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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百濟傳》雲:今言語、服章,略與高麗同,行不張拱,拜不申足則異。《魏書·句麗傳》雲:立則反拱,拜曳一腳,行步如走。《隋書》雲:拜則曳一腳,立各反拱,行必搖手。拜申足,即滿洲人之打跧,乃夷俗,而百濟無之。
《梁書》又雲:呼帽曰冠,襦曰複衫,袴曰褌,其言參諸夏,亦秦韓之遺俗雲。而新羅則冠曰遺子禮,襦曰尉解,袴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及行與高麗相類。則秦韓遺俗,不在新羅,顧在百濟矣。
觀史所載三國法俗,文化程度,似以百濟為最高。百濟法俗,《北史》言之最詳。其官製較之句麗,即遠近於中國。昏取之禮,略同華俗。其王每以四仲月祭天及五帝之神;都下有方,分為五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亦中國法也。俗重騎射,兼愛文史,秀異者頗解屬文。新羅則《梁書》本傳言其無文字,刻木為信,語言且待百濟而後通也。日本之文化,據彼國史籍,受諸百濟者,亦較句麗、新羅為多,其以是歟?
《宋書·百濟傳》雲:本與高麗俱在遼東之東千餘裏,其後高麗略有遼東,百濟略有遼西。百濟所治,謂之晉平郡晉平縣。
《梁書》雲:晉世句麗既略有遼東,百濟亦據有遼西、晉平二郡地矣。自置百濟郡。
《宋書》雲:義熙十二年,以百濟王餘映為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鎮東將軍、百濟王。百濟二字,蓋即據其自置之郡也。百濟是時之都,應在遼西。
《周書》雲:百濟治固麻城;《隋書》雲:其都曰居拔城,則其遷歸半島後之所居也。自帶方故地遵陸而至遼西非易;且句麗未必容其越境;疑其略有遼西,亦浮海而至也。
據《梁書》,則晉大元中,其王須,已遣使獻生口。餘映之後餘毗,於宋元嘉七年,複修貢職。毗死,子慶立。慶死,子牟都立。都死,子牟大立。
天監元年,進號。尋為高句麗所破,衰弱者累年,遷居南韓地。普通二年,王餘隆始複遣使奉表,稱累破句麗,今始與通好。
《梁書》雲:百濟更為強國,然遼西之地,則似未能恢複也。
《魏書·百濟傳》雲:延興二年,宋泰豫元年。其王餘慶始遣使上表,雲:“臣與高句麗,源出夫餘。先世之時,篤崇舊款。其祖釗,輕廢舊好。親率士眾,陵踐臣境。臣祖須,整旅電邁,應機馳擊,矢石暫交,梟斬釗首。自爾已來,莫敢南顧。自馮氏數終,餘燼奔竄,醜類漸盛,遂見陵逼。構怨連禍,三十餘載。財殫力竭,轉自孱踧。若天慈曲矜,遠及無外,速遣一將,來救臣國。當奉送鄙女,執帚後宮,並遣子弟,牧圉外廄;尺壤匹夫,不敢自有。”
又雲:“今璉有罪,國自魚肉,大臣強族,戮殺無已,罪盈惡積,民庶崩離,是滅亡之期,假手之秋也。且馮族士馬,有鳥畜之戀;樂浪諸郡,懷首丘之心。天威一舉,有征無戰。臣雖不敏,誌效畢力,當率所統,承風響應。”
又雲:“去庚辰年後,庚辰當係宋元嘉十七年,即魏大平真君元年。臣西界小石山北國海中見屍十餘,並得衣器、鞍勒。視之非高麗之物。後聞乃是王人,來降臣國,長蛇隔路,以沈於海。今上所得鞍一,以為實驗。”顯祖遣使者邵安與其使俱還。
詔曰:“前所遣使,浮海以撫荒外之國,從來積年,往而不返,存亡達否,未能審悉。卿所送鞍,比校舊乘,非中國之物。不可以疑似之事,生必然之過。”又曰:“高麗稱藩先朝,共職日久,於彼雖有自昔之釁,於國未有犯令之愆。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尋討事會,理亦未周。故往年遣禮等至平壤,餘禮,百濟使。欲驗其由狀。然高麗奏請頻煩,辭理俱詣,行人不能抑其請,司法無以成其責,故聽禮等還。若今複違旨,則過咎益露,後雖自陳,無所逃罪,然後興師討之,於義為得。”又詔璉護送安等。安等至高句麗,璉稱昔與餘慶有仇,不令東過。安等於是皆還。案餘慶表有“投舫波阻,搜徑玄津”之語,則其使本自海至。乃下詔切責之。
五年,宋元徽三年。使安等從東萊浮海東萊,見第三章第四節。賜餘慶璽書。至海濱,遇風飄**,竟不達而返。
案自延興二年上溯三十六年,為宋文帝元嘉十三年,魏大武帝大延二年。馮弘實以其歲走句麗。百濟之事勢,蓋自此逐漸緊急。觀此,知句麗不肯送馮弘於魏,又不肯聽其歸宋,蓋欲留其眾以為用也。馮氏在十六國中兵力不為強盛,然句麗一得其眾,百濟之事勢,即形緊急,則知是時半島諸國之兵力,遠非中國之敵,此其所以自慕容氏以前,累為遼東所弱歟?
