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三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四,上午十點半到十一點之間的某個時候,弗朗辛·庫利對丈夫說她要出去一趟買東西。

“開我的車吧,”他建議道,“反正我哪兒都不去。”

“你的車太大了,”她說,“每次我開你的車,都覺得像是在開船。”

“隨你。”他說。

他的別克林蔭大道和她的豐田凱美瑞都停在家背後的車庫裏,屋子是一座仿都鐸式的建築物,木骨架半外露,灰泥拉毛外牆,位於布魯克林灣脊區的殖民路,在七十八街和七十九街之間。她發動凱美瑞,倒車出庫,按下遙控裝置,關上車庫門,然後繼續倒車,一直開到馬路上。碰到第一個紅燈的時候,她把一盤古典音樂磁帶塞進播放器。是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之一。

她在家裏聽爵士樂,那是凱南最喜歡的類型,但開車的時候她總是聽古典室內樂。

她很有魅力,身高五英尺六英寸[1],體重一百一十五磅[2],胸部豐滿,細腰窄臀。光澤的黑色鬈發向後梳著,露出整張臉。黑眼睛,鷹鉤鼻,大嘴,嘴唇豐滿。

這張嘴在照片裏總是緊閉著。據我所知,她的上門牙向外突出,齙牙有點兒嚴重,她對這個缺陷很敏感,因此笑得不多。婚禮的照片上,她容光煥發,笑得很燦爛,但依然沒有露出牙齒。

她的皮膚呈橄欖色,容易曬黑,已經有了點兒夏季的古銅色。她和凱南在牙買加的內格裏爾海灘度過了二月的最後一周。她本可能曬得更黑,但凱南逼著她使用防曬霜,還限製她曬太陽的時長。“對你的健康不好,”他對她說,“而且太黑就不迷人了。知道怎麽把李子做成果脯嗎?就是扔在太陽底下曬。”李子有什麽好的?你倒是說給我聽聽。李子成熟飽滿又多汁,這是他的回答。

她從家裏的車道開出去半個街區,剛開到七十八街和殖民路的路口,一輛藍色廂式貨車的司機發動了引擎。他等她再開出去半個街區,然後從路邊起步,開始跟蹤她。

她在灣脊大道右轉,然後在第四大街左轉,向北而去。來到六十三街路口的達戈斯蒂諾超市,她放慢車速,在半個街區後把凱美瑞開進一個停車位。

那輛藍色廂式貨車駛過凱美瑞,繞街區轉了一圈,最後在超市正門口的消防栓旁停下。

弗朗辛·庫利離開家的時候,我還在吃早飯。

前一天夜裏,我很晚才睡。伊萊恩和我在東六街的一家印度館子吃了飯,然後趕到拉法耶特街的公共劇場,看了一場重排的《大膽媽媽和她的孩子們》[3]。我們的座位不太好,很難聽清楚部分演員的台詞。我們本該趁著幕間休息溜走的,但有個演員是伊萊恩鄰居的男朋友,我們想在落幕後去後台恭維幾句他的演技。結果,我們和他一起去路口的酒吧喝了一杯,那地方被擠得水泄不通,我完全想象不出會是為了什麽。

好不容易擠出酒吧後,我說:“真是太棒了。前麵三個小時我聽不清他在舞台上說什麽,剛才一個小時他和我就隔著一張桌子,但我還是聽不清他在說什麽。我都要懷疑他其實是個啞巴了。”

“話劇沒有三個小時吧?”她說,“頂多兩個半。”

“感覺像是三個小時。”

“感覺像是五個小時,”她說,“咱們回家吧。”

我們去了她家。她給我煮咖啡,給她自己泡茶。我們看了半個小時CNN[4],播廣告的時候聊聊天。然後我們上床,躺了一個小時左右,我摸黑穿衣服。就快走出臥室的時候,她問我去哪兒。

“對不起,”我說,“我不想吵醒你的。”

“沒關係。你睡不著嗎?”

“顯然。我感覺心驚膽戰的,但不知道為什麽。”

“在客廳裏看書好了,或者開電視,我無所謂的。”

“算了,”我說,“我這會兒坐立不安。出去走走也許對我有好處。”

伊萊恩的公寓在五十一街,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間。我住的西北旅館在五十七街,第八和第九大道之間。外麵相當寒冷,剛開始我以為我會忍不住叫出租車,但走出一個街區之後,我就感覺不到寒冷了。

在一個路口等紅燈的時候,我不經意間一抬頭,在兩座高樓之間看見了月亮。離滿月隻差一點點,我並不吃驚。這個晚上就有月圓之夜的那種感覺,月亮仿佛在血液裏攪動浪濤。我想做些事情,但想不出能做什麽。

要是米克·巴盧在城裏,我很可能會去他的酒吧找他。但他出國了,而按照我這會兒坐立不安的勁頭,任何類型的酒吧都不是我的好去處。我回到旅館,拿起一本書,淩晨四點左右我才關燈睡下。

上午十點,我在路口的火焰咖啡館裏吃了頓簡單的早餐,正在看報紙,注意力主要放在本市罪案報道和競技新聞上。就全球而言,最近正是危機之間的平靜期,因此我沒怎麽關注天下大勢。想要我對國內或國際事務產生興趣,爛攤子必須鬧到無法收場才行。否則這些事情對我來說就過於遙遠了,我才懶得去和它們打交道呢。

