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個清晨,淩晨2點45分。

我拖著一身疲憊沿著曼哈頓區23街向南走去,那一刻我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個人!在這之前,我已在一家注定無名的初創公司連續工作了整整16個小時,這都是拜我所簽的那份該死的合同所賜。

靠申請大量的學生貸款來讀藝術學校可能是一個糟糕的財務決策,可我就是這麽幹的。我父母其實挺成功的,他們開了一家公司出售設備給中小型奶牛場,就是那種接到奶牛身上用於擠奶的裝置,生意做得不錯。如果我讀的是州立學校,就不會欠那麽多債了。可惜我不想讀州立學校,於是我貸了款——一筆“巨款”。然後,從廣告到美術、攝影、插畫,我換了無數個專業,最終選定了一個平凡(但至少實用)的專業——美術設計專業。我找的第一份工作,就為了從位於北加利福尼亞州的父母家脫離出來,留在紐約。

這份工作是在一家注定失敗的初創公司,有錢人源源不斷地砸錢到這家公司,他們的夢想就是有錢人所能想到的最無聊的夢想:賺更多的錢!當然,在一家初創公司工作就意味著你是“這個家庭”的成員,所以說,隻要是出現了問題,隻要是項目截止日期已經超過,隻要是投資方不爽,或者沒有任何原因,你淩晨三點前就是下不了班。老實說,我厭惡透頂!我厭惡這一切,因為公司開發時間管理應用程序就是個餿主意,這個軟件對人們一點用都沒有;我厭惡這一切,因為我知道我上班僅僅是為了掙錢;我厭惡這一切,因為公司要求員工把上班當作生活的全部來對待,而不僅僅當作一天的工作,而這就意味著我完全沒有時間做自己的項目。

但是!

實際上,畢業不到一年,我已經靠我的專業在做真正的平麵設計了,我的工作性質類似於在技術上搞點小動作,賺的錢也夠付房租了。我收入的一半都用來付了房租,卻隻能住在一套一居室公寓的客廳裏,不過,好歹我在這座城市立足了。

其實我撒了點謊。雖然我的床是在客廳,但我基本上睡在臥室——瑪雅的房間裏。一開始,我們沒有同居,隻是室友。過去的阿普麗爾,會希望我把這點說清楚。這兩者有區別嗎?有的,主要是我們搬到一起住時並沒有在交往。如果讓大家誤會我們在大學時代就一直住在一起的話,就有點混淆視聽了。室友之間比較容易變得親密,我們最終成為一對,隻有一年多時間。那假如碰巧住在一起了,“要不要同居”又怎麽提出來呢?就瑪雅和我來說,這個問題是這樣提出來的:“我們能不能把客廳那個二手床墊給扔了?這樣我們看網飛(Netflix)節目的時候,就可以坐在沙發上了。”到目前為止,我的回答都是:“那可不行,我們隻不過是約會的室友罷了。”所以,我們的客廳裏還留著一張床。

好了,還是讓我們回到一月那命中注定的深夜吧。

公司那該死的應用程序下周就得在應用商店上架了,可用戶界麵還需要做些改動。此刻,我還在等改動後的最後批複。你們反正不在乎,隻是對我來說,這些真的無聊透頂!而且,比起每天早點上班,我向來都寧願待到很晚。我的各級老板們連光柵圖和矢量圖都分不清,為了解讀他們神秘莫測的指示,我絞盡腦汁……終於,我刷卡走出大樓(這是一個共享辦公空間,甚至沒有實際租用的辦公室)。我走了三分鍾,到了地鐵站。

然後,我的地鐵卡莫名其妙地失靈了。不過我辦公桌上還有一張,而且我不太確定自己的銀行賬戶上還有多少錢,所以我覺得最好還是走過三個街區回辦公室拿上那一張要穩妥些。

人行橫道信號燈亮了,我穿過23街,一輛出租車朝我狂響喇叭,就好像我不該過馬路一樣。夥計,不管怎麽著,綠燈該我走。我朝著辦公樓的方向走去,很快就看到了一個龐然大物。走近些看,很明顯,它真的是……十分特別的一座雕塑。

