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破除謬論:安史之亂是民族矛盾?和親就是恥辱?
這一章的話題依然與民族關係有關,因為民族關係問題永遠是唐史研究中的重中之重。而在這一章裏,我會針對一些網絡熱點與傳言,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觀點。
在民族關係問題上,毋庸置疑的是,民族必須堅持自己的主體性,但也必須堅持開放包容的心態。中華民族能夠由一個黃河中遊的部落聯盟,發展成現在這個大民族,正是靠著五千年來的兼容並蓄,這是民族堅韌性的由來。也正因如此,中華民族的文化得以傳承,民族得以複興。魯迅盛讚的“拿來主義”,正是我們中華民族自古以來文化自信的一種體現。但是,在網上一些關於民族關係的言論中,好像胡人的一切都應該遭到否定,而隻要是反對胡人的,不管什麽都該得到讚美。
舉個例子,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個冉魏政權。冉魏政權的創立者冉閔,原本是胡人的將領,後來他率軍起義,殺死了很多的羯人(也就是胡人)。在網上,有一些人非常追捧他,把他稱為“民族英雄”。大概十年前,有一篇叫《殺胡令》的文章在網上非常流行,很多人都說看了之後“熱淚盈眶”。這篇文章是所謂的冉閔當時向全天下發出的一篇檄文,大概意思就是“我已經發動了反胡人的起義,你們趕快來響應我吧”。
網上流行的《殺胡令》是這樣說的:“諸胡逆亂中原已數十年,今我誅之,若能共討者可遣軍來也。暴胡欺辱漢家數十載,殺我百姓,奪我祖廟,今特此討伐。犯我大漢者死,殺我大漢子民者死。殺盡天下諸胡,匡複我漢家基業。天下漢人皆有義務屠戮胡狗。閔不才受命於天道特以此兆告天下……”
這篇文章根本經不起推敲,看得出是一個文言文水平很有限的人杜撰出來的,不僅不文不白,張冠李戴,還“穿越”。比如文中“中原秀麗河山,本為炎黃之聖地,華夏之樂土,而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這一句,就屬於嚴重的穿幫。“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這句話,明顯模仿自駱賓王所寫的《為徐敬業討武曌檄》,但那可是比冉閔晚幾百年的武則天時期的作品,難道還能讓前人學習後人的文章嗎?
所以說,這篇《殺胡令》完全是杜撰的,隻有前麵的一句
話是真的。“若能共討者可遣軍來也”這句話,見於《晉書》卷一百七:“閔遣使臨江告晉曰:‘胡逆亂中原,今已誅之。若能共討者,可遣軍來也。’”而《晉書》裏說“朝廷不答”。這意味著所謂的《殺胡令》並不是“令”,而是冉閔在發動反羯人起義之後,為了得到東晉政府的支援而發出的邀約。而東晉政府對此的反應是“冷處理”,沒有配合他。
確實,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矛盾非常尖銳,少數民族有屠戮漢人的行為也是毋庸置疑的。冉閔和他的父親冉良都是漢族人。冉閔的父親曾經是後趙皇帝石虎的養子,作為羯人的手下,幫助羯人做了很多的事情,後來冉閔發動起義,殺了很多羯人。這裏有民族矛盾的原因,他要為漢族“複仇”,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政治需要。