上帝做證,我有的是時間,可以細讀每一則新聞,連招聘廣告和法律援助版都不放過。上周我為信誠調查忙碌了三天,他們是一家大型偵探事務所,辦公室開在熨鬥大廈裏。但從那以後,他們就沒再找過我,而我上次憑自己的關係接到活兒已經是幾百年前了。積蓄倒是還夠花,所以不是非得工作不可,而且我也總能找到辦法消磨時間,但要是能有點兒事情做就更好了。昨天夜裏那種坐立不安的感覺並沒有隨著月落日升而消散。它依然存在,就像血液裏在發低燒,就像皮膚底下你撓不到的某個地方在發癢。

弗朗辛·庫利在達戈斯蒂諾超市待了半個小時,裝滿了一輛購物車。結賬時她付的是現金。超市裏的小工把東西裝滿了三個手提袋,再把手提袋放進購物車,然後陪著她出店門,送她到街上她停車的地方。

藍色廂式貨車依然停在消防栓旁。後車門開著,兩個男人已經從車裏下來,他們站在人行道上,似乎正在研究其中一個人拿在手裏的寫字板。小工陪著弗朗辛經過他們的時候,他們朝她瞥了一眼。等她打開凱美瑞的後車廂時,他們已經回到貨車上,後車門也關上了。

小工把手提袋放進後車廂。弗朗辛給了他兩美元,比大多數人給的小費多一倍,更不用說還有比例高得驚人的購物者根本不給小費了。凱南一直教她給小費要大方,不必過頭,但必須慷慨。“咱們有慷慨的本錢。”他這麽對她說。

小工推著購物車返回超市。弗朗辛坐進駕駛座,發動引擎,在第四大道上向北開去。

藍色廂式貨車落後半個街區尾隨著她。

我不確定弗朗辛從達戈斯蒂諾超市具體走什麽路線來到了大西洋大道上的進口食品店。她有可能沿著第四大道一直開到大西洋大道,也有可能走郭瓦納斯高速公路進入南布魯克林。我不可能確定,而且這也無關緊要。總之,她開著凱美瑞來到了大西洋大道和克林頓街的路口。路口的西南角上有一家名叫阿勒頗的敘利亞餐廳,在旁邊的大西洋大道上有一家食品店——其實是一家規模可觀的熟食店,名叫阿拉伯美食世界。(弗朗辛從不這麽叫它。和大多數熟客一樣,她管這兒叫阿尤伯的店,阿尤伯是前店主的名字,十年前他就賣掉這家店,搬到聖迭戈去了。)

弗朗辛在大西洋大道北側的計時收費點停車,阿拉伯美食世界幾乎就在街對麵。她走到路口,等紅燈變成綠燈,然後過馬路。她走進食品店的時候,那輛藍色廂式貨車開到阿拉伯美食世界隔壁的阿勒頗餐廳前,在貨物裝卸區停下。

她在店裏沒待多久。她隻買了幾樣東西,不需要小工幫她送到車上。她在十二點二十分左右離開食品店。她身穿駝毛大衣,裏麵是炭灰色的長褲和兩件毛衣——一件米色針織開襟羊毛衫和一件巧克力色的套頭衫。她把手包挎在肩上,一隻手拎著塑料購物袋,另一隻手拿著車鑰匙。

廂式貨車敞著後門,兩個男人早已下車,依然站在人行道上。弗朗辛走出店門口的時候,他們走上前去,一左一右夾著她。與此同時,坐在貨車駕駛座上的第三個男人發動了引擎。

一個男人說:“庫利太太?”她轉過身,他飛快地打開皮夾子又合上,給她看了一眼某種徽章,但皮夾子裏也可能什麽都沒有。第二個男人說:“你必須和我們走一趟。”

“你們是誰?”她說,“有什麽事,找我幹什麽?”

兩個人各抓住她的一條胳膊。沒等她意識到發生了什麽,他們就拽著她穿過人行道,進了貨車敞著門的後車廂。前後不過幾秒鍾,他們就帶著她上了車,車門立刻關上,貨車隨即駛離路邊,匯入車流。

盡管時值正午,盡管綁架發生在一條忙碌的商業街上,卻沒幾個人看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麽,而寥寥無幾的目擊者也不太明白他們到底見到了什麽。事情肯定發生得非常快。

假如弗朗辛在他們剛開始接近的時候就後退喊救命……

但她沒有。她沒來得及做任何事情,人就已經在車門緊閉的車廂裏了。隨後她肯定呼救或反抗過,至少嚐試過這麽做。然而到了這個時候,一切都來不及了。

我很清楚她被劫持時我在哪兒。我去參加了爐邊小組的中午聚會,他們每個工作日從十二點半到一點半在西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會見麵。我到得比較早,因此當那兩個男人夾著弗朗辛穿過人行道鑽進車廂的時候,我肯定就坐在會場裏喝咖啡。

