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被害人凱西的回憶

——沒人知道他觀察凱西用了多長時間,但知道他是在哪觀察的。案發的房子背後是一片聖誕樹林場,犯人在後院的木柵欄上留下了“之字形慢跑”鞋印。

我們開車沿680號公路前進,向南開17英裏就到了下一起案件的發生地,那是同月發生的第三起案件。1978年10月,吉米·卡特(Jimmy Carter)是美國總統,《油脂》(Grease)是夏天最火的電影,電影裏約翰·特拉沃爾塔(JohnTravolta)和奧利維亞·牛頓-約翰(OliviaNewtonJohn)演唱的《夏日的夜晚》(SummerNights)是電台最常播放的歌曲,不過誰人樂隊(theWho)的《你是誰》(WhoAreYou)在榜單上的位置也呈上升趨勢。那一年,13歲的布魯克·希爾德(Brooke Shields)帶著她白淨的小臉、茫然的表情登上了少女雜誌《十七歲》(Seventeen)的封麵,紐約洋基隊在世界職業棒球大賽中戰勝了洛杉磯道奇隊,錫德·維舍斯[94]的女友南希·絲潘更因被刺傷後失血過多,死在了切爾西旅館浴室的地板上。那一年,約翰·保羅二世(JohnPaulⅡ)成為了新主教,電影《月光光心慌慌》(Halloween)上映的三天後,聖拉蒙案發生了。

“你怎麽看有人說他會哭?你覺得是真的嗎?”我問霍爾斯。

大約十名被害人表示犯人哭過,她們說,他抽噎了。他走路跌跌撞撞,悵然若失。他像個孩子一樣抽泣,音調很高。“對不起,媽媽,”他邊哭邊說,“媽咪,救救我。我不想這麽做,媽咪。”

“我覺得是真的,”霍爾斯說,“女性更能理解男性的行為。好幾次被害人都提到,他的憤怒是裝出來的,他在演戲,但還有幾次,他在角落裏抽泣得不能自已,那感覺像是真的。他很矛盾。哭泣都發生在性侵之後,他就在那個時候抽泣。”

但有一名被害人例外,她不相信那些眼淚。霍爾斯告訴我,她就是斯托克頓案中的女性被害人,也是那個丈夫掙紮著不願接受案件事實的被害人,她不相信犯人真的在哭。

“她聽到了那種聲音,但不認為那是在哭。”霍爾斯說。

“她覺得那是什麽聲音?”我問。

“一種情緒的爆發,音調很高,”霍爾斯說,“像是一種笑聲。”

多年來,似乎沒人發現,聖拉蒙市的911報警電話根本沒用,因為這裏沒有劃分到任何一個行政區域,盡管如此,電話公司照樣向居民收取這項服務的費用。一位住在安靜院落盡頭的女性發現了這個問題。聽筒裏傳出的刺耳提示音告訴她,這個號碼打不通,而兩小時前,她剛遭到陌生人性侵,不該再遭受這樣一個打擊。案發六周後,在1978年12月10日刊的《奧克蘭論壇報》(OaklandTribune)中,一篇文章直接引用了這名女性以化名“凱西”說的一些話。案發當晚,凱西醒來後,雙眼竭盡全力適應黑暗。在漆黑一片中,她隻能辨明一樣東西:熾熱的凝視——犯人的小眼睛就那樣盯著她。

“我就是真的恨他。”談到身份未明的強奸犯,凱西麵無表情地說。她說電話公司也讓她感到氣憤,電話公司說他們提供報警服務,實際卻沒有。凱西告訴記者,關於這件事,她可以討回一些公道:她已經取消了賬單裏的911服務,每個月能省28美分。

凱西直接給康特拉科斯塔縣警長辦公室打了電話,警察很快就來了。

康科德市發生兩起強奸案後,警長辦公室很快對警官們下達了警報。事實證明,來自薩克拉門托的警告很有先見之明:現在,EAR正戴著滑雪麵罩逼近他們的窗口。每個人都要警惕起來。警方組建了一支快速行動部隊,開始辨認EAR可能作案的區域。警察還悄悄記錄下了停在開闊區域邊的車輛車牌號,或是看似可疑的車輛車牌號。

聖拉蒙轄區的警察通常不會瞪大眼留心周圍的情況。從1970年到1980年,這個城市的人口翻了兩番還多,但仍然為起伏的草地和鑲嵌其中的橡樹環繞,到處是不發達地區才有的寬廣農田,空間廣闊,氛圍寧靜。長期的寂靜讓警方也懈於防範。巡邏車的車燈總是掃過同樣的獨立式車庫和同樣的窗口,那些窗口都屬於住在大農場上的年輕家庭。在聖拉蒙這片終年無變化的郊區,極少出現可疑人士,沒有人破壞圍欄,也沒有人在矮樹叢中鬼鬼祟祟。警官是為行動而受訓的,卻習慣了這裏的安寧。

