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順風車移民
來到加拿大,我們成了持中國護照、擁有中國國籍而在加拿大有合法的永久居留權的人,也就是“華僑”——僑居國外的中國人。想一想自己也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我都六十開外退了休的人,怎麽一下子來到異國他鄉生活呢?
我想隻有一個詞可以解釋這件事兒,這個詞就是“純屬偶然”,搭了個順風車。
2000年,我們的兒子一家辦理技術移民去了加拿大。
加拿大是一個移民國家。在史前時代,似乎加拿大所在的北、南美洲地區並沒有像亞、歐、非洲那樣進化出人類。大約兩萬多年前,第一民族(原來稱為印第安人)從亞洲經過白令海峽來到今天的加拿大這個地方。數百年前,法國人、英國人及其他歐洲人來了。現在,每年有二十多萬人從世界各地移民到加拿大。20世紀八九十年代,許多香港人來到這裏,九十年代中期以後大陸移民接踵而至。
加拿大移民有幾個種類,人數最多的是經濟移民。經濟移民又分為技術移民及商業移民。所謂技術移民就是具有專門知識技術的專業人員及工人。商業移民又分為投資移民,企業移民及自雇移民幾個類別。
對技術移民,加拿大移民部在審批時對申請移民者的各方麵背景條件進行評估、打分,分數達到或超過規定分數線的才有可能被批準移民。背景條件、評分標準以及分數線每過幾年就會調整變化,但學曆、年齡、英語或法語水平,還有工作經驗這幾條始終是重點,所占分數也最多。申請人至少要本科畢業、工作兩年以上、英語熟練,才有可能達到最低分數線。
其他移民種類還有家庭團聚移民以及難民。我和太太就是申請的家庭團聚類移民。
兒子一家移民時,孫子剛一歲。兒子很順利地在多倫多地區一家大公司找到了工作,兒媳在家帶孩子,很快適應了當地的環境,日子過得挺平和。過了一年,要生老二了,他們希望我太太去幫助照料和帶小孩。我太太當時也已退休,雖然我還在上班,愛子、愛孫心切,於是風風火火辦簽證,訂機票,漂洋過海去了加拿大。
後來我觀察,移民生活中“帶孩子”是一個比較大的難題。技術移民們都比較年輕,去加拿大後才開始生孩子或生老二很普遍。帶孩子成了一個很頭疼的問題。在國內,雙方父母、親戚朋友,能幫忙的人很多,幾乎不是問題。即使要找月嫂和保姆,也非常容易。在加拿大這個異國他鄉,舉目無親,誰能幫助你?
找當地人做保姆,那是“想都別想”,文化不同,生活習慣不同,根本談不到一塊去。舉個例子,在醫院裏剛生孩子的產婦想喝水,護士會從冰箱裏取出一瓶礦泉水給她——她們就是這樣喝的。華人呢?人數本身不多,在加拿大,找個能養家糊口的事兒真的不困難,工作又不累,誰願意當保姆呢?所以近兩年加拿大政府新開了一個“保姆移民”的項目,就是符合條件的保姆,可獲得兩年工作簽證,來加拿大當保姆。保姆工作滿兩年後,可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還有請保姆是要花錢的,新移民工資都不是太高,要承擔這筆費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所以,請不論是娘家或者婆家媽媽出麵幫助帶孩子,幾乎是所有有需要的移民家庭的首選。當然,這免不了有時會有家庭矛盾,家長裏短、磕磕碰碰,但氣兒消了以後還得過,畢竟是一家人嘛。
也不光是照顧月子需要老人。我太太第一次待了半年,在兒子一家基本可以自理就回國了。又過了半年,小孫子斷奶,兒媳想要找工作了,需求又來了。
