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
中國古代的“文化”概念,基本上屬於精神文明範疇,往往與武力、武功、野蠻相對應,體現了治國方略中陰和柔的一麵,既有政治內容,又有倫理意義。另外,古代很大程度上是將此詞作為一個動詞在使用,也即“以文化人”,出自《易經》中賁卦的彖辭:“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是一種治理社會的方法和主張,它與武力征服既對立又聯係,相輔相成,所謂“文治武功”。
我們所說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指的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所在、精神所在、氣魄所在,是體現民族精神的價值內涵。它在中華民族發展曆程中,在中國思想文化發展曆史上,曾經起過積極的作用,迄今仍有合理價值,能夠為中華文化的現代傳承和創新發展起到積極作用,能夠在思想文化層麵促進社會進步和民族發展。
中國傳統文化內涵十分豐富。從構成內容看,中國傳統文化是以漢民族文化為主體,融合多個少數民族文化而成的中華民族文化,包括政治文化、思想文化、製度文化、物質文化等眾多方麵;從曆史進程看,其形成和發展大致經曆了先秦諸子百家爭鳴、兩漢經學興盛、魏晉南北朝玄學流行、隋唐儒釋道並立、宋明新學發展等幾個曆史時期,是從古至今中華民族所創造的文化成果的集合;從時代意義看,其既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結晶,是中華民族不斷向前發展的精神支撐和智力支持,又是時代精神的產物;從價值取向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擁有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以人為本、團結統一、貴和尚中、守成創新的價值理念,是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和寶貴的精神財富。[32]
文化內容集中在人、自然、社會及三者關係之上,雖然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哲學、宗教、科技、醫藥等眾多領域,但其核心價值集中於思想、精神方麵。有研究者認為,以西歐、印度、中國三個最具代表性的文明類型為例,雖然都涉及了“人、自然、社會”三元主體,但西方文明以人與自然的關係為核心,印度文明以人與自我內心的關係為核心,而中國文化則更多體現了人與社會的關係——但這種觀點顯然著眼點更多地指向儒家、法家而非道家思想,以道家為代表的“天人合一”思想,將人與自然的關係融合到了非常深刻的程度,在此基礎上才映射到人和社會的關係。
如果對中國文化進行溯源,公允地評價,周易、儒家、道家都是發端於中華文明最深處的泉流,都有著博大精深的雄厚基礎,都被認為是中國文化的源頭,而且曆經千年,早就相互影響、相互融合,難分彼此了。同時,文化人類學的研究成果告訴我們,文化在很多時候難有優劣之辨,隻是在不同的時代條件下,強調了什麽或者貶抑了什麽。
習近平曾經強調應當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價值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基礎,就是“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求大同”。這就是中華文明在數千年曆史長河中提煉的符合“大道”的核心密碼。
一、仁愛:中華文化的源頭
儒家思想中的道德規範,是以“仁愛”為核心,進而衍生出其他具體的行為規範。“仁”是由兩個人共同組成,即兩個人在一起時有互相親近的需要,但兩個人相處,會因各自利益不同而出現矛盾和衝突。人與人相處需要一定的方法或是依據。在《論語·顏淵》中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孟子·離婁下》中提到“仁者愛人”,孟子進而主張“惻隱之心,仁也”“仁也者,人也”。董仲舒也強調“仁者,愛人之名”。
綜合“仁愛”的這些思想,可將“仁愛”從三方麵來理解。
第一,“仁”與“愛人”有關,與人的本質有關。將仁愛作為人的本質理解,即人與人之間需要求仁,互相關愛,需要道德規範。孔子認為,無仁之心難為人,若要成人必先求仁,求仁的過程是一個人成長成才中必須經曆的階段,也是成長成才後必須努力保持的作為。孟子認為:“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將仁愛的思想加以豐富和係統化,認為仁愛之心,人人都有,是人生來就有的天性。
第二,把“仁愛”作為處理人際關係的道德原則。君子愛人僅注重自身修養遠遠不夠,修養自己並使所有的百姓安居樂業,才是為人君子,講愛求仁的最高境界。孔子認為,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互動中存在著親近、仁愛的思想感情,這種仁愛之情有兩種表現形式:自愛和愛人。自愛指有宗法、血緣關係的愛,即“親親”之愛。孔子曰:“仁者,人也,親親為大。”即親近關愛自己的親人是愛他人的前提和基礎,為人處事若不具仁愛之心,為蠅頭小利背叛自己的親人,舍棄自己的父母,就更不可能關愛他人、與人為善。孔子認為愛親人不足以為“仁者”,隻有將愛親推及眾人,即“愛人”,才算是“仁”。《論語·憲問》中子路問孔子怎麽做才算君子,孔子回答“修己以敬”“修己以安百姓”。愛人就要講忠恕之道和遵循恭、寬、信、敏、惠的處事原則。“忠”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即盡心盡力謂之忠,推己及人謂之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要有理解、寬容和感恩之心。