10月28日淩晨5:00,一切都變了,夜班值班人員接到消息,發生了一起暴力事件,所知細節雖少但令人震驚。那是一起入室強奸搶劫案,發生在蒙特克萊爾廣場。一個單人班組最先抵達了現場。被害人是凱西和丈夫戴維[95],他們在前門見了警官,神態鎮定。警官先確認了他們不需要立即接受醫療救治,然後注意到他們身後的場景有些奇怪。房子裏幾乎什麽也沒有,僅剩的幾件家具抽屜也都隨意敞著,裏麵空空如也。壁櫥的門也敞開著,裏麵隻有空****的晾衣竿。他們徹底被入侵者洗劫一空了?不,凱西和戴維解釋道,他們正要搬家。

再過幾個小時,他們就要搬離這棟房子了,就在這時,他來了。

又出現了房地產這一要素,而這次時間之精準說明犯人了解內情。凱西和戴維有一個三歲大的兒子,他們告訴調查員,EAR完全沒有打開兒子臥室的門,甚至連接近的意思都沒有。其他家裏有低齡小孩的被害人也發現了同樣的現象。他究竟是如何瞄準被害人,如何了解被害人的生活,又如何了解被害人家中的布局,這些始終是警方猜不透的謎。

加裏·裏奇韋,即“格林河殺手”,把作案前的踩點工作稱為“巡邏”。平淡無奇就是他的保護色。他會把卡車倒到太平洋公路南段的7-11便利店,那是西雅圖-塔科馬(SeattleTacoma)機場附近的一段沙礫地帶,以色情交易聞名。有時,他會打開引擎蓋。他身材瘦弱,麵色淺灰,全神貫注於引擎問題,沒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他完美地把自己藏在了一片暗淡的灰色背景中。但凡有一個仔細、耐心的觀察者,都可能事先發現不對勁的細節:他完全不在意時間。他的瞳孔像鍾擺一樣來回擺動,什麽都要盯一盯,就是不看看引擎,他在饑渴地思考,思考對象迅速變換,就像靈應牌上的占卜寫板[96]一樣果決。

當啷。這個響聲是如此平常,可以完全淹沒在城市的喧鬧中,淹沒在蒙蒙細雨下濕輪胎的摩擦聲中,淹沒在便利店開關門的提示音中。這是最為可怖的聲音,但無人聽聞——裏奇韋關上了引擎蓋。巡邏結束,他將進行下一階段的行動。

一開始,我以為EAR和裏奇韋一樣,一定會藏在顯而易見的地方。他掌握的信息,似乎也隻能通過長時間的細心觀察得來。但顯然,他不是陽光下的潛伏者。雖然關於他的報告有幾千頁之多,其中有被害人的證詞,也有對附近居民的訪問,卻沒能得出對嫌犯一致的外貌描述。我以為,他犯下50起強奸案,人們應該對他的臉有了一致的描述,起碼對發色有一致的說法,但都沒有。謎題就在那裏。成功率如此之高,一定不是靠運氣。他是如何長期被調查卻未被調查到的?

我腦海中又出現了一個穿製服的男人,一個電話線務員或者郵政工人,一個從《忙忙碌碌鎮》裏走出來做著日常工作的勤勞人,一個隻要出現就意味著一切都在照常運轉的人。沒人特別關注他,他永遠融於空氣之中。人們從他身邊匆匆走過,不會注意到,他淡棕色的麵容中,一雙憤怒的雙眼蘊藏著能吞噬一切的力量。

一名調查過爾灣凶殺案的退休調查員,勸我不要把EAR想成一個偵查大師。這位調查員認為,犯下這些案件,並不需要太多事先計劃和內幕信息。他和同事調查這個案子時,曾在晚上做過一個實驗。他們一襲黑衣,腳踩軟底鞋,在爾灣的居民區來回徘徊,沿著他們認為凶手走過的道路行進。他們躡手躡腳地沿煤磚牆前進,將視線越過後院圍欄向房內窺視,身體則藏在黑暗中的樹幹後。

方形的燈光引得他們又靠近了一點。從後窗,他們看到了幾十個陌生人的生活。有時候,隻是窗簾透出的一絲光亮,就足夠看清女人麵無表情地在廚房水池來回衝洗一支玻璃杯的樣子。大部分時候都很安靜,但偶爾能聽到電視裏傳出一陣歡笑,還能看到年輕人的肩膀慢慢靠近她的耳朵,小男友撩起了她的裙擺。

