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

“……就好像把你的大腦扔進液氮,然後砸成一萬塊碎片!”

我擠過在植入物商店門口消磨時間的那夥少年,他們無疑狂熱地盼望能有個全息新聞采訪組走過來,問他們為什麽不在學校裏。我經過的時候,他們假裝嘔吐,就好像青春期一去不返和穿得像“二分搜索”樂隊成員是如此令人厭惡,甚至到了引起生理不適的地步。

好吧,也許確實如此。

店裏幾乎空無一人。內部裝潢讓我想起了錄像ROM店,展示架幾乎完全相同,分銷商的徽標也沒什麽區別。各個架子上貼著標簽:迷幻、冥想與療愈、激勵與成功、語言與技術能力。植入物本身的長度還不到半毫米,但都裝在老式書籍尺寸的包裝盒裏,上麵有著花哨的示意圖和幾句來自營銷語料庫或一些租來的名人的陳詞濫調:“成為神!成為宇宙!”“終極洞察!終極知識!終極幻遊!”甚至還有長盛不衰的“這個植入物改變了我的一生!”

我拿起《你是如此偉大!》的盒子,看著透明保護套上汗津津的指紋,麻木地想:要是我買了這東西,隻要一用,我就會真的這麽相信,無論多少相反的證據都不可能從實質上改變我的想法。我把它放回架子上,它旁邊是《愛你自己十億倍》和《瞬時意誌力,瞬時致富》。

我很清楚我是來找什麽的,也知道我要買的東西不會放在架子上,但我還是繼續瀏覽了一會兒,一半是出於純粹的好奇,另一半隻是給自己一點兒時間——給我以時間重新考慮這麽做意味著什麽,給我以時間恢複理智並逃之夭夭。

《聯覺》的封麵是個幸福得靈魂出竅的男人,一道彩虹撞上他的舌頭,樂譜刺穿他的眼球。《異類靈交》在它旁邊吹噓:“這是一種超級怪異的精神狀態,就算你經曆過也說不清是一種什麽體驗!”開發植入物技術最初是為了向商務人士和遊客提供即插即用的語言技能,隻可惜銷量不佳。一家巨型娛樂綜合企業接手後,拓展出了第一代麵向大眾市場的植入物:電子遊戲和致幻劑的雜交體。多年來,它所提供的精神混淆和功能障礙的範圍越來越廣,但你隻能讓潮頭載著你走一定的距離,過了某個關鍵點,繼續擾亂神經不但不會讓使用者享受怪異感帶來的快樂,而且在恢複正常狀態後,使用者幾乎什麽都不會記得。

接下來一代植入物被稱為“公理”,其中最初的幾個全都和**有關——顯然這在技術上是最容易的起始點。我走到“色情”區,想看看有什麽可供選擇——或者更確切地說,有什麽可供合法展示的東西。同性戀、異性戀、**,各種各樣無害的性癖,還有身體上各種不可能的部位的色情化。我不禁想問,為什麽有人會選擇為他們的大腦重新接線,讓他們渴望那些在正常情況下隻會覺得可憎、可笑甚至幹脆無聊的性活動?為了滿足伴侶的要求?也許吧,盡管我難以想象會有人順從到這種極端的程度,而且這種事也不可能廣泛得足以解釋市場規模。為了讓他們自己性身份的一部分(若是得不到幫助,隻會嘮叨和潰爛)戰勝他們的抑製、矛盾情緒和反感?每個人都有相互衝突的欲望,既想要又不想要同一件東西可能會讓人們感到厭煩。這個我完全能夠理解。

下一個架子上是形形色色的信仰流派,從阿米什派到禪宗,樣樣俱全(以這種方式獲得阿米什人對科技的反對顯然不構成任何問題,幾乎所有的宗教植入物都能讓使用者接受更怪異的矛盾)。甚至有一款植入物叫“世俗人本主義者”(“你將接受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但沒有“猶豫不決的不可知論者”,懷疑顯然沒有市場。

我閑逛了一兩分鍾。區區五十塊,我就能買回兒時信仰的天主教,盡管教會恐怕不會批準(至少不會正式批準,我很有興趣知道一下究竟是誰在資助這個產品)。但最後我不得不承認,我沒有真的受到**。宗教也許能解決我的問題,但不是以我希望的那種方式——說到底,我來這兒的全部意義就在於以我本人的方式解決問題。使用植入物不會剝奪我的自由意誌;恰恰相反,它能幫助我維護我的自由意誌。

最後,我鼓起勇氣,走向店員。

“先生,有什麽能幫助你的嗎?”這個年輕人對我露出燦爛的笑容,放射著真誠的光環,就好像他真的很喜歡他的工作。我指的是發自肺腑的那種喜歡。

“我來取我特別訂購的東西。”

“先生,請問您叫什麽?”

