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孤兒寡母
孔子三歲就沒了父親,而且,他的家世也是日漸衰落的態勢。
家世沒落的軌跡:王室—諸侯—公卿—士。
叔梁紇死後,給顏徵在留下的是一大家子的負累。
這個家庭,有九女、二子,還有叔梁紇的妾。當然,九女中有一些應該已經出嫁。剩下的,可能有些年齡比顏徵在還大。這些,都不是一個十八歲的少婦能夠負擔得起的。
叔梁紇是一個士,隻有俸祿,沒有什麽其他的比如采邑等固定收入。叔梁紇也不會有什麽積蓄,死後俸祿當然就斷絕,這麽多的子女,經濟上的壓力一定很大。
我們現在已經無法了解當時這個家庭發生了什麽。我們知道的,隻是顏徵在帶著三歲的孔子離開了這個家庭,孤兒寡母搬到了曲阜城,住進了一條叫闕裏的小巷。
晚年,孔子回顧一生,曾說:
吾十有五而誌於學。[10]
這“誌於學”是什麽意思呢?是不是我們一般人理解的,到了十五歲了,立誌於學習呢?
顯然不是。因為如果到十五歲才想起來要立誌於學習,那未免太晚了一些。注意,原話是“吾十有五而誌於學”。而不是“吾十有五而學”。“誌於學”之前,一定有一個學的過程,學出了興趣,學出了誌向,學出了人生目標,然後,才“誌於學”。其實,這“誌於學”的意思,乃是孔子從十五歲開始,就立誌把自己的一生奉獻給學問,奉獻給追求真理。
我這樣說有根據嗎?
我們先來看看孔子十五歲左右,都學了些什麽。
此時孔子的“學”明顯可以區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謀生之學——下層人的謀生手段——“鄙事”。
孤兒寡母,為了生存,母親不外乎縫縫補補,漿洗掃除。
兒子也一定力所能及,零敲碎打,幫助母親,貼補家用。
吳國的太宰嚭問子貢道:“孔老先生是聖人吧?怎麽這樣多才多藝呢?”
子貢自豪地說:“我的老師啊,那是天縱之聖,而且又多才多藝!”
可是孔子自己不讚成“天縱之聖”的說法。他認為自己的境界和才能是努力學習和生活磨煉的結果。
孔子對子貢說:“太宰了解我嗎?我少年時貧賤,所以會許多卑賤的技藝。君子會有這麽多技藝嗎?不會多啊!”[11]
孔子說這話的時候,一定又想起了他少年時期的艱難。不過,正是那種艱難,磨煉出他的堅韌品格。同時,在那樣艱難的謀生曆程裏,他學到了很多下層人的謀生手藝。
此處的“君子”,指的就是貴族。貴族不需要那麽多的謀生技藝,所以,他們不會。但是,貧寒的孔子需要。
牢曰:“子雲:‘吾不試,故藝。’”[12]
牢,即琴牢,又名琴張,是孔子早期的學生。牢說:“孔子說:‘我沒有被任用做官,所以為了謀生而學會了多種技藝。’”
可見,幼年的孔子,被年輕的母親帶到魯國首都曲阜,靠著母子二人的雙手,艱難地生活。
更令人悲傷的是,這樣相依為命,也不能長久。在孔子十七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去世了。這對於孔子來說,是一個極大的打擊。從此以後,他就是一個孤兒了。
在那個時代,辦喪事是一件很大的事。而對十七歲的孔子來說,還有一個更大的難處,那就是,他想把母親和父親合葬,但是他不知道父親葬在哪裏。
《禮記·檀弓上》記載: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
父親去世時,孔子才三歲,當時,他確實不可能知道父親的墳墓所在。但是,此時,他已經十七歲了,這麽久的時間,母親為什麽不告訴他呢?
