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1975:洗劫者與偷窺狂

——洗劫者看準了四個居民區反複作案。比起價值更高的東西,他更喜歡照片、婚戒這種私人物品。調查員注意到,他似乎尤其喜歡護手霜。

【編者按:下麵一節根據米歇爾的筆記及其為《洛杉磯雜誌》(Los Angeles Magazine)撰寫的《追隨殺手的腳步》(Inthe Footstepsofa Killer)初稿整理而成,該文首次發表於2013年2月,後將增補版發表於網絡。】

1977年2月底的一個周五上午,理查德·謝爾比正坐在薩克拉門托縣警局的工位上,電話響了,電話那頭是維塞利亞警察局一名叫沃恩的警佐。沃恩表示他可能有對調查東區強奸犯有用的信息。

從1974年4月到1975年12月,維塞利亞出現了一大批讓人匪夷所思的入室偷竊案,都出自一個代號為“洗劫者”的年輕盜竊犯之手。洗劫者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作案130次,但從1975年12月開始便再無蹤跡,而薩克拉門托的東區強奸犯正是從6個月後開始活動的。不僅如此,這兩名罪犯似乎有許多共同之處,或許能為調查提供一條新思路。

洗劫者不僅古怪,還很“勤快”。他經常在同一晚多處作案——有時4處,有時5處,還有一次多達12處。洗劫者看準了四個居民區反複作案。比起價值更高的東西,他更喜歡照片、婚戒這種私人物品。調查員注意到,他似乎尤其喜歡護手霜。

但他是個為人刻薄的性變態者,明顯討厭家庭元素。如果房子裏有全家福照片,他會把照片撕破或藏起來,有時會摔壞相框,有時連照片帶相框一起偷走。他還會像脾氣暴躁又討人厭的小孩一樣,把從冰箱裏拿的橙汁倒在壁櫥裏的衣服上。他在別人家中肆意破壞,就如他的代號一樣,他似乎認為破壞的意義大於盜竊。此外,他會從藏現金的地方把錢找出來,留在**。他還堅持偷小飾品、私人訂製珠寶、存錢罐、商品兌換券這種小東西,拔掉電器和收音機鬧鍾的插頭,喜歡偷走一對耳環中的一隻。洗劫者非常喜歡展現他的惡意。

洗劫者喜歡翻找女性內衣,經常把內衣扔得到處都是,或者擺出造型,顯然他的偷竊行為與性有關。有一次,他把女性內衣摞在了嬰兒**。另一起案件中,他則沿走廊用男性內衣整齊地擺出一條直線,從臥室一路擺到衛生間。他本能地知道房子中哪有能做潤滑劑的東西——特別喜歡凡士林倍護潤手霜。他還非常精明,幾乎每次都要留不止一條逃跑路線,如果房主在他結束作案前回來,他會有多個逃出選項。他會把香水瓶或噴霧罐之類的東西放在門把手上,當作臨時報警係統。

1975年9月11日清晨,洗劫者的犯罪行徑發展到了極端驚悚的程度。

淩晨2:00左右,紅杉學院(Collegeofthe Sequoias)新聞專業教授克勞德·斯內林16歲的女兒醒來發現,一個男人正跨坐在她身上,一隻戴著手套的手窩成杯狀緊緊捂在她的嘴上,一把匕首抵著她的脖子。這個戴著滑雪麵罩的入侵者用嘶啞又低沉的聲音說道:“跟我來,別叫,不然我就刺你。”女孩開始反抗,他掏出一把槍:“別叫,不然我就衝你開槍。”他帶她走出了後門。

斯內林聽到噪音,立即跑到露台上。

他喊道:“嘿,你幹什麽呢?你要把我女兒帶哪去?”

男人瞄準後開了一槍,打中了斯內林的右胸迫使其轉身。他又開了一槍,這次打中了斯內林左側,子彈順著他的胳膊衝進了他的心髒和兩肺。斯內林在房內蹣跚了幾步,很快斷了氣。入侵者離開之前還在被害人臉上踹了三腳。死裏逃生的女孩告訴警察,入侵者是名白人男性,身高約5英尺10英寸,“眼神憤怒”。

彈道測試結果顯示,入侵者用的是彌勒0.38英寸轉輪手槍,正是10天前洗劫者偷到的戰利品。調查員還了解到,那年2月,克勞德·斯內林曾返回家中發現女兒房間窗戶下蜷著一個偷窺的人,他追著那人跑了一段,但在黑暗中跟丟了。

有證據表明凶手很可能就是洗劫者。警方加大了夜間巡邏力度,派出專門在夜間埋伏的監視小隊。他們特別注意西卡維亞大街的一幢房子,洗劫者在該區域活動頻繁,其中三次都瞄準了這幢房子。12月10日,比爾·麥高恩警探在這幢房子外給洗劫者來了一個下馬威——洗劫者越過圍牆,一場追逐戰就此上演。麥高恩鳴槍示警,洗劫者擺出了投降的姿勢。

“我的天啊,別傷著我,”他尖叫道,音調出奇得高,“看到了嗎?我舉起手了!”

