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臭名昭著的“殺人狂”——綠河殺手

在西雅圖有一條蜿蜒流淌的河流——綠河,一直以來,附近都是歌舞升平,行人穿梭如織。周圍商鋪的吆喝聲,酒吧中傳出來各種舞曲聲,旅館中人來人往的嘈雜聲……處處彌漫著祥和之氣。可不承想,這裏的寧靜與祥和很快就要被打破了。

1982年8月15日,一個名叫羅伯特·埃斯沃的男孩像往常一樣劃著橡皮艇沿著綠河向西雅圖的郊外駛去。他非常喜歡釣魚,隻要有空就會去郊外釣魚。清澈的河水,涼風習習,讓羅伯特頓時感到心情舒暢。正當他歡快地向前劃著時,突然發現清澈的河底似乎有一個人體模具,他本以為是附近商場丟掉的人體模特。可是待他劃近仔細查看後竟然發現,水底的石頭下是一具女孩的屍體!

他頓時嚇得大驚失色,拚命向岸邊劃去,並立刻向警方報案。起初,警方以為是附近的居民不慎跌入河中而出現溺水身亡的事故。可是,他們趕到案發現場搜查後發現,河底並非隻有一具屍體!

隨後,大批的警察趕到了現場,並對現場進行了封鎖,試圖提取有用的線索。另外,他們還擴大了搜查範圍。很快,在發現屍體不遠處的草叢中,警方搜尋到了第三具屍體。這具屍體是一個女孩,身上的衣衫不整,並有多處傷口,而在其脖子上有一條係得牢牢的牛仔褲,這表明被害人顯然是被勒死的。法醫對屍體進行檢查後推測,被害人在死前可能有過激烈的打鬥和反抗。

隨後,法醫對河中的兩具屍體檢查後推斷,她們也是被凶手勒死的,然後在其腳部係上重物,以讓她們沉入河中。經過進一步屍檢發現,她們兩人都是在一周前遇害的,但將其拋入河中的時間大概在兩天前。而在草叢中發現的死者,其死亡時間不超過24小時。

警方很快查明了她們的身份:從河中打撈出來的兩名被害人分別是17歲的辛西婭·海因茲與31歲的瑪西亞·查普曼,而在草叢中發現的死者則是16歲的奧爾珀·米爾斯。她們3個人都是因為窒息身亡,不同的是死亡時間。

這讓警方很震驚,這已經是在綠河發現的第六具女性屍體了!因為在6個月之前,曾有人在綠河附近發現一個名叫麗安娜·威爾考克斯的被害人,她也是窒息死亡;一個月前,同樣在綠河附近,警方又發現一具全身**的被害人屍體,名叫溫迪·李柯菲德;6天前,在同一地點,一個名叫底波拉·邦納的被害人被發現,死因也是窒息死亡。

由於這些遇害人的屍體都是在綠河附近發現的,因此,警方將這一係列案件稱為“綠河連環殺人案”,而對潛逃在外的連環殺手稱為“綠河殺手”。

案件被媒體報道後,西雅圖的民眾都感到非常驚慌和恐懼,他們擔心如果不把凶手盡快緝拿歸案,那麽,他很快就會有新的“獵殺”目標。警方自然也明白這一點,為此,西雅圖警方立即成立專門的調查小組對這一係列案件進行深入的調查,並讓戴維·雷切特擔任組長。同時,他們還請求FBI的心理畫像專家約翰·道格拉斯和罪案調查專家鮑勃·凱珀爾協助他們破案。

可是,雖然警方組織的破案陣容非常強大,但案件偵破的進展速度並沒加快。由於民眾都在關注這起案件,他們紛紛熱心地提供諸多線索,這些線索占據了警方大部分的時間,他們需要對其一一核實。結果,很多線索在經過調查後卻沒有任何價值。

雖然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但警方並沒有放棄,他們決定從罪犯的作案手法入手,尋找這一係列命案的共同之處。很快,警方就找出了這些被害人的相同之處:被害人都是窒息而死的,有的屍體被綁上重物沉入河底,有的則扔在草叢中,以免被人發現;被害人均是赤身**或是衣衫不整。另外,這些被害人還有一個共性:都是年齡不等的女性,並且曾經都從事過性服務行業。

