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天是星期四。星期一我吃完午飯回來,前台有我的一通留言。上麵寫著:請致電彼得·咖喱。底下的號碼是718打頭的,所以不是從布魯克林就是從皇後區打來的。我不記得我在布魯克林或皇後區認識一個叫彼得·咖喱的人,事實上我在任何地方都不認識姓這個的人,但我不認識的人打電話給我也不是什麽稀奇事。我上樓回到房間裏,撥通了字條上的號碼,接電話的是個男人。我說:“咖喱先生?”

“哪位?”

“我叫馬修·斯卡德,有人留口信叫我打給你。”

“有人留口信叫你打給我?”

“是的。上麵說你是十二點一刻打進來的。”

“你說你找誰來著?”我又念了一遍名字,他說,“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個偵探,對吧?是我哥哥打給你的,我哥哥彼得。”

“上麵說是彼得·咖喱。”

“等一等。”

我等著,過了一會兒,另一個聲音說:“馬特,我是彼得。”這個聲音與前一個很像,但稍微低沉一點兒,也稍微柔和一點兒。

“彼得,”我說,“我認識你嗎,彼得?”

“對,咱們互相認識,但你未必知道我叫什麽。我算是聖保羅教堂戒酒會的常客,呃,五六個星期前主持過一場活動。”

“彼得·咖喱?”我說。

“是庫利,”他說,“我是黎巴嫩裔,我想想該怎麽形容一下我自己。我戒酒一年半了,住在西麵五十五街的一家寄宿公寓裏,我當過信使和快遞員,但我的本業是電影剪輯,隻是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回去——”

“你的人生故事裏有很多毒品。”

“沒錯,但最後真正打倒我的還是烈酒。想起來我是誰了嗎?”

“嗯。你發言的那天晚上我也在。隻是我一直不知道你姓什麽。”

“規定裏也沒說我要報上全名。”

“所以,彼得,有什麽事嗎?”

“我希望你能過來一趟,和我,還有我弟弟聊聊。你是偵探,我認為我們需要的就是個偵探。”

“能大致說說是什麽方麵的事嗎?”

“呃——”

“不方便在電話上說?”

“最好別在電話上說,馬特。總之這是偵探的工作,而且非常重要,無論你開價多少,我們都願意。”

“呃,”我說,“彼得,但我不知道我現在能不能接活兒。事實上,我剛計劃好要外出,就這個周末,飛海外。”

“去哪兒?”

“愛爾蘭。”

“聽上去很不賴,”他說,“但你看,馬特,就麻煩你來一趟吧,聽我們說說是怎麽一回事?你聽完,要是你覺得你無能為力,我們也不會埋怨你,我們會按時間付你谘詢費和你的來去車錢。”他弟弟在他背後說了句什麽,我沒聽清,然後彼得說:“我會告訴他的。馬特,凱南說我們可以開車過去接你,但還是必須回來談,所以我認為你直接叫出租車比較快。”

我忽然意識到這個當信使和快遞員的人開口閉口都是出租車,然後他弟弟的名字勾起了我某種回憶。我說:“彼得,你不止有一個弟弟吧?”

“不,就這一個。”

“我記得你在介紹個人情況的時候提過他,好像和他的行當有關係。”

一陣停頓。然後,彼得說:“馬特,我隻求你過來一趟,聽我們說說情況。”

“你們在哪兒?”

“你熟悉布魯克林嗎?”

“那我必須死了才行。”

“什麽意思?”

“沒什麽,我想到什麽就說出來了。一個很有名的短篇小說,《隻有死者才熟悉布魯克林》[1]。我以前算是挺熟悉布魯克林的某幾個片區。你們在布魯克林的哪兒?”

“灣脊區,殖民路。”

“那就簡單了。”

他報上地址,我記了下來。

R線地鐵,當地人叫它BMT[2]百老匯線,從牙買加區的一百七十九街一直開到布魯克林西南角,終點站離韋拉紮諾海峽大橋隻有幾個街區。我在五十七街第七大道路口的車站上車,在終點站前的兩站下車。

有些人堅持說一旦離開曼哈頓,你就離開了紐約市。他們錯了,你隻是來到了這座城市的另一個部分,但毫無疑問,差異相當明顯。你閉著眼睛也能覺察到,能量等級不一樣,連空氣都不再充斥著那種緊迫感了。

