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雷鋒”的冤枉官司

我們常說人人都應該學雷鋒做好事,但是有些好心人卻總是愛給自己惹上一身麻煩,從古至今都是如此。這回的古案今說,咱們就從古代的一起“學雷鋒”事件說起。

在《折獄龜鑒》這本書上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西漢時,說有個農民織好了一匹縑(jian,一聲),縑就是一種純手工的細絹布,由於是純手工製作,所以價格相對一般的機加工的絹布要高很多。

這個農民就把這些縑拿到市場上去賣,沒想到,還沒等賣出去,天公不作美,突降大雨,雨如瓢潑一般,這個農民沒地方藏,沒地方躲,就把手中的縑帛展開,一邊走一邊用縑帛擋雨。

可這時,突然從旁邊趕過來一個人,已經被淋了個落湯雞,他就想和這個農民湊乎湊乎,同在縑帛下避避雨。這世上還是好人多,這個農民就當了一回“雷鋒”,展開了一半縑帛分給這個趕路的人。

但是這好人,未必有好報!雨停了,這被雨的人,突然就說這縑帛是他的。這農民哪幹啊?兩個人就廝打起來了。街上剛才下雨,正好沒人,也就沒有了目擊證人。

兩個人爭吵著,好多人圍觀,卻誰也說不好這縑帛到底是誰的?

兩個人一路廝打這就到了官府。時任的太守叫薛宣,細致的盤問了很久,兩邊仍舊堅持,這塊縑帛是自己的。

這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還就是這幾句詞來回的倒騰,這薛宣也頭大了。

薛宣突然一拍桌案,怒道:“哎哎哎,別打了!別打了!這一匹縑帛才值多少錢?這不是給官府找麻煩嗎!你們這叫浪費司法資源。”

薛宣隨後命手下把這匹縑帛劈成了兩塊,一人一半。這個農民以為遇上糊塗官了,特別生氣。

但是這薛宣可不糊塗,他先把兩人轟出了大堂,然後暗中派人跟著這兩個人。那個農民大喊冤枉,沒想到那個找農民避雨的人歡天喜地,感謝太守給他的恩賜。

避雨的人得意忘形了,怎知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薛宣命人趕上去,把兩個人又給捉拿回來啦。再一番嚴詞審問,那個借人家縑帛擋雨,又想私吞縑帛的奸猾之徒終於承認是自己貪心,並受到了法律的製裁。而那個做好事的農民,也終於沉冤得雪。

這件案子,由於數額過小,上升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應該算作民事糾紛。薛宣其實也可以到他們兩個人家裏調查一下,看看誰家有織布的工具,東西應該就是誰家的。但是董宣為了節省司法資源,采用了跟蹤的方式,因為他知道做好事的人吃了虧,再好的人也會抱怨,而得了便宜的人必然會得意忘形,很快就能從他們的言行中得知誰是誰非。

這件事也告訴了我們另外一個真理,做好事未必有好報。

這個農民販賣縑帛,路上遇到大雨,你自己避雨也就夠了,他偏就是個善良、熱心的人,騰出個地方讓那個路人避雨,沒想到自己做好事,反倒把手中的縑帛喪失了一半。幸好遇到青天昭雪,要不這不活脫回家給別扭死。

不過,要是這樣的事要是總發生,以後就沒人再敢做好事了。所以,從古至今,對於這種做好事被冤枉的案例的探討從來也沒有終止過。

2006年轟動一時的彭宇案,極能說明問題。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台等83路車。人來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鑒定後構成8級傷殘,醫藥費花了不少。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夥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

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當天,老太的代理律師表示:對判決事實感到滿意,但40%的賠償比預期要少。而彭宇則表示不服此判決。

但,這事做了好事的彭宇能服氣嗎?

彭宇案的負麵效應,是許多當事者始料不及的。

法院調查的原始證據表明,彭宇案中原、被告發生相撞的事實是成立的,一審據此判決的結果是適當和正確的,二審之前當事人達成庭前和解協議的直接效果也是好的。但案件審理中出現警方丟失詢問筆錄等關鍵證據,一審判決說理、表述不當等問題。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注重司法裁判對社會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導作用,要把正確的價值判斷和社會主流價值觀有機融入司法裁判全過程。

其次,對一些敏感性強、社會影響大、公眾關注度高的案件,應重視輿論引導,積極與媒體溝通,確保報道客觀公正,防止出現背離事實真相的不當炒作,誤導公眾。

彭宇案在審理期間就出現了偏離事實真相的報道和輿情,但辦案單位並沒有足夠重視並對此進行正確引導,對判決之後可能出現的輿情也沒有充分的預計,當此案形成輿論熱點後,又缺乏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使得相關報道逐步偏離事實真相,最終形成判決結果與公眾認知的巨大反差。

“彭宇案”被誤讀和放大的負麵效應,既有辦案部門操作環節的失誤,也反映了公眾對社會道德缺失、誠信危機的擔憂。為此,要在全社會樹立昂揚向上的道德風尚。南京近5年湧現出6600多名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其中,平民英雄周光裕、智勇的姐陳亞林、舍身救人好少年季誠為市民耳熟能詳,尊為楷模。南京通過宣傳先進典型,弘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的道德思想和行為規範,逐步在全社會營造互幫互助、誠信友愛的道德環境。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倡導公民對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些矛盾、糾紛,應本著包容平和、互謙互讓的精神,更多地通過調解、協商的方式解決,這樣做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也更符合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道德。

隻有這樣,我們才能讓英雄們流了血不流淚,才能讓中國出現更多的活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