“卡佛。馬克·卡佛。”

他從櫃台底下取出一個包裹。令人欣慰的是,它裹著不起眼的棕色包裝紙。我用現金支付,我帶的錢一分不多一分不少:399.95美元。交易在二十秒內就完成了。

我離開商店,筋疲力盡,解脫感和勝利感讓我腿腳發軟。至少我終於買到了這個該死的東西。它已經在我的手裏了,不需要牽涉其他任何人,我要做的隻是決定用或不用。

我朝著地鐵站走了幾個街區,把包裹扔進垃圾箱,但我立刻轉身把它撈了出來。我經過兩個武裝警察,想象他們的視線從鏡麵頭盔後麵射向我,但我手裏的東西完全合法。這種設備所做的,僅僅是讓通過自由意誌選擇使用它的人擁有一種特定的信仰,政府怎麽可能禁止它,而不逮捕以自然方式同樣擁有這些信仰的其他人呢?實際上非常簡單,因為法律不是非要彼此一致不可,但植入物製造商已經成功地說服大眾,限製他們的產品就是在為思想警察鋪平道路。

回到家裏,我在不由自主地顫抖。我把包裹放在餐桌上,開始踱來踱去。

這不是因為艾米。我不得不承認這一點。僅僅因為我依然愛著她,依然為她而哀悼,不等於我就要為她這麽做。我不會用這個謊言來玷汙我對她的記憶。

事實上,我這麽做是為了讓自己擺脫她。事情已經過去五年了,我希望不可能有結果的愛和毫無意義的悲傷停止支配我的生活。沒人能為此責備我。

她在一家銀行裏死於一場武裝搶劫。監控攝像頭被關掉了,除了劫匪,所有人大部分時間都麵朝下趴在地上,所以我一直沒能搞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麽。她肯定是動了,或者慌了,抬頭張望,她肯定做了些什麽;即便在我仇恨最高漲的時刻,我也無法相信她會因為有人一時興起而被殺,不存在任何能被理解的緣由。

但我知道是誰扣動了扳機。庭審中沒有泄露這一點,但警察局的一名辦事員把消息賣給了我。凶手名叫帕特裏克·安德森,他轉為控方證人,同夥被判處終身監禁,而他的刑期減為區區七年。

我去找媒體。一個煩人的犯罪節目主持人收下了這個故事,在電波裏咆哮了一個星期,用自以為是的滔滔言辭衝淡了事實,然後他厭倦了這個話題,轉而去搞其他事情了。

五年後,安德森已經假釋出獄九個月了。

行吧。那又能怎樣?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假如有人帶著這麽一個故事來找我,我會非常同情但堅定地說:“忘了她吧,她已經死了。忘記他吧,他是人渣。繼續過你的生活吧。”

我沒有忘記她,我也沒有忘記殺死她的凶手。我曾經愛過她,雖說我不確定這意味著什麽,盡管理性的半個我已經接受了她死亡的事實,但另外半個我還在像被砍掉腦袋的蛇那樣抽搐。處於類似精神狀態下的其他人也許會把家裏改造成靈堂,用照片和紀念品覆蓋每一麵牆和壁爐架,每天在她的墳墓上擺滿鮮花,每晚醉醺醺地看以前的家庭錄像。但我沒有那麽做,我做不到。那麽做既怪誕又虛假,多愁善感總是讓我們兩個人都覺得惡心。我隻保留了一張照片。我們沒拍過家庭錄像。我一年去給她上一次墳。

