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燒得最厲害的時候,麥克夢見自己正在跟杜安·麥克布萊德說話。

杜安看起來不像個死人,也不像鎮裏傳說的那樣整個人被撕成了碎片。他不是一具拖著腳步蹣跚而行的僵屍,實際上,他看起來和麥克認識的杜安沒什麽兩樣。這個胖男孩走起路來總是不緊不慢,一年四季都穿著燈芯絨長褲和法蘭絨格子襯衫。哪怕在夢裏,杜安也會時不時地扶一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鏡。

麥克不知道他們身在何方,但這地方感覺十分熟悉:開闊的牧場一望無垠,茂密的青草長得很高。麥克不太確定自己為什麽會來到這裏,但他看見了杜安,於是他跟著胖男孩爬上了懸崖邊的一塊大石頭。這座懸崖比麥克在現實中見過的任何地方都高,6歲時父母帶他去過饑餓岩州立公園,但就連那裏的風景也無法媲美現在他看到的景象。地平線似乎沒有盡頭,幾座城市影影綽綽地屹立在遠方,星星點點的駁船緩緩駛過寬闊的河流。但杜安根本沒看眼前的風景,他隻顧埋著頭在筆記簿上奮筆疾書。麥克在他身邊坐下的時候,他終於把頭抬了起來。

“聽說你生病了,真為你感到遺憾。”杜安扶了扶眼鏡,放下手裏的筆記簿。

麥克點點頭。他不知道該如何表達內心的想法,但他還是說了出來:“聽說你送了命,我也很遺憾。”

杜安聳聳肩。

麥克咬著自己的嘴唇,他忍不住問:“感覺疼嗎?我是說,送命的時候。”

現在杜安正在啃蘋果,他停頓了一下,咽下嘴裏的食物:“當然疼了。”

“對不起。”麥克不知道該說什麽。一隻小動物叼著磨牙玩具在杜安身邊轉悠,但麥克注意到,那不是一條狗,而是一頭小恐龍,但他一點也不驚訝,夢裏往往就是這樣。磨牙玩具是一隻綠色的大猩猩。

“那個大兵是個真正的麻煩。”杜安說道。他把蘋果遞給麥克,示意他咬一口。

麥克搖頭拒絕:“沒錯。”

“你知道吧,其他人也遇上了麻煩。”

“是嗎?”麥克驚訝地反問。一架飛機滑過山穀上空,酷似鳥兒的機身遮住了太陽。“都有誰?”

“你知道的,就是他們幾個。”

麥克聽懂了。杜安說的是戴爾和哈倫。說不定還有小凱。

“如果你們繼續各自為政,”杜安扶了扶眼鏡,他的視線終於投向了外麵的風景,“最後隻會落得和我一樣的下場。”

“我們該怎麽辦?”麥克問道。他隱約聽見某個地方傳來狗吠,現實中的狗,嘈雜的背景音時時提醒著他,現在還是下午,他正躺在自己家裏,而不是坐在懸崖邊的巨石上。

杜安沒有看他:“找出那些家夥的身份。就從那個大兵開始。”

麥克起身走到懸崖邊緣。現在他腳下的景物已經一片模糊,空中似乎籠罩著一層薄霧。“我該怎麽做?”

杜安歎了口氣:“想想看吧,它的目標到底是誰?”

杜安說的是“它”而不是“他”,但麥克一點都不覺得奇怪。那個大兵的確是個“它”。“它的目標是姆姆。”

杜安點點頭,這會兒他扶眼鏡的動作似乎有些急躁:“那就去問姆姆。”

“好的。”麥克表示讚同,“但接下來又該怎麽辦呢?我是說,我們沒有你那麽聰明。”

杜安沒有動,但不知為何,現在他坐的地方突然變得遠了很多。石頭還是那塊石頭,但他和麥克之間的距離拉長了不少。他們所在的位置也不是山頂,而是城市裏的街道。周圍很黑,還有點冷……也許現在正是冬天。杜安屁股下麵的石頭原來是一條長凳。他似乎正在等公交。胖男孩皺起眉頭,看起來有點生氣。“你隨時可以問我。”杜安回答,看到麥克一頭霧水,他又補充了一句,“還有,你很聰明。”

麥克剛想開口抗議,他想告訴杜安,你平時說的東西我起碼有一半聽不懂,而且我一年最多能讀一本書,但他發現,杜安正在登上一輛公交車。確切地說,那不是公交車,倒更像是某種巨型農機。機器側麵開著一排窗戶,頂上有個小駕駛艙,和麥克在漫畫裏見過的輪船一樣。機器正前方的明輪看起來就像旋轉的剃須刀片。

杜安從一扇窗戶裏探出頭來。“你很聰明,”他居高臨下地朝麥克喊道,“聰明得超乎你自己的想象。除此以外,你還有個很大的優勢。”

