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上車之後,凱南說:“我覺得應該走濱海公園大道,然後郭瓦納斯高速公路。你說呢?”我說他比我更熟悉這附近的道路。他說:“咱們要去接的那小子,他是怎麽卷進來的?”

“他是個貧民窟出身的孩子,每天在時報廣場消磨時間。天曉得他住在哪兒。大家都用姓名縮寫稱呼他——希望那真的是他的姓名縮寫,而不是他隨便從字母湯裏撈了兩個字母。他幫了我很大的忙,信不信由你。他介紹我認識那兩個電腦行家,今晚他看見了卡蘭德,記下了他的車牌號。”

“你認為他去公墓能幫我們的忙?”

“我希望他別插手,”他說,“我們去接他是因為我不希望卡蘭德和同夥回家的時候,他還在日落公園走來走去想辦法。我希望能讓他遠離傷害。”

“你說他是個孩子?”

我點點頭:“十五歲,頂多十六歲。”

“他長大了想幹什麽?和你一樣當偵探?”

“這是他最近的想法,他不想等長大了再當。我不怪他。他們有很多人都做不到。”

“做不到什麽?”

“長大。一個住在街頭的黑人少年,他們的平均預期壽命還比不上果蠅。TJ是個好孩子,我希望他能好好長大。”

“而且你真的不知道他姓什麽?”

“是的。”

“有件事情很好玩。從戒酒會到街頭,你認識很多人,但不知道他們姓什麽。”

過了一會兒,他說:“你覺得達尼這個人怎麽樣?他是尤裏的親戚還是什麽人?”

“不知道。怎麽了?”

“我隻是在想,他們兩個人開那輛林肯,後座上放著一百萬美元。我們知道達尼有槍。萬一他崩了尤裏,然後遠走高飛,咱們甚至不知道該去找誰,隻知道那是個俄國人,穿一件不怎麽合身的上衣。他也是個沒有姓的人,肯定可以當你的朋友,對吧?”

“我認為尤裏信任他。”

“很可能是一家人,否則怎麽能這麽信任一個人?”

“再說也不到一百萬美元。”

“八十萬美元。隻差二十萬美元,我猜你會說我是騙子。”

“而且近三分之一是偽鈔。”

“你說得對,似乎不值得搶。咱們要去見的那對小醜願意收下,就算是我們運氣好了。要是他們不肯要,就隻能塞在地下室裏,等下次童子軍收廢品的時候再拿出來了。能幫我一個忙嗎?你雙手各拎一個手提箱走上去的時候,能替我問他們一個問題嗎?”

“什麽問題?”

“問他們為什麽會選中我。因為我每天都想得要發瘋。”

“哦,”我說,“我猜我知道。”

“真的?”

“嗯。剛開始我以為他也在一定程度上參與毒品生意。”

“說得通,但——”

“但他沒有,我幾乎可以肯定,因為我請人查了查,發現他沒有案底。”

“我也沒有。”

“你是特例。”

“這倒是真的。尤裏呢?”

“在蘇聯被捕過幾次,但服刑時間不長。來美國後因為收買贓物被抓過一次,但指控後來被撤銷了。”

“但在毒品方麵沒有案底?”

“沒有。”

“好吧,卡蘭德的背景很幹淨,所以他不參與販毒,那麽——”

“一段時間以前,禁毒署嚐試過針對你立案。”

“對,但沒有任何結果。”

“我和尤裏談過。他說去年他退出了一次交易,因為他感覺有某些官方機構企圖放鉤釣魚。他感覺是聯邦方麵的人。”

他扭頭看著我,然後強迫自己望向前方,換車道超車。“我的天,”他說,“這是新的全國性執法政策?他們沒法立你的案,就宰了你的老婆和女兒?”

“我認為卡蘭德為禁毒署工作,”我說,“也許時間並不長,幾乎可以肯定不是正式探員。也許他們用他當過一兩次秘密線人,也許他隻在辦公室打雜。他不可能升得很高,也不可能做得太久。”

“為什麽?”

