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登上月球的人 第一章 貝德福德先生在林姆尼港結識卡沃爾先生

意大利南部的天空一片蔚藍,我坐在陰涼的葡萄藤下寫作,忽然驚訝地意識到,我參與卡沃爾先生的奇妙探險,實在非常意外,就算不是我,也會是其他人。我被卷入其中的時候,原以為自己絕不會再經曆煩心事。我去林姆尼港[1],是因為我認為那裏是世界上最平靜的地方。“無論如何,我總能在這兒得到安寧,還能找到工作的機會!”我當時就是這麽想的。

結果,我就寫出了這本書,還真應了那句話: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我也許可以在這裏交代一下,我做生意本來好好的,可就在最近突然賠了本。眼下我身處這麽好的環境,再提及當初山窮水盡的窘境,確實有些過分。我甚至可以承認,在某種程度上,我以前混得那麽慘,完全是自找的。我在某些方麵的確有些本事,卻不是做生意的料。但那時我還很年輕,心氣兒高得很,幹過不少荒唐事,還以我自己的辦事能力為傲。過了這麽多年,我依然年輕,但種種經曆已經從我的思想中抹去了青春的痕跡。至於那些經曆是否讓我吃一塹長一智,則是一個更值得懷疑的問題。

在此沒有必要詳細描述我都做了哪些投機買賣,才導致我來到肯特郡的林姆尼港。如今,即使是普通的商業交易,也會蒙上一層濃重的冒險色彩,而我做的生意需要冒很大的風險。在這些事情上,總會有一定的付出和收獲,而不管我情不情願,到最後,我卻隻有付出而沒有收獲。即使我已失去了所有,一個愛找碴兒的債主照樣覺得不該放過我。也許你也碰到過這種狠心的人,並且吃過苦頭,也許你不曾深受其害,反正他對我一點兒情分也不講。最後,我覺得我隻剩下寫劇本這一條路可走了,不然就隻能去做文員。我這人想象力豐富,品位又相當不賴,我打算好好搏一搏,絕不向命運低頭。曾幾何時,除了相信我能在商界幹出點兒名堂,我一直都認為我可以寫出一部非常好的劇本。我相信這種想法並不稀奇。我知道,除了合法的商業交易,沒有多少職業能擁有這麽大的潛力,而這很可能使我產生了偏見。我確實已經習慣把這部尚未寫出的劇本當成一條方便的退路,以備不時之需。現在,我果然還是窮得叮當響,也是時候選擇這條路了。於是,我開始動筆。

起初我以為隻要十天就能完成,但我很快發現,寫劇本所用的時間比我想象的要長,所以我需要一個臨時住處,於是,我來到了林姆尼港。能找到那間小平房,還真是我走運。我簽了三年的租約,添置了幾件家具,而且,我在創作劇本期間都是自己做飯。我的廚藝能叫比頓太太[2]驚掉下巴。然而,你也知道,自己做飯真是別有一番滋味。我有一個咖啡壺和兩個燉鍋,一個用來煮雞蛋,另一個燒土豆,還有一個煎香腸和熏肉用的平底鍋。這些用具都挺簡單的,卻能讓我過得十分舒坦。人總不能一天到晚講排場,簡樸倒也不失為一種選擇。此外,我還賒賬買了一桶十八加侖[3]的啤酒,而且每天都有一位可靠的麵包師前來。這樣的生活也許不是古希臘錫巴裏斯城[4]的奢靡風格,但我過過更苦的日子。我有點兒對不住那位麵包師,他是一個很正派的人,但願我沒欠他錢。

