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凱南說:“我沒想到你會那麽做。你把案子辦得有了眉目,然後打包拱手送給警察。”

我也向他解釋了一遍,講述這個決定對我來說多麽顯而易見,還有我認為我真沒什麽選擇餘地。情況發展到了這個程度,警方在目前這些調查路線上的辦案效率必定比我高得多,而且這麽做能把我發現的大部分情況告訴警方,同時又不會讓我的委托人和他遇害的妻子進入他們的視線。

“是啊,我完全明白,”他說,“我理解你為什麽會這麽做。為什麽不讓他們也幹點兒活兒呢?這本來就是警察的職責嘛,對吧?我隻是沒想到這一步,就這麽簡單。我本來想象我們追查罪犯,最後要上演一場追車大戲,還有槍戰或者類似的場麵。我說不準,也許我浪費在電視上的時間太多了。”

他看上去像是在飛機上待得太久了,在室內工作得太久了,在裏屋和廚房裏喝了太多的咖啡。他沒刮胡子,滿頭亂發也需要理一理了。和上次見到他相比,他不但掉了體重,而且肌肉也鬆弛了,他英俊的麵龐非常憔悴,黑眼睛底下是一對黑眼圈。他穿著淺色的亞麻褲和黃褐色的絲綢襯衫,懶漢鞋裏麵沒穿襪子。換作平時,他這身打扮會顯得沉穩而優雅,但今天他看上去衣衫不整,甚至有那麽點兒蓬頭垢麵。

“假如警察抓住了他們,”他說,“會發生什麽?”

“這取決於警方能立一個什麽樣的案子。在理想的情況下,你能找到大量禁得起推敲的物證,把他們和一起或多起凶殺案聯係起來。要是沒有這樣的證據,那就隻能說服一名罪犯做證告發其他罪犯,換取從輕發落。”

“換句話說,讓他們狗咬狗。”

“沒錯。”

“為什麽要讓罪犯之一做證呢?那姑娘不能做證嗎?”

“僅限於她是受害者的那起案件,但那起案件本來就比謀殺輕。強奸和強迫**都是B級重罪,可判六至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假如能以二級謀殺罪起訴,那就有可能是無期徒刑了。”

“割掉她一個**呢?”

“隻能算是一級傷害罪,甚至還不如強奸和強迫**的罪行重。我記得刑期頂格也隻有十五年。”

“我覺得不公平,”他說,“我認為他們對她做的事情比謀殺更可怕。一個人殺了另一個人,也許他隻是一時失手,也許他有合適的理由。但為了取樂而那麽傷害其他人,什麽樣的人會做出這種事?”

“變態或者惡魔,隨你選。”

“你知道的,想到他們對弗朗辛做的事情,我就氣得發瘋。”他站了起來,踱到房間的另一頭望著窗外,背對著我,“我盡量不去想。我想說服自己,他們一上來就殺了她,她反抗,他們揍她,想讓她閉嘴,但下手太重,她死了。就這樣,咣的一下就死了。”他轉過身來,垂頭喪氣:“但有什麽區別呢?無論他們是怎麽對待她的,現在都已經過去了。她的苦難已經結束。她死了,化成了灰,沒有化成灰的那部分去見上帝了——假如真的存在上帝。或者安息了,或者重生變成了一隻鳥或一朵花或天曉得什麽。也可能就是沒了。我不知道生命是怎麽一回事,人死了以後會怎麽樣,沒人知道。”

“是啊。”

“你聽說過瀕死體驗對吧?穿過隧道,見到耶穌或你最喜歡的舅舅,看著自己的人生一閃而過。也許真是這樣的,我說不準。也許隻有瀕死體驗才會這樣。也許真正的死亡就不一樣了。誰知道呢?”

“反正我不知道。”

“是啊,而且誰在乎呢?等發生在咱們身上再操心好了。強奸最多能判多久?你說二十五年?”

“法條是這麽說的。”

他皺起眉頭:“我不能繼續想了。無論咱們談什麽,我都會立刻對照弗朗辛的情況,我不能這樣下去了,我會逼瘋我自己的。強奸有可能判你二十五年,但割掉她的胸部頂格也隻有十五年。這事情不對勁。”

“想修改法律是很困難的。”

“是啊,我隻是想把責任推給體製罷了。再說了,二十五年也遠遠不夠。無期徒刑也不夠。他們是畜生,他們該死。”

“法律不能這麽做。”

“是啊,”他說,“真是好極了。法律能做的隻有找到他們,然後一切都有可能發生。假如他們進監獄,在監獄裏想幹掉一個人倒是不難。裏麵有很多人並不介意掙他一筆。或者他們在法庭上勝訴了,或者交保候審,回到外麵也很容易下手。”他搖搖頭:“你聽一聽,我都在說什麽啊?就好像我是教父,坐在家裏下令殺人。誰知道會發生什麽呢?也許到時候我就沒這麽憤慨了,也許在號子裏蹲二十五年聽上去也不錯。誰知道呢?”