《永樂大王碑》言:王以丙申之歲伐百濟,取城五十八,部落七百。己亥之歲,百濟違誓,與倭連和,新羅請救。庚子,王以步騎五萬救新羅,倭退。移師伐百濟,取質而歸。丙申為晉孝武帝大元二十一年,己亥為安帝隆安三年,庚子為其四年,又在馮弘亡前四十載。釗之用兵於百濟,當在其見敗於慕容氏之後,慕容皝之入丸都,下距大元二十一年,凡五十四年。麗、濟之構釁,可謂舊矣。
《隋書》稱釗為昭烈帝,似係其國之私諡。觀此,知其人好黷武,雖始喪師於北,繼且殞命於南,亦必自有其功烈,故能竊帝號以自娛,而其國人亦被之以大名也。《梁書》:隆以普通五年死,複詔其子明襲其爵號。
《北史》雲:齊受禪,其王隆亦通使焉,齊受禪上距普通五年二十有六載,疏矣。或傳寫誤邪?隆之後為昌,嚐通使於陳,天嘉三年,光大元年,大建九年,至德二年,皆見《紀》。亦通使於齊、周。見《北史》本傳。
《梁書·新羅傳》雲:新羅者,其先本辰韓種也。辰韓始有六國,後稍分為十二,新羅則其一也。魏時曰新盧,宋時曰新羅,或曰斯羅。其國小,不能自通使聘。普通二年,王名慕泰,始使隨百濟奉獻方物。
《隋書》則雲:新羅居漢時樂浪之地,或稱斯羅。魏將毌丘儉討高句麗,奔沃沮,其後複歸故國,留者遂為新羅焉。故其人雜有華夏、高麗、百濟之屬。兼有沃沮、不耐、韓、(左氵右歲)之地。其王本百濟人,自海逃入新羅,遂王其國。傳祚至金真平,開皇十四年,遣使貢方物。
又雲:其先附庸於百濟,後因百濟征高麗,高麗人不堪戎役,相率歸之,遂致強盛。因襲百濟,附庸於迦羅國。《北史》說同《梁書》,又列《隋書》之說於後為或說。案沃沮為今朝鮮鹹鏡道,樂浪為平安南道、黃海道、京畿道之地,辰韓則慶尚道地,疆域既各不相幹。《梁書》之王名募泰,《南史》作姓募名泰,當有所據。
《陳書·本紀》:大建二年、三年、十年,新羅並遣使貢方物,不言其王之姓名。
《北齊書》武平三年,亦但雲遣使朝貢,而河清四年,《紀》載以其國王金真興為樂浪郡公、新羅王,與《隋書》王氏金者相合。金之與募,亦各不相幹。
又據《梁》《隋》二書,一則君民皆屬辰韓,一則民雜華夏、句麗、百濟、沃沮、韓、(左氵右歲),而君為百濟人,亦若風馬牛之不相及。迦羅當即《齊書》之加羅,雲:三韓種也。
建元元年,國王荷知使來獻。三韓在半島中,勢較微末,未必能拓土而北。
加羅既能自通於上國,蓋其中之佼佼者,故新羅曾附庸焉。則新羅與今慶尚道之地有交涉矣。竊疑《梁書》所謂新羅,與《隋書》所謂《新羅》,本非一國。新羅本辰韓十二國之一,其王氏募,在梁普通二年至齊河清四年,即陳天嘉六年之間,凡四十四年。
自百濟浮海逃入樂浪故地之金氏,拓土而南,兼並其國,而代募氏為王。《梁書》隻知募氏時事,《隋書》又不知有募氏,奪去中間一節,故其說齟齬而不可通也。
東史雲:辰韓有二種:一曰辰韓本種,一曰秦韓,是為楊山、高墟、大樹、珍支、加利、明活六村,今慶州之地也。新羅始祖曰赫居世。其生也,蒙胞衣而出,其狀似瓠,方言呼瓠為樸,故以樸為姓。
年十三,高墟部長與諸部推尊之,赫居世乃即王位。卒,子南解立。南解子曰儒理,婿曰昔脫解。南解遺命:繼嗣之際,於樸、昔二姓中,擇年長者立之。於是二姓迭承王位。第十一世王曰助賁,婿曰金仇道。助賁卒,弟沾解立。沾解傳位於仇道之子味鄒,而複歸於助賁之子儒理。儒理傳其弟子基臨。基臨傳昔氏之族訖解。訖解傳味鄒兄子奈勿。自此新羅王位,遂永歸於金氏。
