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手可得 毀掉歡愉

01

小時候玩電腦遊戲,玩得最多的類型是角色扮演冒險。那時基本都是單機遊戲,我喜歡過的有美國暴雪的經典之作《暗黑破壞神2》,國產的仙劍奇俠傳係列、軒轅劍係列,日本Falcom 公司旗下的伊蘇係列、英雄傳說係列、雙星物語等等。

因為課業比較重,平時都不碰電腦,要到周末才能玩一兩個小時,加上沒有攻略,常常遇到一個boss(怪物頭領)怎麽打都打不過,或者一處劇情卡了很久都不得要領的狀況,一個遊戲要好幾個月才能通關。

但還是樂此不疲。

遇到打不過的boss,就死了又讀檔,死了又讀檔,重複幾十次,直到打倒它為止。遇到卡住的劇情,就滿地圖亂轉,和每一個NPC(非玩家控製角色)對話,直到觸發推進劇情發展的關鍵事件。

和同桌一起玩同一款遊戲,兩個人一到周末就各自苦苦鑽研訣竅,上學後就在課間交流技巧,這樣能讓進度快那麽一點。

這樣玩遊戲,每一次打到隱藏劇情,都好像發現了新大陸一般興奮;每一次通關,都好像經曆了一段人生,恨不得淚流滿麵。

其實想一想,再早一點的小霸王時代,一款超級瑪麗就能讓人從一個暑假期盼到另一個暑假,一個俄羅斯方塊的掌機就能讓人消磨若幹下午。

現在再也沒有那種感覺了。

經典遊戲手機APP(應用程序)裏都有移植,但我連下都懶得下。隨便一款新遊戲,網上一搜就能搜出若幹篇攻略。

每次打到卡住的地方,不再有跟它死磕到底的興致,總是查查攻略便輕鬆解決掉了難題。再不濟,還可以當人民幣玩家。那些曾經要刷幾個月才能刷出來的裝備,現在可以花錢買咯。

我好像卻不再喜歡玩遊戲了。

02

我會羨慕舊時的情誼。

那時沒有網絡,沒有電話,分隔的人僅僅靠書信或分別前的一句承諾維係。

聽起來很脆弱,卻又很美。

典故尾生抱柱裏,這名被稱作尾生的年輕人與戀人相約在橋下見麵。尾生在橋下久等,突發大雨,河水暴漲,而因為那個約定,尾生未離開橋下半步,抱柱而死。

若是現在,隻用給對方打個電話說“喂,下雨了,橋要塌了,我去街對麵的飯店等你”就可以了。

還怎麽成為被傳頌千年的故事呢?

愛情小說裏,有一個狗血又經典的橋段,常常讓讀者心都揪痛:兩人約好某日某時在某地見麵。一人赴約,苦苦等候,另一人因突發事件不能前往。於是那個等候的人,隻能焦慮地等了一整夜,那個不能赴約的人,隻能急躁地擔心了一整夜。

現在嘛,也不過是一條短信就能解決的問題。

不會再有這樣的橋段出現了。

因為我們那樣容易就能聯係上對方,我們變得連五分鍾都不能等。和朋友約好去玩,隻要到目的地沒看到對方,就要迫不及待地給對方打個電話問:“喂,你到哪兒啦?”

也正因為可以隨時聯係,守時也不見得那麽重要了。

因為改變承諾的代價那樣低廉,我們變得如此善變。明明約好的事,提前兩小時也能打電話通知對方:“喂,不好意思啊,我臨時有事,就不去了。”

網絡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讓聯係變成一件不費吹灰之力的事。不用等十幾天一次往返的書信,不用擔心臨時改變主意對方卻不知道。

好像卻也讓我們丟失了一些耐心和固執,變得麻木了。

03

我上中學時,學校裏最好吃的食物就是炸雞排了。

醃好的雞胸肉裹上澱粉和麵包屑,放在油鍋裏炸到金黃,再刷上辣椒、花椒、孜然粉,一口咬下去,可以滿血複活再做十張卷子。

可它也是最奢侈的食物。

讀書的時候真饞啊,課間餓,放學餓,連上課時也餓。

學校裏的小賣部有不少零嘴,幹脆麵、辣條之類是最好的,便宜又多,夠消磨半節課了。實在餓得不行,食堂的甜玉米、燒賣、蒸餃足以充饑。

大多數時候,我們也是在課間吃這些平民食品。

可一旦吃了小賣部的炸雞排,就忘不掉它的味道。

幹脆麵、辣條、玉米、燒賣、蒸餃都失去了滋味,沒有什麽能跟雞排媲美。可雞排又那麽貴,一個雞排能頂食堂一份正兒八經葷素套餐的錢,還根本吃不飽,隻能解饞。

貫穿我和我的朋友們整個高中生涯的主要矛盾,是想吃雞排和吃不起雞排間的矛盾。

說吃不起也不準確,隻是怎麽說呢,太不值了。那麽多錢,換來的隻是三五分鍾稍縱即逝的快樂。就好比拿一個月工資去吃頂級大餐,也不是吃不起,就是這些錢明明可以幹更多其他的事。

