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自我主張

“自我主張”,就是提出自己主張的意思。很多人一聽到這個詞就會往不好的方麵想,但是無論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想法”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總是把想法憋在心裏,會給自己造成巨大的心理負擔,所以大家都希望能夠學會一些巧妙的表達方式,來讓對方更容易接受、理解自己的主張。

然而,很多人將“自我主張”和“以自我為中心”混為一談,不考慮對方的立場和想法,一味地隻說自己想說的話。甚至還有的人會通過否定或是批判對方,來展示自己的優越感,告訴對方“你是錯的,而我是對的”。這樣的表達方式,我相信大家都不願意接受。

溝通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我和你是不一樣的人,所以意見出現分歧也是理所當然的”。心理學中認為,人生最理想的態度就是在肯定自己的同時也肯定他人,“I am OK, you are OK”。讓我們在向對方表示尊重的同時,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對方吧。

第60條

把自己的主觀意見強加給別人會顯得有些多管閑事。

上級對下級說話時,很容易做出主觀的斷言,例如“別那麽做”。

比如當一個人說“我想做投資”的時候,另一方可能馬上會說“別做投資,還是存起來更好”,而這隻是將自己的主觀意見強加給別人。比較保險的說法是“投資好像分很多種。我怕冒風險,所以還是把錢存起來比較安心”。這樣並沒有去“禁止”對方,而是將自己不這麽做的理由告訴他,給出另一種選擇。最終決定的是對方本人,把自己的意見強加給對方就會變成多管閑事。

如果無論如何都想給對方提意見的話,可以說“因為……所以我覺得這樣做比較好”,單純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做心理谘詢的時候,我們不僅不能把自己的主觀意見強加給對方,甚至連意見都不會提。如果對方說“我想辭職”,那我們會說“你一定是有非常想辭職的理由吧”,來表示出自己的理解。就算我們覺得辭職這個選擇不好,我們也隻會問對方:“解決掉什麽問題才能不辭職呢?”畢竟這是對方自己的事情,隻有在對話中牢牢把握住這一點,才不會讓對方感到不愉快。

第61條

在闡述意見時,一定要用自己做主語。

小孩子經常會說“大家都這麽說”“大家都有,我也要”。這樣說,是想要通過舉出“大家”來強調自己主張的正當性。小孩子通常對自己的意見沒有自信,所以想用這種方式讓自己的主張更有說服力。但是正如我在本書第73頁所說,用“大家”來讓自己的意見更具有普遍性,這其實反而會降低自己話語的可信度。

“一般”這個詞也是同樣。麵對經常說“一般”“大家”的人,對方通常會感到疑惑,不知道具體指的是誰,反而對這個人的話半信半疑。

如果想讓對方傾聽自己的意見,可以說“我是這樣認為的”“我覺得……”。這樣直截了當地說,對方也會感受到你的誠意。如果的確有其他人和你的意見相同,可以直接舉出那個人的名字,讓自己的話更有說服力。

在提出自我主張的時候,如果自己都沒有想清楚,那肯定無法清晰地傳達給別人。有的人在自己沒有理清楚想法,或者是對自己的想法缺乏自信時,就會不由自主地扯上“大家”“一般”來讓自己更有把握。這樣的人平時需要多注意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明確地傳達自己的意見。隻有這樣,大家才能更認真地傾聽你的發言。

第62條

將自己的喜好強加給別人,就算是好意,也隻會給對方帶來困擾。

如果你有一個特別喜歡的東西,想推薦給自己的朋友,你會怎麽說呢?此時如果說“這個絕對好用”,看起來就像是給對方施壓一樣。“好”與“壞”之類的看法通常是因人而異。如果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別人,很容易好心辦壞事。

另外,通常這樣的人還很愛跑去問對方“怎麽樣?是不是很好用”,希望得到對方的認可。如果對方的反應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就會陷入消沉,想不通對方為什麽會感受不到這個東西的好處。像這樣明明是自己要推薦給別人,要聽別人的感想,結果卻讓對方產生了負罪感的人,實在讓人想要敬而遠之。