在加拿大,婦女生小孩後基本上都辭職在家做全職太太,照顧教育小孩。等到小孩長到十幾歲,才可能重返社會。因為這裏有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任何時候都必須有成年人陪同,即使大人外出時把他們單獨留在家裏也不行。否則,可以認為你無能力照料孩子。嚴重時,可能把小孩帶走,交給有能力、有愛心的家庭撫養。後來了解到安大略省並無此規定,但是馬尼托巴省和新不倫瑞克省有此規定。還有,加拿大安全委員會(Canada Safety Council)建議,小孩10歲以前最好不要單獨留在家。如果孩子足夠成熟,願意自己在家,能夠應對緊急情況,知道打電話給父母或911報警電話,父母要把孩子短時單獨留在家裏,也需要注意家裏是否安全,和孩子保持聯係如打電話查問,而且事先要與孩子講清楚可做和不可做的事情,等等。孩子可以單獨留在家裏多長時間,安全委員會也有建議:白天10—12歲約2小時,13—14歲約5小時等。安全委員會還專門出版了一本小冊子《AT HOME ON MY OWN(獨自在家)》,提到了孩子獨自在家的諸多注意事項。
這樣我太太第二次到加拿大。
不久,遇見一件事兒。兒子的一個同樣是技術移民的中國同事,接了父母來加拿大探親旅遊。沒想到才兩個月,他父親偶感不適,開始還挺著,吃點國內帶來的中西成藥。過了兩天挺不下去了,隻得去看醫生。他們找到家庭醫生,但是家庭醫生不能收治沒有醫療卡的臨時病人,隻得去找可以接受臨時病人的“(WALK IN CLINIC)免預約診所”。免預約診所倒是可以給病人治療,可是費用卻很高,特別是用人民幣與加幣的匯率一換算,感覺更高。但再高也得治病呀,兒子的同事咬咬牙付了費。醫生開了藥,到藥房買藥,又是一大筆費用。他也是移民過來不久,雖然有了穩定的工作,但工資並不高,每月都是算著錢過日子。沒想到老先生吃了藥並不見效,於是又去看醫生。醫生給他父親診斷後說,需要轉去專家治療。這一下老先生不願意了,他知道去看專家又是一筆不菲的費用。他要他兒子馬上去改回程票日期,他和太太馬上回國。兒子無奈,隻得立即去改機票,遺憾地送父母匆匆踏上歸程。
兒子、兒媳考慮需要給媽媽辦理移民。因為兩個孩子長大前,奶奶需要常來常往。這樣,往返路費、勞累不說,簽證、續簽就既費錢費時又費工夫(每次簽證都要專門跑到北京去)。更重要的還是看病。全體加拿大人,包括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國人都有醫療福利,就是看病不要錢。但是,以探親名義住在這裏的爺爺奶奶們就沒有這個待遇。都是七老八十的人了,哪能保證不生病呢?萬一生病,像兒子那位同事的父親,那費用可難以承擔。如果媽媽也移民過來,這些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這樣,他們與我們商量,決定為媽媽辦理家庭團聚移民。
老年人移民也有別的原因。
小陳是重慶人,也是技術移民來到多倫多。安頓下來後,他就安排父母過來探親,順便看看這西方世界。他父親有十分嚴重的哮喘病,尤其是在陰冷潮濕的冬天,連門都不敢出。他母親說: “每次出門前都必須先檢查藥帶上沒有。有一次走得急,忘了帶藥。在路上病犯了,喘不過氣來,人都站不住了。幸好有熟人遇見,趕快送到醫院才撿回一條命。”簽證辦好後他父親卻一直在生病,動不了身。眼看簽證快過期了,他父親還在住院。他想這次肯定泡湯了。他父親出院後,簽證有效期隻剩十幾天了,心裏也著急,想著好不容易辦下來簽證,去不了太可惜。並且,看這身體狀況,還不知道有沒有下一次。管他三七二十一,還是去!
