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的碎片

一個兒童在花園裏撿到一枚被遺棄了的水仙花球莖。他把這個橢圓形如雞蛋似的東西捧在小小的手心裏,注視著那白玉般光潔的表皮,心中升起一股強烈的好奇。那冰涼宜人的感覺,那蘊含著某種生命力的神秘色澤,誘使他用柔嫩的指甲去剝開球莖的外層,窺探其中的奧秘。他驚喜地發現,在他的指甲底下,顯露出一個更加晶瑩、更加潔白無瑕的層次,不一會兒,他就有了一個較小的、但卻純粹得多的實體,像一顆寶石一樣熠熠生輝。

但過了幾分鍾,他又發現他心愛的寶物的缺陷了。這寶物的表麵還帶有些許幾乎看不出來的汙跡,也許是他的髒手帶給它的,但也許是從球莖的外層汙染上的。他繼續剝下去,希望能得到一個絕對純淨的生命體。雖然這回他預先洗淨了雙手,又工作得小心翼翼,但他的驚喜仍沒有持續多久:那珍珠色的球莖逐漸失去了它的潤澤,因空氣的氧化和水分的蒸發而變得晦暗。於是他隻好不斷地剝,剝,一直剝下去。

結果可想而知。那可憐的孩子失去了他的寶物,兩手空空地站起來,茫然若失地看著眼前一大堆殘破的水仙花球莖鱗片。

人生在某些人那裏也就是這麽回事。人追求著生命,企圖把握生命本身;人渴望著純粹,想在最本真、最直接的意義上把生命捏在手中把玩和欣賞。就在這種追求和渴望中,生命消失了,或不如說,一點一點地流失了。人似乎一直都在“準備生活”,為將來的“正式的”生活“打基礎”,到了老年,又為下一代人的生活打基礎,卻從來沒有自己好好地生活過,他總是來不及體驗生活。在這種繁忙與奔波中,人漫不經心地將自己生命的鱗片逐一丟棄、失落,直到將生命本身也整個地失落。難道是因為對生命的祈求過高,所以不能不陷入深深的失望嗎?難道應該指責的是生命本身的無聊,而不是人自己的懶惰和妄想(盡管通常把這稱之為“操勞”和“現實”)嗎?我們該到哪裏去尋找自己的生命呢?

其實,生命並不是一個可以捏在手心裏的東西。如果說,水仙花的生命隻在於它的生長的話,那麽,那個孩子對生命的渴求也隻有在不斷地“剝”中才能實現。在這個過程中,他消耗了同時又創造了生命:他消耗的是抽象的生命,他創造的是對這個生命的體驗,是同一個生命,但具體而生動。他創造了痛苦和狂喜,失望和希望。他流失了生命,卻未能解開生命的奧秘,因而他始終覺得空虛;他體驗到了這個奧秘,因而他感到了生命的充實。“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2]“當我沉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3]生命,就是空虛中的充實,或充實中的空虛,謂之空靈。清人周濟嚐雲:“初學詞求空,空則靈氣往來。既成格調,求實,實則精力彌滿。精力彌滿則能賦情獨深,冥發妄中。”[4]說的雖是詩詞,亦切合人生之真諦。誰敢於直麵人生的空虛,他就能創造出燦爛的人生。對於這一點,荷爾德林體會得最為真切:

誰沉冥到

那無邊的“深”,

將熱愛著

這最生動的“生”。[5]

那在“深”與“生”之間奮力突圍者,是人生的創造者。非但是人生的創造者,而且是人生的藝術家。非但是人生的藝術家,而且是一切藝術家中最本真、最直接、最具藝術氣質的藝術家——表演藝術家。

人生是一場表演麽?

