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星期二我睡了個懶覺,醒來時伊萊恩已經出去了。廚房桌子上有張字條,說我願意待到幾點都行。我給自己做早飯,看了會兒CNN。然後我出去溜達了一個小時左右,來到花旗銀行大樓的時候剛好趕上戒酒會的午間活動。散場後我在第三大道看了電影,出來後走到弗裏克博物館看畫展,然後坐公共汽車沿著萊克星敦大道去下城區,在離中央車站還有一個街區的地方參加五點半的戒酒會活動,看著下班的通勤人員狠心拒絕餐車的**。

這場活動的主題是“第十一步”——通過祈禱和冥想知曉神的旨意。大多數發言都是沒完沒了的靈性探討。好不容易等到散場,我決定款待自己叫個出租車。兩輛車從我麵前駛過,第三輛剛停下,一個穿定製禮服、紮漂亮領結的女人用胳膊肘擠開我,搶先鑽進車裏。我沒有祈禱和冥想過,但沒費什麽力氣就知曉了神在這件事上的旨意:他老人家要我乘地鐵回家。

前台有三通留言,分別要我給約翰·凱利、德魯·卡普蘭和凱南·庫利回電。這讓我想到姓氏第一個字母都是K的人還真是多得出奇,更別提還沒算上K兄弟呢。第四張字條上沒有名字,隻有一個號碼;就當我這人擰巴好了,我回的第一個電話就是它。

我撥打號碼,但聽見的不是鈴聲,而是一個電子音。我以為電話斷了,於是放下聽筒。我突然反應過來,於是再次撥號,聽見電子音後,我輸入我的號碼,然後掛斷電話。

沒過五分鍾,我的電話就響了。我拿起聽筒,TJ說:“嘿,馬特,我的好哥們兒。什麽事?”

“你有尋呼機了。”

“吃了一驚,對吧?哥們兒,我突然有了五百美元,你覺得我會幹什麽,買儲蓄債券嗎?最近剛好有特價活動,尋呼機加三個月服務費隻要一百九十九美元。你想買的話,我可以陪你去,保證店裏不會宰你。”

“我過一陣兒再說吧。過了三個月呢?公司把尋呼機收回去?”

“不,哥們兒,尋呼機是我的。隻是我需要付月租費了。不付月租費,尋呼機還是我的,但你打我的號碼就不會有任何動靜了。”

“那有個尋呼機也沒用了。”

“但很多人有這玩意兒。成天帶在身上,但你從來沒聽見它響過,因為他們不付月租費。”

“月租費多少?”

“他們說了,但我沒記住。不重要。按照我的看法,等三個月到了,你會替我付賬單,確保我能隨叫隨到的。”

“我為什麽要這麽做?”

“因為我不可或缺啊,哥們兒。對於你的行動,我是一項關鍵資產。”

“因為你很有辦法。”

“你看,你明白過來了。”

我打給德魯,但他不在辦公室,我也不想打攪他的家庭生活。我沒有打給凱南·庫利和約翰·凱利,覺得讓他們等一等也無妨。我在路口的小店就著可樂吃了塊比薩,然後去聖保羅教堂參加當天的第三場戒酒會活動。我不記得上次我去得這麽勤快是什麽時候了,但肯定已經有段時間了。

原因不是我覺得我有開戒的危險。喝酒的念頭離我的腦海從沒這麽遙遠過。也不是因為形形色色的難題在滋擾我,而我無法下定決心。

我意識到,我感覺自己在經曆某種損耗和枯竭。在福隆特納克酒店熬的那一夜固然讓我付出了代價,但兩頓飽飯和九小時不間斷的睡眠已經抵消了它的影響。然而案件本身對我的影響還沒有過去。我費盡心力辦案,完全沉浸在這個案子裏,但現在一切都過去了。

但是,當然了,案件並沒有結束。凶手的身份還沒有被查明,更別說落網了。我自認我的偵探工作做得非常出色,也產出了令人矚目的成果,但案子本身離結案還差得遠呢。因此我感覺到的疲憊並不是那種光榮的成就感。無論勞累與否,我的承諾都還沒有完成。前路漫漫,道阻且長。

