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剔銀燈1

明蓁看看溫瑞卿又看看沈徹,仿佛是明白了什麽,又好像什麽都不明白。

背上的小四似要醒過來,夢囈般地哼唧了一聲。明蓁像小時候一樣,輕輕顛了顛,柔聲哄道:“沒事,你接著睡。”

溫瑞卿剛想開口解釋,一著急,又一陣咳嗽上來,賀婆婆慌得去煮藥湯。明蓁把小四又送回賀婆婆房裏——既然撞上熱鬧看了,那就好好瞧一瞧。這兩個人,今天總要有一個給她一個說法吧?

溫瑞卿那陣咳嗽還沒過去,明蓁出了房門徑自走過去,幫他捶著背,又輕輕揉了揉,然後跨進他房間裏,到桌前倒了杯熱茶給他。那一種默契親熱,讓沈徹心中生出一種莫名的古怪,似乎這兩個人之間發生了什麽他不知道的事情。

溫瑞卿咳得連“謝”都說不出來,接過明蓁遞來的茶,喝了一杯,才勉強把咳嗽壓下去。然後對著沈徹道:“我們之間沒什麽好說的。若為這事,你也不用再來了。十年前,我就已經不是沈家人了。”

沈徹見他態度堅決,此時又是這樣犯病的樣子,也不好再堅持。“二弟,你再考慮考慮……我過幾天再來看你。”他又看了眼一邊冷眼旁觀的明蓁,略一點頭,算是招呼,然後便走了。

溫瑞卿攏了攏披在身上的快要滑落的褂子,“我猜,你有很多事要問我吧?你坐,聽我慢慢講。”

明蓁沒有否認,很自然地坐下了。溫瑞卿仿佛在思索該從何說起,明蓁給自己倒了杯茶,也將他的杯子加滿。

“怎麽說呢,真是說來話長了。”他幽幽歎息。

“那不如先說說沈徹吧。”明蓁啜了一口茶道。

溫瑞卿點點頭,“沈徹,是我的大哥。我們的父親,是個很有野心的人。當然,也可以說是個很有雄心的人。這一點,大哥很像他。‘誌存高遠,永不言敗。’他小時候總這樣告誡我們。

我母親,是個柔弱的女人,同我一樣,身體一直不大好。生了我之後,就更糟糕了。我很小時就被父親送到縣學裏讀書,聽聞母親身體一日不如一日,那時候大哥也不在家,我便求父親允我回去照顧母親。結果,他說好男兒誌在四方,豈能為了一點骨肉親情,荒廢了學業,堅決不允。

後來,我母親就病死了。他們叫我回去奔喪。賀媽媽,是我母親的陪嫁丫頭,她偷偷告訴我,母親的病其實縣裏的洋大夫可以治,可父親不允洋人到家裏看母親,眼睜睜看著她死掉。

後來我才知道,他不肯給母親看病,不過是為了娶其他‘更有用的’女人進門。而他自己,有一回生了病,還花高價專門請了洋醫生住到家裏……我不能原諒他。我恨他自私,冷酷無情。我受不了那種冷血的家庭,就索性離家了。也不再姓沈,改成了我母親的姓。

我在洛州公學讀書,但身體的原因沒畢業就退學了。大哥雖總不在家,他卻不肯同家庭決裂。我問他,他們害死了母親,你是如何做到對著他們叫出‘父親和母親’的?

大哥說,一個人,若他自己還不足夠強大,那就不要說什麽複仇那種傻話。”

明蓁點頭,倒是很讚同。

溫瑞卿接著道:“雖然我和家裏斷了關係,但大哥一直很照顧我。這間書店,還有我的日常開銷,都是大哥張羅的。”

“連我也是?”

明蓁臉上不見喜怒,靜靜看著杯裏的茶。溫瑞卿微微點頭,臉上一抹苦笑,“那一年,大哥找到我。”他頓了頓,看了眼明蓁,“他找到我,希望我能幫他照顧一個人,但不要讓她知道。”

見明蓁臉上肌肉繃緊了,似有隱怒,溫瑞卿忙接著道:“明蓁,你先別生氣。其實,我開始並沒有答應他。我以為是他的什麽紅顏知己,你知道,我對這些事情一向反感。

但是那時候正好我確實是需要一個店員來幫我打理這個書店的。見了你之後——”他又沉默了一下,“我留下你,不是因為你是大哥托付的人,而是你真的能幹。

我很欣賞你,也很欽佩你,一個女人家,在這亂世裏自力更生,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總說不是沈家人,其實,說到底,拿的還是沈家的錢。明蓁,有時候,我真瞧不起自己。”

明蓁並不懷疑他的話,這幾年下來,日久見人心,早知道溫瑞卿是怎樣厚道純良的心性。

溫瑞卿輕輕籲出了一口氣,“他們如今也算得償所願了,我爹做了洛州督軍……”他無奈地搖搖頭。“一將功成萬骨枯”,這是一條殘酷的血路。

“他們找你回去?”