在造化的一切奇跡中,最奇妙的就是人的精神。

人的精神,或靈魂,古希臘的先哲們曾經將它描述為一種充塞於天地之間的精氣,或“以太的碎片”;中國先秦時代的荀子則將它比喻為人體內頤指氣使的君王。[6]人類對自身這一神奇稟賦的好奇和探求還要早得多。希臘神話中有俄狄烏斯解答斯芬克斯之謎的傳說,這是常被人們所稱道的。不那麽被人熟悉的例子是,古印度經典《奧義書》中也有一個傳說:因陀羅和維羅吉納向“生主”請教關於真正“自我”的知識,生主請他們在一盆清水裏看自己的影像,這種外在虛幻的影像使不求甚解的維羅吉納感到了滿足,而因陀羅卻繼續追問那不同於肉體表象的“自我”究竟是什麽,終於獲得了真正深刻的智慧。[7]顯然,這一神話比斯芬克斯的神話含義更深,它不僅把人從外在形態上與萬事萬物區別開來,而且把自我作為精神與自己的外在肉體區別開來了。

然而,古今中外,曆來對精神的最形象、最貼切的表達莫過於“火”的比喻了。在西方,這一比喻最先大約起源於畢達哥拉斯派,他們曾經認為,靈魂是由太陽中分離出來的微粒所形成的。赫拉克利特則把火稱之為“幹燥的靈魂”。這些觀念後來又被吸收進斯多葛派的有關“宇宙大火”即宇宙精神的學說中去[8],並在基督教中積澱為上帝和聖靈的光輝象征。詩人但丁在其《神曲》中對上帝的精神王國進行過極壯麗輝煌的描述,在這裏,天堂無非是在上帝的不可逼視的絕對光明籠罩下,由一個比一個更加明亮的天使或星體形成的等級序列而已。古波斯教(拜火教)把自然界的光看作絕對的神明本身,在查拉圖斯特拉那裏,“一個被創造的事物的光輝就是精神,力量和每一種生命活動的總和或結晶”,光輝、光明顯然是火的主要屬性[9]。印度佛教經典中有兩大譬喻,一是對堅硬無比的“金剛”(鑽石)的推崇,使用得更普遍的則是對火焰(日焰或燈焰)的光明、“大光明”的隱喻。在中國,自古以來也有“人死如燈滅”的說法,漢代桓譚提出“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燭矣”[10],王充則由此得出:“人之死,猶火之滅也。”[11]但火的比喻在這裏總是與無神論相聯係,且總是就它的物質本體,而不是就它的大放光明的獨特功能立論的,並無西方賦予火的形而上學和宗教意識的含義。中國人對精神的形而上比喻主要不是火及其光明,而是“氣”。

最為震撼人心的,是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對死的那段著名的描寫:

那支蠟燭,她曾借著它的燭光瀏覽這充滿了苦難、虛偽、悲哀和罪惡的書籍,比以往更加明亮地閃爍起來,為她照亮了以前籠罩在黑暗中的一切,搖曳起來,開始昏暗下去,永遠熄滅了。

每當讀到這裏,人們都會從心底升起一陣莫名的戰栗。托爾斯泰在這裏體驗到的,並不是“一個罪惡女人的毀滅”,而是人的毀滅,是精神的毀滅。

然而,火對於精神來說,隻能是一個言不盡意的隱喻。與火的明亮耀眼的感性光輝相比,精神則完全是無形無象的。不過,它既不是老子所說的“道體盅虛”,也不完全是薩特所謂“虛無”。它可以說是“變”,但永遠不是所變成的東西,而是變本身,或“作為變的變”。人死的時候,他就成了被變成的東西,而不再作為變本身存在了(蓋棺定論了);人隻有作為變本身,才是始終如一、前後一貫、具有自己不變的身份、個性和人格的——而這正是生命之謎所在。[12]