《隋書》之金真平,東史稱為金平王,名伯淨,為新羅第二十六王。
《北史》雲:新羅傳世三十至真平,說差相近,或不盡無據。然即有據,亦必居樂浪故地金氏之世係,以之牽合於辰韓則誤矣。豈金氏之於樸氏,實如莒之於鄫,非以力取邪?迦羅,東史作駕洛,雲:少昊金天氏之裔八人,自中國之莒縣,見第六章第八節。之辰韓之西,人稱其地曰八莒,今之星洲也。其後有名首露者,弁韓九幹立為君。幹尊稱。案此說出金海《金氏譜》。
金氏又有惱窒朱日者,別開國曰大加耶,今高靈。或曰任那。說出崔致遠《釋利貞傳》。或曰:駕洛之始,有兄弟六人,皆美好長大,眾推其兄為駕洛之主,餘五人則分為大、小、阿羅、古寧、碧珍五加耶焉。小加耶,今固城。阿羅加耶、古寧加耶,皆今鹹安。碧珍加耶,今星洲。此說出新羅僧無亟《東事古記》。
首露神聖,在位凡百五十八年,乃死。自後漢光武帝建武十八年至獻帝建安四年。其後傳九世,合首露十世。至梁中大通四年,乃降於新羅。加耶則嚐為日本所據。彼國史有所謂神功皇後者,擬為我國史之卑彌呼者也。
據彼國史,嚐渡海伐新羅,新羅降,得金帛八十艘。其後日本遂定任那之地,置府駐兵。據朝鮮史籍,則陳文帝天嘉三年,大加耶為新羅所滅,日本所置府亦毀。以上所述朝鮮事,亦據金於霖《韓國小史》。《永樂大王碑》亦載王援新羅卻倭人之事,則朝鮮、日本史籍所載,不盡子虛,可知是時三韓、日本,隔海相對,日本之勢,較之三韓為少強也。
日本在晉、南北朝之世,與中國交涉頗繁。卑彌呼、壹與之事。
《晉書·倭傳》雲:宣帝之平公孫氏也,其女王遣使至帶方朝見,其後貢聘不絕。及文帝作相,又數至。
泰始初,遣使重譯入貢。《晉帝紀》:魏正始元年,東倭重譯納貢。《武帝紀》:泰始二年,倭人來獻方物。
《梁書·倭傳》雲:其後複立男王。其事在於何時,則不可考矣。《南史·倭傳》雲:晉安帝時,有倭王讚,遣使朝貢。《晉書·本紀》在義熙九年,雲高句麗、倭國及西南夷銅頭大帥並獻方物。
《宋書·倭傳》雲:高祖永初二年,詔曰:“倭讚萬裏修貢,遠誠宜甄,可賜除授。”而不言所除授者為何。
元嘉中,讚死,弟珍立。遣使貢獻。自稱使持節,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秦韓、慕韓即馬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表求除正。詔除安東將軍、倭國王。二十年,倭國王濟遣使貢獻。複以為安東將軍、倭國王。
二十八年,乃加使持節、都督倭、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濟死,世子興遣使貢獻。
世祖大明六年,詔除安東將軍、倭國王。興死,子武立。自稱使持節、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七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倭國王。