“什麽優勢?”麥克一邊追著公交車∕機器跑,一邊大聲問道。窗邊探出來的頭和揮舞的胳膊實在太多,他分不清哪個才是杜安·麥克布萊德。

“你還活著。”杜安的聲音遠遠傳來,街道已經恢複了空曠。

麥克醒了。他的身上還是很燙,頭疼得厲害,但睡衣和床單都被汗水浸透了。感覺像是午後。反射的陽光和緩慢流動的空氣透過紗窗溜進他的臥室,雖然走廊裏的風扇呼呼地吹著,但屋裏起碼有100華氏度。麥克能聽見他的媽媽或者某個姐妹正在樓下吸塵。

麥克渴得要命,但這會兒他虛弱得爬不起來,而且他知道,吸塵器的聲音這麽吵,樓下的人肯定聽不見他的喊聲。於是他強迫自己艱難地挪向窗邊,好讓微風拂過他的身體。他能看見前院的草坪,多年前外公送給他們的鳥兒戲水盆就安放在草坪上。

去問姆姆。

沒問題。等他有力氣穿上牛仔褲走下樓梯的時候,他馬上就去。

第二天是7月10日,星期天,哈倫的老媽衝他狠狠發了一通火,就像昨晚訓她的人不是巴尼和斯塔夫尼醫生,而是這個半大孩子。家裏鴉雀無聲,但空氣中充滿火藥味,這套流程哈倫相當熟悉,以前他爸媽吵架的時候就總是這樣:先是大吼大叫一兩個小時,再冷戰三個禮拜。哈倫一點也不在乎。如果這樣就能讓她留在家裏,替他擋住窗邊的那張臉,那他願意每天晚上都打電話請治安官過來,把她好好訓上一通。

“我根本沒有遺棄你。”他去廚房裏熱了一份湯權充午飯,她突然在他身後說道。自從早上起床以後,這是她對兒子說的第一句話。“老天爺看著呢,我花了那麽多時間辛辛苦苦照顧你,照顧這個家……”

哈倫望向起居室。整個一樓所有幹淨的地方都是昨晚他們三個人清理出來的。巴尼把碗碟全都洗了,現在廚房台麵清爽得不像他家。

“你竟敢用這種口氣跟我說話,年輕人。”老媽正在怒吼。

哈倫掉頭望向她。剛才他一個字都沒說。

“你知道我的意思。那兩個……不請自來的家夥……闖進我家,大言不慚地教訓我該怎麽照顧我自己的孩子。他說這叫不顧後果的遺棄。”女人的聲音微微顫抖。她停下來點燃一支香煙,她的手也在發抖。老媽晃熄火柴吸了口煙,她站在櫥櫃旁邊,塗著指甲油的手指神經質地敲著台麵。哈倫盯著煙嘴上的口紅印。他最恨這個。沾著口紅印的煙頭在整幢房子裏扔得到處都是,他每次看到都要發瘋,但他完全不知道這是為什麽。

“歸根結底,”現在她的聲音變得冷靜了一點,“你已經11歲了,差不多是個小夥子了。要我說的話,我11歲的時候就得照顧家裏的三個弟妹,還得去普林斯維爾的151餐廳兼職打工。”

哈倫點點頭,他聽過這個故事。

媽媽抽了口煙,將頭扭向一邊,她的左手依然敲著台麵上的文身貼紙,另一隻手裏的香煙挑釁般地向外支棱著。隻有女人才會這樣夾煙。“那兩個蠢貨,他們怎麽敢?”

哈倫將番茄湯倒進碗裏,翻出一把勺子,慢慢將湯攪涼。“媽,他們之所以留在這裏,隻是因為有個瘋女人闖進了我們家。他們擔心她還會回來。”

她沒有回頭看他,隻留給他一個僵硬的背影,這樣的背影他爸當年看過無數次。

哈倫嚐了嚐碗裏的湯。還是很燙。“真的,媽,”他繼續解釋,“他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

“他們到底是什麽意思,用不著你來告訴我,詹姆斯·理查德。”老媽打斷了他的話,現在她終於轉過身來,一隻胳膊抱在胸前,托著舉在唇邊的另一隻手,煙霧仍在嫋嫋升起,“那完全就是一種羞辱。他們根本不懂,所謂窗戶裏的東西很可能是你自己想象出來的。他們也不知道,醫院裏的阿米蒂奇醫生跟我說過,你的頭部遭受了嚴重的撞擊,造成了硬腦膜下雪……學……”

“硬腦膜下血腫。”哈倫幫她說完了這句話。現在湯已經涼了。

“非常嚴重的腦震**。”說完這句,她抽了口煙,“阿米蒂奇醫生警告我說,你可能會出現什麽來著……幻覺之類的東西。我是說,你看見的並不是現實世界裏認識的人,對吧?那個人不是真的。”

那的確不是我在現實世界裏認識的人,但那是真的,哈倫很想這樣回答。但他沒有。他不想再看母親冷漠的背影。“不是。”他說。

老媽點點頭,似乎覺得很滿意。她抽著最後幾口香煙,轉頭望向廚房窗外。“我倒想知道,我在醫院裏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守著你的時候,這兩位高大威猛的先生又在哪裏呢?”她喃喃地說。

哈倫專心喝完了碗裏的湯。他打開冰箱,卻隻看見一盒放了很久的牛奶。他不打算喝它。於是他隻好拿果凍瓶子在水龍頭下接了一瓶水。“你說得對,媽媽。不過看見你回來,我還是很高興。”

母親突然變得僵硬的背影告訴他,她不想再聽到這個話題。“今天你不是得去阿德爾的沙龍做頭發嗎?”