《史記》中的一條記載很怪:
丘生而叔梁紇死,葬於防山。防山在魯東,由是孔子疑其父墓處,母諱之也。
錢穆在《孔子傳》中對此事的說法是:
孔子父叔梁紇葬於防,其時孔子年幼,縱或攜之送葬,宜乎不知葬處。又古人不墓祭,歲時僅在家祭神主,不特赴墓地。又古人墳墓不封、不樹,不堆土、不種樹,無可辨認。孔氏乃士族,家微,更應如此。故孔子當僅知父墓在防,而不知其確切所在。
錢穆隻是回答了年幼的孔子為何不知父墓所在。而最關鍵的問題,即孔子母親為什麽“諱之”——為什麽顏徵在要對孔子隱瞞其父親的墳墓所在——卻沒有說明。
司馬貞《史記索隱》認為,顏徵在也不知道丈夫具體安葬的地點——知塋而不知墳。
謂孔子少孤,不的知父墳處,非謂不知其塋地。徵在笄年適於梁紇,無幾而老死,是少寡,蓋以為嫌,不從送葬,故不知墳處,遂不告耳,非諱之也。
塋,指的是墳所在的區域,俗稱墳地;而墳,則是棺木的準確下埋之處。因為後世此處要堆土起墳,故稱為墳。
但司馬貞說法的缺點是:既然如此,為什麽司馬遷不直接說顏徵在也不知葬處,而是說顏徵在“諱之”?“諱之”的意思,顯然是自己知道而不說。
司馬貞的回答是:司馬遷說錯了。
而錢穆和司馬貞兩者說法的共同缺點是:無論是孔子不知道,還是顏徵在不告訴他,他應該還有知道父親墓地的其他渠道。比如,他的幾個同父異母的姐姐,還有他的那個殘疾大哥孟皮,還有孟皮的生母,按後世的稱呼,就是他的姨娘。
為了解釋這一問題,劉方煒先生在《孔子紀》裏提出了一個大膽的看法。他認為,孔子此前根本不知道誰是自己的生身之父!顏徵在根本就沒有告訴他!
但是,這更加不可思議。
第一,顏徵在至死都不告訴孔子,他的生身父親是誰,就算她對叔梁紇及其家庭其他成員有怨恨,難道她願意讓自己的兒子終生背負私生子的名聲嗎?
第二,叔梁紇還是一個有士的身份的人,這種身份對於孔子的前途來說,非常重要。一個母親,會這樣犧牲兒子的前途嗎?
第三,即便顏徵在如此極端,瞞著孔子,不讓他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誰,但是,除了顏徵在,孔子還應該能從其他渠道知道自己的身世。這樣的秘密,不可能一瞞十七年。
實際上,我覺得大家都把一個本來十分簡單的問題搞複雜了。
這個問題之所以簡單,就在於:墳和塋的不同,而孔子是要找出父親棺木落土的具體位置,以便讓母親的棺木與之相依而葬。
孔子之母既喪,將合葬焉,曰:“古者不祔葬(合葬),為不忍先死者之複見也。詩雲:‘死則同穴。’自周公已來祔葬矣。故衛人之祔也,離之,有以聞焉;魯人之祔也,合之,美夫,吾從魯。”[13]
可見,魯人的合葬,是要葬在同一個墓穴裏,而孔子認為這樣最好,他也要把他的父母葬在同一個墓穴裏。
因為古人不墓祭,歲時僅在家祭神主,不特赴墓地。又因古人“墳墓不封、不樹,不堆土、不種樹”,所以,有墓無墳。時間久了,即便是親人,也難以辨認。
那麽,司馬遷說的“孔子疑其父墓處,母諱之也”是什麽意思呢?
這個“諱”,不是母親顏徵在怨恨叔梁紇。如果是這樣,太史公應該說“母怨之”,而不是“母諱之”。此處的“諱之”,是指顏徵在忌諱談自己的死,忌諱談什麽安葬之事。顏徵在去世時,年方三十二歲。應該說,她不相信自己會離開人世,至少,這樣的年齡,應該忌諱談自己的死,談什麽合葬,等等。這都是不吉利的話題。
沒想到,她真的死了。這就給孔子留下一個大難題。
怎麽辦?母親已死,停喪在家,等不得。於是,孔子就“先淺葬其母於魯城外五父之衢。而葬事謹慎周到,見者認為是正式之葬,乃不知其是臨時淺葬”[14]。然後,他再到處打聽,尋找知道線索的人。
他的一片孝心,感動了一位老太太。這個老太太的兒子曾經參與安葬叔梁紇,是職業抬棺的人,她告訴了孔子叔梁紇棺木的具體位置。孔子於是終於可以把父母合葬了。為此,錢穆先生感慨地說:“時孔子尚在十七歲以前,而其臨事之慎密已如此。”
但是,十七歲的孔子畢竟年輕,在他圓滿地辦完父母安葬大事之後不久,就發生了一件令他很尷尬的事。這件事對他刺激太大了,直接導致他服完喪後,第一次離開魯國。
此時魯國的執政上卿季氏發了一個通告,邀請所有的魯國士族子弟,來家裏宴會。這是魯國執政邀請魯國所有的士,所以——
第一,這是一種體麵和光榮,體現的是家族的地位和身份,以及將來的政治前途,當然必須去。
第二,既然是魯國執政的邀請,還不得不去。誰敢不給季氏麵子?或者說,季氏給別人臉麵,誰敢不要這個臉麵?
