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形而上學 01

我們常可從文人的筆下看到對情愛的描述。一般戲劇,不論悲劇、喜劇,浪漫的、古典的,或印度劇、歐洲劇等等,都是以它為主要題材。同樣,它也是抒情詩和敘事詩的主要內容,如果再把歐洲文明國家數世紀以來所有的小說列入其中,數目就更大得驚人了。這些作品,依據它們主要的內容來分,也不外是詳細或簡略地描寫**的各種變化而已,其中較成功的作品還贏得了不朽的聲名,如《羅密歐與朱麗葉》《新愛洛綺絲》《少年維特之煩惱》等。

拉羅什富科(1)曾將這類**比之於幽靈鬼魅,因為關於它的傳說雖然眾多,但畢竟無人目睹過它。利希滕貝格也在其論文《論愛情的力量》中,對這種**的現實和自然的力量都加以反駁和否定。但這兩種觀點都有很大的錯誤,因為離開自然或和自然相矛盾的人性,就好像一幅沒有參照對象的圖畫一般。亙古以來,那些傑出文人孜孜不倦地寫,而他們所寫的重複的題材又總能為人所津津樂道,這不會是沒來由的,而且,若沒有真理,任何藝術的美都不能存在。布瓦洛(2)說得好:

世上再沒有比“真”更美的東西,唯有“真”才是最可愛的。

通常,強烈的情緒尚可壓抑得住,但在特殊情況下,激烈的衝動足以淩駕在其他一切客觀環境之上,讓人放下一切的顧慮,以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力量打破所有的障礙,有的人甚至會毫不遲疑地以生命為賭注,以此來滿足自己的欲望,如果不能達到目的,就會以身殉之。雖未必每個人都體驗過這樣的**,但這是被多少事實證實過的。像維特(歌德名著《少年維特之煩惱》的主角)和雅科波·奧爾蒂斯(3)一類的情聖不隻是存在於小說中,在歐洲,一年中至少有六個人殉情而死,隻不過這些人都死得無聲無息,他們的煩惱也隻有新聞記者或警政機關替他們記述而已。相信讀過英、法報紙的人都可證實,我絕未言過其實。同時,我們也不難想象,為此**入精神病院的人為數一定更多,未經報道而殉情自殺的情侶更會是不知凡幾。但他們既是相互愛戀、至死不渝,既是希望尋覓至高的幸福、享受**的樂趣,為什麽不想辦法排除困難、繼續追求生存呢?為什麽隻訴諸死亡一途呢?這很讓人困惑,我也無法說明個中緣由。

總之,任何人每天總能感受到輕微的**,或是它的萌芽,除非是行將就木的老人,否則任誰心中都會有那麽點情愫,這是不容懷疑的事實。也正因為**事件的真實性和重要性是不容任何人懷疑的,所以它才會被文人們引為各種作品的主要題材。

諸位在怪我多管閑事之前(我是哲學家居然以文學家的常用主題為論題),應該更為驚訝的是:何以以往的哲學家竟對這人生的重大事項(即**)幾乎沒有過觀察研究?為什麽**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哲學領域中未被開辟的園地?

其實,並不是沒有哲學家對此進行研究。截至目前,涉及**問題最多的哲學家是柏拉圖,他的《饗宴》和《斐德羅》就是專為此而撰寫的,但他書中的內容總不出神話、寓言的範圍,並且大部分隻是對古希臘男子性變態的描寫,於事實毫無補益。此外,盧梭在他所寫的《不平等起源論》一文中,也曾談到這個問題,但並不充分,且有錯誤。康德在《關於美和崇高的感覺》一文中的第3節曾就**加以解說,隻是他的見解也隻及於皮相,膚淺得很,加之缺乏專業常識,有些地方難免錯謬。還有,普拉德納爾(4)在其《人類學》一書第1347頁以後也曾論及這個問題,但他的論述毫無可取之處。隻有斯賓諾莎所下的定義充滿純樸的味道,倒有引用的價值:“戀愛是伴隨外在因素的觀念而帶來的一種快感。”除了這些人之外,再也沒有值得我引用或反駁的前輩了。

所以這個問題時時縈繞在我的腦際,最終成為我哲學體係中的一環。但我的見解,對那些正被這種**所支配的人們,或者企圖把自己豐富的感情以最崇高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人們來講,必將是不被讚同的,他們一定會認為我的想法太重物質觀念,是形而下的,然而就事實來說,我的這個觀點才是形而上的,是超絕的。

想想看,這些人現在對著某個對象投射**,並因此寫了情歌或十四行詩,但如果他們早出生18年的話,恐怕這個對象就不會贏得他們哪怕是一眼的關注了。

何以會如此?