然而在這表麵的克製之下,我腦海裏對艾米之死的癡迷卻在與日俱增。我不想要這種情緒,我沒有選擇它,我沒有以任何方式培養或鼓勵它。我沒有保留關於審判的電子剪貼簿。別人提起這個話題時,我會轉身走開。我埋頭於工作,閑暇時間裏讀書或獨自去看電影。我考慮過找個新的伴侶,但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總是推遲到不確定多久以後的未來,等我重新變成人類再說。

每天晚上,整件事的所有細節都會在我腦海裏盤旋。我想到了一千件我或許可以做的事情,從而阻止她遇害,從一開始就不和她結婚(為了我的工作,我們搬家來到悉尼),到凶手瞄準她時我神奇地出現在銀行裏,把他按倒在地,打得他不省人事或者更慘。我知道這些幻想是徒勞的,是自我放縱,但知道不等於有用。要是我吃安眠藥,這些幻想隻會挪到白天,而我就完全沒法兒工作了。(幫助我們的電腦一年比一年稍微有用一點兒,但空中交通管理畢竟不等於做白日夢。)

我必須做點兒什麽。

報複?報複是給道德不健全的人準備的。我曾在給聯合國的請願書上簽字,呼籲在全世界範圍內無條件地廢除死刑。我當時是認真的,現在也一樣。奪走他人的生命是錯誤的,我從小就狂熱地相信這一點。起初也許隻是宗教信條,但隨著我慢慢長大,拋棄了所有荒謬的空話之後,生命的神聖性是我認為值得保留的少數信仰之一。除了務實的原因之外,我一向覺得人類意識是宇宙中最令人驚歎、最近乎奇跡的神聖事物。怪我從小受到的教育好了,怪我遺傳到的基因好了,總之我無法貶低它的價值,就好像我不能相信一加一等於零。

告訴別人你是個和平主義者,他們會在十秒鍾內想出一個局麵,假如你不把某個人的腦漿打出來,幾百萬人就會在極度痛苦中死去,而你愛的每一個人都會受到強奸和拷打(永遠有個精心設計的理由,使你無法隻是打傷那個無所不能、嗜殺成性的狂人)。好玩的是,一旦你承認你會在這樣的情況下殺人,他們似乎反而會更加看不起你。

但安德森顯然不是一個無所不能、嗜殺成性的狂人。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可能再次殺人。至於他有沒有可能被改造好、小時候有沒有受過虐待、殘忍的外表下有沒有隱藏一個充滿愛心和同情心的第二自我,我他媽真的一點兒也不在乎。盡管如此,我依然深信奪去他的生命是不對的。

我先買了槍。買槍很容易,而且完全合法。也許電腦沒能把我申請持槍許可證和殺死我妻子的凶手獲釋聯係在一起,也可能覺察到了聯係,但判定兩者不相關。

我參加了一個所謂的“運動”俱樂部,其成員每周花三小時,不幹別的,隻是朝著會移動的人形標靶射擊。一種休閑活動,和擊劍一樣人畜無害。我練習一本正經地這麽說。

從俱樂部的其他成員手中購買匿名彈藥是非法的。這種子彈在擊中目標後化為氣體,不會留下能把它和特定槍支聯係在一起的彈道學證據。我翻閱庭審記錄,擁有這種東西的平均懲罰是五百塊錢。消聲器同樣是非法物品,擁有消聲器的懲罰與前者類似。

每天夜裏我都會思前想後,每天夜裏我都會得出同一個結論:盡管我做了精心準備,但我還是不會去殺人。有一部分的我想殺人,另一部分不想,但我非常清楚哪一部分更加強大。我會在餘生每天做殺人的白日夢,但也知道無論多少仇恨、悲痛和絕望都不足以讓我做出違背本性的事情。

我拆開包裹,以為會見到一個花哨的封麵——趾高氣揚的健美先生端著衝鋒槍,但包裝盒非常樸素,純灰色的背景上隻印著產品編碼和分銷商的名稱:發條果園。

我通過在線郵購目錄買了這東西,用的是投幣式的公共電腦終端,指定由“馬克·卡佛”在離我家很遠的植入物商店查茨伍德分店領取。這一切都是疑心病的症狀,因為這個植入物是合法物品——但這一切又都完全合情合理,因為比起購買槍支和彈藥,購買這東西給我帶來的緊張和負罪感要強烈得多。

