃的喜劇土壤。莫裏哀既是一名演員,也是一位劇作家,他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喜劇人”。在職業生涯的早期,他在即興喜劇(commedia dell'arte)中扮演了許多角色。這種形式的戲劇,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典型人物,演員們也要戴著麵具表演。雖然麵具框定了角色,但它釋放了演員。這種作品的劇本內容很少,所以演員們必須即興地表演動作與台詞。所以,演員們既要預先準備,又要隨性發揮。這種作品中的人物既是“自動的”,又是戲劇化的。這種表演的經曆,對於莫裏哀塑造喜劇人物的藝術貢獻而言,可謂意義非凡。

正如《厭世者》(The Misanthrope, 1666)的名字所預示的那樣,它描繪了一種類型的肖像。但在莫裏哀的眼中,如果強烈地將自己想象成某種類型,可以傳達一種逃避感。厭世的阿爾切斯特(Alceste,由莫裏哀本人飾演)為了逃避自己的個性,塑造了一個“人物”。他非常關注他人的言行與想法,所以他為自己建立了一種防禦機製,保護自己免於這方麵的擔憂。不過,他愛上的那個女人——塞利梅納(Célimène),起初由莫裏哀的妻子飾演——已經對他知根知底:

你能感覺到,他一定會與你為敵吧?

你能讓他和你達成共識嗎?

他在人人麵前都是如此,

展現出與天性相反的特質。

這種對立看似是反社會的,但它攜帶著深刻的、社會性的虛榮印記。與莫裏哀的許多主角一樣,他想讓自己成為一種奇觀,在他試圖回避的環境中表演。莫裏哀的《唐璜》(Don Juan, 1665)也是如此。主人公為了粉飾**的惡習,發表了一場顯然發自肺腑的演講。斯加納列爾(Sganarelle)插話道:“看起來你好像已經把台詞背熟了。而且你說起話來就像是一本書。”所謂的“性格特質”也可能隱隱地埋藏著它的對立麵。如果所謂的特征顯露出一種死記硬背的姿態,它也可能會成為麵具。

莫裏哀的成就源於他對喜劇的獨到理解,這種藝術形態的導火線,常常在於個體自我認知的差異。他們對於自我的理解,以及他們假裝扮演的角色,會呈現出一種反差。他的作品也表明,嘲笑這些人物的社會和觀眾,都不能免受指責。阿爾切斯特在回應塞利梅納的上述發言時說:“笑聲與您同在,夫人,您贏了/繼續諷刺我吧;盡情享受吧。”反厭世者大隊中那些“哦,多麽文雅”的人士——那些讚揚禮儀、審慎與“和睦關係”之人——不僅是阿爾切斯特的陪襯,也是他的替身。他們也假扮成與自己不同的人,扮演著某種角色,因為他們太在意他人的觀點了。這種禮儀性的掩護,隻是一種權宜之計。在莫裏哀的作品中,與笑聲“同在”,並不是一種完全令人慰藉的經曆。笑話會對說笑者產生反作用。

這位劇作家對一種極端的、怪誕的常見“類型”抱有興趣。長期以來,喜劇一直在把玩這種想法:你可以通過漫畫的方式來揭示真相。畫家安尼巴萊·卡拉奇(Annibale Carracci)寫道:“優秀的漫畫與任何藝術作品一樣,要比現實更貼近生活本身。”采用漫畫技巧是塑造喜劇人物的必經之路。威廉·賀加斯(William Hogarth)對於現實的想象之作,充斥著各種源於喜劇的典型人物——妓女、浪子、綠帽男——但他小心翼翼地區分著“人像”作品與漫畫作品(見圖5)。

圖5 威廉·賀加斯,《人像與漫畫像》(Characters and Caricaturas,1743)

這幅版畫的底部是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為《約瑟夫·安德魯傳》(Joseph Andrews, 1742)所作的序言。賀加斯被譽為“漫畫曆史學家”,他與那些尋求“最精確的自然副本”的畫家截然不同。這種差異固然重要,但賀加斯的作品之所以顯得如此挑釁,是因為他似乎將自己的生活,看作一種畸形、扭曲的藝術。威廉·黑茲利特(William Hazlitt)有一句精妙的表述,可以用來形容霍加斯的作品:“荒誕之物的嚐試與較量”“他創作的人臉接近漫畫的邊緣,卻又從未越過邊緣”。如果想要達成這種效果,至少需要兩張臉龐(見圖6)。

圖6 威廉·賀加斯,《時髦婚姻:情室》(The Bagnio, from Marriage-à-la-Mode, 1743—1745)