我不記得那次見麵會的細節了。近幾年我一直在參加匿名戒酒會的活動,有規律得連我自己都感到吃驚。我不像剛戒酒的時候去得那麽頻繁了,但我依然每周平均參加五次左右。那場活動應該遵循了那個小組的慣常流程,先是一個人用十五到二十分鍾講述他或她的人生故事,剩下的四十到四十五分鍾留給集體討論。我似乎沒有在討論環節發言。要是發言了,我應該能記住。肯定有人說過什麽值得玩味的話,也有人說過好笑的事情。每次都是這樣,但我不記得任何具體內容了。

開完會出來,我找了個地方吃午飯,然後打電話給伊萊恩。接電話的是自動答錄機,這說明她不是出去了就是正好有伴兒。伊萊恩是應召女郎,陪男人是她的謀生之道。

我認識伊萊恩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會兒我還是個喝爛酒的警察,口袋裏揣著新到手的金色盾徽,老婆和兩個兒子住在長島。剛開始的兩三年,我和她之間的關係對兩個人都有好處。我是她的條子朋友,能幫她避開騷擾。有一次她打電話給我,叫我幫她把一個馬上風的客人從她**運到金融區的一條小巷裏。她稱得上你的夢中情婦——美麗、聰明、風趣、技術嫻熟,而且自始至終都好相處,外加不黏人,隻有妓女才有可能做到這個程度。你說你還能有什麽不滿意的?

我離家而去,拋棄了家庭和工作後,伊萊恩和我幾乎斷了聯係。然後一個惡魔從我和她共同的過往中爬出來,威脅到我們兩個人的生命,機遇巧合又把我們湊在了一起。然後,說來奇怪,我們就沒再分開過。

她有她的公寓,我有我的旅館房間。每周有兩三個甚至四個晚上我們會見麵,見麵通常在她的公寓結束,我在她那兒過夜的時候比我回家的時候多。我們偶爾出城玩一個星期或度周末。不見麵的那些日子裏,我們幾乎總會互相打電話,而且有時候一天還不止一次。

盡管我們都沒提過要放棄其他對象,但總的來說已經這麽做了。我不和其他人約會,她也一樣——當然,客人除外。她會定期走進旅館客房,或者讓某個人來她的公寓。我們剛開始交往的時候,這種事並沒有讓我煩惱過(實話實說,甚至有可能構成了她的部分吸引力),現在我也不覺得有什麽值得介意的。

假如我真的介意,我隨時都可以請她別再接客了。這些年來,她掙了不少錢,而且大部分都存了下來,她把大量資金投入能產生營收的房地產。她大可以金盆洗手,且不需要降低生活水準。

某些因素讓我沒有開口。我猜是因為我不願承認我介意——不但向她,也向我自己。另外,我也不願做任何有可能會改變我們關係的本質的事情。我們的關係沒有破裂,我也不想去修補它。

但情況還是在改變。不改變是不可能的。拋開別的不說,僅僅是現狀沒有改變的事實就足以造成變化了。

我和她都避免使用“愛”這個字,盡管我對她的感覺無疑是愛,而她對我也一樣。我們避免討論結婚或同居的可能性,盡管我知道我考慮過,她無疑也考慮過。但我們沒有討論這些事。這是我們從不觸及的話題,就像我們從不討論愛和她的謀生方式。

當然了,我們遲早得考慮和討論這些事情,甚至還要想辦法處理。但就目前而言,我們隻是盡量過好每一天,自從我不再和釀酒廠比拚是他們造酒比較快還是我喝酒比較快以來,我得到的教導就是這個。正如某人指出的,人生還是努力過好每一天為妙。歸根結底,世界就是這麽把人生交給我們的嘛。

同一個星期四下午,大約四點差一刻,殖民路上的庫利家裏響起了電話鈴聲。凱南·庫利拿起聽筒,一個男人的聲音說:“嘿,庫利。你老婆一直沒回家,對吧?”

“你是誰?”

“我是誰關你屁事。你老婆在我們手上。就說你要不要她回去吧?”

“她在哪兒?讓我和她說話。”

“嘿,去你媽的,庫利。”對方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庫利傻站了一會兒,對著斷線的電話喊“喂”,想搞清楚接下來該怎麽做。他跑出屋子,來到車庫,確定了他的別克還在,但她的凱美瑞不在。他順著車道一口氣跑到馬路上,朝左看了一遍,又朝右看了一遍。他回到屋裏,拿起電話,聽著撥號音,思考該打電話給誰。

“我的天!”他大聲說。他放下電話,喊道:“弗朗辛!”

他跑上樓,喊著她的名字衝進兩人的臥室。

她當然不在臥室裏,但他忍不住還是檢查了一遍所有的房間。他家很大,他跑進跑出每一個房間,嘴裏喊著她的名字。對於他的這場驚恐發作,他既是旁觀者也是參與者。最後,他回到客廳,發現他沒有把聽筒放回叉簧上。真是了不起!這樣一來,就算對方想聯係他,電話也打不進來。他拿起聽筒放好,祈求電話能快點兒響,而鈴聲幾乎立刻就響了。

這次換了個男人的聲音,更冷靜,也更有教養。男人說:“庫利先生,我一直在聯係你,但電話占線。你剛才在和誰說話?”

“沒人。是我沒放好聽筒。”

“希望你沒有報警。”

“我沒打給任何人,”庫利說,“是我弄錯了,我以為我把聽筒放好了,但其實是放在了電話機旁邊。我老婆在哪兒?讓我和她說幾句。”

“你不該不放好聽筒的。你也不該打電話給任何人。”

“我沒有。”

“尤其是不能報警。”

“你想要什麽?”

