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校園寫作

這當然是一個挺文學的話題。

但我以為這還並不是一個“純粹”的文學的話題,亦即不是探討文學本身諸元素的話題。是的,它與文學有關,卻隻不過是一種表淺的關係。

我理解這個話題的意思其實是這樣的——在大學校園裏,大學生們普遍以哪幾類狀態寫作?我傾向於鼓勵哪幾種狀態的寫作?

我想,大致可以歸結如下吧:

第一,性情寫作。

中國古典詩詞中此類寫作的“樣品”比比皆是。如諸位都知道的杜甫的詩句“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如陶淵明的“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如李清照的“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如王勃的“青山高而望遠,白雲深而路遙”;等等。在我這兒,便都視為性情寫作。既曰性情寫作,定當有寫的閑情逸致。有時候給別人的印象是閑情逸致得不得了,也許在作者卻是“偽裝”,字裏行間隱含的是憂思苦緒。有時給人的印象是憂思苦緒滿紙張,也許在作者那兒卻是“為賦新詞強說愁”。最根本的一點是,這一類寫作往往毫無功利性,幾乎完全是個人心境的記錄,不打算發表了博取讚賞,甚至也不打算出示給他人看。此類寫作,於古代詩人詞人而言乃極為尋常之事。現代的人中,較少有如此這般的現象了。然而我以我眼掃描大學校園寫作現象,發現大學生中確乎是有這樣的寫作之人的。他們和她們,多少還有點兒清高,不屑於向校報和校刊投稿。哪怕它們是愛好文學的同學們自己辦的。

我是相當肯定這一類寫作狀態的。依我想來,這證明著寫作與人的最自然最樸素的一種關係。好比一個人興之所至,引吭高歌或輕吟低唱甚或手舞足蹈。這一類寫作,它是為自己的性情“服務”的寫作。我們的性情在寫的過程中能擺脫浮躁和乖張以及怪戾之氣。即使原本那樣著,一經寫畢,往往也就自行排遣了大半。但我又不主張人太過清高,既寫了,自認為不錯的話,何妨支持支持辦刊的同學。不是說一個好漢還需要三個幫嗎?遭退稿了也不必在乎。因為原本是興之所至自己寫給自己看的呀!

第二,感情寫作。

感情寫作,在我這兒之所以認為與性情寫作有些區別,乃因這一類寫作,往往幾乎是不寫不行。不寫,便過不了那一道感情的“坎兒”。隻有寫出,感情才會平複一些。那感情,或是親情,或是愛情,或是友情,或是鄉情,或是人心被事物所係所結分解不開的某一種情。通過寫,得以自緩。比如李白的《靜夜思》;比如杜甫想念李白的詩,王維想念友人的詩;比如季羨林、蕭乾、老舍憶母親的文章;比如朱德的《回憶我的母親》,無不是感情極真極摯狀態之下的寫作。與性情寫作之寫作為性情“服務”相反,這一類寫作往往體現為感情為寫作“服務”。我的意思是,感情反而是一個載體了,它選擇了寫作這一種方式來寄托它、來流露它、來表達它。它的品質是以“真”為前提的,不像性情寫作,往往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追求“美”“酷”“雅”,甚或一味希望表現“深刻”“前衛”“另類”什麽的。它更沒有半點兒“為賦新詞強說愁”的矯揉造作;它有時也許是倉促的、粗糙的,直白而不講究任何寫作章法和技巧的,但即使那樣,它的基本品質也仍是“真”的。而縱然寫它的人是清高的、孤傲的、睥睨眾生的,一經寫出,那也是不拒絕任何人成為讀者的。因為他或她實際上希望自己記錄了的感情,讓更多的人知道、理解、認同。隻有這樣,那些“債”似的感情,才算償還了。人性的糾纏之狀,才得以平複。心靈的結節,才得以舒展,由此生長出感激。此時人將會明白感激他人,感激人生,感激世界包括感激寫作本身,對自己的心靈是多麽的必要。

我尤其主張同學們最初進行這樣的寫作。原因不言自明。如果諸位竟真的不明白,我便更無話可說。我在你們中,太少發現這類寫作。筆連著心的狀態之下的寫作,人更容易領會寫作這件事的意味。如果說我也發現過這類寫作,那十之八九是記錄你們的校園戀情的。我絕不反對校園戀情寫作。但諸位似應想一想,問一問自己,值得一寫的感情,除了戀情這一件事,在自己內心裏,是否還應有別的。確實還有別的,與確實一無所有,對人心而言,狀況大為不同。

第三,自悅寫作。

這是一種主要由“喜歡”所促進著的一類寫作狀態。“喜歡”的程度即是牽動力的大小。性情寫作往往是一時性的,離開了校園可能即自行宣告終結。感情寫作甚至是一次性的,在校園外其一次性也較普遍地體現著。其“一次性”成果也許是一篇文章,也許是一本書,甚或是一部電影、一部電視連續劇。相對於職業寫作者,其“成果”願望又往往特別執拗,專執一念,不達目的誓不罷休。願望一經實現,仿佛心病剔除,從此金盆洗手,不再染指。

而自悅寫作,既是由“喜歡”所促進著的,故有一定的可持續性,也許成為長久愛好。但又不執迷,視為陶冶性情之事而已。他們也有發表欲,發表了尤悅。但又不怎麽強烈,不能發表,亦悅。故曰自悅寫作。人沒了閑情逸致,便呆板。呆板之人,為人處世也僵化。人沒了陶冶性情的自覺,便難免心胸狹窄,劣念雜生。閑情和逸致使人性變得潤澤,使人生變得通達有趣。以閱讀和寫作來承載閑情和逸致,除了精力和時間問題,再無須硬性投資。不像收藏字畫古玩,得花不少的錢。