**不僅是在戲劇或小說中表現得多彩多姿,在現實世界中也是這樣。但所有的戀愛,不管向外所呈現出的外觀是如何的神聖、靈妙,它的根源實際上也隻是存在於性本能之中。

除生命外,性本能是所有衝動中力量最強大、活動最頻繁的。它占據人類黃金時代“青年期”一半的思想和精力,也是人們努力一生的終極目標;它會妨害最緊要的事件,能使最認真的工作突然中斷,甚至連最偉大的思想家有時也會因它而感到短暫的困惑;它會光明正大地闖進政治家的會議室或學者的書房,衙門的公文卷宗或哲學上的原稿中往往被夾入情書、毛發之類的東西。情愛糾紛可以蠱惑人設計出最惡毒的事件來,它會拆散最珍貴的親情、友情,也可以拆散最強固的羈絆。有時候為了它,人們連犧牲生命、健康或地位、財富也在所不惜。還有,在某種場合,它會使一向正直的人忽然謊話連篇,使秉性忠厚的人變得忘恩負義。總的來說,**就像惡魔一樣,努力使一切混亂、顛倒。

我們不得不問:“造成這些混亂的根源是什麽?”答案很簡單,不就是漢斯要找到他的格蕾特嘛。

但這一件小事,又為什麽能給我們重要的工作和秩序井然的人生帶來混亂和糾紛呢?我相信那些認真的研究者將會逐漸尋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那就是**並非如最初人們所認為的那樣,隻是一樁小事而已,應該說,它在人的生活中幾乎是件頭等重要的大事。隻有這樣定義,才能把它和當事人對待它的認真和熱心完全地對應起來。

所有戀愛事件的終極目的,不論最終結果是好是壞,都比人生中其他一切目的更為重要,因此,人們在追求此目的時的態度是非常積極認真的,這完全是因為,由戀愛事件決定的是所謂構成“下一代”的大事件。當我們退出人生舞台時,新登場的劇中人就是由這看似瑣細、微不足道的戀愛事件來決定其存在,決定其性質的。也就是說,下一代的存在,是以我們的性欲為先決條件的,而這些人的性質,也完全是由滿足性欲時的對象選擇規定出來的。

這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世間的戀愛各式各樣,下自最輕微的好感,上至最熱烈的**,若有人能將這些都調查清楚,就更能充分理解戀愛的目的,並且也可知道,戀愛程度深淺的差異源自這種選擇的個性化程度。

現在這一代人的戀愛,其實就是人類為未來一代人的組成做出的思考,而將來的一代人又決定了以後無數代子孫的構成。這件事和其他的事件一樣,無所謂個人的幸與不幸,問題隻在於將來人類的生存和他們的特殊性質而已。也就是說,戀愛事件所表現出的,是高於個人意誌的“種族意誌”。正因如此,戀愛帶給人的歡喜和苦痛才會顯得超絕平凡,才會令人感動和崇敬,這也是為什麽文學家會以此為題材,幾千年來毫不倦怠地描述那些愛情故事,畢竟,沒有任何其他題材能比它更引起人的興趣。戀愛關係著全體種族的幸與不幸,它和其他隻關係個人幸福的事件的關係,就好像是立體之於平麵的關係。所以,沒有戀愛故事的劇本,很難激起別人的興趣,而且正因為戀愛具有上述的特性,所以即使文學家們每天以它為題材進行寫作,也絕對寫不完。

意識中的一般性欲表現,若不是針對特定的異性,那就隻是為他自身著想而已,離開現象來看,那不過是“求生的欲望”(性欲的本能)。但若是性欲的意識向著特定的某個人,則是“傳宗接代的生存意誌”,這時的性欲,即使是他自身的主觀需求,也會巧妙地戴上客觀讚美的麵具以欺騙意識。這是“自然”為了達到它的目的所采取的策略。不管戀愛看起來是有如何客觀而崇高的色彩,它的目的都不外是要生產一個有著固定性質的個體,這可由一件事實獲得確證:戀愛的主要目的,不是愛的交流,而是占有,即肉體的享樂。所以,即使確有純潔的愛,但這愛若缺乏肉欲的享樂,也無法彌補或被慰藉,落到這種境地的人,多半會走向自殺。反之,對某一異性懷有強烈喜愛的人,即便得不到對方的愛,也能以占有對方肉體的方式得到快樂。有許多事可以做這一事實的證明,例如所有的強製婚姻,例如以金錢或物質買來的愛情,甚或是強奸。對於戀愛當事人來說,即使他們還沒有認識到“產生特定子女”這回事,但這也確實是他們的真正目的,至於達到此目的的方法,不過是陪襯而已。

