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流亡海外矢誌保皇
光緒二十四年月初十日(10月24日),康有為經由吳淞、香港到達日本,他在途中發表公開信,說是“天禍中國,際此奇變”,稱慈禧太後為“偽臨朝”,稱幽廢光緒帝為“罪大惡極”,並將“密詔”改竄露布,提出“無徐敬業之力,隻能效申包胥之哭”,表示要“奉詔出外求救”。
接著,康有為發出《奉詔求救文》,首數慈禧太後大罪十條,繼言光緒帝‘‘勤政愛民,大開言路”等“聖明”。說明自己“過承知遇,毗讚維新,屢奉溫室之言,密受衣帶之詔”,準備“奉詔求救”。當他在香港時,就想“動身到英國去”,並“先告英使署參讚及上海領事、香港總督,請其電英廷相救”。還謁見英國子爵柏麗斯輝,“請其出力相救”。他的弟子梁啟超在逃亡途中上書伊藤博文,請他與英、美諸公使商議揭破慈禧太後“欲殺寡君之陰謀,詰問其幽囚寡君之何故”。等到了日本,康有為又請文部大臣犬養毅予以支持;又上書同文會領袖近衛篤,說明“受衣帶之詔,萬裏來航,泣血求救”。
這時,資產階級革命派孫中山、陳少白也在日本,“以彼此均屬逋客,應有同病相憐之感”,擬親往慰問,借敦友誼,曾托日人宮崎寅藏、平山周等向康有為示意。康有為表示自己奉有“密詔”,不便和革命黨人往來,拒絕合作。孫中山又通過日本人的關係,組織一次孫、陳、康、梁的會談,商討合作方法,康有為不到會,派梁啟超為代表,沒有談出什麽結果。孫中山複派陳少白往訪,梁啟超導陳見康,陳少白反複辯論至3小時,請康有為“改弦易轍,共同實行革命大業”。康答日:“今上聖明,必有複辟之一日。餘受恩深重,無論如何不能忘記,惟有鞠躬盡瘁,力謀起兵勤王,脫其禁鎦瀛台之厄,其他非餘所知”。
光緒二十五年(1899),清廷向日本交涉,不準康有為留日。二月二十三日(4月3日),由日本外務省贈以旅費,康有為自橫濱乘和泉丸渡太平洋,抵加拿大,在溫哥華、烏威士晚士打等地演說:。惟我皇上聖明,乃能救中國”,希望華僑“齊心發憤,救我皇上”。旋渡大西洋赴美國,企圖運動美國政府幹涉中國內政,扶助光緒帝重掌政權,未能實現。又重回加拿大,於六月十三日(7月20日),與李福基等創設保皇會,亦稱中國維新會。《會例》指出:“專以救皇上,以變法救中國黃種為主”,準備在美洲、南洋、日本、香港、澳門各埠設會,以澳門《知新報》和橫濱《清議報》為宣傳機關,以保救光緒帝,排除慈禧太後、榮祿、剛毅一夥頑固勢力為宗旨。同年,印有《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說要保國保種非變法不可,要變法“非上聖如皇上不可”,凡是有“忠君愛國救種之心”的都是會中同誌。他把“忠君”和“救國”聯係起來,把光緒帝和變法聯係起來,“救聖主而救中國”在海外頗有一些號召力。
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康有為由香港抵達新加坡,正式接受英國政府保護。這時,義和團運動展開,他主張“助外人攻團匪以救上”,“先訂和約以保南疆,次率勁旅以討北賊”,說是光緒帝複位,就能“輯睦外交”,“中國可安,億兆可保”,醞釀“討賊勤王”。結果,實際活動的唐才常在漢口事泄被殺,演成自立軍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