我說:“說不定咱們運氣好,能在警方之前找到他們。”

“怎麽找?繞著日落公園轉圈,甚至不知道你在找誰?”

“利用警方找到的線索。有一件事他們肯定會做,那就是把他們掌握的所有情況送到聯邦調查局,對比連環殺人狂的檔案。也許我們的證人能填上她空缺的記憶,這樣我就能拿到罪犯的圖像了,或者至少是詳盡的體貌特征。”

“所以你想查下去?”

“那還用說。”

他想了一會兒,點點頭:“說說我欠你多少。”

“我給了那姑娘一千美元,律師沒收她的錢。給了從電話公司搞到記錄的電腦高手一千五百美元,我們用的客房一百六十美元,外加五十美元的電話押金,那筆錢我沒去拿回來。就算兩千七百美元好了。”

“嗯。”

“我還有一些其他的開銷,不過我覺得應該由我自己來出。都是意外支出,我不想等你批準再動手。要是你覺得有什麽不合理的,盡管提出來和我討論。”

“有什麽好討論的?”

“我覺得你好像有心事。”

他重重地歎了一口氣:“你感覺到了,對吧?我回來那天第一次接你電話的時候,你好像說過你問了我哥哥。”

“沒錯。他沒錢,所以我自己湊了一筆。怎麽了?”

“他是說沒錢,還是說必須等我點頭才行?”

“沒錢。事實上,他說得很清楚,他確定你一定會出這筆錢,隻是他身邊沒現金。”

“你確定?”

“百分之百確定。怎麽了?出什麽事了嗎?”

“他沒說可以讓你用我的錢?沒說類似的話嗎?”

“沒有。事實上——”

“嗯?事實上什麽?”

“他說你家裏肯定有錢,但他拿不到。他還自嘲說你不可能把保險箱密碼告訴一個毒蟲,就算他是你兄弟也不行。”

“他真的這麽說了?”

“我不確定他這個‘你’指的是不是你,”我說,“感覺意思是在說,一個人隻要腦子正常,就不會把這種信息告訴一個吸毒成癮的人,因為他不值得被信任。”

“所以他是在泛指?”

“我覺得是的。”

“但也有可能在說我,”他說,“而且他是正確的。我不可能把那麽多錢托付給他。我的哥哥,我可以把我這條命托付給他,但六位數的現金?不,我做不到。”

我沒有接話。

他說:“前兩天我給彼得打過電話,他應該過來一趟的,但他一直沒出現。”

“嗯。”

“還有一點。我出發那天,他送我去機場,我給了他五千美元以備不時之需。所以你問他要兩千七百美元——”

“不到這個數。我是星期六下午找他的,那時候我還不需要給卡西迪的一千美元。我忘記我報給他的是多少了,比較有可能的是一千五百美元或兩千美

元。”

他搖搖頭:“你能想通發生了什麽嗎?反正我想不通。你星期六打電話給他,他說我要到周一才回來,不過你盡管花錢好了,我會補給你的。他是這麽說的,對吧?”

“對。”

“他為什麽要這麽說呢?假如他認為我也許會反對,那我能理解他為什麽不願意把我的錢給你。但他沒有拒絕你,也沒有刁難你,隻是說他沒錢,所以給不了你。然而他一方麵說這筆開銷沒問題,但另一方麵又守著錢不給你。我沒說錯吧?”

“沒有。”

“你會不會給他留下了你現金夠用的印象?”

“不會。”

“因為假如他認為你身邊有錢,可以先墊付一下,那我可以理解。但否則的話……馬特,我不願意這麽說,但我的感覺不太好。”

“我也是。”

“我認為他在吸毒。”

“聽上去很像。”

“他和我保持距離,他說會過來,但沒有露麵。我打電話給他,他不在家。你說這聽上去像什麽?”

