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尼爾斯和巨人們
賈特蘭地區不長樹,因為這裏土壤沙化,常刮大風。在這片荒野上,住著一對夫妻。他們倆擁有一座小房子,一群綿羊和兩個兒子。大兒子名叫拉斯馬斯,小兒子名叫尼爾斯。拉斯馬斯像父親一樣,喜歡牧羊,可是尼爾斯卻夢想成為獵人,因此成天悶悶不樂,直到有了槍,有機會射擊了,他才高興起來。其實,他的槍不過是把老式的前裝火石槍,可是尼爾斯卻把它當寶貝,他扛著槍,見什麽射什麽。他這麽苦練射擊,很快就成了一名優秀的射手,連從沒見過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很多人以為,除了射擊,尼爾斯沒別的長處,這個觀點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的。
拉斯馬斯和尼爾斯的父母親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隨著年齡的漸漸衰老,母親產生了一個念頭:她想去羅馬見教皇。盡管家裏人都覺得沒這個必要,可母親最後還是實現了自己的願望:他們變賣了所有的綿羊,鎖上家門,徒步踏上了去羅馬的路。尼爾斯還帶上了自己的槍。
“你帶槍想幹什麽?”拉斯馬斯說,“我們還有很多東西要帶呢。”可是,尼爾斯堅持要帶上自己的槍,因為沒有槍,他就不會快樂。
他們出發的日子是夏天最熱的時候,因為天太熱,他們中午不敢趕路,晚上他們又害怕迷路,害怕遇上強盜,也不敢趕路。一天,他們在日落前趕到一個小客棧,這個客棧在森林邊兒上。
“我們就在這兒過夜吧,”拉斯馬斯說。
“真想得出來啊!”尼爾斯說,他對於這種慢吞吞的旅行漸漸失去了耐心。“我們白天怕熱不走,一到晚上就停下來休息。照這樣下去,我們什麽時候才能到羅馬?”
拉斯馬斯不願意繼續走,可是兩位老人同意尼爾斯的觀點,尼爾斯說,“晚上並不黑暗,月亮一會兒就會出來。我們可以到客棧去問問,看看我們該怎麽走。”
於是他們繼續趕路,來到森林的一個開闊地,路在這兒分成兩條。周圍沒有任何路標指示,客棧裏的人也沒告訴他們該選哪條路。
“現在該怎麽辦?”拉斯馬斯說。“我早就說過我們該待在客棧裏。”
“走到這兒也沒什麽壞處呀,”尼爾斯說。“今天晚上挺暖和的,我們可以在這兒等到明天。派一個人守夜,半夜再換另一個人。”
拉斯馬斯第一個值班,其他人躺下休息。森林裏非常寂靜,拉斯馬斯聽見鹿、狐狸等動物在樹叢裏亂跑,弄得樹葉沙沙作響。月亮升起後,他時不時看得見這些動物跑來跑去。於是,看見一隻牡鹿跑到他的身邊,他拿起尼爾斯的槍,開了火。
尼爾斯被槍聲吵醒了。“怎麽啦?”他問道。
“我射中了一隻牡鹿,”拉斯馬斯不無得意地說。
“這算什麽,”尼爾斯說。“我經常射中鬆鼠,那可比這難多了。”
這時已接近半夜,該拉斯馬斯休息了,尼爾斯開始值班。天越來越冷,為了取暖,尼爾斯不停地走來走去。他發現他們離森林的出口不遠,爬上樹,他可以看見遠處的開闊地。再往遠處,他看見一堆火邊圍著三個巨人,正忙著吃牛肉喝肉湯呢。他們太高大了,用的調羹像大鏟子,吃肉的叉子像鏟幹草的大鐵叉:用這些龐大的餐具,他們從一口碩大的鍋裏舀出一桶桶肉湯,取出一塊塊牛肉。一開始,尼爾斯嚇了一跳,後來他安慰自己說,巨人離得很遠,即使他們來了,他可以輕而易舉地躲進樹叢裏。再看了一會兒,他的恐懼完全沒有了,他滑下樹,拿起槍,想捉弄捉弄他們。
他爬回原來的樹上,瞄好了靶子,等到一個巨人剛要把一大塊兒肉送進嘴裏時。砰!尼爾斯的槍響了,子彈重重地打在叉子把兒上,結果,肉沒有進嘴,反倒叉到了下巴上。
“別玩兒把戲了,”巨人衝著旁邊一個巨人吼道。“你幹嘛撞我叉子,讓我戳自己?”