我的意思是說,它看起來很傲嬌,也有一點點那種“紐約式的傲嬌”,你懂的。

怎麽解釋我對它的感覺呢?嗯,我猜,在紐約,人們花費十年的時間去創造令人驚奇的事物,這樣的事物能完美捕捉到一個概念的本質,讓世界突然間清晰了十倍。這樣的事物是美好的、有吸引力的,是某些人付出大半生努力的成果。本地新聞會報道這樣的故事,然後所有人都會讚歎道:“太棒了!”再然後,第二天,我們就全忘了,又會喜歡上一些其他的絕對完美、非同凡響的事物。但這並不會讓這些事物變得不再美妙或平淡無奇……隻不過是有太多人在創造太多令人驚奇的事物,於是乎,大家最後都有點審美疲勞了。

我看到它時的感覺就是這樣——一個身高約三米的變形金剛,身穿日本武士鎧甲,它巨大的、圓筒形的胸膛筆直升向空中,整整高出我頭頂一米多。它矗立在人行道的中間,能量滿格、力量爆棚,看上去像是會隨時轉過身來,用它那空洞的、高高在上的眼神盯著我。但它隻是聳立在那裏,默默地、帶著幾分鄙視的表情屹立在那裏,就好像整個世界都不值得它關注似的。在路燈下,它的金屬表麵呈現出黑色啞光和鏡麵反光銀拚接的質感,很明顯是金屬做的……而不是用的噴漆紙板之類的動漫真人秀(cosplay)材料,整個設計相當驚豔!我停下來有大概五秒鍾的時間,空氣的寒冷和它的凝視讓我瑟瑟發抖,我又繼續前行。

然後,我——覺——得,心念猛然一動!

我的意思是,作為一名藝術工作者,我在為一份非常無趣的工作萬分努力。而隻有這樣,我才能支付高額的房租,才能留在這個地方,才能繼續沉浸在世界上最富有創意、最具有影響力的其中一種文化中。而現在,在人行道的中央,就有一件藝術品、一件巨作、一件藝術家可能花了數年時間創作的藝術裝置,讓人們駐足觀賞。我現在就在這裏,卻帶著都市生活曆練出來的冷酷,大腦經過數小時的推敲像素效果而瀕臨枯竭,對如此壯觀的雕塑,我竟然沒有多看一眼。

這一刻我記得如此的清晰,所以我想有必要說一說。我走回到雕塑跟前,踮起腳尖說道:“你覺得我是不是該打個電話給安迪?”

雕塑當然毫無回應。

“如果我應該打個電話給安迪,你就站著別動。”

於是,我打了電話。

不過,首先得介紹一下安迪啊!

當你的生活發生轉變,你會經曆這樣的時刻,你一邊會想:毫無疑問,我一定會繼續愛、繼續欣賞,繼續鏈接這麽多年來我結交的所有這些很酷的人,盡管我們現在的生活已經大變樣了;然而,你可能還會一邊在臉書(Facebook)上取關他們,因為你會覺得反正這輩子也不會再看到那個家夥了。好在,安迪、瑪雅和我迄今為止避免了這樣的宿命。瑪雅和我是因為同住在30平方米的房間裏,而安迪卻是住在城市的另一端。到大三的時候,我們才和安迪認識。那時候,瑪雅和我選的課大部分都相同,因為我們倆確實太情投意合了。小組作業時,我們倆自然總是在同一組,可是肯尼迪教授要求按三個人分組,也就是說我們得隨便再找個人來當“電燈泡”。不知怎麽的,我們就被安迪纏上了(或許,從他的角度來看,是我們纏上他了)。

我知道安迪是誰。對他粗略的印象基本就是“那家夥挺自戀的”。他骨瘦如柴,樣子怪怪的,皮膚像打印紙一樣蒼白。我覺得他對頭發的要求就是讓發型師給他弄得像從來沒有理過發一樣。他總是想妙語連珠,大多數時候,他的俏皮話的確挺好笑,也挺有見地。

