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宋詞和元歌是一對前世冤家

風從打開的窗子裏吹進來,拂動白色的紗簾。

如絮,如沙,掀動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遠的流浪,無邊的孤寂。有閃電劃破寂靜,撕裂的雲層中,一張美若天仙的臉。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付君臨天下的派頭,望著我幽幽地問:“為什麽這樣對我?”

我一驚,驀然坐起,屋子裏空空如也,隻有白色的窗紗在飄。是誰躲在紗簾後對我凝睇?

木燈籠已經熄了。餘燼猶溫。

我起身將窗子關好,翻個身再睡。

剛閉上眼,那女子又來了,那張臉,依稀仿佛,像宋詞,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嬈地舞,妖嬈地舞,唇邊噙著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長袖飛揚,身形如鬼魅,驀地一轉身,再回過臉來,已經麵目全非,換作宋詞。

宋詞定定地望著我,眼神憂殷絕望,聲音如泣如訴,仍然執著地問:“為什麽這樣對我?”

我覺得疲憊,可是這次再也醒不來,由得她在我耳邊一遍又一遍地盤問,將我折磨得滿身大汗。

是電話鈴聲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聲音聽起來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悅耳:“唐詩,還在睡吧?可別忘了下午的會。對了,你的車子還在修理,不如我來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於是欣然同意。

拉開窗簾,才發現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瀝瀝的,反而增添幾分春意。街邊的柳樹剛剛發芽,一片朦朧的新綠。但是過不了幾天,葉子就會暗下來,好像少女的青春,轉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實紅顏白發的距離並不遙遠,幻想與現實,也隻在一步之間。我莫名地傷感起來。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斷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與往日不同,濃妝,誇張的塑料耳環,帶披肩的大麻花緊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褲上到處都是口袋和補丁,手裏還拎著把嗒嗒滴水的花綢傘,一頭卷發張牙舞爪,像個小太妹。

看到我驚訝的目光,她笑起來:“這樣不好看嗎?”

“好看。”我由衷地說,“你穿什麽都好看。”

真的,別人穿“三宅一生”是“矯情”,元歌穿則是“性格”;別人穿“乞丐裝”是“發神經”,而元歌穿卻顯得“夠精神”。這叫“天賦”,羨慕不來。

我們先一同到酒店一樓喝早茶。

元歌說:“不知怎的,我一見你便覺得親切,好像認識了幾輩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說裏,男女主人公初次見麵也說過類似的話。”

“我知道,賈寶玉見林黛玉嘛。”元歌嬌笑,“賈寶玉問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沒有,哥哥便惱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詞借玉來看的事兒,沒想到現在還耿耿於懷,不禁笑了。

元歌說:“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麽好,石頭記罷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過的東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丟來**去,像不像隨身附著個小鬼兒?尤其有種玉蟬,聽說是人死後塞在嘴裏封口的,也有人挖出來掛在脖子上說是當護身符,嚇不嚇死人?”

我更加好笑:“簽約前你可不是這麽說的。你說玉是中國七千年文化的沉澱,什麽言念君子,溫其如玉的,說玉是一件斯文佩飾……”

“那是為了投其所好、誘你入彀嘛!我不那樣說,你會相信我的誠意嗎?那時你是客戶,我當然隻有順著你說。但是現在我已經當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說實話啦。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哪,我鄭重宣布,我是不喜歡玉的。”

“你是不喜歡玉呢?還是不喜歡宋詞戴的那塊玉?”我拆穿她,“都說廣告公司的創意部和製作部向來是天敵,但是你們倆好像特別有仇。”

“是她對我有成見,仗著自己出身好,有個當官的老爸,誰都看不起,處處與我為難。”

“其實你也不簡單呀。”我讚她:“北京藏龍臥虎,機會雖多,競爭也最劇烈,能夠脫穎而出又坐穩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麽用?別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認為我憑的是一張臉。”

“你是說宋詞?”

“她明裏暗裏罵我是狐狸精。”

“為什麽會這樣呢?”

“秦歸田那個老色鬼嘍。”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總經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見男的就板一板臉,見女的就嘻皮笑臉,有時候還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說是試驗女業員在麵臨突發狀況時的反映。自從我進了公司,他就一直粘著我,有事沒事兒地說些不鹹不淡的話,弄得滿公司的人都以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辯,隻得虛與委蛇,宋詞就罵我沒骨氣。哼,我要有個好老爸,我也板起臉來扮骨氣,可是誰叫我出身貧門,沒有後台呢!”

“宋詞不怕秦經理?”