溫瑞卿苦笑,“他們找我,總歸不是接我回去享福的。不過就是老頭子在我這個病鬼身上看到點用處。你知道他的那個續弦也有幾個孩子,但畢竟年紀還小。能拿來用的,也就大哥和我這個病秧子了。

有個什麽司令,家裏有個腦子有些毛病的老姑娘。大哥說,那小姐見了我的相片……”

他實在是不好意思說下去,他的家人其實是打算賣了他,給人家做上門女婿,繼而接手人家的兵和地盤。因為知道他活不了幾年。但在死之前,總得讓他發揮點餘力。

明蓁看了眼溫瑞卿,她看男人其實差不多都是一個樣,也不怎樣關心人家的相貌。但憑良心說,溫瑞卿確實長得不錯,眉宇裏一點纏綿的憂鬱。雖然瞧著身體不大好,卻也有一種形銷骨立的柔美。也難怪被人一眼相中。

她忽然又想起了陸雲從,若說溫瑞卿是端方溫柔,那曾經的孟小棠就是琉璃美人,兩個人的“脆”和“弱”是完全不同的——她怎麽又想起這個人來了?

明蓁琢磨著心事,忽然問:“你知道我跟沈徹什麽關係嗎?”

溫瑞卿怔了一下,他從沒有問過沈徹。他搖搖頭,倒是猜到一些 ,但不確定。

“六年多前,我同沈徹成過親。”

溫瑞卿訝然張了張嘴,不知該如何反應。

明蓁卻是無所謂地笑了一笑,“不過,應該也做不得數。堂倒是拜了,不過還沒入洞房,新婚夜他就帶著人炸了洛州總督衙門,搬空了軍火庫。我爹自盡了。”

“對不起……”

這些事本同溫瑞卿不相幹,可他聽罷還是覺得一種難以名狀的無地自容。這確實是沈徹能做出的事情。

“沒什麽好對不起的,又不是你做的。不過,現在你父親成了督軍,你有什麽打算?”

“打算嗎?還是做我的小書店店主,讀讀書,賣賣書,清平度日。”

明蓁搖搖頭,“怕是不能夠吧?”

賀婆婆熬好了藥端上來,叫他趁熱喝。見他們兩人在說話,很識相地掩門退出去了。溫瑞卿捧了碗,吹了吹,一口一口飲著苦澀的湯藥。好像那難以下咽的苦澀,能遮住心頭的自責不安似的。

明蓁剛才一直在想,沈徹托弟弟照顧她,這算什麽,愧疚嗎?但他的愧疚未免便宜了些。她沒打算招惹別人,可旁人總不放過她。既然如此,大家就都不要好過了罷!隻是她還沒想好,沈徹的“妻”,和沈二公子的“妻”,哪一個身份更有趣些?

但當下,她可不能任性妄為,她首先考慮的是芳菲和小四。她必須有些資本,才能扛住未來曾家可能的壓力,把他們護在身後。那麽,同“好人”打交道,還是簡單過同“壞人”周旋。

“溫先生,咱們成親吧!”明蓁忽然道。

溫瑞卿一驚,被藥嗆住了,咳嗽了起來,直咳得麵紅耳赤。

明蓁又給他揉揉後心,卻是道:“我知道溫先生這樣光風霽月的人,定然是不甘心做家庭的工具、什麽人的上門女婿。如果你已經成了親,孩子也有了,那麽你爹就不好說什麽了吧?反正這街上風言風語說我是你的姘頭,小四是你的私生子的,也不少。”

明蓁說得輕輕巧巧,溫瑞卿臉上的紅暈直漫到脖子,好半天沒褪下去。“明蓁,我這個身子,怕是沒幾年好活。我不能耽誤你。”

