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罪犯的作案手法與“記號” 第一節 係列謀殺案的元凶——納撒尼爾·科德
在路易斯安那州什裏夫波特雪鬆林地區,年輕的單身母親黛博拉·福特與兩個可愛的女兒住在這裏,她們分別是9歲的尼克和5歲的肖恩。福特待人熱情,與鄰裏關係都相當不錯。由於她們所住的地方曾經被小偷盜竊過,因此,福特就讓父親將後門釘死,並將所有的窗戶都從外麵釘好,同時還裝上防護紗窗。
福特的父親為了能夠讓年輕的女兒過得更輕鬆和自由,每隔一段時間,他都會帶著兩個外孫女到自己家中小住幾天。1984年8月31日晚上,福特的父親又來接兩個可愛的外孫女。當尼克準備離開家時,想起自己的玩具熊沒有帶,又返回房間中去拿。
當她經過浴室的時候,發現浴室的窗戶是開著的。於是,她關上窗戶並在窗戶框上豎直地放了一根木棍,以免它再度被打開,但她並沒有鎖上窗戶。其實,隻要搖晃窗戶就能將那根木棍移開。
晚上,福特與好友參加完聚會後就獨自一人回家,回家後身心俱疲的她直接躺在臥室的沙發上睡著了。可在第二天早上,當福特的朋友上門找她時,卻看到了可怕的一幕:福特倒在血泊中……
警方和著名驗屍官喬治·邁克闊密柯博士聞訊火速趕到案發現場,他們發現福特口中被衣物塞著,胸部中了9刀,有些傷口非常深,足以刺穿肺部,脖頸處也中了6刀。雖然福特身中數刀,但尚且活著。驗屍官檢查發現,福特最終是因為流血過多而死亡的。另外,福特的手被箱式電扇中的一段電線反綁著,打結的方式比較特別,如同一副手銬般。
邁克闊密柯博士與警方在仔細查看犯罪現場後推測,行凶者是從浴室的窗戶進入房間中的,因為在窗戶下的浴缸邊留下了罪犯模糊的腳印,而且在窗戶、浴缸等處還有掌紋。他可能是將窗戶的窗紗卸掉,打開窗戶後用金屬片將其塞住以免窗戶關上。有些家具被打碎,並且沙發墊附近一片狼藉,表明行凶者在襲擊福特的時候發生了激烈的打鬥。而福特的手部也有傷,可能是出於自衛而受的傷。
從現場的血跡可以看出,行凶者先是在沙發邊刺了福特一刀,然後將其拖到地板上又刺了幾刀。
邁克闊密柯博士注意到,在這起凶殺案中,作案者有明顯的三個特征:對被害人完全控製;用刀刺傷被害人;用電線將被害人捆綁起來,並采用特殊的打結方式。同時,邁克闊密柯博士還推斷出,行凶者習慣使用右手。
正當警方積極調查時,離黛博拉·福特家僅有幾個街區的地方再次發生了凶殺案。薇薇安·查妮與男友比利時·喬·哈裏斯以及兄弟傑裏·克爾伯特,還有傑裏的3個女兒卡麗莎、湯米卡、瑪拉住在一起。有鄰居發現,經常到庭院中嬉戲的孩子卻一直沒有出來,就上門一探究竟。誰知,卻發現除了湯米卡和瑪拉外,其他幾個人全都遇害了……
警方趕到現場發現,他們每個人都是死在自己的房間中,隻有湯米卡和瑪拉兩個孩子沒有受傷。比利時·喬·哈裏斯是在臥室的**遇害的,頭部左側中了兩槍,凶手是隔著枕頭開槍的,子彈穿透了枕頭。同時,他的胸部也中了兩槍。另外,他的喉管被割斷了。
與福特的凶殺案相同,他的手也被反綁在背後,如同一副手銬般,打結方式很獨特。不過,他是被鞋帶捆綁的,腳踝也被鞋帶綁著。另外,腳和手被電話線綁在一起。
傑裏·克爾伯特也是在臥室的**遇害的,身上穿著睡衣,頭部近距離遭到致命的一槍。現場沒有掙紮搏鬥的痕跡,表明他是在熟睡中被殺害的。不過,凶手卻沒有對他進行捆綁。
卡麗莎也死在臥室中,屍體俯臥在**,手是被熨鬥上的一部分電線像手銬一樣反綁在身後。在房間中,警方還發現那個被割斷電線的熨鬥。卡麗莎喉嚨被割斷,屍體有被輕微移動過的痕跡。她的身上有兩處大攤的血跡,一處是左腿膝蓋附近,另一處是在脖頸處。驗屍官檢查發現,她是由於脖頸處失血過多而導致死亡。另外,在她的嘴中還被塞了管道帶。