第三,把“仁”付諸實踐的生活方式。不僅要在思想上堅持仁,更要將仁注入生活,在現實生活中展開。《論語·子路》中“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孔子認為“仁”即在家懂規矩,幹事認真,為人忠厚,到了夷狄也不背棄。孔子在回答仁時,已經蘊含著將仁外化為實踐行動的意思。
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中,以“仁愛”為核心形成的公民道德規範,有效地規範了公民的日常行為,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和諧。可見,“仁”作為中國傳統文化最高的精神境界,培養了中國人民推崇仁愛、崇尚和諧、克己奉獻的靈魂,在中華民族精神凝結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33]
二、誠信:一脈承傳的立國和立人之本
誠信是為政者治國理政之本。誠是信的前提,信是誠的保證;誠是信的內在自覺,信是誠的外在展現。誠信是為人之本,更是立國之本。
誠信乃是倫理規範與德性修養的組成部分與重要目標,對人的內心加以限製,是一種比成文法更優秀的道德約束規則;這是一種社會契約的精神,能夠對社會治理發揮積極的作用;誠信與政治道術相結合,是優化國家治理能力與實現國家認同的基礎。
誠與信分屬兩個不同的係統,誠者屬於天道,信者屬於人道,有兩層含義:
第一,“誠者,天之道也”。誠是天地之大道,天地之根本。任何事物都有其本來麵目,誠就是實在的物質世界與自然界的客觀規律,因此它所展現的形式是絕對的“誠”。 《禮記·中庸》曰:“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性之所率,即誠之所發,亦天道之所在。
第二,“誠之者,人之道也。”讓自己做到誠,是人道,誠是做人的本性,是與生俱來的,是人應該遵循的。人道的發揚必須依天道而行。人隻有思天之誠,才能得人道之精義,善始善終,不矯揉造作,能慎獨自處,自律自審;與人交往時,能信守天道與人道法則,這就是信。正如《禮記·中庸》中提到“誠者,自成也。”《孟子·盡心上》說:“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故傳統的倫理等級製度,其法統完全是建立在對誠的絕對正確的解讀之上,舍此則一切傳統文化的根基也就會轟然坍塌。
誠信在中國古代既是天道的自然要求,也是人道的倫常體現。人對天道之誠的發明,正是仁、義、信、守之類,如荀子所說,“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因此,人道之誠歸根結底也是一種涵養的工夫,是人的內心深處一種“仁守義行”的過程。誠意正心,則政治亦能清明,“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人道的發揮就是信,誠之所發即信之所起,即《說文》所謂“誠,信也,從言成聲”,“信,誠也,從人言。”所謂信,即“有所許諾,纖毫必償,有所期約,時刻不易”,是一種“常道”。信可以說是古代士人修身的一項重要的德行。“言必信,行必果”是社會道德與人格評判的最低標準。
由此可見,“誠信”乃是社會道德最低的底線,突破這個底線,個人就成為道德的罪犯,社會就會失序,國家也就會陷入混亂,治理也就無從談起。[34]
三、正義:中華文化的價值支撐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義”,包含人的行為的正當與公正,也包含社會製度評判的合宜與公平。從傳說中的堯舜禹時代開始,“義”就已經是人們關切的重要命題。後世,“義”作為“仁義禮智信”的“五常”之一,又成為極其重要的道德範疇。在中國的早期論述中,“義”就有“正義”的意義,《中庸》說:“義者,宜也。”《墨子》說:“義者,正也。”“義”包涵人之行為的正當與公正,也包含社會製度評判上的合宜與公平。可以看出,西方“正義論”的基本內容也盡在其中。
首先,正義是天下和諧、和順的前提。公平和正義是人類文明的普遍法則與基本價值,首先表現在社會秩序的和諧與和順。儒家孜孜追求“天下為公”,“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唯公然後可正天下”。“義”也意味著“公”,我們今天追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都以“公平”和“正義”為前提。人人“講信修睦”,社會和諧,人心和順,“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這是千百年來曆代中國人的理想社會。有安定才能前進,有和諧才能發展,有“天地位”才能“萬物育”,《墨子》說:“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荀子》說:“行義以正,事業以成。”“義”是曆代中國人的共同價值追求。