“因為他精神不正常。他們讓他入夥很可能是因為他對毒販有某種低等級的仇恨。這在那一行裏算是個優勢,然而超出限度就不是了。你看,這些隻是我的直覺。因為我在電話裏說我是尤裏的夥伴,而他的反應就差沒直說這解釋了他們為什麽一直沒能抓尤裏歸案了。”

“我的天。”

“明後天我也許能查到他究竟是不是,也許我能去禁毒署套套交情,看提到他的名字會不會讓他們想到什麽。或者要是我認識的電腦天才能做到,就偷偷摸摸檢索一下他們的檔案。”

凱南露出沉思的模樣:“他說話不像警察。”

“對,完全不像。”

“但按照你的形容,這個人也不是真正的警察,對吧?”

“更像是狂熱分子。但這個狂熱分子為聯邦執法部門做事,而且癡迷於毒品犯罪。”

“他知道一千克可卡因的批發價,”凱南說,“不過我不知道這能證明什麽。你的朋友TJ很可能也知道每千克的批發價。”

“我肯定不會吃驚。”

“露西亞的同班同學,她們說不定也知道。我們就生活在這麽一個世界裏。”

“你應該去當醫生。”

“我老爸就是這麽希望的。不,我恐怕不行,但也許我應該去印偽鈔。打交道的人比較有格調。至少禁毒署就不會總盯著我了。”

“偽鈔?特勤局會來找你麻煩的。”

“我的天,”他說,“該死的部門除了這個還有那個。”

“那家自助洗衣房?右手邊那家?”我說是的,凱南在店門口停車,但沒熄火。他說:“咱們的時間怎麽樣?”然後掃了一眼手表和儀表盤上的時間,自問自答道:“趕得上。還稍微早了點兒。”

就在我觀察自助洗衣房的當口兒,TJ從馬路對麵的另一個門洞鑽了出來,過街走向我們。我介紹兩個人認識,兩人都說很高興認識對方。TJ往椅背上一靠,凱南換擋開上馬路。

他說:“他們十點半到,對吧?咱們晚十分鍾進場,然後走到他們等我們的地方。是這樣,沒錯吧?”

我說沒錯。

“所以十點五十我們就會在無人荒原上打照麵兒了,你是這麽計劃的,對吧?”

“差不多吧。”

“交易和撤退需要多久?半小時?”

“要是不出岔子,很可能會快得多。但要是發生什麽意外,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是啊,希望別發生意外。我剛才還在想該怎麽撤退呢,不過我猜墓地要到十二點才鎖門。”

“鎖門?”

“是啊,我以為會更早一些,但我猜顯然不是,否則你們肯定會另外選個地方。”

“我的天。”我說。

“怎麽了?”

“我根本沒想到這個,”我說,“你為什麽不早說?”

“早說了你又能怎麽著,一個電話打給他?”

“不,應該不行。我根本就沒想到墓地還會鎖門。墓地難道不是徹夜開放的嗎?為什麽要鎖門呢?”

“不讓人進去唄。”

“因為大家都死也要進去不可?我的天,我上四年級的時候聽過這個笑話。‘墓地為什麽要有圍欄呢?’”

“因為會有人搞破壞,”凱南說,“小崽子來掀翻墓碑,在花壇裏拉屎。”

“你以為小崽子不會翻牆嗎?”

“哎,哥們兒,”他說,“規矩又不是我定的。要是我說了算,全紐約的公墓都必須無限製開放。怎麽樣?”

“希望我沒搞砸。要是他們到了,發現門已經上鎖——”

“然後呢?他們會怎麽做,把她賣給阿根廷的白奴販子?他們會翻牆,我們也一樣。事實上,墓地很可能十二點才鎖門。也許有人會下了班才來墓地,晚上來探望他們失去的愛人。”

“晚上十一點?”