“我想幫你和你妻子團圓。當然了,前提是你想要她回去。那麽,你想要她回去嗎?”

“我的天,你到底想——”

“庫利先生,回答我的問題。”

“想,我想要她回來。我當然想要她回來了。”

“而我想幫助你。保持線路暢通,庫利先生。我會聯係你的。”

“喂?”他說,“喂?”

但對方已經掛了電話。

接下來的十分鍾裏,他在房間裏踱來踱去,等待電話鈴響起。

隨後,堅冰一般的冷靜逐漸降臨,他放鬆自我,融入這種情緒。他不再踱來踱去,而是坐進電話旁的椅子裏。鈴聲響起,他拿起聽筒,但一言不發。

“庫利?”又是先前那個粗魯的男人。

“你想要什麽?”

“我想要什麽?你以為我想要什麽?”

他沒有回答。

“錢,”男人過了一會兒說,“我們要錢。”

“多少?”

“你有什麽資格問我問題?你還有什麽想說的?”

他靜靜等待。

“一百萬美元。你就說行不行吧?”

“太荒唐了,”他說,“你看,我沒法和你談。叫你朋友打給我,也許我能和他談談。”

“哎,你他媽敢使喚老——”

這次輪到庫利掛電話了。

在他看來,這是在爭奪控製權。企圖控製這麽一個局麵,這種事會逼得你發瘋。因為你不可能做到。所有的王牌都在他們手上。

但是,你就算不得不放棄控製局麵的欲望,至少也不能跟著他們的音樂跳舞,像保加利亞馬戲團裏受過訓練的狗熊那樣蹣跚轉圈。

他走進廚房,拿起長柄銅壺,給自己做了一杯甜膩的濃咖啡。等咖啡涼下來的時候,他從冰箱裏取出一瓶伏特加,倒出來兩盎司左右,然後一飲而盡,感覺到堅冰般的冷靜徹底籠罩了他。他拿著咖啡進了另一個房間。就在他快喝完咖啡的時候,電話又響了。

說話的是後一個男人,好聲好氣的那個。“庫利先生,你激怒了我的朋友,”他說,“他一生氣就很難打交道了。”

“我認為從現在開始,由你打電話給我比較好。”

“我不認為——”

“因為這樣一來,咱們可以商量一下該怎麽解決問題,而不是像演電影似的互相掛電話。”他說,“他前麵提到了一百萬美元。這是不可能的。”

“你認為她不值這個數?”

“她多少都值,”他說,“但——”

“庫利先生,她體重多少?一百一,一百二,多多少少差不離吧?”

“我不——”

“咱們就算她五十千克好了。”

真是好笑。

“五十千克,一千克兩千美元,庫利先生,你會做乘法,對吧?正好一百萬美元,沒錯吧?”

“你想說什麽?”

“我想說假如她是好貨,庫利先生,你會為她付一百萬美元。假如她是白粉,你就會付這麽多。現在她是血肉之軀,難道不值這個錢嗎?”

“我付不出我沒有的價錢。”

“你的錢夠多的。”

“但沒有一百萬美元。”

“你有多少?”

之前他有充足的時間思考這個問題的答案:“四十。”

“四十萬美元?”

“對。”

“還不到一半。”

“那是四十萬美元,”他說,“沒你們要的多,但也不算少了。我隻有這麽多。”

“剩下的你可以去籌。”

“我不知道該去哪兒籌錢。我可以做些承諾,請別人還幾個人情,這樣能籌到一點兒,但並不多。而且需要幾天時間,很可能超過一周。”

“你覺得我們很著急,是吧?”

“不,我很著急,”他說,“我想要我妻子回來,我想要你們滾出我的生活。隻要和這兩件事有關係,我就非常著急。”

“五十萬美元。”

你看,終究還是有些他能控製的因素的。“真的沒有,”他說,“我不是在和你討價還價,因為這關係到的是我妻子的性命。我已經告訴你我能給的最高價了。就四十萬。”

停頓,然後一聲歎息。“唉,好吧。我真傻,居然以為能在生意上勝過你們這種人。你們玩這種遊戲已經很多年了,對吧?你們和猶太人一樣惡劣。”

他不知道該怎麽回答,於是沒有開口。

“那就四十萬美元吧,”男人說,“你需要多久準備現金?”

十五分鍾,他心想。“給我兩個小時。”他說。

“我們可以今晚交換。”

“很好。”

“那就去準備吧。不許告訴任何人。”

“我能告訴誰?”

半小時後,他坐在餐桌前,看著四十萬美元。他家地下室有個保險箱,是個巨大的老式莫斯勒保險箱,足有一噸重,嵌在水泥裏,外麵鑲著鬆木牆板,還加裝了自帶安全鎖的防盜警報係統。錢全都是百元大鈔,每遝五十張,用橡皮筋紮住,一遝五千美元,一共八十遝。他數出四十萬美元,一次抓起三四遝,扔進弗朗辛用來裝髒衣服的塑料編織筐。

老天在上,她根本不需要自己洗衣服的。她願意雇幾個用人就雇幾個好了,他經常這麽對她說。但她喜歡自己動手,她是個傳統的女人,喜歡做飯、打掃衛生和做家務。

他拿起電話,把聽筒舉在半空中,然後又放回底座上。不許告訴任何人,那個男人說過。我能告訴誰?他這麽反問。

誰會對他做這種事呢?謀害他,把他老婆從他身邊劫走。誰會做這種事呢?

