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另一側的女孩

1

聽說煎生煎包時,老師傅靠聽覺來判斷什麽時候加水。光有油的聲音是嘎嘣嘎嘣的,快燒幹時是嘎嘎嘎,加過水就變成嘩啦啦,然後吱吱吱。有次我和妻子經過一間賣生煎的店子,駐足傾聽了會兒。“我什麽都沒聽出來,”我對妻子說,“鴨子的嘎嘎聲也好,鴿子的咕咕也好,我什麽都沒聽出來。”妻子輕輕握了握我的手,說她聽得很清楚。我用不以為然的神情幼稚地表達我的不服氣。

我很愛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初戀,我的青春。聽起來整個就很俗套。但如果有誰的青春不夠俗套,那就很糟糕。

十年前的初中盛行台灣流行文化。SHE 林俊傑梁靜茹MVP 情人。女生聚在一起唱《分手快樂》,場麵十分溫馨。男生聚在一起聊色情笑話,拆遊戲王卡牌。在一片快樂祥和勤勉溫馨的學習氛圍中,小霸王阿晶不知從哪個偶像劇得來靈感,讓我們約定十年後必須實現彼此的一個願望。願望不光得寫,還得讀出來,反正阿晶說的就是規矩。

有的願望是搜集完全套遊戲王卡牌,有的希望撒尿時射程最遠,但被阿晶用力拍後腦勺給斃了,“媽的,這個要我們怎麽幫你啊?重寫啦?”後來改成要做泡妞高手。而有人的願望,居然是要娶阿晶。

男生們開始噓他和起哄,說他嫌命長。他們扭作一團時,阿晶作為唯一的女生——如果算的話——冷眼旁觀著這群荷爾蒙旺盛的幼稚男孩,伸手把大家的字條扯過來,丟進懷裏的紙盒。

十五歲的我也大聲宣布了我的願望,和那個嫌命長的家夥異曲同工:“我要當程殊的男朋友。”

他們說我瘋了,這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唯有阿晶支持我。

就像全部人都說喜歡阿晶的人瘋了,唯有我理解他一樣。

阿晶十分男孩子氣,終日瘋瘋癲癲,思維也十分古怪,但我認為她挺酷,也挺可愛。我不是對她毫無興趣。

一起值日時,她佯裝巫婆騎在掃把上,落日時分我們在夕陽餘暉中互相追逐時,我也曾突然停步,被她天真燦爛的美所吸引;打籃球時,她挽起散落的頭發的瞬間;早上去幫生病的她拿作業本,開門時對上她睡眼惺忪的臉時。就是那麽一些瞬間。不能說完全沒有動過心。

後來阿晶跟我們坦誠,她暗戀著秦可。可惜秦可是我們當中最早步入直男癌陣營的人,眼裏隻有低眉垂眼嬌滴滴的妹子。我們的阿晶在她們麵前掃帚落地,失去了一切魔法。

2

他們一直認為喜歡程姝隻是我的一廂情願,畢竟無論怎麽想,程殊也不可能和我這種差生扯上任何關係。他們並沒有誤解程殊,也沒有誤解我。可是那又怎樣,他們還是誤解了我們。

故事的開頭就似一張麵目模糊的臉,具體的事由和細節,我並不打算詳細說明,其實我也並不太清楚,我的愛情是怎麽開始的。當我意識到它時,它已經開始了。

怎麽開始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開始了,就像怎麽發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事情發生了。沒有為什麽,沒有應不應該。

比邏輯更理所當然的存在,就是“事情已經發生”。這就是每份莫名其妙的愛的正當性。

十五歲那年,我確實搭上了愛情的早班車。那年我在學校的泳池館認識了一個女孩。剛認識她時,我還不認識她。我的意思是,盡管後來我們一直保持著秘密見麵,我們卻始終沒有跟彼此打過照麵。我們每次的“見麵”,都隔著一堵厚實的、貼了白藍色瓷磚的牆。她在牆那邊的儲藏室內,我在麵對泳池的牆這邊。這堵牆就是我們的默契,我們之間的安全距離。

