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唯文字可以完成抗拒
大三的時候,我在圖書館讀到一本名為《一年有半·續一年有半》的書,是日本人中江兆民寫的。因為他被查出患了絕症,隻能活一年半了,於是下決心,用這最後的一年半時間寫本書,書名就叫《一年有半》。一年半以後,人沒死,就接著寫,書名就叫《續一年有半》。書裏麵有一句話,大意是:男子漢,大丈夫,來到世上,要留下一個大大的腳印。
大學畢業,我去青海工作,宿舍隔壁是學校的檔案室。一天,我經過檔案室門口,看見檔案員——一個四十多歲的女員工——在裏麵整理檔案,便拐進去和她說說話。我看到有一份檔案放在一邊,注明銷毀。我問她為什麽,她說:“死去的職工,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多少年後(注:我記不得她當時說的是幾年了)就要銷毀檔案。”我驚訝:“那就是說,關於他的一切記錄都銷毀了?以後就沒有人知道他曾經在這裏工作過了?”
她說:“是。”
“怎麽可以這樣?怎麽可以這樣抹殺他?!”
檔案員平平淡淡地說:“都這樣呀,每個人都這樣呀!”
古辭有“市朝人易,千歲墓平”。《古詩十九首》有“古墓犁為田,鬆柏摧為薪”。
一切物理性的東西,最終都歸於虛無。
陶淵明說“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其實,他是懼的。他寫了那麽多詩文,為什麽?因為他怕自己湮沒了。
司馬遷寫《報任安書》,其實根本不是要跟任安說什麽,他是要告訴後人:他這樣參透生死的人為什麽選擇接受“最下腐刑極矣”的懲罰,苟延殘喘以著太史公書。他念念不忘孔子的話:“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曹丕收集“建安七子”的文字,撰其遺文,都為一集,讓它們傳留下去。他是一個溫暖的人。
他自己做皇帝了,還要“通夜不瞑”以寫作,以致三十多歲就滿頭白發、一臉憔悴。“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寄身於翰墨,見意於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托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於後”。他也是一個焦慮恐懼之人。他也恐懼被抹殺——
“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
是的,他說得對,寫作,可以抗拒抹殺。是無須其他方式,唯文字即可以完成的抗拒。
說到底,寫作,是要為渺小的個體生命留下證據。
龔自珍《題紅禪室詩尾》:“不是無端悲怨深,直將閱曆寫成吟。可能十萬珍珠字,買盡千秋兒女心。”
千秋之後,因文心通。
龔自珍說,可能。這“可能”,到底是能,還是不能?
寫作,也就是為了留下一種可能。
有了可能,就不會心如死灰。
鮑鵬山
2018年10月22日
滬上,偏安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