好吧,很多人會這麽做。任何人都有可能,隻要他們認為他們做了還能全身而退。

他又拿起電話。線路是幹淨的,沒人竊聽。說到竊聽,整座屋子裏都沒有竊聽器。他有兩台裝置,據說都是業界最先進的,他在這上麵花了那麽多錢,它們按理說肯定是。

一台是電話竊聽報警裝置,安裝在電話線上。隻要線路的電壓、電阻或電流容量有任何改變,他就會立刻知道。另一台是追蹤鎖定器,會自動掃描無線電頻段,尋找隱藏的麥克風。他在這兩台裝置上投資了五六千美元,隻要能確保他的私人通話保持私密,那就是值得的。

過去這兩個小時沒有警察能聽見他的通話,他幾乎覺得有點兒遺憾。警察能追蹤來電者,找到那夥綁架犯,把弗朗辛還給他——

不,他最不需要的就是警察。警察會把整件事毀得連親娘都認不出來。他有錢,他會付贖金,他也許能把她救回來,也許救不回來。有些事情你能控製,有些你不能——他能控製付錢,能在一定程度上控製怎麽付錢,但無法控製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別告訴任何人。

我能告訴誰?

他再次拿起聽筒,撥了一個他不需要查的號碼。鈴響第三聲,他哥哥接起電話。

他說:“彼得,我這兒需要你。叫輛出租車,我付錢,但立刻過來,聽見了嗎?”

停頓。然後,電話另一頭傳來聲音:“老弟,我會為你做任何事情,你知道的——”

“那就快去叫出租車吧!”

“——但我不會和你的生意扯上任何關係。老弟,我真的不能。”

“和生意沒關係。”

“發生什麽了?”

“是弗朗辛。”

“天哪,怎麽了?算了,等我去了你再告訴我吧。你在家,對吧?”

“對,我在家。”

“我這就叫車。我馬上出門。”

彼得·庫利忙著找出租車司機送他去布魯克林他弟弟家的時候,我正在看ESPN[5]上的幾個記者討論有沒有可能限製球員的薪酬。聽見電話鈴響,我一點兒也沒覺得被掃了興致。是米克·巴盧,他從愛爾蘭梅奧郡的卡斯爾巴打電話給我。聲音非常清晰,說他是從格羅根酒吧的裏屋打給我的也行。

“這兒太帶勁了,”他說,“要是你覺得紐約的愛爾蘭人是瘋子,你應該來他們的主場會會他們。每兩個店麵就有一家酒館,不到打烊時間就沒人走。”

“他們很早就打烊,對吧?”

“早了半天。不過旅館也供應酒水,隻要登記過的客人想喝,隨便幾點都能喝上。這才是一個文明國家的標誌呢,你說對不對?”

“太對了。”

“但他們全都抽煙。他們永遠在點煙,然後拿著煙盒敬一圈。法國佬在這方麵更差勁。上次我去那兒探望我爸的親戚,他們還因為我不抽煙生我的氣呢。我猜全世界隻有美國佬在這方麵比較清醒,知道應該戒煙。”

“米克,你在這個國家還是能找到不少老煙槍的。”

“那就祝他們好運了,現如今不但坐飛機、看電影不能抽,還有各種法規禁止在公共場所抽煙,他們就憋著難受吧。”他講了個漫長的故事,說的是他在幾天前的一個晚上認識的一男一女。故事很好玩,我和他都笑了,然後他問我怎麽樣,我說我挺好。“真的好嗎?”他說。

“就是有點兒坐立不安。最近我有點兒空閑時間。而且正好是滿月。”

“對吧,”他說,“這兒也是。”

“還真是趕巧了呢。”

“但愛爾蘭永遠是滿月。還好每天都下雨,所以你不會每天晚上一抬頭就看見它。馬特[6],我有個主意。買張機票,過來看看。”

“什麽?”

“我敢打賭,你這輩子都沒來過愛爾蘭。”

“我這輩子就沒出過國,”我說,“不對,等一等,不能說沒出過。我去過幾趟加拿大,一趟墨西哥,但——”

“沒來過歐洲?”

“對。”

“哎呀,老天在上,快去買張機票飛過來吧。要是你願意,就帶上她——”巴盧指的是伊萊恩,“——一個人來也行,我無所謂。我和羅森斯坦談過,他說我最好在國外待一段時間。他說他能擺平所有事情,但他們搞了個該死的聯邦特別工作組,他勸我在風平浪靜之前別踏上美國的土地。我大概要在這個該死的跳蚤窩裏再困守一個月,甚至更久。你笑什麽?”

“我以為你喜歡這地方呢,現在怎麽變成跳蚤窩了?”

“隻要好兄弟不在身邊,無論哪兒都是跳蚤窩。哥們兒,你就過來吧。怎麽樣?”