於是,出院一個星期,老兩口大包小包帶足了藥品,來到多倫多。沒想到一到多倫多,他父親就說,感覺渾身輕鬆,就好像沒病似的。開始兩天,他母親還堅持讓他父親服藥。幾天之後,藥也不吃了,身體仍然感覺良好。幾個月過去了,一次病也沒犯。他父母高興地要他趕快給他們辦移民,不想回去了。
那時辦理移民手續速度很快。不到一年,他父母就得到了永久居民身份。現在,小陳父母已經在加拿大生活了七八年,他父親再沒有犯過病,身體一直很好。我問他父親,這幾年回過重慶嗎?他說,回去過一次,住了一個月就又犯病了,趕快回來了。
小王是從內地省份農村出來的。她大學畢業後,工作、結婚、生小孩,然後與先生帶著小孩移民來到多倫多。雖然身在萬裏之外,可一直惦念著還在家鄉農村過著清貧生活的父母,盼望他們也能過上好日子。才來幾個月她就發現,不僅可以幫助父母移民來加拿大,並且隻要身體好能幹活,在加拿大不難找到一份工作,即使沒有多高文化,即使一個英文字母也不認識。況且,即使找不到工作,他們也能享受加拿大居民的醫療待遇,65歲以後還可以享受養老金、補助金。他們當機立斷,馬上著手給父母辦理移民。父母移民過來後,他們了解到附近一家工廠正在招聘一個清潔工,就讓父親去應聘。90年代末,加拿大經濟正蓬勃發展,到處都缺人。這家工廠招了一段時間都無人應聘。所以老王一去,工廠老板一眼就看上了這個老實巴交的中國農民。老王在那個工廠已經工作十來年了。他和他的老伴享受工廠的一切福利待遇。他早已過了65歲,但他一點沒有想退休,他的老板也沒有要他退休的意思。我問他:工作累嗎?他說:一點也不累,我看加拿大人幹活都不累。我問:你不懂英語,老板怎麽給你安排工作呢?他答:工廠裏有中國人,要我幹什麽,讓中國人告訴我。時間長了,不用說我也知道幹了。有時候,比畫一下也懂了。
當然,更多的老年移民是因為子女移民後,在國內無人照顧,隨子女養老。
好,回過頭來繼續說我們移民的事兒。
兒子一家移民時,找了一家移民顧問公司,辦得很順利。這次覺得有經驗了,決定自己辦理。首先由兒子向移民局申請擔保母親家庭團聚移民,提交雇用、收入、納稅、存款等證明。兩個多月,批準了。於是,我太太提交家庭團聚移民申請。
過了大約半年,移民局來了體檢通知。這時出了個節外生枝的問題:通知不僅要我太太做體檢,也要求我做體檢。我又不移民,為什麽我也要做?但別人要求了,那隻有照辦,無非花點體檢費。於是我們同時做了體檢。
過了不久,又收到移民局一個通知,說申請表上某一項須補填。找出留底的申請表複印件一看,原來理解有誤,漏填了一項(畢竟不專業呀!)。趕快補填寄去。可是過了三個月,又收到催問信,他們竟然沒有收到補填的表格!再次趕快補填寄去。(我猜測,這時已經審查到我太太的申請,如果沒有漏填,這時就應該批下來。如果沒有後麵的事情,看來找個移民顧問公司還是值得的。)
又過了幾個月,收到一份通知說,我們的體檢已經過期了,需要重新體檢!沒脾氣,隻好再去體檢。
一來二去,我也退休了。我們想起一個主意,既然我也體檢了,何不把我的名字補上,一起申請?否則如果以後申請,還要經曆這許多麻煩。至於批準後我去不去,或者去後是不是在那邊長期居住,到時再說。這樣可以進退自如。於是由兒子寫了一封信給移民局,請他們在申請書裏補上我的名字。能不能這樣補充申請?不知道。隻是想,萬一可以,省去多少麻煩。信寄出,沒有回音。
從開始申請兩年多了,突然接到通知,說已經批準我太太的移民申請,要求寄護照去辦理移民簽證。
啊,沒有我?兒子又趕快發信詢問,沒消息。於是,他駕車直奔位於美國布法羅的加拿大移民局辦事處。回答:隻有他母親一人。看來我搭不上這班車啦!
兒子和朋友同事聊起這事兒,有人出主意說,找議員,議員得為老百姓辦事兒呀!
能行嗎?兒子連議員是誰都還不知道呢。抱著試試看的心情,上網查到了所在選區的國會眾議員的電話號碼,打了一個電話過去,說明情況,請求幫助。沒兩天,議員辦公室工作人員來電話,說已經與移民局聯係了,請等候消息。幾天後移民局通知說同意將我補上,要我兒子馬上補辦對我的擔保申請。並且,我太太的批準書及簽證已經暫停辦理,等待我的批準後一並頒發。
兒子趕快補交了對我的家庭團聚移民擔保申請。兩個多月後,收到了我們兩人的移民批準書。
想想這個過程,覺得蠻有意思,真是陰差陽錯成就了我的移民路。想當初,如果不要求我也體檢,就不會想到把我“補”上去;如果我太太的申請表不漏填一項,把時間拖倒我退休以後,我也不會申請移民;如果議員不幫助,也許我也搭不上太太移民這趟順風車。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