我在第四大道上走了一個街區,經過一家中國餐廳、一家韓國果蔬店、一家場外賭馬店和兩家愛爾蘭酒吧,然後拐上殖民路,很快就找到了凱南·庫利家。他家在一片獨門獨戶的住宅區裏,這方正敦實的建築物像是修建於兩次世界大戰之間。門前有一小塊草坪,半段木台階從地麵通向正門。我爬台階走到門口,按響門鈴。

彼得開門請我進去,領我來到廚房。他把我介紹給他弟弟,他弟弟起身和我握手,然後示意我坐下。他沒有坐下,而是走到爐台前,然後轉身看著我。

“謝謝你肯跑這一趟,”他說,“斯卡德先生,在開始之前,介意我提兩個問題嗎?”

“完全不介意。”

“先喝點兒什麽?不是喝一杯的那種喝,我知道你和彼得是在戒酒會認識的,但我有現成的咖啡,還有軟飲料。咖啡是黎巴嫩人的喝法,大體而言很像土耳其人或亞美尼亞人的咖啡,非常濃,勁兒很大。要是不想喝,我還有一罐尤本速溶咖啡。”

“黎巴嫩咖啡聽上去就很好。”

味道也很好。我喝了一口,他說:“你是偵探,對吧?”

“沒有執照。”

“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我沒有正式身份。我偶爾為一家大型事務所做按次計酬的活兒,在這種情況下,我用他們的執照辦事,但除此之外,我就隻能以非正式的私人身份做事了。”

“而你曾經是警察。”

“沒錯。好些年前了。”

“嗯,警員或便衣,還是什麽?”

“我曾經是警方的偵探。”

“所以是有金色盾徽的了?”

“沒錯。我在格林威治村的第六分局幹了幾年,在此之前我在布魯克林待過一小段時間。七十八分局,管的是公園坡和從那兒往北的一塊地方,也就是所謂的博倫姆山。”

“嗯,我知道那地方。我就是在七十八分局的轄區長大的。知道卑爾根街嗎?就在邦德街和內文斯街之間。”

“當然。”

“我和彼得就在那兒長大。法院街和大西洋大道有幾個街區,你在那兒能見到很多中東人。黎巴嫩人、敘利亞人、也門人、巴勒斯坦人。我妻子是巴勒斯坦人,她父母住在總統街上,旁邊就是亨利街。那是南布魯克林,不過現在大家都叫它卡羅爾花園。咖啡怎麽樣?”

“很好。”

“還要加的話,說一聲就行。”他開口想說什麽,但又停下了,扭頭望向他哥哥。“我不知道,哥們兒,”他說,“我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

“老弟,你有話直說好了。”

“我真的不知道。”他轉向我,把一把椅子掉轉過來,然後倒騎在上麵,“情況是這樣的,馬特。我可以叫你馬特嗎?”我說當然可以。“情況是這樣的。我想知道的是,假如我告訴你一些事情,我需不需要擔心你會去告訴其他人。其實說到底,我就是想知道你在多大程度上還算是個警察。”

這是個好問題,我自己也經常琢磨這個問題。我說:“我當了許多年警察。自從離開警隊,每年我身上警察的成分就會少一點兒。你想問的是無論你對我說什麽,我能不能保守秘密。從法律的角度說,我沒有律師的責任和義務。你對我說的話不受法律的保護。但另一方麵,我也不是一名執法人員,因此我並不比普通市民更有義務要上報我所獲知的消息。”

“所以結論是什麽?”

“我也不知道結論是什麽。結論似乎可以變來變去。我不可能為了讓你安心而承諾什麽,因為我不知道你會對我說什麽。我大老遠跑到這兒來是因為彼得不肯在電話上多說話,現在我來了,你似乎還是什麽也不想說。也許我應該回家才對。”

“也許你確實應該回家。”他說。

“老弟——”

“算了,”他說著站了起來,“主意確實不錯,哥們兒,但行不通。我們自己去找他們吧。”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卷鈔票,剝出一張一百美元,隔著桌子遞給我。“這是來回車費和谘詢費,斯卡德先生。我很抱歉害得你大老遠地白跑一趟。”我沒有伸手去拿,他說,“看來你的時間比我想象中的更值錢。拿著,別生氣,可以嗎?”他又加了一張,但我還是沒有伸手去拿。

我向後推開椅子,站了起來。“你什麽都不欠我的,”我說,“我不知道我的時間值多少錢。謝謝你請我喝咖啡,就當咱們扯平了吧。”

“你就收下錢吧。老天在上,出租車跑個單程都要二十五美元了。”

“我是搭地鐵來的。”

他瞪著我:“你是搭地鐵來這兒的?我哥哥不是叫你坐出租車嗎?省那點兒小錢幹什麽,況且出錢的還是我!”