“要是我真去了,恐怕你馬上就會把那個警察叫回來,讓他起訴我這個不合格的母親吧。”老媽的語氣充滿嘲諷,自從父親離開以後,哈倫再也沒聽過她的這種腔調。淡淡的煙霧繚繞在她的黑發上方,在陽光中化作一圈灰色的光暈。

“媽,”他說,“現在是白天。白天我什麽都不怕。她不會在白天回來。”事實上,哈倫知道,這三句話裏隻有第一句是真的。第二句是徹頭徹尾的謊話。至於第三句……他不知道。

老媽摸摸頭發,在水槽裏按熄了煙頭:“好吧。我差不多一個小時後回來,可能略晚一點。你知道阿德爾的電話。”

“嗯。”

他衝了衝湯碗,把它跟早餐的碗碟放在一起。老媽的車轟鳴著消失在德寶街盡頭。哈倫又等了兩分鍾——她常常會忘記東西,然後慌慌張張地跑回來翻找——確定她真的走了以後,他慢吞吞地爬上樓梯溜進了她的房間。他的心跳得像是瘋了一樣。

上午趁著老媽還在睡覺的時候,他把床單和枕套泡在浴缸裏漂了一會兒,然後扔到了設備間的洗衣機上。弄髒的睡衣被他丟進了車庫旁的垃圾桶。他絕不願意再穿著那玩意兒睡覺。

現在他在母親的梳妝台抽屜裏翻找,一件件絲質內衣被他扒到一邊,哈倫感覺自己亢奮極了;就像他第一次從C.J.那裏買下那種雜誌,偷偷帶回家的時候一樣。屋子裏很熱。明亮的陽光照在老媽亂糟糟的**,他聞到了她濃鬱的香水味。星期天的報紙散落在床頭,和她離開時一樣。

梳妝台裏沒有槍。哈倫又檢查了床頭櫃。很多空煙盒、一盒幾乎沒動過的戰神牌安全套、幾枚戒指、寫不出字的圓珠筆、各種夜店的火柴、寫著男人名字的紙片和餐巾、某種放鬆肌肉的按摩器、平裝本的書。沒有槍。

哈倫一屁股坐在窗邊,轉頭環顧母親的房間。衣櫃裏隻有她的衣裙鞋子,還有討厭的……等等。他拖過一把椅子,爬上去摸索衣櫃裏唯一的架子背麵;在一大堆帽盒和疊好的毛衣中間,他摸到了冰冷的金屬。哈倫抽出手來,但這隻是一個相框。他的父親滿臉笑容,一隻手臂圈著老媽,另一隻手摟著一個笑得傻乎乎的4歲小孩,哈倫勉強認了出來,那是他自己。小孩的門牙缺了一顆,但他似乎一點也不在乎。照片裏的三個人站在一張野餐桌前方,哈倫認出了鎮裏的舞台公園。免費電影也許正要開場。

他把相框扔在**,繼續摸索架子上的最後一件毛衣。彎曲的柄。金屬護弓。

他伸出雙手,小心翼翼地把那支槍取了下來,盡量不讓自己的手指靠近扳機。這玩意兒重得和它的尺寸一點也不相稱。金屬部分呈現出一種黯淡的藍色,槍管短得讓人驚訝,可能隻有2英寸。槍托是一塊漂亮的雕花硬木,很好。它看起來就像哈倫小時候玩過的點38玩具槍,直到一兩年前,他都以為那是一支真槍。幾年前老爸教老媽握槍的時候,他是怎麽叫它的來著?肚皮槍。這個昵稱到底是因為它小得足以插在腰帶上——如果你是個男人的話,當然——還是它特別適合打人的肚皮,哈倫不太確定。

哈倫跳下椅子,在槍身側麵找到了一根能活動的滑杆,於是他拉開轉輪,朝裏麵看了一眼。他當然不會傻乎乎地對準槍管往裏看,讓槍口直接衝著自己的臉。與槍管相連的彈倉裏沒有子彈。他又花了一分鍾時間才弄清了怎麽撥動轉輪。裏麵一顆子彈都沒有。哈倫罵了句娘,將手槍插進腰帶,冰冷的金屬緊緊貼在他暖和的肚皮上,然後繼續尋找子彈。但他什麽都沒找到。也許老媽把它們全都扔了。他整理好架子上的東西,把椅子放回原地,抽出腰間的手槍,站在原地發呆。

沒子彈的手槍有什麽用?