第二,正義是“人之為人”的社會性要求。尤其儒家學說,其突出特色在於思考人性與人的價值,思考“人之所以為人”的問題。“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禮記》),特別關注與“人情”相對的“人義”。而所謂為人之“義”,無非是要求人們行為合乎道義,遵守禮義,“以義製事,以禮製心”(《尚書》)。當“義利”衝突時,又要“義以為上”(《論語》)“見利思義”“見得思義”。在個人修為方麵,要明理正心,推延親情,放大善性,循道而行,“止於至善”。
第三,正義是社會倫理中的責任擔當。“義”的內涵規定著社會成員必須“軌於正義”,遵守人倫秩序。“人之為人”的問題,隻是基本的為人要求,社會倫理還對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履行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無論提升國家治理還是個人成長,“義”都是要認真強調的道德人倫責任。儒家主張為人處事要符合“中道”,“中”首先是其思維或行為的正當性、合宜性,要求人們認真把握“人心”和“道心”的統一,思考“人欲”和“天理”的平衡,“致良知”便是處事之“中”。這個“中”也一定要合乎“義”的要求。
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國家,一定是崇尚正義的國度。社會成員應當按照個人的社會角色自覺修行,養浩然正氣,以天下為己任,勇於擔當,愛國敬業,信義至上。在弘揚民族精神和重塑價值體係的過程中,正義是誠信之本、友善之根。人們要遵循正義性原則,富有奉獻精神,自覺履行社會義務,使義利有機統一,才能夠使社會公平與公正得以維護。同樣,放大到國際範疇,一個和諧、美好,能夠健康、持續發展的世界,也一定是正義占據上風的世界。
四、和諧:中國傳統國家治理的準繩
《道德經》說:“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和諧文化的目標,正是以萬事萬物、萬民共生、共和共榮,以陰陽平衡、多元互補共進為運行機製,以眾生平等、齊同萬物、和平自由發展為價值觀念的人類知識與規則體係,多元對應、和而不同、眾生平等、順應自然、協商共和。
和諧文化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是中華民族人文精神的基本理念與重要價值,是中華文化的時代精神與生命智慧,也是當代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源泉。
(一)和諧是宇宙觀
天地萬物從哪裏來的?西方哲學家從古希臘柏拉圖到近代費爾巴哈,都認為由一個形而上本體派生出來的。中國智者也認為“和實生物”。和何以生物?多元(五行)差異事物衝突融合而和諧成萬物。《周易》說:“天地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天地男女是陰陽兩極,多樣衝突,通過融合、和諧而化生萬物,各種差異、矛盾事物共同發育而不相互戕害,從而形成海納百川的多元性、包容性的中華民族獨特的思維方式,與西方由唯一形而上本體或造物主創生萬物的思維方式所造成的排他性、獨占性大相徑庭。
(二)和諧是人生觀
人觀照自我生命價值,為實現人生價值不斷構成與自然、社會、人際互動的關係。孔子說“己欲立而立人”,即人活著為什麽?為酒色財氣,還是為人民、國家、民族。孟子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此處的價值就在於“天地之性,人為貴”。之所以“貴”,是因為人“稟陰陽之和,抱五行之秀”。
(三)和諧是發展觀
孔子說“己欲達而達人”,自己發達也要使他人發達。《中庸》說:“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和達共贏是天下普遍通達的道路。在全球化信息革命時代,國際社會已成為像“太極圖”一樣,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唯有合作共贏、共同發展,人類才能共同繪出文明、幸福、美好、璀璨的圖畫。
(四)和諧是心靈觀
孟子說:“養心莫善於寡欲。”人為貪欲心的財、色、權所迷而不自覺,而導致扭曲人性,導致心靈的寧靜平衡被破壞。《中庸》講:“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七情六欲的抒發,都要符合一定節製,否則“過猶不及”,這便是中和、中庸。唯有做到“知足知止知覺”的“三知”,才能積善集義而養心,中和中庸求放心,才能營造我們民族共有的美好精神家園。
(五)和諧是道德觀
協調人與自然、社會、人際、心靈、文明之間關係, 其宗旨和價值目標是和諧,這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重要的道德觀。孔子講“泛愛眾”,墨子講“兼相愛”“仁民愛物”,才能實現“天下為公”的公平正義。唯有守望“仁義禮智信”的道德追求、和忠恕人心的大愛,才能使人類生生不息。“仇必和而解”,才不會發生人類相互殺滅的慘劇。以“和愛公正”化解人們的痛苦、煩惱、焦慮和冷漠,以“和愛公正”救贖人類的謬誤和罪過。
(六)和諧是國際觀
“協和萬邦”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處理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作為指導自身行為,和化解國家、民族、種族、宗教之間衝突的原則;以“和而不同”原則與世界各國、民族、地區、聯盟、宗教和平共處;以“親、誠、惠、容”,深化與周邊國家互利合作;以“和衷共濟”原則與世界各個國家、各個民族包容互助、互利共贏、互信安全、合作發展。