一開始,我們隔著牆彼此戒備,互相對峙。我先發製人,她按兵不動;來回試探,兵戎交接;不分勝負,言和妥協。這就是大概的過程。結局是,我們終於放棄了試探對方的身份,也終於開始了肆無忌憚地交流。

她信任我,是因為我讓她安心。不是因為我是讓她安心的人,而是任何一個牆對麵的陌生人都讓人放心,因為無從泄露。人們往往願意把心事托付給萍水相逢的過路人,也無法向長期陪伴左右的人**心聲,並認為這樣既保守了秘密,又緩解了內心的腫脹。

而我呢。我那時不過是個膚淺的小屁孩罷了。十五歲那年,恐怖雜誌十分盛行。兩塊五一本的恐怖周刊,眼珠子和腦漿滾滿了每一頁,夜多量大。意外遇見、無法現出原形的牆背後的她,滿足了年少的我膚淺的英雄主義。我覺得自己養了一隻女鬼,並隱隱地為此感到驕傲和自豪,自覺有別於其他同齡的、幼稚吧唧的、沒見過世麵的同齡人,成為了一個有秘密的男人。

我向她托付我的一切,我最深沉、委屈的煩憂。比如說:整天被班主任在課室門口罰站;打架時摔傷了腿;瞞著父母挪用了課本教材費去拆卡包,結果一無所獲。總之,真是十分苦惱。

對於我這些扯雞巴蛋,自己說完也覺得沒勁的小事,她倒認認真真、誠誠懇懇地給予安慰。我背靠著牆聽著,窗外燈光映照下,泳池天花板上浮動的水光,在瞳孔裏粼粼地浮動。

我默默地聽,努力地辨認她的聲音。字與句倒是很清晰,可聲音卻像先套了一層薄膜,又加了一個擴音器,無法辨析,甚至難以記憶。本是細微的,透過牆,應是悶悶的聲音,被泳池的空曠擴散開去,顯得又悶又寬闊。

日子長了,我便有些喜歡上了牆背麵這隻看不見又摸不著的女鬼,除了因為她足夠溫柔,還因為她時不時會有許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有次她問我:“你認為有沒有前世今生?”

那聲音隔著牆傳到這邊來,有一種不真實的氛圍,像被灌入了泳池裏的水般,既遠又近,虛無縹緲。

“有吧。”我回答。

“那麽,你認為人轉世後,樣貌會不會有所改變?”

“ ……我想應該會。”

“那人的思想、大腦、性格、愛好、父母、周圍朋友都會有改變的,是吧?”

“智力,嗯,智力應該不變。”

“智力當然也會變的。你想,如果你變成了一隻青蛙或者水母?”

“好吧。然後呢?”

“然後?然後,你一切基因都發生改變過後,你憑什麽判定那個人就是你?”

“什麽?”

“你憑什麽說下世那個你就是由今世的你轉世而來?”

我愣了愣,然後歪了歪頭,用手比劃了一個圈(雖然她並不能看到):“那如果……嗯,回到開始,人轉世後樣貌是不變的呢?”

“那麽為什麽沒有人從曆史的照片中發現有人長得和自己一模一樣?”

“也對,若轉世投生到不同的家庭後,血緣和基因也不同了,是不太可能樣子不變的啊……”我表示讚同地點了點頭,“唉,可是……討論這個做什麽?”

“看了個電影。她對他說,下輩子我們還要在一起。”

“……”

“可是下輩子的他,恐怕和這輩子的他一點聯係都沒有。

無論哪方麵都毫不相幹。為什麽下輩子要和與麵前的這個人毫不相幹的人在一起呢?盡管是由他投胎而得的。這是不是一種愚愛?而且我覺得這也是種背叛。感覺就像在宣告我下輩子要和另一個人在一起。不是另一個人嗎?絕對是另一個人啊。”

“……”