“我一個半星期沒在戒酒會的活動上見到他了。雖說我們不總是參加同一場活動,但——”

“但三天兩頭總能碰到一次。”

“對。”

“我給了他五千美元當備用金,但真的發生事情了,他卻說他沒錢。他把錢花在哪兒了?假如他在騙你,那他攢錢幹什麽?要我說,問題有兩個,但答案隻有一個:毒品。還能是什麽?”

“還有另一個解釋。”

“我洗耳恭聽。”他拿起電話撥號,站在那兒聽鈴響,做好說話的準備。鈴聲響了至少十次,他才終於放棄。“沒人接,但什麽都說明不了。他以前抱著酒瓶窩在家裏的時候,會一連幾天不接電話。有一次我問他為什麽不幹脆把聽筒擱在一邊,他說這樣我就知道他在家了。我這個哥哥,思路真是扭曲。”

“要怪就怪那種病。”

“你說的是酒癮吧?”

“我們通常管它叫生病。不過兩者應該是一碼事。”

“他戒毒了,你知道的。他曾經毒癮很大,但他戒掉了,卻一頭紮進了酒海。”

“他告訴過我。”

“他戒酒多久了?一年多?”

“一年半。”

“你會認為既然能忍住這麽久,那就能一輩子不開戒。”

“幾乎每個人都能堅持忍一天。”

“是啊,”他不耐煩地說,“每次堅持一天。我全都知道,我聽過所有的口號。彼得剛開始戒酒的時候,他滿嘴都是這些東西。弗朗辛和我會陪他坐著,給他倒咖啡,聽他嘮叨。無論他在戒酒會的活動上聽到什麽,他回來都會一五一十說給我們聽,但我們不介意,因為他總算開始回歸正軌了。然後有一天,他說他不能再和我每天混在一起了,因為那樣會破壞他的戒酒大業。現在天曉得他帶著一袋毒品和一瓶威士忌躲在哪兒,他的戒酒大業他媽的去哪兒了?”

“凱南,你還不能確定呢。”

他轉向我:“否則還能是什麽?他拿著五千美元能做什麽,去買彩票嗎?我就不該給他那麽多錢的,**太大了。無論他發生了什麽,那都是我的錯。”

“不,”我說,“要是你給他滿滿一雪茄盒的海洛因,說‘替我保管到我回來’,那才是你的錯呢。沒有人能抵抗這麽大的**。但他戒毒戒酒一年半了,他知道怎麽為他自己的清醒負責。要是錢讓他坐立不安,他可以存進銀行,或者找個戒酒會的同伴替他保管。他有可能破戒了,也有可能沒有,我們現在還不知道,但無論他做了什麽,都不是你逼著他做的。”

“是我讓破戒變得容易了。”

“破戒從來都不困難。我不知道現在一小袋毒品賣多少錢,但兩美元就能好好喝一杯了,而破戒需要的隻是那一杯。”

“但一杯沒法讓你醉太久。不過,五千美元應該能讓他暢飲好一陣兒了。買酒能花多少錢呢?在家喝,一天二十美元,去酒吧,翻個兩三倍?海洛因貴得多,但你每天頂多也就能往胳膊裏打個兩百美元買的海洛因的量,而且他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把毒癮撿回來。就算他日夜不停嗑藥,五千美元也夠他花一個月了。”

“你呢?”

“我又不是毒蟲。”

“彼得說你一個月左右會用掉一小袋。”

“什麽時候說的?星期六打電話的時候?”

“一周前。我和他一起參加戒酒會的活動,然後吃了頓飯,一起逛了逛。”

“然後他對你說了這些?”

“他說幾天前他去你家,而你嗑嗨了。他說他揭穿你,而你不肯承認。”

他垂下眼睛,過了一會兒才開口,聲音也變得低沉。“唉,他說得對,”他說,“他確實揭穿了我,我也確實矢口否認。我以為他相信了。”

“他沒有。”

“嗯,看來沒有。在這件事上撒謊讓我覺得很難受。嗑藥倒是並不讓我難受。我不會當著他的麵吸毒,要是我知道他會過來,也不會選那個時候吸,但偶爾心情不好的時候用一小袋,除了我自己也不會傷害任何人。”

“隨你怎麽說。”

“他說一個月一袋?實話實說,我估計沒那麽多。要是我沒記錯,一年也就是七八次,頂多十次,不可能更多了。我不該騙他的。我應該說:‘對,我心情非常差,所以我發泄了一下,那又怎樣呢?’因為我能做到一年碰個幾次但從不過線,而他隻要嚐上一小口,整個癮頭就會卷土重來,昏在地鐵上不省人事,被蟊賊把鞋偷走。這是真事,有一次他在D線上醒來,發現自己隻穿著襪子。”

“很多人都發生過這種事。”

“包括你?”

