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訴諸感官

“不,”我說道,“這太喜劇了。”然後把餅幹——還有脫脂摩卡拿鐵——甩到了他的臉上。煩躁不安、沒有幽默感的F,41歲,被大多數火車站的咖世家(Costa)咖啡店拒之門外。總是詭異地獨自一人待在包廂裏。第6323號。

——征友廣告,《倫敦書評》(London Review of Books)

關注身體

雖然喜劇沒有明確的定義,但它最終產生的效果卻甚為有形、頗有規律——也就是笛卡爾(Descartes)所說的,“含糊的、爆炸性的喊叫……笑聲”。如果這種叫聲足夠清晰就好了。這樣一來,我們就能確定它的根源和含義。它是文明還是野蠻?高雅還是低俗?在《表達的解剖學與哲學》(Anatomy and Philosophy of Expression, 1824)中,查爾斯·貝爾(Charles Bell)指出,人類在大笑的時候,下半邊臉會擠到上半邊,“眼睛會變得特別小……臉部也失去了所有的尊嚴與形態”。然而,醫師紀堯姆-邦雅曼·迪歇恩(Guillaume-Benjamin Duchenne)在《人類麵部表情機製》(The Mechanism of Human Facial Expression, 1862)中指出,衷心的笑容始於眼睛,它調動了眼輪匝肌(orbicularis oculi muscle)和嘴巴周圍的肌肉。有人可能會依循迪歇恩的論調,提出這樣的觀點:在大笑的時候,是上半邊臉提起了下半邊臉,後者反而不怎麽影響前者。笑聲不一定要被看作“損失”,它也可以是一種形態上的策略。笑是一種成就。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曾在《人與動物的情感表達》(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 1872)中承認,“笑”這種動作的起因並不明確,但是,他從視覺信息轉向了聽覺信息,提出了另一個角度的論點:“在動物界中,嗓音與發生器官的功能基本都與性行為有關,許多發聲者要麽是在求偶,要麽是在彰顯自己的魅力。”那麽,我們高度進化的活動,也隻是為了服務最原始的需求嗎?這則私人廣告的作者,“據說”沒什麽幽默感,但其實她對喜劇略知一二:她的敘事活動咄咄逼人,但她講述這則軼事的方式,或許類似於求偶的叫喊。

在亞裏士多德的傳統中,人是笑的動物。或許更確切的說法是,笑恰恰能體現人與其他動物的差異。“會笑的人”(Homo Ridens)也是有思想的人。小說家、活動家亞瑟·凱斯特勒(Arthur Koestler)認為:“笑聲敲響了某種鍾聲,讓人類離開了本能的軌道。人類的生物衝動本該具有專一性,但笑聲卻背叛了這種性質。”馬克斯·比爾博姆(Max Beerbohm)認為,在開懷大笑的時候,人類依然在進行相對間接的腦力活動:“笑的情感一部分關乎身體,一部分關乎精神。”笑聲就像是某種中轉站,在這樣的領域裏,人類會意識到自己是肉體、精神的混合體。西蒙·克裏奇利(Simon Critchley)認為,在許多幽默的文本中,這種意識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某種程度上,一個人就等於一具身體,但他/她也可以反思這種“擁有身體”的想法,反思那些身體之外的東西。除人類之外,大多數動物似乎做不到上述的事情。在這一章裏,我會將喜劇看作一種模式,我們可以用它處理那些作為物質存在的知識。我們是物質的存在,我們可以沉溺於物質的世界,但我們也可以誹謗它。從阿裏斯托芬開始,喜劇的想象力就在關注身體的快感,在某種程度上,這些快感也聯係著對於身體的思考。因此,喜劇偏愛那種“恍然大悟”的感覺:一種在沉浸與抽離之間震**的節奏。當我們難以忍耐、“無法自拔”、爆發出大笑的時候,我們會意識到自己是奇特的複合體。