他聳聳肩:“有人要加班嘛。他們在曼哈頓上班,下班先去喝兩杯,吃晚飯,然後去等半個小時的地鐵,因為他們就像我認識的某些人,喜歡省錢,不肯叫出租車——”

“我的天。”我說。

“——等他們回到布魯克林,時間已經很晚了,而他們心想:‘哎,我覺得我該去一趟格林伍德,看我能不能找到維克舅舅葬在哪兒,我一直很討厭他,我想去他的墳頭撒尿。’”

“凱南,你是不是很緊張?”

“對,我很緊張。你感覺怎麽樣?到時候拎著錢去見那兩個變態殺人狂的是你,而且還不帶武器。你應該已經渾身冒汗了吧?”

“也許有點兒吧。慢一點兒,前麵就是墓地的門了。我看門還開著。”

“對,看上去確實開著。知道嗎,就算按理說應該鎖門,裏麵的人說不定也懶得鎖。”

“也許吧。咱們開車繞墓地轉一圈如何?然後在咱們要進的那道門附近找個地方停車。”

我們默默地繞著墓地轉了一圈。幾乎沒有見到其他車輛,夜色中有一種凝滯的感覺,就好像墓地圍欄裏的死寂向外伸展,壓製了附近所有的聲音。

我們回到剛開始的地方,TJ說:“咱們要進墓地?”

凱南轉過去,免得TJ見到他在笑。我說:“要是不想進去,你可以待在車上。”

“為什麽?”

“免得你進去覺得不自在。”

“哥們兒,”他說,“我才不害怕死人呢。你在想什麽啊?你以為我害怕了?”

“是我錯了。”

“當然是你錯了。我擔心的不是死人。”

我也不擔心死人,讓我擔心的是某些活人。

我們在三十五街的門口會合,然後立刻走進墓地,免得停留在街上引來注意。尤裏和帕維爾拎著裝錢的包。我們七個人有兩個手電筒。凱南拿一個。我拿另一個,走在最前麵。

我很少使用手電筒,隻在需要看方向的時候打開,然後迅速關上。大多數時候沒這個必要。一輪上弦月掛在頭頂上,而且街邊的路燈也提供了足夠的光照。墓碑以白色大理石為主,一旦眼睛適應了昏暗的光線,墓碑就變得相當明顯。我在墓碑之間穿梭,思考我腳下的屍骨都屬於什麽人。有份報紙統計了過去一年間的遺體下葬地點,列出紐約五大區富人和名人鍾愛的墓地。我沒太仔細讀那篇報道,但我隱約記得有相當多的紐約名流就葬在格林伍德。

報道裏說,有些狂熱分子養成了探訪墓地的習慣。其中一部分人會拍照,還有一部分人會拓印墓碑銘文。我無法想象他們能從中得到什麽樂趣,但聽上去並不比我做的某些事情更不正常。他們隻會在白天來追昔撫今,不會半夜三更在墓地裏跌跌撞撞,免得被花崗岩絆得摔上一跤。

我卻必須克服困難向前走。我貼著圍欄走,能看見外麵的路牌;來到二十七街,我放慢步伐。其他人趕上來,我示意他們散開,但不要繼續向北走了。然後我轉向雷蒙德·卡蘭德應該在的位置,舉起手電筒,按照約定的信號閃了三下。

接下來的很長一段時間,隻有黑暗和寂靜在回應我。然後我終於看見了他的三次閃光,來自正前方偏右一點兒。根據我的估算,他們離我們大約一百碼,甚至更遠。要是你夾著橄欖球奔跑,這段距離也許並不遙遠,但放在此時此刻就似乎過於遙遠了。

“你待著別動,”我喊道,“我們再過去一點兒。”

“別太近了!”