如果是出於好意,想給別人推薦東西,最好還是說“我覺得這個很不錯,你也可以試試”比較好。如果這件東西的評價很容易因人而異,可以再加上一句“如果覺得不好用,可以送給別人”,這樣也就給對方留下了拒絕的餘地。

很多人會覺得如果是多年的好友,兩人相處融洽,喜好也一定相投,其實這是一種誤會。為了不好心辦壞事,還是要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

第63條

如果想要解決問題,需要跟對方解釋清楚,而不是找借口。

與他人意見相左、莫名其妙地被別人誤會……生活中時常會出現“有理說不清”的情況。在這種時候,大家都想堅持認為自己是對的。當然,堅持自己的正當性這種行為本身並沒有錯,但如果不仔細斟酌用詞,很可能會使雙方的衝突升級為情緒的對抗。

在這種情況下,推卸責任是最不可取的行為。“我沒那樣說過”“不是我的錯”……就算自己真的沒有做錯,這樣的說法聽起來也像是在給自己找借口。

因此,此時首先應該對事實和情況進行說明,比如可以說“我是這樣認為的……”,或者“我是遵照前輩的指示來做的”。

求知欲會讓人想要查清事情的原委,所以在出現矛盾時,大家都想查明真正的原因。在發生衝突時,與其急於撇清自己,不如將事實原原本本地告訴對方,解答對方的疑惑。此時,對雙方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將彼此的情況向對方說明清楚。

在雙方對事實進行確認的基礎上,共同商討以後麵對同樣的情況應該采取怎樣的對策,這才是維持良好合作關係的秘訣。

第64條

指責對方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引發衝突。

在討論問題時,如果雙方意見相左,導致對話無法取得進展,你會怎麽做呢?此時如果變得情緒化,質問對方“你怎麽就是不懂呢”,或者說“你好像聽不懂我的意思”來表達自己的不滿,隻會導致衝突升級,讓場上的氣氛更加充滿火藥味。

“你為什麽不能理解我?”這樣的表達方式將“你”作為主語,明顯是想要通過責備對方來迫使對方改變意見,容易引起對方不快。從對方的角度來看,你同樣也沒有理解對方的想法,這樣的互相指責隻會激化矛盾。

如果想要盡快解決問題,那就不應該去指責對方,而是應該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對方。

如果想要讓對方理解自己,可以在對話中將“我”作為主語,比如說“我希望您能這樣理解……”。

即使對方是自己的親人或朋友,一味地指責和批評也隻會給對方造成傷害。

在表達自己想法的同時傾聽對方的意見,是構建良好信賴關係的基石。一味地指責對方隻會兩敗俱傷,隻有雙方相互理解,才能最終走向共贏。

第65條

用“總之”來總結對方的想法,相當於強行結束這段對話。

在聽別人說話或是雙方討論的過程中,有些人總愛給對方做總結,比如說:“總之,你想說的就是……吧?”或者:“換句話說,就是……吧?”然而,這樣的說法其實很不合適,有些高高在上。當我們想要讓對方的發言快點結束,或者由於跟不上對方的想法,想要自己總結要點時,這樣的話也很容易脫口而出。

特別是,當我們覺得對方的話太過冗長,要點混亂,內心有些焦躁不滿的時候,很容易會用“總而言之”“簡單來說”“換句話說”這樣的詞來打斷對方的話,奪取話題的支配權。

這樣單方麵地為對方做總結,相當於是對對方說“你的發言到此為止了”“我們已經懂你的意思了”,來強製終止對方的發言,很容易使對方感到不快。

適當地幫對方做總結其實並不是一件壞事。最重要的是一邊向對方確認自己的理解是否正確,一邊幫助推進討論順利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剛才您說的是……的意思嗎”,或者“我可以這樣理解嗎……”,來跟對方進行確認。

當找不到插話的時機時,可以先說“我可以問一個問題嗎”,然後再詢問對方“剛才您說的是……的意思嗎”,這樣就會更禮貌一些。

第66條

不要擺出一副自己什麽都知道的樣子去教訓別人。

有很多表達方式會讓人顯得有些高高在上,其中最容易激怒別人的說法之一就是“這個世界沒有你想的那麽簡單”。父母對孩子、參加工作的人對學生、上司對下屬都經常會說這句話。