如果有人想找個僻靜的地方,那去林姆尼港就對了。林姆尼港位於肯特郡[5],腳下到處都是泥地,我租住的小屋在一片古老海崖的邊緣,與羅姆尼平原沼澤[6]隔海相望。趕上潮濕天氣,在這裏幾乎寸步難行,而且,我還聽說,郵差有時候必須把木板綁在腳上,才能走過比較泥濘的路段去送信。我倒是從沒見他這樣做過,但我完全想象得出來。村裏為數不多的房子外麵都掛著樺木大掃帚,用來清掃爛泥,經我這麽一說,想必你對這個地區的地質環境就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不是對一去不返的事物還有逐漸褪色的記憶,這個地方八成就不存在了。在古羅馬時代,這裏是英格蘭的一個大港口,叫林姆尼斯港,現在,大海距離這個地方有四英裏遠。在那座陡峭小山的腳下,隨處可見圓石和眾多古羅馬時代的磚砌建築。此外,從這裏,古老的沃特林大街如同一支箭,一直向北方延伸,仍然隻是有些部分加鋪了路麵。我時常站在小山上思考:劃槳帆船和羅馬軍團、戰俘和官吏、婦女和商販、像我一樣的投機客,形形色色的人都在這個港口來來往往。現在草坡上隻剩下了一堆堆破石爛瓦和一兩隻綿羊,當然,還有我!曾經是海港的地方如今變成了大片彎彎曲曲的沼澤,延伸到遠處的鄧傑內斯[7],隨處可見樹叢和中世紀古老城鎮的教堂塔頂,而這些古老的城鎮也和林姆尼斯港一樣,一點點湮滅在曆史的塵埃中。

這片沼澤地無疑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風景。我估摸鄧傑內斯距此有十五英裏遠,它就像一個在海上漂浮的筏子,而在西邊遠處的黑斯廷斯附近,群山籠罩在落日餘暉之下。有時候,座座山峰仿佛就在眼前,清晰可見;還有時候,它們像是褪色了,顯得又低又矮,要是一變天,群山往往就會消失在視線中。在近處的沼澤裏,溝渠和河道縱橫交錯,反射著點點光輝。

從我工作時的窗邊可以眺望山峰此起彼伏,也是從這個窗口,我第一次看到了卡沃爾。彼時我正絞盡腦汁構思情節,專心致誌地搞創作,他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我的注意。

夕陽西下,寧靜的天空呈現出鮮豔的黃綠色,這時,他走了過來。身材瘦小的他看起來十分古怪。

他個子不高,身體滾圓,兩條腿卻很細,走起路來搖搖晃晃的。他頭戴板球帽,身穿大衣、騎腳踏車時穿的燈籠褲和球襪,他認為這身衣服與自己那非凡的大腦非常相配。我搞不懂他為什麽這麽穿,畢竟他從不騎腳踏車,也從不玩板球。他興許隻是碰巧這麽搭配,我不清楚其中是否有隱情。他擺了擺手,又晃晃腦袋,哼哼唧唧了幾聲。那種哼唧聲聽來像是某種帶電的東西發出來的,我是頭一次聽到。他還不時清著喉嚨,發出的聲音非常特別。

那天一直在下雨,小路很滑,他走路本就踉蹌,這下更走不穩了。他迎著太陽走,忽然停了下來,掏出一塊手表,看來有些猶豫。然後,他猛地轉過身,匆匆忙忙地往回走,不再打手勢,隻是大步流星地走著,他的大腳發揮了最大的優勢。我記得他的腳上粘了爛泥,所以顯得異常大。

這件事發生在我旅居生涯的第一天,當時,我正以極為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劇本的創作中,所以十分討厭這個小插曲,怪他惹我分心,浪費了五分鍾。我的思緒回到了劇本的場景中。然而,到了第二天傍晚,那個怪人又出現了,時間和情形都與前一天一模一樣,第三天傍晚亦是如此。事實上,隻要不下雨,他都會出現,搞得我難以集中精神創作。“這人太煩了。”我說,“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在學怎麽扮木偶呢!”一連幾個晚上,我都會狠狠地罵他一頓。

漸漸地我不再發火,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風。這人到底在幹什麽?到了第十四天的傍晚,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他一出現,我就打開落地窗,穿過遊廊,直接走向他每次停下的地方。

他剛掏出手表,我就走到了他跟前。他那張圓圓的胖臉很是紅潤,眼睛是紅棕色的,我以前都是逆光看他,並沒有看清他的長相。“請等一下,先生。”我在他轉身的時候說。

他牢牢地注視著我。“我當然可以等一下。”他說,“也許你想和我多聊一會兒,這要求並不過分。你說的‘一下’現在已經過去了。如果不麻煩的話,請陪我走走……”

“一點兒也不麻煩。”我說著走到他身邊。

“我的習慣都很有規律。我的社交時間並不多。”

“想必你現在是在鍛煉吧?”