喜劇的人物與模式常常表征著身體的欲望——或許還有喜劇獨有的性別感。在希臘喜劇中,舞台上總會出現一個狼吞虎咽、性欲旺盛的“好色之徒”(satyr)——這是一個動物般的角色,也是狄俄尼索斯的同仁。他總是非常自負,喜歡炫耀自己擁有的物件[霍華德·雅各布森(Howard Jacobson)列舉了許多這類物件:快樂小醜(Harlequin)的擊板、潘趣的短棍、小醜的玩具棒、卓別林(Chaplin)的手杖、肯·多德(Ken Dodd)的撓癢棒]。不過,這並不是說喜劇就是男性的專利——莉薩·蘭帕內利(Lisa Lampanelli)對這種陳詞濫調不屑一顧:“你知道,如果‘搞笑’是一種隻屬於男人的東西,那我就把它給結紮了。”從多蘿西·帕克(Dorothy Parker)到阿布·法布(Ab Fab),很多人都在用這根“撓癢棒”開玩笑。薩拉·西爾弗曼(Sarah Silverman)的脫口秀常常會將陰莖看作快樂與恐懼的來源。身體沉浸到了思考活動之中——這是一個自相矛盾、頗為原始的喜劇場景。讓·保羅·裏希特(Jean Paul Richter)在他的《美學學派》(School for Aesthetics, 1804)中指出,“喜劇不能脫離感官而存在”;喜劇作家“將我們的思想集中在身體的細節上”。這種關注點常常將喜劇引向越軌、禁忌的邊緣。有一種經久不衰的英式幽默,描繪了那種完全關注感官的生活。傑弗裏·喬叟(Geoffrey Chaucer)的作品,可以算是這種幽默最成熟的早期典範,它們描繪了生動的感官細節。

在《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 c.1390s)的開場白中,我們讀到了一位自由農的特征:“他性格熱情、麵色紅潤/吃早餐時喜歡用酒將麵包滋潤。”[原文使用了中古英語詞組“在早晨”(by the morwe)]。這裏的第一句話與中世紀醫學的“四液學說”(the four humours)有關,作者隻用了一個詞語(即“sangwin”),就描述了他紅潤的臉色、開朗的性格。第二句則帶有少許地方色彩(用麵包蘸酒是標準的中世紀早餐模式),但它也代表著某種“不潔的聖餐”,適用於那些在宗教問題之外,還思考其他東西的朝聖者。在喬叟的作品中,對於有形事物的感知,往往象征著更為廣義的事件。那位來自巴斯(Bath)的婦人,“腳上踩著尖利的馬刺/還有在人群中談笑的本事”。馬刺那尖銳的閃光,似乎聯係著她那大笑的、妙語連珠的嘴巴。畢竟,她在談笑時會露出自己的牙齒。她口齒伶俐、熱情似火,還把雄性人類攪得一塌糊塗——她有五個丈夫,其他情人也不計其數……

從“愚人的雞冠”(coxcomb of the fool)到“綠帽男的鹿角”(horns of the cuckold)[1],喜劇中充斥著人類的動物性。喬叟的故事裏描繪了內心的野獸,這讓人感到有趣[這位詩人最喜歡的押韻是“猿”(ape)與“戲言”(jape)]。在《磨坊主的故事》(The Miller's Tale)裏,磨坊主的妻子艾莉森在短短幾行文字之中,被描述為黃鼠狼、小山羊、燕子、小牛和小馬。這些細節為讀者和那位狡猾的書生準備了獸性的愉悅。“我們中的佼佼者,都不如這位書生狡猾/不知不覺間,這隻貓咪在他手中掙紮。”第一句話中最重要的形容詞(“queinte”)意為“聰明的、狡猾的”,但如果作為名詞,它也可以指代“**”或“胯部”。這組雙關語貼合著故事中那種廣泛的喜劇能量。它鼓勵著人們體認身體的欲望,這讓我們的心靈也變得更加敏銳。在《水手的故事》(The Shipman's Tale)中,那位不忠的妻子太過厚顏無恥,竟提議用性行為補償自己的越軌之舉:“就算我還不上/我也是你的妻子,你盡可以用我的屁股記賬。”這裏的“屁股”(taille)是俚語,意為“臀部、**”。但它同樣指涉著“債權棒”(tally),這是債權人用來記錄欠款的計分棒。所以,妻子確實可能用熱吻作為“補償”——當然,她也可能不會。幾行之後,敘述者完成了他的故事:“我的事跡到此終結,願上帝/賜我沒有盡頭的故事,直到生命的結局。”這裏的“盡頭”(tailing)既關乎話語,也關乎性——喬叟的“故事”(tale)本身就意味著某種盡頭。在這個喜劇的領域,你似乎可以找到許多遠離“終點”的方式。喬叟如此迷戀著雙關語,他正是通過這種途徑,探索著克裏奇利闡述的概念:“生而為人的兩種維度:身體與形而上學。”雙關語用思維剖析著身體,這讓我們意識到,心靈的運作本身就與肉體緊密相連。