郵購目錄裏對它的描述以“生命一文不值!”這個感歎句開始,然後以同樣的語氣又號叫了幾句:人就是肉塊。他人什麽都不是,他人狗屁不如。具體說了什麽並不重要,它們並不是這個植入物的組成部分。植入物不會成為我頭腦裏的一個聲音,念叨一些我可以選擇嘲笑或無視的文筆糟糕的口號;植入物也不會成為心靈中的某種教條,我可以通過語義學的詭辯來繞過它。“公理”植入物源自對活人大腦裏具體神經結構的分析,而不是基於用語言表達的公理。起作用的是律令的精神,而不是文本。

我打開紙盒。裏麵有用十七種語言撰寫的使用說明書。有一個編程器、一個裝配器和一把鑷子。植入物本身被封在一個塑料保護泡裏,上麵標著“已消毒,拆封無效”。它看上去就像一粒沙子。

我從沒使用過植入物,但我在全息電視裏見過上千次別人如何使用它。首先把它放進編程器,“喚醒它”,說清楚你希望它保持激活狀態多久。裝配器完全是給新手準備的;經驗豐富的老手會把植入物放在小拇指的指尖上,然後優雅地把它塞進他們選中的一側鼻孔。

植入物會鑽進大腦,派出一群納米機器去探索環境,與相關的神經係統建立連接,然後進入激活模式,在先前確定的那段時間裏(從一小時到永遠)做它該做的事情:使左膝蓋能夠體驗多重**;讓藍色嚐起來像是遺忘多年的母乳滋味;或者,直接構造一個大前提——我會成功、我喜歡工作、死後還有生命、沒人死在貝爾森、四條腿好,兩條腿壞……

我把所有東西放回紙盒裏,把紙盒塞進抽屜,吞下三粒安眠藥,上床睡覺。

也許隻是因為懶惰,我總是偏向於做出不必讓我在未來反複麵對同樣選項的選擇。讓良知經受超過一次的痛苦折磨似乎是在浪費時間和精力。不使用這個植入物意味著我必須在餘生中日複一日地重複做出同一個決定。

也可能是我從沒真的相信過這個荒唐的小玩意兒能奏效。也許我希望證明我的信念與其他人的不同,我的信念刻在某種形而上的石板上,它懸浮在區區機器不可能到達的另一個靈性空間之中。

也可能我隻是想找個道德上的不在場證明——在殺死安德森的同時,依然相信這是真正的我不可能犯下的罪行。

至少有一點我敢確定。我這麽做不是為了艾米。

第二天我在黎明時分醒來。其實我根本不需要起床的,我正在休為期一個月的年假。我穿好衣服,吃早飯,然後再次打開植入物的包裝盒,仔細閱讀使用說明。

我打開了滅菌包裝,沒有什麽儀式感,然後用鑷子夾起那個小黑點,放進編程器的凹槽。

編程器說:“你會說英語嗎?”這個聲音讓我想起工作中的控製塔台,低沉,但沒有性別;事務性,但並不是拙劣的機器人——然而又明確無誤地不是人類。

“會。”

“你想為這個植入物編程嗎?”

“對。”

“請定義激活期限。”

“三天。”三天肯定綽綽有餘。要是不夠,我就徹底放棄。

“本植入物將在插入後持續激活三天。請確認。”

“確認。”

“本植入物已準備好使用。現在是上午七時四十三分。請在八時四十三分前插入本植入物,否則它將自行關閉,需要重新編程才能繼續使用。請享用本產品,丟棄包裝時請遵守垃圾分類。”

我把植入物放進裝配器,然後又猶豫了,但沒有猶豫多久。現在不是反複糾結的時候,我已經反複糾結了幾個月,我受夠了那種生活。要是再拿不定主意,我就隻能去再買一個植入物來說服我使用前一個了。使用植入物不是犯罪,距離確保我一定會犯罪還差十萬八千裏呢。數以百萬計的人相信人類生命沒有任何特殊之處,但他們之中有多少個會去殺人呢?接下來的三天會揭示出我對這個信念的反應,盡管這種態度會被硬寫進我的大腦,但後果遠非確定。