“當然了。全公司隻有一個人敢當麵罵秦歸田色狼,那就是宋詞。有一次她為了礦泉水廣告的事和老秦吵起來,居然詛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長統襪和**悶死!”

“嘩!這麽大膽!”

“就算這樣,何董事長都拿她沒辦法。你說,我怎麽敢跟她比骨氣?我隻要見秦老烏龜的時候笑容稍微少一點,都早吃了炒魷魚了。”

說起辦公室風雲,元歌嬌媚的臉上現出幾分滄桑。“說是已經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總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卻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飯。”

我深覺同情,又不知如何勸慰,隻得轉開話題:“我注意到,宋詞的手常常發抖,她是不是有什麽事?”

“她有輕微的帕金森綜合症,情緒緊張或者過於激動的時候就會發作,但是沒什麽大礙。”元歌嘲諷地笑,“標準富家子的富貴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絞痛,多麽完美!”

“可是這種病很罕見呀,聽說隻有老人才會得。”

“宋詞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個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執,自以為是。”元歌攻擊起對手來可謂不遺餘力,“這樣的老姑婆,誰見了誰倒胃。難怪連老公都保不住。”

“宋詞結過婚?”我吃一大驚。

“又離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兒吧,好像她的病就是從那時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

“離婚又不會在臉上畫紅字,當然看不出。”元歌三兩句交待宋詞前塵,“她的前夫是個電器推銷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認識,欣賞她的辦事能力,兩人一見鍾情,交往個把月即宣布結婚,三個月後離婚。閃電速度。所以宋詞表麵上看起來好像沒有太多已婚婦人的痕跡。但是交往一段時間你就會發現,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歡的女人。”

“你是說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頂失敗,就見不得別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詞送我回酒店時,卻又是另一番說辭:“元歌一找到機會就向人抱怨說應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裏,姓秦的一向別人獻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設法自己送上門,打扮得妖妖調調的在七樓經理辦公室前晃來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鉤,所以無論姓秦的怎麽對她都怪不得別人,純屬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點虛榮,愛出風頭,愛拔尖,但是不至於下賤。”我替元歌打抱不平,“應付姓秦的,也許她是沒辦法,不這樣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辦法有很多種,致力於工作是最簡單直截的做法,何必出賣尊嚴?”

“元歌說那隻是應酬,她和秦歸田其實沒什麽的。”

“沒什麽?誰信?辦公室裏有個流行的段子,說如果有人報告有隻蒼蠅飛進辦公室,秦烏龜會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報告說有隻母蒼蠅飛進來了,秦烏龜會叫人把它抓起來放到顯微鏡下觀察**。元歌自己不尊重,秦烏龜會放過她?”

聽她這樣說,我又覺得有道理。嗬,活到二十幾歲,到今天才發現原來我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耳根子又軟,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聰明,僅限於判斷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舊。

宋詞又說:“元歌對物質的渴望近乎於變態,從早到晚,腦子裏唯一的事情就是穿新的衣裳認識新的男人,然後讓新認識的男人給她更多的錢買更多新衣裳——這樣的女子怎麽說也無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贈失學兒童。”

不能說她說得不對,可是我仍然認為同為女性,原不必那樣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無憂,也許對金錢的需求便不至那麽逼切。”

“也許。但人不能選擇出身,可是可以選擇怎樣做人。沒有錢一樣能做到自愛自重,何況她並不是真的窮到為了麵包或者尊嚴而取舍兩難的地步。”

至此我發現宋詞對元歌的敵意並不是元歌所以為的那樣,因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裏瞧不起她,輕視她,恨不得除之而後快。不知為什麽,她這份刻骨的輕蔑讓我覺得心寒,忍不住想說服她,希望她能對元歌好一點。我本能地預感到,她這樣恨元歌,總有一天會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對她們不利。那種預感其實是自昨天見到她們第一眼起就開始了的,但是在這一刻愈發清晰起來,我終於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懼著的是什麽:仇恨。

會議一連進行了三天,內容是有關玉飾秀場模特兒們的服裝定位。

宋詞和元歌一徑地針鋒相對,劍拔弩張,見到我,爭著投訴對方意見荒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總的說起來,我是有些偏幫元歌的,時時勸慰宋詞:“她這樣設計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

“我配合她?哼,人頭豬腦,計劃書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麽當上這個創意部經理的!古裝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開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搬演下來,直到今時今日,照這樣執行,經費不知要超出預算多少!一點製作常識都沒有。”宋詞將一摞圖文並茂的計劃書摔在桌子上,滿臉的不合作。

但是元歌另有解釋:“你懂什麽?玉文化源遠流長,當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現出來才夠氣派。製作部的任務就是在配合創意部計劃的前提下盡量少花錢多做事,一味貪圖簡單,把工作往省裏做,那還要製作部幹什麽?找幾個民工來不是一樣?”

