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為內在表演的自我意識

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人發明了一個“我”字。

可以肯定的是,在嬰幼兒那裏,最先得到理解的不是“我”和“你”(這兩個字幾乎是同時出現在一定階段的幼兒語言中,並隻有在將兩者區分運用時才算懂得了它們的含義),而是作為“我”和“你”的原始統一體的“我們”。

一位年輕的母親懷抱著她剛滿周歲的孩子上市場去。幾乎是本能地,她一邊走,一邊用這種孩子能聽懂的語言和孩子說話:“我們去買東西,啊?”當她為孩子選購了一頂小帽子戴在頭上時,又說:“我們真漂亮,是吧?”並沒有人教過她心理學,一切都出於自然,出於對孩子那混沌未開的內心世界的體驗,孩子就是她,她也成了孩子。事實上,孩子這時隻是母親的一部分,他隻能以加入“我們”的方式才能存在。

一個十分有趣的現象是,盡管在內心體驗上,每個嬰兒都是從“我們”而逐漸悟出“我”來的,但在語言的事實上,卻總是先出現“我”,然後才能正確使用“我們”。在幼兒會說出一個“我”字來之前,他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隻能用自己的名字來稱呼自己。[15]他把自己和其他一切個別對象,不管是人還是物,都放在一個平列對等的地位上來看待。這與嬰幼兒內心世界的極端主觀性和自我中心性顯得極為矛盾。“我”字的出現是對這一矛盾的輝煌的解決,它意味著自我中心的被打破(而不是通常以為的,意味著自私自利的開端)。因為它作為第一個具有最大普遍性(我幾乎要說具有哲學性)的概念,是以承認一切人,甚至一切物都有一個“我”為前提的,否則人無法使用這個字。從語言邏輯上說,隻有在這樣一個“我”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起“我們”的概念。

但這時的“我們”,已是一種充分意識到的主體性的我們了;它與嬰兒期不自覺地對“我們”的原始認同或自居(identification),與那種實體性的“我們”有了本質的區別。主體性的我們是一種“有我之境”,是一種邏輯上的我們,它包含一切與“我們”疏離的外向進取性,我們是每個獨立的我的總和,但我們不等於我,任何一個“我”(包括每個別人和我自己)如果願意,原則上都可以拒絕或退出“我們”,對“我們”說“不”,至少,都可以逃向自己的內心。實體性的我們是一種“無我之境”,是一種情感上的我們,它包含著嬰兒期內向的圓融性:我們與我是一回事,我無法拒絕我們,我隻是我們的一個依附性的器官和非獨立的部分,但這個部分又自以為它代表全體“我們”(自我中心性)。在這裏,“我”隻是一個假象,它徒有一個關於自己的經驗表象,卻沒有自己獨立的安身立命之所,在“我們”麵前,它無可逃遁。

如果我們把這種在兒童心理學或意識發生學中對於兩種“我”或兩種“我們”的區別提到哲學的高度,並用來考察人類兩種極不相同的文化心理和心靈結構,上述初看起來是咬文嚼字的規定就會顯出極為深刻的意義。我們將會發現,中國人最高的精神境界(道德的或美學的)就是“無我之境”,而西方人即使講個人服從群體或服從普遍精神(上帝)時,也首先承認人的個體性是第一個前提(自由意誌或靈魂不朽)。通常所謂“中國智慧”恰好表現在:將一種嬰兒般的內向的圓融性建構為成年人老謀深算的心理平衡模式,在這種“早熟”的心理模式中,既有著赤子般“無我”的真誠,又有著習慣性的自欺和故作天真式的虛偽。

但人對自我意識的體驗,那最直接的自明性(Evidenz)已內在地包含有真誠、虛偽和自欺的成分了。我們的問題是,首先必須弄清楚它們的關係和結構方式,然後考察它們如何表現為獨立的人格,最後由此而逼近我們的目標:探討精神最終的秘密,即自由意誌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