“五十碼左右,”我說,“咱們說好的。”

我走到雙方距離大約一半的地方,凱南和尤裏的一名手下一左一右,其他人跟在背後不遠處。中間卡蘭德喊過一次“夠近了”,但我覺得不夠,因此沒有理他,而是繼續向前走。我們必須足夠接近,這樣在交易時才能得到某個人的掩護。我們有一把步槍,這把槍被托付給了彼得,他曾經在國民警衛隊服役六個月,事實證明他是個神槍手。當然了,那是在他長時間沉迷於烈酒和毒品之前,但他在我們這夥人裏依然槍法最好。他拿著一把帶瞄準鏡的高級步槍,但瞄準鏡不是紅外線的,因此他隻能借著月光瞄準。我想縮短距離,這樣一來,要是必須開槍,就能提高他的準確率了。

但我還是覺得這對我來說沒什麽意義。他隻會在一種情況下開槍,那就是對方想黑我們一把。假如真是那樣,我一旦走進開闊地,他們就會幹掉我。就算彼得因此朝他們開槍,我反正已經死了,子彈有沒有打中目標也和我沒關係了。

多麽令人愉快的念頭。

我們走完一半距離,我朝彼得打了個信號,他朝側麵移動,選了個適合射擊的地點,把槍管擱在一塊低矮的大理石墓碑上。我用視線搜尋雷和他的搭檔,但隻能見到朦朧的陰影。他們已經縮回了黑暗裏。

我說:“出來,讓我們看見你們。還有,讓我們看見那女孩。”

他們走進我們的視野。兩條人影,等光照條件變得稍微好了一點兒,你才會發現其中一條人影是由兩個人構成的,一個男人架著一個女孩擋在前麵。我聽見尤裏倒吸一口氣,我隻能祈禱他能保持冷靜了。

“我用刀指著她的喉嚨呢,”卡蘭德喊道,“要是我的手一滑——”

“最好別滑。”

“那你就把錢送過來吧。別耍花招兒。”

我轉身拎起兩個手提箱,順便掃了一眼我們的隊伍。我沒看見TJ,於是問凱南TJ去哪兒了。他說他猜TJ有可能回車上去了。“‘腳啊腳,你怎麽不聽使喚?’”他說,“我猜他不怎麽樂意半夜去逛墓地。”

“我也不喜歡。”

“聽我說,”他說,“你能不能對他們說要稍微改一下規矩,錢太重了,一個人搬不動,然後我陪你一起過去。”

“不行。”

“非要逞英雄,是吧?”

我不覺得我有什麽英雄氣概。手提箱的分量害得我沒法昂首闊步。他們中的一個似乎拿著槍——當然不是挾持女孩的那家夥——而且槍口似乎就指著我,可我並不擔心我會中槍,但萬一我們這一方忽然有人發神經扣動扳機,那子彈可就要滿天飛了。就算他們想殺我,那也會等我把錢送到他們手上之後。他們也許是瘋子,但肯定不是傻子。

“別動歪腦筋,”雷說,“我不確定你能不能看見,但刀刃就頂著她的喉嚨呢。”

“我能看見。”

“那兒就夠近了。把包放下。”

拿著刀挾持女孩的是雷。我認得他的聲音,即便隻憑借TJ的描述,我也一樣能認出他來。TJ形容得太準確了,他夾克衫的拉鏈拉著,所以我看不見裏麵的運動襯衫難不難看,但我願意相信TJ的判斷。

另一個男人比較高,黑發亂蓬蓬的,在半明半暗的光線下,他的眼窩就像煙頭在床單上燙出的兩個窟窿。他沒穿外衣,牛仔褲上麵是法蘭絨襯衫。我看不見他的眼睛,但我能感覺到他視線中的憤恨,我很想知道究竟是我做的什麽事情激起了他的滿腔怒火。我送來了一百萬美元,他卻心癢難耐地想宰了我。

“打開箱子。”

“先放了那姑娘。”

“不,先讓我們見到錢。”

凱南堅持要我帶上一把槍,槍藏在我背後,槍管別在腰帶裏,運動上衣遮住了槍身。以我現在的姿勢來說,我不可能以任何敏捷的動作突然拔槍,但我的雙手都空著,想拔槍的話隨時都可以動手。

但我沒有,而是聽話地跪下,打開一個手提箱的搭扣,掀開蓋子,給他們看裏麵的錢。我站起來。拿槍的男人開始向前走,我舉起一隻手。

“現在放了她,”我說,“然後你們檢查錢。雷,規則是咱們說定了的,這會兒別給我亂改。”