“是的。我是來這裏欣賞夕陽的。”

“不,你不是。”

“你說什麽?”

“你就沒看過夕陽。”

“沒看過夕陽?”

“是的。我觀察你十三天了,你一次都沒看過落日。一次都沒有。”

他緊皺眉頭,像是遇到了棘手的問題。

“好吧,我是來享受陽光的,我喜歡這裏的氣氛。我沿著這條小路,穿過那扇柵欄門……”他猛地轉過頭,“然後原路返回。”

“你說得不對。你沒有。你說的可不是實話。這裏根本就沒有路。比如今晚……”

“今晚!我想想。啊!我剛才看了表,發現我比規定的半小時超過了三分鍾,沒時間繞一圈了,我得回……”

“你以前一直是那樣做的呀。”

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我:“現在想想……也許是吧。不過你想和我談什麽來著?”

“啊……就是這個!”

“這個?”

“是的。你為什麽這麽做?你每晚都來,還發出很大的動靜……”

“很大的動靜?”

“我給你示範一下吧。”我模仿他發出的哼唧聲。

他瞧著我,一看就知道,他並不喜歡這種聲音。“我這麽做了?”他問。

“每天如此。”

“我都不知道。”

他停住腳步,嚴肅地看著我。“可能吧。”他說,“八成已經成習慣了?”

“看起來是的。難道不是嗎?”

他捏住下嘴唇,低頭端詳著腳邊的水窪。

“我隻顧著想事情了。”他道,“你想知道我這麽做的原因!好吧,先生,我可以向你保證,我不光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這麽做,我甚至都不清楚自己這麽做了。現在想想,情況真和你說的一樣,我從來都沒走出過這片田野……我做的這些事,惹你生氣了?”

不知怎的,我居然有點兒可憐他。“談不上生氣。”我說,“但是……你想象一下,如果你在寫劇本,卻被人打擾!”

“我想象不出來。”

“這麽說吧,我需要集中精神。”

“啊。”他說,“這是當然。”他沉思起來。他的表情是那麽痛苦,我更同情他了。畢竟,問一個陌生人為什麽在公共小徑上哼哼唧唧,未免有些過分。

“你知道的,”他虛弱地說,“我就是習慣了。”

“我明白。”

“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但如果會給你造成麻煩,那還是算了吧。說到底這不關我的事,而你有你的自由。”

“不是的,先生。”他說,“根本不是這樣。我很抱歉。我應該阻止自己做這些的。我以後一定可以做到。可不可以麻煩你再模仿一次那種聲音?”

“像這樣。”我說,“哼哼,唧唧……不過其實,你知道的……”

“我非常感謝你。事實上……我知道……我心不在焉。你說得很對,先生,完全合情合理。我真的很感謝你。事情該結束了。先生,你陪我走得夠遠了。”

“但願我的魯莽沒有給你……”

“沒關係,先生,沒關係。”

我們盯著彼此看了一會兒。我舉起帽子,祝他晚安。他哆哆嗦嗦地也祝我晚安,然後我們便分手了。

我走到台階邊,回頭看他漸行漸遠的身影。他的舉止有了很大的變化:他似乎縮小了,走起來一瘸一拐的。這與他之前手舞足蹈、哼哼唧唧的模樣反差巨大,我又開始可憐他。我看著他一直走出我的視線。我一心隻想專心做好自己的事,於是我返回平房,繼續寫劇本。

第二天傍晚我沒看到他,第三天也沒有。但我一直對他念念不忘,我忽然想到,我可以在劇本裏把他塑造成一個多愁善感的角色,用來推動情節的發展。到了第四天,他竟然主動來找我了。

我一時間搞不明白他的來意,畢竟他隻是冷冷地和我談了幾句話,看起來很拘謹,然後,他突然切入了正題。他想買下我的平房。

“你看,”他說,“我並不是怪你,但你破壞了我的習慣,這樣一來,我的生活就被攪亂了。多年來,我一向都是從這裏走的。毫無疑問我是發出了那種哼唧的聲音……你一出現,這一切就都搞糟了!”