我把裝配器塞進左鼻孔,然後按下釋放按鈕。我隻感覺到了一瞬間的刺痛。

我心想,艾米會因此鄙視我的。這個想法讓我震驚,但也隻持續了幾秒鍾。艾米已經死了,所以沒有必要去假定她會有什麽感受。我現在無論做什麽都不可能傷害她了,不這麽想才是真發瘋。

我嚐試監控變化的過程,但這是在和自己開玩笑。你不可能每隔三十秒就通過自省來檢查一次你的道德規則。歸根結底,我之所以判斷我不能殺人,是基於我幾十年來對自己的觀察(其中大部分數據很可能已經過期)。更重要的一點,這個評估(我的自我認識)既反映了我的行為和態度,也同樣是造成它們的原因——除了植入物對我大腦造成的直接改變外,植入物也打破了這個反饋循環,因為它為我提供了一個合理化的途徑,讓我能夠做出我認為自己不可能去做的事情。

等了一陣兒,我決定喝個爛醉,借此讓自己忘記顯微級機器人在我腦袋裏亂爬的幻象。這是個特大號的錯誤——酒精讓我變得偏執多疑。我不太記得接下來發生了什麽,除了在衛生間鏡子裏看見自己尖叫“哈爾在違反第一法則!哈爾在違反第一法則![1]”然後吐了個昏天黑地。

午夜剛過不久,我在衛生間的地上醒來。我吃了抗宿醉藥,五分鍾後,頭痛和惡心都過去了。我洗了澡,換上幹淨衣服。我特地為這次行動買了件內袋能裝槍的夾克衫。

我依然無法確定那東西對我產生的效果有沒有超過安慰劑。我大聲問自己:“人命是神聖的嗎?殺人是錯誤的嗎?”但我無法集中精神思考我的問題,而且我發現很難相信我曾經思考過。整個概念對我來說既晦澀又複雜,就好像什麽深奧的數論猜想。想到要去執行我的計劃,我的胃裏不禁一陣翻騰,但隻是因為恐懼,而不是道德上的憤慨。植入物不會讓我變得勇敢,或冷靜,或義無反顧。這些品質花錢也能買到,但那就是作弊了。

我已經請私家偵探調查過了安德森。除了星期天,他每晚在蘇裏山的一家夜總會看場子。他住在那兒附近,通常在淩晨四點左右步行回家。我開車看過幾次他住的排屋,沒費什麽力氣就找到了地方。他一個人住,有個情人,但總是在下午或傍晚去她家幽會。

我給槍上膛,把槍塞進夾克口袋,然後盯著鏡子看了半個小時,確認鼓起的地方明不明顯。我想喝一杯,但控製住了自己。我打開收音機,在屋裏亂走,想消磨焦躁的情緒。也許奪走一條人命現在對我來說不算什麽了,但我還是有可能會丟掉小命,或者進監獄,而植入物顯然無法讓我對自己的命運喪失興趣。

我太早出門,不得不兜了個大圈子消磨時間;即便如此,我在離安德森家一公裏處停車的時候也還是隻有三點一刻。我徒步走完剩下的路,幾輛轎車和出租車從我身旁駛過,我確信我過於努力假裝悠然自得,身體語言反而散發著負罪感和多疑的氣息——但正常的司機不可能注意到,就算看見了也不會在乎,而我連一輛巡邏車也沒見到。

我來到他家門外,附近沒有藏身之處——沒有花園,沒有行道樹,沒有籬笆——但我本來就知道。我在街對麵找了一座不算正對安德森家的屋子,坐在門前台階上。要是屋主現身,我就假裝喝醉了,跌跌撞撞地離開。

我坐在那兒等待。這是個溫暖而安靜的普通夜晚,盡管是晴天,但城市燈光使得天空灰蒙蒙的,看不見星星。我反複提醒自己:你不是非要這麽做,你不是非要經曆這一切。所以我為什麽不走呢?想要從一個個不眠之夜中解脫出來?這個想法很可笑。毫無疑問,假如我殺了安德森,這件事會像我對艾米之死的無能為力一樣永遠折磨我。