這幅畫看起來就像是即興喜劇中的滑稽表演。丈夫衝進來捉奸在床,看到了妻子和她的情人;情人刺傷了丈夫(情人從窗口逃出,向右離場);妻子單膝跪在丈夫麵前;丈夫在慢動作中昏迷[類似於博頓戲弄著皮拉摩斯(Pyramus)——“我就這樣死了,/像這樣,像這樣,像這樣,/現在我死了”);(警員與戴著睡帽的店主朝左入場)]。不過,這幅畫麵也隱藏著一種驚悚感,主人公將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團糟,搞成了一幅漫畫。他們成了角色的囚徒,失去了關注自我的力量。對於霍加斯和莫裏哀來說,描繪一個喜劇人物,意味著麵對一個模棱兩可的問題:這些角色應該被解讀成主體還是受害者?

在霍加斯的場景中,地麵上遺留著前夜那場化裝舞會的痕跡(隨處可見的戲服與麵具)。這位藝術家第一幅自主出版的版畫名為《化裝舞會與歌劇》(Masquerades and Operas, 1724)。自那以後,許多作家和藝術家都開始處理化裝舞會的主題,它成了一種喜劇文化的象征,因為這種舞會上總是很容易出現欺騙與**。塞繆爾·約翰遜曾哀歎道,“那些有錢有勢之人,永遠生活在化裝舞會之中,所有人都扮成了借來的角色。”奧利弗·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曾為夏洛特·倫諾克斯(Charlotte Lennox)的戲劇《姐妹》(The Sister, 1769)寫了終場,角色們麵對包廂、後排和廊道的觀眾,大聲喊道:“整個世界就是一場化裝舞會!你們都是麵具人,你是,你是,你也是!”喜劇本身也偏愛“借來的人物”,所以這種諷刺性的攻擊,顯得像是一柄雙刃劍。在戈德史密斯的《束手就擒》(She Stoops to Conquer, 1773)中,馬洛(Marlow)朝著觀眾說了一句關於哈德卡斯爾(Hardcastle)先生的心聲:“這是個非常厚顏無恥的家夥!但他算是個角色,我得稍微遷就他一下。”在《牛津英語詞典》中,這是“角色”(character)一詞的這種用法最初的出處,它帶有“古怪、離奇、反常之人”的含義。不過,馬洛對於“身份”(同樣也為character)的理解也是錯誤的。他認為哈德卡斯爾隻是個超越本職的客棧老板,而不是鄉村莊園的主人。在這種時刻,觀眾與喜劇角色們打成了一片:我們認為自己是在遷就他們,但也可能是他們在縱容我們。這種盲區與雙重性,會讓我們自己變得古怪。哈德卡斯爾對於馬洛的評價恰如其分:“我真傻,我以為一個年輕人可以通過旅行學會謙遜。他最好還是在化裝舞會上學學風趣吧。”這裏的笑話不僅針對馬洛,也揭示了哈德卡斯爾這個角色的愚蠢實質。這一切嘲弄著所有人,也朝他們眨著眼——不隻是觀眾中戴麵具的那些人,還有那些以為自己的特質不受“角色扮演”影響之人。

蘇格拉底曾說過,“認識你自己”。到目前為止,我們對於喜劇角色的理解,可以認為是對於蘇格拉底的回應。如果喜劇本身是一個角色的話,它可能會這麽定義蘇格拉底的宣言:“真實地麵對自我”或是“真實地麵對衝突”。正因如此,喜劇作家和藝術家常常熱愛各種版本的化裝舞會或是嘉年華。在拜倫的《唐璜》中,他提到了“化裝舞會中的真相”。他在意大利嘉年華的冒險經曆讓他意識到,在這些嘉年華中,“生活一度成了一場不帶虛構的戲劇”。拜倫似乎在問,將自己當作一句笑話,究竟會發生什麽?喜劇技巧能夠通過錯覺提供洞見嗎?在18世紀的一些化裝舞會上,參與者不會隨便裝扮一個角色,他們會選擇與自己相反的角色(仆人會扮成皇室成員,皮條客會扮成紅衣主教,女士會扮成紳士),或是某種二合一的偽裝,將對立的雙方融合在一套服裝中。這其實意味著,我們總是無法成為自己真正想成為的人。或者說,當我們沉迷於自己的幻想時,我們是最有活力的。正如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所說:“一個人的真實生活,往往是沒有方向的生活。”也正如拜倫在《貝波》(Beppo, 1818)中承認的那樣,嘉年華的狂歡對這個秘密了如指掌:

