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論基督教

要對基督教做一個公正的判斷,就必須考慮到基督教之前是什麽,基督教所取代的又是什麽。

最初的宗教形式是希臘羅馬的泛神論,它被視為大眾的形而上學,沒有任何真正意義上的教條,沒有任何規範行為的法則,沒有任何道德的傾向,也沒有經典著作。嚴格來講,與其將它稱為宗教,不如說它是一種幻想,是詩人們從民間傳說中拚湊而成的產品,而這種宗教中大部分的神是自然勢力人格化的表現。

我們很難相信當時的希臘羅馬人會重視這種幼稚的宗教,然而,古代作家的作品中卻有許多記載表示他們確實重視這種宗教。馬克斯穆斯(1)在他的第一部作品中就有這種記載,在西方史學之父希羅多德的著作中這種記載則更多。後來,哲學的進展讓這種原始的信仰消失了,這使基督教得以取代這種宗教,盡管這種宗教有著外來的助力。

基督教取代的第二個宗教是猶太教,猶太教簡單的教義在基督教中被升華了,也在無形中變得更趨近神學寓言。一般說來,基督教是屬於寓言性質的,而且世俗所謂的寓言在宗教中變得神秘。我們必須承認,無論在道德方麵還是教義方麵,基督教都遠遠優越於先前的兩種宗教,因為隻有基督教(就東方人而言)宣揚和好、愛你的敵人、忍受苦難和否定意誌。

因為一般大眾不能直接把握真理,所以最好用美麗的寓言把真理傳播給他們,這種寓言足以作為他們實際生活的指南,並給他們安慰和希望。可是,在寓言中加上一點點荒誕不經的東西是宣揚宗教不可缺少的,這更表示出它的寓言性質。如果你從實質上去了解基督教教義,你就會明白伏爾泰的判斷是對的。

可是相反,如果你從寓言中去了解基督教,那麽基督教便是一種神聖的神話,是一種能使人們獲得真理的工具,如果沒有這個工具,人們就完全無法接近這些真理。教會宣揚“在宗教教義方麵,理性是盲目而無用的,因而應該把它排除”,從本質上看,這表示宗教教條的本質屬於寓言,我們不應以理性的標準來衡量它們,因為理性是從實質意義上來了解一切事物的。

基督教這個偉大的寓言最初是在沒有明確自覺的潛在真理暗中影響之下,通過對外在和偶然環境的解釋漸漸出現的,最後才由奧古斯丁(2)完成。奧古斯丁深深理解這個寓言的意義,他把它作為一個係統的整體,並補充了其中所缺少的東西,因此可以說,奧古斯丁的學說是完美的基督教教義,後來馬丁·路德也這樣認為。然而,今天的新教徒是從實質意義上了解“啟示”的,他們把啟示限定在某一個人身上,因而認為最完美的基督教教義是原始基督教。

但所有宗教都有弱點,那就是它們絕不敢承認宗教本身是寓言,因此它們必須鄭重地表現自己教義的真實性。由於荒誕不經是寓言的本質,所以這個弱點導致宗教就是在永久欺騙大眾,這對它的發展大大不利。而更糟糕的是,我們很快就會知道它們根本不是真實的,因此宗教也就迅速消亡了。

這樣說來,宗教最好是直接承認它的寓言性質,隻是困難在於如何讓人們了解一件東西是真實的同時又是不真實的。但是由於我們發現所有宗教多少都是以這種方式形成的,所以我們必須承認,在一定程度上荒誕是合乎人性的,有時它甚至還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同時我們也要承認,欺騙是宗教中不可避免的,其他許多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

基督教所謂的上帝預定論和馬丁·路德思想的先驅者奧古斯丁所完成的上帝恩寵論,都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實例,它告訴我們,基督教中荒誕不經的地方源於《新約》和《舊約》裏兩種不同教條的結合。根據奧古斯丁恩寵論的看法,有的人是神恩的對象,他比別人處於更優越的地位,也就是說,他是帶著現成的特權來到這個世界的。

可是,這個學說完全源於《舊約》中的一個假設,即人是外在意誌的創造物。但是我們想一想就會發現,真正的道德優越實際上並非天賦。婆羅門教和佛教輪回說與基督教的觀點不同,在他們看來,一個人與生俱來的一切好處都是他從另一個世界和前生帶來的,也就是說,它們不是神的恩賜,而是自己在另一世界所做行為的結果。