那些敏感、自負的人,尤其眼下正陷於戀愛中的人,恐怕會笑我的見解太粗野、太現實。但不管別人如何嗤笑,這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我自信我絕對沒有錯誤。想想看,精確地決定下一代的個體這件事,難道不比他們所誇大的超絕的感情更崇高、更有價值嗎?世界上所有的目的中,還有比它更重大的嗎?初嚐戀愛時的認真,熱戀中的纏綿悱惻,以及給戀愛周遭的瑣碎事物賦予重要意味,都是在考慮上述目的存在時才能領略出來的,也隻有這些現象才能和這重大目的相匹配。唯有把“產生下一代”當作真正的戀愛目的,為獲愛侶所費的繁雜勞苦和努力才能和整個事件相稱——畢竟這些活動和勞苦,都關係著第二代啊!而這個繼起的第二代,在上一代為了性欲的滿足而做的準備周到的選擇行為中(人們稱之為“戀愛”),就已經開始蠢蠢欲動了。

戀人增進彼此間的愛情,不外是希望產生新個體的“生存意誌”。不但如此,在情侶們充滿愛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刹那,就已經燃起了新生命的火焰,這會告訴他們,這個新生命是個很和諧並且組成良好的個體。為此,他們會有一種想要融合為一體、共同生存的熱望,這種熱望在他們所產生的子女中得到實現,兩人的遺傳性質會在子女身上融合歸一,繼續生存。反之,男女間若難以激起情愫,甚至互相憎惡怨恨,那他們所生出的子女必定也是不健全的。

兩性之間具有的強烈吸引力表現在種族中,也不外是“生存的意誌”而已。這個意誌能夠將兩性吸引所產生的個體,根據它本身的目的把它自己的本質客觀化。這個新個體,意誌(即性格)遺傳自父親,智慧遺傳自母親,而且會同時兼容兩者的體質。但大致來說,新個體在姿容方麵會比較近於父親,身材大小方麵則多半接近母親。這是根據觀察雜交動物後所發現的原則,這個法則的主要立論基礎是:胎兒的大小依據子宮的大小而定。

至於各人特有個性的形成,我們還無法說明,對於熱戀中的那種特別的癡心和熱情,也同樣無法說清楚。但我想,這兩者本質上應該是一體的,前者是後者所包含特質的外在表現。前麵已經談過,男女以愛戀的眼神相會的那一瞬間,就已經有了新個體的萌芽,當然,這種萌芽也像一般植物的幼芽那樣,多半被糟蹋浪費了,以致不成其形。這時的新個體一定程度上就是“新觀念”,也就是柏拉圖理念哲學意義上的“觀念”。一切觀念的因果法則,都是貪婪地捕捉分給他們之間的物質時而流露出的非常焦躁的現象,在現象界中,上述人類個體的特殊觀念同樣也是以最大的貪欲和焦灼來努力實現它自己。

這種貪欲和焦躁,就是將來會成為新個體“雙親”的那對戀人間的**。這種**在強烈程度上可分為無數的等級,我們不妨把其中的兩個極端分別稱為“感官肉欲”和“聖潔的愛情”。其實從本質來看,不論任何階級、任何程度,所有的**都是相同的;但若單從“程度”來看,**愈是“個人化”,就愈能增加力量,換言之,被愛者的一切條件和性質愈能適應和滿足愛者的願望或要求,他們兩人間的**就會越強烈。那麽在這種情況下,什麽才是最重要的因素?我們繼續深入研究當可明了。

吸引異性的首要條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說戀愛的本錢是青春,因為意誌首先想努力表現的是人類的共同特質,這是人一切個性的基礎。一般的戀愛要求不會超出這幾個範疇,不過除此外,還須附帶幾點特殊的要求,而這些個要求是什麽,我們將在稍後逐一詳加說明。總之,當雙方的這些需求都得到滿足,**就會發展到更高的層次,並在二人都覺得相互間非常契合的時候上升到最高,於是,父親的意誌,亦即性格,會和母親的智慧合二為一,新個體就此誕生。