喜劇注意到了這樣一個事實:人類(又一次)與大多數動物不同,對於我們來說,欲望並不是必需品,而是用來享受的奢侈品(《坎特伯雷故事集》裏的肉體關係,主要是為了歡愉,而不是為了繁殖)。可以大膽地說,人類這種動物的欲望實在太強烈了,所以喜劇提供了某種機會,讓我們得以反思這種奇異的特質。這裏的欲望當然也關乎食欲:我們不是為了活著而進食,而是為了美食而生活。如果你能夠“吞下”一個笑話,或是忘情地“捧腹”大笑,那麽你可能也會對喜劇這種形式產生興趣:無論是惡搞(lampoon,源於法語的“lampoons”,意為“讓我們飲酒”)、拚貼(pastiche,源於意大利語的“pasticcio”,指涉著各種形態的派或餡餅),還是諷刺[satire,源於拉丁語的“satura”,由“lanx satura”省略而來,意指“什錦菜”(full dish)——一種“由各種不同材料構成的菜肴”(《牛津英語詞典》)],都和我們的胃口存在一定的關聯。在文藝複興時期作家弗朗索瓦·拉伯雷(Francois Rabelais)的作品中,我們可以找到最為豐盛的菜肴。在他的喜劇《巨人傳》(Gargantua et de Pantagruel, 1532—1564)那一千零一頁的篇幅中,巨人高康大(Gargantua)、龐大固埃(Pantagruel)和他們的夥伴們始終在狼吞虎咽。約翰修士(Friar John)是這位作者最偉大的造物之一,他在自我介紹的過程中,表達了對於修道院葡萄園的擔憂:“聖雅各的肚子啊!在這麽長的時間裏,我們這些家夥能喝到什麽呢?上帝啊,賜我一杯酒吧!”這裏的“賜我一杯酒”(Da mihi potum)是一個關於修道士的笑話,有時候,疲憊的書吏會在結束寫作時使用這一短語。拉伯雷用自己的方式告訴我們,喜劇作家和他創造的人物,都不是那麽願意等待。在多年以後的《我與長指甲》中,“長指甲”堅持表示:“我們要喝人間最好的葡萄酒,就在這兒,現在就要!”

這些話語提醒著我們,喜劇的身體總是裝滿了旺盛的欲望。這是一種身體性的無禮——貪婪、渴求、消耗殆盡。在米哈伊爾·巴赫金的眼中,它是一種怪誕的形象:“它尋求一切從身體中溢出來的東西,那些超越身體界限的東西。”這種怪物的嘴巴吞咽著一切,在巴赫金看來,這樣的嘴巴才是拉伯雷書中真正的主角。事實上,拉伯雷確實是在一場幹旱之中,構思、撰寫了這部《巨人傳》。它的主人公龐大固埃[“Pantagruel”一詞取自“完全”(pan,即“all”)與“幹渴”(thirst,即“gruel”)]擁有如此龐大的胃口,它甚至一度吞噬了自己的敘述者。擁有這種巨大缺口的身體,通常兩邊都有開口。龐大固埃與自己的創造者一樣,常常陷入哲理性的思考,他發自內心地“沉浸在哲思之中……這種狀態讓他緊張得放屁”。他閱讀的著作讓他心境平和,甚至他放的屁也被賦予了意義:這些書籍包括《當眾放屁的審慎藝術》(On the Art of Discreetly Farting in Company)、《修士下體論》(The Abbots’Ass-pizzles)與《書吏翹臀掃射記》(Bum-volleys of Papal Bullists)。

《巨人傳》裏充斥著廁所幽默。大半本書都“塗抹”著屎尿,甚至“浸泡”在其中。靈魂的運動也影響著腸道的運動(“夫人,你該知道我對你的愛是如此深沉,甚至屎尿不思”)。喜劇中常常出現這類糞便學的能量,它呈現了人體衝動的悖論性,這也是這種模式如此迷人的緣由。C. S. 劉易斯(C. S. Lewis)認為,“這種粗俗的笑話表明,我們這種動物以二元的方式評價自己的獸性,它要麽令人反感,要麽非常有趣”。我隻能認為,靈魂與肉體發生了爭吵:這恰恰是兩者尚未“同居”的證明。不過,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理解這種現象:粗俗的笑話也是精神與肉體和解的方式,至少是兩者共處的方式(雖然還沒有達到“同居”的程度)。我們的獸性既惡心又有趣。不知為何,當我們發現它的有趣之處時,它好像就不那麽令人惡心了。畢竟,每個家庭都要準備茅坑和盥洗台的預算。