“你不是喜歡我嗎?而且,做寡婦嘍,又不是要我的命。”

溫瑞卿確實是喜歡她身上那種勃勃生機。她是很窮,窮困潦倒,可即便是她來借錢給小四看病的時候,溫瑞卿在她身上也找不到那種被生活磋磨的窘迫。她是會笑臉逢迎,可她身上永遠有一種不馴和叛逆。

賀婆婆看出他的心思,雖然有些擔心明蓁是個隻愛女人的“假男人”,可也覺得她是個能頂事的。若能娶明蓁進門,那麽她這個老太婆也能放心地回鄉養老了。但當賀婆婆想要為他保媒時,他拒絕了。他總覺得,配不上她。

溫瑞卿的唇動了動,接受還是拒絕,對他來說,都很難。

明蓁這時候卻又道:“不過,我也有個要求。我要離開洛州,至於去哪裏,容我再想想。不過你若答應了,往後就勞你要陪我亡命天涯了。”

芳菲並不讚成明蓁的做法,覺得有點欺負“老實人”。這些年相處下來,雖然碰麵的機會不多,但對溫瑞卿的印象卻很好。他一直都彬彬有禮,總是不傷人自尊,於細微處照顧人。逢年過節他會給小四封紅包,時不時給明蓁帶些用得上、卻又不會貴重得叫人拒絕的東西。脾氣也好,小四很喜歡他。

但明蓁拿定的主意,誰也不能動搖。

明蓁第二次嫁人比第一次還果斷利索。這些年攢下的三教九流的人脈,如今真真派上用場。很快,戶籍和結婚證就給解決了。那結婚紙上的日期寫的是五年前——這樣的“貧賤夫妻”,再拆散總是好說不好聽。

既然是成了親,自然是要住到一起的。但溫瑞卿是個厚道人,怕自己沒兩年好活,白白耽誤她的青春,很是靦腆道:“你我的婚事,是我帶累了你……至於同房的事,你,不用勉強。”

明蓁最不會勉強自己,收拾出一間空房,帶著芳菲和小四一起搬了進來。明蓁當下就拿出了當家人的雷厲風行,讓芳菲辭了工,一同在書店幫忙。明蓁和芳菲都不是鬧騰的人,但憑空多出了三個人來,總歸是熱鬧了許多,也就有了些家的樣子。

有時候幾人圍坐著吃飯,溫瑞卿看著明蓁同小四玩鬧,芳菲靜靜在一邊微笑。他忽然心中湧出許多的感動,他少小離家,一直也是煢煢孑立。沒想到大限將至,還能體會一回家庭的溫暖。待到某日西去,還有小四為他送終,算不算天可憐見呢?

好像是一直漂泊的船,終於找到了一個港口,安心停下。既然不能成為她的丈夫給她依靠,那麽就做她的兄長,照顧這兩個孤苦無依的女人和孩子,視若家人。

溫瑞卿將“家中”的經濟情況和盤托出,明蓁拿了算盤替他理了理賬:沈徹雖然是個混蛋,對這個弟弟卻是不薄。不論是沈徹早先時候的俸祿,抑或者是沈家給的月錢,大頭其實都叫他貼補了弟弟。

但錢再多,總有坐吃山空的一日。溫瑞卿說到底還是個雙手不沾陽春水的少爺,雖說是吃了些苦,可吃的有限。不像明蓁,是一夜從雲端跌進塵埃裏的。所以論生存的本領,溫瑞卿是打心裏佩服明蓁的。加上心中總覺得虧欠她許多,因此也將一切放心地交到了她的手裏。他並不介意她怎樣花錢,也不介意以後去什麽地方——這對明蓁來說就好辦多了。

明蓁聽小四說過,溫先生最羨慕的人是徐霞客,也想做個旅行家,天南海北到處看一看。但身體原因,一直沒有實現。

明蓁想著,既然用的是他的錢,那在他死前了卻他的心願,也算是回報了吧?再一層考慮,這樣四處亂轉,應該就不大容易被找到。

幾個人拿了地圖冊子,看看天大地大,何處可以為家,最後選定了寧州。那邊氣候好,適合種茶。明蓁打算用一部分錢在寧州那邊買塊茶園,養活這一家幾口,不在話下。這幾年她雖是賣書,同各行各業打交道多了,什麽東西都曉得一些,尤其是賺錢的門路,她格外留心。她早看中茶葉的商機。

眾人商量好,先陪著溫瑞卿四處走走,然後再到寧州落腳。

“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明蓁不動聲色,私下裏尋買家把書店盤出去,素日裏日常起居卻沒有半點變化,該賣書賣書,該送報送報。每日不過睡兩三個時辰,然後早早起了往陸家去。

等到第三回到陸家的時候,明蓁終於想起來了,陸雲從的那間房,何以如此熟悉:那根本就是廣寧街那宅子的布置!