“把你的錢收起來吧,”我說,“我搭地鐵是因為那樣更方便,也更快。庫利先生,我怎麽從一個地方去另一個地方是我的事,而我怎麽做事我自己說了算。你別教我怎麽在城裏跑來跑去,我也不會教你怎麽做毒品生意。”

“我的天!”他說。

我對彼得說:“很抱歉,咱們浪費了彼此的時間。謝謝你能想到我。”他問我需不需要他送我回曼哈頓,或者至少送我去地鐵站。“不了,”我說,“我想在灣脊區走一走。我好幾年沒來過這兒了。有次辦案子的時候我來過離這兒隻有幾個街區的地方,就在殖民路上,不過要再往北一點兒。一個什麽公園對麵。‘鴞首公園’,好像叫這個名字。”

“離這兒八個還是十個街區。”凱南·庫利說。

“應該是吧。雇我的那個家夥被控殺了他妻子,我幫他洗清了罪名。”

“所以他是無辜的?”

“不,他確實殺了他妻子,”我說,想起了整個事件的經過,“但當時我不知道。我是事後才發現的。”

“但你已經無能為力了。”

“不,當然有辦法,”我說,“湯米·蒂拉裏,他叫這個名字。我忘記他妻子叫什麽了,不過他女朋友叫卡羅琳·奇塔姆。她死了,他因此進了監獄。”

“他女朋友也是他殺的?”

“不,她是自殺的。我把現場布置得像是謀殺,而且布置得會讓警察去抓他。我幫他脫了一次罪,但他應該獲罪的,所以陷害他一次似乎挺公平。”

“他被判了多少年?”

“能多久就多久。不過他死在了監獄裏。有人一刀捅死了他。”我歎了口氣,“我本來還打算從他家門口路過,看看能喚起多少回憶,但回憶似乎全都自己跑回來了。”

“讓你覺得不舒服嗎?”

“你是說回憶嗎?沒什麽特別的感覺。我能想到很多更讓我不舒服的事情。”我用視線掃了一圈,尋找我的大衣,然後想起來我沒穿來。外麵已經是春天了,天氣適合穿運動夾克,不過晚上溫度會降到四十華氏度[3]以下。

我走向房門,他說:“斯卡德先生,請稍等一下。”

我扭頭看著他。

“我剛才腦子亂了,”他說,“對不起。”

“沒什麽好道歉的。”

“不,我應該道歉。我沒控製住自己。你別往心裏去。今天早些時候我砸爛了一台電話,我撥號,對方占線,我頓時暴怒,抓著聽筒往牆上砸,直到外殼碎得稀爛。”他搖搖頭,“我從沒這樣過。我的弦繃得太緊了。”

“最近這種事很常見。”

“是啊,我猜也是。前幾天有人綁架了我妻子,他們把她分屍後塞進一輛車的後車廂裏,算是把她還給了我。也許其他人的弦繃得也有這麽緊。我反正不知道。”

彼得說:“老弟,別激動——”

“沒事,我不激動。”凱南說,“馬特,你稍微坐一會兒。聽我從頭到尾把整件事說給你聽,然後你再決定還想不想走,就當我前麵什麽都沒說過。我不在乎你會不會去告訴別人。我隻是不想把這件事大聲說出來,因為一說出來,事情就會變得太真實,但事情已經發生了,對吧?”

他一五一十地說給我聽,大致就是我前麵敘述的那個經過,隻不過我補充了一些在後來調查時發現的細節,但庫利兄弟自己已經挖掘出了相當可觀的事實。星期五,他們找到了她的豐田凱美瑞,車還停在大西洋大道上,他們通過她停車的位置知道了她去過阿拉伯美食世界,而後車廂裏的購物袋證明她去過達戈斯蒂諾超市。

他說完,問我要不要再喝杯咖啡,我拒絕了,接受了一杯蘇打水。我說:“我有幾個問題。”

“問吧。”

“屍體是怎麽處理的?”