“我們生理的歡愉”

這種拉伯雷式的作品,邀請你——看你敢不敢——進行大聲朗讀。它希望讀者參與“口頭”的慶典,盡情地享受語言的水流、糞流與焰火。“我懷疑幽默是一種口語式的文學類型,”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Jorge Luis Borges)指出,“它是對話時突然閃現的風趣,與書麵的文字無關。”或許正因如此,喜劇往往在舞台上尋求自己的表達之道。在戲劇藝術中,演員的身體會在封閉的空間內發聲與移動,它迎合了喜劇長久以來的興趣:探索身體領域中發生的事情。事實上,17世紀後期的複辟戲劇將“新”的身體搬上了舞台,以此探索著肉體的歡愉與危機。1660年,一位職業女演員首次出現在英國的公開舞台上,她打破了男性演員扮演女性角色的傳統。這位女演員的形象受到了大量的批判——她常常被視為妓女或是金主的情婦——但是,她也向禮堂裏那些上流觀眾提出了微妙的問題。

在威廉·威徹利的《鄉村妻子》(The Country Wife, 1675)中,妻子自找麻煩,要求丈夫帶著自己觀賞戲劇。但在去過劇院之後,她抱怨道:“哎呀,我們坐在一群醜陋的家夥中間。他不讓我靠近坐在我們下麵的紳士,我根本就看不見他們。他告訴我,隻有淘氣的女人才會坐在那裏。紳士們會對她們上下其手,甚至上下其嘴。”這就像是“對話時突然閃現的風趣”,威徹利的情節與演員在舞台上嘲笑著那些惡習,這也是引起觀眾注意的一種方式。那些上流社會的男女,必須目睹這些衣衫襤褸的、**的女人,他們隻能與這些人“同流合汙”。霍納(Horner)曾對菲吉特夫人(Lady Fidget)說道:“夫人,您的美德是您身上最顯眼的矯揉造作。”在阿芙拉·貝恩(Aphra Behn)的《漫遊者》(The Rover, 1677)中,那位年輕的女主角海倫娜(Helena)一開始就承認:“詭異的是,我特別喜歡惡作劇。我們這些女人已經‘過不來’了,我們已經沒法愛上其他東西。”這裏的“過來”(come to)是什麽意思?一位好的女演員會利用自己的身體——聲音與動作的變化——來詮釋“過來”的多重含義,“變成(become)我這種人的下場”,以及“女士們,今天你們也是來(come to)看這出戲的人”。**的威爾莫爾(Willmore)喊道:“該死的禮節!”他也是在譴責那些裝模作樣之人。他補充道:“有位優秀的女士常常辱罵妓女,而我一直在和她上床。”與此同時,他的一隻眼睛瞥著觀眾席上那些或坐或靠之人。

身體想要的東西,與人們聲稱自己想要的東西有所不同,複辟喜劇正是在探討兩者之間的關係。它聚焦於性欲望與社會需求之間的張力,時刻讓觀眾處於一種尷尬的狀態:他們的身體被反複提及,而且會參與台上的情境。值得一提的是,這類戲劇非常擅長處理一種場景——對相戀之人的爭吵。在喬治·梅雷迪思(George Meredith)看來,這是最理想的喜劇場景,它聚焦於頭腦與心靈的爭鬥。在康格裏夫(Congreve)的《如此世道》(The Way of The World, 1700)中,米拉貝爾(Mirabell)冒險地指出:“夫人,您很開心,但我希望您能嚴肅一會兒。”“什麽,用這張臉嗎?……好吧,畢竟這張相思成疾的麵龐,確實有點太靈活了。哈!哈!哈!——好吧,我不會笑了。”她笑了,但她“不會笑”。爭吵就等於調情,拒絕就等於挑逗。喜劇中常常出現這種欲拒還迎的節奏[從莎士比亞的比阿特麗斯(Beatrice)和貝內迪克特(Benedict)到簡·奧斯汀(Jane Austen)的伊麗莎白(Elizabeth)和達西(Darcy),再到許多其他的角色]。戀愛本身就是一場雙人喜劇。墜入愛河的二人,需要依靠智慧來引導自己無法完全控製的情感。

