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頑固守舊反對革命
義和團運動以後,推翻清朝封建統治逐漸成為時代主流。光緒二十七年(1901),章太炎在東京《國民報》上發表《正仇滿論》,指出:“夫今之人人切齒於滿洲而思順天以革命者,非仇視之謂也”,清廷腐敗,“無一事不足以喪吾大陸”,不能“隱愛於光緒皇帝一人”,處於今日,“革命固不得不行”。“然則滿洲弗逐,而欲士之爭自濯磨,民之敵愾效死,以期至乎獨立不羈之域,此必不可得之數也。浸微浸衰,亦終為歐、美之奴隸而已矣”。
革命形勢的發展,連康有為的弟子梁啟超、歐榘甲都有些搖惑,康有為很是焦慮,連函切責。光緒二十八年(1902),發出《答同學諸子梁啟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各省自立書》和《答南北美洲諸華僑論中國隻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二文,前文對梁啟超等“搖於形勢”,“妄倡十八省分立之說”予以駁斥,主張“今令以舉國之力,日以擊榮祿請歸政為事,則既倒政府之後,皇上複辟,即定變法變新政而自強,是則與日本同軌而可望治效耳”。如果“移而攻滿洲,是師法印人之悖蒙古而自立耳,則其收效亦與印度同。”
後文以為:“談革命者開口攻滿洲,此為大怪不可能之事”,“吾四萬萬人之必有政權自由,必不可待革命而得之,可斷言也”;“且舍身救民之聖主,去數百年之敝政者,亦滿人也”;“吾今論政體,亦是‘滿漢不分、君民同治’八字而已!故滿漢於今日無可別言者也,實為一家者也”;“欲革命則革命耳,何必攻滿自生內亂乎?”
康有為以為革命自立是“求速滅亡”,而立憲可以避免“革命之慘”,不準各埠再言革命,不準保皇黨人稍涉遊移,再三“布告同誌”:“本會以保皇為宗旨,苟非皇上有變,無論如何萬不變。若革命撲滿之說,實反叛之宗旨,與本會相反者也。謹布告同誌,望篤守忠義,勿聽莠言,仆與諸公既同為保皇會人,仆以死守此義,望諸公俯鑒之。”表示死守此義,保皇不變。
這時,康有為寫了《孟子微》、《論語注》、《春秋筆削微言大義考》以及《大同書》。隨著他的政治思想的日趨沉淪,“大同”三世學說也起了變化,說是孔子之時,“身行乎據亂”,是“亂世”,如果能循“孔子之道”,推行至於隋、唐,應該進化到“升平世”(“小康”)了;隋唐以後,“至今千載”,中國應該“先大地而太平矣”,但因秦、漢的崇“刑名法術”,王莽、劉歆的“創造偽經”,晉代以後的“偽古學大行”,以致“微言散絕”,“三世之說,不誦於人間;太平之種,永絕於中國”,而二千年的中國,隻是“篤守據亂之法以治天下”。據此而言,中國二千多年的曆史,不過是“亂世”,並非“小康”,與戊戌變法前的“三世”說已不同了。
過去,他以為“今者,中國已小康矣”,通過變法維新,就可逐漸達到他所向往的“大同”境界。現在卻以二千多年的中國是“亂世”,而以資本主義君主立憲製為“升平世”(小康)。”亂世”的中國,要經過“公議立憲”,才能符合世界潮流,進入“升平”;至於“太平”(大同),是必需“假梯級”,必需循序漸進,不能“躐等”的,如仍“據亂”則“大亂生”;“而欲驟期至美國、瑞士之界,固萬無可得之勢,不待言也”。以喻中國隻可實現“小康”(升平世),隻可采取由上而下的改良方式,實現君主立憲,“萬無一躍超飛之理,凡君主專製、立憲、民主三法,必當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則必大亂”。
光緒二十九年(1903),章太炎發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把康有為等人奉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光緒皇帝斥為“載遊小醜”,沉重打擊了改良主義。接著,孫中山發表《敬告同鄉書》,明確指出:“革命者,誌在倒滿而興漢;保皇者,誌在扶滿而臣清。事理相反,背道而馳”。號召劃清革命與保皇的界限。而康有為則漫遊各地’離印度、居香港。光緒三十年(1904),自香港至檳榔嶼,自檳榔嶼赴歐洲,重渡大西洋去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