我們要做的項目是為一款虛構產品進行全方位的品牌設計。包裝可做可不做,但需要提交的是幾種徽標方案和一份風格指南。後者有點像本小冊子,要告訴大家這個品牌的呈現方式以及在哪些情況下將采用哪種字體和色彩。我們差不多以為會為一家虛構的時尚公司做設計,主打符合風尚的平價牛仔服裝,配有毫無用處的口袋或裝飾。可實際上,設計對象幾乎總是一家虛構的啤酒公司,就因為我們是大學生,一直花了不少錢去培養對啤酒的品位,對啤酒的品位又自命不凡。

我相信瑪雅和我就是奔著那個方向去的,而安迪簡直是無可救藥的固執,他竟然說服了我倆一起去打造“泡泡桶”這樣的視覺形象——一個酒桶風格的泡泡糖。起先,他的論據很蠢,他說反正我們畢業後也不會去做時尚酷炫的工作,所以也沒必要把這個項目當回事兒。不過等他當回事兒的時候,就說服了我們。

他說:“夥伴們,讓一件酷的東西看起來很酷是容易的,所以大家都會選酷的東西。可是最終,酷的東西總是會變得乏味。我們何不弄點‘傻傻’的東西,但看起來又很驚豔呢?比如把滯銷的東西變得很火爆?這才是真正的挑戰!這才叫本事!讓我們露一手真本事吧!”

這一刻我記憶猶新,因為在那時我才意識到安迪原來還是很有幾下子的。

到項目結束時,我禁不住有點瞧不上班上的其他同學了,因為他們把緊身牛仔服和精釀啤酒的製作搞得太嚴肅了。我們最後的成品相當不錯!安迪在插畫方麵才華橫溢,我以前就知道這一點,但沒想過有多重要。再加上瑪雅的書寫和我的配色,我們的設計作品最終看起來棒極了!

這就是瑪雅和我與安迪相識的故事。感謝上帝,我們因此而相識。坦白地說,瑪雅和我的關係,在最初需要這樣的一個“電燈泡”來緩衝。肯尼迪教授愛死了我們的“泡泡桶”項目,還把它放到了課程網站上。從此,我們就有點鐵三角組合的調調了。我們甚至一起做了一些兼職項目。偶爾,安迪還會來我們的公寓強迫我們玩棋類遊戲。然後,我們卻花一晚上的時間談論政治、夢想或焦慮。事實上,安迪顯然有點暗戀我,但我們仨都並不在意,因為安迪知道我是有主的人。而瑪雅,在我看來,也未曾把安迪當作情敵。就這樣,畢業後我們的友情也沒有破裂,我們繼續和安迪·斯堪姆特混在一起,因為他是那麽的有趣、搞怪,又蠢又聰明。

所以,淩晨三點接我電話的那個人就是他。

“天哪,阿普麗爾,現在才三點。”

“嗨,我這有點東西,你可能想看看。”

“不能等到明天嗎?”

“不能,這個東西很酷。把相機拿上……傑森有攝影燈,對吧?”傑森是安迪的室友,兩個家夥都想當網紅。他們會給一小撥觀眾直播自己打遊戲的情景,還開了個播客,播一些電視節目中的精彩片段,還有他們自己拍攝的類似場景並上傳到YouTube視頻網站。就我看來,這就像許多富二代無可救藥的毛病一樣,盡管鐵證如山,他們依然堅信這個世界真正需要的是另一款白人喜劇播客秀。雖然這不怎麽中聽,但我那時候就是這麽想的。當然,我現在知道了,如果自己製作的節目無人觀看,那種無足輕重的失落,是多麽容易就能感受到。我後來還收聽了“調查謀殺”這檔節目,實際上挺搞笑的。

“等等,到底發生了什麽事?要我做什麽?”他問道。

“你要做的就是:到格拉梅西劇院來,帶上傑森所有的視頻裝備,你完全可以做到,而且你不會後悔的,所以別想著回去打你的虛擬現實變態遊戲,不管是啥……我保證,這兒更棒!”