這個天生娃娃臉的男人稍稍轉身,偷偷從衣服口袋裏掏出一把槍,迅速朝麥高恩開了一槍。麥高恩向後倒下,眼前突然一片黑暗。子彈打中了他的手電筒。

1976年1月9日,維塞利亞警探比爾·麥高恩和約翰·沃恩早早起床,向南驅車三小時來到帕克中心,也就是洛杉磯警察局(LAPD)在洛杉磯市中心的總部。麥高恩最近剛和洗劫者麵對麵對峙過,這名犯人逃脫追捕的能力超出了一般常識,毫不誇張地說,維塞利亞警察局為抓捕他耗盡了全部警力。警方將麥高恩與洗劫者的對峙視作破案的重要契機,因此安排洛杉磯警察局的特殊調查部門對麥高恩進行催眠,期望以此挖出新線索。

兩名維塞利亞警探在帕克中心見到了理查德·桑德斯特羅姆(Richard Sandstrom)隊長,他是洛杉磯警察局催眠小組的負責人。他們向桑德斯特羅姆簡要介紹了事件細節。麥高恩畫了一張他與洗劫者對峙時所在居民區的簡圖,警方畫像師根據麥高恩提供的信息合成了嫌疑犯畫像。之後他們來到309號房,將簡圖和畫像擺在麥高恩麵前的桌子上。上午11:10,催眠開始。

桑德斯特羅姆輕聲引導麥高恩放鬆,不要兩腿交叉,不要握拳,深呼吸。他將麥高恩的記憶帶回一個月前,帶回1975年12月10日的那個晚上。那天晚上,警方在惠特尼山高中附近的街區裏部署了六名警官,其中幾個藏在固定位置上,另幾個在巡邏,還有一人坐在便衣警車中。這些警官協同監視的目的就是“發現並逮捕”他們最大的敵人——維塞利亞洗劫者。

行動前一晚,麥高恩接到一通值得特別關注的電話。打電話來的人表示自己是住在西卡維亞大街的漢利[48]太太,她發現了一些鞋印。麥高恩還記得自己叮囑她注意周邊鞋印的事嗎?當然記得。

7月時,漢利19歲的女兒唐娜[49]在後院遇到一個戴著滑雪麵罩的入侵者。報警後,麥高恩建議漢利定期檢查後院有沒有鞋印,如果有,立即告訴他。她們照做了。

因此,麥高恩在第二天晚上負責監視這幢房子。

麥高恩坐在帕克中心的椅子上,依從催眠治療師的引導,讓思緒回到了那個晚上。

他選擇藏在西卡維亞大街1505號正麵的車庫裏。洗劫者的網球鞋印曾出現在唐娜臥室窗戶下麵,麥高恩預感他還會造訪漢利的房子。

晚上7:00,麥高恩準備就緒,開始監視行動。他打開了車庫門,關掉所有燈,坐在黑暗中,通過側窗注視著鄰居的房子,同時也注意觀察任何路過車庫的人。一個小時過去了,什麽也沒發生。就這樣又過了半小時。

就在晚上8:30左右,一個身影蜷縮著爬過窗口。麥高恩凝神靜等。那個身影出現在車庫門口,四處張望。麥高恩腦中浮現出多個可能性,是房主?其他警官?但他的雙眼已經適應了黑暗,他看到那個身影穿著黑色的衣服,頭戴編織冬帽。

麥高恩看著那個身影沿車庫邊移動,往後方走去。此人身材高大,行動笨拙,比例奇特。麥高恩跟了出來,在他對側門動手腳時用手電筒照向了他。

麥高恩的同事沃恩將麥高恩被催眠時講述的情景記錄了下來:他與犯人意外相遇後,便一路追著他跑到了後院,並聽到了像女人一樣的尖叫。

“我的天啊!別傷著我!”