兩兄弟交換了一個眼神,彼得示意凱南告訴我。凱南深吸一口氣,說:“我有個表哥,他是獸醫,開了家寵物診所,在——呃,在哪兒並不重要,總之在老城區。我打電話給他,說我需要單獨借用一下他的工作場所。”

“那是什麽時候?”

“我打電話給他是星期五下午,星期五晚上他把鑰匙給我,我們去了一趟那地方。他有個裝置,簡而言之就是個焚化爐,用來火化經他安樂死的寵物。我們把……我們把——”

“別激動,老弟。”

他不耐煩地搖搖頭:“我沒事,我隻是不知道該怎麽說。你們警察是怎麽說的?我們把碎塊,弗朗辛的碎塊帶過去,然後火化了她。”

“你們拆開了所有包裹——”

“沒有,為什麽要拆開呢?膠帶和塑料袋反正都能燒掉。”

“但你確定就是她嗎?”

“是的,我們拆開了足夠多的包裹,為了……確定。”

“這都是我必須問的問題。”

“我明白。”

“重點在於沒有留下屍體,是這樣吧?”

他點點頭。“隻有骨灰,還有一些骨頭的碎片,剩下的就是這些。想到火化,你會以為最後隻剩下粉末一樣的骨灰,就像從爐膛裏清出來的煤灰,但其實不是這樣的。他還有個輔助裝置,用來把骨頭碎片碾成粉,這樣你拿到手的骨灰就沒那麽紮眼了。”他抬起眼睛看著我,“我上高中的時候,每天下午在盧那兒幫忙。我不會說他的全名叫什麽。就算說了又有什麽區別?我父親希望我當醫生,他覺得這樣能提前鍛煉我。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用,但我很熟悉診所和那兒的設備。”

“你表哥知道你為什麽要借用他的診所嗎?”

“人們隻知道他們想知道的事情。他肯定不會覺得我半夜溜進去是為了給自己打狂犬病疫苗。我們在店裏待了一整夜。他的焚化爐是寵物尺寸的,所以我們必須分幾批燒,中間還必須等爐子冷卻。我的天,光是想一想,我就要死了。”

“對不起。”

“不是你的錯。盧知道我用了爐子嗎?我猜他肯定知道。他肯定很清楚我做的是什麽行當。他很可能以為我殺了個競爭者,想要毀屍滅跡。人們成天在電視上看這種東西,以為世界就是這麽運轉的。”

“他沒有反對?”

“我們是一家人。他知道我有急事,也知道這不是可以商量的事情。另外,我給了他一些錢。他不想要,但他有兩個孩子在上大學,所以他怎麽可能不拿?而且錢並不多。”

“多少?”

“兩千美元。就葬禮來說,開銷相當低了,對吧?我是說,買一口棺材都有可能不止這個價。”他搖搖頭,“我把骨灰裝在一個鐵皮罐裏,鎖進樓下的保險箱。我不知道該怎麽處理它,完全不清楚她會希望我怎麽做。我們從沒討論過。天哪,她才二十四歲,比我年輕九歲,準確來說,是八歲十一個月。我們結婚兩年了。”

“沒有孩子?”

“對。我們打算再等一年,然後——唉,我的天,太可怕了。介意我喝一杯嗎?”

“不介意。”

“彼得也這麽說。媽的,我不喝。星期四下午我和綁匪在電話裏談完後喝了一杯,接下來就再沒碰過酒瓶。我會有衝動想喝酒,但我每次都能克製住。知道為什麽嗎?”

“為什麽?”

“因為我想感受這一切。你認為我做得不對嗎?帶她去盧的診所火化。你認為我做錯了嗎?”

“我認為這是不合法的。”

“嗯,對,不過我不怎麽在乎這方麵的問題。”

“我知道你不在乎。你隻是想讓她走得體麵一點兒。但在這個過程中,你也銷毀了證據。對那些知道該往哪兒看的人來說,屍體保留了大量的信息。你把屍體燒成骨灰和骨頭碎片,這些信息就全都丟失了。”

“這重要嗎?”