我們可以想象得到孔子此時的兩難:去吧,在母喪期間;不去吧,誰知道會有什麽後果?
十七歲的孔子,既無法與季氏溝通,也沒有人可以商量。他是一個孤獨的少年。
幾經思考,十七歲的孔子決定前往。因為還在守喪期,孔子穿著喪服就趕去赴宴了。這實在是很貿然唐突的。但是,我們還是同情這個隻有十七歲的少年吧。這麽大的事體,對於毫無上層社會經驗的他,我們要給予的,不應該是嘲笑,恰恰相反,應該是同情的眼淚。
在門口,孔子碰到一個人——季氏的家臣陽貨。陽貨擋在門口,跟孔子說:“我們家主人請的是士,沒有說要請你。”陽貨並沒有責備孔子的失禮,但是,他給孔子的,是更加沉重的打擊。那就是,根本不承認孔子士的身份,根本不承認孔子是叔梁紇的兒子。
士是貴族階層的最後一個等級,是統治階級的最底層,是通往社會上層的門檻。再往下就是老百姓了,就是被統治階級了。沒有士的身份,就幾乎失去了進入社會上層的資格。
這使得孔子受到很大的打擊。一個十七歲的少年,父親去世了,誰給他出頭?母親不在了,誰給他擦一把辛酸的眼淚?他一個人默默地退下來,隻好回家。
但是,父母雙亡的孔子必須獨自麵對這個世界,並且一切都得自己做主。據《史記·孔子世家》載,到十九歲(似乎應該是二十歲,因為古代男子二十歲弱冠,方可成婚),服母喪期滿的孔子,打點行裝,仗劍去國,到宋國。
此時的孔子,應該是迷茫和倔強兼而有之吧!
魯國暫時不接納孔子,那麽,他就去宋國。那不僅是他的祖宗之國,而且,還是文化之都,是殷商文化的傳承之地。
這應該是孔子發憤圖強的表現吧。
庸人,一經打擊,即一蹶不振。
豪傑,百折不撓,愈挫愈奮。
打擊,可以毀滅庸人;而豪傑之士,則在打擊中百煉成鋼。
《禮記·儒行》記載:
(孔子)長居宋,冠章甫之冠。
同年,孔子與宋國亓(qí)官氏(錢穆謂與孔家一樣,來自宋國,時居魯)的一個女子結婚。婚後不久,又回到魯國。為什麽又回來了?在哪裏跌倒,就在哪裏爬起來。他回來了,但是,他能爬起來嗎?他還真的爬起來了。
第二年,孔子的兒子出生了。這時發生的一件事情,是他爬起來的標誌。
魯昭公聽說孔子生了孩子,馬上派人給孔子送了一條大鯉魚,表示祝賀。
在孔子十七歲的時候,一個小小的家臣陽貨都看不起他;現在二十歲,也就短短的三年時間,魯國的國君都會因為他生兒子而送魚來祝賀他,這說明什麽?
說明孔子通過自身的努力,改變了他的命運,改變了人們對他的看法,贏得了人們對他的尊敬!
孔子非常高興,他想起十七歲時受辱的場景,看著今天魯昭公送來的這條活蹦亂跳的大鯉魚,當即決定,兒子名就叫鯉,字就叫伯魚。
伯魚之生也,魯昭公以鯉賜孔子。榮君之貺(kuàng,賞賜),故名曰鯉而字伯魚。[15]
魯昭公的賜魚,讓孔子感到光榮,更讓孔子對魯昭公充滿感激之情。這種感激之情,伴隨了孔子一生。
但是,我們要問,魯昭公為什麽要抬舉孔子呢?