因此,警方懷疑這一係列案件都是針對妓女的謀殺案。與此同時,道格拉斯在看過這些案件的現場照片和案情報告後,他對凶手做出了初步的心理畫像:罪犯是白人男子,身材健碩;通過一係列的謀殺案可以看出罪犯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沒有任何悔過之心,因此警方抓住他之前,他會繼續自己的殺人行徑;罪犯可能曾經遭受過女性的羞辱,因此現在他盡可能地去懲罰那些他自認為最卑賤的人,而妓女就成了他的首選;罪犯是在西雅圖生活,並且會經常出入紅燈區和綠河附近。

根據道格拉斯對罪犯的心理畫像和分析,警方隨即鎖定了西雅圖的紅燈區,對幾百個妓女進行了調查。可是妓女與警察的關係本來就有些微妙,她們不怎麽配合警方的調查,這也增加了警方的破案難度。當警方展開調查之時,罪犯卻依然頂風作案。

在1982年9月26日,一具屍體在科馬國際機場附近一棟廢棄的住宅中被發現。被害人依然是一名女性,身上一絲不掛,脖頸處係著一雙黑色的男襪。法醫檢查屍體後發現,這名被害人也是窒息而死的。很快,警方就查明了她的身份。被害人是17歲的吉賽爾·洛沃恩,兩個月前,她的家人曾在警局報過人口失蹤案。

可是,吉賽爾·洛沃恩的家人在辨認屍體時卻提出了疑問:吉賽爾一直都是金色的頭發,從來沒有染過頭發,但遇害後為何金色的頭發變成了黑色?警方也不解,難道是凶手所為嗎?他是不是在警方的監視下改變了作案手法?

1983年5月,一具年輕的妓女屍體被人發現。不過,被害人的衣著很完整,像是被細繩勒死的。另外,案發現場像是經過精心布置的:死者脖子和肩膀上都放著一條魚,兩腿中間放著一個酒瓶。警方將她的死亡也歸咎於“綠河殺手”。但道格拉斯在查看現場照片後卻認為,這起謀殺案更多是來自個人恩怨,罪犯對被害人很熟悉,殺害對方隻是為了宣泄自己的憤怒。

不久,警方又接到了一起人口失蹤案,失蹤者是一名叫瑪麗·馬爾瓦爾的妓女。有目擊者稱,曾在瑪麗·馬爾瓦爾失蹤前看見她上了一個男人開著的小貨車,可能那個人是她的顧客。此時,警方不禁想起了“綠河殺手”,這個帶走瑪麗·馬爾瓦爾的男人是不是連環凶手呢?

值得慶幸的是,目擊者還向警方提供了那輛貨車的型號。很快,警方根據型號找到了那輛小貨車。貨車的主人叫加裏·裏奇韋,他在接受警方詢問時非常有禮貌,並且很從容地回答了警方提出的每一個問題。不僅如此,他通過了測謊測試。這讓警方感到,這個人隻不過是一個無辜的民眾而已,與連環凶手毫無關係。

此時,警方接到的失蹤案件越來越多,死亡的數字也在不斷地增長。道格拉斯認為,案子拖得越久,死亡人數增加的可能性就越大。有些人會爭相模仿“綠河殺手”的作案手法。與此同時,道格拉斯也在對凶手的心理畫像進行修改:罪犯是一個中年男子,平日裏比較沉默寡言;善於偽裝,每次作案後都會偽裝一番,而後再回到案發現場或是拋屍地點;他非常關注案件的進展情況,並與警方有過多次接觸。

由於案子一直沒有偵破,調查小組的組長也換成了弗蘭克·亞當森警長。他上任後認為這一係列案件之所以沒有快速破獲,主要是由於警方的分工不合理,從而浪費了人力和物力。於是,弗蘭克·亞當森警長做了多方麵的調整。另外,他還建議罪案調查專家鮑勃·凱珀爾建立一個線索分析小組,讓他們專門對民眾提供的線索進行整理和分析,以避免警察們因為大量的線索而手忙腳亂。

由於“綠河殺手”的嫌疑人太多,鮑勃·凱珀爾提出用排除法,即如果疑犯有任何證據證明自己是清白的,警方就將其從疑犯的名單上排除。這為警方尋找真凶節省了大量的時間。

雖然弗蘭克·亞當森警長提出的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案情還是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展。“綠河殺手”依然相當猖狂,仍然有女性遇害。