米拉貝爾反思著人類情感變化的方式,他意識到,“我們知道很多東西,但仍選擇繼續愛下去。理性讓我們變得聰明,本能卻讓我們堅持裝傻”。複辟喜劇中隱藏的這條伏線,暗中思考著理性的極限。這其實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著喜劇對於“身心交戰”的長久關注。這種喜劇常常涉足智慧與幽默的交點。智慧(wit,源於“witan”,意為“知曉”)是一種認知能力,一種心理層麵的思辨,而幽默(humour,出自“humorem”,意為“**、濕氣”,這讓人聯想到探索身體的四液學說)可能更貼近感覺、情緒與生理狀態。薩克雷(Thackeray)將“幽默”定義為“智慧與愛”,他其實是在表明,一部浪漫喜劇可以詮釋精神與身體的分歧。相戀之人爭吵的情境,可以轉化成這樣的等式:智慧+愛情=保持清醒+無法自拔。

因此,喜劇常常會涉及身體與認知之間的遊戲。所以,喜劇常常利用修辭技巧增強自己的能量,因為修辭本身就沉醉於兩種語言元素的對話:感官信息與理性信息。例如,詩人可以利用押韻的技巧,將單詞用作概念的節拍,或是可供把玩的物體——享受它們的發音、形狀和聽覺印象。事實證明,在塑造特定的戀人角色時,這種技巧尤為有效。無論是從喜劇還是愛情的層麵來說,這種角色的生活都不太順利。在拜倫(Byron)的《唐璜》(Don Juan, 1819—1824)中,就可以看到這樣的案例。在這部作品裏,敘述者以同樣的方式“臨幸”著自己的韻腳和情人——頻繁、輕浮而任性。而且,有時它的韻腳甚為複雜,“‘熱吻纏綿’(kiss)押上了‘飄飄欲仙’(bliss),雙雙融化於這部‘詩篇’(verse)/希望這妙語永遠接續,我為此祈求上天”。一套喜劇的押韻會吸引你的身體的感官,也會讓你承認,身體就像韻律一樣,可能會帶你抵達未曾涉足的目的地。

《唐璜》展現了一種喜劇的願景,它可以嘲諷這些既理性又可笑的人類。拜倫的押韻策略是這部作品的核心元素,它們呈現了一個人的兩難處境:一邊是作用於身體的大腦,一邊是似乎有自己大腦的身體。唐璜思考著“無邊的晴天”和“唐娜·朱莉婭的雙眼”,幾乎成了哲學家。就在這時,敘述者轉向了讀者,“如果你覺得這是哲學的神力/你就忽視了青春的意義”。接著,唐璜和朱莉婭不願屈從於**,試圖維護自己的道德(朱莉婭是一位已婚女子):

朱莉婭無言以對,隻餘歎息悠悠,

待她張口之時,已經一錯再錯;

淚水湧出她柔情的雙眸,

我真希望它們未曾滑落,

但是,哎,誰又能在愛情中足智多謀?

“悔恨”依然抵擋著“**”,

她內心掙紮,追悔莫及,

低聲說著“絕不同意”——但卻依然默許。

在《唐璜》中,押韻的對句(Rhyming couplets)往往映襯著兩人的關係。作為讀者,我們希望這首詩的韻律臻於完滿,我們希望聽到語言的軀體撞到一起的聲音,我們的期待其實與朱莉婭也有相合之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是她的共犯。不過,在“追悔莫及”與“依然默許”之間,隱藏著某種額外的轉折。畢竟,人們通常在做過一件事之後才會後悔吧?朱莉婭的大腦所處理的“後果”,其實來自她的身體還未采取的行動,所以她的懺悔也絕非衷心。《牛津英語詞典》認為“體格、生理”(physique)一詞,是由拜倫在英語中首次使用的。這是一次恰如其分的推論,畢竟他對生理方麵的內容實在太感興趣了。“這似乎有些奇怪,”拜倫指出,“一位真正的‘好色之徒’,絕不會放棄自己的思想,沉溺在現實的暴行之中。我們必須升華自己的欲望,我們那些塵世的、物質的、生理的歡愉……才能防止它們令人厭惡。”在這種洞見之中,隱藏著一種憂傷的、自覺的喜劇,唐娜·朱莉婭可能會欣賞這種喜劇。真正的好色之徒是一種理想主義者。他/她推崇(卻又不是沉迷)肉體上的快感,他/她也承認,這種快感無疑是摻有雜質的幸福:既是高尚的,也是塵世的。在喜劇的世界裏,當你變得最像一隻動物的時候,你也會找到一種更了解自我的方式。