“也許有助於知道她是怎麽死的。”

“我不在乎這個。我隻想知道是誰幹的。”

“知道了前者,也許就能知道後者。”

“所以你認為我做錯了。天哪,我不可能打電話給警察,把一麻袋碎肉交給他們,說:‘這是我妻子,好好照顧她。’不,我絕對不會報警,混我這一行的不可能報警。但假如我打開那輛天霸的後車廂,她整個人躺在那兒,盡管死了,但屍體是完整的,那麽我也許還有可能會報警。但像這樣——”

“我能理解。”

“但你認為我做錯了。”

“你做了你不得不做的事情。”彼得說。

難道每個人不都是這樣嗎?我說:“我這人不太知道對錯。換了我,很可能也會這麽做,尤其是假如我有個家裏有焚化爐的表哥。但我會怎麽做並不重要。反正你已經這麽做了。現在的問題是,接下來你打算怎麽做?”

“接下來?”

“這是個好問題。”

但這不是唯一的問題。我問了許許多多的問題,而且大多數問了不止一遍。我讓這兩個人翻來覆去講述事情的經過,在記事本上做了許多筆記。最後我發現,弗朗辛·庫利的屍塊似乎是整件事裏唯一可供查證的證物,而它們已經化作了青煙。

等我最終合上記事本時,庫利兩兄弟坐在那兒等我發話。“從表麵上看,”我說,“他們相當謹慎。他們寫了個好劇本,然後從頭演到尾,沒有向你們泄露有關他們身份的任何線索。就算他們在某處留下了蛛絲馬跡,目前也還沒有浮現出來。超市或大西洋大道的停車地點也許有人見到了什麽,能認出某個綁匪或瞥見了車牌號,花些力氣去尋找這樣的證人也許是值得的,但目前證人是否存在還說不定。很可能根本不存在任何目擊者,或者他見到的東西不構成任何線索。”

“你的意思是我們沒希望了?”

“不,”我說,“我完全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假如想要調查,就必須在他們留下的線索之外做工作。一個起點是他們弄走了四十萬美元。他們有可能做兩件事,兩者都有可能引起注意。”

凱南思考了一下。“花錢是其中之一,”他說,“還有一件呢?”

“吹噓。混黑道的人就喜歡吹噓,尤其是有事情可以誇耀的時候,有時候他們會在樂於出賣消息的人麵前吹噓。訣竅在於要把風聲放出去,讓這些人知道誰想買消息。”

“而你已經有主意了?”

“我有很多主意,”我承認道,“前麵你問我在多大程度上還是個警察。我不知道,但我解決這種問題的方法還是我戴警徽那會兒的老套路,我會翻來覆去地琢磨案子,直到我能找到某個切入點。碰到這種案子,我立刻就能想到好幾條不同的調查路線。這些路線完全有可能到最後都走不通,但每一個方向都依然值得一試。”

“所以你想查查看?”

我低頭看記事本,說:“嗯,我有兩個問題。前一個我好像在電話上對彼得說過。本周末我應該去愛爾蘭的。”

“去辦事?”

“去消遣。我今天上午剛安排好。”

“還來得及取消。”

“是的。”

“取消的話,無論損失多少,我給你的費用都肯定能彌補。另一個問題是什麽?”

“另一個問題是,假如我查到了什麽,你會怎麽做?”

“嗯,你知道我會怎麽回答。”

我點點頭:“這就是問題了。”

“因為你不可能立案,你沒法告他們綁架和謀殺。沒有證據能證明他們存在任何犯罪行為,看起來隻是有個女人下落不明。”

“沒錯。”

“所以你肯定知道我想要什麽,明白這一切是為了什麽。非要我說出來嗎?”

“最好還是說給我聽聽。”

“我要那夥家夥的命。我要親自動手,我要看著他們死。”他說得既冷靜又漠然,聲音裏沒有任何情緒。“這就是我想要的,”他說,“這會兒我隻有這一個目標,其他的我什麽都不想要。我沒法想象我這輩子還會想要別的東西。你是不是也猜到了?”

“差不多吧。”

“做出這種事的人,他們能劫走一個無辜的女人,把她變成碎屍,你難道還在乎他們會發生什麽?”

我想了想,但沒想多久。“不在乎。”我說。

“動手的事情就交給我們——我和我哥哥。根本不需要你下場。”

“換句話說,我隻是判他們死刑。”

他搖搖頭。“他們是自己找死的,”他說,“就因為他們犯下的罪行。你隻是幫了老天爺一把。你覺得呢?”