“你說的都對,可是阿普麗爾,你打過‘櫻花五仙女’嗎?”

“我要掛電話了……你五分鍾後到這兒。”

我掛斷了電話。

在等安迪的時候,有幾個行人從我身邊走過。曼哈頓區的治安情況肯定沒以前那麽好了,不過好在紐約依舊是座不夜城。同時,它也是這樣一座啥也不在乎的城市:“看啊,我操心的土地,你的目光所及,它是多麽的貧瘠。”過路人掃了一眼雕塑,然後繼續前行,我差點可不就是這樣。我盡量讓自己看起來在忙點什麽。曼哈頓是夠安全,但這並不意味著淩晨三點,一位23歲的女性獨自站在街頭不會遭到隨意的騷擾。

在接下來的幾分鍾,我得與這座雕塑待一會兒。曼哈頓從來不會黑漆漆的,周圍的燈光很明亮,但四周倒影重重,雕塑又這麽大,讓我不太能夠理解它。它真的很大,可能有幾百公斤重。我取下手套,戳了它一下,發現接觸到的金屬居然不冷,這讓我很是吃驚!確切地說,也不暖,但很硬。我敲了一下它的盆骨,卻沒有聽到期待的叮當聲,而更像是“砰”的一聲,然後是低沉的嗡嗡聲。我開始想這是藝術家有意為之吧……是想讓紐約人與這個物體互動……去發現它的屬性。上過藝術學校的人就是這樣,總是會去思考目標和意圖。看見藝術品——評論藝術品,簡直就是我們這類人的默認狀態。

最後,我停止內心的評論,就隻是接受它,並開始真的喜歡上了它。我並沒有僅僅把它當作其他人創作的作品來看待,而是真心喜歡美好的藝術……就是欣賞作品本身。它與我以前看過的作品非常不同,采用“變形金剛”這個題材,也真的是很勇敢。就像讓我做一些看起來像機械機器人的作品,我會感到害怕,因為沒有人希望自己被別人與主流的事物相比較,這是最糟糕的結局。

但這件作品的內涵更加豐富,它像是來自一個與我之前看過的作品完全不同的地方,不管是雕塑,還是其他什麽的。我完全沉浸其中,直到安迪從後麵把我拍醒。

“這他媽的……”他背了個背包,挎著三條相機背帶,還拿著兩個三腳架。

“是啊。”我回答道。

“這東西——酷斃了!”

“我知道……,可怕的是,我幾乎錯過它了。我剛才隻是想著,‘哦,這又有一個他媽的酷炫紐約作品’,然後繼續走我的路。但我突然想到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或看到過這樣的東西。然後,你知道的,你一直在找有轟動效應的事情,我就想著你可能想來點獨家新聞,所以我一直替你守著呢。”

“你是說,當你看到這個又高、又大、又美的作品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我——安迪·斯堪姆特!”他一邊說,一邊用拇指戳著自己皮包骨頭般的胸部。

“嗬嗬,”我調侃道,“其實,我就是想著幫你個忙,這就是了,所以你也許應該感謝它?”

安迪聽了有些泄氣,然後遞給我一個三腳架。“好吧,先把這些東西架起來。我們得趕在‘第六頻道’的人員醉醺醺地意外發現它之前,搶先一步拿下獨家新聞。”

五分鍾後,相機就架好了。由電池供電的攝影燈發出刺眼的光芒,安迪把麥克風夾到了領子上。他看上去沒有在學校時那麽呆了,不再戴蠢蠢的棒球帽,也不再留那亂糟糟(或者說不同尋常)的發型,而是換了一頭小卷發,很配他的臉型。可是,盡管他高出我二十多厘米,與我也幾乎同齡,他還是看上去比我小五歲左右。

“阿普麗爾。”安迪說道。

“嗯?”