我為什麽不走呢?其實和植入物毫無關係。植入物頂多隻是中和了我的疑慮,它無法迫使我做任何事情。

那到底是為什麽呢?最終,我覺得這對我來說是個誠實的問題。我必須接受一個不愉快的事實,那就是我誠心誠意地想殺了安德森,無論我多麽厭惡這個念頭,要想忠於自己,我就必須這麽做——假如不這麽做,那就是虛偽和自欺欺人。

還有五分鍾到四點,我聽見腳步聲在街上回**。我扭頭望去,希望來的是其他人,或者有朋友陪著他,但來的就是他,而且隻有他一個人。我等他走到他離前門和我離前門一樣遠的時候,起身走了過去。他掃了我一眼,沒有理睬我。純粹的恐懼突然震撼了我——自庭審後我就沒再見過他,我已經忘了他的身體有多麽強壯。

我必須強迫自己放慢腳步,但即便如此,我還是比我預想中更早從他身旁走過。我穿的是橡膠底的輕型運動鞋,他穿的是沉重的皮靴,但我過街掉頭走向他的時候,我無法相信他竟然沒有聽見我的心跳聲,也沒有聞到我的汗臭味。離門口還有幾米的時候,我剛掏出手槍,他扭頭向後張望,臉上帶著淡然的好奇表情,像是以為會見到一條狗或被風吹過來的垃圾。他轉身麵對我,皺著眉頭。我站住不動,用槍指著他,無法開口說話。最後是他打破了寂靜:“你他媽要什麽?我錢包裏有兩百塊,褲子後袋。”

我搖搖頭。“開門,然後用雙手抱住頭,踢開門。別想著把我關在外麵。”

他猶豫片刻,然後照我說的做了。

“現在走進去,雙手繼續抱頭。走五步,就這麽多。大聲數給我聽,我就在你背後。”

他數到四的時候,我打開了門廳裏的燈開關,摔上背後的門,砰然巨響嚇得我一抖。安德森就在我前方,我突然覺得我落入了陷阱。他是個凶狠的殺人犯,我從八歲以後就沒朝別人動過拳頭。我真的相信這把槍能保護我嗎?他的雙手抱著頭部,胳膊和肩膀上的肌肉在襯衫底下高高隆起。我應該立刻朝他的後腦勺開槍。這是處決,不是決鬥;要是我在乎榮譽之類的稀奇玩意兒,就該空手而來,然後被他徒手撕成碎片。

我說:“左轉進去。”左邊是會客室。我跟著他進去,打開照明燈。“坐下。”我站在門口,他坐在房間裏唯一的椅子上。有一瞬間,我覺得頭暈,視野似乎在傾斜,但我不認為是我動了,也不認為我腿腳發軟或站立不穩;假如真是那樣,他多半會撲上來製服我。

“你要幹什麽?”他問。

我不得不仔細思考這個問題。我成千上萬次地幻想過這一幕,但我不記得任何細節了——不過我記得我總是認為安德森會認出我來,然後立刻開始找借口試圖解釋。

最後我終於開口:“我要你告訴我,你為什麽殺死我的妻子。”

“不是我殺的,是米勒殺了你的妻子。”

我搖搖頭。“不是這樣的。我知道實際情況,警察告訴了我。別浪費時間騙我了,因為我知道。”

他茫然地盯著我。我想失控尖叫,但我覺得,盡管拿著槍,但失控和尖叫會讓我顯得可笑,而不是凶惡。我可以用槍砸他,但事實是我不敢接近他。

於是我朝他的腳開了一槍。他慘叫,咒罵,然後俯身查看傷口。“渾蛋!”他從牙縫裏說,“去死吧!”他抱著腳前後晃動身體,“我要擰斷你脖子!我要宰了你!”傷口透過他靴子上的窟窿流出少許鮮血,但和電影裏比起來算不了什麽。我聽說過即刻蒸發彈有灼燒止血的作用。

我說:“告訴我,你為什麽殺死我的妻子。”

他看上去並不害怕,而是氣惱和厭煩,但他扯掉了無辜的偽裝。“就那麽發生了唄,”他說,“就是那種自己發生的事情。”

我搖搖頭,很生氣。“不。為什麽?為什麽會發生?”