1984年2月14日,一個名叫丹妮絲·路易絲·普拉傑的女性的屍體被人在西雅圖90號州際公路附近發現。從作案手法來看,與“綠河殺手”無異,被害人是被勒死的。

到了1984年底,警方先後發現28具被害人的屍體,還有一些失蹤者一直未被找到。凶手不再固定地將死者的屍體拋入綠河中,而是將其拋在廢棄的居民區,而發現屍體最多的地方就是公路邊的垃圾站。對此,道格拉斯認為,由於凶手對妓女相當憎恨,他認為將她們殺掉後就應該像處理垃圾一樣將其丟到垃圾堆中。

道格拉斯建議警方,將那些拋屍地點都一一標記下來,然後再做比較,可能會發現凶手的活動範圍。結果,在警方的觀察和比較中發現,凶手的拋屍地點在地圖上正好形成一個三角形。對此,警方推斷,凶手必然就在這個三角形中心地帶活動。緊接著,他們對拋屍現場和被害人的屍體進行了仔細的勘查。

在警方有條不紊地展開調查之際,1985年6月,在美國俄勒岡州,一位農夫在自家地裏用推土機推出了兩具屍體。經警方調查發現,她們也是西雅圖的妓女。此時,警方才知凶手已經逃竄到不同的城市,難怪很多失蹤者尋找不到。

一段時間過後,警方發現“綠河殺手”似乎銷聲匿跡了,沒有人再發現屍體,也沒有人前來報案,這雖然給他們減緩了不少壓力,但也讓破案工作進入了僵局,搜集證據也增加了難度。但很快這種平靜的局麵又被打破了,1985年年末,又有人發現了3具屍體,其中一具還被割去了頭顱。對此,警方猜測,有可能是“綠河殺手”開始改變自己的作案手法來迷惑他們。

1986年2月,警方的調查工作終於有了新的突破。在警方的嫌疑人名單上有一個人非常關心案件的進展情況,這引起了警方的懷疑。一般來說,關注案件進展情況的除了警方就是被害人的家屬,可這個人卻不符合這兩種身份。而此人正是警方曾經接觸過的加裏·裏奇韋。

於是,加裏·裏奇韋再次接受警方的審查和訊問。在接受審訊時,加裏·裏韋奇聲稱自己之所以關注這一係列案件,是由於之前曾被懷疑,並被警方訊問過,還搜查過他的房子。他不想再次遭到陷害,因此時刻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希望警方盡快抓到真凶。雖然此次對他進行審問的是特工吉姆·多倫,但他還是相信了加裏·裏韋奇的謊言,將其從嫌疑人的名單中剔除了。

在調查小組調查綠河連環殺人案的過程中,雖然弗蘭克·亞當森警長在調查工作中做出了大量的改進,可遲遲沒有破案,這引起民眾的諸多不滿,對警方的信任也漸漸土崩瓦解。為了平息民眾的憤怒,調查小組不得不再次更換負責人,詹姆斯·龐貝成為新的組長。

在詹姆斯·龐貝走馬上任時,“綠河殺手”再次向警方發出了挑釁:在加拿大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市再次發現了兩具失蹤女性的屍體。另外,在兩具女屍附近還放著一些其他被害人的殘肢。經法醫鑒定發現,這些殘肢正是綠河連環殺人案中的被害人的。“綠河殺手”竟將被害人的屍體拋到了國外,這顯然是在嘲弄美國警方。

直到1987年年初,加裏·裏韋奇再次被劃到重要嫌疑人名單中。當時的調查小組成員馬特·海尼一直懷疑加裏·裏韋奇就是“綠河殺手”,因此,他私下裏對加裏·裏韋奇進行了多方麵的調查。終於,他在加裏·裏韋奇身上找到了諸多疑點。

1980年,加裏·裏韋奇曾經因為試圖勒死一名妓女而受到指控,但由於當時妓女的社會地位比較低,而他又聲稱是妓女先動手的,自己是自衛反擊。因此,法院相信了他的話,將其無罪釋放。

