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傑佩托回到家裏之後,便馬上動手做木偶,並給他起名為匹諾曹。
傑佩托的家是一間底層的小房子,從樓梯口處采光照明。家具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一把破舊不堪的椅子、一張破破爛爛的床以及一張破損不全的小桌子。裏牆有個生著火的小壁爐,但那火是畫出來的。火的旁邊畫著一口鍋,鍋裏的水歡快地沸騰著,並向外冒著嫋嫋的熱氣,看上去就像真的霧氣一樣。
傑佩托一回到家裏,便馬上拿起工具開始雕刻,製作他的木偶。
“我給他起個什麽名字呢?”他自言自語地說,“我要叫他匹諾曹① ,這個名字會給他帶來好運。我認識一戶人家全都叫匹諾曹,匹諾曹父親、匹諾曹母親以及匹諾曹孩子們。一家人都生活得很好。他們中最富有的一個靠乞討過日子。”
當傑佩托給他的木偶找到名字之後,便動手精雕細刻起來,並很快就為他做出了頭發,然後是額頭,再後是眼睛。眼睛做好之後,傑佩托發現木偶的眼睛竟滴溜溜地動起來,並且一眨不眨地盯著他看。你們想一下他該有多麽驚訝吧。傑佩托看到那兩隻木眼睛盯著自己,心裏感到很不舒服,於是便用憤恨的口氣說:“賊木頭眼睛,幹嗎老是盯著我?”
沒有任何人作答。
於是做完了眼睛,又為他做了鼻子。然而鼻子剛剛做完,它就開始長起來,長呀,長呀,長呀,隻幾分鍾工夫,就變成了一個很長很長的鼻子,還一直沒完沒了地長下去。
可憐的傑佩托一刻不停地切割鼻子,可他越是切割和截短,那放肆無禮的鼻子越是變得越來越長。
做完鼻子,又為他做了嘴巴。
嘴巴還沒等做完,它便馬上開始笑起來,並跟傑佩托開起了玩笑。
“別笑了!”傑佩托生氣地說,可他的話就像是對牛彈琴。
“我再對你說一遍,別笑了!”傑佩托用威脅的口氣吼叫著。
這時嘴巴不笑了,但整條舌頭卻拖了出來。
傑佩托為了不耽誤自己的活計,假裝什麽也沒有看見,又繼續幹活兒。
做完嘴巴,又為他做了下巴,然後又做了脖子、肩膀、肚子、胳膊和手。
剛剛做完雙手,傑佩托覺得頭上的發套被人摘走了。他抬頭望去,看見什麽了?他看到他的黃色發套拿在木偶的手裏。
“匹諾曹!……把我的假發還給我!”
可匹諾曹不但沒有把發套還給他,而且還把發套戴到自己的頭上,幾乎把自己悶個半死。
麵對傲慢無禮和尋人開心的木偶,傑佩托感到有生以來從未有過的傷心和難過,他轉過身子對匹諾曹說:“你這個淘氣包兒子!你還沒有被做完,就已經開始不尊重你父親了!不好,我的孩子,不好!”
傑佩托擦幹了一滴眼淚。
剩下要做的是腿和腳了。
傑佩托剛剛為他做完了腳,就感到鼻子尖兒上挨了一踢。
“我這是活該!”於是他自言自語地說,“我早該想到這一點!現在已經太晚了!”
然後他用胳膊夾起木偶,把他放在房間的地板上,要讓他學走路。
匹諾曹的腿很僵硬,不會移動。傑佩托拉著他的手教他一步一步地往前邁。
等到腿能活動了,匹諾曹便開始自己走路了,並在房間裏跑起來。直到後來,他穿過家門,跑到街上,撒腿跑掉了。
可憐的傑佩托在後麵跑,可怎麽也追不上,因為搗蛋鬼匹諾曹像野兔一樣地跳躍奔跑。他的腳板打在鋪石路麵上,發出劈裏啪啦的響聲,就像二十個農民穿著木屐在走路一樣。
“捉住他!捉住他!”傑佩托吼叫著。然而,走在街上的人看到這塊木頭像跑馬駒一樣地狂奔,都停下來驚奇地看著他,笑呀,笑呀,笑得簡直難以想象。
最後幸虧遇到一名憲兵[1]。他聽到附近的吵鬧聲,以為是一匹馬駒從主人的手中掙脫出來,於是在大街中間勇敢地叉開兩條腿,決心攔住馬駒的去路,以免發生更大的災難。
然而,當匹諾曹遠遠地看到憲兵攔在大街中間時,就想方設法地從他兩腿中間出其不意地鑽過去,但是卻沒有成功。
憲兵沒有挪動一步,便幹淨利索地抓住他的鼻子(這個鼻子過分的長,好像做出來是專門為了被憲兵們抓住的),將他交到傑佩托的手裏。傑佩托為了教訓他,真想馬上狠狠地拉一下他的耳朵。可他找來找去,竟然沒有找到耳朵。你們可以想象得到,傑佩托會有多麽驚奇啊!你們知道這是為什麽嗎?因為他在急急忙忙地雕刻他時,居然忘記給他做耳朵啦。
於是傑佩托一把抓住木偶的長脖子,將他拖在身後,這時,他搖晃著腦袋嚇唬他說:“現在我們回家。等我們到了家,你不必懷疑,我們一定會算賬的!”
匹諾曹聽說要跟他算賬,索性一屁股坐到地上,不想再走了。這時,那些好奇心重的人和遊手好閑的人紛紛停下來,圍成一大圈來看熱鬧。
人們七嘴八舌地議論開來。
“可憐的木偶!”有些人說,“他不想回家是有道理的!天曉得傑佩托那家夥會怎麽揍他呢!……”
還有些不懷好意的人附和地說:“那位傑佩托看上去像個正人君子,但對孩子活像個暴君!要是那可憐的木偶落到他手裏,他極有可能把它打成碎片!……”
總而言之,經他們這麽一說一做,憲兵放走了匹諾曹,而把那個可憐的傑佩托帶進了監獄。傑佩托一時找不出什麽話語為自己辯解,哭得像一頭小公牛。他一麵向監獄走去,一麵嗚咽著結結巴巴地說:“可惡的兒子啊!想想看,我費了多大的力氣才做了個這麽好的木偶啊!可我這是自作自受!我早就應該想到這一點啊!……”
這以後發生的事情簡直令人無法相信,我將在這下麵的章節裏為你們講述。
[1]憲兵,屬於武裝部隊的特種部隊。在和平時期,其職責為維護公共秩序,承擔司法警察、安全警察和軍事警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