我建議他去別的方向。

“不。別的方向不行。必須是這裏。我問過了。現在每到下午四點,我都會走到死胡同。”

“可是,親愛的先生,如果這件事對你這麽重要的話……”

“這件事對我至關重要!聽著,我是……我是一名研究員……我正在進行一項科學研究。我住在……”他停了一下,似乎在想什麽。“就在那邊。”他說著突然一指,險些碰到我的眼睛,“就是那棟有白色煙囪的房子,從樹梢上方能看到。我的情況很特殊,太特殊了。我即將完成一項最重要的實驗,我可以向你們保證,這是有史以來最重要的實驗之一。我需要不停地思考,我的精神要一直處在放鬆和活躍的狀態。而且,下午是我最快樂的時光!那個時候,我總能想出新創意,得出新觀點。”

“可你為什麽不繼續來呢?”

“現在不一樣了。我很不好意思。我會想到你在寫劇本,在看著我,而且你很生氣!這樣一來,我就不能想著我的工作了。不行!我一定要買下你的平房。”

我想了想。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我自然要考慮清楚。那時候,我通常都準備充足,可以隨時做生意,而且隻要能把東西賣出去,我就感興趣。但首先,這棟平房並不是我的,縱使我賣了個好價錢,可要是房東收到了風聲,那我肯定交不了房;第二,我還欠著別人錢呢。顯然我必須小心處理這件事。此外,他八成是在創造很有價值的發明,我很感興趣。我突然發現我想更多地了解這項研究,但我沒有任何不軌的意圖,隻是單純地想要了解,也可以在創作劇本之餘休息休息。我開始試探他的反應。

他倒是很願意給我講講他的研究。事實上,他一真正講起來,就開始滔滔不絕,我根本插不上嘴。他說起話來就像一個壓抑了很久的人,平日裏把這些話對自己說了很多遍。他講了將近一個小時,我得承認,我聽起來有些一頭霧水。但在講述的過程中,他的語氣裏流露出了滿足,人忽略了自己加在自己身上的工作,才會有這樣的口氣。在這第一次談話中,我對他的工作並沒有了解多少。他說了那麽多,但有一半都是在我看來完全陌生的技術術語,他用一種他樂於稱之為基礎數學的方法解釋了一兩個要點,還用一支複寫墨水筆在信封上做了計算,如此一來,我連裝懂都做不到了。“是的。”我說,“是的。接著講!”盡管如此,我還是努力使自己相信,他絕不是一個把探索當兒戲的怪人。盡管他從外表看來像個怪人,但他身上有一種力量,所以絕不可能是個怪咖。不管怎麽樣,從機械這個層麵來說,他做的事倒是有幾分可信。他告訴我他有一間工棚,還把三個打零工的木匠培訓成了他的助手。現在,從工棚到專利局,顯然隻差一步了。他邀請我去參觀。我欣然接受,並小心翼翼地用一兩句話將此事敲定。至於平房的買賣,仍然沒個定論。

最後,他站起來要走,並為他停留太久而表示歉意。他說,談論自己的工作是一種難得的樂趣。他很少找到像我這樣聰明的傾聽者。而且,他很少與專業的科學家交往。

“他們不光小氣,還愛搞陰謀,尤其容不得別人有什麽新奇的好想法。”他解釋說,“我並不想說話刻薄,但是……”

我是那種腦子一熱什麽都幹得出來的人。我提出了一個也許是很輕率的建議。但你一定記得,我一個人在林姆尼港寫劇本已經有十四天了,況且我還為破壞了他的散步而感到內疚。“為什麽不把這變成你的新習慣呢?就當是替代我破壞的那個舊習慣。至少在我們解決平房的問題之前,你可以這樣辦。你希望思考工作,下午散步時經常如此。不幸的是,這一切都結束了,你無法恢複到原來的樣子。但是,你為什麽不來和我談談你的工作呢?你就把我當成一麵牆,對著牆聊聊你的想法。有一點可以肯定,我不是專業人士,所以偷不走你的想法,我也不認識科學家……”

我停了下來。他在考慮,顯然這個提議吸引了他。“但我就怕會悶壞你。”他說。

“是不是覺得我太乏味了?”