他絲毫不避諱,不怕她認出他。那麽會不會在那個小院子裏,其實在某個地方已經挖好了一處密室,等到時機成熟之時,就要把她給綁到下頭去?這個可能性不是沒有的,所以她不能冒險。

可孟小棠是如何搖身一變成為陸雲從的?他遲遲不動手的原因又是什麽?明蓁私下裏打聽過了,那陸家是錦南富商,是當地豪族。那育浦路上的大宅子,不是隨隨便便中了個簽捐彩票就買得起的;陸家老爺太太少爺小姐什麽的那麽多人,更不可能憑空變出來。

明蓁想得腦子發疼都想不出緣由,隻能先放一放。她為著小四和芳菲,萬分珍愛著自己這條小命。偷偷從街上買了把匕首,幾包生石灰,妥善地藏在了衣服裏。陸雲從早不是小戲子那副清瘦娉婷的身段,頎長挺拔,倒和沈徹有些相似了。論力量,肯定不是他對手,所以要預備些陰損的招兒。

明蓁依舊按時送書送報,每回去,都像是闖關。可去了幾回,陸雲從竟然沒有怎樣難為她,連目光裏的憎惡,她竟然都很難捕捉到了。有時候他客氣地同她說幾句閑話,倒很像對著尋常人。

可他越這樣,明蓁越不敢放鬆警惕,越發低眉順眼,還不斷推銷店裏的書畫,把個市儈精明的小商販的模樣做成了十成十。

連著兩日天都陰沉沉的,雨下不下來,又潮又悶。明蓁到陸家時雖才早上五點,天氣也沒有往日的涼爽。她身上藏了東西,所以多穿了一層,一出汗,越發悶熱膩人。

陸雲從早等在了房內,好像根本不睡覺似的。依舊是穿戴十分規整,白色襯衫,藏青色西褲,褲管緊繃,能描摹出下頭鼓脹的肌肉似的。

領口難得散開兩粒扣子,頸子間卻圍著一圈藏青提花絲巾——明蓁真不知道是說這人騷包好,還是要去懷疑他是個女人,想要遮擋住自己沒有喉結的秘密。但她要自己丟掉那些危險的好奇心。

陸雲從翻了翻她送來的報紙,搓了搓手指,眉間蹙起一份嫌棄。他指了指西間書案,“再燙一遍。”然後叫人送東西進來。

明蓁心裏罵娘,麵上卻笑盈盈地應下,還解釋道:“早上已經燙好了,這幾日太潮,怕是返潮了。”

下人送了白布、熨鬥和炭盆,明蓁麻利地在書案上墊上白布、鋪了報紙,銅熨鬥加了熱碳。因為溫度太高,不能馬上燙報紙,所以要等著火炭的溫度稍降些,才能用。

明蓁正等著的時候,陸雲從忽然起身踱了過來。明蓁心中警惕起來,好在熨鬥就在手邊,倒是個趁手的武器。

但離她幾步遠的地方,陸雲從終是停了下來,很是隨意地問:“你是洛州本地人?”

“噯!陸先生好眼力。”

“家裏還有什麽人?”

“沒什麽人,死絕了。”

陸雲從“哦”了一聲,卻是一笑,“我當你有個孩子。”

原來把主意打到了小四身上?!明蓁心中惡意翻騰,但麵上仍舊一副混不吝的笑容,“呦,陸先生這是哪裏說的?我替人隨便帶帶,掙點零花錢。”

陸雲從點點頭,“那天在街上,瞧見你拉著個孩子,長得不錯,還當是你的孩子……不過,還是要看牢些,聽說最近城裏有拍花子的,專盯著那麽半大的孩子。”

明蓁燙報紙的手停了停,接著將報紙上油墨最重的標題處又狠狠燙了幾遍。“陸先生說的是。不過,人家的孩子,又不關我的事,是吧?”