說笑與玩鬧

“朱莉婭無言以對。”喜劇的形式往往會青睞那些行動蓋過言辭的時刻,或是動作與想法發生衝突的時刻。“玩笑”(jest)一詞來自古法語(geste, jeste),原意為“動作、利用”。一種現代的喜劇形態,將這兩種含義戲謔地結合到了一起,這種形態就是滑稽的啞劇——我們可以回顧一下無聲的、動作豐富的默片喜劇世界,尤其是查理·卓別林和巴斯特·基頓的世界。歐仁·尤內斯庫(Eugene Ionesco)機智地提議道:“如果你想把悲劇變成喜劇,那就加快速度。”早期的鬧劇電影切實地展現了這個概念,它展示的隻是“摔倒”的身體,而不是“完全倒下”的身體。這些作品出自手搖攝影機,所以膠片是以每秒16或18幀的速度拍攝的,但放映的速度要更快,幾乎接近有聲電影。這種影片比生活更快——奇怪的是,它還比生活更安全。這些身體通常處於危險之中(倒塌的建築物、移動的車輛、揮舞的拳頭),但它們擁有驚人的“彈性”,很快就能重新站立,去做更多其他的事情。這些不守規矩的身體,破壞了人類腦中最絕妙的計劃,這樣一來,就出現了另一個悖論:雖然虛構人物的身體“失去了控製”,但其實演員是在刻意地操縱自己的身體,這需要非常出眾的敏捷性,而這種敏捷與身體、精神都息息相關。鬧劇樂趣的根源在於,在觀眾的眼中,人類既受製於身體,又抗拒著身體。正因如此,心靈並非完全淩駕於物質,它隻是聚焦於物質。

我們可以使用兩種現代喜劇理論,有效地探討卓別林的成就。哲學家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意識到,每當我們看到人類變得機械化時,就會體認到一種喜劇感。“人體的姿態、手勢與動作,”他強調道,“如果完全符合特定規律的話,就會顯得很可笑,因為這種身體隻會讓我們想到一台機器。”不過,對於溫德姆·劉易斯(Wyndham Lewis)來說,人體本身就是機械化的。如果機械之物渴望超越自己的地位,我們才會真正覺得有趣:“喜劇的根源在於,觀察一件物體表現得像人的過程,然後探索其中的感覺。但從這個角度來說,所有的人類都必然是喜劇化的:因為他們都隻是‘物’(或者說‘肉體’),但他們都像‘人’一樣行事。”

在卓別林的早期傑作《當鋪》(The Pawnshop, 1916)中,最初的喜劇橋段圍繞著他的一項工作:像檢查人體一樣檢查顧客的鍾表(監聽心跳,對它進行“內科手術”)。但是,突然之間,鍾的內部確實“活”了起來,它開始在櫃台上自由地運動(見圖2)。它不僅表現得像一個人,也暗示著某種“人”的定義:一套身體部位的集合,它們都擁有自己的意誌。卓別林最終認為,自己應該用錘子敲打不滿意的顧客(就像他早前敲打鍾表一樣),與其說這是一種暴力,不如說他隻是在試圖糾正故障。顧客居然是個舉止像人的東西——這可真奇怪啊。

圖2 卓別林,《當鋪》

如果說,卓別林是讓物質世界屈從於他的意誌,那麽基頓就是任憑宇宙降臨在自己身上,自己卻莫名其妙地毫發無損、不受任何影響。或許從未出現過基頓這樣的喜劇演員,他隻是默默經曆著發生的動作——或者說,隻是靜靜地坐著——卻又顯得如此喜劇、如此引人注目。在《將軍號》(The General,1927)中,被情人拋棄的約翰尼(Johnnie)坐在火車頭的驅動杆上。他顯得無精打采,仿佛在說:“繼續下去有什麽意義呢?”(見圖3)。