彼得·庫利趕到他弟弟家時,凱南剛掛掉那個比較溫和的綁匪再次打來的電話。隻是這次他似乎沒先前那麽溫和了,尤其是在通話快結束的時候,因為庫利要求對方證明弗朗辛還活著,而且一切安好。對話大致是這樣的:

庫利:我想和我老婆說幾句。

綁匪:不可能。她在安全屋。我在打投幣電話。

庫利:我怎麽知道她沒事呢?

綁匪:因為我們有一萬個理由要保障她的安全。你想一想,她對我們來說多值錢啊。

庫利:我的天,那我怎麽知道她真的在你們手上呢?

綁匪:你熟悉她的胸部嗎?

庫利:什麽?

綁匪:你能認出她的**吧?辦法再簡單不過了。我割掉一個,放在你家門口,這樣你就可以安心了。

庫利:天哪,你別說這種話。永遠別說這種話。

綁匪:那咱們就別說什麽證不證明的了,可以嗎?庫利先生,咱們必須互相信任。相信我,在這個行當裏,信任就是一切。

信任就是一切,凱南對彼得說。他必須信任他們,但他怎麽可能信任他們呢?他甚至不知道他們是誰。

“我考慮過我能找誰,”他說,“你明白的,我這個行當裏的人。我需要人支持我,援助我。但我能想到的那些人,在我看來都有可能是罪魁禍首。我怎麽可能排除任何一個人呢?有人做局想搞我。”

“他們怎麽——”

“我不知道。我什麽都不知道,我隻知道她去買東西,然後一直沒回家。她出了門,開車走了,五個小時以後,電話鈴響了。”

“五個小時?”

“我也不確定,差不多吧。彼得,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幹什麽,我對這種事沒經驗。”

“老弟,你每天都在做交易。”

“毒品交易完全是另一碼事。你費盡心思,要的就是確保所有人的安全,確保不會有人暴露。但這種事——”

“每天都有人在毒品交易裏送命。”

“對,但通常來說總有原因。第一條,和你不認識的人做生意。這就是存心找死。看上去挺好,一轉眼就變成黑吃黑了。第二條,說是第一點五條也行,和你認識但不熟悉的人做生意。然後還有,隨便說是第幾條都行,有些人會惹麻煩,都是因為企圖搞陰謀詭計。他們沒錢,但還是想進貨,心想以後肯定能補上。他們昏了頭,這一次被他們逃掉了,但下一次就逃不掉了。說起來,這種事十次裏有九次是那些人沾上了他們自己的貨,結果判斷力就從馬桶衝進下水道了。”

“也可能他們一切都照規矩來,但六個牙買加人破門而入,咣咣咣打死了所有人。”

“嗯,這種事也會發生,”凱南說,“未必非要是牙買加人。前兩天我在報紙上讀到的,在舊金山現在是老撾人。每個星期都會冒出來一個新的種族,目露凶光隻想宰了你。”他搖搖頭。“重點在於,在正規的毒品交易裏,但凡有什麽細節看上去不對勁兒,你都可以轉身就走。你不是非得完成交易不可。假如你手裏的是錢,你可以換個地方去花錢。假如你手裏的是貨,你可以轉賣給其他人。你隻會在一切正常的情況下做生意,而且你可以布置後援,一路上安排保鏢。況且從一開始你就認識交易對象,也知道你能不能信任他們。”

“而現在——”

“現在我們什麽都沒有。我們隻有坐以待斃的那個‘坐’。我說我們帶錢去,你們帶上我老婆,他們說不行。他們說生意不是這麽做的。我能說什麽?你們留著我老婆好了?既然不喜歡我做生意的風格,那就去把她賣給別人吧?我不能這麽做。”

“是啊。”

“但我也不是什麽都不能做。他說一百萬美元,我說四十萬美元。我說我隻有這麽多,而他相信了。要是我說——”

電話鈴響了。凱南和對方交談了幾分鍾,在記事簿上做了筆記。“我不是一個人,”他在通話中說,“我哥哥在我家,他會陪我去。這一點沒得談。”他又聽了一會兒,正要再說什麽的時候,電話哢嗒一聲掛斷了。

“咱們得走了,”他說,“他們要我把錢裝進兩個黑色垃圾袋。這個倒是不難。但為什麽是兩個呢?也許他們不知道四十萬美元是多少錢,會占據多少空間?”

“也許醫生叫他們不要提重物。”

“也許吧。總之他要我們去海洋大道和法拉格特路的路口。”

“那地方在弗拉特布什,對吧?”

“應該是的。”

“肯定是,法拉格特路離布魯克林大學隻有兩個街區。那地方有什麽?”

“有個電話亭。”凱南將四十萬美元分成兩半,裝進兩個垃圾袋,然後取出一把九毫米口徑的自動手槍遞給彼得。“你拿著,”他堅持道,“咱們不能手無寸鐵地跳進去。”

“咱們就根本不想跳進去。我拿槍有什麽用?”

“不知道。反正你就拿著唄。”

出門的路上,彼得抓住弟弟的胳膊。“你忘記開警報器了。”他說。

“所以?弗朗辛在他們手上,錢在咱們身邊。還有什麽可偷的?”