“所以說,喜歡一個人,並且認定一個人的理由到底是什麽?”程殊拋出了一個終極問題。

“我不知道。”我老實地回答,“可是如果說,我是說如果。

你下輩子變成了一隻青蛙的話,如果我還記得你,我會養你的。如果非要說有什麽理由的話……”因為我喜歡過你吧。

這是沒有理由的事。因為我喜歡過你啊。我心裏這麽回答。

並沒有說出來。

“如果非要說有什麽理由的話?”她逼問。

“我可能就喜歡養青蛙啊。下輩子。”我頭靠著牆,笑了笑。

3

持續了好一段時間的秘密會晤後,終於一天晚上,我按捺不住內心不斷升騰湧溢的好奇心,假裝先離開,然後悄悄藏伺在一旁,看著女鬼從泳池館走出來取出她的單車,然後偷偷尾隨她騎到了一個院子門口。

從那時候起,泳池館的這個女鬼便有了名字:程殊。畢竟據我所知,隻有程殊住在這個院子裏。

我小心翼翼地掩飾內心的雀躍,知道了她的身份,也不去拆穿。我享受這種她不知道我是我,而我知道她是她的狀態。

同時,我開始想方設法地接近她。

這並不容易。

程殊十分高冷, 總是帶著清冷的娟閣氣,和老成寡淡的神情,似乎對整個世界都抱有疏遠的距離,令人難以靠近。我對她燦燦爛爛,她對我冷冷淡淡。如果說阿晶枝繁葉茂熱力騰騰像蒸籠上的包子,那程殊就像珊瑚和白紗一樣溫度匱乏,卻繚繞,像鳥爪輕撓鎖骨,難以捕捉,引發內心漣漪與**。讓人小心翼翼,又蠢蠢欲動。

有時候我會懷疑她早已知道真相,卻對我不聞不問,愛搭不理。這麽想時,我自然會感覺委屈和一點隱隱的憤怒,覺得她在玩弄我,就像嬰兒吮吸自己的手指,帶著無辜純真的神情。但更多的時候,我會因此感到一絲竊喜:她分明對所有人都如此戒備,卻在泳池館那堵牆背後,向我敞開。那麽多的古怪念頭,那麽多的溫情,唯獨專屬於我。

對自我特殊性的感知,逐漸平息了我心中急不可耐想自我宣張的難安焦慮,“你用兩個不同的你麵對我,而我想兩個不同的你都喜歡我。”這種想法一旦產生,她對我始終的冷冷淡淡,卻讓我渾身沸騰。

那段時間,我真切地感受到青春三要素——心動、青澀、幼稚——整齊地拜訪。我開始變得莫名其妙且愚蠢。

一次在走廊上碰見,夕陽將她的睫毛染成金黃,我站在走廊的盡頭,看著她神色冷淡地向我走來。一步,兩步,就這樣迎著我走過來。

像在黃昏時分窺見冰河湖的秘密。你看見碩大而通體晶瑩的冰塊裏,噴薄出令人暈厥的橙黃色光芒,像往冰塊裏打入了一整顆破碎通透的蛋黃。那一瞬間就是美的奧秘。作為一塊冰塊,攜裹著一身的陽光,她從走廊盡頭向我漂浮過來。

有那麽一秒鍾,距離是十厘米,心跳加快了一萬倍。

她明明隻是課間想要下樓去上個廁所,她的**裏明明充滿尿意,但她向我走過來的姿勢怎麽能如此充滿詩意呢?想到這,她在我麵前一公分時,我衝她傻笑了起來。

我朦朦朧朧地感到重力在發生微妙的變化,她成了我的地心引力,總是吸引著我的眼神與心情。但她太過虛無縹緲,以至於我總是努力想要具體再具體心中的抽象。她穿著什麽衣服,戴什麽式樣的發卡,在食堂裏點了什麽菜,我全都一一觀察在眼裏。隻有《走近科學》 才能解釋那時的我為什麽那麽娘氣。