因此,變本身是一個謎,一個真正的謎。自然界也有謎,如某個星球上是否有人類,如UFO(不明飛行物),但那隻是對人來說的暫時之謎,人們可以預先承認,隨著科學的發展,這些謎總有一天會得到揭示。但科學(如果不把哲學也視為一門科學的話)永遠也不能揭示什麽是“變本身”,它甚至不能試圖提出這一問題。維特根施坦說:“我們覺得即使一切可能的科學問題都能解答,我們的生命問題還是仍然沒有觸及”,即使我永遠不死,“這種永恒的生命不是同我們現在的生命一樣地是謎嗎?”[13]自然科學即使研究精神和心靈問題,都必須把這些問題放在某種被變成的東西的地位上來考察:心靈的“變化機製”,受什麽外在因素的作用和影響,精神的“結構模式”或“動力學關係”等。而這樣做的前提是,首先要排除精神最本質的特征“變”,排除對這些機製、模式、規律的因果關係的超越性,不考慮人在活動中的自由,將自由僅僅視為一種偏差或偶然性事故[14],當作一個嚴密科學不屑一顧的問題棄置一旁。

隻有作為哲學的古代科學(自然哲學)和作為科學的近代哲學(認識論),才認真提出了精神之謎的問題。如近代哲學首次把自我意識、人格和意誌自由問題當作一種科學上可解決的問題來研究。但從笛卡兒到萊布尼茨的多次努力終歸失敗之後,康德突然悟出了一個道理:精神雖然是一種明顯的“事實”,但它的本質絕不是一個科學問題,而是一切科學必須作為前提來假定的、最高的,也是唯一的謎(自在之物),科學隻能思考到它,而不能解決它。然而,直到現代,胡塞爾、舍勒、海德格爾和普列斯納等人仍在致力於用反思的方法、現象學的方法、解釋學的方法來對這個巨大的謎加以“描述”,在情感體驗和審美體驗中為精神劃定自己直接可感的領域。隻是這種做法已離開了西方傳統的可證實或可證偽的“精密科學”的方向,而朝“前科學”的東方神秘主義,朝詩、道與禪,朝直觀領悟大步邁進。科學哲學所提出或所保留的問題,看來隻有“詩化哲學”才能解決。

但這已不是科學意義上的“解決”了。胡塞爾所理想的“真正嚴密的科學”其實並不是傳統理解的“科學”,毋寧說,它以科學的麵貌,包藏著詩的意境。舍勒則以一種形而上學的情感,建立了一整套情感的形而上學。但他最終向西方人的老上帝的亡靈發出呼喚,這隻表明他仍然承認,精神之謎或生命之謎是最終的謎。

至關重要的也許並不是做出什麽一勞永逸的“解決”。曆史上,一切解決或答案都透出時代的幼稚,隻有“描述”在推進著人們對精神的無窮底蘊的理解。但描述需要的首先不是全麵的知識、牢固精確的記憶和條分縷析的邏輯,而是體驗。

這體驗,恰如那個剝水仙花球莖的兒童的體驗一樣,具有無窮的層次。有膚淺的體驗,有深刻的體驗,有強烈的體驗,有淡淡的體驗,還有對過去體驗的現在體驗。隨著體驗的深入,當人們回過頭來,就會發現,一切體驗都是對體驗的體驗,就像一個孩子把自己當作水仙花(或把水仙花當作自己)來體驗,一個藝術家或欣賞家把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角色作為自己的靈魂來體驗一樣。體驗本身具有一種表演性結構。

精神即是表演。人生即是表演。這不是對精神和生命的科學性定義,而是對人生的體驗。

一個解釋學的循環。

既是體驗,它當然就是個人的,是我的體驗。如果它也成為別人的體驗,那對我隻是巧合,並正因為這麽“巧”才給我帶來狂喜。這種巧合,是我終其一生都在期待的,但我知道這終歸是幻覺,我唯一能夠抓住的是我此時、此刻、當下的體驗。我既不知道我的明天,也已經不認識、不理解我的昨天,這使我根本無法建立起“人性本善”之類幼稚的或騙人的信條。但我既然總在體驗,在努力抓住那轉瞬即逝的、抓不住留不下的體驗之流,我也就永遠不會甘於承認“人性本惡”。我從我的生命之瞬間暈眩中已經看出並相信:人生是藝術,是迷人的、美的、孤芳自賞的藝術,是可怕的、可羞的、難以隱忍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