“既然裝了警報器,那最好還是打開吧。反正不會比我拿該死的槍更沒用。”

“好吧,你說得對。”他說,接著又回到屋子裏。等他重新出來,他說:“最先進的安保係統。你不能闖進我家,不能監聽我的電話,不能在屋子裏裝竊聽器。但你能劫持我老婆,逼我拎著裝滿百元大鈔的垃圾袋滿紐約跑。”

“老弟,怎麽走最快?我覺得可以走灣脊公園大道,然後從金斯高速公路到海洋大道。”

“嗯,應該吧。有十幾條路線可以選,不過我覺得都差不多。彼得,你願意開車嗎?”

“你要我開?”

“嗯,為什麽不呢?按照我現在這個狀態,說不定會一頭撞上警車或者軋死過馬路的修女。”

他們應該在晚上八點半趕到了法拉格特路上的電話亭。按照彼得的手表,他們早到了三分鍾。他待在車上,凱南走過去等電話鈴響。一開始,彼得把手槍插在後腰上。開車的時候他覺得槍管頂得難受,現在他把槍從皮帶底下拔出來,放在大腿上。

電話鈴響了,凱南拿起聽筒。彼得的手表顯示正好八點半。他們是完全遵守時間表做事,還是從頭到尾都在監視現場呢?或許有人就坐在街對麵某幢樓的窗口,看著這一切的發生?

凱南小跑回來,探身到車裏。“韋特蘭斯大道。”他說。

“沒聽說過。”

“在弗拉特蘭茲和磨坊盆地之間的某個地方。他告訴了我該怎麽走,從法拉格特路到弗拉特布什大道,再從弗拉特布什大道到N大道,一直開就到韋特蘭斯大道了。”

“然後呢?”

“在韋特蘭斯大道和東六十六街的路口,也有一個電話亭。”

“為什麽要讓我們跑來跑去,你能想到原因嗎?”

“逼我們發瘋?確定我們沒找幫手?我也不知道,彼得。也許隻是想消耗我們的氣力。”

“對,應該沒錯。在弗拉特布什大道右轉,N大道左轉。”

“咱們有多少時間?”

“他們沒說。我不記得他們說過時間。他們隻說盡快。”

“看來沒時間停下來喝杯咖啡了。”

“對,”凱南說,“恐怕沒時間了。”

開到韋特蘭斯大道和東六十六街的路口時,先前的那一幕重演了。彼得在車裏等。凱南走向電話,剛走到地方,鈴就響了。

綁匪說:“非常好。沒浪費時間。”

“現在呢?”

“錢在哪兒?”

“後座上。按照你說的,兩個黑色垃圾袋。”

“很好。現在你去叫上你哥哥,沿著六十六街走到M大道。”

“你要我們步行過去?”

“對。”

“帶著錢?”

“不,錢就留在原處。”

“車後座上?”

“對。還有,別鎖車門。”

“我們把錢留在不鎖門的車上,然後走一個街區——”

“其實是兩個街區。”

“然後呢?”

“在M大道路口等五分鍾。然後上車回家。”

“我老婆呢?”

“你老婆很好。”

“我怎麽——”

“她會在車裏等著你的。”

“最好是真的。”

“這話什麽意思?”

“沒什麽。聽著,有一點我覺得不太安全,把錢留在沒人看著的車上。我擔心會被其他人搶在你們取錢之前拿走。”

“不用擔心,”男人說,“這附近治安很好。”

他們沒鎖車門,把錢留在車上,走了兩個街區來到M大道,一個街區比較短,一個街區比較長。他們看著彼得的手表等了五分鍾,然後往回走向凱南的別克車。

我好像還沒描述過他們,對吧?凱南和彼得,他們看上去就像兩兄弟。凱南身高五英尺十英寸[7],比他哥哥高不到一英寸。他們都是四肢瘦長的中量級拳手體形,但彼得的腰部已經開始發福了。兩個人都是橄欖色的皮膚,黑色的直發都從左側分縫,向後梳得整整齊齊。凱南三十三歲,發際線略有後移的跡象,因此額頭稍微高一點兒。彼得比他大兩歲,卻還沒開始掉頭發。

兩個人都挺英俊,鼻梁挺直,黑眼睛,眼窩很深,眉骨凸出。彼得留著小胡子,修剪得很漂亮。凱南的臉則刮得幹幹淨淨。

假如你喜歡以貌取人,又假如你對上了這兩兄弟,那麽你肯定會選擇先幹掉凱南——至少會動這個念頭。他擁有某種氣質,會讓你覺得他是兩個人裏比較危險的那一個,他的反應會更加突然和果決。

他們走向彼得停車的路口時,看上去就是這個樣子。他們走得很快,但又不算太快。車還停在遠處,而且依然沒鎖門。後座上的兩袋錢不見了,然而弗朗辛·庫利也不在車上。

“後車廂呢?”