1982年,加裏·裏韋奇曾因為超速行駛而遭到警方的攔截。當時,他的車子載著一名妓女,而那名妓女正是綠河連環殺人案中的被害人之一。之前的瑪麗·馬爾瓦爾在失蹤前,也有目擊者看到她上了加裏·裏韋奇的車。另外,加裏·裏韋奇的前妻曾經告訴警方,他的行為非常可疑,經常開車去拋屍現場。這與道格拉斯所做的心理畫像非常相似:每次作案後凶手都會偽裝一番,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或是拋屍地點。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關鍵的證據表明加裏·裏韋奇與綠河連環殺人案有著密切的關係。警方在很多被害人的身上都發現了細小的油漆噴點,當時警方就推測這可能與凶手的職業有關,而加裏·裏韋奇的工作就是卡車噴漆工。為此,馬特·海尼警員還到加裏·裏韋奇工作的地方調查過,發現每次發生妓女失蹤案時,他就會早退或請假。

這些證據都指向加裏·裏韋奇就是“綠河殺手”。可是,這些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有些甚至是馬特·海尼警員推想出來的。後來,警方對加裏·裏韋奇的住處進行了細致的搜查,但並沒有找到有效的證據。最終,由於沒有確鑿的證據,他們隻好將加裏·裏韋奇放走。

到了1989年10月,警方在西雅圖又發現了兩具女性屍體。雖然屍體已經腐爛不堪,但他們依然懷疑是“綠河殺手”所為。

20多年過去了,警方一直沒有找到綠河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因此,很多人都認為“綠河凶手”可能早已過世了,或是他仍然逍遙法外。

直至2001年11月30日,很多人都以為綠河連環殺人案有可能成為一大懸案時,警方卻依靠DNA技術突然對外宣稱:加裏·裏韋奇就是綠河連環殺人案的真凶!

此時的加裏·裏韋奇已經年過半百,警方對他進行審訊時從其身上提取了頭發、唾液等樣本。結果,這些樣本與被害人身上和拋屍現場采集的DNA樣本完全吻合。

雖然加裏·裏韋奇被警方逮捕了,但他卻不承認自己的罪行。後來,法院與加裏·裏韋奇簽訂了一項協議:隻要加裏·裏韋奇供出犯罪事實和拋屍地點,他就能夠獲得死刑豁免權。

最終,加裏·裏韋奇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罪行:除了殺死一些妓女外,他還殺害了一些離家出走的女性。雖然他逃過了死刑,但從今以後隻能在牢獄中度過餘生。

後來,心理學家與他在監獄中交談,了解他殺人的原因,與心理畫像專家道格拉斯分析的很相似:加裏·裏韋奇有一個控製欲很強的母親,他經常遭到母親侮辱性的訓斥,這讓他對女性產生了強烈的排斥感。之所以選擇妓女和離家出走的女性,是因為這些人很容易被人遺忘,而且容易下手。他偽裝成嫖客,那些妓女就會輕易上鉤。待她們坐上車後,他就會偽裝成一個好父親的樣子,向其展示兒子的照片以騙取她們的信任。

隨後,他會選擇秘密的地方將她們殺害再拋屍。為了迷惑警方,他還在拋屍地點故意放一些不屬於他的東西。他經常會驅車到拋屍地點,看看屍體是否被人發現。

另外,心理學家還對加裏·裏韋奇的心理進行分析,他之所以能夠輕易地通過測謊測試,並從警方視線中逃脫,是因為他認為自己殺死這些女性並非是一種錯誤的行為,而將其當成自己的事業。因此,當警方審訊他時,他總是相當從容和鎮定。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有話說

心理畫像專家經過研究發現,幾乎所有的連環殺手都會在作案後重返犯罪現場,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從案發現場獲得殺戮時的滿足感和快感,以旁觀者的心態來回憶作案時的殺戮情景,從而產生一種“隔岸觀火”的竊喜。正因為如此,很多連環殺手在作案後會重返犯罪現場。

雖然連環殺手的這種反常行為警方也許不能及時地意識到,但如果警方在犯罪現場以及周圍布置監控設備的話,就方便將作案者抓獲。可是,很多連環殺手的警惕性是相當高的,而有的警察由於欠缺處理連環凶殺案的經驗,所以很容易忽略這個細節,讓罪犯一次次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