他趴下來檢查了老媽的床底,又把整個房間翻了個遍,就連那隻雪鬆毛毯箱都沒放過。子彈依然不見蹤影。他十分確定,它們一定裝在某個盒子裏。

哈倫最後檢查了一遍,確定自己的行動沒有留下任何明顯的痕跡——房間裏這麽亂,你很難看出東西有沒有動過——這才下了樓。

我該去哪兒買子彈?他們會把子彈賣給孩子嗎?我能不能直接走進邁耶斯日雜店或者詹森家的超市,問他們有沒有點38的子彈?哈倫覺得超市大概不賣這玩意兒,而且邁耶斯先生不太喜歡他。去年夏天哈倫搭建樹屋的時候,邁耶斯先生連釘子都不願意賣給他,更別說子彈。

哈倫還有最後一線希望。老媽的酒櫃從來就沒空過,但她總愛在廚房最後一個架子的最上麵藏一瓶酒。就像這幢房子隨時會被人洗劫一空,她需要留一瓶酒救命似的。除了這瓶救命酒以外,那個角落裏還藏著別的一些東西。

哈倫站在廚房台麵上摸索,冷冰冰的左輪手槍握在他打著繃帶的左手裏。老媽的藏寶洞裏有兩瓶伏特加,一個裝大米的罐子,還有個罐子似乎裝著豌豆。第三個罐子裏有金屬的反光,哈倫把它挪到了陽光下。

子彈亂七八糟地散落在罐頭瓶底部,瓶蓋上打著封口。哈倫數了數,起碼有三十顆子彈。他找了把小刀割開封口撬開瓶蓋,將所有子彈倒在台麵上。現在他比第一次帶**雜誌回家的時候還要亢奮。哈倫隻花了幾秒鍾就搞懂了怎麽裝填子彈,然後他撥動轉輪,確保彈藥已經裝滿。他把剩下的子彈揣進牛仔褲兜,將罐頭瓶放回原地,然後從後門溜出院子,翻過柵欄奔向果園。他得找個地方練習。

還得找幾個靶子。

姆姆醒著。有時候她的眼睛睜著,但人並不清醒。但今天不是。麥克蹲在她的床邊。他媽媽在家。今天是7月10日,星期天,近三年來,麥克第一次錯過了星期天的彌撒。真空吸塵器在二樓他的臥室裏歡快地響著。姆姆的一隻手像爪子一樣蜷縮在毯子下麵,她的指節已經膨脹變形,手背上青筋密布。

“你能聽見我說話嗎,姆姆?”他貼在她耳邊輕聲問了一句,然後退回來觀察她的眼睛。

眨眼一次。是的。眨一次眼代表“是”,兩次代表“不”,三次則是“我不知道”或者“我沒聽懂”。他們通過這種方式和姆姆交流一些最簡單的事情:床單和衣服要不要換,是不是需要便盆——諸如此類。

“姆姆,”麥克低聲說道,發了四天燒,他的嘴唇幹得要命,“你看見窗外那個大兵了嗎?”

眨眼一次。是。

“你以前見過他嗎?”

是。

“你害怕他嗎?”

是。

“你覺得他是來傷害我們的嗎?”

是。

“你還覺得他是死神嗎?”

眨眼一次。兩次。三次。我不知道。

麥克吸了口氣。先前的熱夢像鎖鏈一樣沉甸甸地壓在他身上。

“你……你認識他嗎?”

是。

“他是你認識的人嗎?”

是。

“那爸爸和媽媽認識他嗎?”

不。

“我認識他嗎?”

不。

“但你認識?”

姆姆閉上眼睛休息了很久,似乎覺得有些痛苦或者惱火。麥克覺得自己傻透了,但他不知道還能問些什麽。她眨了一次眼。是。她的確認識他。

“那他……他現在還活著嗎?”

不。

麥克一點也不驚訝:“這麽說的話,你曾經認識他,但他現在已經死了?”

是。

“但他是個真實存在的人?我是說,他曾經是個活人?”

是。

“你……你覺得他是鬼嗎,姆姆?”

三次眨眼。暫停。然後又是一次。

“你和外公都認識他嗎?”

暫停。是。

“是朋友?”

她完全沒有眨眼。姆姆的黑眼睛熱切地望著麥克,要求他問出正確的問題。

“是外公的朋友?”

不。

“是外公的敵人?”

她遲疑片刻,然後眨了一下眼。唾液浸濕了她的嘴唇和下頜,麥克從床頭櫃上取過亞麻手帕幫她擦幹:“所以他是你和外公的敵人?”

不。

麥克十分確定,姆姆的確眨了兩次眼,但他不明白這是為什麽。剛才她還說……

“是外公的敵人。”他喃喃自語。樓上的吸塵器已經停了下來,但他能聽見媽媽正在女孩們的房間裏哼著歌擦灰。“是外公的敵人,但不是你的?”

是。

“那個大兵是你的朋友?”

是。

麥克挪了挪身體重心。好吧,然後呢?他該怎麽去查那個人的身份,弄清他為什麽要纏著姆姆?

“你知道他為什麽會回來嗎,姆姆?”

不。

“但你怕他?”麥克知道,這個問題很蠢。

是。暫停。是。暫停。是。

“那他……他活著的時候,你害怕他嗎?”

是。

“有什麽辦法能讓我弄清他的身份嗎?”