憶起這些,調查員搖了搖頭。

“你會特別驚訝,竟然能看到這些。”他告訴我。

實際上,我和每個調查員聊天時,都會問到暗中徘徊的事,每次都得到了相同的回應,他們搖頭或做其他表情,意思是他們認為世界上再沒有比徘徊在案發地附近更簡單的事了。

一個難以自製的徘徊者很快就能理解肢體語言的含義,比如獨自在家的女性可能會在關燈前,從客廳的後窗向外看看,又比如年輕人在父母熟睡後,會輕手輕腳地移動。過不了多久,他就能掌握這些生活模式,觀察的時間就會大幅縮短。

我問霍爾斯他認為EAR選擇被害人的方法有多謹慎。

“我覺得他有時謹慎有時隨意。有時候,我感覺他提前監視了很久,看準某人就關注他、跟蹤他,但有時候,他第一次見對方就襲擊人家。”

沒人知道EAR觀察凱西用了多長時間,但我們知道他是在哪兒觀察的。案發的房子背後是一片聖誕樹林場,犯人在後院的木柵欄上留下了之字形慢跑的鞋印。

霍爾斯將車轉向右邊,並指了指當年房子後林場所在的位置。我們又開了一兩個街區,霍爾斯再次將車右轉,開到了塞奇菲爾德大街7400號街區。

“第二天,這裏靠邊停了一輛車,車裏有血跡。”

那是一輛福特銀河500,是記錄在案的失竊車輛。

“很明顯,有人流血了,很可能是鼻血。你還能看到他移動留下的血跡,雖然現在來看痕跡早就消失了,但我推演過,要是你在深夜追著某人穿過聖誕樹林場,那人會不會撞到樹上?然後他跑進偷來的車裏,又棄車而逃?我知道有案件中,有人為逃避射擊撞上了電線杆,留下了類似的血跡。”

這串血跡向東延伸,跨過路緣,排水溝裏有皺起來的紙巾。血點逐漸變小,最後消失了。這條線索同這起案件的每條線索一樣,最終也不了了之。從沒有哪條線索能讓我們找到突破口,搜查中找到的任何物品都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凶手的,調查始終缺乏確鑿無誤、有跡可循的信息。這起案件的車輪自始至終都旋在可能性的泥潭中。

“所有線索都隻能算半條線索。”霍爾斯說。

“那時候聖拉蒙有哪些工地?”我問。

霍爾斯告訴我,關於這一點,凱西為他們提供了有用的信息。

“她能數出好幾個案發當時正在附近為擴建工程施工的工地。”

我過了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霍爾斯的意思是他親自和凱西談過這起案子。

“你直接找她談了?”

他明白我為何感到震驚。

拉裏·克朗普頓在《突然恐慌》一書中談到這起案件,他對凱西進行了一番抨擊。他說凱西在警方問詢中的行為,簡直就像在想象中重新體驗“那種終極**”。他公開了凱西遇襲後生活中的一些負麵細節,還說為她丈夫和兒子感到遺憾。我很喜歡克朗普頓,但不認為他在書中說的是對的。而且簡直錯得離譜。他甚至對比其他被害人,給凱西的長相打分——雖並無惡意,但仍不該如此。他對凱西說話時,語調不帶輕重緩急,最壞的時候,還指責凱西。他以為,處理暴力性侵案,隻有一種方法,而這種方法沒有同情和理解可言。比方說,他語氣譏諷地寫道,凱西告訴警方,EAR要求她為他**時,她先要了一杯水,但克朗普頓沒有想到,對一個嚇壞了的被害者來說,要水可能是一種拖延策略。此外,克朗普頓為凱西選的化名是“桑妮”(Sunny),有陽光、開朗之意,選這個名字可能不是出於惡意,但至少可以見得,克朗普頓描述她時用語之殘酷。

克朗普頓的書剛出不久,警長辦公室就收到了凱西的郵件。她對書中對她的描寫感到非常憤怒。因為克朗普頓退休了,警長辦公室無權告訴她克朗普頓的聯係方式,但霍爾斯和一名女同事邀請凱西到辦公室坐了坐。

“她像風中淩亂的樹葉一樣劇烈地抖動著。”霍爾斯回憶道,語氣中不帶一絲責備。會麵中,凱西和他幾乎沒有眼神接觸,霍爾斯認為這要歸咎於她仍未消除的心理陰影。被害人與懸案調查人之間的關係非常奇妙,既親密又疏遠。戴麵罩的犯人把小刀架在凱西脖子上、將她推倒在廚房冰冷的油氈上時,霍爾斯才十歲。19年後,霍爾斯從涉案物品保管室取出了寫有凱西案件編號的密封塑膠袋,從一支塑料管中取出拭子。對霍爾斯而言,凱西是一個陌生人。他用顯微鏡研究強奸了她的犯人的**,但從沒親眼見過她,也沒與她握過手。