我才發現,之前我對她傾訴過的所有煩惱都像是小孩子玩過家家,幼稚而可笑。沒有比我現在的處境更令我苦惱的了。

我表麵上想要裝男子漢,維護好內心的秘密,故而一直默不作聲、緘口不語,並且一直說服自己:“跟牛扒一樣,感情最美妙的時刻不正是夾生時嗎?”我怕自己破壞了這份夾生的美妙,但又無法將這份美妙憑一己之力承受下來。它就在我胸口,我在喉嚨裏,在我眼神裏,時時刻刻衝撞著我,讓我把它釋放出來。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我們之間的關係斷加溫,放到熱火裏去烤,去燒,讓它發出焦黃後的滋滋聲。我希望我們的關係油膩膩,無限膠著,而並非不冷不淡,寡鹽少糖。可最終隻有我自己燥熱難安。

我們就像一本書中相連的兩頁紙,而豎在我們中間的高牆就似書脊,它不會阻礙兩張紙相連,反而,它連接著我們。隻是隔著一堵牆,我們更加親近,沒有了那一堵牆,我們卻如此疏離——她本身就成了一堵牆,高不可攀。但因為那份親近,我懷揣著假裝不知道的知道,以及假裝不心動的心動,持續地向她靠近。如果不是如此,她是絕不可能對我產生印象,繼而把我放在眼裏的。

一到中午,我便坐在操場的台階上陪她吃飯盒,並不厭其煩地問她“吃什麽,好吃嗎?” 我愛意萌動,喋喋不休。她從來都沒有理會過我,而我卻始終欣喜難耐,因為她第二天總是會繼續出現在那個台階。沒有比這更好的訊息了:她可以選擇去其他地方吃午飯來避開我,然而她並沒有這麽做。

我記得那是2005 年的3 月7 號。那天中午我一如往常,坐到她身旁笑著跟她打招呼,然後慣性詢問:“我今天吃鹵肉飯,你呢?”

她慣性沒有回應。

我往她飯盒裏瞅了一眼,“哦,冬菇雞啊。好巧啊。都是肉呢。”

沒有回應。

她就像晨間的凝霜,從肌膚表層直滲透心裏頭,而想要取得她的歡心,就似鑽木取火。

“你要不要來一點我的?我還沒動過。”我把我的飯盒往她那邊挪了挪。

“不要。”很輕的一聲拒絕。

聞聲,如蒙神啟,我整個人不可置信地呆愣在原地,瞪大眼睛看著她。

你從來不會知道,一個拒絕的詞匯裏,含有多麽重大的接納訊息。我從一個否定詞中,聽到肯定的意義。她若無其事地咀嚼著雞肉中的細骨。而我分明看到,她嘴唇上漾出淡淡的笑意,若有似無,像霧燈中靜靜升起的一小縷輕煙,讓人心裏一陣發癢。

4

有次跟人搶球場,膝蓋受傷,牆背麵的程殊知道後,從儲物間的門縫隙中遞出一片止血貼給我。我神經兮兮地把那張止血貼當作護身符,在頂端打了個小孔,穿上一條由黑色塑膠珠子串起的項鏈,掛在脖子上,然後故意在她麵前晃來晃去。

我要讓她看見。我要讓她反過來在意我,關注我,把我放在心上。我要讓她像我一樣,認為自己掌握了對方所不知道的秘密。我要讓她像我一樣不知如何是好。

我爭取和她一起值日的機會,在大掃除擦玻璃窗的時候,我在教室裏麵與站在走廊上的她麵對麵,朝著玻璃哈氣,寫下“今天中午吃什麽?”

她麵無表情地在另一個地方哈氣,然後回寫一句“不告訴你”。

我衝她露出樂得屁顛的笑容。

在愛裏,我們是如此渴求著對方的回應,都不願去辨明那個回應的性質。

我把上身貼在窗上對著她,故意把臉擠在玻璃上,作出扭曲的神情來逗她笑。從眯著的眼縫裏往外看,我看見她的目光慢慢停留在我胸前懸掛的止血貼上。

我靜靜地貼在玻璃上窺視著她的眼神,而鼻腔呼出的暖氣漸漸在玻璃窗上暈染出一片白霧,朦朧了我的眼。

“她知道我了。”我邊想,胸膛邊如霧氣一般,擴張起伏。

然而正當我已經確信她知曉了我的身份時,牆背後的程殊卻突然向我提出要終止見麵。

那次我們有著一場回想起來頗為奇怪的對話。

我剛一靠牆壁坐下,牆背後便傳來一聲歎息,“你是你嗎?” 她問。我覺得很搞笑。我不是我,我還能是誰?我也效仿她,笑著惡作劇似的問回去:“你是你嗎?”