因此我又去參加了一場戒酒會活動,那是個安全平靜的場所。茶歇時間,我和吉姆·法布爾聊了聊天,散場後一起離開。他沒時間陪我喝咖啡,於是我送他走到離他公寓不遠的地方,告別前我們站在路口聊了幾分鍾。然後我回到家,但依然沒有打給凱南·庫利,不過我打了個電話給他哥哥。我和吉姆聊天的時候提到了他,過去這一周我們都不記得見過他。於是我打給彼得,但沒人接電話。我又打給伊萊恩,我們聊了幾分鍾。她說帕姆·卡西迪打過電話,說她不會再打電話來了,因為德魯請她暫時不要和我或伊萊恩聯係,她想通知伊萊恩一聲,免得她擔心。

第二天上午,我先打給德魯,他說一切都很順利,他覺得凱利這人很固執,但也算通情達理。“要是你想祈禱點兒什麽,”他說,“就祈禱那家夥是個有錢人吧。”

“凱利?在凶殺科可發不了財。沒有油水可撈。”

“我的天,我說的不是凱利,是雷。”

“哪個雷?”

“凶手唄,”他說,“我的天,還能是誰?你都不聽你的委托人說話的嗎?”

她不是我的委托人,但他不知道。我問他我們倒是為什麽要希望雷是個有錢人。

“這樣就可以起訴他,讓他賠光家底了。”

“我希望他一輩子都能爛在牢裏。”

“當然,我也這麽希望,”他說,“但咱們都知道刑事法庭上有可能發生什麽。不過有一點我可以肯定,隻要他們能起訴他,我就能在民事法庭上掏光他的最後一分錢。但除非他口袋裏有錢,否則就不值得了。”

“誰能說得準呢。”我說。但我知道,住在日落公園地區的百萬富翁恐怕少之又少,但我不想向卡普蘭提到日落公園,更何況我也沒有理由認定那兩個家夥(或者三個,說不定團夥確實有三個)真的住在日落公園。根據我知道的情況,雷說不定住在皮埃爾飯店的套房裏。

“我希望能找到一個什麽人起訴一下,”他說,“也許那夥渾球兒用的是公司貨車。我希望能在這個方向找到一個有連帶責任的被告,這樣至少能給她搞到一筆像樣的和解金。她遭了那麽多罪,應該得到些補償。”

“這樣你的公益活動到頭來就能計算投入產出率了,對吧?”

“那又怎樣?我不能考慮效率嗎?不過我告訴你,這個案子裏我最在乎的並不是我的利益。說真的。”

“好的。”

“她真是個好姑娘,”他說,“既堅強又勇敢,但骨子裏還有一股天真,明白我的意思嗎?”

“明白。”

“但那幫渾球兒讓她經曆了什麽?她給你看他們對她做的事情了嗎?”

“她告訴我了。”

“她也告訴我了,但她也讓我看了。你以為知道情況能幫你做好思想準備,但相信我,那種視覺衝擊太驚人了。”

“不用你說,”我說,“她有沒有給你看剩下的另一邊,好讓你理解一下損失究竟有多麽嚴重?”

“你的思想太肮髒了,你知道嗎?”

“我知道,”我說,“至少別人都是這麽說的。”

我打給約翰·凱利的辦公室,對方說他出庭做證去了。我報上我的名字,接電話的警察說:“噢,他想和你談一談。把你的號碼給我,我打他的尋呼機。”沒過多久,凱利打電話給我,我們約好在一家叫訴訟記錄的餐廳裏見麵;從區政府出來,拐過路口就是那地方。我沒聽過這個名字,但感覺肯定是曼哈頓下城區遍地開花的那種酒吧兼餐廳,客戶群體以警察和律師為主,裝潢上大量使用黃銅、皮革和深色木料。

凱利和我沒碰過麵,我們在電話裏都忘了這一點,不過我不費吹灰之力就認出了他。他和他父親像是一個模子裏鑄出來的。

“這話我從小聽到大了。”他說。

他去吧台拿了杯啤酒,我們到最裏麵找了張桌子坐下。女招待長著獅子鼻,脾氣好,很有感染力,她認識我的這位同伴。他問今天的五香熏牛肉怎麽樣。她說:“對你來說不夠瘦,凱利,你還是吃烤牛肉吧。”我們要了黑麥麵包的烤牛肉三明治,肉切得很薄,堆得高高的,配的薯條炸得酥脆,芥末醬辣得能讓雕像流淚。