公元350年秋,冉閔發兵攻打襄國城,攻打羯人,以他的兒子冉胤為“大單於”。身為漢人,他卻讓兒子稱胡人名號“大單於”,並且在他兒子手下,還有千餘名胡人士兵組成的精銳部隊。當時的光祿大夫韋謏反對他的行為,說:“胡、羯皆我之仇敵,今來歸附,苟存性命耳。萬一為變,悔之何及。請誅屏降胡,去單於之號,以防微杜漸。”意思就是說,胡人是我們的敵人,你應該把這些胡人要麽屏退,要麽殺死,而且不要用“單於”的稱呼。結果“閔方欲撫納群胡,大怒,誅謏及其子伯陽”。冉閔正想籠絡胡人,當然不樂意接受韋謏的諫言,大怒之下,把韋謏和他的兒子都殺了。
所以說,冉閔的“殺胡令”,當然有為漢族複仇的用意,但他同時也想用殺胡人的行動來凝聚人心,同時向東晉政府示好。但是在這一政治策略沒有取得明顯效果的情況之下,冉閔還是要利用胡人的力量的。
冉閔最後是被前燕俘虜並殺死的。臨死前,冉閔在前燕的君主慕容儁麵前說:“你們胡人都能當皇帝,我漢人為什麽不可?”毋庸置疑,這番話體現出了他的民族情懷和民族氣節,但是,這並不妨礙網上關於他的很多傳言都是假的。
網上還有一個讓我很不理解的現象——很多人會把一個時代的興衰,完全歸結於胡人的參與程度。好像哪個政權的執政者是純漢人血統的話,這個政權就是強盛的,而如果有了胡人血統就一定是壞事。有些人說,安史之亂是民族矛盾。確實,安史之亂的頭目安祿山是粟特和突厥的混血,史思明是粟特人,但在唐朝前期開疆辟土的過程中,胡兵胡將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唐朝的名人中有相當多的胡人,在鎮壓安史叛軍的隊伍中也有為數眾多的胡兵胡將,這一點我們也不應忽視。
另外一個在網上盛傳的有關唐朝民族關係的傳言,是說攻滅過西突厥和百濟的名將蘇定方,曾經擊敗吐蕃,占領拉薩,還火燒過布達拉宮。這是相當了不起的戰績,因為當時的吐蕃非常強大。但有意思的是,如此顯赫的戰績隻見於藏文著作,從未見於漢文的著作。很多人想不通,為什麽連人家自己都承認的敗仗,作為戰勝方的卻不承認,史書中也缺乏記載呢?有人說這是在有意打壓蘇定方,還有人說這可能隻是漢文的史書缺載了。確實,唐朝的大多數書,現在都是看不到的。但是有些人的做法就很令人費解了,為了彌補這所謂的“缺憾”,他竟然決定自己造一條史料出來。
關於蘇定方占領拉薩這件事,網上有人拿出過一本名為《唐書刪補》的書。他們說這是清朝乾嘉學派所作,輯佚了唐朝一些已經散失的史料。書中將蘇定方占領拉薩、殺死吐蕃首領等的過程描述得十分生動。其實這本書本來就是子虛烏有的,曆史上根本不存在這麽一本史料。而且,在這些人出示的“書影”中,所用的字體竟然是電腦字庫的字體,這未免有些荒謬了。
蘇定方確實跟吐蕃打過仗,而且還取得過以少勝多的大捷,在吐蕃大事年表中,吐蕃人也曾記載蘇定方用千餘人擊敗吐蕃八萬大軍的事。但是蘇定方沒有到過拉薩,更沒有火燒過布達拉宮。
那麽,為什麽藏文史料中會記載這樣一件事呢?按照中原人的思維模式,如果敵人吃了敗仗,他們一定會對其進行諱言、掩蓋,但凡將失敗寫進史料裏,就一定是被迫承認的。既然敵人都被迫承認了,那這件事就肯定是真實存在的。但其實這是一種完全建立在中原人的思維模式上的曆史觀,吐蕃地區的人的思維模式不是這樣的。
所謂“蘇定方占領拉薩”,是唐朝以後的藏文佛教著作編造出來的故事。在故事中,吐蕃在位的讚普是芒鬆芒讚,這一時期,吐蕃內部存在原始的本教與佛教之間的競爭。之所以在後來這些藏文的佛教史料中,強調芒鬆芒讚時期出現了唐軍攻占拉薩甚至火燒布達拉宮這樣的事情,是為了渲染這樣一個心理:因為他們不信佛法,所以遭到了報應,在唐軍來攻打時失敗了。因此,《新紅史》《賢者喜宴》等書中出現的所謂“蘇定方攻占拉薩”的說法,正經的史學著作都是一概予以否定的。
