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本衝突
衝突在神經症中所起的作用比我們想象的要大得多。但將衝突找出來卻不是一件易事——不僅是因為它們本質上都是潛意識的,更是因為神經症患者會竭力否認它們的存在。那麽都有哪些信號讓我們懷疑可能有潛在衝突呢?在前一章提到的例子中,衝突的存在有兩個很明顯的提示因素。一個提示因素是產生症狀——第一個例子中是疲憊,第二個例子中是偷竊。事實上,每種神經症症狀都指向一種潛在衝突,就是說,每種症狀或多或少都是一種衝突直接的外在表現。我們慢慢地就會看到未化解的衝突對人們的影響,它們會引起焦慮、抑鬱、優柔寡斷、懶惰、冷漠等症狀。對這個因果關係的理解能幫助我們把注意力從外在表現轉移到其源頭上——盡管我們還不能揭示源頭的確切本質。另一個提示因素是自相矛盾。在第一個例子中,我們清楚地看到他確信那件事情別人做得不對,自己受到了不公的對待,卻沒有抗議;在第二個例子中,那個人非常看重友情,卻偷了朋友的錢。有的時候,患者自己會意識到這種自相矛盾,但更多的時候,即使對一個毫無經驗的觀察者來說這一矛盾已經很明顯了,患者卻還是意識不到自相矛盾的存在。
自相矛盾一定是個體存在衝突的提示信息,就像體溫升高表明人生病了一樣。在這裏,我舉一些常見的自相矛盾的例子:一個非常想結婚的女孩卻不去接近任何異性;一個非常掛念自己子女的母親卻總會忘記他們的生日;一個對他人總是很慷慨的人卻對自己非常吝嗇;一個向往孤獨的人卻從來都難以忍受獨處;一個對多數人都很寬容忍讓的人對自己卻異常嚴格和苛求。
自相矛盾與症狀不同,它常常有助於我們對潛在衝突的本質做出假設。比如,深度抑鬱說明一個人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困境。但是如果一個看上去很疼愛子女的母親忘記了他們的生日,我們可以認為這個母親更多的是為了維持自己完美母親的形象而努力,而不是真正地愛孩子;也可以認為她的理想母親形象可能與她潛意識中令孩子傷心的虐待狂傾向之間發生了衝突。
有時,衝突可能會浮出表麵——也就是被意識到了。這看起來似乎與我聲稱的“神經症衝突是潛意識的”這個觀點相矛盾。但是顯露出來的實際上隻是變形和修飾之後的衝突,不是真正的衝突。這樣一來,盡管他可以選擇逃避內心的衝突,但是除非他的逃避技術很好,否則一旦必須做出重大決策時,他還是會陷入有意識的衝突中無法自拔。這時,他便不能決定是要娶這個女人,還是娶那個女人,甚至是到底要不要結婚;是要做這份工作還是那份工作;是要維係還是放棄一段夥伴關係。然後他會經曆極大的痛苦,在對立的兩者之間搖擺不定,完全不能做出任何決定。他或許會在悲痛中谘詢分析師,期望能澄清這一切特定問題。但他一定會失望,因為當前的衝突隻不過是內心衝突這枚炸彈的最終爆炸點。令他難過痛苦的那個問題隻有經過漫長而又曲折的道路,找出隱藏在背後的衝突,才能得到最終解決。
其他時候,內心衝突可能會外化,出現在個體的意識中,表現為自我與環境之間的矛盾。或者是個體發現那些沒來由的恐懼和壓抑會幹擾自己的希望,於是意識到自己內心的衝突也許有更深層的原因。
我們對一個人了解得越多,就越能夠找出那些導致其症狀、自相矛盾和表麵衝突的衝突性內容,並且情況會越來越混亂,因為矛盾的數量和種類都增加了。因此,我們就要問:在所有這些特定衝突的背後是否隱藏著一種基本衝突,而它就是一切衝突的根源?我們是否可以用看待一段不和諧婚姻的方法來描述衝突的結構?例如,對於明顯無關緊要的問題進行無休止的爭論,以及關於朋友、孩子、家庭收入、吃飯時間、仆人的爭吵,這些都指向婚姻關係本質上的某種不和諧狀態。
確信人格中有基本衝突的觀點自古有之,並在很多宗教和哲學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光明與黑暗、上帝與惡魔、善與惡的力量都是這一觀點的體現。在現代心理學中,弗洛伊德對待這一問題也像對其他問題一樣,做了很多先驅性的工作。他最先假設,基本衝突是我們盲目想得到滿足的本能性原動力與家庭和社會所形成的險惡環境之間的衝突。在個體很小的時候,險惡的環境便內化於個體的人格之中,從此便以禁止性的超我出現。