“那倒沒有,隻是那些專門術語……”

“不管怎樣,今天下午,我對你非常感興趣。”

“當然,這對我有很大的幫助。要想理清頭緒,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想法解釋清楚。迄今為止……”

“我親愛的先生,別再說了。”

“但是你真的能抽出時間嗎?”

“了解一下別人的職業,就是最好的休息。”我深信不疑地說。

事情就這樣說定了。他在陽台台階上轉過身來。“真的非常感激你。”他說。

我嗯了一聲,表示不明白他的話。

“你完全治好了我哼哼唧唧的這個可笑習慣。”他解釋說。

我好像說了句“我很樂意為你效勞”,然後他就轉身走了。

我們剛一聊完,他的思路就恢複了。他的胳膊開始像以前那樣揮動起來。他那哼哼唧唧的聲音隨著微風飄到了我的耳邊……

說到底,這都不關我的事……

他接連來了兩天,給我講了兩次物理,我們都很滿意。他說起“以太”[8]“力線管”[9]“引力勢”[10]之類的東西時,神誌極其清醒。我坐在另一把折疊椅上,不時說著“是的”“繼續講”“我聽明白了”,好讓他繼續說下去。他講的內容都很深奧,但我認為他從沒懷疑過我是不是一頭霧水。有幾次我估摸自己根本就沒認真聽,但不管如何,我都暫時拋開了把我搞得狼狽不堪的劇本,得到了片刻的放鬆。有時,有那麽一瞬間,我像是明白了他講的內容,但就在我自以為了解的時候,卻再次變得糊塗起來。有時,我的注意力完全喪失,便幹脆放棄,坐在那裏盯著他看,還在心裏想,如果安排他成為我劇本中一場精彩鬧劇的中心人物,豈不是更好。不過這麽聽了一會兒,我又能理解一點兒他講的東西。

一有機會,我就去參觀了他家。他家很大,家具擺設並不講究,他除了三個助手外,沒有別的仆人,飲食和生活都很簡樸。他不喝酒不吃肉,隻會做那些條理分明、有紀律性的事。但看到他的裝備,我的許多疑慮便煙消雲散了。從地下室到閣樓,一切都井井有條,在這樣一個偏僻的村莊裏,這個小地方確實很不可思議。一層的房間裏擺著長凳和儀器,烘焙室和碗碟洗滌室的燒水壺都被改裝成了不錯的熔爐,地下室中放著發電機,花園裏還有一個煤氣罐。他熱情如火,而且非常相信我,領我逐屋參觀。一直過著孤獨生活的人才會這樣。他長期隱居,所以很容易相信別人,而我有幸得到了他的信任。

三位助手是他們出身的“手藝人”階層中值得稱讚的人物。他們不太聰明卻盡職盡責,而且強壯、有禮貌、唯命是從。一個叫斯帕格斯,曾當過水手,負責做飯和加工金屬製品;第二個叫吉布斯,是個細木工匠;第三個以前是打零工的園丁,現在當領班。他們隻負責體力勞動,所有需要動腦子的工作都是由卡沃爾完成的。對於卡沃爾的工作,我是懵懵懂懂,他們卻是一無所知。

現在來談談他的研究項目的性質。不幸的是,要理解實在難如登天。我不是科學家,如果我試圖使用卡沃爾先生的高度科學語言來描述他的實驗目的,那恐怕不僅讀者會感覺雲裏霧裏,我自己也準糊塗。而且,我肯定會犯不少錯,到時候,國內數學物理學專業的學生一定會嘲弄我一番。因此,我認為,我最好還是用外行話來形容我的印象,我可不幹冒充內行這種事。