薇薇安·查妮的屍體是在浴缸中發現的,她的手被電話線反綁著,並且沿著她的腿部向下捆住了其腳踝。驗屍官邁克闊密柯博士勘查發現,在薇薇安的衣服背後、下邊以及臀部等地方都沾有卡麗莎的血跡。這表明凶手是先殺害了卡麗莎,而薇薇安則坐在了卡麗莎的血跡中。
另外,薇薇安身上還有掐痕和繩子的勒痕,並且頭部受到重擊,這表明她是被凶手掐勒窒息後,又被淹死在浴缸中。
警方在薇薇安家附近的一個小路上發現了塞在卡麗莎口中的管道帶的另一部分;而在發現薇薇安屍體的浴缸邊緣有3處左手掌紋。對此,邁克闊密柯博士推斷,習慣使用右手的罪犯是用右手按住薇薇安的頭,將其淹在水下麵,而其左手則扶住浴缸邊緣以保持身體平衡。
對比這兩起凶殺案後,邁克闊密柯博士認為,這是係列謀殺案,是同一個凶手所為,並且罪犯是單獨作案的;係列謀殺案的罪犯不僅會重複犯罪行為,還會將犯罪行為升級。同時,邁克闊密柯博士還分析,這名罪犯有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還有可能藏匿在圍觀的人群中。
根據犯罪現場的痕跡,邁克闊密柯博士還推斷出罪犯與被害人之前的互動邏輯過程:罪犯可能先用槍挾持卡麗莎,以此要挾薇薇安與哈裏斯,讓他們站著不許動,然後捆住薇薇安和卡麗莎,隨後再捆住哈裏斯,並將槍抵在枕頭上消聲打死哈裏斯,他這樣做是以免驚醒熟睡中的傑裏·克爾伯特。
將哈裏斯殺死後,罪犯又將在睡夢中的傑裏·克爾伯特打死。接著,他用刀劃破卡麗莎的喉嚨,但此時她依然活著。隨後,罪犯讓薇薇安坐在卡麗莎流下的血跡中,並將她拖到浴室中,通過掐勒和溺水將其殺害。
將薇薇安殺害後,罪犯回到卡麗莎的臥室中,發現她還在移動,或是罪犯拖動了她。最後,罪犯又將卡麗莎殺害。
雖然警方已經掌握了謀殺案的基本案情,但對調查工作並沒什麽實質性的幫助。不久,又一起謀殺案發生了:73歲的威廉·科德和兩個孫子被人在家中殺死。在案發之前,有人還曾看到兩個孫子與他在院中種花,他們分別是8歲的埃裏克·威廉和12歲的喬·羅賓遜。
當警方趕到威廉·科德的家中時,3名被害人的屍體是在不同的房間中被發現的。喬·羅賓遜的屍體俯臥在臥室的沙發上,臉部朝下。他的前額遭到了猛烈的擊打,肩膀上有多處淤傷。腳踝處被一根白色的塑料繩捆著,而且手也是被反綁在身後,打了像是被手銬銬住的繩結。死因是被凶手用繩子勒死。
而埃裏克·威廉的屍體是在一間小臥室的地板上被發現的,他也是臉朝下,塑料繩纏繞著他的脖子導致其窒息而亡。同樣,他的手也如喬·羅賓遜那樣,像手銬似的被捆綁著。
威廉·科德穿著一身睡衣,臉朝下躺在自己的**。凶手用電話線捆綁住他的手腕,並像手銬一樣將其捆住。驗屍官在檢查他的屍體時發現,他的頭部受到猛烈的重擊,這一重擊足以讓他死亡。另外,他的胸部被捅了5刀,背部中了7刀。驗屍官檢查傷口發現,有些傷口是相當致命的。威廉·科德正是由於這些傷的共同作用而死亡的。
邁克闊密柯博士通過查看犯罪現場以及死者被殺害、捆綁的方式推斷,凶手是一人作案的。現場沒有搏鬥的痕跡,凶手可能先對喬·羅賓遜重擊讓其暈倒,然後將其捆綁並勒死。接著,埃裏克·威廉也被捆綁、殺害。
邁克闊密柯博士分析,對於凶手來說,他的作案目標是殺害威廉·科德。因為他沒有對兩個孩子過度折磨的痕跡,也沒有使用刀。可是,威廉·科德卻被反複擊打,並身中數刀,這也表明了死者與凶手有情感糾葛。
在離威廉·科德家不遠的下水道中,警方發現了一把疑似凶器的刀具與一串鑰匙。後來經鑒定得知,這把刀正是殺害威廉·科德的凶器,而鑰匙則是威廉·科德的鑰匙。