我被她們吵得頭昏,不禁納悶:“你們兩個這樣一直吵一直吵,別的客戶是怎麽受得了你們的?”

“看客戶是男是女嘍。男的多半讚成元歌,女的就會偏向我。”宋詞笑,“客戶是上帝。”

“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應該同你步調一致才對?”

“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戶,是朋友。”

“元歌也這樣說。”

“她?哼!”提到元歌,宋詞永遠是這副不屑的表情。

我心平氣和地提醒:“宋詞,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說話?”

“就是,同那個賤人計較,把我的風度都帶壞了。”宋詞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日間的生活帶到夜裏去,我晚晚做夢見到兩人爭吵。

“是你居心不良。”

“是你欺淩弱小。”

“不要以為他幫你,你就可以騎過我的頭去。”

“他幫我是他的事,騎過你的頭是我的事,你阻止得了嗎?”

“不要吵不要吵,不要吵可不可以?”我走上前求二人。

兩人齊齊回過頭瞪住我:“你是誰?”

夢在這時候醒來,睡了比不睡還累。

哼,我是誰?我自己也想知道我是誰?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又得不到休息,我忍不住告饒起來:“你們兩個可不可以不要再吵?”

兩人回頭齊齊瞪住我,麵目表情同夢中一模一樣:“那你說。”

“我說?”我號叫起來:“又要我來拿主意?!”

“當然啦,你是客戶嘛!”

“你們要真當我是客戶,怎麽忍心這樣折磨我?”我悻悻,硬著頭皮來做女包公論斷是非:“完整地表演玉飾的發展史呢,也實在太破費一些;隻選一個朝代做代表呢,又太簡單。或者可以這樣,大致分幾個段落,以背景圖案出現,至於台上的模特兒服飾呢,就隻選一個朝代做代表。不然,我們也沒那樣全麵的玉飾來表現朝代。”

“也是個辦法。”元歌沉吟,“反正有那麽些獸皮舞男在走台,可以考慮讓他們來表現三代以前的玉文化。”

宋詞大怒:“什麽舞男舞女的?你嘴裏放幹淨些!武士劍的項目是大家開會通過的,你何必夾槍帶棒?”

“我又沒說不讓舞劍。”元歌到底心虛,趕緊轉移注意力,“至於其他朝代嗎,就靠換背景來表現。隻是,我們選擇哪一個朝代做代表呢?”

“漢代。”宋詞硬綁綁地提議,“漢白玉最有名。”

“漢代不好,漢代沒文化。”元歌立刻反對——這早在我意料之內,凡是宋詞提出的,她一定會有不同意見——“我說是唐朝,唐朝服飾最美麗。”

“我說漢代好。”

“還是唐代好。”

“唐詩,你說漢代還是唐代?”她們兩個又齊齊轉向我。

我隻覺頭大如鬥,唐代還是漢代,漢代還是唐代,唉,說哪個也要惹怒一方呀。

急中生智,我忽然想到一法:“我說不如就是清代吧。”

“清代?”兩人一齊瞪圓眼睛。

“是呀,清代是玩玉的極盛時期,從皇宮到民間無人不愛玉,無人不藏玉,玉的雕琢功夫也達到最高境界,琢玉仿玉蔚然成風,乾隆帝愛玉成命,光題詠玉的詩就有八百多首,還不該選清代玉飾做宣傳代表嗎?”我振振有詞。

“也有道理。”兩人都服帖下來。

但是稍頃元歌又問:“可是隻選清代玉飾會不會太單調了?”

“不會單調。”答話的是宋詞,最終通過她隻選一個朝代服飾做代表的提議令她十分高興,因為可以節省大量經費,工作要好做得多,所以態度也緩和許多,“出場人物的身份不同嘛,可以有民間的荊釵布裙,酒樓的金釧銀鈿,宮廷的鳳冠霞帔,通通上陣,來個全景圖,完整表現清朝人的服飾特色,就不會單調了。”

“而且入關以前和入關以後的服飾也有所不同。”我補充。

元歌驚訝:“清代服飾還分為入關前和入關後嗎?”