《西藏佛教史》把這個問題解釋得非常清楚。書中認為,這一說法是把“薛仁貴任邏些道行軍大總管”這件事,與“蘇定方以少勝多戰勝了吐蕃”這件事合二為一,再加上佛教徒渲染的“不信佛法遭報應”的心理,編造出來的故事。因此,編造出“蘇定方占領拉薩”這一“史料”,不是什麽“敵人被迫承認了他們的失敗”,而是人家按照自己的思維模式做出的決定。我們需要換位思考,才能理解這件事背後的邏輯。
此外,網上還有一種曆史觀,認為“但凡和親就是對外族低頭,就是我漢民族的恥辱”。這種思維模式是建立在男尊女卑的視角基礎上的。隻有把女性視為私有財產,才會有“將財產送給別人是恥辱,將財產據為己有是光榮”這樣的思維模式。送公主出去和親這件事是不是國恥,需要辯證看待。
首先,要看和親是在什麽情況下發生的。如果是敵人兵臨城下時被迫和親,這確實是恥辱;在古代,和親隻是外交的手段,那麽這種和親就不是國恥,而是外交手段的一部分。比如,漢朝在平城、白登之戰中敗給了匈奴,隻好不斷用和親的辦法來籠絡匈奴,這確實是國恥。但唐朝就不見得了。唐太宗時期是唐朝的強盛時期,軍力也超群,可以說是無往而不勝,但是唐太宗對於和親的看法相當寬容。他認為如果能用和親達到目的,就沒有必要用軍事手段。他說:“北狄風俗,多由內政。亦既生子,則我外孫。不侵中國,斷可知矣。以此而言,邊境足得三十年來無事。”意思是,北狄的特點是家裏女人說了算,假如我把唐朝宗室女嫁過去,以後生的孩子就是我的外孫,而政令多出於母後,這種情況下兩國天然就和好了。嫁一個公主過去,起碼能夠換三十年和平,何樂而不為呢?所以,他經常用和親這種辦法來處理外交關係,比如跟吐蕃之間就是這樣。
所以,在唐朝,尤其是唐朝前期的很多和親,並不能視之為卑躬屈膝、對異邦屈服,它是外交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後來唐朝國力衰弱,用和親來換取少數民族的支持的事也是有的。正如前麵所說的,唐朝在安史之亂後多倚靠回鶻,因此皇帝至少三次嫁親生女到回鶻,就是為了換取人家的支持。
其次,不能光看到我們的公主嫁到外族去,外族也會把公主嫁到中原來,雖然沒有我們嫁出去的多,但也還是有的。比如南北朝時期,西魏文帝就曾經迎娶過柔然的公主,而柔然又把另一個公主嫁給東魏,兩頭都不得罪。當然,西魏和東魏都是胡化的政權,但此時經過北魏孝文帝改革,鮮卑人雖然還保留了一部分胡化的因素,但至少從文化體係上來說已經屬於漢族了。還有北周武帝,他的皇後阿史那氏就是突厥人。
到了唐朝,也同樣有這樣的事。武則天時期,東突厥的默啜可汗主動提出要把女兒嫁給唐朝的宗室,但武則天派去迎娶默啜可汗女兒的是自己的侄子武延秀。這惹得默啜可汗大為不滿,他認為隻有李氏的子弟才跟他的女兒相配。這件事雖然引發了外交衝突,但還是外族首領要嫁自己的女兒到中原來的例證。所以說,和親這件事需要辯證地看待,不要一味視之為國恥。
網絡時代是一個扁平化、去權威化的時代,大家都可以發言。網上的科普就是這樣,有的觀點由於立場非常鮮明,給人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似乎很吸引人,但越是這樣的時候我們越需要警惕。網絡上的很多言論為了追求“語不驚人死不休”,會失去真實性和公正性,但我們還是要用一種公正平和的心態來看待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