半天沒有回音。估計她也覺得這個問題既無聊又愚蠢。

我把頭靠在牆上,閉上眼睛,感覺舒服,也不急於開啟下一個話題。然後久久地,對方的聲音從牆的背後傳了過來:“我不是。”

真是小女生的幼稚。因為是我喜歡的女生,所以這幼稚也就成了可愛。

我問她報了哪所高中,並且向她說明我的航天夢想。她一如既往地鼓勵我。我一時感動,忍不住想回頭看她一眼,卻隻能看到一堵牆。我轉過身,歎了口氣,“阿晶的話就會嘲笑我。”

我很自然地談起共同認識的朋友,以此拉近我們之間的距離:“她一定會嘲笑我的夢想很白癡,畢竟我排名全班倒數,基本上是個沒指望的家夥。可是你不同,你就會溫柔地鼓勵我。”

牆的背後聽不見一點回應。我心想不妙,心知女生都十分敏感,聊天中涉及另一個女生,總是讓人心生不快。但同時心裏也有些竊喜,認為程殊的沉默或許是一種吃醋的表達方式。

過了好一會兒,對方才發出一聲歎息:“我以後可能不能來了。”

我驚訝又徒勞地轉過身去,呆愣愣地盯著麵前厚實的牆壁。

“我想好好準備中考。”

我啞然,負氣地轉過身,用背部狠狠地撞了下牆,垂下頭。

雖然明知平日裏還是可以繼續見到對方,可感覺還是有哪裏不太一樣。

那次分別時,我向她表達了想要和她握一握手的願望。她同意了。

門縫漸漸開啟,我側過臉去,看見她的手指慢慢地,一節一節地從中露出來,微微彎曲的、纖弱的樣子。

我伏身過去,猶豫了下該伸出哪隻手掌,後來用右手握住了她的指尖。停了一會兒,她的後掌圈覆上來,大拇指抵住我食指的骨關節,微微用力握了握,然後迅速抽回。我看著門又合了上去,內心一陣難言的惆悵。

從那時起,我和程殊再也沒有任何交流。所有人都進入了最後的備戰狀態。

二模考過後,程殊從前排下來收試卷,我故意把試卷塞在衣服肚子上左右互通的兜袋裏,對她說“你來拿”。程殊保持著一貫淡漠地神情,把手伸了進去。我迅速地從另一邊把手也伸了進去,在口袋中間指尖相觸,趁她驚訝還來不及作出任何反應的瞬間,輕輕地握了握她的指尖。

和那晚並沒有什麽不同,一樣的觸感,一樣的讓人心跳加速。

這是我們的第二次握手,而她並沒有反抗。

5

我們重新聚在一起時,已經是十年後。十年後的我二十五歲。二十五歲是個裝模作樣的年齡,什麽都要插上一腳。既覺得自己仍舊青春得冒泡兒,又覺得自己已經有了點社會經驗,多了些眼界和老成。長輩依舊是那群墨守成規因循守舊,阻礙年輕人自由發展的長輩,往下走的都是“現在那些亂七八糟的小屁孩”。總之,還處於覺得這個世界還是我們的、這依舊是我們的時代的年齡。稍微幼稚點也無傷大雅,板起臉嚴肅認真些也有了點底氣的階段。很多小時候的夢想都已經過期褪色,意料之中的事。唯獨我的還沒有。

十年來,我的手機開屏解鎖密碼依舊是程殊的生日,880726. 這個最熟悉的陌生人就像一層翳般,不間斷地、日複一日地蒙在我心上。然而這段故事我始終沒有向任何一個人說明。少年的我用保守這個秘密來顯示自己擁有成年人的老成,而成年後的我又用保守這個秘密來顯示自己殘留少年時的純真。