“哎呀,可愛的露西亞,”他說,“孩子,我真不想放你走。”

他放開了她。她一直在他身體投下的陰影中,我幾乎沒找到機會看她一眼。即便周圍一片黑暗,我依然看得出她麵色蒼白而憔悴。她的雙手在腰間攥成一團,兩條胳膊緊貼身體,肩膀向前拱起來。她像是想把自己變成全世界最小的一個靶子。

我說:“露西亞,過來。”她沒有動。我說:“孩子,你父親在我背後,去找你父親。快!”

她邁出一步,然後停下了。她晃晃悠悠的,似乎隨時都會摔倒,一隻手死死地攥著另一隻手。

“走吧,”卡蘭德對她說,“快跑!”

她看了他一眼,然後望向我。你很難確定她在看什麽,因為她目光渙散,眼神空洞。我想一把抱住她,把她扛在我肩膀上,然後跑向她的父親。或者用一隻手撩開上衣,另一隻手拔槍,當場幹掉這兩個渾蛋。但黑發男人的槍口指著我,而卡蘭德的手裏也多了一把槍,與另一隻手握著的長匕首湊成一對。

我大聲命令尤裏喊她過去。“露什卡!”他喊道,“露什卡,是爸爸啊!快到爸爸這兒來!”

她認出了這個聲音。她皺起眉頭,像是想集中精神,把音節拚湊成詞句。

我說:“尤裏,用俄語!”

接下來他喊的話我當然連一個字都聽不懂,但露西亞無疑聽懂了。她鬆開抓著另一隻手的那隻手,向前走了一步,然後又是一步。

我說:“她的手怎麽了?”

“沒怎麽。”

她走到我身旁的時候,我伸手抓住她的手。她立刻掙脫了。

她少了兩根手指。

我瞪著卡蘭德。他的表情甚至有點兒抱歉。“那是在咱們談好條件之前。”他說,算是給我一個解釋。

尤裏又蹦出一段俄語,她走得更快了,但離跑還差得遠。她似乎頂多隻能笨拙地拖著腳慢慢走,即便是這樣的步伐,我懷疑她也堅持不了多久。

但她沒有倒下,而是繼續走向父親,我站在原處,望著兩把槍的槍口。黑發男人默默地瞪著我,依然怒火中燒,而卡蘭德在看女孩。他的槍指著我,但他無法從她身上轉開視線,我能感覺到他有多麽想把槍口也轉向她。

“我喜歡她,”他說,“她真的很好。”

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我打開第二個手提箱,後退了幾步。雷上前查看兩個手提箱裏的東西,他的搭檔用槍指著我。他隻大致檢查了一下鈔票。他拿起五六遝錢翻了翻,但沒數有多少張,也沒粗略地估計一下有多少遝。他沒有發現其中有一部分是偽鈔,但我覺得天底下沒幾個人能認出來。

他合上箱蓋,扣好搭扣,然後又拔出槍,站到一旁,黑發男人上前拎起兩個手提箱,因為用力而哼了一聲。這是他第一次在我麵前發出聲音。

“一次拿一箱。”卡蘭德說。

“又不重。”

“一次拿一箱。”

“雷,你少教我做事。”他嘴裏這麽說,但手裏還是放下了一個手提箱,拎著另一個走了。

他沒離開太久,他不在的這段時間裏,雷和我都沒有開口。他回來拎起第二個手提箱,聲稱這個手提箱比較輕,言下之意像是在說我們少給了錢。

“那就應該更容易搬,”卡蘭德耐心地說,“你先走。”

“雷,咱們應該崩了這個渾蛋。”

“下次吧。”

“該死的販毒條子。應該轟掉他的腦袋。”

等他走了,卡蘭德說:“你答應給我們一周。你會說話算話嗎?”