“不,但本來也許會的。”

“你曾經酒精成癮,對吧?你來之前我喝過一杯。要是你問我,我會痛痛快快地承認,不會撒謊騙你。但我為什麽要騙我的哥哥呢?”

“因為他是你哥哥。”

“唉,這是一部分原因。媽的,哥們兒,我真的很擔心他。”

“現在你什麽也做不了。”

“是啊,我能怎麽做呢?開著車滿街找他?不如咱們一起去吧。你在馬路這邊找殺我老婆的那夥渾蛋,我在另一邊找我哥哥。這個計劃怎麽樣?”他做個鬼臉,“我都忘記我還欠你錢了。多少來著?兩千七百美元?”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卷百元大鈔,數出二十七張,差不多用完了這卷鈔票。他把錢遞給我,我找了個口袋裝好。他說:“現在呢?”

“我會繼續查的,”我說,“有些方麵要取決於警方的調查結果,但——”

“不,”他打斷我,“我不是問這個。你現在去哪兒?約了人吃飯?還是有事要回城裏?”

“哦。”我不得不想了一下,“大概是回我住的旅館吧。我走了一整天,想洗個澡,換身衣服。”

“打算走回去嗎?還是搭地鐵?”

“哦,不走了。”

“那我開車送你吧。”

“不用麻煩你了。”

他聳聳肩。“我必須做點兒什麽。”他說。

他在車裏問我那家自助洗衣房的地址,說他想去看一看。我們開車到那兒去,他把別克停在馬路對麵,熄滅發動機。“所以咱們開始蹲守了,”他說,“警察是這麽說的吧?還是隻有電視劇裏這麽說?”

“蹲守通常要持續幾個小時,”我說,“所以我希望我們這會兒不是在蹲守。”

“當然,我隻是想在這兒坐上幾分鍾。天曉得我開車路過這兒多少次了。我從沒想過要停車進去打個電話。馬特,你確定是同一夥人殺了那兩個女人,還傷害了那個姑娘?”

“對。”

“因為這次是為了求財,而另外幾次純粹是為了,呃,該怎麽說呢?過癮?取樂?”

“我知道,但這幾起案件的相似之處過於具體和明確了,因此肯定是同一夥人。”

“為什麽是我?”

“什麽意思?”

“為什麽選中我?”

“因為毒販是理想的目標,有大量現金,也有理由不去驚動警察。我們已經討論過了。另外,其中一名綁匪對毒品有意見。他反複問帕姆認不認識毒販以及她吸不吸毒。他似乎對這個話題很著迷。”

“你說的是為什麽選中毒販,不是為什麽選中我。”他向前趴在方向盤上,“誰會知道我販毒呢?我沒有被抓過,名字沒上過報紙。我的電話沒被監聽,家裏沒被裝過竊聽器。我肯定鄰居們不知道我靠什麽掙錢。一年半以前,禁毒署調查過我,但什麽都沒查出來,所以就撤了。至於紐約警局,我覺得他們甚至不知道有我這個活人。假如你是個人渣,喜歡殺女人,想靠敲詐毒販掙一筆大的,你怎麽會知道我的存在的呢?我想知道的就是這個。為什麽選中我?”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剛開始我以為我是他們的目標。你明白的,我以為整件事起源於有人想傷害我,搞掉我。但根據你的說法,情況並不是這樣。整件事的起源是一夥瘋子,靠強奸和殺人發泄獸欲。然後他們決定順便掙點兒錢,於是決定向毒販下手,就選中了我。因此去追查我做這一行認識的人也毫無意義,不會是某個人認為我在某次交易中坑了他,覺得這麽做能報複回來。我不是說做毒品生意的沒有瘋子,但——”

“對,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說得對,你是被偶然選中的目標。他們想找毒販下手,而他們知道你是個毒販。”

“怎麽知道的呢?”他猶豫片刻,“我有個想法。”

“說來聽聽。”

“唉,我覺得未必能說得通,但我猜我哥哥在戒酒會活動上說過他的經曆,對吧?他坐在會場最前麵,告訴大家他都做過什麽,酒癮是怎麽找上他的。我估計他提到過他弟弟靠什麽謀生,對嗎?”