“地方不錯。”我說。

“一等一的。我每天都在這兒吃飯。”

他就著第二瓶摩森啤酒吃三明治。我點了杯香草汽水,女招待搖頭,我說那就可口可樂好了。我意識到凱利注意到了這一點,但他沒有立刻說什麽。等女招待端來飲料,他說:“你以前喝酒。”

“你父親告訴你的?我認識他的時候喝得還不算凶。”

“不是聽他說的。我打了幾個電話,詢問你的情況。聽說你喝出過事情來,後來戒酒了。”

“可以這麽說。”

“聽說你在參加匿名戒酒會。了不起的組織,每個人都這麽說。”

“它有它的優點。但要是想喝點兒好的,那就不是你的去處了。”

他花了兩秒鍾才意識到我在開玩笑。他哈哈一笑,然後說:“你是在那兒認識他的嗎?她的神秘男友?”

“我不會回答這個問題。”

“你不打算向我透露他的任何情況。”

“是的。”

“沒關係,我不會在這個話題上難為你。你說服了她來見警察,我欠你一個人情。但見到證人拉著律師的手出現,我就不怎麽開心了,然而就她的情形而言,我不得不承認她做得對。另外卡普蘭也不是個真正的訟棍。要是他願意,他能在法庭上把你當猴耍,但沒什麽,那是他的工作,律師全都是這個德行。你能怎麽做呢?吊死整個行當的從業人員?”

“有些人會認為這是個好主意。”

“你指的是現在店裏的一半人,”他說,“而另一半人就是律師。不過無所謂。卡普蘭和我都同意向媒體隱瞞這些情況。他說他確定你也會讚成的。”

“當然。”

“要是能給兩名罪犯好好畫個像就好了,我給她安排了一個畫家,但頂多隻能證明他們各有兩隻眼睛、一個鼻子和一張嘴。她對耳朵不太確定,認為每人各有兩隻,但不敢保證。那就像在《每日新聞》第五版登一張笑臉符號,然後問:‘你見過這個人嗎?’我們現在隻知道三個案件有聯係,警局已經正式並案按連環凶殺案處理了,但向大眾公開這件事能有什麽意義呢?除了嚇得人們屁滾尿流,你說還能做到什麽?”

吃過午飯,我們沒有逗留。他必須在兩點前趕回法院,在一起與毒品有關的謀殺案審判中做證,正是因為這種事情,他的辦公桌才永遠清靜不下來。“你很難在乎他們你殺我我殺你,”他說,“也懶得勞神費力去抓他們歸案。”

“我死也不會想到會聽見警察這麽說。”

“最近每天都會聽到了。警察、檢察官、所有人。禁毒署當然還在唱他們的老調:‘我們正在毒品戰爭中取得勝利。給我們需要的工具,讓我們施展拳腳。’誰知道呢,也許他們真的相信,但你還不如去相信牙仙女呢,至少牙仙女會在你枕頭底下放個兩毛五。

“我知道,那東西會死人。比如天使塵,一個生性和平的普通人去嗑點兒天使塵,一閉眼睛就失去了意識,然後大開殺戒。幾個小時後他醒來,發現有人死了,而他連個屁都不記得,他甚至沒法告訴你他有沒有享受快感。我願意看見路口的糖果店賣天使塵嗎?天哪,我不敢說我願意,但在店裏賣難道就會比現在賣得多嗎?你知道毒販就在糖果店門口當街兜售呢。”

“我不知道。”

“沒人知道。事實上,現如今天使塵的銷量並不好,但不是因為人們不嗑藥了。快克搶占了天使塵的大量市場。所以各位運動迷,請聽來自毒品世界的好消息:快克在幫助我們打贏這場戰爭。”

我們平攤賬單,在人行道上握手告別。我保證要是想到什麽應該告訴他的就立刻聯係他,他說要是案件有所進展就立刻通知我。“我可以告訴你,局裏會投入一些人力,”他說,“他們是我們真的想從街頭清除的那種垃圾。”