直到離開陸家,陸雲從都沒再說什麽。可明蓁卻揣了一肚子的心事回了書店,她聽出來了,這是威脅。所以她大約明白他暫時不動手的原因了,是為了嚇唬她,讓她恐慌,讓她擔驚受怕。她越緊張在乎的東西,陸雲從越不會放過。他享受這種操縱著別人情緒的感覺——就像她從前對他一樣。

到書店時,眾人都起了,小四在院子跟著賀婆婆打八段錦。她咬著指甲想了一會兒,其實一切差不多都安排妥當了,但那接收書店的人,要些日子才能湊出銀子。這是筆數目不小的現銀,明蓁不能丟開,也理解旁人籌措需要時日,急不來的。

明蓁數著日曆牌子,一日一日的,總算沒出什麽意外,但學校卻是開學了。小四以校考第一的成績被摩氏錄取了,若不去,想要離開的意圖就太明顯了,也隻能先去上幾日。她花錢雇了從前走江湖有些功夫的老鄰居,每日接送小四上下學。

日日提心吊膽。好不容易拿到了轉讓書店的錢,明蓁托人買了北上的火車票,準備先陪著溫瑞卿去麟縣給他母親上個墳,也算是正式道個別。

待到一切準備妥當,三日後就可動身,沈徹忽然登了門。

明蓁正在溫瑞卿房裏同他詳細說行程。到麟縣交通並不方便,要先坐火車到啟陽,再搭船,最後還得雇車才能到墓園。溫瑞卿自從在洛州落了腳就沒離開過,他的身體也不允許。明蓁心細,路上可能發生的事情,方方麵麵都先考慮到了,一應的對策也都想好了,隻待細細交代給他。

沈徹就是這時候拍響了門的,賀婆婆聞聲過去開門。畢竟是她小姐的長子,雖然也恨沈家要算計溫瑞卿,到底這哥哥對弟弟情誼不假。“大公子來找少爺?”

沈徹側身邁進院子,“二弟休息了嗎?”

“沒呢。”

賀婆婆本想過去通稟,沈徹卻是擺了擺手,“我自己去找他,婆婆你歇著去吧。”

賀婆婆欲言又止,但見沈徹已經走到了房門前,心道叫他自己撞見也好,沒的沈家又打少爺的主意。

沈徹注意到往常那間空置的東廂房竟然亮著燈,心下奇怪。他扣了扣溫瑞卿的房門,片刻門打開了,但眼前的人竟然是明蓁。

自從上回遇見,他本想尋明蓁談一談。無奈軍務繁忙,被父親派去了鄰縣,兒女情長之事自然隻能先放一放。

“明蓁?”他看到她穿著淡蜜色短褂長褲,頭發半濕,齊齊往後梳去,一副家常打扮。

溫瑞卿不料沈徹又找上了門,先把桌上翻開的地圖冊子收起來,方走到門口。“大哥?我們不是已經說清楚了嗎?你說的那件事,我是不會同意的。”

沈徹看這兩人身上的衣服竟然像是一塊料子裁出來的,當下詫異非常,連溫瑞卿的話都沒聽清楚,卻是脫口而出:“你們?”

溫瑞卿對著沈徹總有兩分心虛,一來要欺騙他,二來像是搶走了嫂子……

明蓁不給他心虛的時間,走回到他身邊,挽住了他的胳膊,仰著頭輕聲道:“瑞卿哥哥,算了,還是同他說了吧?”

兩人私下裏早統一過口徑,隻是明蓁知道溫瑞卿不是個會撒謊的人,所以扶著他坐下,在他肩上按了按,目光示意他什麽都不要說,讓她來。

明蓁像極了尋常人家的女主人,轉身向沈徹伸手做了個“請”的姿勢,“進來坐吧。”然後拿著茶壺給兩人倒上了茶。

“沈大人,哦,不對,是沈大公子。瑞卿哥哥已經同我說了你們的企圖,若你今日來還是想讓他同什麽人結親,我們覺得還是不好再隱瞞下去了。

其實,我同瑞卿哥哥早就成了親,連孩子都有了。不過我們都算是無父無母的孤兒,也就沒到處聲張。你們如今逼他,那不就是逼他休了我嗎?”

不待沈徹表現出他的震驚,明蓁一股腦兒地接著說下去,“沈大公子,我們也無需多說什麽。請你摸著良心問一問自己,你叫我一嫁家破,二嫁還要無夫嗎?

