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一條被紮傷的狗——重溯1979年戈利塔案

——她還記得那條受傷的狗、濕透的草坪,她或她鄰居後院裏有什麽尖銳的物體割破了那條狗,但沒人找到過那個物體。

奧蘭治縣警局的老警員們或許都見過拉裏·普爾蹙眉的樣子,也見過他工位上方的板子上釘的被害人照片,還有像枯燥的堡壘一般圍在他身邊的活頁夾。

“死刑,”他們會淡然地告訴拉裏,語氣就像重複昨晚籃球賽的比分一樣平常,“或者無期徒刑。那些家夥從不收手。”

“那些家夥”指的是精神變態、連續殺人犯、怪物,隨你怎麽叫。傳統認為,那些極端暴力的連續犯隻有在迫於死亡、殘疾、入獄等情況時,才停止殺人。普爾想抓的這名犯人在1986年最後一次作案,但當時已經是2000年。

“那你為什麽還在意?”老警員們有時會刺激他,那種態度令他感到難過,但也點燃了他正義的心,讓他加倍相信自己會抓到那個人。

聖巴巴拉當時還沒有DNA檢測,但兩起案件共有的典型特征太多,讓普爾相信,這起案件與克魯茲案為同一凶手所為。從1979年10月1日到1986年5月5日,凶手共造成十人死亡,另有兩人幸存。案件跨度時間之長,讓調查員有大量工作可做。他們決定,在徹底調查完所有線索前,暫緩與媒體的聯絡。他們不想向凶手通風報信。老警員們認為,這樣一個窮凶極惡的犯人,可能因為某項嚴重的罪名正在別處坐牢,普爾同意這種看法。他翻遍了逮捕記錄,留心注意偷窺者、徘徊的可疑人士、入室搶劫犯、強奸犯的記錄。他們還挖出一具巴爾的摩市(Balti more)前囚犯的屍體,卻什麽也沒發現。

普爾一直堅持縈繞在他腦海的搜查方針。一天,他突然回想起在警察學校培訓快結束時,他第一次目睹的屍體解剖。屍體被從屍袋中移出,放到鋼製台麵上。這具男性屍體身高5英尺11英寸,深色頭發,身材強壯。他手腳被縛,身穿女鞋、女襪、女性**和填充過的胸罩。死因是甲苯中毒,他沉迷於某種**體驗,從襪子裏吸膠毒。普爾能看到**上殘留的精液,這景象讓觀念刻板的普爾印象深刻。回想至此,他猜想他們正在找的凶手,在沒有被害人的時候,是不是也會偶爾體驗一下把自己綁住的感覺。普爾回想起那次屍體解剖培訓發生在1986年10月,距離他正追查的那個人最後一次作案已經過去5個月。

他翻出那個手腳被縛的男人的檔案。沒有相關犯罪記錄,與其他案發現場均無關聯,而且屍體已經火化了。普爾想,如果真是他,我們就玩完了。普爾收集了南加州每個縣的驗屍官從1986年5月5日到12月31日的報告,並開始梳理這些報告。但他手頭的線索沒起到什麽作用,不久之後,與媒體聯絡便成了一個不錯的主意。

2000年10月1日,《奧蘭治縣紀事報》的頭條文章是有關DNA線索的《有望通過DNA找出本縣連環殺人犯》。文章中描述,在普爾辦公室裏,有93個裝有案件相關材料的活頁夾。

“我們要找的凶手是最早的‘夜行跟蹤狂’。”普爾說。

他這樣說,僅是為了強調他們找的這名凶手的作案時間,要早於在1984到1985年震懾南加州的理查德·拉米雷斯(Richard Ramirez)——即夜行跟蹤狂,但這個容易混淆的綽號卻保留了下來,這讓普爾感到非常懊惱。從那時起,這名凶手的綽號就成了“初代夜行跟蹤狂”。

這篇文章在開篇猜想了凶手可能的處境——已死亡、服刑中或者在計劃下一次的謀殺,但隻字未提他的過去。許多奧蘭治調查員私下裏懷疑凶手來自戈利塔,因為他是在戈利塔犯下的第一樁謀殺案。普爾的同事拉裏·蒙哥馬利甚至驅車到戈利塔,花了幾天時間,詢問聖何塞灣附近的小學裏在職及退休的教師,能否回想起20世紀60年代中期帶過的任何問題男學生,比如曾因虐待小動物而令他們感到擔憂的男孩。他帶回來一些名字,但這些人要麽死了,要麽沒有變成壞人。