魯昭公為什麽要對一個二十歲的尚未出仕做官的年輕人如此恩寵和重視,給予他這麽大的麵子和榮耀呢?
隻有一個答案:孔子獲得了人們的尊重。
一無顯赫的家世,二無自身的富貴,孔子憑什麽獲得人們的尊重呢?
答案隻有一個:孔子以他的學問,獲得了人們的尊重。
那麽,是什麽樣的學問,能讓他得到當政者的認可呢?顯然不是那些下層人的謀生之學。這是鄙事,是“君子”不為的,不屑為的,所以,也不可能獲得君子的認可。能夠獲得上層社會認可的學問,在那個時代,隻能是“六藝”。
這就要講講孔子“學”的第二方麵內容了。
謀仕之學——傳統儒業,即“小六藝”:禮、樂、射、禦、書、數。
為了生活,孔子不免從事一些僅僅為了養家糊口的行當。但是,他畢竟是士族,他的服務社會、走上社會的道路,隻能是通過傳統的儒業——學好六藝,為貴族服務,為政府服務,走上仕途。
當時士族家庭多學禮、樂、射、禦、書、數六藝,以為進身謀生之途,是即所謂儒業……儒乃當時社會一行業,一名色,已先孔子而有。即叔梁紇、孔防叔上不列於貴族,下不儕(chái)於平民,亦是一士,其所業亦即是儒。[16]
禮、樂、射、禦、書、數是一些什麽樣的學問呢?
簡單來說:
禮,指周禮,是那個時候人們必須掌握的生活中的禮節,是各種儀式上的禮儀,也是人與人之間的禮數。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禮節、禮儀、禮數,很複雜。一般人搞不明白,能搞明白的就是專家,很多時候,需要這樣的專家指點人們從事相關禮儀。比如,婚喪嫁娶,總有一些講究,總有一些禮數,必須有專業人員指導。那時的禮儀比今天還要複雜,所以,這類人更顯得重要,“相禮”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職業,也是社會需求量特別大的職業。
樂,跟禮有關,有禮的地方必然有樂,什麽樣的場合配什麽樣的禮,也要配什麽樣的樂。所以,懂禮者必懂樂。
射,射箭,貴族士族要代表國家上戰場的,不會射箭怎麽可以呢?並且,禮中還有射箭的比賽等。
禦,古代打仗要駕戰車,所以還要會駕車。而且,大夫出行必乘車,這是身份的標誌,如果為貴族服務,不會駕車怎麽行?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要有駕照。
書,寫字。這個書在這裏當動詞講,就是要會寫字,相當於今天語文學習的聽說讀寫能力。
數,要會算數,要會計算,同時還包括術數。
禮、樂、射、禦、書、數,我們把它稱為“小六藝”,這個“小六藝”實際上就是那個時候“公務員”考試的六門課程。如果要進入國家的政府機構當公務員,就必須參加這六門考試。
孔子畢竟是士族人家的子弟,他小的時候為了謀生,可能不得不去學一點“鄙事”,但是他一定把更多的精力用來學禮、樂、射、禦、書、數。他將來要通過“公務員”考試,要進入政府,要參與國家管理,這才是他這個身份的人最後必須走的人生之路。
而孔子到了二十歲的時候,他已經學得非常好了,可以說他已經是這一方麵的最有名的專家了。他在魯國學,到宋國學,天賦又極高,所以二十歲他就成了“六藝”專家,成了國家最需要的那樣一種人才。
曾經有一個人感歎說:“孔子真偉大呀!知識學問很廣博,都不知道他到底擅長什麽專業了。”孔子聽到這話,幽默地對弟子們說:“我從事什麽職業呢?從事於駕車嗎?從事於射箭嗎?我還是從事駕車好了。”[17]
這樣的博學,才能讓魯昭公如此地器重。
一個人要受人尊敬,一定是有條件的;一個人受人尊敬,一定是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的;一個人要受人尊敬,一定要有讓別人尊敬的理由。孔子本來什麽都沒有,孤兒寡母,到二十歲的時候,一個普普通通的小青年居然得到國君如此地禮遇,靠的是什麽?靠的就是母親的引導和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