不過,在奧古斯丁的恩寵論之外,還有另一個更讓人絕望的教義,那就是人類中的絕大多數是墮落的,注定要受到懲罰,上帝隻會讓極少部分的人得救,而其餘的人則隻能永遠在地獄中受苦。

這個教義讓人很不舒適,因為它不但懲罰犯錯的人,還會懲罰缺乏信仰的人,它要他們無目的地受苦,而且還說這種幾乎普遍的受罰是原罪的結果,是人類最初的墮落造成的結果。但是,上帝最初造人時並沒有把人造得比現在更好一點兒,他一定知道人類會墮落,但卻布下陷阱,他也一定知道人類會掉進陷阱中去,因為一切都是他創造的,沒有事情可以瞞得住他。那麽,根據這個教義的意思,上帝從虛無中創造出脆弱而會犯罪的人類,就是為了使他們承受無窮的痛苦。

還有一點,根據教義,上帝禁止一切犯罪也寬恕一切犯罪,甚至要人類愛自己的敵人,可是他自己卻沒有這樣做,他所做的正與此相反:基督教中所講的世界末日來臨時的最後審判,既不是為了改進人類,也不是為了嚇唬人類讓他們不再犯罪,而隻是為了報複。

這樣看起來,好像整個人類被創造出來就隻是為了永遠受苦和受罰,雖然我們不知道為什麽,但是除了極少數人因神的恩寵可以免於如此厄運之外,其餘的人都要承受苦難,而且上帝似乎是為魔鬼創造這個世界的,如果真是這樣,那倒不如他根本沒有創造這個世界。

如果你要從實質意義上了解教義,上述這些就是你會看到的。相反,如果從寓言意義上了解教義,所有這些都可以得到令人滿意的解釋。不過,我們早已說過,這個學說中荒誕不經、讓人覺得不愉快的地方,本就是猶太一神教創造出的,他們否定輪回說,這是不合理而令人反感的。在某種範圍內看,輪回說是很自然的道理,各時代的人都接受這種說法,隻有猶太人例外。

6世紀時,教皇格列高利一世為了避免因否定輪回說而產生的不利影響,減輕這個教義中不合理的成分,非常聰明地發展出一套贖罪的說法,並把這種學說正式加入教會的教義中。從本質上看,贖罪說在奧利金(3)的思想中就出現過,現在,因為兩者都構成一種淨化過程,贖罪說作為輪回說的代替品被引入到基督教中來。

基於同一目的又產生了一種所謂萬物複原的說法,根據這個說法,即使是犯罪者也會在最後的審判中完全恢複原狀,恢複到性本善的狀態。隻是新教徒執著於《聖經》上的內容,不放棄那些要在地獄中永遠受罰的說法。這可能對他們有好處,但我們可以說,他們得到的安慰是自己並不真的相信它,當他們不顧及這個問題時,心裏其實在想:它還不至於那樣壞。

奧古斯丁所謂犯罪者多而得福者少的想法,也可以在婆羅門教和佛教中找到,不過,婆羅門教和佛教中的輪回說已經把這種想法中令人討厭的地方去除了。的確,前者的最後救贖和後者的涅槃都是極少數人才能達到的,可是在後者的教義中,這些少數人並不是經過特別挑選或因具有特權而來到這個世界的,他們應得的賞罰是他們自己前生行為的結果,而他們在今生也繼續保有它們,而且沒有涅槃的其他人也不是全被拋入永久的地獄中,他們會被帶到與自己行為相符的那個世界去。

因此,如果你問這些宗教的創立者那些不曾得救的人去了哪裏,他們會告訴你:

“看看你自己的四周,這就是他們所在的地方,這就是他們所成為的人,這就是他們的活動範圍,這就是欲望、痛苦、生、老、病、死的世界。”

可是相反的,如果我們隻從寓言意義上去了解奧古斯丁所說的被選者少受罰者多,並用哲學的意義去解釋它,那就會產生這樣的理解:我們所在的這個世界就是永遠受罰的現世,這是一個很壞的地方,是煉獄,是地獄。所有不得救者都在這裏生活,隻有極少數人可以否定意誌,從而在這個世界中得到救贖,正如佛教中隻有極少數人能夠達到涅槃一樣。

隻要我們想一想,有時候人給人的痛苦是多麽大,大到甚至會慢慢把別人折磨致死,然後再自問一下魔鬼是不是能做得比這更厲害,就可以了解到,我們說現世是地獄絕非虛言。那些固守生命意誌不放的人,可能會永遠留在這個世界。