1979年10月1日的那次襲擊,確實帶有尚不成熟的色彩,比如偷竊10速自行車、從房子裏拿切牛排用的刀,都像當地小混混的作為。但當時被忽略了的其他線索,提示凶手在以其他方式磨練經驗,他並不是混在隻會紙上談兵但連偷雞摸狗都很少做的小團體中,而是獨立行動,單人作戰且難以自製——這份疏離逐漸轉換為了原始的犯罪技巧。那天晚上,他不隻撬開了那對情侶家的鎖,還卸下了門框,把它扔過了圍欄。

不止如此,他還能騎著10速自行車,逃過帶槍駕車追逐他的FBI探員和一群正趕來的警官?當時追逐他的FBI幹員名為斯坦·洛斯(Stan Los),事後他因為沒向犯人開槍而遭到當地警察的諷刺。洛斯對這種諷刺感到憤怒,但仍然認為自己的決定是對的。他當時隻聽到了女人的尖叫,隻看到一個騎著自行車的普通白人男性,他每衝他喊一聲或是按下喇叭,他都騎得更快。洛斯沒有開槍的必要。

洛斯不是算命先生,無法預測未來。他不會知道,嫌犯把自行車扔在了人行道上,竄入聖帕特裏西奧路5417號和5423號之間躍過圍欄,等他再次出現,就已經變得更加暴虐,他綁的結更緊了,不再需要反複念唱來給自己打氣——他成了一名成熟的殺手。在那天晚上的追逐中,表麵上他騎自行車逃過了洛斯的追逐,實際上他還跑出了另外的結果——一種精神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日常瑣事不再重要,他難以自製地幻想,這幻想在他腦際不斷浮現,終於炸裂,並付諸行動。

洛斯當時不具備開槍的條件。他不是沒有偶爾複盤當晚的場景——啟動汽車浪費的幾秒鍾、掉頭、約50碼外那個騎自行車的身影、偏向車燈右邊緣的嫌犯、用來命令嫌犯的車頭燈、棄車而逃的男人。要是洛斯當時能預見這個男人之後的所作所為,就會用0.38英寸的特製手槍瞄準他,並當場放倒他。

所有人都同意,1979年10月1日如同一麵懸崖,在這個夜晚,一名潛在殺人犯從懸崖一躍而下。

這名神秘徘徊的可疑人士,最終會選擇以大教堂橡樹路和帕特森路的交叉口為中心半徑兩英裏的區域中東北側的社區下手。聖巴巴拉發生的全部三起襲擊案都會在聖何塞灣附近發生。這條灣流始於鋪滿月桂樹的山坡,蜿蜒流過戈利塔東部,最終匯入太平洋。其中流經市區的一段就像哈克貝利·費恩[80]夢中的河流,有布滿苔蘚的河岩、繩索係的秋千,還有大樹蔭蔽下不良少年的煙頭。普爾看著在戈利塔地圖上標注出的犯罪地點,驚覺凶手對這條灣流的執著,這些地點好似一條臍帶,連接著凶手和這條灣流。

之所以說戈利塔的案件值得記述,還有另一個原因。“控製”是這名罪犯特有的標誌,從捆綁的作案手法到閃電式的入侵,都能看出這一特征。白天時,他可能是一個易被遺忘的失敗者,但潛入房子後,他就是房子的主人,始終如一的麵罩加劇了他帶來的恐懼。他像個精神病患,有時會把牛奶、麵包落在廚房,展示自己的自信和悠哉。

但這名犯罪大師在戈利塔作案時總有差池。他在此地犯下三起案件,三次他都受到了阻撓。他始終沒能對女被害人實施性侵。第一起案件中,女被害人逃跑了;第二、三起案件中,男被害人因反抗而遭到射殺,他很可能怕槍聲招來警察,所以迅速殺死女被害人後就逃跑了。

追溯凶手的犯罪行為就像在倒看恐怖電影,但倒帶是十分重要的環節。英國傑出的犯罪心理學家戴維·坎特(DavidCanter)曾在他的書《罪犯的影子》(CriminalShadows)中寫道:“罪犯過去的弱點要比日後的多。”坎特認為,解決係列犯罪案件的關鍵,在於找出第一起案件前發生過什麽,而不是去查證犯人在最近一次作案後逃去了哪裏。“凶手在犯案之前,可能沒料到自己會犯罪,”坎特寫道,“因此,案發前他可能不如案發後那樣小心。”