考慮到這個概念應得的嚴肅性,在這裏不適合討論這個概念。那需要重述以前提到的有關力比多理論的所有爭論,所以我們不如去努力理解這個概念本身的含義,而摒棄弗洛伊德的理論前提。那麽,現在隻剩下這個論點,原始的自我性驅力與良知之間的對抗是我們各種各樣的衝突根源。後麵大家會看到,我也認為這種對抗——或者是我覺得與這種對抗差不多的東西——是神經症結構中的重要部分,但是我對它的基本性質卻有不同的看法。我所爭論的其實是它的本質。我認為它雖然是一種主要衝突,卻是繼發的,發自神經症發展過程中的各種需求。
我之所以會持有不同的看法,後文會詳細論述。在此隻說一點:我不相信欲望與恐懼之間的衝突會使神經症患者達到內心分裂、一生盡毀的悲慘程度。弗洛伊德所假定的精神狀態是:神經症患者仍然有全心全意奮鬥的能力,他們隻不過是在奮鬥過程中受到恐懼的阻礙,因此而沮喪。在我看來,衝突的來源是神經症患者失去了全心全意追求願望的能力,因為他的願望是分裂的,也就是說,他所有的願望都去往相反的方向。由此造成的狀況比弗洛伊德所描繪的更加嚴重。
雖然相對於弗洛伊德的觀點,我認為基本衝突有更大的破壞性,但我對最終解決辦法的可能性更加樂觀。按照弗洛伊德的觀點,基本衝突是普遍存在的,本質上是解決不了的,我們所能做的隻有找到稍微好點的妥協方式或者更好地將其控製。在我看來,神經症基本衝突一開始就不應出現,就算真的出現了也可以化解——隻要患者願意為之付出巨大的努力,克服其中的困難。我們的差別不是樂觀與悲觀的差別,而是我們從不同的前提出發得到了不同的結果。
弗洛伊德後來給出的關於基本衝突的解釋在哲學上相當有吸引力。但是,暫且撇開他思想中的各種暗示,他關於“生”本能與“死”本能的理論歸結起來就是人的建設性力量與破壞性力量之間的衝突。弗洛伊德自己並不關注這一概念對衝突的影響,他關注的是這兩種力量的融合方式。比如,他可以把受虐狂與虐待狂的原動力看作是性本能與破壞本能之間的融合。
若想把這個概念應用於衝突的研究,需要引入道德價值觀。但這是弗洛伊德的科學領域所不允許的。按照他的觀點,他努力建立的是不包括道德價值觀在內的心理學。我認為,弗洛伊德是想努力發展一門自然科學領域的“科學”,這也強有力地解釋了為什麽他的理論和相應的治療方法會這麽局限、這麽狹隘。更確切地說,這使得他不能理解衝突在神經症中所起的作用,哪怕他在該領域已經進行了大量的研究。
榮格也非常強調對立傾向對人的影響。他深刻認識到矛盾對個體的影響,以至於他認為一種矛盾成分的存在,一定意味著它的對立麵的存在。表麵上的女子氣暗示著內心的男子氣;表麵的外向隱藏著內向;表麵上以思維和推理占主導,內心卻是情感占主導;等等。說到這裏,榮格看似把衝突看作神經症的重要特征了。但是,他接著還說,這些對立麵並不是衝突的,而是互補的——個體的目標是全盤接受,使整體性的理想狀態最大化。在他看來,神經症患者是那些因過於注重某一方麵的發展而陷於困境的人。榮格在互補定律中形成了這些概念。
現在我也意識到,對立傾向中包含著完整人格的各種互補成分,無論哪一種都不能被摒除。但是在我看來,這些都是神經症衝突的自然結果,它們的存在代表著患者在嚐試解決衝突。比如,一個人內向,沉默寡言,隻關注自己的感情和思想,而不關注別人。如果我們把他的表現視作一種真正的傾向,即由個體素質所決定並通過經曆得到了強化——那麽榮格的推論就是正確的。此時,有效的治療措施便是向個體展示他隱藏的“外向”傾向,指出偏向任何一方麵發展的危險,並鼓勵他活出兩種傾向。但是,如果我們把患者的這種內向(我更喜歡把它稱為“神經症性超脫”)當作他逃避與他人交往中產生衝突的一種方式,我們的任務便不再是鼓勵他變得外向,而是要去分析內向表現之下的潛在衝突。隻有化解這些衝突,才能讓他全心地投入生活。