“那當然。”我很高興她們可以暫時忘記吵架,於是細細解釋清史,“順治元年,也就是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禎帝急詔駐守遼寧的吳三桂赴京勤王,但是吳三桂帶著十幾萬精兵剛剛趕到山海關,李闖已經攻陷京城,崇禎也自縊煤山。彼時,滿清軍隊正虎視眈眈,對中原大好河山垂涎不已,多爾袞三次派人秘密賄賂吳三桂,希望聯手拿下京城,坐地分肥。吳三桂本來持觀望態度,左瞻右顧,還寫了一封信給李自成,說隻要將他的愛妾陳圓圓和明帝的太子送來山海關,他就願意歸降大順朝。可是這時候卻傳來陳圓圓先歸劉宗敏、後歸李自成的消息,吳三桂大怒,立即命令全軍戰士穿上孝服為崇禎發喪,並開放城關,引狼入室,終使江山旁落,改天換日。”

“我知道我知道。”元歌插嘴,“就是那著名的‘慟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嘛。據說為了吳梅村的這首《圓圓曲》,吳三桂還頭疼了很久呢,嚐試重金賄賂吳書生,要他毀掉原稿,可是被拒絕了。你說這吳梅村是不是書呆子?對了,吳三桂姓吳,吳梅村也姓吳,他們是不是親戚啊?要不,為什麽吳梅村對吳三桂的事兒那麽清楚?吳三桂那麽大官兒,又拿個書生沒辦法?”

提到清代的史稿軼聞,宋詞也頗有興致:“我也聽說過李自成搶了陳圓圓後,曾經命令她唱曲兒。陳圓圓唱了昆曲,當時有人傳說陳圓圓‘色甲天下之色,聲甲天下之聲’,形容她的色藝雙絕。可是李自成卻聽不入耳,覺得奇怪,說長得蠻好,怎麽聲音這麽難聽,於是另找了一幫陝西女人來唱秦腔……”

“唱秦腔?”元歌大笑起來,“六宮粉黛要是一起唱起秦腔來,那也倒真夠壯觀,不是‘勢如破竹’,而是‘聲如破竹’了吧?”

宋詞繼續說:“其實細說起來,吳三桂起初赴京勤王,想保大明;後來寄信給李自成,也想過歸順;信中提出索要崇禎太子,也可以看出他心懷舊朝,又希望天下太平。但是兩個要求都落了空,這才終於投清抗順的。雖然說漢奸畢竟是漢奸,沒什麽好翻案的,可是李自成也不是什麽好東西,目光短淺,得意忘形,一心隻顧自己利益,說是發動起義是為了全體農民得解放,其實等他坐了王位後,哪裏還想得到別人。要我說,真正喪國的人應該是他而不是吳三桂。”

“我也一直這麽想。”我趁機說教,“崇禎帝、李自成、吳三桂三派自相殘殺,恰好給了滿清可乘之機,致使國破權喪,生靈塗炭。國人窩裏鬥的例子太多了,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真是相煎何太急?”

宋詞低下頭來,一時無語。

過了一會兒,元歌問:“那麽模特兒是一隊隊出場呢?還是一起出場?”

宋詞答:“當然是一隊隊出場。但是最後可以來一場宮廷大婚,格格宮女通通出席,場麵一定漂亮。”

“對,反正請了那麽多武士,就讓他們穿上禦林軍服飾權充背景。”元歌也興奮起來。

宋詞忽然想起什麽,問我:“你剛才說用背景圖表示朝代佩玉可以省很多玉飾,各朝代的佩玉很不同嗎?”

說到玉,便是我的看家本領了,於是侃侃而談:“不僅是各朝人佩玉不同,同一朝代的不同人佩玉也有規矩,像商周春秋戰國時代,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在《周禮》中,單是玉圭佩器,就分封得很清楚:‘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圭,男執蒲圭。’圭代表特權,有圭者可以封土封疆,分侯分地。”

我隻顧自己說得高興,全沒注意元歌又不得勁兒起來,酸溜溜地說:“原來古人也這樣勢力!”我搖頭,這個元歌,什麽都好,就是過度自卑引發了超強的自尊,敏感得要命。

偏偏宋詞還要慪她,故意仰起頭說:“什麽時代都會有特權階級。人和人本來就不一樣嘛,怎麽可能眾生平等?”

元歌大怒,立即反唇相譏:“有什麽了不起,不過是有個好爸爸,這叫魚肉百姓你懂不懂?”

得,又吵起來了,我做和事佬做得厭透,趕緊抱住頭逃離震中,同時,一個念頭忽然湧進腦海:我知道該用什麽借口去找張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