是。有的。

麥克站起身來,在小房間裏來回踱步。一隻貓從紗窗外的第一大道上走過,花朵和新修草坪的氣息透過窗戶鑽了進來。麥克滿懷愧疚地意識到,在他生病的這幾天裏,肯定是爸爸割的草坪。他再次蹲到姆姆身邊:“姆姆,我能翻一翻你的東西嗎?你介不介意我檢查你的私人物品?”麥克意識到,這兩個問題姆姆根本沒法回答。她凝視著他,等待他重新組織語言。

“你允許我這樣做嗎?”麥克低聲問道。

是。

姆姆的箱子放在房間角落裏,爸媽給家裏的所有孩子下了死命令,誰也不許碰姆姆的箱子:那裏麵裝的都是老外婆最珍貴、最私密的個人物品。麥克的母親把它們保存得很好,就像未來某天,老太太還用得著這些東西似的。

翻開最上麵的衣物,麥克找到了一包信件,其中大部分是他外公在外麵出差的時候寫的。

“在這些信裏麵嗎,姆姆?”

不。

還有一盒大部分都已泛黃褪色的照片。麥克舉起盒子。

是。

麥克一邊快速翻看照片,一邊留神聽著樓上的動靜。媽媽已經打掃完了女孩們的房間,現在隻剩下他的屋子了。母親打開窗戶通風透氣、給他換床單的時候,他本來應該在起居室裏休息。

盒子裏的照片起碼有一百多張:橢圓形的肖像裏有他認識的親戚,也有不認識的臉龐。布朗尼相機留下的快照,照片裏的外公還是個強壯的高個子年輕人。外公站在他那輛皮爾斯阿羅前麵,外公和另外兩個男人驕傲地站在橡樹山的一間雪茄店——他們曾短暫地擁有過這家店鋪,但這個故事的結局相當淒涼——門口,外公和姆姆在芝加哥參觀世博會,全家福,野餐和假日留念,一家人在門廊上的隨手抓拍,一個嬰兒的照片,照片裏的孩子身穿白袍,腦袋下麵墊著的顯然是個絲綢枕頭。麥克震驚地發現,這是他父親夭折的雙胞胎兄弟。照片拍攝於嬰兒死亡以後。真是個可怕的習俗。

麥克加快了翻閱的速度。現在照片裏的姆姆已經是個老太太了。外婆正在投擲馬蹄鐵,麥克兒時的全家福,他的幾個姐姐對著鏡頭露出微笑,更多老照片……

麥克實實在在地抽了一口涼氣。他把剩下的照片扔回盒子裏,伸直手臂盡量遠離那張嵌在紙板框裏的照片,仿佛它攜帶著致命的瘟疫。照片裏的士兵驕傲地望著麥克,他身上的卡其製服和綁腿都和麥克見過的一模一樣。杜安說那幾樣裝備叫什麽來著?還有同樣的寬邊氈帽和薩姆·布朗式武裝帶……他就是那個大兵。不過照片裏的這張臉不像軟蠟捏的,隻是個普通人而已:大鼻子,窄下巴,大耳朵上方的頭發梳得整整齊齊,小眼睛眯起來望向鏡頭,薄薄的嘴唇勾勒出一抹微笑。麥克翻過紙板框,照片背麵,外婆漂亮的字跡寫道:威廉·坎貝爾·菲利普斯,1917年11月9日。

麥克舉起照片。

是。

“就是這個?那個人就是他?”

是。

“箱子裏還有別的東西嗎,姆姆,和這個人有關的線索?”麥克沒指望得到肯定的回答,事實上,現在他隻想趕在媽媽下樓之前收拾好所有東西。

是。

他驚訝地眨了眨眼,舉起照片盒子。

不。

還有別的東西?箱子裏隻剩下一本皮革封麵的小筆記簿。麥克撿起這本小冊子,隨手翻開一頁。是外婆的字跡,頁麵上的日期寫著1918年1月。

“一本日記。”他吸了口氣。

是。是的。老太太閉上眼睛,再也沒有睜開。

麥克猛地關上箱子,收起照片和日記,快步走到姆姆床邊低頭查看,他的臉頰幾乎貼到了她的嘴。幹燥柔和的呼吸透過她的雙唇噴在他臉上。

他輕輕碰了碰她的頭發,然後將日記本和照片藏到自己的衣服裏麵,轉身去外麵的沙發上“休息”。

吉姆·哈倫發現,父親的“肚皮槍”之所以得名,很可能是因為你必須把它直接頂在某人的肚皮上才能打中目標。這支小手槍的準頭實在太差。

他家和康登家後麵有一片小果園,哈倫往裏麵走了差不多200英尺,找了一棵看起來很適合做靶子的果樹。男孩向前走出20步,抬起完好的右臂穩住姿態,然後扣動了扳機。

什麽事都沒有發生。確切地說,擊錘抬起來了一點,然後又無力地掉了回去。哈倫很想知道,這個見鬼的玩意兒是不是還有保險之類的東西,但他翻來覆去找了半天,除了打開轉輪的拉杆以外,槍身上完全沒有其他開關。隻是扣動扳機需要的力道比他以為的更強。除此以外,左臂上見鬼的石膏也妨礙了他保持平衡。