“那是個女人嗎?”催眠師桑德斯特羅姆問麥高恩。

“不是。”他答道。

麥高恩一直用凱爾萊特手電筒照著那個逃跑的身影,衝他喊了很多次“別動”。洗劫者情緒失控,尖叫道“我的天,別傷害我,別傷害我!”一遍又一遍。他四處亂竄,最後翻過一段矮小的石板圍欄,逃到鄰近的院子裏去了。麥高恩從槍套裏取出配槍,衝地麵開了一槍以示警告。洗劫者定住了,然後突然轉身,舉起右手以示投降。

“我放棄,”他顫抖地說,“看到了嗎?看看,我舉手了。”

催眠中憶起的這一瞬間讓麥高恩陷入了更深層次的昏睡狀態。他將注意力集中在那張被手電筒光照亮的臉上。

“娃娃臉。圓的。線條柔和。”

“胡子都沒刮。”

“皮膚顏色非常淺。柔和,圓圓的,娃娃臉。”

“娃娃。”

站在圍欄前的麥高恩一定非常激動。這次令人精疲力竭的追捕行動持續了18個月,終於結束了。他就快抓到這個犯人了——這名犯人巧妙地隱藏自己,不止一名警官懷疑他們是否在追捕一個幽靈。但維塞利亞洗劫者真實存在,且作惡多端,隻不過他們邪惡的敵手幾乎從不親自出麵與警方對峙。麥高恩感覺洗劫者就像一個倒黴的麵團小人,拖著沉重的步伐,一邊尖聲抽泣,一邊懇求麥高恩不要傷害他。麥高恩沒打算傷害他,他是一名教徒,也是一名守舊又循規蹈矩的警察。他激動,是因為知道噩夢要結束了,這個煩人精要完蛋了。麥高恩要越過圍欄去追他。

但洗劫者隻舉起了他的右手以示投降,他用左手從衣服口袋裏掏出一把回火鋼轉輪手槍,毫不猶豫地朝麥高恩胸前開了一槍。幸好麥高恩拿手電筒擋在了距離他胸前一臂長的位置——完全受益於警察訓練留下的肌肉記憶。子彈打在鏡片上,但它帶來的衝擊讓麥高恩向後倒下。他的搭檔聽到槍響,立即衝進院子,看到麥高恩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他以為麥高恩中彈了,便一邊跑向他認為洗劫者逃跑的方向,一邊用無線電呼叫救援。突然他聽到身後有動靜,轉身一看,是麥高恩。火藥在他臉上留下一道道條痕,他右眼通紅,但別無他礙。

“他往那邊跑了。”麥高恩說。

來自三所警察局的70名警官封鎖了六塊街區大小的區域,但一無所獲。這個棘手的娃娃臉男人逃跑後便消失在了夜色中,就像沒入黑暗的飛蛾,他隻留下了一隻裝滿藏幣和珠寶的襪子,以及兩本商品兌換券。

麥高恩提到的洗劫者獨特的外貌和奇怪的性格,與過去近距離見過他的維塞利亞人所述一致,這個偷窺狂近乎無處不在。

他們認為,洗劫者白天從來不出門。他太白了,瞥見過他的幾個人都提到了他的膚色。在維塞利亞,你很難保持像魚肚一樣的膚色,這裏是加利福尼亞中部的農業小鎮,夏天最高溫度能達到100華氏度。要解釋為什麽他蒼白的皮膚很不尋常,還要提到維塞利亞的人口構成,這裏大部分人都是幹旱塵暴區的難民後裔。維塞利亞當地人都有天然的生物鍾,他們記得壯觀的大洪水,預見得到幹旱,即便野火燒到了40英裏外的叢林和樹木,他們也能靠在皮卡上看塵煙飛揚。對當地人而言,戶外不單指屋子外麵,更意味著殘酷的現實。在這裏,你有曬傷就意味著有知識、值得信任,意味著你知道用樹籬圍住橘樹有什麽意義、知道“砍棉花”的意思是用鋤頭砍下棉株的雜草,也意味著你曾乘著輪胎內胎從聖約翰斯河漂流而下、知道腳底的堿塵溶於水後呈淡淡的咖啡色。

洗劫者蒼白的膚色與當地環境不符,這很不尋常,也因此很可疑。這意味著他在隱居的同時暗中策劃作案,維塞利亞警察局的警官們不知道他是誰,也不知道他把自己關在哪。但他們知道他晚上會到處流竄,也很清楚他為什麽出門。

對那些正要拉上臥室窗簾的十幾歲女孩來說,他就是暗影中的閃光,是忽隱忽現的雜散光,讓她們瞬間僵住,但晚上很難看清。1973年秋天的一個晚上,住在西菲姆斯特(West Feemster)16歲的格倫達[50]關窗簾時偶然向下一瞥,發現灌木叢中有一個大理石一般月亮形狀的物體。出於好奇,她抬起了臥室的窗戶,想更加近距離地觀察。那個臉型像月亮一樣的人對上了她的眼神,左手還攥著一把螺絲刀。