何況頂級大餐吃一次也就算了,雞排是天天都想吃。

我和同桌,也是高中時期的好友漸漸形成了一種雞排價值觀。

每天,隻要花錢,我們就會折算成雞排。

“今天買了支超貴的水筆,夠吃三個雞排了!”

“你買那本參考書了麽?貴死了,要五個雞排啊!”

“學校憑什麽讓我們都買校服啊,這校服這麽醜,還不如買二十個雞排!”

那時的零花錢,除了必須的吃飯、買雜誌、買文具,大概夠讓我每天吃一個雞排的。而如果我選擇了每天吃一個雞排,就勢必要拋棄一些其他東西,像好看的飾品,不想騎車或趕公交時打車上下學的車費。

這些都是奢侈的,我需要在雞排和它們之間做出取舍。

我們不能每件奢侈的事都幹。要是想買的飾品就能買,想打車上下學就打車上下學,想吃雞排就吃雞排,那就不是普通孩子的青春了。

我和好友,每天都在今天到底要不要吃雞排的掙紮中度過。

吃雞排對我們而言,真是太**了,可吃完後什麽也不會留下。

倘若我們能存下每天吃雞排的錢,一兩個月後或許就能買更心儀的大物件,比如那個Mickey 的書包,比如喜歡的全套漫畫。

偶爾我發表了小文章,能拿到百十塊稿費。這時我就會非常豪氣地對好友說:“走,請你吃雞排,兩個!”

最墮落的享受就是,一口氣吃兩個雞排。

一次吃一個雞排是遠遠不夠的,剛把饞蟲勾出來,就吃沒了,隻能小心翼翼地一點一點吃。而一口氣吃兩個,實在非常令人安心。當吃第一個時,因為知道還有第二個在等著自己,就能毫無顧忌地大快朵頤。

當時的夢想是等有錢了,要一次吃五個雞排。

工作後,我再也沒有吃到那麽好吃的雞排了。

有一次回老家,我去了學校的小賣部,雞排還在賣。

對於有了固定收入的我而言,就算是買一百個雞排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可我連五個也沒買。我隻買了兩個,並且隻吃完一個。我覺得它又鹹又幹,要不是開在學校可能早倒閉了。

當然也不排除它確實沒有幾年前好吃的可能。

但我想,變得更多的,應該是我吧。

我不再需要Mickey 的書包,喜歡的漫畫想買就能買,苦惱僅來源於國內鮮有正版。學生時代覺得奢侈的一切,在現今看來,都是平庸甚至廉價的。

而我始終也沒找到能夠像雞排那樣幫我衡量一件事物價值的替代品。

一件大衣相當於幾百個雞排,一套化妝品相當於上千個雞排,一台車相當於幾萬個雞排——這樣的衡量,一點意義都沒有,也並不能讓我感受到那種因為買了它們就好像少吃了好幾個雞排的捶胸頓足。

那種非常非常想要某樣其實並不昂貴的東西的欲望,已經沒有了啊。這樣簡簡單單,稍微跳起來一點就能夠到的快樂也沒有了。

04

可是,就算沒有了非常想要某樣普通事物的欲望,我也並沒有比連雞排都不能放肆吃的學生時代更快樂。

隻要努力工作掙錢,成人後應該都能眼都不眨地買下學生時代奢望的一切。畢竟學生時代的欲望那麽便宜,無非是幾個雞排,幾枚blingbling 鑲了水鑽的發卡,艾格的連衣裙,小熊維尼的襯衫,喜歡的明星的專輯寫真,偶像的演唱會門票……可它們在時光中漸次失去吸引力,即使買下,也無法帶來像以往那麽多的快樂。那種垂涎已久、省吃儉用、終於擁有的快樂,像是老舊房屋裏蒙塵的燈光,正越來越黯淡。

這也算是青春遺憾的一種。

當我們能一口氣吃五個雞排時,我們沒那麽多錢。

當我們有了錢買一百個雞排時,我們連一個雞排也不想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