會麵中,霍爾斯幾乎沒有提問,引領對話的任務交給了女同事。而凱西的一席話,引起了他的注意。

她和丈夫戴維很久前就離婚了。和許多成了EAR被害人的夫婦、情侶一樣,他倆的關係也沒能長久。凱西說,戴維曾在案發後告訴她,他感覺自己認出了EAR的聲音,但說不準是誰。

凱西提供的信息很有用,原因有二。首先,她還從沒看過地理側寫資料。她還不知道,雖然康特拉科斯塔縣不能像薩克拉門托一樣,給出犯人顯而易見的生活模式,但不論如何,地理側寫員已經確定了犯人最可能居住的區域:聖拉蒙。聖拉蒙對東灣係列案件至關重要,是少數幾個EAR僅作一次案的地點之一。犯人作案離家越遠,他的潛在目標越多。但掠奪成性的犯人隻偶爾在家附近作案,犯下此類案件要麽是因為有特別的被害人吸引了他的注意,要麽因為他非常自信,認為自己不會被捕。

從地理側寫地圖可以看到,EAR最可能居住的區域形成了一片紅,正好在凱西家北麵自東向西穿過。

此外,凱西還不知道,在最近一次EAR特別小組會議上,FBI側寫員有一些新發現,而這些新發現與霍爾斯所想一致。凱西表示,警方應該考慮到,某些案件中,男性被害人才是EAR的目標。這些案件中,EAR可能因為發現男性被害人做過某些壞事而實施報複。

凱西所言讓警方想到一種可能性,之前他們忽視了被害人與嫌疑人之間的關係,二者關係可能很近,他們可能憑此推出嫌疑人的身份。許多知名的係列案件中,都至少有一起案件存在這樣的關聯性。比如,特德·邦迪的被害人林達·希利曾有一名室友是特德的表親,之後調查員還找到了班級考勤表,顯示特德和林達至少選了三門一樣的課;連環殺手BTK(BTKkiller)丹尼斯·雷德[97]住的地方距離其第八個被害人馬林·赫奇僅隔了六戶人家;就在羅伯特·皮斯特失蹤前不久,約翰·韋恩·蓋西[98]還在商店裏和皮斯特公開談論雇他到工地幹活的事。

EAR在隱藏身份方麵可謂耗盡心思。作案時,他頭戴麵罩、聲線壓低,先用手電筒晃得被害人目眩眼花,之後又威脅被害人要是看見他就別想活命。但他也有無所顧忌的一麵。比方說,他不在乎自己引來的犬吠聲。1977年12月的一個霧夜,一對還在上大學的兄妹外出慢跑,突然看到一個戴著深色滑雪麵罩的男人,從美國河路3200號社區一棟房子圍欄內的步道冒出。男人看到他們,當場僵在原地。這對兄妹沒有停下奔跑的腳步,他們回頭看到男人迅速躥進了一輛老式側踏板皮卡。男人僵在原地後又迅速躥入卡車的行為,讓兄妹倆感覺有必要加快腳步。他們聽到卡車引擎發動,向他們的方向開來。兩人迅速衝過拐角,卡車一個急刹後迅速倒車,正好就在他們剛才所在的位置。他們向另一棟房子跑去,躲了起來,看到卡車還在沿他們的路線開,不斷在街上繞圈,最後終於放棄並加速離開了。

EAR的自我保護工作做得異常到位,但一次次成功帶來的驕傲自大也讓他難以始終疏而不漏。EAR的成功率之高實在很有說服力,他已經克服了許多常人無法克服的心理障礙:強奸、闖入陌生人家中、瞄準夫婦情侶而非獨居女性。連續成功作案數十起後,他或許也會驕傲自滿,過於興奮結果壞了自己的規矩——隻瞄準與己無關的被害人的規矩。36年前的那個深夜,一句發自他喉嚨的低語或許將成為破案的關鍵。

EAR在聖拉蒙作案後,又到南邊40英裏外的聖何塞作案兩起。霍爾斯和我為節省時間,決定先略過聖何塞。

“我想帶你去戴維斯看看,”他說,“我感覺戴維斯很重要。”

但在此之前,我們還得再去兩個地方。EAR在聖何塞作案後,又回到了康特拉科斯塔縣,在丹維爾犯下了接下來三起案件中的第一起。霍爾斯和我沿680號公路一路向北,開到了丹維爾,這裏是1978年12月9日案的案發地,這起案件為霍爾斯帶來了他認為最具價值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