卡沃爾先生的研究對象應該是一種“不透”的物質,他使用了另一個詞,不過我記不清是什麽了,反正就是“不透”的意思,這種物質可以抵擋“所有形式的輻射能”。他說得很明白,所謂“輻射能”有幾種,比如光或熱,比如大約一年前人們經常談論的X光射線,比如馬可尼電波,又比如萬有引力。他說,所有這些東西都從中心輻射出來,作用於一定距離以外的物體上,因此得名“輻射能”。現在幾乎所有的物質都能抵擋某種形式的輻射能。例如,玻璃透光,但傳熱較差,所以可用作火爐屏;明礬透光,但可以完全阻熱。另一方麵,溶於二硫化碳中的碘完全阻光,但可以傳熱。它既可以隔火,還可以把火的全部熱量轉移到你的身體上。金屬不僅不透光也不導熱,更不能阻隔電能,而電能卻能通過碘溶液和玻璃,幾乎就像毫無阻擋一樣。

現在所有已知的物質都無法阻隔引力。你可以使用各種各樣的屏蔽物來阻隔太陽的光、熱或電,或地球的任何熱量;你可以用金屬薄片來屏蔽馬可尼電波,但沒有什麽能切斷太陽或地球的引力。然而,至於為什麽沒有,則很難解釋清楚。卡沃爾並不明白為什麽這種物質不應該存在,當然我也不能告訴他其中的原因。我以前從未想過有這種可能性。他在紙上做了計算給我看,毫無疑問,若是換成開爾文勳爵、洛奇教授、卡爾·皮爾遜教授[11]或其他偉大的科學家,或許都能理解。但我看了他的,隻覺得莫名其妙,不明其理。他用算式向我證明,這種物質不僅可能存在,而且肯定符合某些條件。他的這個推理太驚人了。盡管我當時很吃驚,此刻卻轉述不出來。“是的。”我邊聽邊說,“是的。接著講!”對於這個故事,我隻說一點兒就夠了。他相信他可以製造出這個可以隔絕引力的物質,而他使用的材料是複雜的金屬和某個新東西,想必那是一種名為氦的新元素。這種元素是裝在密封石罐裏從倫敦寄來的。人們對這一細節有所懷疑,但我幾乎可以肯定,裝在密封石罐裏寄來的確實是氦。而氦肯定是一種非常稀薄的氣體。

要是我當時記下來,該有多好……但我又怎麽能預見到有做記錄的必要呢?

但凡有一點兒想象力,任何人都能理解這種物質不同凡響,也能稍稍理解我從卡沃爾那晦澀難懂的語言中悟出這一點後所產生的感覺。這就是戲劇中如釋重負的場景啊!過了一段時間,我才相信我的理解是正確的,而且,我非常小心地不問問題,不然他準會看出來,我壓根兒就沒弄懂他每天講的那些東西。但是,讀到這裏的人並不會與我產生同感,畢竟我的敘述貧乏幹澀,根本不可能表達出我是真的相信這種驚人的物質一定可以被製造出來。

拜訪過他家之後,我不記得我有哪怕是一次連續寫劇本一個小時。我的想象力都投入到了別的地方。這個計劃似乎擁有無限的可能性,無論從哪個方麵考慮,都必將創造奇跡,引發革命。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人想舉起一個重物,不管重物有多大,隻要在它下麵放一塊這種物質,那僅憑一根稻草,也能把它舉起來。我的第一自然反應是將這種物質應用在槍炮、裝甲艦以及所有戰爭需要的材料和方式上,此外還可以用在航運、運輸、建築和所有可以想象到的人類工業。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把我帶進了孕育那個新時代的產房,去見證新紀元的誕生。這個物質一定會被應用到越來越多的領域。而且,我發現我可以趁此時機再次從商。我想象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又開了很多家分公司,接訂單接到手軟,生意越做越大……到最後,龐大的卡沃爾公司成立,觸角伸到了全世界。

而這一切都是我一手打造的。

我馬上就打定了主意。我知道我賭上了自己的一切,但我確實興奮到不能自已。

“我們絕對是在創造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發明。”我說,並且著重強調了“我們”,“如果你不讓我參與,那幹脆拿槍把我打死吧。明天我就來,做你的第四個助手。”

他似乎對我的熱情感到驚訝,但沒有絲毫懷疑或敵意。相反,他還很謙卑。

他疑惑地看著我。“可是你真的認為……”他說,“你還在寫劇本呢!劇本怎麽辦?”

“別管什麽勞什子的劇本了!”我喊道,“我親愛的先生,你難道不知道你創造了什麽嗎?你難道不知道你要做的是什麽嗎?”