哈倫微微蹲身,屈起拇指關節拉開擊錘,直到擊錘發出一聲脆響。哈倫挪了挪握槍的手指,瞄準遠處的樹木——要是短槍管末端的準星再大點兒就好了——再次扣下扳機。

震耳欲聾的巨響嚇得他差點兒直接把槍扔了。這支槍看起來那麽小,他原以為它的聲音和後坐力也不大,類似康登偶爾借給他打一槍的那支點22,但事實並非如此。

響亮的槍聲震得哈倫的耳朵嗡嗡作響。第五大道兩旁院子裏的狗此起彼伏地叫了起來。一絲火藥味兒飄進他的鼻孔。但這種氣味聞起來和他上周放的爆竹很不一樣。他的手腕隱隱有些發麻。哈倫走上前去查看子彈擊中了哪裏。

但樹幹上一點痕跡都沒有。他根本沒打中。要知道,這棵天殺的果樹直徑足有18英寸。接下來的第二次,哈倫隻走出去了15步。他再次拉開擊錘,更小心地瞄準目標,屏住呼吸扣下扳機。

手槍咆哮著在他手中跳動。狗群再次狂吠起來。哈倫跑向目標,盼著能在樹幹正中找到一個洞。但他什麽都沒看見。哈倫盯著周圍的地麵找了半天,仿佛指望著能在地上發現彈孔。

“媽的。”他低聲罵了一句,然後小步退開10步,愈加謹慎地瞄準開火。他發現,這次子彈剛好擦過樹幹右側,而且比他瞄準的位置高了4英尺。這才隔了10步!周圍的狗吠簡直震耳欲聾,果園後麵的某個地方傳來紗門啪一聲被推開的聲音。

哈倫抄小路奔向西邊的鐵軌,然後轉而向北出了鎮子。鐵路西側,離煉油廠不遠的運糧機附近有一片長滿樹木和灌木的濕地,鐵軌旁邊的路堤還能充當擋彈牆。想到剛才的疏忽,他情不自禁地打了個冷戰:要是某顆子彈直接穿過卡頓路鑽進牧場,甚至打中一頭奶牛,那該怎麽辦?沒想到吧,奶牛博茜!

安全地躲在垃圾場南邊半英裏外的密林裏,哈倫重新裝好了子彈。剛才他在通往垃圾場的公路邊撿了幾個瓶子和易拉罐,正好擺在長滿野草的路堤腳下充當靶子。借助大腿的支撐,他單手艱難地裝好了彈藥,然後重新開始練習。

這支小手槍真的一點都不準。但至少它還能開火。哈倫的手腕被震得發痛,耳朵裏嗡嗡作響,但子彈還是不肯乖乖飛去他瞄準的方向。休·布萊恩扮演的懷亞特·厄普總能輕鬆擊中五六十英尺外的目標。而且完全不用瞄準。哈倫最崇拜的英雄是羅伯特·考普在《追捕》裏扮演的得州騎警霍比·吉爾曼。霍比擁有一手漂亮的槍法,哈倫追著這部電視劇一直看到了它去年完結。

都怪這支蠢槍的槍管太短。哈倫發現,無論如何,他至少也得開三四槍才能打中10步以內的啤酒罐,或者別的什麽東西。經過練習,他用拇指拉開擊錘的動作倒是變得熟練多了,但他總覺得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直接用食指扣下扳機,不需要其他手指的輔助。他嚐試了一下,但過度用力卻讓他的準頭偏得更厲害了。

好吧,要是我真想靠這玩意兒自保,那我得找準機會把槍管頂在敵人的頭上或者胸前,這樣才不會打偏。

打光了12發子彈,正準備往彈倉裏再填6發的時候,哈倫聽見身後傳來一聲輕響。他半舉著手槍霍然轉身,但轉輪的裝彈口還沒合上,而且裏麵隻有2發彈藥,其他幾顆子彈都掉進了草叢。

科迪·庫克從他身後的樹叢裏走了出來。她扛著一支和她自己差不多高的雙筒獵槍,但長槍的後膛沒有合攏,哈倫常常看見外出打獵的男人這樣扛槍。女孩抬起頭來,豬一樣的小眼睛冷冰冰地盯著他。

老天爺啊,哈倫想道,我差點兒忘了她有多醜。在他看來,科迪的臉活像一塊奶油餡餅,裏麵嵌著眼睛、薄嘴唇和土豆般臃腫的鼻子。她的短發剛好和耳朵齊平,油膩膩的劉海長得擋住了眼睛。女孩身上鬆垮垮的裙子和上學時沒什麽兩樣,隻是現在它沾滿了汗水,看起來又髒了不少。她的腳下踩著一雙笨重的棕色靴子,灰撲撲的短襪大概曾經是白的,一嘴齙牙的顏色看起來和襪子差不多。

“嘿,科迪。”他垂下槍口,盡量做出一副輕鬆的樣子,“你這是打算幹嗎?”