完成我的夢想成了大家的夢想。大家開始幫我搜集程殊的各種訊息,後來我們得知了她現在所居住的街道。

那條街上住著25 戶人家,我手寫了25 封信,留下了我的聯係方式,然後挨家挨戶地投遞。

那時候我覺得,即使沒有任何回音,也總算是給了十年前的自己一個交代。

到了晚上,我們聚在某個同學家樓上的天台掛上好幾串小彩燈,開啤酒喝。那是夏天的一個周六晚上,晚風涼爽,街燈人群熙攘,我們翹著腿往對方嘴裏拋薯片,等待一個不知會不會發生的結局。

當看到十年後的阿晶紮著一頭烏黑的頭發,露出消瘦細長蒼白的脖頸,微彎著腰,左手捏著香煙右手插進褲兜,獨自坐在天台的一旁時,我想起當年的她也擁有著自己的心事,不禁挪動腳步上前,坐在她身旁。

“秦可當年說,要看看哪個王八蛋今天會忘了來,結果他這小子就是唯一的王八蛋啊。”她看見我過來,笑著說。

“看來還是念念不忘啊。”我調侃她,“現在變得有女人味多啦。秦可看到了一定會後悔的。”

“後悔什麽,沒喜歡上我?”阿晶哈哈大笑。

我聳聳肩,不置可否。阿晶翹著腳,平底鞋耷拉在她腳背上懸空欲墜,她把手肘支在膝蓋,眯著眼深深吸了一口煙,然後吐出,“我和秦可談過戀愛。”

我歪了歪腦袋,露出驚訝的笑容看向她。

“真的。”她說,“沒有人知道。我們初中時談過戀愛。隱秘的。如果那也算一場戀愛的話。”

“曖昧還是戀愛?”我問。

“不知道。但是初中的時候,牽過手的就叫戀愛了。”阿晶側過頭來,眼神中噙著笑意,看向我,“而且我們總在特殊的場合約會。”

灰色的煙霧模糊了我的臉,還有她語調中影影綽綽的溫柔。我隱隱察覺到她的話裏有著什麽隱約的輪廓和重量,我一時辨認不出。但某一種讓人坐立不安的預感朝我伸出了雙臂,我感覺到了那份難以擺脫的擒力。

我盯著阿晶那無限深邃的黑漆漆的瞳仁,不知道是想找到一個看向她內心的入口,還是想找到一個能擺脫內心突然一片煩亂的出口。牆角的樹枝滴瀝著靜謐,而某種真相徐徐下降。

阿晶笑著問我:“來一根? ”

我點點頭,她從上衣的口袋裏掏出一根煙遞給我,幫我點上。我右手接過,左手蓋上去掩風時,聽見阿晶喃喃自語:“是哪一隻手呢,我記不清了。”我剛一抬頭,還沒看準她的臉,就被迫再次垂下眼,看著阿晶的手突然伸上前,握住了我的左手。

我們定格在原地。周圍的一切如急速撤退的潮水般遠遠遁去,留在這裏的唯有我們兩人,其他的一切無非幻覺而已。

“就像這樣。”阿晶凝視著我,“當年我和他這樣握著手。”

阿晶的手柔軟,熟悉,而遙遠。我的心顫了一下,無意識地反過來輕輕用力,回握了一下這隻手。有種悲涼和柔情。

阿晶似乎有意地忽視了這股似乎不足為提,卻意味深長的力量,若無其事地抽出手來。

“回信了?”猛然,背後傳來其他夥伴欣喜若狂地吼聲。

我和阿晶同時回頭看向他們。

我的手機在今晚成為了共有財產,承載著所有人的同一個夢想,他們握著我的手機站在不遠處朝我和阿晶大力地晃動,“挖槽?回信了!程殊回信了!她說她等你,讓你現在過去!”