雖然我是個弱質女流,搶不過你們這些有權有勢的。但這朗朗乾坤,總有個說理的地方吧?沈督軍才進洛州半年不到,正是立威的時候。若把我們逼急了,你沒了弟弟,我也不怕丟人,索性把這事拿出去叫天下人評評理。”

她一串話說下來,沈徹還沒從震驚裏緩過神,“你說什麽?你們成親了?!”

“是啊,說起來還是要謝沈大公子的大媒。這些年,我和卿哥,相濡以沫,早視彼此為家人。”說著,明蓁握了握溫瑞卿的手。

溫瑞卿臉發燙,垂下目光沒敢看沈徹,更不敢看明蓁。

“你們……”

沈徹不知道說什麽好,可心裏突然起了一股無名的邪火,卻不知該對著誰發。

明蓁像忽然想到了什麽似的,訝然道:“呀,總不會是我跟你的婚事還算數吧?那可怎麽好,我到底算你的妻呢,還是他的妻?”

沈徹是想要這個女人,但他的婚事目前輪不到他自己做主,更何況現在她又成了“弟妹”?他對著明蓁的話將信將疑,自會去求證。按捺住心中的慍怒,他肅了肅神情,“既然如此,這件事我自會去回稟父親,我今日來,是為了旁的事情。”

原來三日後是老爺子壽宴,老爺子發了話,叫溫瑞卿那日也要到場。

“二弟,就算你不認他,到底是骨肉相連。壽宴還是去吧,薄了老爺子的麵子——”他頓了頓,“大哥公務也繁忙,總有個照應不到的地方,那時候你怎麽辦?”沈徹還是希望他能去一趟,不要真激怒了父親。

溫瑞卿和明蓁對望了一眼,方才道:“大哥,容我們商量商量。”

沈徹看了眼明蓁,她的手還扶在溫瑞卿的小臂上。手指可見的粗糙,但指形卻依舊纖長。他想起那年他曾握著她的手,教她開槍。

沈徹走後,溫瑞卿掩上門,回望一眼正在思考的明蓁,“要不,我們明天就走吧?”

明蓁搖搖頭,“先不說你哥會安排人盯著咱們,就是往麟縣的火車,最近的一趟也就是三日後了。”

溫瑞卿沉默下來。過了片刻,明蓁忽然道:“這樣,咱們還是按原計劃走。我讓賀婆婆、芳菲和小四先去,我陪你去督軍府,然後我們直接從督軍府去火車站同他們匯合。”

醜媳婦頭一回見公婆,自然不能再做男人打扮。明蓁這種高門大戶裏出來的,最知道什麽場合該做什麽事。她留著男人頭,不比溫瑞卿的頭發長多少,兩天時間也不夠長出長頭發來,可從前住的大雜院裏有個梳頭娘子有的是辦法。

明蓁特意去光顧了她一趟,那梳頭娘弄了逼真的假發包,也不知道用什麽法子安在了明蓁的頭上,一點都看不出是假發。梳頭娘頗是自得,“就是人家揪著你頭發打架,這假發都不帶掉的。”

明蓁一個男人樣出了門,回來時就是個漂亮小媳婦兒。她留了許多年短發,嫌棄死頭上頂著的那一坨東西,嗷嗷喊著累脖子。

芳菲卻看著十分歡喜,為她撲粉描眉,愛極了她“丘壑之姿,煙霞之韻。”那英氣裏不失妖嬈的眉眼,倘若她著意去招惹誰,不論男女都要被她撩得心慌氣亂。

賀婆婆送來了衣服首飾,手指向溫瑞卿房間的方向,悄笑著道:“那一位置辦的,我叫他自己送來,他還害臊呢。”

蒼綠提花短襖長裙,雖不華貴,倒也整齊合身。一對翡翠鐲子,配著一對纏金祖母綠耳墜子,這卻是溫瑞卿母親的遺物了。

果然不出明蓁所料,前門後門這幾日都有人蹲守著。略大件的行李,明蓁在進貨、出貨時混在一起運了出去。不過一點隨身細軟,叫賀婆婆和芳菲帶好。這是趟過路車,晚上七點左右才會到,也一向不大準時。

到了沈父壽宴那一日,明蓁叫小四照常去上學。等到放學時,芳菲再去接小四,然後直接從學校去火車站。賀婆婆則是借著去買酒菜,自己單獨去火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