她還是斜睨著他。在劉海的遮擋下,你很難說她的眼睛是不是睜著。女孩朝他靠近了三步:“你的子彈掉了。”哈倫曾不止一次模仿科迪濃重的鼻音,逗得夥伴們哈哈大笑。

他勉強擠出一個微笑,蹲下去開始撿子彈。但他隻找到了兩顆。

“你左腳後麵有一顆,”她說,“還有一顆被你的左腳踩住了。”

哈倫迅速將失而複得的子彈塞進褲兜,而不是填進彈倉,然後合上裝彈口,將手槍插進腰帶。

“你最好當心點兒,”科迪慢吞吞地說,“別把自己的小雞雞打掉。”

哈倫感覺自己的臉一下子紅到了脖子根。他理了理脖子上的吊索,朝女孩皺起眉頭:“你想幹嗎?”

她聳聳肩,將沉重的獵槍換到另一側肩頭:“我隻想看看是誰在這兒鬧得雞飛狗跳。我還以為C.J.弄到了一杆大槍。”

哈倫記得戴爾·斯圖爾特和康登對峙的事。“所以你才扛來了這麽一尊炮?”他盡量讓自己的口氣顯得更刻薄一點。

“不是,我又不怕C.J.。我提防的是別人。”

“誰?”

她的眼睛眯得更厲害了:“狗屎羅恩。範·錫克。帶走塔比的那幫家夥。”

“你覺得他們綁架了塔比?”

女孩轉開扁平的臉,望向太陽和鐵軌路堤:“他們沒有綁架他。他們殺了他。”

“殺了他?”哈倫的心一下子抽緊了,“你怎麽知道?”

她聳聳肩,將獵槍倚在身邊的樹樁上。女孩的胳膊細得就像兩根蒼白的管子,她摳了摳自己手腕上的傷疤:“我看見他了。”

哈倫張大了嘴巴:“你看見你弟弟的屍體了?在哪兒?”

“我的窗戶外麵。”

窗邊的臉。不,那是個老太太……杜甘太太。“你撒謊。”他說。

科迪看了他一眼,眼睛灰得像陳年的洗碗水一樣:“我沒撒謊。”

“你透過窗戶看見了他?你自己家的窗戶?”

“難道我還有別的窗戶,蠢貨?”

哈倫真想一拳砸凹她那張扁臉。但他瞥了一眼獵槍,決定咽下這口氣:“警察怎麽沒來?”

“等到警察趕來,他早就不在那兒了。再說我們家沒有電話。”

“難不成他還能跑掉?”今天是個大熱天,下午的太陽火辣辣的。哈倫的T恤黏糊糊地貼在背上,裹著石膏的手臂汗水橫流,感覺很癢。但他還是忍不住打了個冷戰。

科迪朝他靠近了一點,壓低聲音說道:“他就是會到處亂跑。我看見他在我窗外,緊接著他就鑽到了房子下麵。以前那些狗最愛待在那裏,但現在它們再也不會去了。”

“可是你說,他已經……”

“死了,沒錯。”科迪回答,“我本來以為他們隻是把他抓走了,可我一看見他就知道,他已經死了。”女孩退開幾步,望向哈倫擺在路堤腳下的瓶子和易拉罐。隻有兩個罐子上有洞,所有玻璃瓶都完好無損。她搖搖頭:“我媽也看見他了,但她以為那是他的鬼魂。她覺得他隻是想回家。”

“那他真的是鬼?”聽到自己沙啞的低語,哈倫嚇了一跳。

“當然不是。”科迪湊上前來,灰蒙蒙的眼睛透過劉海緊盯著他。哈倫聞到女孩身上散發出一股髒毛巾似的酸臭味。“那不是真正的塔比。塔比已經死了。隻是他們不知道用什麽法子控製了他的身體。他想抓住我。因為我對羅恩幹的事情。”

“你對羅恩博士幹了什麽?”哈倫問道。點38手槍冷冰冰地頂著他的肚子。獵槍後膛大大方方地敞開著,他看見槍管裏有兩個黃銅色的圓圈。科迪竟然扛著上了膛的獵槍四處轉悠。她真是個瘋子。他突然有些好奇,如果這時候她合上獵槍後膛朝他瞄準,他能及時抽出手槍嗎?

“我開槍打了他。”科迪的語氣還是那麽平淡,“但沒把他打死。真遺憾。”

“你開槍打了羅恩博士?我們的校長?”

“沒錯。”她突然欠身掀開他的T恤,抽出他腰間的手槍。哈倫大吃一驚,完全來不及阻止。“活見鬼,你從哪兒弄來了這麽個小玩意兒?”她把手槍舉到眼前,鼻子差點兒就戳到了轉輪上。

“我爸……”哈倫剛開口就被打斷了。

“我有個叔叔就有一把這樣的短管小手槍,射程不超過20英尺。”獵槍仍靠在她的左臂彎裏,女孩試著舉起手槍,瞄準前方那排玻璃瓶。“啪。”她說。然後她掉轉槍口,把槍托遞到他手裏。“槍不能這樣直接別在腰帶上,我沒開玩笑。”她說,“我叔叔就這麽幹過。那次他喝醉了,擊錘沒合攏,結果差點兒把自己的老二打掉。你可以把槍揣在屁股兜裏,用上衣遮住就行。”

哈倫聽從了她的建議。屁股兜沉沉地直往下墜,但有需要的時候他可以迅速拔槍。“你為什麽要開槍打羅恩博士?”