“嗯,我知道彼得有個販毒的兄弟,但我不知道你叫什麽、住在哪兒。我甚至不知道彼得姓什麽。”

“要是你去問他,他很可能會告訴你。查出其他的細節能有多困難呢?‘我覺得我認識你弟弟。他住在布什維克,對吧?’ ‘不,灣脊區。’‘咦,是嗎?哪條街?’我說不準,也許有點兒牽強。”

“要我說,”我說,“我承認匿名戒酒會的活動上什麽人都有,也不可能阻止連環殺人狂進門。老天做證,很多臭名昭著的殺人狂都有酒癮,而且常常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殺人的。但我想他們中沒有哪個靠參加活動戒掉了酒癮。”

“但存在這個可能性?”

“應該存在。但可能歸可能,假如咱們要找的人住在日落公園,而彼得在曼哈頓參加戒酒會活動——”

“嗯,你說得對。他們的窩點離我隻有一英裏半,我卻想讓他們趕到曼哈頓去打聽我的消息。當然了,我說這些話的時候不知道他們就在布魯克林。”

“你什麽時候說過?”

他望著我,痛苦在他的額頭交織。“我對彼得說,他參加活動的時候不該多嘴,亂說我做的是什麽生意。我說他們說不定就是這麽找上我的,所以他們才會選中弗朗辛。”他扭頭望向窗外的洗衣房,“那是在他開車送我去機場的路上說的。我隻是一時沒控製住。他說了什麽讓我不高興的話,我忘了具體是什麽,然後我朝著他吼了一頓。他有兩秒鍾像是被我一腳踹在了心窩上。然後他說什麽,你明白的,他會左耳進右耳出,說他不會往心裏去,他知道我隻是在發泄憤怒。”

他轉動點火鑰匙。“去他媽的洗衣房,”他說,“我沒看見很多人排隊打電話。咱們走吧。”

“好。”

車子開出一兩個街區後,他說:“假如他一直想來想去,鑽了牛角尖,假如他怎麽都忘不了這個念頭,假如他開始懷疑會不會真是這樣。”他瞥了我一眼:“你說他會不會因此去找警察?因為我必須告訴你,假如我是彼得,我肯定會那麽做。”

回到曼哈頓,他說:“我想去他家轉一圈,敲敲他的門。能陪我一起嗎?”

寄宿公寓大門的鎖壞了。凱南拉開門,說:“安保措施真不賴。這地方整個兒好極了。”我們進了門,頂著老鼠屎和被褥發黴的怪味爬了兩段樓梯。凱南走到一扇門前,聽了幾秒鍾,然後敲了敲門,喊他哥哥的名字,但沒人回應。他重複一遍這個流程,結果相同,他抓住門把手試了試,門鎖上了。

“我害怕我會在裏麵發現東西,”他說,“但同時又不敢走開。”

我從錢包裏抽出一張過期的信用卡,幾下就撬開了門鎖。凱南看著我,眼神裏充滿另一種敬意。

房間裏沒人,而且一片狼藉。被單有一半拖在地上,衣物亂糟糟地堆在一把木椅上。我在橡木五鬥櫥上看見了一本攝影集《大書》和幾本戒酒會的小冊子。我沒看見酒瓶和吸毒用具。床頭櫃上有個水杯,凱南拿起來聞了聞。

“我不確定,”他說,“你覺得呢?”

杯子是幹的,但我似乎聞到了烈酒的餘味,然而也有可能是心理暗示在作祟。這不會是我第一次在沒有酒的地方聞到酒味。

“我不喜歡亂翻他的東西,”凱南說,“盡管他沒什麽東西,但還是有隱私權的。可我一閉上眼睛就能看見他臉色發青。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回到街上,他說:“至少他有錢,不需要去偷東西。除非他嗑上了可卡因,那玩意兒能吸得你傾家**產,但他從來都不喜歡可卡因。彼得喜歡重低音,喜歡一個猛子紮到海底最深處。”

“我看得出來。”

“是啊。要是沒錢了,他還可以賣掉弗朗辛的凱美瑞。雖說他不是車主,但凱美瑞在舊車目錄裏的標價是八九千美元,所以不走正規程序肯定也能換個幾百美元。這是毒蟲經濟學,完全說得通。”

彼得說過一個關於酒鬼和毒蟲區別的笑話,我說給凱南聽:酒鬼和毒蟲都會偷你的錢包,但毒蟲會幫你找錢包。

“是啊,”他說著點點頭,“一針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