接著要說的是我的立場,我在分析神經症患者的基本衝突時,會先分析他對待別人的態度的根本矛盾。在詳細介紹之前,我先來講講傑基爾醫生和海德先生的故事。在這個故事中,就有這樣一種對待他人的矛盾。我們看到,一方麵,海德先生敏感、脆弱、有同情心、樂於助人;另一方麵,他又殘忍、無情、以自我為中心。我並不是要說神經症分裂總是有著與這個故事絕對一樣的發展路線,我隻是想比較生動地描繪出對待他人態度的基本矛盾。
要想從遺傳方麵分析這個問題,我們需要重新回到基本焦慮的概念(4)上來,它指的是兒童在一個充滿敵意的世界中產生的孤獨和無助。環境中有很多負麵因素會引起兒童的不安:直接或間接的嚴苛管教、對兒童的忽視、古怪的行為、不尊重兒童的個體需要、缺乏真正的指引、對兒童的輕視、稱讚太多或太少、缺乏溫情、父母的爭吵迫使兒童必須反對某一方、讓兒童承擔過多的責任或者一點責任都不承擔、過度保護、被其他兒童孤立、受到不公對待、對兒童的歧視、不信守承諾、充滿敵意的氣氛等。
我在本書中想要大家特別關注的是兒童會感覺到環境中潛在的虛偽:如父母的愛、基督教的博愛、誠實、慷慨等可能隻是偽裝。在兒童感覺到的虛偽中,有一部分確實是真的,其餘的可能隻是他感受到父母矛盾行為後產生的反應。通常情況下,這是由很多環環相扣的因素共同引起的。這些因素或許顯而易見,或許難以發現。因此,在分析時,我們隻能逐步地認識它們對兒童發展造成的影響。
厭倦了這些煩瑣狀態的兒童摸索著繼續生活的方式,應對著這個人心險惡的世界。盡管內心會脆弱、會害怕,但他還是不知不覺地形成了一套自己的、麵對環境壓力的策略。用這種方式,他不但建立了一個臨時性策略,還形成了持久的性格傾向,這些傾向成為他人格的一部分。我把它們叫作“神經症傾向”。
如果想找出衝突是如何形成的,我們不能過分關注個體的發展傾向,而是要看整體情況,也就是兒童在這種環境中能夠選擇以及實際上選擇的主要方向。盡管在短時間內看不到細節,但我們會更加明確地掌握他們應對環境的基本方式。一開始我們掌握的情況可能比較雜亂,但之後我們就能從中找出三條主線:兒童可以接近人,對抗人,或者回避人。
在接近人時,他接受自己的無助感。盡管內心有隔閡與恐懼,他還是會努力獲得他人的喜愛,依賴他人。隻有這樣,他才會在與他人相處時有安全感。如果家庭成員分了派係,他會依附於最強的那一派。通過這種依附,他可以獲得歸屬感和支持感,這會使他感到自己沒那麽弱小、沒那麽孤立。
在對抗人時,他接受了周圍的敵對感,並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於是有意識或者無意識地決定去戰鬥。他會懷疑別人對自己的情感和意圖,他用所有能用的方式去反抗。他想當最強者,擊敗別人,這一部分是出於自我保護,一部分是出於報複。
在回避人時,他既不想依附,也不想爭鬥,而是想遠離。他覺得自己跟別人沒什麽共同點,別人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自己。他與自然、玩具、書籍、夢想建立起了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
這三種態度中的每一種都強調了基本焦慮中的某個成分:第一種是無助感,第二種是敵對感,第三種是孤獨感。但實際上,這個兒童並不能完全投入其中任何一種應對方式中去,因為在他形成這種態度的環境中,所有成分都必然存在。我們從整體情況中看到的隻不過是他的主要應對方式。
如果我們跳到前麵去分析那些已經完全發展成神經症的人,上述推論就十分明顯了。我們看到一些神經症患者的其他傾向並沒有停止作用。我們在一個依賴和順從性傾向占主導的人身上也能看到攻擊性傾向和對獨處的需要;一個敵對性傾向占主導的人也會有順從的時候,也會有獨處的需要;超脫的人也並不是沒有敵意,也會想被別人喜愛。
對個體實際行為決定性最強的是主導態度,它代表著個體在與他人交往時感到最自在的方式和方法。例如,喜歡獨處的人會下意識地用盡所有辦法保持與他人的安全距離,這是因為他在所有需要近距離接觸的情況中都會感到不知所措。可以說,占據優勢的態度常常是但並不一直是個體有意識的頭腦最能接受的那個。
