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個小誤會
“你把弗蘭克·弗勞爾送進濟貧院了嗎?”湯姆·平克頓在父親回來時急切地問。
“沒有。”迪昆說。“他要先到波默瑞家去。”
“我認為你不應該讓他去。”湯姆不滿地說。“我想你應該立即把他送進濟貧院。”
“我覺得為鎮上節約不必要的開支也是我的職責。”迪昆·平克頓回答。
既然父親保證他隻是推遲一下進濟貧院,湯姆也就隻好暫時滿足了。
與此同時,弗蘭克和格雷斯在波默瑞先生家受到了熱情歡迎。山姆和弗蘭克是一對親密的朋友,我們主人翁愛去波默瑞家,覺得這裏很親切。
“弗蘭克,我希望你們——你和格雷斯能一直同我們住在一起。”一天晚上湯姆說。
“我們都希望這樣,”波默瑞先生說,“但是我們總不可能想什麽就有什麽。假如我能給弗蘭克找個值得去做的工作,那倒是可以的。但是他想自己去闖世界。弗蘭克,你有計劃了嗎?”
“波默瑞先生,我正要與你商量這個。”
“弗蘭克,我會盡力給你提出好的建議。我想你不打算留在村子裏吧。”
“嗯,先生。這裏沒有適合我做的事。我必須到能為格雷斯和我自己謀生的地方去。”
“弗蘭克,你眼前的路非常艱難。”波默瑞先生若有所思地說。“你已決定去哪裏了嗎?”
“是的,先生。我已決定去紐約。”
“什麽!去那個城市?”
“是呀,先生。我要找到事做,不管什麽事。”
“但你同時打算怎麽生活呢?”
“我有一點錢。”
“那維持不了多久。”
“我知道,但是我很快就會找到工作,即便在大街上擦皮鞋。”
“弗蘭克,有了這種精神,你就很有可能獲得成功。格雷斯怎麽安排呢?”
“我帶著她一起走。”
“我想出了一個更好的辦法。把她留在這裏,直到你找到工作為止。然後來接她。”
“可如果我把她留下,迪昆·平克頓就要把她送進濟貧院。我不能容忍讓格雷斯到濟貧院去。”
“她不需要去。她可以隨我在這裏住3個月。”
“你讓我給她付生活費嗎?”
“我能承擔她3個月的生活費。”
“你太好了,波默瑞先生,但是我不應該接受。照顧格雷斯是我的責任。”
“弗蘭克,我敬重你有那樣的獨立精神。就照你說辦吧。當你能夠時——注意,一定要等到那時——你就可以替格雷斯每周付我2美元的生活費。”
“那麽,”弗蘭克說,“假如你願意在短期內承擔格雷斯的生活費,我想我最好立刻動身去紐約市。”
“弗蘭克,明天我檢查一下你的衣服,”波默瑞夫人說,“看看是否需要縫補。”
“那麽,我在星期2早上動身——就是後天。”
次日下午大約4點鍾,他走在大街上,經過迪昆·平克頓的門前時看見湯姆正靠在一棵樹上。
“你好,湯姆。”他說,正要過去。
“你到哪裏去?”湯姆突然問。
“波默瑞家。”
“你打算什麽時候住進濟貧院?”
“誰告訴你我要去?”
“我爸爸。”
“那麽你父親弄錯了。”
“你不是個貧兒嗎?”湯姆傲慢地說。“你沒有錢了。”
“我有能掙錢的雙手,我要去試一試。”
“不管怎樣,我勸你把俱樂部棒球隊隊長的職務辭了。”
“為什麽?”
“因為假如你不辭職,你就會被開除的。你想,夥伴們願意讓一個貧兒作他們的隊長?”
“這是你第2次叫我貧兒了。請別再這樣叫。”
“你是貧兒,你知道。”
弗蘭克不是一個愛鬧事的孩子,但是這樣一再侮辱他使他忍無可忍了。他抓住湯姆的衣領,勃然怒吼,把湯姆摔倒在地。湯姆並不勇敢,於是他決定用另外的方式報複。直到第2天上午他才得以把這件事向父親報告,因為迪昆很晚才從鄰村辦完事回家;結果,次日早上9點鍾迪昆就到了波默瑞先生的家。要是能夠找到弗蘭克,他就會立即照湯姆的要求把弗蘭克送到濟貧院去。但是他來得太晚。我們的主人翁已經上路到紐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