“我碰都沒碰你的叉子,”另一個巨人說。“別找茬兒跟我吵架。”
“你自己看看,”第一個巨人說。“難道我自己戳自己的下巴取樂?”
兩個巨人都非常生氣,他們恨不得立即打起來,多虧了第三個巨人從中調停,他們才坐下來繼續吃飯。
巨人吵架的時候,尼爾斯又給槍上了子彈。當第二個巨人正要把一塊細肉放進嘴裏時,砰!槍又響了,叉子飛了,肉成了碎末。
這個巨人比第一個更生氣,雙方你來我往,互相對罵,眼看著要打起來了,多虧了第三個巨人製止了他們。
“別犯傻了,”他對他們說;“我們之間互相殘殺有什麽好處呢,現在我們應該團結起來,奪取國王的權力。這任務很艱巨,如果我們不合作,就一點兒希望也沒有。坐下來吧,把飯吃完;這一次,我來坐你們中間,這樣你們就不會怪罪對方了。”
尼爾斯離他們很遠,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可是從他們的手勢,他猜得出發生了什麽事,他覺得太有趣了。
“三是一個幸運數,”尼爾斯心想,“我得再射一次。”
這一次,第三個巨人的叉子被射中,斷成兩半兒。
“如果我也像你們倆那麽笨,”他說,“我也會生氣;可是我偏不,我要看看什麽時候啦,誰在捉弄我們。”
巨人的眼力真好,雖然尼爾斯飛速溜下樹,想要躲進樹叢裏,可是,他剛下樹,巨人已經站在了他的眼前。
“站著別動,”巨人說,“否則我就踩到你的頭上,那你可就一灘泥了。”
尼爾斯隻好投降了,巨人把他帶到同夥們麵前。
“你根本不配得到我們的寬恕,”巨人說,“可是我看你槍法不錯,對我們會有大用處,所以,如果你替我們幹事,我們就饒你一命。離這兒不遠有個城堡,國王的女兒住在裏麵;我們正和國王打仗,想通過劫持公主來奪取國王的權力。可是這座城堡戒備森嚴,根本不可能衝進去。我們用魔法給城堡裏的人都施了催眠術,隻剩一隻小黑狗,隻要它還醒著,我們就沒辦法進去;因為我們一旦爬上牆,狗就會聽到,它一叫,所有的人就會被吵醒。有了你就好辦了,我們可以讓你站在射得到狗的地方,趁它沒叫就射死它。這樣,就沒有人能阻止我們劫持公主啦。如果你按我們說的做,我們不僅會放了你,還會給你豐厚的報酬。”
尼爾斯隻好答應,巨人們於是立即朝城堡進發。城堡周圍是高高的圍牆,連巨人也夠不到牆頭。“我怎麽爬上去呀?”尼爾斯問道。
“這好辦,”第三個巨人說;“我把你扔上去。”
“不行,”尼爾斯說。“也許我會栽到牆那邊,或者摔斷了脖子摔斷了腿,這樣,連狗也射不成了。”
“不用擔心,”巨人說;“這城牆非常寬,牆頂上鋪著厚厚的草,你會像掉到羽毛堆上一樣舒服。”
尼爾斯隻得相信,讓巨人把自己扔上去。他落下去時,真的沒受傷,可是那條小黑狗聽到了動靜,立即從狗窩裏衝了出來。還沒等它開口叫,尼爾斯就開了槍,狗立即倒地身亡。
“跳到牆裏麵去,”巨人說,“看看你能不能為我們開門。”
尼爾斯進了院子,朝外門走去,他發現自己站在一個大廳的入口處。通過開著的門,他看見大廳裏金碧輝煌,可是裏麵一個人也沒有。尼爾斯走進去,四處張望:牆上掛著一隻沒有鞘的劍,劍下是一隻鑲銀的長角酒杯。尼爾斯走近一看,酒杯的銀邊兒上還刻著字呢;他取下酒杯,轉動著看上麵的題詞:
請君暢飲杯中酒
牆上長劍握在手
長劍若為正義存
可得深宮女兒心
尼爾斯取下長角酒杯的塞子,喝了點兒酒,他伸手想摘下那隻長劍,不料那劍動也不動。他把酒杯放回去,朝城堡裏麵走去。“讓巨人們再等會兒吧,”他說。