但是這並不表示那些次要的態度不強大。例如,對於一個明顯依賴順從型的個體,很難說他的控製欲到底是不是弱於對愛的需要強度;他隻是表達攻擊性衝動的時候沒那麽直接。隱藏傾向的力量也可以很強,有很多例子可以證實主導態度被反轉了。我們在兒童身上能看到這種反轉,在成人世界中也能看到。在毛姆的小說《月亮和六便士》中,斯特裏克蘭德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女性的成長過程通常會揭示這種變化。一個女孩之前可能非常頑皮、有野心、叛逆,但當她愛上一個人之後,會變成一個依賴順從的女人,沒有了野心。或者是,在悲慘經曆的壓力下,一個喜歡孤獨的人會變得病態地依賴別人。
像這樣的一些變化為下麵這些問題提供了線索:日後的經曆是否重要?我們的生活是否會被童年經曆徹底地引導與調節?站在衝突的角度思考神經症的發展過程能使我們得出比平時更加確切的答案。有以下可能:如果童年經曆對自然成長的抑製不那麽強,日後的,尤其是青少年時期的經曆會對個體有一定的塑造作用。但是,如果童年經曆的影響十分強大,以至於把兒童塑造成了一個很難改變的樣子,那麽將不會再有新的經曆能打破他的行事模式。一方麵是因為他的頑固形象沒有給他接受新經曆的機會。比如,他非常喜歡獨處,以至於不允許有人靠近他;或者是他的依賴性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他不得不處於附屬地位,等待被別人利用。另一方麵是因為他會用他已有的形象語言來解釋所有新經曆。比如,當攻擊性的個體麵對別人的友好時,要麽會把它當作愚蠢的表現,要麽會覺得別人想利用他,新經曆隻會強化他原有的形象。
當神經症患者采取了別的態度時,看起來像是後來的經曆使他的人格發生了改變。但是,這種改變並不是根本性的變化。實際上是內源性與外源性壓力一起使他不得不放棄他的主導態度,反而采取相反的態度——但是,如果起初就沒有衝突,也就不會發生這種改變了。
對於普通人來說,這三種態度不應當相互獨立。一個人應當既能對別人做出讓步,也能和別人針鋒相對,還能獨處。三種態度可以相互補充,成為一個和諧的整體。如果其中哪個占了大頭,那隻能說明這個人在某個方麵發展過度了。
但是對於神經症患者來說,這些態度之所以不可調和有兩方麵原因。一方麵,神經症患者不能變通,他被驅使著去順從、去爭鬥、去孤獨,而不管自己的行為在特定的環境下是否合適,而且一旦他不這樣做就會陷入恐慌。因此,當三種態度都在他身上強烈地表現出來時,他勢必會經曆嚴重的內心衝突。另一方麵,這些態度不僅限於人際關係的領域,還漫延到了整個人格中,就像惡性腫瘤漫延到整個有機組織中一樣,這大大延伸了衝突的範圍。它們不僅影響個體與他人的關係,也影響與自我、與整個生活的關係。如果我們沒有完全認識到這種支配一切的特點,就容易把衝突導致的結果看作絕對矛盾,像看待愛與恨、順從與挑釁、恭謹與專製一樣。這就像區分民主主義與法西斯主義一樣,隻關注某個單一的對立特征——比如它們在宗教或者權力方麵的不同——便以為區分成功了。它們當然是不同的,但是單獨拿出一點來強調,就不會看出民主主義與法西斯主義是兩個世界,代表著兩種完全不相容的生活哲學。
我們與他人的交往所引起的衝突會影響整個人格。人際關係如此重要,肯定會影響我們的品質、我們為自己設定的目標、我們信仰的價值觀。而這些又會反過來影響我們與他人的人際關係,因此二者是密不可分的。(5)
由此我認為:矛盾態度所引發的衝突是神經症的核心,也可以說是基本衝突。我用核心這個詞,不僅是象征性地說它十分重要,還要強調它是神經症起源的動態中心。這個觀點是有關神經症新理論的核心,它對後麵觀點的影響會越來越明顯。概括來說,這個理論可以看作是我對神經症早期概念的詳細闡述,即神經症是人際關係紊亂的表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