凱南打開手套箱,按下後車廂的開關,再繞到車尾,掀起廂蓋。後車廂裏隻有備用輪胎和千斤頂。他剛關上後車廂,十幾碼外的投幣電話就響了。

他跑過去,一把抓起聽筒。

“回家吧,”男人說,“你到家前她說不定已經到了。”

我離開旅館,拐過路口去使徒聖保羅教堂,按照慣例參加戒酒會的晚間活動,但我在茶歇的時候離開了。我回到旅館房間,打電話給伊萊恩,把我和米克的談話內容告訴了她。

“我認為你應該去,”她說,“我認為這是個好主意。”

“咱們可以一起去。”

“呃,馬特,我不確定。這樣一來,我就要缺課了。”

每周四晚上她都要去亨特學院上課,事實上,我打電話的時候她剛回來。這門課叫“莫臥兒帝國統治下的印度藝術與建築”。“咱們去玩一周,頂多十天,”我說,“你隻會缺一節課。”

“一節課沒什麽大不了的。”

“沒錯,所以——”

“所以我覺得歸根結底,其實是我不想去。我會變成電燈泡,你說對不對?我都能想象出來,你和米克像騎著火箭似的在鄉下亂轉,教愛爾蘭人怎麽胡作非為。”

“你的想象力可真不賴。”

“我的意思是,這就像一夥男孩晚上出去鬧騰,誰會想要一個女孩當拖油瓶呢?說真的,我不是特別想去,而且我知道你這兩天坐立不安,我認為去散散心對你有好處。你從沒去過歐洲,對吧?”

“對。”

“米克去了多久了?一個月?”

“差不多吧。”

“我認為你該去。”

“也許吧,”我說,“我會考慮一下的。”

她不在家裏。

屋裏屋外都不見她的蹤影。凱南像是強迫症發作,挨個兒房間找了一遍,心裏知道這毫無意義,知道她不可能不觸發或手動解除警報係統就溜進家裏。所有房間都看完了,他回到廚房,彼得正在煮咖啡。

他說:“彼得,事情不對勁。”

“我知道,老弟。”

“你在煮咖啡?我好像喝不下。介意我喝杯酒嗎?”

“我介意我喝一杯,但不介意你喝。”

“我隻是覺得——算了,當我沒說。我其實也不想喝。”

“這就是你和我的區別了,老弟。”

“是啊,你說得對。”他轉過身,“彼得,他們為什麽要拖著我跑來跑去?他們說她會在車上等我,但她不在。他們說她會在家裏等我,但她還是不在。他們到底想幹什麽?”

“也許塞車堵在路上了。”

“哥們兒,現在怎麽辦?咱倆坐在這兒大眼瞪小眼?我甚至不知道咱們在等什麽。錢在他們手上,咱們手裏有什麽?連個狗屁都沒有。我不知道他們是誰,不知道他們在哪兒。我什麽都不知道,還有——彼得,咱們該怎麽辦?”

“我猜他們已經撕票了。”他說。

彼得一言不發。

“因為那幫渾蛋,他們為什麽不呢?她能指證他們。殺了她比放她回來更安全。殺了她,找個地方一埋,事情到頭。結案了。換了我是他們,我就會這麽做。”

“不,你不會的。”

“我說的是假如我是他們。我當然不是,我本來就不可能去綁架女人,一個清清白白的好女人,從沒傷害過任何人,甚至沒動過壞心思——”

“別激動,老弟。”

他們就這麽陷入沉默,過一會兒繼續交談,否則他們還能做什麽呢?這樣周而複始了半個小時,電話鈴響了,凱南撲過去抓起聽筒。

“庫利先生。”

“她在哪兒?”

“非常抱歉。計劃起了個小小的變化。”

“她在哪兒?”

“就在你家旁邊的那個路口,哦,呃,七十九街上,我記得應該是馬路南側,從路口數第三或第四座房子——”

“然後?”

“有輛車違章停在消防栓前。一輛灰色的福特天霸。你妻子就在車上。”

“她在車裏?”

“後車廂裏。”

“你把她放在後車廂裏了?”

“後車廂裏有足夠的氧氣。但今天夜裏很冷,所以你最好盡快把她弄出來。”

“有鑰匙嗎?我怎麽——”

“鎖壞了。你不需要鑰匙。”

兩個人跑過街道,拐過路口,凱南對彼得說:“他什麽意思,鎖壞了?既然後車廂沒鎖,她為什麽不直接爬出來?他到底想說

什麽?”

“我不知道,老弟。”

“也許她被綁住了。膠帶、手銬,諸如此類的東西,所以她沒法動。”

“也許吧。”

“唉,天哪,彼得——”

車就在對方說的地方。這是輛破舊的天霸轎車,幾年前的舊款,擋風玻璃呈放射狀破碎,前排乘客座的車門深深凹陷。後車廂的鎖整個兒不見了。凱南一把掀開廂蓋。

後車廂裏沒人,隻有一堆包裹,包紮得整整齊齊。這些包裹大小不一,外麵纏著黑色塑料袋,用絕緣膠帶固定。

“不!”凱南喊道。

他站在那兒,一遍遍地喊道:“不,不,不!”過了一會兒,凱南從後車廂裏取出一個包裹,掏出自己口袋裏的小刀,他割開膠帶,解開纏了一圈又一圈的黑色塑料袋(與用來裝錢的垃圾袋不無相似之處),最後出現在眼前的是一隻人腳。

凱南仰起頭,像野狗一樣號叫起來。

[1] 約168厘米。——譯者注(本書中注釋,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譯者注)

[2] 約52千克。

[3] 德國作家貝托爾特·布萊希特的作品,以17世紀30年代的戰爭為背景,講述了外號為“大膽媽媽”的小商販安娜·菲爾林的故事。

[4]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Cable News Network),以提供即時電視新聞報道而聞名。——編者注

[6] 馬修的昵稱。——編者注

[7] 約178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