順帝升明二年,遣使上表曰:“封國偏遠,作藩於外。自昔祖禰,躬擐甲胄,跋涉山川,不遑寧處。東征毛人,五十五國;西服東夷,六十六國;渡平海北,九十五國;王道融泰,廓土遐畿,累葉朝宗,不愆於歲。臣雖下愚,忝胤先緒。驅率所統,歸崇天極。道徑百濟,裝治舶舫。而句麗無道,圖欲見吞。掠抄邊隸,虔劉不已。每致稽滯,以失良風。雖曰進路,或通或否。臣亡考濟,實忿寇仇,壅塞天路。控弦百萬,義聲感激。方欲大舉,奄喪父兄,使垂成之功,不獲一簣。居在諒暗,不動兵甲,是以偃息,未捷至今。欲練甲治兵,申父兄之誌。義士虎賁,文武效功,白刃交前,亦所不顧。若以帝德覆載,摧此強敵,克靖方難,無替前功。竊自假開府、儀同三司,其餘鹹假受,以勸忠節。詔除武使持節、都督倭、新羅、任那、加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倭王。”《宋書·本紀》:元嘉七年、十五年、二十年,大明四年,升明元年,皆書倭國王遣使獻方物。齊建元元年,進號為鎮東大將軍。梁高祖即位,進號征東將軍。《紀》在天監元年。
案觀倭武表辭,可知是時句麗為倭強敵。倭人自假所督諸國,中國除百濟外,皆如其所請與之,又可見是時中國視百濟與倭相等夷,餘則皆下於倭也。黃公度《日本國誌鄰交誌》曰:“源光國作《大日本史》,青山延光作《紀事本末》,皆謂通使實始於隋,而於《魏誌》《漢書》所敘朝貢、封拜,概置弗道。
“揣其意,蓋因推古以降,稍習文學,略識國體,觀於世子草書,自稱天皇;表仁爭禮,不宣帝詔;其不肯屈膝稱臣,始於是時,斷自隋、唐,所以著其不臣也。彼謂推古以前,國家並未遣使,漢史所述,殆出於九州國造任那守帥之所為。餘考委奴國印,出於國造,是則然矣。
“《魏誌》《漢書》所謂女皇卑彌呼,非神功皇後而誰?武帝滅朝鮮而此通倭使,神功攻新羅而彼受魏詔,其因高麗為鄉道,情事確鑿,無可疑者。神功既已上表貢物,豈容遽停使節?且自應神已還,求縫織於吳,求《論語》、《千文》、佛像、經典於百濟,豈有上國朝廷,反吝一介往來之理?宋順帝時,倭王上表,稱東征毛人,五十五國;西服眾夷,六十六國;渡平海北,九十五國;謂有國造、守帥,能為此語者乎?
“惟《宋》《齊》《梁》諸書所雲倭王,考之倭史,名字、年代,皆不相符,然日本於推古時始用甲子,始有紀載,東西遼遠,年代舛異,譯音輾轉,名字乖午,此之不同,亦無足怪。按此自黃氏時之見解,由今言之,日本、朝鮮、安南等之古史,皆憑借中國史籍,附會而成,治此諸史者,反當以中國史為據,理極易明,不待更說也。
“日本人每諱言臣我,而中土好自誇大,輒視為屬國。餘謂中古之時,人文草昧,禮製簡質,其時瞻仰中華,如在天上,慕漢大而受封,固事之常,不必諱也。隋、唐通使,往多來少,中國未嚐待以鄰禮,而新、舊《唐書》,不載一表,其不願稱臣、稱藩,以小朝廷自處,已可想見。
“五代以後,通使遂希。而自元兵遇颶,倭寇擾邊以來,雖足利義滿,稱臣於明,樹碑鎮國,賜服封王,而不知乃其將軍,實為竊號。神宗之封秀吉,至於裂冠毀冕,擲書於地,此又奚足誇也?史家舊習,尊己侮人,索虜、島夷,互相嘲罵。
“中國列日本於《東夷傳》,日本史亦列隋、唐為《元蕃傳》;中國稱為倭王,彼亦書隋主、唐主,譬之鄉鄰交罵,於事何益?”
此論可謂極其持平,足以破拘墟狹隘之見矣。
《北史·倭傳》雲:“居於耶摩堆,則《魏誌》所謂邪馬台者也。”亦可見與我往還者,確為其共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