不久,他來到一所房子,見一個美麗的公主躺在**,她旁邊的桌子上,放著一個鑲著金邊兒的手帕。尼爾斯把手帕撕成兩半兒,一半兒裝進自己的口袋,另一半兒留在桌子上。他又看見地上有雙金線刺繡的拖鞋,就把一支裝進自己的口袋。做完這一切,他又回到大廳,把長角酒杯拿下來,他心想,“也許我得把這裏麵的酒全部喝光,然後才能拿動那隻長劍,”於是,他把酒杯放在嘴上,一口氣把裏麵的酒全喝光了。喝完酒後,他可以輕而易舉地揮舞那隻寶劍了,他感覺自己強壯無比,無所不能,甚至可以殺死門外的巨人們,那幾個家夥肯定還在納悶兒:他怎麽還不給他們開門?他想,殺死巨人,可能就是“長劍若為正義存”;至於“可得深宮女兒心”,可是這位牧羊人的兒子想都不敢想的。
尼爾斯來到城堡的出口,發現一大一小兩個門,他打開小門。
“你怎麽不開大門?”巨人問道;“我們進不去這個門。”
“大門的門閂太沉,我推不動,”尼爾斯說;“要是你們彎彎腰,就可以進來了。”於是,第一個巨人低下頭,彎著腰進了門,尼爾斯沒等他伸直腰杆,立即揮動長劍砍了下去,巨人的頭當即就沒了。酒力使尼爾斯力大無窮,他毫不費力就把巨人的屍體推到了一邊。第二個巨人得到了相同的待遇。第三個巨人走得特別慢,尼爾斯對他喊道:“請您快點,您肯定是三個中年齡最大的,因為您行動太遲緩。可是我不能在這兒久留;我得趕快去找我的家人。”巨人終於進來了,同樣的命運在等著他。故事裏的巨人似乎沒有受到公平對待。
這時候,天漸漸破曉,尼爾斯猜想家人肯定在到處找自己。於是,他沒有了心思看城堡裏故事的結局,手裏拿著長劍,匆匆跑回森林。他叫醒熟睡的家人,大家又開始了跋涉。對這一夜的經曆,他隻字未提。當他們問他劍從何而來時,他指了指城堡的方向,說,“那邊。”他們以為那是他在哪兒撿來的,也就沒再問什麽。
再說,尼爾斯離開城堡時順手把城門關上了,關門聲吵醒了看門人。看門人看到三具堆放在院子的無頭巨人屍體,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想象究竟發生了什麽事。不一會兒,整個城堡裏的人都被喚醒了,雖然都不知道怎麽回事,可是,不久,大家就辨認出那三具屍體是國王的三大敵人。至於他們是怎麽進的城堡,又為什麽死在這兒,這仍然是個謎團。接著,有人發現長角酒杯空了,寶劍也不見了。而公主那裏也傳來消息:公主的手絹掉了一半兒,繡花鞋也少了一支。這樣,巨人被殺的事情似乎有了一點眉目,可是究竟是誰殺了巨人,這仍然是個未解之謎。負責守護城堡的老騎士說,在他看來,一定是一個年輕騎士殺了巨人,然後立即出發去王宮請求國王把公主許配給自己。這個解釋似乎合情合理,可是派去王宮的信差回來說,王宮對這事一無所知。
“我們一定要找到他,”公主說;“如果他願意娶我,我就不能拒絕他,我要遵照父王在酒杯上題的詩句,嫁給他。”她於是召集父王最聰明的朝臣來,和他們一起商量該怎麽辦。他們給他出了很多主意,其中有一個是讓她在大路口蓋所房子,房門上貼張告示:“凡講出個人身世者,可免費在此留宿三日。”公主照做了,也聽了許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可是沒有一個人提到三個巨人的事。
這期間,尼爾斯和家人一直跋涉在去羅馬的路上,秋去冬來,他們來到一座座連綿的大山腳下,山頂直插雲天。“我們非得要翻過這些山脈嗎?”他們想。“那樣我們不是被凍死,就是被雪給掩埋。”
“那邊有個人,”尼爾斯說;“我們向他打聽通往羅馬的路。”於是,他們問了那人,得知除了這裏,沒別的路可走。
“還有很長的路嗎?”兩位老人問道,他們已經被長途跋涉搞得精疲力盡了。那人抬起自己的腳,露出鞋底;那鞋底已經薄得像張紙了,中間還有個窟窿。
“我離開羅馬時,這雙鞋還是新的,”那人說,“你們現在看看這鞋;現在該知道羅馬遠不遠了吧。”