就這樣,他離開了。黑暗中能看到他冷酷的小眼睛,能聽到跑動聲,就像某種拖著強勁尾部的生物見到光亮立馬躥開。灌木作響,圍欄遭到重擊,他爬得越來越慢,但不要緊,因為格倫達的一聲呼救已經吸引了所有注意力。1974年的時候,維塞利亞的大小店鋪都在晚上9:00關門,大多數爭吵都是因為有人圍在農渠搶水。但隻要聽到那個呼救聲,就沒人會把它誤會成別的。電影都無法捕捉到如此真實的效果,這是無法在影棚中再現的聲音。戛然而止的對話、瞬間轉向的眼神、重創耳膜的恐懼,都源自深夜裏一個少女瘋狂又情不自禁的尖叫,沒有什麽比這聲呼救更能體現一個人身處險境。

這個陌生人蒼白的麵頰不是他唯一令人不安的特征。格倫達發現偷窺狂一周後,她的男友卡爾在她家門口等她。那是初秋的一個晚上,天氣仍然很暖,但天色已經暗了下來。格倫達家和維塞利亞西南部惠特尼山高中附近其他中產階級街區中的房子類似,都是20世紀50年代建的單層建築,結實,不是很大,麵積約為1500平方英尺。卡爾坐在草坪上,正好位於房子前麵落地窗光亮的陰影裏。在這個隱蔽的位置,卡爾發現一個男人出現在街對麵水渠邊的小路上。男人悠閑地走著,突然看到什麽就停了下來。卡爾順著他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眼神看向窗戶,身穿露背裝和短褲的格倫達正在客廳和她媽媽聊天。男人跪了下來,雙手撐地。

格倫達在臥室看到外麵有可疑人物時,卡爾就在她家。他還追著他跑到了鄰居家的院子裏,但跟丟了。卡爾知道這還是那個男人。但即使知道,卡爾也為接下來看到的畫麵感到驚訝。男人用雙手雙膝支撐身體,就像磁鐵的一極被窗戶裏的另一極吸引了一樣,開始向格倫達家匍匐前進。

卡爾一動不動地藏在暗處,看著男人向前麵的樹籬匍匐前進。男人顯然不知道卡爾在那。要想給他最強的衝擊,就要選準說話的時機。卡爾一直等到男人微微抬起身體,眼神越過樹籬窺視著窗口。

“在這幹什麽呢?”卡爾喊道。

男人嚇得往後一縮。他驚慌失措,尖叫著喊了些什麽就跑開了,姿勢像個雜耍演員。格倫達說過,窺視她的人胖乎乎的。卡爾這下確定了,男人確實比較胖,溜肩,大腿粗壯,跑步的姿勢很笨拙,不是很快。他左轉躲進鄰居家一處凹室,一側有遮擋,兩人的追逐在此戛然而止,卡爾站到凹室前,擋住了男人的去路。男人處於劣勢。借著街燈的光亮,卡爾得以近距離觀察這個偷窺他女友的變態。男人身高約5英尺10英寸,體重在180到190磅之間,四肢都又短又胖;金色頭發,梳到一邊,一縷縷的好像很久沒洗了;有個肉鼻頭,耳朵又小又肥,眼睛有點斜視,下唇有點凸出;圓臉,麵無表情。

“你看我女朋友家窗戶幹什麽?”卡爾問。

男人看向別處。

“好吧,本,看樣子我們困住他了!”卡爾興奮地大喊,好像在對另一側的同伴喊話。

其實沒有同伴。

“你是誰?在這幹什麽?”卡爾問。

男人沒有回答,卡爾往前移動了一下。

“別過來,”男人說,“走開。”

男人這會兒說話既緩慢又低沉,帶著點俄克拉何馬州口音。

卡爾又向前一步。男人此時把手伸進了口袋,他穿著一件棕色棉夾克,螺紋布袖口,這是幾年前流行過的款式,但已經過時了。

“別過來,”男人冷冷地重複道,“走開。”

卡爾注意到男人伸手的口袋有塊凸起。他理解這一信息隻用了一瞬間,而就在這一瞬間,卡爾已經本能地向後退了。男人眼神呆滯,但卡爾瞥見了他麵罩下暗流湧動的一瞬間,那種感覺極為奇怪,令人極度不安。這個穿著過時夾克的圓臉笨蛋,這個聲音冷淡的俄克拉何馬州鄉巴佬,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幾乎可以確定他在口袋裏藏了一把槍。卡爾向一旁退去。男人經過他時,卡爾注意到他麵色蒼白,皮膚極為光滑。卡爾肯定地認為男人至少有25歲,但一點不像是維塞利亞人所謂“成年了”的樣子,他甚至可能連胡子都不會刮。