手機屏幕的熒光,隨著手臂的動作,在我眼前來回晃動。

我如臨夢境。

我還來不及作出任何反應,突然身體一抖,是阿晶大力地拍打我的肩膀,“你行啊你小子?還不快去?”我驀然回過頭,看著阿晶,她臉上的笑容坦率得無懈可擊,像是內心從來沒有孕育過任何謎的人。

6

他起身準備離開,去收獲十年以來夢寐以求的愛情。剛邁開幾步腳步,阿晶喊了一聲。他回頭,兩兩相視,四目相對,瞳孔與瞳孔在盛夏裏濃鬱得似深秋傍晚般,沉默靜謐地相接。

他手中的煙還未掐滅,她伸出手,朝他展開手掌,其中掌紋伏線讓他感到眼中一片蔚藍,就像十年前遊泳館裏水池中盈盈波動的水紋。

她說:“留下那個吧。”

他不帶抵抗地伸出手,把指間的煙架在她掌沿。她拿起,嘴角上揚,“那麽去吧,加油。”

他點點頭,轉身的瞬間,她把那根香煙湊近唇邊,親親吻了一下。她盯著他的背影,在夜裏,她的眼神隱隱約約,深淺難辨。

不知道是誰,心裏像咬了口檸檬。

他拿了手機下了樓,柔軟的夏日夜幕中,雨開始無聲無息地下著。他呆愣著站在一片立透涼的岑靜中,空氣中飄忽著被水稀釋過的幽幽暗色。唯一的亮色就是手中長亮著的手機屏幕。他反複看那條短信的字句以確認內容,內心怦怦直響。

“我等你”三個字在瞳孔中無限放大。

他感覺什麽東西要跳出胸口,他回信:“待會兒吃什麽?”

還沒等到回音,他便已衝入一片雨霧中去了。

7

關於愛情的命題,對於15 歲的年齡,怎麽解都不奇怪。可是對於25 歲,懸而未決的青澀時光早已不再銜枝,剩下的,想要抓住的,都是那些確切於心的事實。

那個事實就是,從15 歲開始,我的愛情就早已經以一個人命了名。我對那個人給予了所有思念可以給予的付出,也對那個人傾注了所有愛能夠托付的特殊。那是我持續了十年的一場熱病。我的每一場想念都有著肉身承載,我的每一聲思念的呼喚都有著具體的名字。

我不知道阿晶為什麽會出現在程殊住的大院裏,也不知道阿晶什麽時候知道那不是秦可,而是我。我甚至無法捕捉程殊對我動心的蛛絲馬跡,更不知道兩個隔著牆壁的靈魂當中,是否隱隱約約又真真切切地產生過名為愛情的東西,我們的內心是否有著同質的閃爍。我談的終究是一場戀愛,還是同時擁有了兩場愛情? 這些難解的謎題,就像一片黝黑的硬繭,遲早會從時光中脫落。

我不知道其中有多少的陰差陽錯,但我願意將錯就錯,因為早在很久以前,在我心裏就已經確認了對的人。那個人隻有一個名字。我的愛情也隻有一個名字。

就像將抱錯的孩子撫養成人,再也不願替換和舍棄,比血緣更為重要的是自己付出的心血。每一個選擇都是對另一個選項的辜負,而我能夠忠於的隻是自己那顆始終不變的,想要大步奔跑過去迎接一個人的心情。25 歲的我無法舍棄的或許就是那個,一往無前地靠近程殊的自己吧。後來的我們有可能會忘了愛過的對方的樣子,卻始終會記得,愛過的自己的樣子。

如果讓25 歲的我,再來回答當年阿晶在牆壁的另一側問出的那個,有關於轉世靈魂的問題,或許我會這樣回答:隻要我愛過這個人,她便不會麵目全非,因為早在我愛上她的那一瞬間,她就已經不隻是她而已。她是她自己,加上我的愛。所以哪怕再怎麽灰飛煙滅,重組變形,屬於她的原本的基因和人體組織全部被替換殆盡,我都能認出我的愛存在的痕跡。因此我可以去說,如果有下輩子,我還能認出你。如果有下輩子,我還愛你。正如小王子有他的玫瑰花,而我有我的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