我對凱南·庫利說過那天下午晚些時候我要出去,因此我不想食言。訴訟記錄餐廳位於喬拉勒姆街上,布魯克林高地在這兒一屁股撞上了科布爾山。我向東走上法院街,然後沿著法院街向南朝大西洋大道而去,經過德魯·卡普蘭的事務所和彼得·庫利帶我去吃飯的餐館。我拐上大西洋大道,這樣可以從阿尤伯的店門口走過,在現場(in situ)想象一下綁架的全過程,這又是一個拉丁文詞組,德魯可以把它和pro bono放進同一個籃子。我打算坐公共汽車往南走,但等我走到第四大道,一輛公共汽車剛好開走,再說那是個春光明媚的好日子,走一走讓我覺得很愉快。

我走了兩個小時。我沒打算一口氣走到灣脊區去的,但最後我確實就這麽做了。剛開始我以為我隻會走八九個街區,然後跳上見到的第一輛公共汽車。但等我來到第一條以數字編號的街道時,我意識到一英裏外就是格林伍德公墓了。我拐上第五大道走到公墓,在墓碑之間溜達了十分鍾至一刻鍾。草色豔麗,隻有在初春才能見到這種色彩,墓碑周圍春花綻放,映襯著人們放在墓前的其他鮮花。

公墓占地很大,我不知道萊拉·艾爾瓦雷斯的屍體被扔在哪塊區域,不過新聞報道裏應該提到過。然而就算讀到過,我也早就忘記了,再說即便知道,那又有什麽用處呢?我不會通靈,沒法從棄屍的那塊草地感應到她發散的電波。我願意相信有人能做到,他們手持柳枝就能找到遺失的物品和下落不明的孩子,我甚至相信他們能看見我見不到的靈光(我不確定“丹尼男孩”最近的那個女朋友有沒有這種能力)。但我做不到。

不過,在實地走一走,說不定真能撬動某個線索,接上某條很可能永遠無法打通的思路。天曉得你的大腦是怎麽運轉的。

也許我去那兒是想感受一下那個姓艾爾瓦雷斯的姑娘。也許我隻是想在草地上走個幾分鍾,欣賞一下美麗的花朵。

我從二十五街拐進墓地,在南邊半英裏外拐上三十四街。這時我已經穿過了整個公園坡,來到了日落公園的北側邊緣,再走兩條馬路就是這塊區域因其而得名的小公園。

我走到公園,從中間穿過。然後我從新烏得勒支大道和四十一街路口的電話亭開始,依次走過凶手用來給庫利家打電話的六部投幣電話。我最感興趣的那部電話在第五大道上,位於四十九街和五十街之間。他們在那兒打了兩次電話,因此可以推斷它離他們的大本營最近。與其他的投幣電話不一樣,這部電話不在街上,而是在一家二十四小時洗衣房的進門處。

店裏有兩個女人,都很胖。一個正在疊洗好的衣物,另一個翹起椅子腿背靠水泥牆坐著,她手裏那本《人物》雜誌封麵上是桑德拉·迪。我往電話裏投了一枚硬幣,打給伊萊恩。她接起電話,我說:“所有的自助洗衣房都有公用電話嗎?到處都是這樣?你總能在自助洗衣房裏找到投幣電話?”

“你知道我等你問我這個已經多少年了嗎?”

“什麽?”

“你以為我什麽都知道,真是太看得起我了,然而我不得不告訴你,我好幾年沒進過自助洗衣房了。事實上,我甚至懷疑我以前有沒有去過。我這幢樓的地下室有洗衣機。因此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但我有個問題想問你。為什麽問這個?”

“綁架案發生的當晚,庫利接到的兩個電話都來自日落公園一家自助洗衣房裏的投幣電話。”

“而你這會兒就在那兒,正在用那台電話打給我?”

“對。”

“然後呢?其他洗衣房有沒有裝電話有什麽關係呢?別告訴我,讓我自己想。算了,我想不出來。為什麽?”

“我在考慮他們會不會就住在附近,因此才會想到要用這台電話。你從街上看不見它,除非你住在一兩個街區之內,否則當你想打電話的時候,首先想到的肯定不會是它。除非現在每一家洗衣房裏都裝了電話。”

“好吧,我不了解自助洗衣房。我們公寓樓的地下室裏反正沒電話。你的髒衣服是怎麽處理的?”

“我?我那兒路口有個洗衣房。”

“他們有電話嗎?”