這隻是一個修辭上的轉折,但他肯定是不知道的。起初我都不敢相信,他竟然連一點兒模糊的概念都沒有!這個令人吃驚的小個子竟然一直在純理論的基礎上工作!他是說過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研究,但他不過就是整理了許多理論,解決了許多有疑問的問題;他不曾想過他即將創造出來的東西會被應用到哪些領域,他就像是一台製造槍炮的機器。這種物質有可能被創造出來,他會成功的!按照法國人的話說:“就是這樣![12]”

除此之外,他還很幼稚!如果他成功了,他的名字將會被載入史冊,他會成為皇家學會[13]會員,他將成為科學名人,他的照片將被刊登在《自然科學》[14]雜誌上。他一定會名利雙收!如果不是我的出現,等到他公布這個爆炸性消息,也就好像發現了一種新蟲子而已,激不起任何水花,很多科學家都是這樣,雖是發明了一些小東西,引起過一些關注,但最後還是被人遺忘。

我意識到了這一點,便講了起來,這下子換成我滔滔不絕,卡沃爾則不停地說:“接著講!”我猛地跳起來,在房間裏踱來踱去,像個二十歲的小夥子一樣手舞足蹈。我試圖讓他明白他在這件事上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我們在這件事上的責任和義務。我向他保證,我們可以賺到很多很多錢,我們可以進行我們所設想過的任何一種社會革命;我們可能擁有並統治整個世界。我給他講了公司、專利和秘密程序。所有這些似乎都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像他的數學給我留下的印象一樣。他那張紅潤的小臉顯出困惑不解的神情。他結結巴巴地說他倒是不在乎什麽錢不錢的,但我可不會由著他這麽想。他必須有錢,他磕磕巴巴說再多都沒用。我讓他明白了我是什麽樣的人,我告訴他我有著豐富的從商經驗,不過我沒說我當時破產了,欠的錢還沒還清,畢竟這隻是暫時的,我認為,我現在雖然一窮二白,但並不代表我不想賺大錢。我們漸漸地都認為應該成立一個壟斷公司。他負責發明創造,我負責把生意做大做好。

我像水蛭一樣牢牢吸附著“我們”這個詞,對我來說,我和他已經是一個整體了。

在他看來,我所說的利潤要用作研究資金,但這個問題當然還是留待以後解決吧。“好吧。”我喊道,“好吧。”正如我堅持的那樣,關鍵在於先把那個物質製造出來。

“有一種物質,”我叫道,“每個家庭、每座工廠、每座堡壘、每艘船都少不了它,這東西甚至比專利藥更普遍適用!它將大受歡迎,它有成千上萬種用途,哪怕隻是其中一種也能讓我們富可敵國,卡沃爾,你的錢將多到花也花不完!”

“不!”他說,“我開始明白了。真是太不可思議了,我們隻是聊了聊,就聊出了新思路!”

“你碰巧找對了談話對象!”

“我想沒有人會討厭成為有錢人。還有個問題……”他說。

他停頓了一下。我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裏。

“你知道,我們可能會失敗。也許這種物質隻在理論上存在,在現實中根本製造不出來。此外,就算我們成功了,也有可能遇到很多麻煩……”

“到時候我們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說。

[1]位於英國肯特郡的一個村莊。——譯者注(若無特別說明,本書中注釋均為譯者注)

[2]本書初稿中為“邦德太太”,是英國一首童謠中的人物。

[3]一英製加侖約為4.546升。

[4]古希臘城市,因其放縱和奢靡的生活方式而聞名。

[5]英國東南部郡名。

[6]位於英國南海岸的一片沼澤。

[7]位於新羅姆尼和拉伊之間,是一片布滿鵝卵石的低矮的海岬。

[8]以太是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所設想的一種物質,是物理學史上一種假想的物質觀念,其內涵隨物理學發展而演變。

[9]介電質中被極化粒子間的聯係。

[10]物體因為重力作用而擁有的能量。

[11]當代三位傑出的科學家。

[12]原文為法語。

[13]英國皇家學會,其成員皆為英國傑出的科學家。

[14]英國最負盛名的科學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