年長的人和有經驗的人經常用這種“定時炸彈”一樣的表達方式來跟年輕人、新人們劃清界限。同時這句話還帶有一種威脅的語氣,似乎是想告訴對方“你這種天真的想法根本沒法在這個殘酷的世界上生存下去”,導致對方變得更加消極。細說起來,一下子把話題上升到“這個世界”,未免有些太過籠統,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嚴酷”的定義也是各不相同。這樣的說法隻會給對方留下自以為是的印象,徒然惹人反感罷了。

如果真的擔心對方,想給對方一些建議,可以直接說“能不能跟我講一講你的想法”。這樣就可以在傾聽對方想法的同時,找到機會讓對方詳細說一說自己的行動計劃。例如,如果對方說“我想要辭職提升自我”的話,可以繼續追問他具體想要怎麽做。

如果對方的行動計劃在你看來還是太過天真,可以再跟他講一講自己以前的經曆,比如“我三十多歲的時候換過工作,那時候沒有錢,日子過得非常艱難。所以我覺得還是找到下一個工作之後再辭職比較穩妥”。這樣的話,對方也許會更容易接受你的建議。

在跟別人交流時,一定要尊重雙方的差異。

第67條

學會一些說話的技巧,可以讓對方更容易接受。

以前,我曾經聽說過這樣一件事。某公司的一名員工整理資料的速度很慢,所以每次都會留下來加班很久。有一天一個前輩突然對他說:“我本來不想跟你說的,但是你都已經在公司做了五年了,難道電腦還用不熟練嗎?”

像這樣有些瞧不起人的說法,很容易會傷害到對方。同時,這樣的話語還帶有強烈的壓迫感,很容易被認為是職權騷擾,甚至有可能遭到投訴。

當我們想要拜托對方做事,或者有話想要告訴對方時,如果用“我本來不想跟你說的”作為開頭,聽起來就像是在威脅對方“這件事我無論如何都想跟你說清楚,你好好聽著”。如果想要讓對方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說“我之前就注意到一件事,想跟你說一下。你加班的時間越來越長,需要改變一下工作方式。我們可以討論一下如何提高工作效率,盡量在上班時間內完成任務”。

同時,“我本來不想跟你說的”這句話裏,還帶有“我是為了你好”的意思。這看起來是為對方著想,但實際上卻更多地用來表達自己對對方的不滿。對方聽到這樣的開場白,心裏也會提起警惕,心想“如果不想說的話,不說不就好了……”。在多數情況下,這樣的表達方式都會給對方造成傷害,因此還是不要輕易說出口為好。

如果想給對方提意見,就直接大大方方地告訴對方“我想跟你說一件事”“我們可以一起討論一下”,這樣才是合適的表達方式。

第68條

同樣是炫耀,不同的說法也會給人留下截然不同的印象。

當你遇到一件非常開心或是驕傲的事情,想要告訴別人或是跟別人炫耀一下的時候,怎麽說才不會招來別人的反感呢?

有的人會吹噓自己的光榮事跡,比如“不是我自誇,我以前可是公司的金牌銷售”。有的人還會用驕傲的語氣來自嘲,比如“不是我自誇,我也是準備離婚的人了”。“不是我自誇”這句話在不同性格的人口中會有不同的用法,但通常大多數人會將其作為炫耀的開場白來使用。

以“不是我自誇”來開頭的炫耀完全就是在展示優越感,很容易引起對方的不快。一臉得意地對別人說“不是我自誇,我這個包可是花了50萬日元”“不是我自誇,我的女朋友可是模特”,隻會招來對方的白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很是捧場,可能更會助長這種自吹自擂的氣焰,導致其炫耀個沒完沒了。

此時,受歡迎的人通常會選擇別的表達方式,比如:“我遇到了一件好事,可以跟你講一講嗎?”或者“我遇到了一件開心事,你願意聽我說嗎?”這樣坦誠地告訴對方,反而不會讓對方反感。與此同時,還要注意關鍵的一點,那就是一定要簡短、快速地說完,不要說個沒完沒了。