那一刻的夜色,如一件灰暗的披肩

掩住了天空(最好也掩住我們的雙眼),

情人要比丈夫更中意這段時間,

名為正經的女士卸下了她的項圈。

不安分的腳尖歡樂地盤旋,

她與所有調情的勇者笑成一片;

高喊吧,低吟吧,所有唱詞與顫音,

演奏吧,鳴叫吧,所有鼓瑟與弦琴。

這一節詩句就如一團迷人的旋渦——它的速度如此之快,我們幾乎沒有時間思考“名為正經的女士”一句中的微妙意味。如果這位“正經女士”自己卸下了項圈,那她其實一點也不正經——或者說,她的正經並不是確鑿無疑的。通過這種擬人化的技巧,拜倫暗示著這樣一個事實:“專一之人”的概念本身就是一種虛構。正如詩人在《唐璜》中承認的那樣:“我認為人的皮麵/除了一張在外麵,還有兩三張在裏麵。”

誇誇其談

拜倫顯然屬於一種曆史悠久、貢獻卓著的作家類型。這類作家深知,在擊潰那些吹噓人格觀念的神話時,喜劇是一種最有效的方式。在維多利亞時期,“人格”日益被看作是一種評估性的、描述性的術語,這是一位“有格調”的紳士或女士的名片。針對這種觀念,W. S. 吉爾伯特(W. S. Gilbert)、奧斯卡·王爾德和諾埃爾·科沃德(No?l Coward)創作了數量驚人、令人愉快的作品。在吉爾伯特的《訂婚》(Engaged, 1877)中,那種有時被視為浪漫宣言的字謎遊戲,暴露了自己的本質。切維厄特(Cheviot)不願娶那兩位女士,但貝爾沃尼(Belvawney)願意接受兩人中的任何一位。“女士們,在離開之前,讓我再說一句話吧,”他低聲說道,“我愛你,無論是哪個你。我對你的熱情無法用語言形容……我會用上一生來證明自己愛你,而且隻愛你,無論如何都愛你。”切維厄特本人則更勝一籌:“辛博森(Symperson),我太愛那三個姑娘了,我以前從來沒有這麽愛過任何三個姑娘——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這是在顛覆那種老舊的套路。在舊有的模式中,人物都是刻板印象的代表。現在則不然,這些角色將他人當作消耗品,婚姻市場成了一種貨物市場。對於情感的戲仿成了真實的事物,它們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這部戲劇耐心地解釋道,現代人確實已經不一樣了。

滑稽劇的演員應該麵無表情地呈現角色的荒謬性——畢竟,他們的某些觀眾也會在劇院之外做出這些蠢事。此外,當人們觀看一個角色的時候,並不總是觀察角色“本人”的特質。他們看到的是這些角色的替代品,是他們想要的、偏愛的那種形象。因此,在《不可兒戲》(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直譯名為“成為歐內斯特的重要性”, 1895)中,塞西莉(Cecily)在見到阿爾傑農(Algernon)之前,就愛上了他虛構的“歐內斯特”(Earnest)的形象,但她覺得自己並沒有做什麽不尋常的事情。他甚至還哀歎,自己還沒給她寫情書。這不算問題,她指出:“我才是那個必須寫情書的人。我總是一周寫三次,有時寫得更頻繁。”這非常荒誕,但這荒誕也非常真實,我們可以、也確實會陷入別人為我們譜寫的幻想劇本。過了一會兒,阿爾傑農問她,如果他的名字其實不叫歐內斯特,那麽她會怎麽想。塞西莉答道:“我可能會尊敬你,歐內斯特。我可能會欽佩你扮演的角色,但我恐怕不會那麽全神貫注地愛慕你了。”我們目前無法完全確定,“你”和“你的角色”究竟是截然不同還是融為一體。但確鑿無疑的是,兩者都無法保證兩人的關係。這種巧妙的迷局其實提出了一個嚴肅的觀點,我們可以把它轉譯成王爾德的形式——讀者:“這是一部關於兩個男人的戲劇,他們的戀人堅持要他們在婚前改名。真滑稽啊!”作者:“噢,有這麽滑稽嗎?每天都有女人為丈夫改名。”