我依然猶豫。

他說:“你還有一個問題,對吧?我的行當。”

“這是個因素。”我說。

“準確地說,我不是拆家。我是他們所謂的上家。知道兩者的區別嗎?”

“當然,”我說,“你是總能躲過法網的大鱷。”

他大笑起來:“我不知道我到底算不算大鱷。從某些角度說,中層分銷商才是最大的,交易量主要集中在他們手上。我按重量運貨,意思是我要麽批量把貨弄進來,要麽向把貨弄進來的人進貨,再轉手賣給拆成小包裝出售的人。客戶做的生意很可能比我大,因為他們永遠在買進賣出,而我一年隻交易兩三次。”

“但你混得不錯。”

“確實。風險很高,你要擔心法律,要擔心想黑吃黑的人。然而風險越高,通常回報也越高。另外,生意永遠存在。總有人需要貨。”

“你進過監獄嗎?”

“沒有,我也沒被逮捕過。所以假如你顧慮的是這個,擔心麵子上會不好看,被人知道你為一個有前科的毒販做事——”

“我顧慮的不是這個。”

“好的,從官方的角度來說,我不是有前科的毒販。我不敢說警方緝毒科或緝毒署裏沒人知道我是誰,但我確實沒有案底。據我所知,我從來沒有被立案調查過。我家裏沒有竊聽器,電話沒有被監聽。假如有,我肯定會知道,這個我前麵已經說過了。”

“對。”

“你稍等一下,我給你看一樣東西。”他走進另一個房間,帶著一張照片回來。這是一張五乘七英寸的彩色照片,裝在銀色相框裏。“這是我們的結婚照,”他說,“兩年前拍的,其實還不到兩年,到五月才滿兩年。”

他身穿燕尾服,她穿白色婚紗。他笑得很燦爛,而她笑不露齒,前麵我已經說過原因了。但她也在笑,你看得出她渾身洋溢著幸福。

我不知道該說什麽。

“我不知道他們對她做過什麽,”他說,“這是我不允許自己去想的事情之一。但他們殺了她,把她剁成肉塊,他們還拿她開了個下流的玩笑,我必須做點兒什麽,否則我肯定會自殺。要是我會調查,我一定會自己去查。事實上我和彼得已經試過了。但我們不知道該怎麽做,我們沒有這方麵的知識,我們不了解調查的步驟。你之前問的那些問題還有你的調查方向,先不說能不能查到什麽了,至少讓我明白了一點,那就是我在這個領域裏一竅不通。所以我需要你的幫助,無論要我付你多少我都會掏腰包,錢不是問題。我有很多錢,無論需要花多少我都願意。要是你不肯接,我要麽另外找人幫忙,要麽繼續自己查,否則我還能做什麽呢?”他隔著桌子從我手裏拿走照片,盯著它看。“天哪,多麽美好的一天,”他說,“接下來的每一天也都很美好,然後就一頭紮進了泥潭。”他望向我,接著說:“對,我是上家,我是毒販,你愛怎麽叫就怎麽叫。對,我想宰了那夥雜種。我攤牌了。你就說句話吧,接還是不接?”

我最好的朋友,我打算去愛爾蘭會合的那個家夥,他是個職業罪犯。根據坊間傳說,有天夜裏他大搖大擺地走過“地獄廚房[4]”的街道,拎著一個保齡球包,從裏麵掏出一顆敵人的腦袋給別人看。我不敢發誓說這事情真的發生過,但不久前在馬斯佩斯的一個地下室裏,我站在他身旁,看著他手起刀落,剁掉了一個人的一隻手。那天晚上我手裏拿著槍,而且也開過槍。

所以,盡管在某些方麵我依然完全像個警察,但在另一些方麵,我已經發生了可觀的改變。我早就吞下了駱駝,區區蚊蠅有什麽好擔心的?

“我接了。”我說。

[1] 美國作家托馬斯·沃爾夫的小說,原書名為Only the Dead Know Brooklyn。

[2] 布魯克林-曼哈頓運輸股份有限公司(Brooklyn Manhattan Transit Corporation)曾是美國紐約市布魯克林的城市運輸控股公司,現為紐約地鐵B部門之一。——編者注

[3] 約4.44攝氏度。

[4] 美國紐約市曼哈頓島西岸的一個地區,早年是一個著名的貧民窟,因其雜亂的居住環境、嚴重的種族衝突與高犯罪率而聞名。——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