“不知道。我早上把髒衣服送過去,晚上去取洗幹淨的。其他一切都交給店裏。”

“我打賭他們不分顏色。”

“什麽?”

“當我沒說。”

我離開自助洗衣房,在路口的古巴小餐館喝了杯拿鐵。那夥雜種,他們用過洗衣房裏的電話。我離他們就有那麽近。

他們肯定就住在附近。不隻是在這塊城區內,而且就在洗衣房一兩個街區的半徑內。要我相信我能感覺到他們離我隻有幾百碼並不困難,但那隻是自欺欺人。我不會感應電波,我能做的僅限於推測當時發生了什麽。

她離開家,他們盯上她,尾隨她來到達戈斯蒂諾超市,拎袋小弟送她上車,因此他們沒有出擊;接下來他們尾隨她來到大西洋大道。她走出阿尤伯的店,他們抓住她塞進車廂,然後揚長而去。接下來去了哪兒呢?

無數個地方之中的一個。紅鉤區的某條小道、某個倉庫背後的小巷、某個車庫。

從綁架發生到綁匪第一次打電話之間隔了幾個小時,我猜這幾個小時的大部分時間他們都在折磨她,就像折磨帕姆·卡西迪那樣。她死後,他們直接回家,把車停在平時的泊位上,也可能車一開始就停在那兒。那輛貨車現在需要化個妝了,因為車身文字顯示它屬於皇後區的一家電視修理店。他們用噴漆蓋住文字——也可能直接洗掉,因為那些字有可能本來就是用可洗塗料寫上去的。要是他們的車庫裏有合適的工具,還可以給整輛車換個顏色。

然後呢?飛快地複習一下《屠宰分割技術入門》?他們有可能立刻碎屍,也有可能等到事後。這個細節不重要。

然後,下午三點三十八分,第一通電話。四點零一分,第二通,是雷從自助洗衣房打的。然後是另外幾通電話,直到八點零一分,第六通電話差遣庫利兄弟去送錢。打完這個電話,雷或另一個人埋伏在弗拉特布什大道和法拉格特街路口的投幣電話附近,見到凱南接近就撥號。

不過,有這個必要嗎?他們要求凱南八點半趕到那兒。他們可以從指定時間前幾分鍾開始,每隔一分鍾打一次電話。無論庫利幾點鍾趕到那兒接電話,他都會認為綁匪是在他們開車到那兒的時候打電話的。

不重要。無論他們是怎麽安排的,總之他們打了電話,凱南接聽後趕往韋特蘭斯大道,而一名或多名綁匪很可能已經就位。綁匪再次打電話,很可能是見到庫利兄弟抵達後才打的,因為這次他必須在附近,看著庫利兄弟從贖金旁離開。

等兩兄弟離開後,一旦他們不再礙事,而且能確定沒有留下任何人監視車輛,雷和他的一名或多名同夥就去拿錢,然後逃之夭夭。

不對。

至少有一個人留在附近,看著庫利兄弟在車裏尋找弗朗辛但沒有找到,然後打給投幣電話,命令他們回家,說她會在他們之前到家。然後,等庫利兄弟真的回到殖民路,綁匪也回到了大本營。停好貨車,然後——

不對。不,貨車一直停在車庫裏。他們還沒完成偽裝,況且弗朗辛·庫利的屍體很可能就在車裏。他們開另一輛車從大本營前往韋特蘭斯大道。

那輛福特天霸,是為這個用途而偷的?有可能。或者還有第三輛車,他們偷走天霸藏在某處,隻有一個用途:運送屍塊。

無數的可能性……

但無論如何,到了這個時候,他們把天霸取了出來,裝上弗朗辛的屍體。先分屍,用塑料袋包裹,再用膠帶捆紮好。破壞後車廂的鎖,把後車廂當肉店的冷櫃,開著兩輛車來到殖民路,拐過路口駛向停車地點。停好天霸後,開車的人到另一輛車上和夥伴會合,然後一起回家。

去享受四十萬美元和天衣無縫地完成犯罪計劃所帶來的滿足感。

現在隻剩下一件事了:打電話讓庫利拐過路口去找那輛福特。任務圓滿完成,你高興得滿臉紅光,但你還必須羞辱他一把。拿起你自己的電話,就在你麵前桌上的那部電話,這是個莫大的**。庫利不可能報警,他沒有任何後援,他二話不說就給了錢,因此他怎麽可能查到最後一通電話是從哪兒打來的呢?