喜劇人物可以在鬧劇中找到最好的歸宿,因為鬧劇能讓妄想顯出頑皮的一麵。鬧劇完全處於人物的掌控之中,他們並非徹底處於混亂的狀態,而是在把玩這種混亂。在諾埃爾·科沃德的《花粉症》(Hay Fever, 1925)中,布利斯(Bliss)家族——包括一名女演員、一位漫畫家和一個小說家——致力於讓藝術引導生活。西蒙(Simon)對邁拉(Myra)說道:“我覺得自己的脾氣非常暴躁——我真想親吻你,打碎屋裏的所有東西,然後跳到河裏。”他似乎認為,當你能夠利用時間的時候,你最該做的就是大吵大鬧。有時候,在一種喜劇性的生活方式之中,你可以擺脫自己的身份,以一種相對忘我的方式戲耍。與此同時,你還能意識到這種戲耍的意義。“我們來玩個漂亮的小把戲吧,”大衛(David)低聲對邁拉說道,“我喜歡先觀察事物的本來麵目,然後假裝它們並非如此。”矯揉造作是一種回歸個體性的路徑。布利斯家族無憂無慮地生活著,仿佛在滾動一顆破壞球,碾碎疲憊的英國人那些虛假的外殼。《花粉症》的角色就像往常的喜劇人物一樣,將氣質與風度熔鑄成一種自由的特質。

“我不想顯得好奇,但是,您能告訴我,我到底是誰嗎?”在《不可兒戲》中,傑克如是問。從米南德到王爾德,再到更晚近的作家,這始終是一個核心的喜劇問題。它暗示著這樣一個事實——至少在喜劇的宇宙中——人格是一種社交性的事物,你必須頻繁地通過辯論、交流來詢問這種東西。在喜劇中,似乎隻有其他人知道我們是誰,或是有能力知道我們是誰。或許正因如此,有些論者在麵對喜劇的時候,會覺得自己必須進行最宏觀的審視。“有位評論家斷言,我是一種象征性的化身,代表著兩千年來所有受迫害的猶太人,”格勞喬·馬克斯(Groucho Marx)說道,“這是什麽該死的評價?”誰會想成為一個象征?但是,喜劇抵達、尋找人物的想法,貼近馬克斯模式的滑稽劇核心。馬克斯兄弟的表演常常與即興喜劇一樣,在預測性與自發性之間穿梭。他們一方麵會呈現既定的典型人物,一方麵也會提供創造性的即興表演[他們的聯合編劇喬治·考夫曼(George Kaufman)曾經在圍觀兄弟倆的排練時指出:“我可能聽錯了,但我剛才好像聽到了一句新的台詞。”]格勞喬不斷地進出自己的角色。這是合適的做法,因為這種反複無常的特質,恰恰是許多電影的核心主題。例如,在《動物餅幹》(Animal Cracker, 1930)中:

格勞喬:聽著,我以前認識一個叫伊曼紐爾·拉韋利(Emanuel Ravelli)的家夥,他長得和你一模一樣。你是他的兄弟嗎?

基科(Chico):我就是伊曼紐爾·拉韋利。

格勞喬:好吧,難怪你長得和他很像。但我還是覺得你們有相似之處。

這種雙重性無處不在。在《鴨羹》(Duck Soup, 1933)那奇跡般的鏡像場景中,基科與格勞喬找到了一種奇妙的視覺語言,證明一個人確實可以同時模仿兄弟和自我。而在《歌聲儷影》(A Night at the Opera, 1935)中,格勞喬試圖安撫嫉妒的克萊普爾(Claypool)夫人:“那個女人?你知道我為什麽和她坐在一起嗎?因為她讓我想起了你……這也是我和你坐在一起的原因,因為你讓我想起了你。你的眼睛、你的喉嚨、你的嘴唇,你身上除你之外的一切,都讓我想起了你。”這種令人愉快、不顧一切的求愛狀態,表征著無政府狀態與安逸的情緒。似乎沒有人比我們更像我們自己。

如果你能在一幅圖像中勾勒出一位喜劇人物的主要輪廓,或許你已經無須耗費其他筆墨了(見圖7)。

圖7 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載於《紐約客》的漫畫(1939年2月25日,圖中文字內容為:“這確實是我們自己的故事!他大膽如鷹,她如晨光般溫柔。”)

這也是一種活潑的形式,讀者會將自己想象成雙重行為的一部分,從而強化自己的認同感。我們會嘲笑這位妻子,因為她以可愛的方式,誤解了自己和另一半的故事。但是,這其實也是我們共享的故事。我們同樣在嘲笑另一件事:我們像她一樣,總是需要尋找類型化的、奇特而持久的浪漫,我們需要在類型中發現自我,需要成為類型本身。即便如此,我們仍在尋找新的方式,探尋自身對立麵的吸引力。所以,當我們觀看喜劇人物的時候,似乎同時處於觀看與參與的狀態之中,仿佛笑話既在針對他們,也在針對我們。霍華德·霍克斯(Howard Hawks)的電影《育嬰奇譚》(Bringing Up Baby, 1938)接近尾聲的時候,一個多疑的角色喊道:“他們都在冒充別人!”但我們自己不也是這樣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