“要是能做到,還可以更久。”

“關於那根手指,對不住了。”

“是兩根手指。”

“隨你說。他這個人很難控製住。”

我心想,但用鋼絲對帕姆下手的是你。

“多謝你給我一個星期的時間,”他繼續道,“我也覺得該換換天氣了。不過我覺得艾爾伯特不想跟我走。”

“你打算把他留在紐約?”

“這麽說也未嚐不可。”

“你是怎麽找到他的?”

聽到這個問題,他露出了微笑。“哎呀,”他說,“是我們找到了彼此。有特殊興趣的人往往會像這樣找到彼此。”

這是個怪異的時刻。我感覺我在和麵具背後的人交談,我們所處的場合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會。我說:“能問個問題嗎?”

“問吧。”

“為什麽對女人下手?”

“哎呀,我的天。隻有心理學家才能回答這個問題,對吧?我猜是因為埋藏在我童年的某些往事,深挖到最後總是這種事情,對吧?斷奶太早或者太遲?”

“我說的不是這個。”

“嗯?”

“我不在乎你為什麽會變成這樣。我隻想知道你為什麽這麽做。”

“你以為我有的選?”

“我不知道。你說呢?”

“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刺激、權力,或者純粹因為興奮——語言無法描述。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不明白。”

“你坐過過山車嗎?說實話,我討厭過山車,好幾年沒坐過了,一坐就想吐。但假如我不討厭過山車,假如我特別喜歡,那麽這兩種感覺就是一樣的。”他聳聳肩,“我說過了。語言沒法描述。”

“你說話不像惡魔。”

“為什麽應該像?”

“因為你做的是惡魔的行徑,但你說話像是人類。你怎麽能——”

“能什麽?”

“你怎麽下得了手?”

“哦,”他說,“她們不是真的。”

“什麽?”

“她們不是真的,”他說,“那些女人。她們不是真的。她們隻是玩具。你買個漢堡包,難道你是在吃牛嗎?當然不是了。你在吃的是漢堡包。”他微微一笑:“走在街上的時候,她是個女人。一旦進了車廂,她就不再是了,而僅僅是身體的零件。”

寒意傳遍了我的脊梁。每次發生這種事,我已故的佩格姨媽就會說,肯定有一隻鵝走過了我的墳墓。這是個很好玩的說法。真不知道是怎麽想出來的。

“但我有的選嗎?我認為我有,並不是每次滿月就會逼著我去大開殺戒。我永遠有的選,我可以選擇什麽都不做,而我確實選了什麽都不做,但忽然有一天,我選了另一條路。

“所以說真的,這算是個什麽選擇呢?我可以往後推,但遲早有一天我會再也不想往後推了。再說,往後推也不會讓事情做起來更愉快。也許這就是我去做的原因。我讀到過一篇文章說,人變得成熟的一個特征是能夠延遲滿足,但我不確定我的情況是不是他們說的那個意思。”

他像是還想繼續解釋下去,但腦子裏忽然一閃念,機會的這扇窗戶砰然關閉。剛才和我交談的那個真實自我縮回了保護性的鎧甲背後。“你為什麽不害怕?”他乖戾地說,“我用槍指著你,但你表現得就好像這是一把水槍。”

“有一把大火力步槍正在瞄準你。你連一步都逃不掉。”

“是嗎,但對你有什麽用處呢?你以為我會害怕。你勇敢嗎?”

“不。”

“嗯,我不會朝你開槍的。否則錢豈不是就全歸艾爾伯特了?不行,我看這樣不行。不過我覺得現在我也該消失在黑影裏了。轉過去,走向你的那幫朋友。”

“好的。”

“沒有拿步槍的第三個人。你以為有嗎?”

“我不確定。”

“你知道沒有,不過沒關係。你們得到了女孩,我們得到了錢。皆大歡喜。”

“是啊。”

“別跟著我。”

“我不會的。”

“是啊,我知道你不會的。”

他沒再說話,我以為他已經無聲無息地溜走了。我一直向前走,走到第十二步的時候,他喊住了我。

“手指的事情,對不起了,”他說,“真的是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