在警方對案件進行調查時,他們還請求FBI心理畫像專家約翰·道格拉斯協助調查。當道格拉斯仔細查閱案情和犯罪現場的照片時,他與邁克闊密柯博士的看法相同,認為這幾起案件顯然是同一個人所為。同時,他還對罪犯的作案手法和犯罪“記號”進行了詳細的分析。一般來說,作案手法是可以改變、模仿的,還會根據環境適當地做出調整。但是犯罪“記號”卻不會改變,它與罪犯對某些事物的內在需要有關。
在這幾起案件中都出現了相同的犯罪“記號”:手銬式的捆綁方法、獨特的打結方式;操縱、控製被害人,將他們的屍體放在不同的房間;對被害人過度施暴,不僅刺死被害人,還割破喉嚨。
通過道格拉斯的分析,警方對符合特征的嫌疑人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很快,他們就獲得一條有價值的線索。有目擊者稱,在兩起凶殺案發生後,他都曾遇到鄰居納撒尼爾·科德。在此期間,他還與科德交談了幾分鍾,注意到他腋下有個褐色的小紙袋,而且身上還有血跡。當問科德發生什麽事時,他聲稱與人打架,後來終於占了上風。
警方調查發現,納撒尼爾·科德是一名水管工,他經常在這附近一帶修理水管。警方對科德家進行搜查發現,在他家中找到的管道帶與薇薇安家附近以及卡麗莎口中的管道帶的化學成分相同。而這些管道帶可能本就是同一卷帶子,或是同一家公司生產的不同卷帶子。同時,這些管道帶是水管工人專門使用的,在零售店裏根本買不到。
另外,警方對科德進行審訊時提取了他的指紋和掌紋,而這些與薇薇安家中發現的指紋和掌紋完全吻合。最終,法院宣判納撒尼爾·科德犯有一級謀殺罪,判處其死刑。納撒尼爾·科德因為與幾起案件的被害人發生矛盾,內心扭曲的他最終采取了極端的手段進行報複。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有話說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表示,對案件偵查時,區分罪犯的作案手法和“記號”是非常重要的。所謂的犯罪手法即是罪犯的犯罪方式,為了實現其犯罪目的而遵循的程序。這包括罪犯對作案目標的選擇、作案地點、作案工具以及征服被害人的手段和進入房間的方法等。
比如,對於一般盜竊案來說,罪犯經常使用的一種作案手法是在破窗而入時將捕蠅紙粘在窗戶玻璃上,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玻璃打碎後發出聲響而驚動房屋主人。如果警察在盜竊現場的出入口發現捕蠅紙,就能縮小調查範圍。
不過,有些罪犯也會根據環境變化或是其他原因而改變作案手法。比如,作案目標的安全措施加強導致罪犯習慣使用的作案手法難以奏效。
罪犯的“記號”是犯罪分子的“身份證”,即不管何種犯罪性質,罪犯一定要滿足自己的某種心理需求,甚至有可能以身犯險去做。比如,采取某種儀式展示屍體、肢解屍體、過度殺戮等。
隨著時間的推移,罪犯可能在選擇殺人工具、作案地點上發生改變,但他們的“記號”卻不會改變,反而會有所發展。比如,奧地利的殺手傑克·奧特溫格在殺人時都會采用一種與眾不同的繩結方法,被判終身監禁後,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格雷格指出,由於其控製欲強大的個性,傑克·奧特溫格很可能會在獄中終結自己的生命。結果,他自殺時采用的繩結方法正是他勒死被害人的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