卡爾看著男人向北走上索厄爾街。男人每過幾秒就要回頭確認一下卡爾沒有跟著他。那時他仿佛全身都充斥著懷疑和恐懼,他蒼白的圓臉是那樣呆滯、木訥又光滑,活像一顆雞蛋。

更早之前,在1973年9月的時候,弗蘭·克利裏[51]在自己西卡維亞大街的房子前,曾遇到一個怪人。弗蘭當時正要進車裏,突然聽到一聲噪音,抬頭一看,一個留著淺金色頭發、皮膚光滑的圓臉男人出現在她的後院。他本來在朝街道慢跑,注意到弗蘭後就轉過身大喊:“回頭見,桑迪!”然後又向北慢跑到了一條東西向的路上,自此消失在了視野中。弗蘭把這件事告訴了她15歲的女兒莎麗[52],莎麗表示,一周前,她也見過類似的可疑人物窺視她臥室的窗戶。這個可疑人物大概困擾了她們兩個月的時間,最後一次出現是在10月。

從1973年到1976年初,附近另有數名十幾歲女孩和年輕的成年女性曾與具有同樣特征的偷窺狂發生衝突。

但在1976年12月中旬,當地媒體公開了依據比爾·麥高恩所述描繪的洗劫者畫像,自此洗劫者再也沒有在維塞利亞出現。

警方對洗劫者的調查卻突飛猛進。針對這種未解決的係列案件,要取得進展,就要回溯過去。警方仔細研讀了早期報告,對案件的回顧就像一枚放大鏡。他們再次找到被害人和目擊人,一度模糊的記憶有時會變得清晰。有時被忽略的線索也可能是小的突破口,有些人可能會憶起當時以為沒必要告訴警方的事件。警方要找的是一個名字,而不是確認案件數量。警察局裏電話不斷。

1977年,維塞利亞警探聯係了薩克拉門托警方,指出這兩名嫌犯至少有一打相似之處。其中包括:兩人都有盜竊行為;兩人都偷小飾品和私人訂製的珠寶,但同時留下價值更貴的物品;兩人作案手法相似,都會向熟睡的被害人匍匐前進,再把手放到被害人嘴上;兩人都用日常用品來製作臨時報警係統;兩人非法入侵的方式相似,都用撬東西的工具破壞門框,避開鎖舌板。此外,兩人都會躍過圍欄,身高都在5英尺9英寸上下,都會從房子裏把錢包帶出來,再把錢包裏的東西倒在外麵。兩人的共同點之多很有說服力。維塞利亞調查員認為他們找對了方向。

薩克拉門托縣警局的工作人員也對比了兩個係列的案件,認為兩名犯人的部分不同點讓同人作案的觀點難以成立。首先,兩人的典型特征中,九個有六個都不一樣。他們的鞋印不一樣,甚至鞋號也不一樣;東區強奸犯不偷商品兌換券;兩人的外貌特征也相去甚遠。畢竟,洗劫者的外形非常有特色:看起來像一個四肢、手指都短粗的大號嬰兒,麵色蒼白,皮膚滑潤。東區強奸犯的身材在瘦弱到中等之間,還有一名被害人說他“瘦骨嶙峋”;夏天的時候,他露出的皮膚是棕褐色的。就算洗劫者減肥了,他的體型也不應該改變。

維塞利亞方麵不同意薩克拉門托的說法,直接找上了媒體。1978年7月,《薩克拉門托聯盟報》發表文章,強調兩名嫌犯可能存在關聯,並批評薩克拉門托縣警局頭腦僵化。第二天,薩克拉門托縣警局以媒體文章反擊,譴責《薩克拉門托聯盟報》對自己的報道不負責任,同時指責維塞利亞警察局為吸引大眾眼球不顧一切。

不過,薩克拉門托警方沒有完全排除二者存在關聯的可能。理查德·謝爾比偶爾也向這個方向深挖。薩克拉門托縣警局向當地公用事業公司要來了1975年12月至1976年4月之間從維塞利亞調來的雇員名單,共有兩人。警方隨後排除了兩人的嫌疑。

40年後,警方內部的分歧雖然不那麽嚴重,但仍然存在。肯·克拉克是薩克拉門托的現任首席調查員,他認為,這兩個係列的案件為同一人所為。聯邦調查局(FBI)同意這種觀點。康特拉科斯塔的首席調查員保羅·霍爾斯則不同意,他很快就想到,一個胖型體質的人不會奇跡般地變成一個瘦型體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