圖3 巴斯特·基頓,《將軍號》

約翰尼非常沮喪,他甚至沒有意識到發動機已經啟動了。當火車向前行駛的時候,驅動杆帶著他經曆了一係列優美的弧線運動(你必須目睹,才能體認到這種美妙的效果)。火車非常同情他,溫柔地將他抱在懷中。當一個人覺得自己的生命枯竭的時候,機器就會變得很有人情味。基頓一動不動,卻順應著另一種運動,這塑造了一種悲哀的喜劇形象。火車為他的身體賦予了一種輕快的情緒,這是他當下沒有的感覺。它用這樣的方式,幫助他的大腦恢複理智。

在基頓的電影中,活板門能夠用於逃生,事故可以催化奇跡,疏忽反而會激發靈感。這是另一條曆史悠久的喜劇法則:隻要一個人不要想太多東西,他的身體最終會完好如初(或者說,至少可以安然無恙)。在基頓最著名的啞劇《船長二世》(Steamboat Bill Jr, 1928)中,龍卷風吹塌了他身後的建築,但他卻恰好在正確的時間出現在正確的地點(見圖4)。

閣樓上那扇敞開的窗戶,就像一隻手套將他裹在其中。基頓正是風暴中央的寧靜之地。不過,他的角色並沒有“控製”局麵。隻是在這個喜劇世界的規則中,他能夠觀察——超越——那場環繞著他、卻又支撐著他的浩劫。他在這場戲中的姿態,與他那張漂亮、漠然的臉龐沒有什麽區別。它們都提供了暫時的保護,讓他的肉體免受自然帶來的萬重衝擊。

圖4 巴斯特·基頓,《船長二世》

喜劇可以化困境為歡笑。它會停下腳步,等著我們“帶上”自己的身體,它也允許我們用新的方式與身體共處。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認為,“身體是所有想象之物中最虛幻的東西”。在許多情況下,喜劇作品都會認同這種觀點。它鼓勵我們幻想身體的實質與行為,或許正因如此,我們的**常常涉及、招致由衷的笑聲。那些發布征友廣告的人,經常要求潛在的追求者擁有“幽默感認證”(GSOH, good sense of humour)。不過,“你需要幽默感才能和我約會”,或許既是一種要求,也是一種懺悔。“幽默感認證”中的“感”(S, sense)究竟是什麽呢?對於某事的感覺與知識有關(訴諸大腦的、後天培養的“感覺”),但它同樣是訴諸感官、直截了當的。或許幽默有點像是第六感,徘徊在心理智識與身體衝動的邊界:你的幽默感既是腦子裏的,也是骨子裏的。

“我提過嗎?”波特努瓦(Portnoy)回憶著說道,“我十五歲的時候,坐在紐約來的107路公交車上,把那玩意兒從褲子裏提了出來,然後來了一發。”好吧,他確實沒說過。但他提過另一件事,他在幾年前“強奸”了自己家裏的晚餐,當時他用一塊肝片**,然後及時將它放回冰箱,享受茶歇。自《波特努瓦的怨言》(Portnoy's Complaint, 1969)以來,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一直在探索將喜劇身體化的方式與緣由。2011年,他在四號電台(Radio 4)接受了馬克·勞森(Mark Lawson)的采訪,在回答問題的過程中,他提出了一個意義非凡的建議:如果想要找到這種幽默的最佳方案,那就必須承認它的兩大特質——抵製理論、熱愛矛盾。勞森還追問他關於《低入塵埃》(The Humbling, 2009)的問題,譬如某場戲中那根“綠色假**”的意義。羅斯答道:“有些時候,假**就是假**。”勞森並不滿意,他繼續尋求這類場景的“意義”,他還向羅斯提議:“你必須給這本書賦予一個意義。”但是,喜劇精神往往是反概念的,它至少對於概念不大耐煩。羅斯用一句話終結了這個話題,他的觀點聽起來很正確:“我不想對這本書進行任何抽象或概括。我隻是用假**做它該做的事。”

[1]  在傳統的西方文化中,這兩類人物形象都與這兩種動物的特定部位有關。公雞的雞冠與傳統小醜、愚人角色的紅色帽子類似;鹿角的譬喻則源於歐洲中世紀的民俗,角狀物一度被看作**的象征,此外,雄鹿爭奪配偶時也是用鹿角搏鬥的。正因如此,鹿角的形象和被出軌的男人聯係到了一起。——譯者注(後文如無特別說明,腳注均為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