但是,實際上,如果亞洲人問我“歐洲是什麽”,那麽我一定會回答說:

歐洲是一塊完全被前所未聞和無法讓人相信的幻想所支配的大陸,這個幻想告訴我們,人的出生是他的絕對開端,他是從虛無中被創造出來的。

從根本上看,撇開東西方的神話不談,佛陀的輪回和涅槃與奧古斯丁的兩城說是一樣的。奧古斯丁的兩城說把這世界分為兩個部分,即世俗之城和上帝之城。

在基督教中,魔鬼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他是盡善盡美、全知全能的上帝的平衡力量。如果不把魔鬼當作一切罪惡的來源,就無法了解世界上那些無法估計的罪惡到底從哪裏來。由於理性主義派已經揚棄了魔鬼的觀念,所以對魔鬼的對立麵上帝的不利之處也就越來越大、越來越明顯。

這可能早已被預料到,事實上正統教會也確實預料到了,畢竟當你從大廈中抽去一根柱子時,不可能不危及其他柱子。這點也證實了另一種看法,即耶和華乃祆教中善之神的化身,而撒旦則為祆教中惡之神的化身,善之神和惡之神是不能相離的,可是,善之神又是因陀羅(4)的化身。

基督教有一特別不利之處,即它與其他宗教不同,它不是純粹的學說,而是曆史,是由許多人的行動和遭遇組成的一連串事件,構成基督教教條信仰的就是這種曆史事實。基督教的另一不利之處是它用不自然的方式把人類與人類所屬的動物界分開,隻認為人類是有價值的,而把其他動物都看作“物”。這個錯誤是所謂“上帝從虛無中創造出人”的觀點造成的結果。在《聖經·創世記》第1章和第2章中,造物主把一切動物隻看作物,但在現實中,即使一個賣狗的人與自己的狗分別時也會有惜別之意。造物主不善待動物,他把動物完全交給人類,讓人類來支配它們,在第2章中,造物主指定人類為動物命名,這又是動物完全依賴人類而根本沒有任何權利的象征。根據伊甸園的那一幕,我們可以說,人是大地的魔鬼,而動物則是受苦的靈魂,因為一般大眾隻能借助強力或宗教來支配動物,也是因此,基督教使我們羞居困境之中。據可靠消息,當動物保護協會要求某位新教牧師講道以反對虐待動物時,這位牧師回答,盡管這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可是他不能這樣做,因為在他的宗教中找不到這麽做的根據。這個人的確誠實,因為這確實就是事實。

當我還在格丁根讀書時,布魯門巴哈(5)非常嚴肅地給我們描述活體解剖的恐怖情形,並且告訴我們那是一件多麽可怕的事情。不過當時活體解剖的機會不多,即使有,也是在那些可以帶來直接好處的重要實驗中,並且他們必須盡可能公開施行,以便使科學祭壇上的殘忍犧牲盡可能得到最大的效用。

可是今天卻不同了,每個小小的醫學人員都以為自己有權在刑房(實驗室)以最殘忍的方式折磨動物以便確定某些問題的答案,其實這些答案早已寫在書中了,隻是他們無知也懶得去翻閱罷了。

我們要特別提到巴布拉在紐倫堡所做的令人憎惡的事。他故意把兩隻老鼠餓死,後來又在“人類和脊椎動物大腦的比較實驗”中對大家描述這件事,好像他做得很對似的。他這樣做隻是為了從事一項根本無意義的實驗,看看饑餓會不會讓大腦的化學成分產生明顯的變化。這是為了科學嗎?難道這些拿著手術刀的人根本沒有想到自己首先是人然後才是化學家嗎?當你把無害的動物鎖起來讓它慢慢餓死時,你會睡得安穩嗎?你不會在半夜爬起來害怕地大叫嗎?

顯然,猶太人對自然的看法,尤其是對動物的看法,現在應該在歐洲退出舞台了。我們應該承認,永恒者不但存在於人類身上,也存在於所有動物身上,因此我們也要照顧和考慮動物。我們一定是眼睛瞎了耳朵聾了,否則為什麽不知道動物在本質上和我們有某些相似呢?人與動物不同的地方隻在於偶然因素,即理智方麵,而不在實體,即意誌方麵。

火車發明以後,為人類帶來的最大益處,是免得千千萬萬可憐的馱馬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