他像是想脫掉靴子,但想了想又放棄了。“搶劫出了岔子。銀行金庫有定時鎖,櫃台幾乎沒現金,整件事都一塌糊塗。我不是存心開槍的。事情就那麽發生了。”

我又搖搖頭,難以確定他真的是個白癡還是他在拖延時間。“別說什麽‘就那麽發生了’。為什麽會發生?你為什麽會那麽做?”

挫折感是共通的。他抬手捋頭發,對我怒目而視。他在出汗,但我不確定是因為疼痛還是恐懼。“你想要我說什麽呢?我失控了,可以了吧?情況一團糟,我失控了,而她剛好在場,可以了吧?”

眩暈感再次襲來,但這次沒有很快退去。現在我明白了,他沒有裝傻,他說的就是真相。工作不順心的時候我偶爾會砸碎咖啡杯。有一次和艾米吵架後,我甚至(非常慚愧)踢過一腳我們的狗。為什麽?我他媽失控了,而她剛好在場。

我瞪著安德森,感覺自己在傻笑。現在一切都清楚了。我理解了。我理解了我對艾米的一切感受之中的荒謬性——我的“愛”,我的“悲痛”。全都是個笑話。她隻是一塊肉,她什麽都不是。過去五年的痛苦刹那間煙消雲散,解脫感讓我沉醉。我舉起雙臂,緩緩轉圈。安德森一躍而起,向我衝來。我朝著他的胸口打光了所有子彈,然後在他身旁跪下。他死了。

我把槍塞進夾克內袋。槍管熱乎乎的。我記住了墊著手帕開門。有半個我以為外麵會圍著一群人,但開槍當然沒有發出聲音,而安德森的威脅和咒罵也不太可能引來關注。

一輛巡邏車在一個街區外拐彎處出現。它在接近我的時候幾乎停了下來。我在經過巡邏車的時候直視前方。我聽見引擎空轉的聲音,車隨後停了下來。我繼續向前走,等待有人喊話,命令我站住。我心想:要是他們搜我的身,發現那把槍,我就認罪。沒必要延長痛苦的時間。

引擎重新發動,突突運轉,巡邏車隨後呼嘯而去。

也許我不是那種顯而易見的嫌疑人。我不知道安德森出獄後都參與了什麽勾當,也許有成百上千的其他人有更好的理由要宰了他,也許等警察詢問完他們,會想起來問問我那天夜裏在幹什麽。但一個月似乎漫長得有點過分了。換了誰都會認為警察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

聚集在門口的還是那麽一群年輕人,光是看見我似乎就足以讓他們覺得惡心了。我不知道時尚和音樂烙印在他們大腦上的偏好會不會在一兩年後褪色,還是說他們已經宣誓終生效忠。但無論如何,都不值得我花時間深思。

這次我沒有瀏覽展架,而是毫不猶豫地走向櫃台。

這次我很清楚我究竟要什麽。

我想要的是我那晚的感受:一種不可動搖的信念,認為艾米的死(更不用說安德森那條命了)根本無關緊要,並不比一隻蒼蠅或一隻變形蟲的死更加重要,也不比摔碎一個咖啡杯或踢一條狗更加嚴重。

我的一個錯誤是以為我獲得的洞見會在植入物停止運轉後直接消失。但它沒有。困惑和疑慮遮蔽了它,信仰和迷信的荒謬甲胄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它,但我依然記得它帶給我的平和心態,依然記得喜悅和解脫感像洪水似的湧來,我希望它能回來。不是僅僅三天,而是我的整個餘生。

殺死安德森不是誠實,不是“忠於自我”。忠於自我意味著我必須接受相互矛盾的所有欲望,忍受腦海裏的諸多聲音,接受惶惑和疑慮。現在已經來不及了。品嚐過確定性給我帶來的自由,我發覺沒有它就活不下去了。

“先生,有什麽能幫助你的嗎?”售貨員的笑容來自心靈最深處。

當然了,有一部分的我依然認為即將去做的事情令人厭惡到了極點。

沒關係。這種情況不會持續太久的。

[1] 哈爾是《2001:太空漫遊》中背板人類的人工智能,它違反了機器人第一法則: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坐視人類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