可以說,“和而不同”在當今依然是最為科學、最為先進的國際社會治理準則。
五、大同:中國傳統國家治理的終極目標
“和而不同”最終是為了達到“天下大同”。前者是一種不同主體的相處原則和方法,後者則是一種人類所共同追求的目標和境界。
《尚書》最早提到了“大同”一詞,用來描述君王、卿士、庶民和天地鬼神同心同德的狀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千百年來,“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夢想始終是人類心中長明的燈火。從古至今,大同世界一直是中國人關於理想社會的夢想,並不斷地被注入新的內容和精神。
從近代到現代的政治實踐和思想探索中,大同思想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麵成為接納西方及人類先進思想的傳統資源,另一方麵成為批判和超越傳統專製政治、社會和倫理的思想武器。[35]在大同觀念之下,“仁”的價值就更可能超越單純家族本位的“親親”維度,轉向對“天地萬物一體”的強調;曆史上儒家對君權的維護,也更可以轉變為當代社會對民權的重視。相較於其他傳統觀念,“大同”思想可以更好地接納“自由、民主、平等、公平、正義”等現代價值,“賦舊邦予新命”,助力中國民族的偉大複興。
(一)“大同”是中華民族共同的社會政治與道德理想
《禮記·禮運》篇所集中闡述的大同社會政治理想,大致可分為製度和民風兩個層麵。在製度方麵,是“天下為公”的公有製,包括權力和財產的公有。這區別於“朕即國家”的私天下。實行的是以德行為評判標準的禪讓製,所以是“選賢與能”。“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推舉賢能之士掌握國家公共權力,以此來獲得權力運行的合法性和長久性,而非長官意誌或任人唯親。《尚書·泰誓》把這種重視民意,無偏無私的“公天下”高度概括為“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儒家的民本思想可謂發展了這個傳統。在這個公有製之下,人們各得其所,社會中“鰥寡孤獨”的弱勢群體不被社會隨意拋棄而得到給養和關懷。而在民風方麵或社會風氣方麵“講信修睦”,人際關係和諧融洽、誠信友善,欺罔爭奪之心息,而互敬互愛之意起。“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愛人如己,把別人的親人看作自己的親人。人們相互之間無防範之心,各盡其力並自覺於自己的使命,盡職盡責,而不自私自利。愛物惜物,不隨意丟棄浪費。這就是大同社會的願景,既是對“三代之治”的追憶,也是對未來社會的期許。
(二)“大同”是和而不同、協和萬邦的價值理念
“大同”不僅是一種社會政治理想,更是一種和而不同、協和萬邦的價值信念。這個價值信念使“大同”不僅是對一定政治製度層麵的構想,而且是看待社會、看待世界的態度。“大同”是囊括了區別之上的同一,也即“和而不同”;是對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之間各自具有的獨特性的理解與認同;是打破了分別和界限,消弭了仇視和敵對之後的相互支撐和彼此參照。
這種承認差異性的“大同”,可做兩方麵理解:一是在日常社會層麵,我們無法要求所有的人都成為同樣的人,所以我們要尊重彼此的不同和差異。既然是生活在同一社會中,就要求我們達成最低限度的共識和目標,在互通有無的基礎上完成各自的期許,從而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二是在國際社會層麵,各民族和各個國家之間對彼此文明和政治製度互相尊敬和理解。孫中山先生繼承了孟子的“王霸之辯”的古訓,以此來解釋大同世界區別於以往強權政治的理想信念,他認為“王道政治”的終極目標並不是要以自己的實力去侵略或欺淩後起之國,而是自己民族的獨立和人民的幸福。秉持平等相待的國際關係,在學習西方的物質文明時,以中國固有的仁義道德來統和世界,以正義公理來感化人,而不是像西方強國一樣用霸道強權來壓迫人。
(三)“大同”思想是追求安身立命、傳承文明、萬世太平的民族精神
宋代張載的《西銘》有言:“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其中蘊含的核心思想正是“大同”理念,是一種士人理想與終極關懷的體現。“大同”思想在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曆史長河中,早已化為民族信仰。人們對“三代之治”的向往超越了其所包含的現實內容,而深入了價值信仰的層麵。讓人與天地合德,讓生民“製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衣食無憂,道德高尚,即能安身立命;讓文化、文明得以傳承,可以“為往聖繼絕學”;讓社會和諧,世界和平,從而“為萬世開太平”,這種價值追求與理想信念已融化在民族精神的血液裏,鼓勵人們為理想而矢誌奮鬥。
追求大同的理想支撐中華民族作為古老文明延續至今並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所以“大同”理想作為終極目的,作為中華民族對未來的美好企盼,滋養孕育著自強不息、奮鬥不止的民族精神,凝聚著民族的共識和價值認同,貫穿中華民族的過去、現在和未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