“那是幾天前的事了。”她說,“塔比來找我的第二天。我知道是羅恩躲在後麵搞鬼。”

“我問的不是時間,”哈倫說,“是原因。”

科迪搖了搖頭,仿佛覺得他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當然是因為他殺了我弟弟,還操縱他的屍體來找我。”她耐心解釋,“今年夏天淨出怪事,我媽知道。我爸也知道,但他根本不在意。”

“你沒殺死他?”哈倫問道。周圍的樹林突然顯得格外陰森險惡。

“誰?”

“羅恩。”

“沒。”她歎了口氣,“當時我隔得太遠。子彈打穿了他那輛老普利茅斯的側門,在他胳膊上劃了道口子。他的屁股沒準兒也受了傷,但我說不準。”

“哪兒?”

“胳膊和屁股。”她沒好氣地重複了一遍。

“不是,我是說你在哪兒朝他開的槍?難道是在鎮裏?”

科迪坐在路堤上,女孩蒼白的大腿瘦巴巴的,雙股之間隱約能看見**。哈倫從沒想過,看到女孩的**——穿在身上的**——他竟會完全無動於衷。現在他真的毫無興趣。科迪的**和她的襪子一樣灰蒙蒙的。“蠢貨,如果我在鎮裏開槍打了他,難道現在我還能跟你說話?他們早就把我抓起來了。”

“我是趁他出門去煉油廠的時候開的槍。當時他剛從車上下來。我本來應該再靠近一點,但樹林離那扇大門足有40英尺。他一下子跳開了,所以我覺得他的屁股很可能中了槍。除此以外,我還看見他的西裝衣袖裂了道口子。然後他跳上那輛卡車,和範·錫克一起離開了。但我覺得他們應該看見了我。”

“什麽卡車?”哈倫問道。但他心裏早已知道答案。

“你知道的。”科迪歎了口氣,“那輛天殺的收屍車。”她突然抓住哈倫的手腕猛地拽了一把。哈倫身不由己地跪倒在她身邊的路堤上。樹林裏一隻啄木鳥開始歌唱。哈倫聽見一輛卡車從東南方四分之一英裏外的卡頓路上駛過。

“聽著,”科迪依然抓著他的手腕,“不需要太多腦子也能想明白,你肯定在老中心學校裏看見了什麽。所以你才會摔得七葷八素。沒準兒你還看見過別的什麽東西。”

哈倫拚命搖頭,但她根本沒理他。

“他們也殺了你的朋友。”她說,“杜安。我不知道他們用了什麽手段,我隻知道,這事兒肯定是他們幹的。”女孩挪開視線,表情一片茫然,“真有意思,我從幼兒園開始就跟杜安·麥克布萊德成了同學,但他從來沒跟我說過話。不過我一直覺得他人不錯。他總在想事情,這不是什麽缺點。我曾經想過,也許某天我可以跟他一起散散步、聊聊天兒什麽的……”女孩的眼神重新找到了焦點,她低頭看看哈倫的手腕,鬆開了自己的手:“你看,你拿著你爸的槍跑到這兒來練習,肯定不是因為厭煩了自己在家**,想出來呼吸點新鮮空氣。你隻是怕得要命。而且我知道你怕的到底是什麽。”

哈倫深深吸了口氣。“好吧。”他啞著嗓子說道,“那我們該怎麽辦?”

科迪·庫克點點頭,仿佛覺得他們終於進入了正題。“我們先去找你那幾個朋友。”她說,“他們多多少少都看見了一點東西。我們得把大家聚到一起,再去找羅恩和其他家夥,不管是死的還是活的。緊追著我們不放的就是他們。”

“然後呢?”哈倫和科迪靠得太近,他甚至看見了女孩上唇邊緣的絨毛。

“然後我們殺掉那幾個活人。”科迪微笑著露出一口灰牙,“先殺掉活的,至於死的……呃,我們總會想出點辦法。”她突然伸手摸向哈倫胯間,隔著牛仔褲狠狠捏了一把。

哈倫一下子跳了起來。從來沒有哪個女孩這麽幹過。麵對眼前的姑娘,他開始認真考慮是不是必須開槍才能逼得她鬆手。

女孩故作**地低聲說道:“反正這兒也沒人。”

哈倫舔了舔嘴唇。“這會兒還是算了,”他逼迫自己開口說道,“要不回頭再說。”

科迪歎了口氣,聳聳肩,扛著槍站起身來。她啪一聲合上獵槍後膛:“行吧。我們現在就去鎮上找你那幾個朋友,把這事兒給辦起來,你覺得如何?”

“當然是現在。”科迪回答,“有什麽好等的?要不了多久天就黑了,到時候他們還會出來。”

“好吧。”哈倫聽見自己回答。他站起來拍拍牛仔褲,挪了挪褲兜裏父親的手槍,然後跟在科迪身後,順著鐵軌走向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