兩位老人聽了這話,完全泄氣了,他們再也不想繼續跋涉,隻想盡快回到丹麥。因為嚴冬和泥路,他們回家用的時間比來時還長。最後,他們終於看見自己曾經留宿過的森林了。
“那是什麽?”拉斯馬斯說。“我們經過以後這兒蓋了所大房子。”
“是啊,”尼爾斯說,“我們去裏麵過夜吧。”
“我們支付不起,”兩位老人說;“對我們來說,這房子太貴了。”
可是,看完門上的告示,他們都非常高興,因為他們可以免費住宿了。他們受到了熱情地接待和特別的關照,兩位老人都有點不好意思了。等他們安頓好了,公主的管家走來聽他們的故事。
“您看見了門上的告示,”管家對老人說。“告訴我您是誰,講講您的經曆。”
“天哪,我沒有任何值得講的事,”老人說,“要不是我們這兩個兒子,我們絕不會冒昧地打擾您。”
“您別介意,”管家說;“隻要講講您自己的個人經曆,我們會很高興的。”
“好吧,好吧,我講,”老人說“可是沒什麽可講的。我和妻子一輩子都住在北賈特蘭地區的荒野上。去年,我們倆突發奇想,想去羅馬看看。我們和兩個兒子一起出發,可是還沒到那兒,我們又回頭了,現在正望家裏趕呢。這就是我的故事,兩個兒子整天和我們在一起,所以他們也沒什麽可講的。”
“不,我有要講的,”拉斯馬斯說;“我們南下的路上,有一天,我們在這兒過夜,我射死了一隻牡鹿。”
管家聽慣了這些沒有意義的故事,覺得沒有必要繼續問下去了。他於是稟報公主,說新來的這些人沒什麽故事可講。
“你一一問過他們了嗎?”公主問道。
“我沒有直接問,”管家說;“可是,他們的父親告訴我他們沒什麽可說的。”
“你太粗心了,”公主說;“我要自己去和他們談談。”
公主一進屋,尼爾斯就認出來了。他心裏一驚,立即明白這一切舉措都是為了查出那個拿走了寶劍、繡花鞋和一半手帕的人,他想,如果被查出,自己一定會遭殃。於是,他輕描淡寫地講了自己的故事,和別人的沒什麽兩樣,講完這些,他以為萬事大吉了。沒想到,拉斯馬斯插話說,“你忘了一件事,尼爾斯,”他說;“你忘了那天晚上,你在我射死牡鹿的地方撿到一隻寶劍。”
“寶劍現在在哪裏?”公主問道。
“我知道,”管家說,“他們進來時,我看見他把寶劍放在那兒了。”說完,就跑出去拿劍,這時候尼爾斯心裏開始盤算怎樣逃掉。可是,沒等他想完,管家已經拿著劍回來了,公主一眼就認出了那把寶劍。
“你從哪兒得來的?”她問尼爾斯。
尼爾斯沒回答,他心想:自己這個貧窮的牧羊人的兒子,不幸遇到拯救公主的事,自己又拿了公主的貼身之物,他不知道自己會受到什麽樣的懲罰。
“查一查他身上還有什麽,”公主對管家說,尼爾斯隻好接受搜查。管家從他的一個口袋裏搜出了繡花鞋,另一個口袋裏裝著金邊兒手帕。
“這就夠了,”公主說;“我們也不用問什麽問題了。馬上去請我的父王。”
“請放我走吧,”尼爾斯說;“不管怎麽說,我對你做的好事比壞事多。”
“誰說你做壞事啦?”公主說。“你得留在這兒等我父王來。”
公主說話時笑了笑,這給了尼爾斯一點希望,他覺得事情也許沒那麽糟。再想想寶劍上刻的詩句,他似乎更有勇氣了,盡管這最後一句似乎美得讓人難以置信。最後,國王的到來解開了這個謎團:公主和尼爾斯都願意和對方結婚,幾天後他們就舉行了婚禮。那時,尼爾斯已經被封為伯爵,穿上禮服的他比任何伯爵都英俊。不久,國王去世了,尼爾斯繼承了王位;至於他的父母是和他生活在一起,還是回到了賈特蘭的荒野上,或是坐著四輪馬車去了羅馬,他治下的史官都忘了記下這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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