新個體憧憬著同種族所表現出的一般“生存意誌”,且這種憧憬又能適應意誌的宏大,超越了人心的界限,所以它的動機也就同樣超越了個人智慧的範圍,這樣誕生出來的才是真正偉大的**之魂。而在諸多的考慮條件之中,戀愛雙方越能完全契合,他們相互之間的情熱就越強烈。

自始至終,世上從沒有條件完全相同的人,在億萬男女中,選擇的箭頭稍有偏差,就會對子女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所以這對男女一定要是最能相配合的,隻是兩個最相配合的個體相遇的情形非常之少,因此,世上真正纏綿悱惻的戀愛也不多見。但由於這種愛情的可能在每個人心中都存在著,所以,文學作品中關於這類高度的愛的描寫,我們都能理解。戀愛時的熱情以產生新個體和其性質為中心,所以對於有教養的青年男女來說,若他們在心意、性格和精神方麵均能一致,是可以建立完全不摻雜**的友情的,不僅不混雜性欲,他們甚至也會在**方麵產生某種嫌忌。歸其原因,也許是因為這樣的兩個人生育的子女,會具有精神或肉體上的不和諧的性質。總之,他們若結合,子女的生存和資質並不能適合種族中所表現的“生存意誌”。相反的,在心意、性格、精神的方向完全相異的男女,由此而產生嫌惡者有之,甚至互懷敵意者亦有之,但也有能產生**,因為“性欲”可使當事男女盲目。當然,這種結合不會幸福。

現在,我將進行更深入的探究。一般說來,自私自利是存在於一切個性中的根深蒂固的特點,因此,一件事若要喚起某個人的活動,那它最好對這個人有利。的確,種族比會死亡的個體具有更優先、更密切、更大的權利,但是,當個體為了種族的持續或權威非活動不可或非犧牲不可時,個體的智慧是不能理解該事件的重要意義的,智慧隻為個體的目的打算,也就是說,個體的意誌絕不會為了適應事件而活動。

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就得采取一些手段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它會給個體灌輸某種錯覺,把局麵改變成“看似是為了個體自身,實際是為了種族”,這樣,個體就會在自認為隻是為自己服務的情況下,為種族盡力。雖然這種錯覺會在事成之後馬上消失,但在過程中,它會取代現實在個體的眼前晃動。這種錯覺就是本能。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將這種本能視為“種族的感覺”,即它在意誌麵前展現出了種族的利益,但因為這時的意誌是屬於個體的,所以本能必須迷惑意誌,以“個體的感覺”來知覺種族的感覺伸展出的東西,也就是說,本能讓我們自以為是在追求個體目的,實際上卻是在追求一般目的。

我們可從動物本能的外在表現中清晰地觀察到,本能在動物身上有著重要的作用,而從我們自身的經驗中能夠發現,本能運作的內在途徑和其他所有的內在活動是一樣的。世人常以為人類幾乎已經沒有什麽本能,唯一剩下的大概也隻有嬰兒吮吸母乳的本能,但事實上,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我們非常明了、非常可以確定的複雜的本能得以保留,那就是認真選擇另一個個體以獲得性滿足的本能。

這類性滿足,就是以切合個體的要求為基礎的肉欲享樂,和對方個體的美醜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對美醜所做的顧慮,以及由此顧慮所產生的其他問題,很明顯都不是當事者所關心的。當事者總以為自己關心的重點是“愛不愛對方”,但實際上,他們所顧慮的始終是下一代新生命的問題,因為在下一代的身上要盡可能純粹、嚴正地保持種族的典型。雖然由於若幹生理和精神上的意外,人的形態會產生種種繁雜的變種,但絕大部分的純正的典型仍可陸續地恢複。

這是美的意識指導之下的結果——這種美的意識一般都占據在性欲之前,若非如此,性欲就會成為令人作嘔的生理需求了。每個人決定“性”的喜愛和欲求的首要條件,是“最美的個體”,也就是最能明晰表現種族特質的個體。第二點條件是“互補”,即奢望對方能夠彌補自己的缺陷。所以,一般人往往會把與自身缺陷相反的缺點視作是美的,比如身材矮小的男人希望配個高大的女人,金發的人喜歡黑發的人等等,都出自這種心理。