“要不你來吧。”

我不知道咕噥了些什麽作為回答。

“我指的是你站在相機前。”

“哥們,這是你的夢想,可不是我的。我可對YouTube屁都不懂。”

“我的意思是,就是,呃……”回過頭來看,我想可能他那時就有些覺得這真的會是一件了不起的事。雖然關於這一點,我從來沒有問過他。當然,當時沒想到有多麽的了不起,但的確是件大事。

“嗨,可別以為你讓我成為網紅,我就會喜歡上你。我又不想出名。”

“好吧,可你又不知道怎麽操作相機。”我能感覺到他在找借口,但又不知道原因是什麽。

“我不懂在相機背後該怎麽操作,可我更不懂在相機前麵該怎麽做。你和傑森一天到晚都在網上混,而我勉強有個臉書的賬號。”

“可是你有Instagram(也稱照片牆,是一款移動社交圖片分享應用。——譯者注)的賬號。”

“那不一樣。”我傻笑道。

“不是吧。我很清楚你對自己在Instagram發的東西很在意,你不是在胡鬧。阿普麗爾,你生活在一個數字化的世界,你是一個數字化的女生,我們都知道要如何去表現自己。”哦,安迪這麽的直率,願上帝保佑他。當然,他是對的。我試圖對社交媒體表現得不屑一顧。事實上,我也的確更喜歡逛美術館,而不是在“推特”(Twitter)上打發時間。但其實,我也並沒有自己想表現的那樣超然世外。對於各種精心打造的互聯網人設,我感到厭煩,而其實這也是我精心打造的互聯網人設的一部分。即便如此,我覺得我倆都能感覺到安迪扯得有點遠了。

“安迪,你到底為什麽要這麽做?”

“就是,”他深吸了一口氣說道,“我就是覺得,如果是你的話,會讓藝術家感覺更好一些。我他媽的像個混混,我知道自己長啥樣子。人們不會把我當回事的。而你的打扮,你的顴骨,都讓你看起來就像個藝術家。你是那種一看就知道自己在說什麽的人,而你的確知道自己在說什麽。美女,你的口才是很好的。要是我來的話,肯定會成為一個笑話。再說,你是發現它的人。所以,我覺得你站在相機前更合適一些。”

與我的大多數設計專業同學不同的是,我有很多對美術的思考。要說設計與美術不同在哪裏?嗯,我認為,美術更像是一門自我存在的藝術,美術追求的是其本身;設計是做其他事的藝術,設計更像是視覺工程。在學校,我一開始聚焦的是美術,但第一學期結束的時候,我決定換個專業,因為也許有一天,我想找份工作。所以,我轉到了廣告學,可是我很討厭這個專業。於是,又換了幾次,直到我最終屈服了,選擇了設計專業。可是,相比學設計專業的其他同學而言,我依然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去關注曼哈頓區域內的美術場景。這也是我為什麽無論如何也要待在這座城市的部分原因。這聽起來傻乎乎的,可是作為一位生活在紐約市的二十出頭的女性,這一點讓我覺得自己有分量。即便我沒有在搞真正的美術,但至少在這座城市裏,我在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徹底遠離我父母平淡無奇的擠奶設備事業。

最後,安迪沒有一點妥協的跡象,而我也判定這沒有什麽大不了的。於是,我把麥克風夾在了我的襯衣裏……麥克風線因安迪的體溫讓人感覺暖暖的。燈光亮瞎了我的雙眼,讓我幾乎看不到鏡頭。天氣很冷,寒風飄起,我們獨自站在人行道上。

“你準備好了嗎?”安迪問道。

“把那個麥克風給我。”我一邊說,一邊指著地上打開的包。

“你的廁所加急了吧,你不需要另一個麥克風。”

我沒聽懂他在說什麽,但後半句是懂的。“不,我需要,嗯,用來做道具……,這樣,我可以……采訪它?”

“啊!酷!”他把麥克風遞給了我。

“準備好了。”我說。

“好,開始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