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事實就是如此令人傷感

失而複得 並不存在

01

我是個對心愛之物極其執著的人。

小學大概五六年級的時候,母親送了我一支鋼筆作為生日禮物。那時大家都用六七塊一支的英雄基本款,而這支鋼筆曾擺在百貨商店的玻璃櫥窗裏,賣好幾十塊。好陣子前路過時我就一眼看中了它,在母親答應生日給我買後,我心心念念地等了幾個月。

長久的期盼後,終於將它握在手裏的那一刻,心滿意足的幸福感無以複加。

這就是所謂的“錢買不到的幸福”吧。因為有等待,不能輕易擁有,所以擁有時才覺得幸福。如果隨隨便便就能買好幾十支,擁有這支筆就不會產生這樣的幸福感了。

香檳色的金屬質感筆身,銀色的極細筆尖,書寫既娟秀又流暢,從不堵塞也不會漏墨。在擁有了它以後,我連寫作業都更有幹勁了。

可不管怎麽小心翼翼地愛護,所有鋼筆都逃不出滾落桌麵摔斷筆尖的宿命。

這支也是如此。

它啪嗒掉在地上,發出喀的一聲。這一聲幾乎就是心碎的聲音。我撿起來發現筆尖不出所料地斷了。

那種鬱悶感非常沉抑,像一擊鈍擊拍在心上,倒又不至於要難過得哭泣。隻是很遺憾,百般地希望著要是它不曾滾落桌麵就好了,繼而懊惱、悔恨。

出於一種希望這心碎的瞬間就像沒發生過的固執,我並沒有告訴母親讓她再給我買一支。不是怕她拒絕,我隻想讓一切不動聲色地恢複原樣。

於是我花自己存下的零用錢去百貨商店買了一模一樣的一支。

幾十塊是什麽概念呢,那時候,油條三毛錢一根,豆漿五毛錢一碗,炒飯兩塊錢一份。

這些錢我可以買無數不幹膠、明星卡片、果丹皮、幹脆麵,也可以買七八支英雄基本款,從此成為一個有滿滿一文具盒鋼筆的土豪。

可我毫不猶豫地花光所有積蓄,去買那支一模一樣的筆。

一支筆並不值得我這樣傾盡所有。

但“失而複得”值得。

如果傾其所有就能失而複得,大概有不少人都是願意的吧。

可是,一切並未如我所願地恢複原狀。出於一些細微的差別,也或許隻是心理上的感受,這支新筆並沒有原來那支好寫。

我拿去百貨商場換,但我試了這款筆所有的存貨,沒有一支能比得上原來那支。

不得不承認的是,就算我有錢買下所有的這款筆,原來那支也不會回來了。

它已經折斷,不能複原,就像一隻碎掉的花瓶,一個被切成片的西紅柿。

這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走向破碎容易,要完好如初卻難如登天。為什麽我們喜歡看倒放的視頻,因為在那些倒放的視頻裏,我們知道不可能再複原的東西,那些湮滅的細塵,破裂的碎片,讓它們再聚攏隻能是夢。

視頻可以倒放,時間卻無法倒流。

02

長大後的我也是如此。

丟了一把心愛的傘,明明有那麽多新款,卻要買和弄丟的那把一模一樣的。壞了的飾物,弄髒的新衣,就算再買相同的,或許也不再是那個人送的,以及錯過了穿它的場合和天氣。

03

我的朋友小夏高中起就和男朋友在一起了。他們考了同一個城市的大學,以為脫離了老師和家長的束縛,將更好地相愛。

可是和大部分初戀的情侶一樣,他們沒能經住新世界的**。

高中的世界那麽小,他們的眼裏隻有彼此,可到了大學,生活那麽精彩,世界那麽大,不同的人那麽多,那個曾經占據全部心靈的人,在心裏的位置極速縮小。他們同時失去了對方。

我問小夏,失去了從高中堅持到大二的戀情,遺憾嗎?

小夏說,當然遺憾了,但也想試試沒有他的新生活。

他們沒有再聯係。

而這段時間裏,小夏總是時不時要搜他的微博,看看他在做什麽。她說,像是懷念他,也像是懷念過去的時光。小夏經常想他,經常翻出那個電話號碼,想試著添加微信,或者發一條消息。但她最終沒有這樣做。

直到大四畢業那年,小夏的高中班級搞了一次同學會,兩個人重新見麵,突然有很多話說。

幾天後小夏告訴我,她和他重新在一起了。這些年遇到了很多人,繞了很多路,最後還是覺得對方最好。

電影或者小說通常到這裏就結束了,而現實生活還要繼續。

在這個故事裏,小夏和他終究沒走到最後。

他們在複合後,漸漸發現對方已不是記憶裏的樣子,分開的那兩年,他們各自改變、各自成長,時間的溝壑撕裂了他們。

這一次在一起的意義,就是他們發現,他們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沒有誰對誰錯,隻是你喜歡過去的我,而我已經是現在的自己。要想失而複得記憶中那個未曾被時間改變的戀人,幾乎毫無可能。

就好像我們人人都想回到過去的時光,但我們還是無法停止地向前走著。

讓一切停在失去的那一刻,相見不如懷念,才是最好的結局。

04

小時候,我買過很多流行歌手的磁帶,孫燕姿,莫文蔚,周傑倫,林俊傑,有滿滿一抽屜。後來搬家,因為連播磁帶的機器都沒有了,而且那些歌反正也能從網上找到,幹脆把它們當廢品賣掉了。再後來,我突然懷念以前用隨身聽聽歌的時光,從淘寶上淘來一台隨身聽和幾盤磁帶。

但是隻聽了一回而已。

它們再一次成為在角落蒙塵、占據有限空間的雞肋,我再一次為要不要清理掉它們傷透腦筋。

05

如果你有一件很心愛的東西,當你失去它,你便不會再找到那個和它一模一樣的了。

如果你懷念一個曾經失去的人,當你再擁有他,你會發現他並不是記憶裏的樣子。

一件物什,一個人,一段時光,很可能僅僅因為那一刻它們恰巧出現在那裏,才占據了我們的回憶,讓我們在失去後總想著追尋。

然而,然而——

世界上並不存在真正的失而複得這件事。

過去的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