管他的……

不,等一等,迄今為止,你的每一步都盡善盡美,你完全是個職業老手,所以現在為什麽要破例呢?沒有這個道理,對吧?

另一方麵,你也不想搞得太誇張。在此之前,你每次打電話都會換個地方,而且確保每兩部電話之間總是相隔至少五六個街區,就是為了防止有人追蹤,防止他們會監視那些投幣電話。

但他們沒有。現在可以確定了,他們沒有做這種事情,因此沒必要采取必需之外的預防措施。當然應該用投幣電話,對,這個沒錯,但就用附近最方便的那一部好了。那是你的第一選擇,你自己第一次打電話就是從那兒打的。

既然要去打電話,那就順便洗個衣服好了。你做了見血的活兒,弄髒了衣服,那就全扔進洗衣機洗洗幹淨好了。

不,應該不是這樣。四十萬美元擺在廚房的桌子上,你用不著費神洗衣服。你會扔掉這一身,回頭去買新的。

我走遍了自助洗衣機周圍兩個街區內的每一條街道,矩形的邊界分別是第四和第六大道、四十八和五十二街。我不知道我具體在搜尋什麽,但碰到車身上有手寫文字的藍色廂式貨車肯定會多看幾眼。我的主要目的是感受一下這塊區域,看會不會有東西吸引我的視線。

這塊區域在經濟水平和人種民族方麵都極為多樣化,散落的房舍情況各不相同,有的因為年久失修而破敗不堪,有的則被其高消費階層的屋主翻新改建成了獨門獨戶的住宅。這兒有成片的排屋,有些還被鋁合金和瀝青氈包得嚴嚴實實,有些已經拆掉翻建的成果,重新砌上了紅牆。這兒也有彼此分開的框架式房屋,門前是小小的草坪。有些草坪被用來停車,另一些屋子則自帶車道和車庫。我在這裏見到了大量的街頭生活,有很多母親帶著幼兒,很多小孩看起來精力過剩,還有很多男人在洗車修車,或者坐在門廊上用棕

色紙袋包著酒瓶喝酒。等我走完那兒的每一條街道,我也不知道自己獲取了什麽信息。但我有理由相信,途中我經過了他們行凶的那座屋子。

沒過多久,我站在了另一座屋子的前麵,這裏曾經發生過一起凶案。

看完六十街和第五大道路口的那部最南端的投幣電話之後,我走到第四大道,從達戈斯蒂諾超市門前經過,終於進入了灣脊區。走到參議員街,我忽然想到兩個街區外就是湯米·蒂拉裏殺死他妻子的屋子。過了這麽多年,我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找到那兒,剛開始我確實遇到了困難,在另一個街區找來找去。還好我及時意識到了錯誤,很快就找到了正確的地方。

它比我記憶中小了一圈,就像你的小學教室,但除此之外,它完全就是我記憶中的模樣。我站在屋前,仰望三樓的閣樓窗戶。蒂拉裏把妻子藏在那兒,然後搬下樓,殺害了她,將現場布置得像是劫匪逞凶。

瑪格麗特,她叫這個名字。我全想起來了。瑪格麗特,但湯米叫她佩格。

他殺妻子是為了錢。我一向覺得對於殺人而言,求財是個糟糕的理由,但也許是因為我太不看重金錢,卻把生命看得太重。不過我還是要承認,相比為了取樂而殺人,求財已經算是個比較好的動機了。

我在辦那個案子的時候認識了德魯·卡普蘭。他在第一起凶殺指控中擔任湯米·蒂拉裏的律師。警方釋放了蒂拉裏,但後來他再次被捕,理由是謀殺他的女朋友,這次卡普蘭就讓他另請高明去了。

屋子看上去維護得很好。不知道現在的屋主是什麽人,知不知道它的曆史。假如這棟屋子在這些年裏轉了幾次手,目前的屋主很可能不知道那段往事。不過這是個相當穩定的住宅區。人們並不喜歡搬來搬去。

我在那兒站了幾分鍾,回想我酗酒的那段時光,我認識的那些人,我往日的那種生活。

很久以前了。也可能並不久,取決於你怎麽數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