當男人發現適合自己心意的女人時,常會目眩神迷,然後拚命展開追求,並認為如能和這個女人結合必會是無上幸福,這正是種族的感覺。個體能通過種族的感覺清晰地識別出對方表現的種族特征,並希望將其永遠傳下去。種族典型得以保持,就是因為這種對美的固執熱愛。

在進行擇偶時,是以“最完善的種族”為目的的本能在引導人們,但人本身卻認為這是在追尋比自身更崇高的快感享受。實際上,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夠說明所有的本能都富於教訓的理由。

總之,個體是為種族的幸福而活動的。一隻昆蟲為了產卵,要找尋某種花、果或汙物,或者像雌蜂一樣去尋找其他昆蟲的幼蟲,它們在完成這個目的以前,不辭任何辛勞,不懼任何危險,苦心經營。人也是這樣,為了性的滿足,男人會非常熱心地尋找某一特定的、與他相匹配的女人。為了達到此目的,男人往往會拋棄理性——有的糊裏糊塗地結婚了,有的付出了財產、名譽甚至生命的代價,有的還做出誘奸或強奸的事來,總之,他們往往會犧牲自身的幸福。冥冥之中似乎到處都高呼著:

要服從“自然”的意誌。即使犧牲個體,也要為種族而盡力。

本來,任何情況下的本能,都要聽從某種目的觀念而活動,但生殖的觀念不是這樣。“自然”創造本能的時候,不想讓行為者了解它的目的,也厭煩個體追究它的目的,所以通常來講,自然隻將本能賦予動物,並且主要是賦予理解力低的最下等動物。

但本文所觀察到的情況是,連人類也被賦予這種本能。這是因為,人能理解**的目的,但若沒有本能的話,人不會熱心到犧牲個體的幸福去追求此目的。真相就是這樣,和所有的本能一樣,“自然”采取了錯覺的方式,以此來影響人的意誌。

隱瞞男人的是**的錯覺,因此,他們感到能懷抱中意的女人就是莫大的安慰,進而也就更確信,專一地追求特定個體然後占有她,這樣就能獲得無上幸福。因此,他自以為是為自身的快樂而進行勞動和做出犧牲,但實際上,他的勞苦是為維持種族的典型,是為給他們兩人的下一代賦予生命而努力。這時候,本能的特性充分顯現出來,它完全沒有目的的觀念,也不聽從它們行動特性的智慧。

然而,被**的錯覺所驅策的男人在事後對誘導自己的唯一目的——生殖事件進行回想時,反而往往會感到嫌忌,大部分露水鴛鴦式的戀愛就是如此。因為本能具有上述特征,因此在獲得快感之後,任何一對戀人都會體驗到一種莫名其妙的失望,並且會驚訝地發現,他們如此熱衷的東西,到最後除了性欲得到滿足之外,竟然再沒有給他們帶來別的收獲,而性欲的滿足本身也並沒有什麽益處可言。

性欲和人類所有一切欲望的關係,就和種族與個體間的關係一樣,都是無限和有限的關係。因為“性欲的滿足”本來就是為了種族的利益,所以它不能混進個體的意識中,而個體此時會由於種族意識的激勵去犧牲一切、奉獻一切,埋首為完全不屬於自己的目的努力。在完成偉大的工作後,戀愛中人先前既有的錯覺完全消失,於是就會發現自己原來是被種族所欺騙的蠢蛋。所以,柏拉圖說話可以說是非常貼切:

肉欲!你欺騙了多少人!

我們可以從側麵,拿動物的本能和其工作欲為例,來說明這些事情。

動物也被禁錮在欺瞞意誌的錯覺中,它們覺得勞動是為己身的快樂,但實際上卻是在以最大的熱心和克己之念為種族做出犧牲。鳥類、昆蟲會為產卵搜尋合適的場所,還會采集食物,但那不是為自己食用,而是置於卵側給將來的幼兒食用的。蜜蜂、螞蟻為營造巧妙的巢,也整天埋頭在非常複雜的勞動中。它們無疑是受到錯覺的誘導——這種錯覺戴著自利目的的麵具,實則是促使動物為種族盡力。這恐怕是理解我們自身本能的內在奧秘,即主觀運作過程的唯一方法,但從客觀的、外在的方麵來看,我們不難發現,在受本能強力支配的動物中,尤其是在昆蟲中,主觀的神經節係統比客觀的腦髓係統更要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