毫無疑問,凶手會在作案後變得小心謹慎。他會不斷觀察、計算,拿下目標,比如在文圖拉的時候。他在聖巴巴拉縣和奧蘭治縣都曾多次作案,但在文圖拉隻犯過一次案。為何如此?喬·阿爾西普因史密斯案遭到逮捕的事曾轟動一時,他何必在文圖拉冒險犯下另一起雙人謀殺案?再次作案會讓警方懷疑阿爾西普是否真的有罪,而當時阿爾西普就快成為他的替罪羊了。

戈利塔位於聖巴巴拉西側,近期剛剛取得一些發展,但人們的整體素養仍有欠缺。盡管在這裏發生了三起入室案件,警長辦公室仍然不打算公開這些案件。和大多數長期存在的機構一樣,聖巴巴拉警長辦公室已經形成一種機構文化,而這種文化的特點是保守狹隘、遮遮掩掩。警探在案發現場看到的景象可能會令他毛骨悚然,但工作要求他在麵對大眾時仍要麵無表情。案發五天後,也就是在1981年7月31日周五下午,警探O.B.托馬斯(Thomas)在托爾特克路449號附近搜集線索時,想傳達的正是這樣一種印象。他是當時接警後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察。搜集線索的過程,就是不斷敲響鄰居的大門,詢問他們是否見過或遇到過任何不尋常或可疑的事件。沒必要讓公眾恐慌。托馬斯問問題時,幾乎不透露發生了什麽,從他臉上你根本判斷不出他見過什麽。

琳達的住處距離托爾特克路僅有一個街區。托馬斯警探敲響她的房門,掏出記事本,令她想起了一段往事。她還記得那條受傷的狗、濕透的草坪,她或她鄰居後院裏有什麽尖銳的物體割破了那條狗,但沒人找到過那個物體。她把這件事告訴了托馬斯警探。警探問她是否還記得事件發生的日期。琳達回想了一下,又翻了翻日記,說道,1979年9月24日。

他們立即明白了這個日期的意義,那是第一起案件的前一周。警探們對這個嫌疑犯知之甚少,手頭隻有瞥見過他在黑夜中逃跑的目擊證人所提供的信息:他是一名成年白人男子。他們不知道是什麽把他吸引到了這樣一片安靜的地區,但他們知道,他帶了一把小刀——在第一起案件中,他逃跑時落下一把小刀。他們還知道他是個在夜間徘徊的可疑人士,他們追蹤到了他小心地從一棟房子移動到另一個棟房子尋找被害人時留下的鞋印。而且,他喜歡那條灣流,也許他曾利用那裏的灌木叢和樹枝來隱蔽自己的行動,也許他在那裏有回憶,比如小時候曾在那些布滿苔蘚的岩石間和秋千上玩耍。不論原因為何,他曾出現在那裏,因為那裏有鞋印和他落下的事先切割好的繩索。他入侵過的三所房子還有一個共同特征:位置都在那條灣流附近。

從琳達和托馬斯警探站著的位置,他們能看到與灣流平行的盤結的樹木和低矮的白色木質圍欄。那裏,有那天夜裏基莫經過的那座橋,這條狗警覺地發現了某樣不應該在黑暗中移動的物體。接下來發生的事基本都清楚了。這條狗跑到兩棟房子間窺探的時候,那個徘徊在此地的可疑人士受到了驚嚇,而且顯然生氣了,為了把狗趕跑就戳傷了它。也許他身上濺到了基莫的血,所以用琳達的水管衝洗了一下。還有跡象表明,案發前他經常在附近出沒,但這些令人不安的細節都太過隱秘,警方在回顧案情時才意識到。

多年後,有了穀歌地球,懸案調查員在此基礎上開發了電子地圖和時間線,詳細列舉了凶手在整個加利福尼亞的犯罪軌跡。沿聖何塞灣顯示的幾個亮黃色圖釘圖標,就是他在戈利塔東北部的作案地點。35年過去了,附近並沒改變多少。放大地圖,能看到凶手第一次出現的後院,那天夜裏的犬吠聲暴露了他的位置。他的鞋印很深,意味著他經常長時間待在同一個地方,靠在牆上或者蜷在院子裏。可以想見,當基莫嗚咽著出現的時候,當狗主人一家家敲響房門的時候,當他們乘車疾馳而出的時候,他就站在黑暗的後院中。深夜再次回歸寧靜後,他在兩棟房子之間緩慢移動,打開水管洗掉了鞋上的汙漬,之後偷偷溜走,身後隻留下逐漸消失在草叢中的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