故我對自悅寫作是極倡導的,因為它幾乎可以施益於人人。其實,最傳統最古老的自悅式寫作,便是寫“日記”。我以為,小品文、隨筆等文本,一定與古人的“日記”習慣有關。

第四,悅人寫作。

這一類寫作,是“後自悅寫作”現象。此時寫作這一件事對於人,已上升為一種超越“自悅”的現象。人開始對寫作有了“意義”的意識。希望自己的寫作內容,也值得別人閱讀。在這些人那兒,有意思和有意義,往往結合得較好。這乃是更高層麵的一類寫作現象。這些人中,日後會湧現優秀的職業或業餘寫作者。

第五,自娛寫作。

此類寫作,內容及文風,都帶有顯見的嬉戲性、調侃性、黃色的灰色的黑色的幽默性。所謂“瘌痢頭文化”,與此類寫作的興起有關,也是此類寫作樂於匯入的一種“文化場”。一言以蔽之,它帶有很大的搞笑性,但又多少高於一般小品相聲的水平。其中不乏精妙之例,但為數不多。大學校園裏的自娛寫作,除了黃色的,其他各色方興未艾。但不是體現於校報校刊,甚至也不體現於同學們自己辦的純“民間”校園報刊上,而更體現在網上。至於你們化了個名“發表”在網上的自娛寫作,是否也不乏淺黃橘黃米黃,我未作了解,不得而知。

坦率地講,我對自娛寫作之說法,起初是莫名其妙的。什麽叫自娛寫作呢?不得其解。終於明白了以後,我從說法上是不承認的。現在也不承認。不是指我根本否定這類寫作,而是認為“自娛寫作”的說法其實極不恰當。前邊我已談到,有意思本身即成一種寫作的意義,隻要那點兒意思不低級。自娛寫作往往在有意思方麵優勝於別類寫作,我幹嗎非要反對呢?我不明白的是——倘問一個人在幹什麽,他說在自悅,這我們不會覺得愕然的。悅就是愉悅啊。一個人在聚精會神地下一盤棋,那也會是他愉悅的時光。但娛是娛樂、歡娛。一個人的寫作內容無論多麽有意思,多麽富有嬉戲性、搞笑性,那也絕不可能僅僅是為了自娛。絕不可能自己寫完了,笑夠了,於是一件事作罷,拉倒。說是自娛,目的其實在於娛人。沒見過一個人說單口相聲給自己聽,自己搞笑給自己看的。周星馳主演的《大話西遊》,乃是搞笑給大眾看的。一人樂樂,豈如與人同樂?所以細分析起來,其實隻有娛樂性寫作一說。在寫的人,主要之目的是為了“娛”他人,更多的人。他人不“娛”,則己不能“娛”也。更多的人“娛”了,自己才“娛”。

這種寫作不同於以上幾種寫作。企圖聽到叫好反應的心思往往是相當強烈的。正如在生活中,開別人的玩笑是為了自己和眾人開心。開自己的玩笑也是為了同一目的。生活中有什麽現象,文學中便有什麽現象。文學中有什麽現象,就證明人性對寫作這一件事有什麽需求。這種寫作又可能是一個嘻嘻哈哈的陷阱。在低標準上也許流於庸俗,甚至可能流於痞邪。正如生活中有人專以羞辱耍弄他人為樂,為能事。自得其樂,不以為恥。民間叫“耍狗蹦子”。這類寫作在低標準上既如此容易,且往往不無閑男散女的叫好、喝彩和廉價的笑聲,所以常誘專善此道的人著迷於此。寫的和看的,都到了這份兒上,便是一種文化的吸毒現象了。起碼是一種嗜痂現象。

大學學子,尤其是中文學子,始於娛樂寫作,無妨。但又何妨超越一下娛樂寫作呢?因為是大學生啊!因為是學中文的啊!

以哪一類寫作超越之呢?

我主張諸位也要嚐試自修寫作、人文寫作。自修寫作,無非啟智、言誌、省悟人生、感受人性細膩之處兼及解惑於人。人人都希望自強,但不知自修又何談自強?自修寫作,提升我們的認知方法、思想方法、感情方式,能使我們做人處世有原則。而人文寫作,弘揚人性、人道和社會良知,乃是人類寫作曆史延續至今的主要理由之一。

我主張,同學們尤其是那些也想要寫作,但入大學以前,除了作文幾乎沒進行過別類寫作的同學,首先從感情寫作並接近文學意義上的寫作入手。當寫作這一件事與我們心靈的感情閘門相關了,技巧是處於第二位的。

在文學欣賞教學中,也許會將一篇情真意切的作品解構了,橫講豎講。仿佛那樣一篇作品,是按照最經典的文學原理,以最高超的技法將內容組合起來的,於是才達到了完美似的。其實,我的體會不是那樣的。那時的寫作者頭腦之中,是連讀者也不考慮的。那時寫作這一件事變得相當純粹,隻是為了記錄一種感情而已。因為純粹,所以寫作變得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樣自然而然。

但必須強調,我這樣說是相對的……因為修辭能力,體會情感深淺的區別,個人稟賦的區別,使這類習寫狀態差距極大。

我之所以有此建議,乃因它根本不理會技法和經驗。所以往往不至於被技法和經驗之類嚇住了蒙住了而不敢寫。為記錄感情寫作,人人當敢為之。既為之,所謂技法和經驗,則必在過程之中自己體會到。有了些最初的體會再聽傳授,比完全沒有自己體會的情況下,希望聽足了再寫,要好得多。

總而言之,寫作這一件事,隻聽是不夠的。大學中文的教學,聽得太多,習寫太少,所以容易眼高手低,流於嘴皮子上的功夫。

總而言之,以上一切寫作,都比隻聽不寫好。學著中文,隻聽不寫,近乎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